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江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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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祥安二十六年,云雪晋康三十二年,两国数十年没能平定的两国流寇,大举南下,然后散于宋国各地,使得两国四十余年没有解决的边境祸乱得以平定,两国边境百姓举酒欢庆。
两国边境从此得到了真正的太平。
而解决这一大事的叶秋,却无人知晓。
特别是云雪人,在茶余饭后,总会议论这个不忠不义的云雪叛徒,对于他对云雪帝国所做的那些事情,已经不愿有人再提起。
人类大底如此,总是更容易记住别人的不好,而容易忘记别人的好处。
直到很多年以后,有一个说书的女孩,走遍了云雪帝国的每一个角落,讲述着那个少年的每一个传奇,提醒人们,曾经有那么一个少年,为他们云雪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情。
也是两国边境数万流民进入宋国的同一天,圣墟大陆上多出了一个叫影流的组织,这个组织如同一张大网,自宋国而始,蔓延整个圣墟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黄盛誉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遇上叶秋,三年前,叶秋初到宋国,成立春夏秋冬佣兵团,灭掉铁血佣兵团的事迹依然历历在目,他当时就知道春夏秋冬佣兵团必定能取代铁血佣兵团,所以毅然解散自己的盛誉佣兵团,投入春夏秋冬佣兵团之下。
事实证明,他当初的选择没有错,短短三年时间,春夏秋冬佣兵团不仅成为两国边境上最大的佣兵团,而他黄盛誉也成为了春夏秋冬佣兵团的第五个团长。
虽然在他前面还有四个团长,但叶秋和叶冬其实只是挂名而已,根本就不理会春夏秋冬佣兵团的事情,至于叶春和叶夏,则是负责云雪帝国那边,宋国这边所有的事物自然由他全权打理。
叶秋离开时虽然让云墨铭帮着他打理这边的事物,但云墨铭这人吧,对权力似乎并不感兴趣,这些年做的事情倒是不少,不过都是招揽一些强者,有时候遇上大事,他当然也会出面解决,但平时极少露面,所以整个宋国边境,人们都只知道有他这么一个叫黄盛誉的男人。
而他黄盛誉在这宋国的边境上,可谓是最有话语权的人物,用“位高权重”来形容都不为过。
他本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过完这辈子,可却没想到叶秋一出现,竟然就让他带着春夏秋冬佣兵团的所有成员,继续南下,进入宋国腹地。
在宋国的腹地虽然也有佣兵团,但毕竟不像边境这么吃香,要想赚钱养家糊口还行,可若是想发家致富,那就只是笑话,而且深入腹地,四周都有宋国的皇室盯着,根本不可能像在边境这样肆意妄为。
他实在不明白叶秋为何要下这样的命令,但他绝不会多问,因为他很清楚,这个春夏秋冬佣兵团虽然有很多团长,但最后拿主意的还是叶秋,自己若是将这句话问出去,或许连现在的位置都保不住。
他活了一辈子,对人情世故还是能够看得明白,他这些年虽然为春夏秋冬佣兵团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也在春夏秋冬佣兵团获得了不少好处,可以说这只是一笔公平的交易,而他跟叶秋,绝对谈不上什么感情,所以他很清楚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叶秋这一次来,还带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一个少了一只耳朵,脖子上留着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的男人,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他竟然觉得有些畏惧,这种畏惧不是来源于对方的灵宗境界,也不是来源于他那凶神恶煞的长相,而是因为这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阴冷的气息,这个男人,就像是一条毒蛇,随时都可能择人而噬。
这男人一直跟在叶秋的身后,叶秋并没有给他们介绍这个男人,似乎这个人就只是一个影子,可有可无,无关紧要。黄盛誉一开始只认为这男人是叶秋从云雪帝国带来的护卫,或是杀手什么的,也就没怎么将这人放在心上。
可当叶秋离开的时候,却把这个男人留了下来,还要他全力配合这个男人,不管这个男人想要做什么,都尽力满足,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哪怕是让春夏秋冬佣兵团关门,也必须先满足他的要求。
这就让黄盛誉怎么也猜不透了,随即就思索着怎么讨好这个突然出现了神秘男人。
叶春和叶夏拉上叶秋,叶秋则拉上林飞宇,四人走进一家酒楼,这家酒楼只有老板娘,却没有老板,而且这老板娘有一个儿子,这孩子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却极其聪明伶俐,一见到叶秋四人进来,就抱着一坛酒跑上来,笑着道:“叶秋哥哥,你怎么离开这么多年,也不回来看看忆云?”
