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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遇见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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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南毅了。

    在心里寂静的时候,我会想他。

    在危险万分的时候,我也会想他。

    爱这东西啊,哪怕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思念。

    我叹了一口气,对心里爱的执念道,我和他已经离婚了,他害死了我的母亲!

    已经是天寒的季节,再加上是在湖边,更是寒气重。

    我穿好鞋子,刚站起身,整个人就黑暗昏沉的打着晃悠。

    糟糕,自己向来贫血,刚才脑子里想南毅,也没让自己有个闭上眼睛的缓冲时间。

    正当我以为我会晃悠着跌倒在鹅卵石上时,一双有力的臂膀将我扶起:“没事吧?”

    我闭着眼睛,让自己脑中的昏沉感觉散去:“我没事谢谢。”

    “一个人在这里,难道不担心会被人拐卖带走?”

    那人声音很低沉,带着一种莫名的苍老,但刚才说话的语气,却隐约含着揶揄味道。

    片刻,我眸中已经清明:“谢谢。”

    面前是约莫四十岁的男人,隐约长出的胡子显示的都是白色。

    但他丝毫不显老态,面部五官上除了精神之外,还有几分成熟男人特有的犀利。

    让人尤为注意的是,那双带着黑框眼镜的眼睛,那眸很沧桑,仿佛历经了世间千万一般。

    说实在,若是除去他那胡渣的白,除去眸子隐约浮现的沧桑,我觉得说面前的男人三十都不为过。

    “看够了吗?”男人笑了笑,眸中浮现星星点点的笑意。

    我摇了摇头,没想到在南城这相对经济发展落后的城市,竟然能够看到这种与南毅有的一拼的男人。

    “九州,她可能是见到你,所以吓傻了吧?”女人温柔的轻笑说道。

    我才注意到这男人旁边还站着一个女人,她一身青色长裙,外套黑色大衣,整个人都一副温婉大方模样。

    而且,乍一看,她眉眼之中,竟然和我有几分相似。

    “我们两个很像哦。”女人微笑着对我道。

    到不知是我看错还是怎么,她眸中分明对我有一闪而过的敌意。

    我扯着嘴角露笑算是回应那女人,又赶紧推开男人说了声不好意思后,径直朝自己公寓走去。

    湖畔边上的柳轻轻的抚过面脸庞,我听到男人说话的声音:“蔷薇,你长得不像她。”

    咯噔。

    脚步越走越快,我只期望自己赶紧回到家中。

    我心里已经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害怕刚才我看到的女人,是刀疤男与阿飞说的蔷薇姐。

    若真是如此的话,那么蔷薇身边的女人也就该是九哥!

    回到家后,我赶紧关上门,反锁了起来,才窝在沙发上拿了本书看静静心。

    ……

    有句话叫做,先苦后甜。

    我很相信这话,初到南城时,我确实是苦,各种倒霉事情一股脑的全部发生在我的身上。

    可后来的几十天内,我都没有发生任何倒霉事。

    生活渐渐回归平淡,回归我心里最为原始的向往。

    这段时间我生疏了的厨艺又开始回归而来,甚至,我已经像模像样的学会了几支单人舞蹈。

    当然,我跳得很小心,应该说跳舞这件优美的事情,被我分解,再分解的成了‘鸭子走路’模式,丝毫不具美感。

    我的肚子依然不那么显怀,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嘱咐我,让我缓慢步行,其他一切稍微剧烈的事宜不要做。

    医生的话让我对待宝宝如同待产的婴儿一般,仔细而又认真。

    但正是这样的日子,我才明白,我的生活已经平淡的如同白开水。

    我的世界里,只有看书,亦或者偶尔看看电脑里的练习舞蹈。

    可看书伤眼睛,看电脑更伤眼睛。

    我发现,我好像变成了一个‘废人’。

    咚咚咚。

    一阵有规律的敲门声将我从胡思乱想中拉扯了回来。

    我站起身:“是谁?”

    走到门口,透过猫眼,我竟然发现敲门的人,正是当时救我的年轻医生,也就是邹清!

    等等,邹清根本不知道我住的地方,所以他是怎么过来的?

    “你好,我是上一任租在这里的房客,我有个东西落在这里了,所以想进来拿回去。”

    听到这,我松了一口气,心里也是感叹,我们有缘。

    门打开时,露出一张标准的大男孩的脸。

    见到我,邹清很诧异:“刚才我听声音的时候,就觉得很耳熟,但没想到,竟然还真的是你!”

    我笑了笑:“是啊。”

    邹清指了指自己的脚道:“我进去要脱鞋子吗?”

    “不用,你进来吧。”

    进来后,邹清自来熟一般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他指了指窗帘道:“粉色窗帘是我弄得。”

    我:“……”

    此时我还能说什么?

    他当初说他自己名字的时候,还抱怨着说女气,可现在却指着粉色的窗帘,一脸得意的对我说,这窗帘是他弄的。

    粉色……是南毅最厌恶的颜色。

    甚至,简煜,冰辰然他们我似乎都没有见他们穿过任何粉色的衣服。

    我仔细注意了一下邹清,只见他灰色毛衣的内领是粉色的衬衫,而下身则是普通的牛仔长裤。

    有人说,喜欢粉色的人,内心干净而又单纯。

    以前我不相信,但现在看到邹清时,我发现这话是对的。

    “你很喜欢粉色吗?”我问道。

    “是啊,因为我姐姐喜欢。”

    邹清得意一笑,又指了指墙壁一抹画作道:“不止是粉色窗帘,甚至墙壁上的粉色全都是我刷的,”

    “你刷的很好看。”

    “那是肯定。”

    我从冰箱里拿出上午刚刚做好的水果沙拉递放在茶几上道:“吃点水果吧?”

    “那我就不客气啦。”

    看着邹清吃东西的模样,我不由得想到了我与简煜的曾经。

    简煜是我的哥哥,大我几岁,所以很多事情都会照顾我。

    事情小到吃东西,大到打架等等,他都会毫无理由的帮助我。

    小时候家里穷,所以一有什么好吃的,简煜都会说自己不饿,然后给我吃。

    可实际上,他哪里会不饿呢?

    他从小就比同龄人消瘦很多!

    我一直都在自私的享受着简煜对我的好,却从未付出过什么……

    “简初,你做的真的是太好吃了。”邹清擦拭了一下嘴角的番茄汁道:“看来我得天天来你家了。”

    “好。”

    对于邹清这大大咧咧的男孩,我并没有很大的反感。

    甚至,我觉得他与我,现在就是翻版的,我与小时候的简煜。

    果盘里的水果全部被消灭后,邹清咳嗽了一下道:“你猜猜我到这里来拿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