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逃婚,那一年叛离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花娇、绝色总裁的贴身兵王、韩娱之临时工、女神的超能守卫、无敌悍民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234.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云沁喜欢守着囡囡,听着孩子叽叽喳喳的和她说话,听着孩子咯咯咯的欢笑,银铃似的在耳边回荡,看她写字,看她练功,看她如一只花蝴蝶似的面前招摇飞来飞去,花枝招展的,心头,便有溢不住的喜欢流泻出来。麺魗芈伤
囡囡一直是她的心肝宝贝,比什么都重要,能带给她无穷的快乐和力量,在她疲惫的时候,在她寂寞的时候,让她觉得温暖,不再孤单。
晚上,她和囡囡睡在一个被窝里,孩子小胳膊小腿,白白嫩嫩的,又香又软,直往她身上蹬,嘻闹声是那么的甜,那么的纯,那么的干净。
都说女儿是母亲的小棉袄,她是真切的感受到了!
只是她作为女儿这一层身份,在自己母亲面前,做的并不好甾。
她让母亲失望了。
看着孩子,她想到母亲,想到自己的曾经,想到了这十八年来的点滴滴,想到她的人生,就是这么诡奇,而曲折叠起。
挽*
—————首发,望晨莫及原创,请支持正版订阅——————
*
她,云沁,是南燕与西楚边境云家堡的七小姐,云家堡在南燕燕州是第一首富,父亲名叫云佰万,母亲叫燕娘,是父亲第八房妾夫人。
云家原本祖居在南燕的,五年前,才定居西楚,主要是因为那一年她闹了一出未婚先孕的丑事,紧接着,为了肚子里的那块肉,她又整了一出逃婚记,与家里彻底决裂了。
云佰万是富甲一方的人物,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可能也是觉得对不起秦家,就带着云家上上下下乔迁到了西楚京都,成了京都第一首富,而将她一个人遗弃在了南燕。
说来也不算是遗弃,而是她带球逃出去生养了,从此再没有和家里人联系过。
她犹记啊,五年前,父亲当着全堡上下所有人的面厉声说过这么一句话:
“你要是敢踏出家门一步,从此你就不是云家人!”
她毫不犹豫的叩头弃家而去,而后,在历经重重奇遇以后,在东越国生了一个女儿。
一个叫世人唾弃的私生女在自己的坚持下,降临到了这个世上,成了她这五年来唯一的精神支柱,支撑着她把日子越过越好,支撑着她要不断的强大起来,因为她有女儿要保护,因为她有一个家。
想想啊,这日子,过的还真是快,眼睛那么一晃,她来这个异世,已足足一十八年,当年的一小小的稚子,如今长成了青春飞扬的女子,并且还完成了生育和养育娃娃的人生使命,将前世没有做过的事:男欢女爱,十月怀胎,生死一线的生产,一把屎一把尿的教养照看,全都做齐了,并且还重新做回了自己——
做一个坚强的女人,不再寄人篱下。
十八年前,附魂的那天,云沁脱掉前世特工的身份,成为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女孩儿,那么小的孩子,完全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只能依靠别人,她收起自己所有的智慧,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与任何人皆无害,成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一个人想要过的好,就得适应这人时代,懂得这个时代的一切生存法则,知晓这个时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所有潜规则,另外一个前提,必须等自己长大,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这个时代。
那时,她不知道原来的魂魄去了哪里,当她附上那个小小的身体,孩子三岁前的记忆,与她自然是不存在的。
记得醒来的那刻,她就被告知自己有个未婚夫,那个漂亮的小正太想用一块玉片梆定她的一辈子,她很干脆的将玉扯下来扔到他身上:
“你是谁呀?这么小,就想娶媳妇了,没羞!”
当时,她白着眼,那么问他。
当时,他就像遇见了一桩惊天怪事一般,接着玉,楞了老半天才摸她额头,闷闷的道:
“我是秦逍啊!怎么,烧糊涂了?连我都不认得了?”
