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月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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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对葫芦长势的怀疑,林牧丝毫也不担心。
农家的奇事多了,尤其涉及到庄稼,几十斤的大西瓜、大半米长的冬瓜,偶尔也能见到,其他人顶多羡慕一下自家的好福气。
五个葫芦,林牧摘了那只,其他的正好给四小一人一个,夏天来了,当水壶正好。
林牧也不着急,将葫芦挂在外面,等着其慢慢脱去水气,到时候就能用了。
“哼哼哼,者行孙!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林婷婷拿着自己的葫芦,神气异常地对着林欢问道。
林欢配合无比:“爷爷在此!”
“我打死你!”
小院里登时闹成一片,几个小孩,因为一只寻常的葫芦,开心地能玩一下午。
或许多年之后,这些小孩会完全遗忘今天的经历,就像从来没有发生一样。
但林牧却永远记得,如今陪伴家人时的点点滴滴……
……
“唉!儿女难养啊!”
长兄如父的林牧叹了口气,从树下取下葫芦。
这些天来,他一直没有空闲,且不说照顾小弟小妹,单只是麦收将至,就耗费林牧绝大部分精力,跟着二大娘,认真学习农事的知识。
在这样的劳累下,灵气葫芦,倒是给了林牧一个惊喜。
许是因为《灵气葫芦》的特殊,自己这个葫芦不仅成长快,连着风干速度,也是大异寻常,远远超过四小的葫芦,只不过一个多星期,里面的瓤就已经松干一片,明显已经阴干透了。
在葫芦头上画了个圈,小心地切开一圈,摘掉开口后,林牧就是一奇。
这么久的阴干,葫芦里本该闷燥一片,但此时其透出的气息,却是清凉异常,仿佛里面放着几块冰一样。
从二大爷家拿的软木,被林牧做成葫芦塞,装满水后,塞住挂墙上!
其产生效果,正好是12个小时,傍晚挂上,第二天就能用。
清亮的井水,似乎变得更加剔透,在阳光下溅起明亮的水花,浇落在院子里的黄瓜根上。
风吹着菜叶,旁边一只母鸡“咯咯”了两声,对着湿润的泥土一啄,一粒小石子就被它咽了下去,也没见它对这水有特别的喜爱。
林牧有些失望。
“惊蛰十二变”,被肉蛋用来“野鸡变”也就罢了,自己培育出的这个小葫芦,难道也就是弄来玩玩,夏天能喝上一口冷水??
失望的情绪,到了第二天,变成了讶异。
一群鸡鸭,围在菜地边上,地面飘落的零散菜叶,已经被它们啄抢个干净,
如果不是肉蛋下了严令,以及林牧平日的引导,让院里的鸡鸭不敢祸害菜园,林牧估计自家的菜就完蛋了!
一葫芦水,只够浇几个黄瓜,林牧仔细观察,果然发现了一丝异常。
那些长大了的黄瓜,原本已经脱离幼生期,整个黄瓜身体都不复紧绷,显得有些疲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现在,林牧却明显感觉到其异常的变化,上面的嫩刺,已经又长了出来,虽然小,但却颇为扎手,让人一碰就有种触电般的感觉,不像成年黄瓜那样习以为常。
林牧没管它,把葫芦里的水浇向了旁边的蕃茄。
接下来的几天,林牧将菜园浇了一遍,再回头看时,变化就已经很明显了!
最早浇水的黄瓜,一个个并没有再长大,林牧摘下一根放清凉的井水里,稍一犹豫,就有些担心,也有点期待地把右手往黄瓜上一撸,从头至尾!
浸过水后,黄瓜上的毛刺已经不再那么扎人,但依旧给手心带来一种麻不麻、痒不痒、疼不疼的感觉,如果非要形容,就像是给手掌做了一次深度按摩,极是舒服。
这种感觉,城市里菜市场上的黄瓜,是根本体会不到的。
将黄瓜尖上的黄瓜花抹掉,林牧轻轻咬了一口,牙齿刚刚咬破黄瓜尖,一声清脆的“咯咔”声,就已经顺着口腔肌肉的震动,传进了脑海里,带来一种最简单的幸福感。
肉质更紧脆了!
