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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我叫沈怀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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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一碗豆腐脑,十个肉包子。”蓝天小区相邻的一间早餐店中,浑身大汗淋漓的林晨一边擦汗,一边大声喊道。

    环顾一周,不大的早餐店坐满了客人,走到白领模样的青年身边,客气询问一声,得到允许后,他才坐在对方旁边。刚坐下,他貌似想起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程伯,要咸豆腐脑。”

    活了二十多年,林晨印象中的豆腐脑从来都是咸辣,爽滑,入口即化,倍儿香。在天海转了一圈之后,他打开了新世界,第一次接触到甜豆腐脑。

    到现在他还记得吃到甜豆腐脑时候的感觉,爽滑,甜腻,记忆中理所应当的味道被香甜气息彻底掩盖,变成另外一种……怪异的模样。

    实话实说,甜豆腐脑不能说不好吃,颇有一种异域风情,却也谈不上好吃,反正吃过甜豆腐脑之后,林晨到任何一家早餐店吃饭的时候,都会特意加一句‘咸豆腐脑’,以免勾起不愿意想起的回忆。

    “听声音就知道小林来了,每天十个大包子,饭量真叫人羡慕。”

    听到林晨的声音,从后厨走出一位精神矍铄,穿着黄马褂的老人,手中端着一碗豆腐脑,两笼包子,边走边说道。

    看到老人,林晨连忙站起来,走过去接下豆腐脑:“哟,程伯,您老今天怎么有空来店里?”

    老人不是别人,正是这家早餐店的老板:程伯。

    林晨跟程伯的相遇是偶然,也是必然。

    程伯年近七十,睡眠少,每天都会在附近晨练。恰好林晨也有晨练的习惯,一来二去也混个眼熟。晨练结束来店里吃早饭的时候,他又在遇到程伯,两人一聊,才知道程伯是早餐店的老板,经营了近三十年。

    程伯对林晨这位好看,懂礼貌,食量好的小伙子影响十分深刻,偶尔会跟他一起训练,一来二去,两人也算是成为了忘年交。

    “嘿,猜到你小子今天要过来,特意在店里等你。”程伯笑呵呵的说道。

    他这么说,林晨对面的白领青年不满意了,说道:“程伯您可真偏心,都是老主顾,您怎么没有特意等我呢。”

    可以看得出来,程伯在附近的人气不低,青年看似抱怨,却有着一丝亲昵跟尊敬。

    程伯也不客气,没好气的回道:“你小子属夜猫子的,晚上比白天精神,我可等不了你。”说着看了一眼饭桌,看着青年已经吃的差不多,直接说道:“你呢,吃完了就赶紧回去休息,整天加班也不怕把身体毁了。”

    白领青年也不恼,揉了揉脑袋,无奈的说道:“没办法啊,最近项目多,任务重,作为老板,不以身作则怎么行。”

    说完三下五除二将剩余的稀饭喝光,站了起来:“你们聊,我先回去了。”

    结过账,白领青年晃晃悠悠的走出早餐店。

    “都不容易啊。”看着白领青年的背影,程伯感慨了一句,接着将包子放在餐桌上,顺势坐了下来:“来,你趁热吃,尝尝味道如何。”

    “程伯家包子,味道必须一绝。”林晨并不是恭维,程伯家包子皮薄馅厚,肉质鲜嫩,再加上特殊的作料,咬一口齿颊留香,吃起来鲜香可口,更重要的是,价格便宜。

    拳头大小的包子只要五毛钱,一碗豆腐脑三块钱,油条一块钱一根,价格实惠到不可思议。为什么价格这么便宜?不是程伯傻,而是他根本看不上这点钱。

    五年前,玉兰市房价方兴未艾的时候,程伯就在大儿子的提议下,在二儿子的支持下,以小儿子名义买了十几套房子。

    十几套房子用了五百万,伴随着房价飙升,程伯的身价也跟着飞涨,到现在,当初五百万已经翻了六倍还要多,坐拥近亿身家,自然看不上早餐店这些蝇头小利。

    值得注意的是,据外界传说,程伯大儿子是省厅一位小领导,二儿子在银行工作,小儿子开办了一家文化公司,规模貌似还不小。

    当然,这些都是街坊邻里的闲言碎语,是空穴来风还是捕风捉影,或许只有当事人才清楚。

    “呵呵,你小子就是嘴甜,先吃饭,一会就凉了。”程伯身上没有一丝富豪的气质,就像是一位关爱后辈的普通老人。

    林晨同样没有将程伯看成亿万富翁,简单的将对方当成年长前辈对待,不阿谀,不惶恐,这也许是两人能一见如故的真正原因。

    不用程伯招呼,饥肠辘辘的林晨立马拿起一个大包子,两三口就干掉一个,间隙吃上一勺咸豆腐脑,满脸陶醉。

    民以食为天,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吃饱喝足。

    五个包子进肚,饥饿感减少五层,林晨放慢吃饭的速度:“程伯,您不来几个?”

    程伯摆了摆手:“不了,我不像你,吃太多消化不了,你自己吃吧。”

    人到老年,消化系统无法跟年轻人相比,想要养生必须要少食多餐,不能为内脏增加负担。而且程伯并非过来吃饭,而是有一点小疑问。

    “小林,听说你住在一单元602室?”犹豫半天,程伯还是试探着问道。

    林晨随意点了点头:“是啊,我就在一单元602室,您要是有空,可以上去坐坐,反正我经常在家。”

    他是网络主播,每天待在家里的时间比外出时间多,随时都能找到他。

    面对邀请,程伯摇了摇头:“别,那一层普通人可不能上去。”

    “咦?”林晨一惊,一单元六层普通人为什么不能上去:“程伯,莫非咱们小区有什么诡异传说?”

    霎时间,六层血手,夜半惊叫,白衣女子以及房东夫妻奇怪的举动涌上心头,自己不会真住在凶宅了吧?

    “啪……”

    程伯拍了他一下,没好气的说道:“想什么呢,咱们小区可是文明小区,哪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年轻人,你比我这种老年人还要迷信。”

    被打了一下,林晨终于回过神,喊小了一声。

    可不是,如果小区真有乱七八糟的事情,住户不会一点反应都没有。

    “明明是您故意吓我,既然是普通楼层,为什么普通人不能去六楼呢?”他反驳道。

    张开着,程伯好像要说什么,出现在店门口的身影却让他一怔:“沈主任,您怎么也来了?”

    转过头,一个略显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林晨面前。

    清纯的面容,清澈如水的眼眸,清爽的马尾辫,苗条的身材,以及脖子上挂着的小铃铛,无一不显示着对方是从健身房出来遇到的陌生女孩。

    “咦,又碰到你了。”已经见过两次面,林晨主动跟女孩打了个招呼。

    或许是紧张,或许是惊讶,听到林晨的声音,女孩小鹿一般后退了一步,白皙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跟上次一样,她想要转身离开。只是心中的期待又让她上前一步,贝齿轻咬,轻轻说了一句:“你好,我是沈怀柔。”

    这句话可能透支了她所有勇气,带着一抹羞红转身跑开。

    “这是怎么回事?”林晨感觉莫名其妙,自己把女孩吓跑了?

    程伯站了起来,走到林晨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似感慨似祝福的说道:“你小子,确实是好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