她拍开那只手,以一种怀疑的目光瞅着,直摇头:
“不认得!”
小秦逍傻楞,这是她认得他十八年时间内,他难得见过的他失常的表现之一,完全是被惊到了。
她不理会,再度问:
“我是谁?”
小正太红红的小嘴变成O字,彻底傻眼。
最后经过大夫诊断,被确诊为:烧坏脑子——他们自然不知道,这个小身体已经换了灵魂,一个小小的身子,住进了的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你姓云,你叫云沁,南燕第一首富云佰万的七小姐……你小时候,脸蛋儿被烧坏,云堡主将您送到天医馆医治,天医智叟花了两年时间,才将你脸上的疤给治好。半个月前,你母亲,八夫人燕娘带你去庙会,你实在顽皮的厉害,就和你娘亲挤散了,后来,是我捡到了你。把你带来养了四五天。直到今天才和你的家人联系上。因为我母亲喜欢你喜欢的紧,所以,就和你娘亲商定下了婚事。”
这是秦逍告诉她的,第一手资料,经调查,情况属实!
后来,母亲八夫人燕娘带她回了云家堡,从那时起,她就成了云七。
大概秦家是真的喜欢她吧,几天后,秦家人就来上门求亲,想订这门娃娃亲。
秦家,在南越也算名门,是官宦人家,官位不高,但作风很正,平常少与人往来,凑巧的是,父亲和秦家据说也是有点交情的,于是,她和秦逍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而她连反抗的意见都没有。事后才正式通知于她。
在所有人眼里,她,云沁,一个庶出的小姐,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儿子,而且还是最最聪明、最最最前途无量的那位,是天大的幸运事,简单的来说,就是天上掉下馅儿饼了。
在这个时代,谁会向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商议这么一桩将会影响她一生的婚事。
女孩子啊,在这里,只能乖乖听话的做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为家族利益而奉献自己的人生,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
再后来的十三年里,云沁一直住在云家堡,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润,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女人太多,争伐太多,不像现代。
在现代文明里,抛开小时候那段苦难日子,自打她成为养父养母的孩子以后,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云里,没有不公,没有争斗,她阴晦的心,因为他们而渐渐灿烂,走上了另一条迥然不同的人生。
她的乐观向上,全来自于他们的教养。
而这里,一切全是扭曲的,是变态的,是残酷,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是薄弱的。
在这里,这具身体的母亲,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妾,模样生的是挺好,可是与世无争。
一个庶出的丫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而且,母亲对她的教养又严,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要低调,要收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在云家,她搏了一个胆小怯懦的名声,是个“逆来顺受”的乖孩子。
当然,那是假相。
她只是不想争,不屑争。
在云家的十三年里,唯一能让她觉得庆幸的事,就是父亲给她配了秦逍这样一个未婚夫,不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而是因为有他,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种精彩。
秦家每年会让秦逍到云家堡和她见上几回,有时,秦夫人想她了,干脆就命人来将她带去秦府住上十天半个月的,那是她最最开心的日子——秦家虽是官宦世家,但作风开明,家风亲切,不像云家堡,规矩森严,而且腐朽。
再说那秦逍,比她年长七岁,从小是一个出色的孩子,很疼她,也很能管她,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
那些年,他手把手教会她琴棋书画,暗地里还教她功夫,要是她表现好,还会带她出去游山玩水,增长见闻,博文广智。
等年岁一年一年长成,他们渐渐都长大,秦逍在不知不觉中,生的那是越来越好看,人如松,面若玉,笑若春风,才盖南燕,智无人及。
那一年,十八岁,还未考上功名的他凭一策,助南燕帝大退海贼,收伏了多年为祸的海患,一跃成为南燕帝驾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甚至于没有参加当年的秋围,就轻轻松松做爬上了一个人人嫉妒的尊位,成为权利圈里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如今,他官拜提督,权倾南燕。他脾气极好,温温如美玉似的,即便杀人时,也笑的温柔。
小的时候,她一直叫他逍哥哥——呃,好吧,那纯萃是被逼的。
那时,她的心智虽已经有二十五岁,不过时代不同,她在现代文明里懂的那一些,在这里,有些是不管用的。何况那时年纪小,很多事,必须依赖大人。而秦逍呢,很爱拐骗她,时温柔,时严厉,想着法的逼她哄她拐她,于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个小毛孩做哥哥了。
其实,她倒是更喜欢叫他做“秦逍”,每番叫他“逍哥哥”,心里就郁结啊,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能有一个哥哥挡在面前替自己解决麻烦,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就勉勉强强叫几声吧!