小男孩,自然就是陈江云的儿子,以前叫陈忆云,现在叫叶忆云。
叶秋一看到叶忆云,不由得皱起眉头。
叶春解释道:“这都是父亲的意思,这些年他老人家还是闲不住,所以就开了许多酒楼茶肆,说是让叶家人自己也能谋得生计,不给春夏秋冬佣兵团添麻烦,这家酒楼就是陈大嫂主动要求过来打理的。”
叶秋点了点头,对着柜台的妇人道:“辛苦陈大嫂了。”
妇人笑着道:“不辛苦,这些年多亏了叶族长,不然我们孤儿寡母想在这世道活着就已经很难,更别说像现在这样做生意了。”
叶秋道:“都是一家人,陈大嫂又何必说两家话?”
妇人笑着点了点头,微微犹豫了一下,终是开口道:“我男人给公子做了一点小事,公子能一直记着,想来他死也瞑目了,我一个妇道人家,不知道什么深明大义,但我也有眼睛,能够看到公子和叶家对我们母子的照顾,我代他谢过公子和叶家。”
说着,便要跪下。
叶秋急忙上前道:“大嫂何必如此,陈大哥是我的兄弟,是为了叶家而死,这一点,我叶秋不会忘,叶家也不会忘。”
他看了看身边的叶忆云,笑着道:“还有,忆云是姓陈还是姓叶,全凭大嫂做主,我可以保证,他不论姓陈还是姓叶,都是我叶家人。”
妇人一愣,有些感激道:“公子……”
叶秋笑道:“姓叶虽然能一直享受叶家的恩泽,但毕竟以后都只是叶了,说不定要不了几代人,他们就会忘了陈这个姓,所以如何取舍,全凭大嫂做主。”
妇人犹豫了一下,看着叶忆云道:“姓陈还是姓叶,其实都没关系,只要他能平平安安的,我就满足了。”
叶忆云突然道:“娘亲,就姓叶吧,但孩儿一定不会忘记,父亲叫陈江云,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他又看着叶秋,问道:“叶秋哥哥,以后我的儿子可不可以姓陈?”
叶秋一愣,随即笑着点头道:“可以。”
姓叶,是为了报答叶家的恩情,姓陈,不忘父亲,不忘祖先。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孩子做出的选择。
叶秋看着妇人问道:“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大嫂能不能答应?”
妇人急忙道:“公子请说。”
叶秋道:“我想收忆云做义子,大嫂可否答应?”
妇人一愣,急忙拉着叶忆云跪下,“贫妇谢过公子大恩大德。”
叶忆云也跟着道:“忆云拜谢干爹。”
叶秋笑着道:“大嫂真要谢我,就给我们做几样好菜得了,这样又跪又谢的,陈大哥该不高兴了,等以后我下去了,他肯定不会绕我,说我欺负你们孤儿寡母呢。”
说着,将母子两人拉起来。
妇人走进厨房,叶忆云则是道:“我给你们拿了最好的酒,这都是从云雪帝国那边送过来的,客人一直想要,我都没舍得,一直留着等干爹回来。”
叶春笑着拍了拍小家伙的头,“这小子。”
四人坐下后,小家伙很懂事的去跟自家娘亲说话去了,不打扰他们谈正事。
林飞宇喝了一杯酒,看着叶秋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叶秋微微思索了一下,道:“此间事了,我准备继续南下,看能不能打听一些龙族的消息。”
林飞宇点了点头,一边倒酒一边道:“我跟着你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我想留在春夏秋冬佣兵团。我这个人,没什么理想抱负,不过我可以跟你保证,只要有我在,叶家就不会被人欺负。”
叶秋举起酒杯,对着林飞宇道:“谢谢。”
林飞宇一笑:“我们是兄弟,一辈子的兄弟。”
叶秋点头道:“对,一辈子的兄弟。”
叶春,叶夏,叶秋,林飞宇,四人同时举杯,齐声道:“一辈子的兄弟。”
柜台方向,叶忆云问道:“娘亲,什么是兄弟?”
