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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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华华早产了,是个儿子。母亲没事,但孩子要在保温箱里养一段时间。

    接到通知的萧老师匆匆赶回来。

    见她有人照顾,余岚一身疲惫地回到余氏的别墅。

    “我不会跟他离婚,为了救小薇,我永远失去了孩子;如果汤力死在你手上,我活着也没意思。”余岚看着正在喝汤的母亲,“从今往后,我跟汤力不会踏进这里一步,妈,你自己保重吧。”

    说罢,转身离开了。

    这个家,从以前到现在都不欢迎她。梅家人如此,亲妈也是如此,心好累,实在没兴趣再来。

    余母很冷静地看着她离开,无奈地扬扬嘴角。

    “听见了吧,我就说她舍不得离。先让她歇歇,没有孩子的夫妻过不长久。”

    放在桌边的手机忽然响起一个娇脆的女声,“姐还是怪我……”明明是凶手的错。

    两人本来就聊着,没想到余岚会突然过来。

    “难免的,过几年就看开了。”

    “过几年?妈,女人能有几个几年?看不见未来的感情最好是提前分开,这样对他们两个都好。希望姐以后别又怨我,咱们完全是为了她好。”

    “你急有什么用?总不能逼死她,唉,日子长着呢。行了,这事先搁下,倒是你,一个人在国外要注意身体……”

    听着小女儿吧唧吧唧的欢快讲述声,余母面带微笑。

    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大的嫁得平凡,希望小的能找一个好的。这样的话,就算将来自己事发起码也能找人疏通疏通,而不是束手无策。

    像那姓安的一样……

    余岚并不知道亲妈的真正想法。

    晚上八点多了,她开车回到小农场,远远看见一栋小小屋里透出来的灯光,心里倍感温暖。

    在医院时,看到严华华痛得五官扭曲,嘴里还喊着让医生一定要保小,哪怕放弃她的生命。

    那种场面让余岚深感世事无常,每个人都不知道厄运什么时候来临,人们过的每一天都可能是最后一天。

    所以,她要做的是努力挽留,而不是轻易放弃。

    或许明天是世界末日呢?又或许是他俩的最后一天,该好好珍惜才对。

    “怎么这么晚?”听见车响声,屋里出来一个高个子男人。

    余岚锁好车门,笑吟吟道:“别提了,华华在山上摔了一跤,早产了,等老萧回来我才敢离开。”

    态度自然,仿佛下午寻死的一幕不存在。

    “啊?母子没事吧?”

    “没事,孩子要在保温箱里养几天……”

    虽然萧炫请了产假在医院侍候着,余岚生怕他一个大男人不懂照顾,特地请了梅林村一位经验丰富的大婶隔三差五的炖一盅汤过去,让萧老师不至于手忙脚乱。

    这对夫妇是她的好朋友,身边又没个有经验的长辈,她能帮则帮一把……

    说回柏家的两个小包子,他们被亲妈送回唐朝避暑,头一个星期要亲妈每天傍晚去接人。过了七八天后他们不愿回来了,因为小哥哥小姐姐们半夜进山摸蝉蜕,设机关逮小兔子,可过瘾了。

    但要母亲每晚过去陪睡。

    大半个月之后,俩小包子终于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全心全意地追随小哥哥们在山上打猎,河里打鱼,用精巧玩意实地操作。

    把孩子交给母亲,柏少华很放心地撒手不管了。如同平时孩子在他手里时,孩子娘也从来不过问。

    但苏杏放心不下,天天在书房找个时间溜回唐朝看看俩小怎样了,会不会有危险。当然,她是偷偷躲一边看,不露面,省得孩子们见了她又丢不开手。

    严华华摔倒的那天晚上,她大概十点多从古代回来,收到孩子爹发来的信息去休闲居吃宵夜才得知对方早产的消息。

    “太不小心了!肚子那么大还进山干嘛?打柴?”苏杏不懂了。

    “听说是散步,想顺便摘些野菜。”参与救人的安德透露说,“幸亏养生馆那边去得快,不然真是危险。”

    “她可能是仗着自己对山里的情况比较熟悉,自信不会出意外。”陆易道,“其实河里淹死的往往是会水的。”

    “她胆子挺大的,平时就算了,现在挺着个肚子不怕遇到猛兽吗?”苏杏始终觉得不可思议。

    猛兽?众人愕然。

    包括柏少华也看着她,“哪来的猛兽?你见过?”

    “没有,少君说你……”苏杏指指柏少君,却发现他在偷笑,“说你从国外买了一些猛兽回来放养。”敢情是骗她的,这小子。

    “你现在才想起来,就算真有猛兽也被人打光了,还等到现在?”柏少君索性大方地笑,并把N年前捉弄她的事说了一遍。

    “打光倒没有,目前它们在森林里繁殖得挺好,改天带你去瞧瞧。”柏少华微笑道。

    “啊?真有啊?伤不伤人?要不要杵一块温馨提示?”苏杏忧伤了,村里有客人,家里有孩子呢。

    “没事,我们有枪……”柏少君快人快语,刚说枪字立即收到三双警告的目光,“猎枪,苏苏你要不要一把?很好用哒~”给她用不要紧,她不懂枪械的分类。

    他记得她与亭飞学过枪,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嘛。

    这回他只收到的一个严重警告的眼神,来自她孩子爹的。懂得开枪就行了,和平年代喜欢玩枪的都是女汉子,他孩子妈是文人,万一不慎枪走火怎么办?

    受到他谴责的一眼,柏少君忙笑嘻嘻地蒙混过关。

    还好,柏少华及时给苏杏舀了一个猪蹄。

    这猪蹄是财叔他们今早去梅林村的菜市场买的,出去的时候碰到少华在村里散步,顺口问他要不要买,结果就有了今晚这道诱人的宵夜。

    卤猪蹄?!

    苏杏眼睛一亮,举筷轻轻一夹,嚯,猪蹄的皮被夹开了,露出香喷喷的肉肉来。表相油亮,浓浓的肉香把她馋得头也不抬一口拒绝小伙伴的好意。

    “算了,我对枪没兴趣。”

    在这太平盛世,她对吃的更感兴趣。

    夹一块放进嘴里,嗯,油润酥软,汁水浓厚,孩子们不在太可惜了。

    “嗯,这个好吃,改天再做好不好?我把小菱小野接回来。”

    “改天做可以,打扰他们学本事就不必了,等他们回来我再做。”柏少华微笑道。

    这东西胶原蛋白多,适合女人和儿童吃,前提是她们要喜欢。

    “大家同在一个村,明天你找小雪一起去看看小严,免得别人说你冷心冷肺。”柏少华又说。

    “我正有这个打算,吃完宵夜我就去找小雪。”

    陆易听罢也建议,“明天让少君代表咱们餐厅一起去。”

    “没问题。”代表一口应承。

    枪的话题被成功带开,柏少君抹把不存在的汗松了一口气。

    其实他觉得女人玩枪没什么,又不是扛火箭炮,怕什么?少华是关心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