最美味的黄瓜尖吃掉后,林牧“咔咔”几口,又咬了两三下,几乎是牙齿才一碰到黄瓜,那黄瓜就顺势裂了开来,嚼起来“咯吱咯吱”的。
“唔,这可比大部分水果都好吃了……”林牧极为满意,“虽然只是味道上的提升,但这还只是浇了一次,如果从小开始培养的话,长久食用这些蔬菜,起码身体康健、延年益寿吧?”
林牧的想法,得到了验证。
在农村,蔬菜就是小孩的水果,不要说黄瓜蕃茄,就是刚刚长大的茄子,清脆多汁的萝卜,饱满紧绷的豆角,生吃起来都极为美味。
小弟小妹同样如此,半下午摘了根黄瓜吃时,就是眼前一亮,对菜园里的其他蔬菜,同样垂涎三尺。
林牧不乐意了:“吃饭时不好好吃,整天净吃这些零嘴!婷婷你看看你一个小姑娘家,‘啃吃嘴’都吃出来了,真要是吃成小胖妞,以后可别再让我背你!”
不训不行,两个皮孩子就没一个省心的,要是不训,林牧敢保证自己这些青菜,几天就能被他们祸祸完。
“啃吃嘴”,是当地的方言,形容一个人贪吃,如同一些动物在腮里存食物,以致双腮都有些撑起,在小孩身上倒是很可爱。
小妹扁着嘴不说话,呵她两下痒痒这才又活泼起来,又去跟一群小孩玩去了。
瞧着他们无忧无虑的样子,林牧脸上泛起一丝期待:“眼看快要收麦,妈也该回来了吧?这些菜多浇点水,到时候正好给妈养养身体,她在外面,整天背铁,又不舍得花钱,老了可就一身的病痛了……”
这就是林牧对“灵气葫芦”无比满意的原因了,自己的母亲,正好需要这些东西来养身体里的暗伤。
如今是1997年,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许多年,许多村里人出去打工,就不再仅仅局限于工厂做工,但凡挣钱,都会去做。
卖菜、卖小吃、房屋装修、收废铁、收破烂,采海货……
一个人出去安定了下来,村里其他的人,往往就会跟着他去做同样的工作,久而久之,一个城市里的某一行业,往往就被一个乡镇的人全部占据。
这也算是那个时代的一张照片吧……
其他人对葫芦长势的怀疑,林牧丝毫也不担心。
农家的奇事多了,尤其涉及到庄稼,几十斤的大西瓜、大半米长的冬瓜,偶尔也能见到,其他人顶多羡慕一下自家的好福气。
五个葫芦,林牧摘了那只,其他的正好给四小一人一个,夏天来了,当水壶正好。
林牧也不着急,将葫芦挂在外面,等着其慢慢脱去水气,到时候就能用了。
“哼哼哼,者行孙!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林婷婷拿着自己的葫芦,神气异常地对着林欢问道。
林欢配合无比:“爷爷在此!”
“我打死你!”
小院里登时闹成一片,几个小孩,因为一只寻常的葫芦,开心地能玩一下午。
或许多年之后,这些小孩会完全遗忘今天的经历,就像从来没有发生一样。
但林牧却永远记得,如今陪伴家人时的点点滴滴……
……
“唉!儿女难养啊!”
长兄如父的林牧叹了口气,从树下取下葫芦。
这些天来,他一直没有空闲,且不说照顾小弟小妹,单只是麦收将至,就耗费林牧绝大部分精力,跟着二大娘,认真学习农事的知识。
在这样的劳累下,灵气葫芦,倒是给了林牧一个惊喜。
许是因为《灵气葫芦》的特殊,自己这个葫芦不仅成长快,连着风干速度,也是大异寻常,远远超过四小的葫芦,只不过一个多星期,里面的瓤就已经松干一片,明显已经阴干透了。
在葫芦头上画了个圈,小心地切开一圈,摘掉开口后,林牧就是一奇。
这么久的阴干,葫芦里本该闷燥一片,但此时其透出的气息,却是清凉异常,仿佛里面放着几块冰一样。
从二大爷家拿的软木,被林牧做成葫芦塞,装满水后,塞住挂墙上!
其产生效果,正好是12个小时,傍晚挂上,第二天就能用。
清亮的井水,似乎变得更加剔透,在阳光下溅起明亮的水花,浇落在院子里的黄瓜根上。
风吹着菜叶,旁边一只母鸡“咯咯”了两声,对着湿润的泥土一啄,一粒小石子就被它咽了下去,也没见它对这水有特别的喜爱。
林牧有些失望。
“惊蛰十二变”,被肉蛋用来“野鸡变”也就罢了,自己培育出的这个小葫芦,难道也就是弄来玩玩,夏天能喝上一口冷水??