妇人揉了揉小男孩的头,悠然道:“就是可以把命交给对方的人。”
叶忆云点了点头,低声道:“父亲能有干爹这样的兄弟,想来是没什么遗憾了。”
妇人眼眶微红,轻轻的点了点头。
四个人喝得很晚,直到街上都亮起的灯,才醉醺醺的离开,街道上,大雪飞舞,寒风呼啸,虽然不及云雪帝国那般酣畅淋漓,却多了几分惆怅缠绵之意。
用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春夏秋冬佣兵团才将所有的人都收回来,停止了所有的任务,然后准备离开两国边境,一些不愿意离开的,就会发放双倍的报酬,让其自谋生路。叶家这边,也是如此,叶忆云的母子,就要求留了下来,守着那个叫“江上云”的酒楼。
而除了这些人,还有一个人也留了下来,这个人就是林飞宇。
林飞宇是刀疤汉子要求留下来的,至于是什么原因,这位碟子出生然后沦为山大王的男人也没说,林飞宇也没有拒绝。
在分别的时候,林飞宇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只是笑着道:“记得给秋小云那丫头回信,别辜负人家一片苦心。”
对此,叶秋只能苦涩一笑。
林飞宇感叹道:“有时候我都想不通,你小子到底是什么做的,怎么就那么讨女人欢心呢,秋小云也就算了,蛇人族的族长……说实话,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
叶秋有些尴尬,道:“替我保护好他们母子。”
他所说的,自然是叶忆云母子。
林飞宇点头道:“放心吧,只要我林飞宇不死,我就可以保证没人敢在江上云撒野。”
叶秋蹲下身,拉着叶忆云,“你要跟你爹爹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好保护你娘亲,知道不?”
叶忆云点头道:“干爹,你以后还会回来吗?”
叶秋点头道:“一定会的,到时候我带你去看你爹。”
叶忆云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叶秋起身道:“走了,保重。”
林飞宇道:“保重。”
就此分别,再无他话。
男人之间的分别,往往显得更加决然,更加悲壮。
就此,叶家开始了第二次南迁,第一次的时候,留下了许多男儿的热血和生命,留下了一个个可歌可泣的传奇,这一次,唯有“江上云”。
而在叶家举族南下的同时,有四个人也悄悄的跟在叶家后面,这四个人,看起来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就二十多岁,最小的十七八岁。
这四个人,皆佩剑,三男一女。
最小的一个少年看着叶秋的背影,问道:“师兄,你说我们真的能给师父他老人家报仇吗?”
年纪最大的青年没有回答,只是看了叶秋一眼,三年不见,叶秋变得更强了,他知道,他们与叶秋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大,以后会更大。
报仇,真的有希望?
那女子冷声道:“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这四个人,正是易天行的四个弟子,这四个人,亲眼看到叶秋将他们的师父杀死在眼前,随后又看到师父一手创建的铁血佣兵团被叶秋无情的毁灭。
然后剩下他们四人,除了报仇,似乎已经找不到别的事情可做了。
他们这三年来,一直守在春夏秋冬佣兵团的周围,等着叶秋回来,然后杀掉他,给师父他老人家报仇,可等了三年,终于看到叶秋之后,他们却发现,原来他们根本不敢靠近那个家伙。
他们心里其实都很清楚,师父的这个大仇,无论如何都是报不了的,他们之所以跟着春夏秋冬佣兵团,其实不是为了等叶秋出现,更不是为了报仇,只是除了这样之外,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该做什么。
林飞宇站在江上云的门前,看着叶秋等人渐渐消失在风雪中。
叶忆云问道:“林大叔,我干爹为什么要让你留下来?”
林飞宇一愣,随即笑着问道:“若是我说他是让我留下来保护你,你信吗?”
叶忆云深以为然的点头道:“信!”