原本嘛,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得尽多少女子肖想,欲嫁其为妻,借用那些女人原话来说:便是无名无份跟着,那也是毕生之幸——偏偏她就是对他不来带电,从小到大,一边腻着他,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东西为自己所用,一边则在想方设法要甩掉他。
甚至于想过用其他女人来诱惑她!
都没有什么奇效!
他一心一意做着她的未婚夫,干干净净的等着她,不对,这人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正人君子,至少,他挺爱揩她油的,亲亲搂搂抱抱的,都做了:美其名为联系感情,实际上则宣告了所有权。
但她的心,一直一直念着那个一枪毙了她命的男人:龙奕——
无数疑惑困扰着她,她总在想,这辈子,她当真还能遇上他吗?
五年前,那如同南柯一梦似的重逢,当真是他吗?
如梦如幻的三天,几乎让人怀疑那从未有存在过,匆匆的,他就被烧成了灰碳,然后,灰飞烟灭。
直到几个月以后,她有了害喜反应时,她精神仍处于恍恍惚惚中、对一切都表现的索然无味的她,终于重新振作了起来。
十五岁,她怀上了孩子,这在家族人的眼里,无疑是大逆不道的,是堕落无耻的像征,一个有着婚约的千金小姐,做出这种不知廉耻的事来,那都该沉塘。
于是,家里人开始逼她流掉。
她咬紧牙关,不肯答应。
那时,原以为秦家会就此提出解除婚约,云家堡丢不起这个脸,秦家更是:两家都是名门,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如何能容下一个来历无明的私生子的存在。那会令祖宗蒙羞,会被世人耻笑。
最终,秦家那边选择了沉默,何从何从,他们将选择权交给了秦逍。
不想秦逍生气归生气,末了,居然容下了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之举。
那一个人人都想嫁其为妻的人中龙凤:秦逍,不答应退婚,也没逼她堕胎,在她与家族抗争的那些天里,他曾来找过她,对她说:
“若你执意,可留着,我会将它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只是这肚子渐渐显怀,你一个姑娘家在娘家生产会遭人闲话,早些嫁过来吧!有事,我会替你担着。至于这孩子,我会当亲生的养!”
这个人,完美的就像圣人,包容了她所有任性和自私,还愿意用自己的肩膀替她扛下这所有了闲言碎语。
他让她感受了难能可贵的温暖,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大陆,第一次如此感动,为他的错爱和呵护。
要是,没有前世的记忆,要是她没有占领这具身体,原来的云沁,嫁入秦家那几乎是没有玄念的事,传统礼制培养出来的女孩子,不可能抗拒这样一个男子。
可她不是原本的云沁。
她不能嫁,心头藏着太多太多的疑惑,她不能随随便便将自己的一生就这么轻易交付给一个男人,她不能令不属于秦家的孩子,冠上秦氏之姓。
可她的意志,与家族的颜面来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父亲见秦家如此大量,不顾她反对,给她筹备婚礼。
就在婚礼前某一天,她大闹了一番,终与云家划地而裂,叩首绝恩,在一片大雨滂沱里离开了云家,从此,她便成为了云家一个抹不开的耻辱。
五年来,她脱离了云家,为了生活,开辟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如今的她,与五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语。