失望的情绪,到了第二天,变成了讶异。
一群鸡鸭,围在菜地边上,地面飘落的零散菜叶,已经被它们啄抢个干净,
如果不是肉蛋下了严令,以及林牧平日的引导,让院里的鸡鸭不敢祸害菜园,林牧估计自家的菜就完蛋了!
一葫芦水,只够浇几个黄瓜,林牧仔细观察,果然发现了一丝异常。
那些长大了的黄瓜,原本已经脱离幼生期,整个黄瓜身体都不复紧绷,显得有些疲软,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现在,林牧却明显感觉到其异常的变化,上面的嫩刺,已经又长了出来,虽然小,但却颇为扎手,让人一碰就有种触电般的感觉,不像成年黄瓜那样习以为常。
林牧没管它,把葫芦里的水浇向了旁边的蕃茄。
接下来的几天,林牧将菜园浇了一遍,再回头看时,变化就已经很明显了!
最早浇水的黄瓜,一个个并没有再长大,林牧摘下一根放清凉的井水里,稍一犹豫,就有些担心,也有点期待地把右手往黄瓜上一撸,从头至尾!
浸过水后,黄瓜上的毛刺已经不再那么扎人,但依旧给手心带来一种麻不麻、痒不痒、疼不疼的感觉,如果非要形容,就像是给手掌做了一次深度按摩,极是舒服。
这种感觉,城市里菜市场上的黄瓜,是根本体会不到的。
将黄瓜尖上的黄瓜花抹掉,林牧轻轻咬了一口,牙齿刚刚咬破黄瓜尖,一声清脆的“咯咔”声,就已经顺着口腔肌肉的震动,传进了脑海里,带来一种最简单的幸福感。
肉质更紧脆了!
最美味的黄瓜尖吃掉后,林牧“咔咔”几口,又咬了两三下,几乎是牙齿才一碰到黄瓜,那黄瓜就顺势裂了开来,嚼起来“咯吱咯吱”的。
“唔,这可比大部分水果都好吃了……”林牧极为满意,“虽然只是味道上的提升,但这还只是浇了一次,如果从小开始培养的话,长久食用这些蔬菜,起码身体康健、延年益寿吧?”
林牧的想法,得到了验证。
在农村,蔬菜就是小孩的水果,不要说黄瓜蕃茄,就是刚刚长大的茄子,清脆多汁的萝卜,饱满紧绷的豆角,生吃起来都极为美味。
小弟小妹同样如此,半下午摘了根黄瓜吃时,就是眼前一亮,对菜园里的其他蔬菜,同样垂涎三尺。
林牧不乐意了:“吃饭时不好好吃,整天净吃这些零嘴!婷婷你看看你一个小姑娘家,‘啃吃嘴’都吃出来了,真要是吃成小胖妞,以后可别再让我背你!”
不训不行,两个皮孩子就没一个省心的,要是不训,林牧敢保证自己这些青菜,几天就能被他们祸祸完。
“啃吃嘴”,是当地的方言,形容一个人贪吃,如同一些动物在腮里存食物,以致双腮都有些撑起,在小孩身上倒是很可爱。
小妹扁着嘴不说话,呵她两下痒痒这才又活泼起来,又去跟一群小孩玩去了。
瞧着他们无忧无虑的样子,林牧脸上泛起一丝期待:“眼看快要收麦,妈也该回来了吧?这些菜多浇点水,到时候正好给妈养养身体,她在外面,整天背铁,又不舍得花钱,老了可就一身的病痛了……”
这就是林牧对“灵气葫芦”无比满意的原因了,自己的母亲,正好需要这些东西来养身体里的暗伤。
如今是1997年,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许多年,许多村里人出去打工,就不再仅仅局限于工厂做工,但凡挣钱,都会去做。
卖菜、卖小吃、房屋装修、收废铁、收破烂,采海货……
一个人出去安定了下来,村里其他的人,往往就会跟着他去做同样的工作,久而久之,一个城市里的某一行业,往往就被一个乡镇的人全部占据。
这也算是那个时代的一张照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