林飞宇一愣,看着这个小男孩,他既如此相信叶秋,如此相信自己,自己又怎么可以让他失望?便笑着点了点头。
叶忆云看着他点头,便高兴的问道:“林大叔,我可以跟你学剑吗?我答应了干爹,以后要跟我爹一样,好好保护娘亲。”
林飞宇又点了点头,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此刻,他突然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一种对他来说非常陌生的感觉。
自小,他就一个人,就算到了东方学院,他其实还是一个人,虽然跟周康相处得还算融洽,但也只是朋友而已,而他林飞宇,其实是不需要朋友的,从小到大都不需要。
但叶秋不一样,他是将叶秋当成了兄弟,那种可以交托性命的兄弟。
所以他离开了东方学院,只为了可以替叶秋照顾他的家人,他没有家人,所以把叶秋的家人当成了他的家人,只是他没想到,叶秋却让他留了下来。
他虽然不明白叶秋为何会突然这样做,但他相信叶秋,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问,就直接留了下来。
不管叶秋是不是真的让他留下来保护这对母子,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哪怕是这辈子都将生命浪费在这边境之上,哪怕是这辈子都默默无闻的待在这小小的江上云里。
他林飞宇反正这一辈子都只是为了兄弟,那么怎么活,活得如何,又有什么关系?
这一路上,叶秋其实很不轻松。
当看着父亲头上有了华发的时候,他就觉得有些心酸,父亲这一辈子,一直都在为叶家奔波,为他们这些子女操劳,只想给整个叶家一个更好的生活,只想让他们这些孩子能过得更好。
可他自己不但没能替父亲分担什么,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连累整个叶家跟着受苦,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的决定是不是对的。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想去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可就是拉不下面子。
然后耳边就会传来母亲那不厌其烦的谆谆教导,什么“小秋啊,我听林飞宇说你在西元神州那边娶了蛇人族的族长,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也不跟家里说说?”
什么“娶妻生子那是大事,也是好事,啥时候有机会了,把人家带到家里来,丑媳妇也得见公婆嘛,我跟你爹啊,就盼着你们赶紧有那么一天……”
诸如此类的话语,使得叶秋才生出想多留几天的念头瞬间打消,只希望可以赶紧离开。
家,或许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不在的时候想念,在的时候,却又不厌其烦。
宋国祥安二十六年,云雪晋康三十二年,两国数十年没能平定的两国流寇,大举南下,然后散于宋国各地,使得两国四十余年没有解决的边境祸乱得以平定,两国边境百姓举酒欢庆。
两国边境从此得到了真正的太平。
而解决这一大事的叶秋,却无人知晓。
特别是云雪人,在茶余饭后,总会议论这个不忠不义的云雪叛徒,对于他对云雪帝国所做的那些事情,已经不愿有人再提起。
人类大底如此,总是更容易记住别人的不好,而容易忘记别人的好处。
直到很多年以后,有一个说书的女孩,走遍了云雪帝国的每一个角落,讲述着那个少年的每一个传奇,提醒人们,曾经有那么一个少年,为他们云雪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情。
也是两国边境数万流民进入宋国的同一天,圣墟大陆上多出了一个叫影流的组织,这个组织如同一张大网,自宋国而始,蔓延整个圣墟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黄盛誉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遇上叶秋,三年前,叶秋初到宋国,成立春夏秋冬佣兵团,灭掉铁血佣兵团的事迹依然历历在目,他当时就知道春夏秋冬佣兵团必定能取代铁血佣兵团,所以毅然解散自己的盛誉佣兵团,投入春夏秋冬佣兵团之下。
事实证明,他当初的选择没有错,短短三年时间,春夏秋冬佣兵团不仅成为两国边境上最大的佣兵团,而他黄盛誉也成为了春夏秋冬佣兵团的第五个团长。
虽然在他前面还有四个团长,但叶秋和叶冬其实只是挂名而已,根本就不理会春夏秋冬佣兵团的事情,至于叶春和叶夏,则是负责云雪帝国那边,宋国这边所有的事物自然由他全权打理。