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了让自己活的更好,证明女子也能鼎天立地于这个九洲之上,她已与母亲已有五年没见。
养儿方知父母恩。
因为有囡囡,所以,越发愧疚。
她是喜欢自己那位母亲的,那是一个受着妇德规范着的才女,五年前,她与人无媒而合的事,曾令母亲伤心欲绝,母亲一度也逼她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权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她中意的是秦逍这样一个女婿。
在她看来,秦逍无疑是出色的,可以说,这世界几乎没几个比得上他,可无论自己那时有没有怀孕,她都不可能嫁他。。
五年过去了,她无比的想念母亲,想着母亲这几年身子一直不太好,近来更有卧榻不起的迹向,所以,她特意从南燕而来,带着孩子,想去见见母亲。若是见了囡囡,母亲一定会喜欢上她。
这么聪明活泼的孩儿,谁能真正讨厌得起来。
灯下,云沁亲亲女儿那粉嫩嫩的白里透红的小脸,想的是小时候,母亲在夜里偷偷亲她的光景:母亲啊,在白天时候,是绝不会露出慈爱之色,总是严厉,只有独处时,只有夜深人静等她睡着时,才会表现出那样一种母爱。
“爹爹……”
她正沉思,睡梦里的孩子,忽然喃呢了一句,令她不由得打了一个机灵。
“娘亲,我不是野种……”
孩子又喃呢了一句,红红的小嘴还委屈的扁了一下。
云沁坐了起来。
囡囡很懂事,很少在她面前提要爹爹的事,她曾对她说:“爹爹被娘亲弄丢了,也许再也找不回来了。”
“娘亲,娘亲,那囡囡帮娘亲一起找爹爹!”
她是那么的渴望有一个像山一样伟岸的父亲。
有一阵子,她一直提爹爹,也令她好一阵子睡不好,后来,也不知青儿和囡囡说了什么,囡囡没有再提:她心里到底还是想要一个爹爹的!
唉!
她的心,隐约有点难受。
闭眼,睡,却睡不着,翻来覆去不知多久,脑海里又浮现了那些遥远的记忆,那么不真实,但又实实在在存在过,实实在在的给了她孩子,实实在在的改变了她的人生。
房里亮着灯,她在帐下,孩子在她怀里,享有这样一份安安稳稳。
这一刻的她,从来就不知道很多真相都被人为的掩藏,且遭到了最残忍的扭曲,从而改变了最初的真实。
她在局里,被左右,被拆散,被恶意的改变着人生轨迹……
*
—————首发,望晨莫及原创,请支持正版订阅——————
*
正睡的香,她被一个欢喜的尖叫声吵醒了,一只小手那么亢奋的摸着她的脸,捏着,拼命的尖叫着:
“娘亲娘亲,我找到爹爹了,爹爹回来了,爹爹回来了!娘亲,我有爹爹了……”
啥?
云沁睁大一双有些睡意朦胧的眼,看到女儿红扑扑的小脸挂着欢天喜地的之色,拼命的摇啊摇,她糊涂了,四下张望,天亮了,不是做梦,所以这也不是梦话……
她打了一个哈欠,将那个扰人清梦的小捣蛋鬼给拎了过来,拧起那张俏丽的脸蛋:
“鬼丫头,想爹爹想疯了是不是?大清早的,你这是没睡醒吗?”
“没有没有没有,保证没有,绝对没有。囡囡睡的香香的,也不是疯了,囡囡是真找着爹爹了……我有爹爹了,真有爹爹了,不信,我去把他找回来……娘亲娘亲,你好没用,自己的男人都找不到,还得让囡囡替你操心,娘亲,你不合格……”
小鬼头,做了一个鬼脸,吐了一下调皮的小舌头,挣扎着从她怀里下去,跳下床,往门外而去,看样子,还真像是去拉个人过来让她看看。
谁啊?
谁敢冒充囡囡的爹呀?
她好奇死了!
待续!
亲爱的们,喜欢这个文吗?为何都潜水?出来表示一下你们的存在啊,一杯咖啡,一句留言,留个脚印吧!
云沁喜欢守着囡囡,听着孩子叽叽喳喳的和她说话,听着孩子咯咯咯的欢笑,银铃似的在耳边回荡,看她写字,看她练功,看她如一只花蝴蝶似的面前招摇飞来飞去,花枝招展的,心头,便有溢不住的喜欢流泻出来。麺魗芈伤
囡囡一直是她的心肝宝贝,比什么都重要,能带给她无穷的快乐和力量,在她疲惫的时候,在她寂寞的时候,让她觉得温暖,不再孤单。
晚上,她和囡囡睡在一个被窝里,孩子小胳膊小腿,白白嫩嫩的,又香又软,直往她身上蹬,嘻闹声是那么的甜,那么的纯,那么的干净。
都说女儿是母亲的小棉袄,她是真切的感受到了!
只是她作为女儿这一层身份,在自己母亲面前,做的并不好甾。
她让母亲失望了。
看着孩子,她想到母亲,想到自己的曾经,想到了这十八年来的点滴滴,想到她的人生,就是这么诡奇,而曲折叠起。
挽*
—————首发,望晨莫及原创,请支持正版订阅——————
*
她,云沁,是南燕与西楚边境云家堡的七小姐,云家堡在南燕燕州是第一首富,父亲名叫云佰万,母亲叫燕娘,是父亲第八房妾夫人。
云家原本祖居在南燕的,五年前,才定居西楚,主要是因为那一年她闹了一出未婚先孕的丑事,紧接着,为了肚子里的那块肉,她又整了一出逃婚记,与家里彻底决裂了。
云佰万是富甲一方的人物,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可能也是觉得对不起秦家,就带着云家上上下下乔迁到了西楚京都,成了京都第一首富,而将她一个人遗弃在了南燕。
说来也不算是遗弃,而是她带球逃出去生养了,从此再没有和家里人联系过。
她犹记啊,五年前,父亲当着全堡上下所有人的面厉声说过这么一句话:
“你要是敢踏出家门一步,从此你就不是云家人!”
她毫不犹豫的叩头弃家而去,而后,在历经重重奇遇以后,在东越国生了一个女儿。
一个叫世人唾弃的私生女在自己的坚持下,降临到了这个世上,成了她这五年来唯一的精神支柱,支撑着她把日子越过越好,支撑着她要不断的强大起来,因为她有女儿要保护,因为她有一个家。
想想啊,这日子,过的还真是快,眼睛那么一晃,她来这个异世,已足足一十八年,当年的一小小的稚子,如今长成了青春飞扬的女子,并且还完成了生育和养育娃娃的人生使命,将前世没有做过的事:男欢女爱,十月怀胎,生死一线的生产,一把屎一把尿的教养照看,全都做齐了,并且还重新做回了自己——
做一个坚强的女人,不再寄人篱下。
十八年前,附魂的那天,云沁脱掉前世特工的身份,成为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女孩儿,那么小的孩子,完全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只能依靠别人,她收起自己所有的智慧,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子,与任何人皆无害,成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
一个人想要过的好,就得适应这人时代,懂得这个时代的一切生存法则,知晓这个时代一切可以利用的所有潜规则,另外一个前提,必须等自己长大,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这个时代。
那时,她不知道原来的魂魄去了哪里,当她附上那个小小的身体,孩子三岁前的记忆,与她自然是不存在的。
记得醒来的那刻,她就被告知自己有个未婚夫,那个漂亮的小正太想用一块玉片梆定她的一辈子,她很干脆的将玉扯下来扔到他身上:
“你是谁呀?这么小,就想娶媳妇了,没羞!”
当时,她白着眼,那么问他。
当时,他就像遇见了一桩惊天怪事一般,接着玉,楞了老半天才摸她额头,闷闷的道:
“我是秦逍啊!怎么,烧糊涂了?连我都不认得了?”
她拍开那只手,以一种怀疑的目光瞅着,直摇头:
“不认得!”
小秦逍傻楞,这是她认得他十八年时间内,他难得见过的他失常的表现之一,完全是被惊到了。
她不理会,再度问:
“我是谁?”