叶秋离开时虽然让云墨铭帮着他打理这边的事物,但云墨铭这人吧,对权力似乎并不感兴趣,这些年做的事情倒是不少,不过都是招揽一些强者,有时候遇上大事,他当然也会出面解决,但平时极少露面,所以整个宋国边境,人们都只知道有他这么一个叫黄盛誉的男人。
而他黄盛誉在这宋国的边境上,可谓是最有话语权的人物,用“位高权重”来形容都不为过。
他本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过完这辈子,可却没想到叶秋一出现,竟然就让他带着春夏秋冬佣兵团的所有成员,继续南下,进入宋国腹地。
在宋国的腹地虽然也有佣兵团,但毕竟不像边境这么吃香,要想赚钱养家糊口还行,可若是想发家致富,那就只是笑话,而且深入腹地,四周都有宋国的皇室盯着,根本不可能像在边境这样肆意妄为。
他实在不明白叶秋为何要下这样的命令,但他绝不会多问,因为他很清楚,这个春夏秋冬佣兵团虽然有很多团长,但最后拿主意的还是叶秋,自己若是将这句话问出去,或许连现在的位置都保不住。
他活了一辈子,对人情世故还是能够看得明白,他这些年虽然为春夏秋冬佣兵团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也在春夏秋冬佣兵团获得了不少好处,可以说这只是一笔公平的交易,而他跟叶秋,绝对谈不上什么感情,所以他很清楚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叶秋这一次来,还带了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一个少了一只耳朵,脖子上留着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的男人,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他竟然觉得有些畏惧,这种畏惧不是来源于对方的灵宗境界,也不是来源于他那凶神恶煞的长相,而是因为这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阴冷的气息,这个男人,就像是一条毒蛇,随时都可能择人而噬。
这男人一直跟在叶秋的身后,叶秋并没有给他们介绍这个男人,似乎这个人就只是一个影子,可有可无,无关紧要。黄盛誉一开始只认为这男人是叶秋从云雪帝国带来的护卫,或是杀手什么的,也就没怎么将这人放在心上。
可当叶秋离开的时候,却把这个男人留了下来,还要他全力配合这个男人,不管这个男人想要做什么,都尽力满足,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哪怕是让春夏秋冬佣兵团关门,也必须先满足他的要求。
这就让黄盛誉怎么也猜不透了,随即就思索着怎么讨好这个突然出现了神秘男人。
叶春和叶夏拉上叶秋,叶秋则拉上林飞宇,四人走进一家酒楼,这家酒楼只有老板娘,却没有老板,而且这老板娘有一个儿子,这孩子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却极其聪明伶俐,一见到叶秋四人进来,就抱着一坛酒跑上来,笑着道:“叶秋哥哥,你怎么离开这么多年,也不回来看看忆云?”
小男孩,自然就是陈江云的儿子,以前叫陈忆云,现在叫叶忆云。
叶秋一看到叶忆云,不由得皱起眉头。
叶春解释道:“这都是父亲的意思,这些年他老人家还是闲不住,所以就开了许多酒楼茶肆,说是让叶家人自己也能谋得生计,不给春夏秋冬佣兵团添麻烦,这家酒楼就是陈大嫂主动要求过来打理的。”
叶秋点了点头,对着柜台的妇人道:“辛苦陈大嫂了。”
妇人笑着道:“不辛苦,这些年多亏了叶族长,不然我们孤儿寡母想在这世道活着就已经很难,更别说像现在这样做生意了。”
叶秋道:“都是一家人,陈大嫂又何必说两家话?”
妇人笑着点了点头,微微犹豫了一下,终是开口道:“我男人给公子做了一点小事,公子能一直记着,想来他死也瞑目了,我一个妇道人家,不知道什么深明大义,但我也有眼睛,能够看到公子和叶家对我们母子的照顾,我代他谢过公子和叶家。”
说着,便要跪下。
叶秋急忙上前道:“大嫂何必如此,陈大哥是我的兄弟,是为了叶家而死,这一点,我叶秋不会忘,叶家也不会忘。”
他看了看身边的叶忆云,笑着道:“还有,忆云是姓陈还是姓叶,全凭大嫂做主,我可以保证,他不论姓陈还是姓叶,都是我叶家人。”
妇人一愣,有些感激道:“公子……”
叶秋笑道:“姓叶虽然能一直享受叶家的恩泽,但毕竟以后都只是叶了,说不定要不了几代人,他们就会忘了陈这个姓,所以如何取舍,全凭大嫂做主。”
妇人犹豫了一下,看着叶忆云道:“姓陈还是姓叶,其实都没关系,只要他能平平安安的,我就满足了。”
叶忆云突然道:“娘亲,就姓叶吧,但孩儿一定不会忘记,父亲叫陈江云,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他又看着叶秋,问道:“叶秋哥哥,以后我的儿子可不可以姓陈?”