小正太红红的小嘴变成O字,彻底傻眼。
最后经过大夫诊断,被确诊为:烧坏脑子——他们自然不知道,这个小身体已经换了灵魂,一个小小的身子,住进了的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你姓云,你叫云沁,南燕第一首富云佰万的七小姐……你小时候,脸蛋儿被烧坏,云堡主将您送到天医馆医治,天医智叟花了两年时间,才将你脸上的疤给治好。半个月前,你母亲,八夫人燕娘带你去庙会,你实在顽皮的厉害,就和你娘亲挤散了,后来,是我捡到了你。把你带来养了四五天。直到今天才和你的家人联系上。因为我母亲喜欢你喜欢的紧,所以,就和你娘亲商定下了婚事。”
这是秦逍告诉她的,第一手资料,经调查,情况属实!
后来,母亲八夫人燕娘带她回了云家堡,从那时起,她就成了云七。
大概秦家是真的喜欢她吧,几天后,秦家人就来上门求亲,想订这门娃娃亲。
秦家,在南越也算名门,是官宦人家,官位不高,但作风很正,平常少与人往来,凑巧的是,父亲和秦家据说也是有点交情的,于是,她和秦逍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而她连反抗的意见都没有。事后才正式通知于她。
在所有人眼里,她,云沁,一个庶出的小姐,能配上秦家嫡出的儿子,而且还是最最聪明、最最最前途无量的那位,是天大的幸运事,简单的来说,就是天上掉下馅儿饼了。
在这个时代,谁会向一个才三岁的孩子商议这么一桩将会影响她一生的婚事。
女孩子啊,在这里,只能乖乖听话的做一个任人摆布的玩偶,为家族利益而奉献自己的人生,那是人之一生最最祟高的使命。
再后来的十三年里,云沁一直住在云家堡,日子算不得如何滋润,家里兄弟姐妹太多,女人太多,争伐太多,不像现代。
在现代文明里,抛开小时候那段苦难日子,自打她成为养父养母的孩子以后,她的生活便如一跤摔到了青云里,没有不公,没有争斗,她阴晦的心,因为他们而渐渐灿烂,走上了另一条迥然不同的人生。
她的乐观向上,全来自于他们的教养。
而这里,一切全是扭曲的,是变态的,是残酷,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是薄弱的。
在这里,这具身体的母亲,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妾,模样生的是挺好,可是与世无争。
一个庶出的丫头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而且,母亲对她的教养又严,一直要求她凡事要忍,要低调,要收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在云家,她搏了一个胆小怯懦的名声,是个“逆来顺受”的乖孩子。
当然,那是假相。
她只是不想争,不屑争。
在云家的十三年里,唯一能让她觉得庆幸的事,就是父亲给她配了秦逍这样一个未婚夫,不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而是因为有他,她的生命有了另一种精彩。
秦家每年会让秦逍到云家堡和她见上几回,有时,秦夫人想她了,干脆就命人来将她带去秦府住上十天半个月的,那是她最最开心的日子——秦家虽是官宦世家,但作风开明,家风亲切,不像云家堡,规矩森严,而且腐朽。
再说那秦逍,比她年长七岁,从小是一个出色的孩子,很疼她,也很能管她,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
那些年,他手把手教会她琴棋书画,暗地里还教她功夫,要是她表现好,还会带她出去游山玩水,增长见闻,博文广智。
等年岁一年一年长成,他们渐渐都长大,秦逍在不知不觉中,生的那是越来越好看,人如松,面若玉,笑若春风,才盖南燕,智无人及。
那一年,十八岁,还未考上功名的他凭一策,助南燕帝大退海贼,收伏了多年为祸的海患,一跃成为南燕帝驾下最器重的臣子之一,甚至于没有参加当年的秋围,就轻轻松松做爬上了一个人人嫉妒的尊位,成为权利圈里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
如今,他官拜提督,权倾南燕。他脾气极好,温温如美玉似的,即便杀人时,也笑的温柔。
小的时候,她一直叫他逍哥哥——呃,好吧,那纯萃是被逼的。
那时,她的心智虽已经有二十五岁,不过时代不同,她在现代文明里懂的那一些,在这里,有些是不管用的。何况那时年纪小,很多事,必须依赖大人。而秦逍呢,很爱拐骗她,时温柔,时严厉,想着法的逼她哄她拐她,于是她只好委屈自己叫一个小毛孩做哥哥了。
其实,她倒是更喜欢叫他做“秦逍”,每番叫他“逍哥哥”,心里就郁结啊,后来,叫着叫着,也就习惯了:能有一个哥哥挡在面前替自己解决麻烦,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那就勉勉强强叫几声吧!
原本嘛,这样一个出色的男人,得尽多少女子肖想,欲嫁其为妻,借用那些女人原话来说:便是无名无份跟着,那也是毕生之幸——偏偏她就是对他不来带电,从小到大,一边腻着他,孜孜不倦的汲取他身上有力的东西为自己所用,一边则在想方设法要甩掉他。
甚至于想过用其他女人来诱惑她!
都没有什么奇效!
他一心一意做着她的未婚夫,干干净净的等着她,不对,这人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正人君子,至少,他挺爱揩她油的,亲亲搂搂抱抱的,都做了:美其名为联系感情,实际上则宣告了所有权。
但她的心,一直一直念着那个一枪毙了她命的男人:龙奕——
无数疑惑困扰着她,她总在想,这辈子,她当真还能遇上他吗?
五年前,那如同南柯一梦似的重逢,当真是他吗?
如梦如幻的三天,几乎让人怀疑那从未有存在过,匆匆的,他就被烧成了灰碳,然后,灰飞烟灭。
直到几个月以后,她有了害喜反应时,她精神仍处于恍恍惚惚中、对一切都表现的索然无味的她,终于重新振作了起来。
十五岁,她怀上了孩子,这在家族人的眼里,无疑是大逆不道的,是堕落无耻的像征,一个有着婚约的千金小姐,做出这种不知廉耻的事来,那都该沉塘。
于是,家里人开始逼她流掉。
她咬紧牙关,不肯答应。
那时,原以为秦家会就此提出解除婚约,云家堡丢不起这个脸,秦家更是:两家都是名门,都有一个显赫的家族,如何能容下一个来历无明的私生子的存在。那会令祖宗蒙羞,会被世人耻笑。
最终,秦家那边选择了沉默,何从何从,他们将选择权交给了秦逍。
不想秦逍生气归生气,末了,居然容下了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之举。
那一个人人都想嫁其为妻的人中龙凤:秦逍,不答应退婚,也没逼她堕胎,在她与家族抗争的那些天里,他曾来找过她,对她说:
“若你执意,可留着,我会将它看作是自己的孩子。只是这肚子渐渐显怀,你一个姑娘家在娘家生产会遭人闲话,早些嫁过来吧!有事,我会替你担着。至于这孩子,我会当亲生的养!”