叶秋一愣,随即笑着点头道:“可以。”
姓叶,是为了报答叶家的恩情,姓陈,不忘父亲,不忘祖先。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孩子做出的选择。
叶秋看着妇人问道:“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大嫂能不能答应?”
妇人急忙道:“公子请说。”
叶秋道:“我想收忆云做义子,大嫂可否答应?”
妇人一愣,急忙拉着叶忆云跪下,“贫妇谢过公子大恩大德。”
叶忆云也跟着道:“忆云拜谢干爹。”
叶秋笑着道:“大嫂真要谢我,就给我们做几样好菜得了,这样又跪又谢的,陈大哥该不高兴了,等以后我下去了,他肯定不会绕我,说我欺负你们孤儿寡母呢。”
说着,将母子两人拉起来。
妇人走进厨房,叶忆云则是道:“我给你们拿了最好的酒,这都是从云雪帝国那边送过来的,客人一直想要,我都没舍得,一直留着等干爹回来。”
叶春笑着拍了拍小家伙的头,“这小子。”
四人坐下后,小家伙很懂事的去跟自家娘亲说话去了,不打扰他们谈正事。
林飞宇喝了一杯酒,看着叶秋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叶秋微微思索了一下,道:“此间事了,我准备继续南下,看能不能打听一些龙族的消息。”
林飞宇点了点头,一边倒酒一边道:“我跟着你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我想留在春夏秋冬佣兵团。我这个人,没什么理想抱负,不过我可以跟你保证,只要有我在,叶家就不会被人欺负。”
叶秋举起酒杯,对着林飞宇道:“谢谢。”
林飞宇一笑:“我们是兄弟,一辈子的兄弟。”
叶秋点头道:“对,一辈子的兄弟。”
叶春,叶夏,叶秋,林飞宇,四人同时举杯,齐声道:“一辈子的兄弟。”
柜台方向,叶忆云问道:“娘亲,什么是兄弟?”
妇人揉了揉小男孩的头,悠然道:“就是可以把命交给对方的人。”
叶忆云点了点头,低声道:“父亲能有干爹这样的兄弟,想来是没什么遗憾了。”
妇人眼眶微红,轻轻的点了点头。
四个人喝得很晚,直到街上都亮起的灯,才醉醺醺的离开,街道上,大雪飞舞,寒风呼啸,虽然不及云雪帝国那般酣畅淋漓,却多了几分惆怅缠绵之意。
用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春夏秋冬佣兵团才将所有的人都收回来,停止了所有的任务,然后准备离开两国边境,一些不愿意离开的,就会发放双倍的报酬,让其自谋生路。叶家这边,也是如此,叶忆云的母子,就要求留了下来,守着那个叫“江上云”的酒楼。
而除了这些人,还有一个人也留了下来,这个人就是林飞宇。
林飞宇是刀疤汉子要求留下来的,至于是什么原因,这位碟子出生然后沦为山大王的男人也没说,林飞宇也没有拒绝。
在分别的时候,林飞宇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只是笑着道:“记得给秋小云那丫头回信,别辜负人家一片苦心。”
对此,叶秋只能苦涩一笑。
林飞宇感叹道:“有时候我都想不通,你小子到底是什么做的,怎么就那么讨女人欢心呢,秋小云也就算了,蛇人族的族长……说实话,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
叶秋有些尴尬,道:“替我保护好他们母子。”
他所说的,自然是叶忆云母子。
林飞宇点头道:“放心吧,只要我林飞宇不死,我就可以保证没人敢在江上云撒野。”
叶秋蹲下身,拉着叶忆云,“你要跟你爹爹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好保护你娘亲,知道不?”
叶忆云点头道:“干爹,你以后还会回来吗?”