这个人,完美的就像圣人,包容了她所有任性和自私,还愿意用自己的肩膀替她扛下这所有了闲言碎语。
他让她感受了难能可贵的温暖,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大陆,第一次如此感动,为他的错爱和呵护。
要是,没有前世的记忆,要是她没有占领这具身体,原来的云沁,嫁入秦家那几乎是没有玄念的事,传统礼制培养出来的女孩子,不可能抗拒这样一个男子。
可她不是原本的云沁。
她不能嫁,心头藏着太多太多的疑惑,她不能随随便便将自己的一生就这么轻易交付给一个男人,她不能令不属于秦家的孩子,冠上秦氏之姓。
可她的意志,与家族的颜面来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父亲见秦家如此大量,不顾她反对,给她筹备婚礼。
就在婚礼前某一天,她大闹了一番,终与云家划地而裂,叩首绝恩,在一片大雨滂沱里离开了云家,从此,她便成为了云家一个抹不开的耻辱。
五年来,她脱离了云家,为了生活,开辟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世界,如今的她,与五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语。
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为了让自己活的更好,证明女子也能鼎天立地于这个九洲之上,她已与母亲已有五年没见。
养儿方知父母恩。
因为有囡囡,所以,越发愧疚。
她是喜欢自己那位母亲的,那是一个受着妇德规范着的才女,五年前,她与人无媒而合的事,曾令母亲伤心欲绝,母亲一度也逼她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权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她中意的是秦逍这样一个女婿。
在她看来,秦逍无疑是出色的,可以说,这世界几乎没几个比得上他,可无论自己那时有没有怀孕,她都不可能嫁他。。
五年过去了,她无比的想念母亲,想着母亲这几年身子一直不太好,近来更有卧榻不起的迹向,所以,她特意从南燕而来,带着孩子,想去见见母亲。若是见了囡囡,母亲一定会喜欢上她。
这么聪明活泼的孩儿,谁能真正讨厌得起来。
灯下,云沁亲亲女儿那粉嫩嫩的白里透红的小脸,想的是小时候,母亲在夜里偷偷亲她的光景:母亲啊,在白天时候,是绝不会露出慈爱之色,总是严厉,只有独处时,只有夜深人静等她睡着时,才会表现出那样一种母爱。
“爹爹……”
她正沉思,睡梦里的孩子,忽然喃呢了一句,令她不由得打了一个机灵。
“娘亲,我不是野种……”
孩子又喃呢了一句,红红的小嘴还委屈的扁了一下。
云沁坐了起来。
囡囡很懂事,很少在她面前提要爹爹的事,她曾对她说:“爹爹被娘亲弄丢了,也许再也找不回来了。”
“娘亲,娘亲,那囡囡帮娘亲一起找爹爹!”
她是那么的渴望有一个像山一样伟岸的父亲。
有一阵子,她一直提爹爹,也令她好一阵子睡不好,后来,也不知青儿和囡囡说了什么,囡囡没有再提:她心里到底还是想要一个爹爹的!
唉!
她的心,隐约有点难受。
闭眼,睡,却睡不着,翻来覆去不知多久,脑海里又浮现了那些遥远的记忆,那么不真实,但又实实在在存在过,实实在在的给了她孩子,实实在在的改变了她的人生。
房里亮着灯,她在帐下,孩子在她怀里,享有这样一份安安稳稳。
这一刻的她,从来就不知道很多真相都被人为的掩藏,且遭到了最残忍的扭曲,从而改变了最初的真实。
她在局里,被左右,被拆散,被恶意的改变着人生轨迹……
*
—————首发,望晨莫及原创,请支持正版订阅——————
*
正睡的香,她被一个欢喜的尖叫声吵醒了,一只小手那么亢奋的摸着她的脸,捏着,拼命的尖叫着:
“娘亲娘亲,我找到爹爹了,爹爹回来了,爹爹回来了!娘亲,我有爹爹了……”
啥?
云沁睁大一双有些睡意朦胧的眼,看到女儿红扑扑的小脸挂着欢天喜地的之色,拼命的摇啊摇,她糊涂了,四下张望,天亮了,不是做梦,所以这也不是梦话……
她打了一个哈欠,将那个扰人清梦的小捣蛋鬼给拎了过来,拧起那张俏丽的脸蛋:
“鬼丫头,想爹爹想疯了是不是?大清早的,你这是没睡醒吗?”
“没有没有没有,保证没有,绝对没有。囡囡睡的香香的,也不是疯了,囡囡是真找着爹爹了……我有爹爹了,真有爹爹了,不信,我去把他找回来……娘亲娘亲,你好没用,自己的男人都找不到,还得让囡囡替你操心,娘亲,你不合格……”
小鬼头,做了一个鬼脸,吐了一下调皮的小舌头,挣扎着从她怀里下去,跳下床,往门外而去,看样子,还真像是去拉个人过来让她看看。
谁啊?
谁敢冒充囡囡的爹呀?
她好奇死了!
待续!
亲爱的们,喜欢这个文吗?为何都潜水?出来表示一下你们的存在啊,一杯咖啡,一句留言,留个脚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