叶秋点头道:“一定会的,到时候我带你去看你爹。”
叶忆云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叶秋起身道:“走了,保重。”
林飞宇道:“保重。”
就此分别,再无他话。
男人之间的分别,往往显得更加决然,更加悲壮。
就此,叶家开始了第二次南迁,第一次的时候,留下了许多男儿的热血和生命,留下了一个个可歌可泣的传奇,这一次,唯有“江上云”。
而在叶家举族南下的同时,有四个人也悄悄的跟在叶家后面,这四个人,看起来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就二十多岁,最小的十七八岁。
这四个人,皆佩剑,三男一女。
最小的一个少年看着叶秋的背影,问道:“师兄,你说我们真的能给师父他老人家报仇吗?”
年纪最大的青年没有回答,只是看了叶秋一眼,三年不见,叶秋变得更强了,他知道,他们与叶秋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大,以后会更大。
报仇,真的有希望?
那女子冷声道:“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这四个人,正是易天行的四个弟子,这四个人,亲眼看到叶秋将他们的师父杀死在眼前,随后又看到师父一手创建的铁血佣兵团被叶秋无情的毁灭。
然后剩下他们四人,除了报仇,似乎已经找不到别的事情可做了。
他们这三年来,一直守在春夏秋冬佣兵团的周围,等着叶秋回来,然后杀掉他,给师父他老人家报仇,可等了三年,终于看到叶秋之后,他们却发现,原来他们根本不敢靠近那个家伙。
他们心里其实都很清楚,师父的这个大仇,无论如何都是报不了的,他们之所以跟着春夏秋冬佣兵团,其实不是为了等叶秋出现,更不是为了报仇,只是除了这样之外,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去哪里,该做什么。
林飞宇站在江上云的门前,看着叶秋等人渐渐消失在风雪中。
叶忆云问道:“林大叔,我干爹为什么要让你留下来?”
林飞宇一愣,随即笑着问道:“若是我说他是让我留下来保护你,你信吗?”
叶忆云深以为然的点头道:“信!”
林飞宇一愣,看着这个小男孩,他既如此相信叶秋,如此相信自己,自己又怎么可以让他失望?便笑着点了点头。
叶忆云看着他点头,便高兴的问道:“林大叔,我可以跟你学剑吗?我答应了干爹,以后要跟我爹一样,好好保护娘亲。”
林飞宇又点了点头,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此刻,他突然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一种对他来说非常陌生的感觉。
自小,他就一个人,就算到了东方学院,他其实还是一个人,虽然跟周康相处得还算融洽,但也只是朋友而已,而他林飞宇,其实是不需要朋友的,从小到大都不需要。
但叶秋不一样,他是将叶秋当成了兄弟,那种可以交托性命的兄弟。
所以他离开了东方学院,只为了可以替叶秋照顾他的家人,他没有家人,所以把叶秋的家人当成了他的家人,只是他没想到,叶秋却让他留了下来。
他虽然不明白叶秋为何会突然这样做,但他相信叶秋,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问,就直接留了下来。
不管叶秋是不是真的让他留下来保护这对母子,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哪怕是这辈子都将生命浪费在这边境之上,哪怕是这辈子都默默无闻的待在这小小的江上云里。
他林飞宇反正这一辈子都只是为了兄弟,那么怎么活,活得如何,又有什么关系?
这一路上,叶秋其实很不轻松。
当看着父亲头上有了华发的时候,他就觉得有些心酸,父亲这一辈子,一直都在为叶家奔波,为他们这些子女操劳,只想给整个叶家一个更好的生活,只想让他们这些孩子能过得更好。
可他自己不但没能替父亲分担什么,反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连累整个叶家跟着受苦,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的决定是不是对的。
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想去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可就是拉不下面子。
然后耳边就会传来母亲那不厌其烦的谆谆教导,什么“小秋啊,我听林飞宇说你在西元神州那边娶了蛇人族的族长,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也不跟家里说说?”
什么“娶妻生子那是大事,也是好事,啥时候有机会了,把人家带到家里来,丑媳妇也得见公婆嘛,我跟你爹啊,就盼着你们赶紧有那么一天……”
诸如此类的话语,使得叶秋才生出想多留几天的念头瞬间打消,只希望可以赶紧离开。
家,或许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不在的时候想念,在的时候,却又不厌其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