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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凤凰山

作者:长耳朵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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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打开台灯,床头柜上的一件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定睛一看,顿时吓了一大跳,卧槽,床头柜居然放着一盒安全套。

    我一片天旋地转,这是哪里来的安全套,为什么会放在我的床头柜上?我从来没有买过这种东西,这盒安全套……

    一道闪电划过我的脑海,我想起晚饭时候和老爸的对话,登时回过神来,这盒安全套十有八.九是老爸的杰作,呜呜呜,老爸还真是贴心啊!

    我拿着这盒安全套哭笑不得,亲爱的老爸,你的儿子要让你失望了,这盒安全套根本派不上用场啊,只能送给小洁吹气球玩了。

    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家的狗窝,我好长时间都没有睡过这样的踏实觉了,一个梦都没有做,睁开眼睛就已经天亮了。

    想起今天要和朋友们去凤凰山宿营,我很快便起了床,带上需要的东西。

    推开.房门,发现颜暮凝起来的更早,已经在厨房里帮着老妈做早餐。

    今天的颜暮凝略施淡妆,披着长发,显得很漂亮,看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我都有些看痴了。

    老爸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悄声说:“老爸送你的礼物看见了吗?”

    “礼物?!”我一下子反应过来,所谓的礼物指的肯定是床头柜的那盒安全套。

    我红着脸,点点头。

    老爸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的羞涩,自顾自地说;“我买的还是好品牌,价格可贵了!”

    “吃早饭喽!”老妈和颜暮凝端着几碗热气腾腾的抄手走出来。

    我赶紧躲开老爸,不敢和他继续讨论这个话题,连忙说道:“吃早饭了!吃早饭了!”

    我们这边所谓的抄手其实跟北方的馄饨差不多,四川这边就叫“抄手”。

    颜暮凝在我面前放下一碗泼洒了辣椒油的抄手:“尝尝,这可是我跟着阿姨学的!”

    我深吸一口气,赞叹道:“香!实在是香!”

    我狼吞虎咽就把这碗抄手吃下肚子,心里感觉热乎乎的。

    出门的时候,我还听见老妈和老爸在小声嘀咕:“这个媳妇真不错,人又长得漂亮,而且还很勤快,也不知道云轩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他那小样居然能找到这样优秀的女朋友!”

    卧槽!

    我到底是不是你们的亲儿子,难道对我就这样没信心?

    八点左右,我们按照约定时间,在人民广场碰头。

    有人带了帐篷和睡袋,有人带了锅碗瓢盆,有人带上了啤酒饮料,丁晓晓和文怡两个女孩子带来了两大口袋的零食,然后我们一行八人,浩浩荡荡往凤凰山进发。

    在路上的时候,我跟颜暮凝讲起了有关于凤凰山的传说。

    知道为什么叫做凤凰山吗?

    传说呀,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凤凰飞到这里,它很累很累了,于是就停下来休息。没想到这一休息,凤凰就再也没有睁开过眼睛。后来,凤凰的身体化作了山脉,血水化作了河流,变成了今时今日的凤凰山。

    有人说,为什么我们这座小县城的风水这么好,那都是因为凤凰山的缘故。

    曾有风水大师点评,这里的风水名曰“凤凰展翅”,是一处极佳的风水穴。凤凰山就像一只展开双翅的凤凰,将我们这座小县城包围在中间,所以才使得这里人杰地灵。

    临近正午的时候,我们抵达凤凰山脚下。

    我们预计的宿营地点在凤凰山最高的山头上,这里的山并不高,确切地说其实是丘陵,海拔也就几百米。凤凰山头上的景色很美,可以观日出,“凤凰朝日”就是凤凰山的一大奇景。当日出东方的时候,阳光沐浴着凤凰山头,美不胜收。

    现在正值秋季,漫山遍野还有很多枫树林,火红色的枫叶格外漂亮,就像大团大团的火焰在山林间绽放。山溪从石缝中潺潺流过,像是在唱着一首欢快的歌。

    我们一路游山玩水,拍照留念,沿途的美景让人目不暇接。

    前方有两棵粗壮的大树,生长的非常奇特,两棵树干靠在一起生长,枝桠和树藤相互纠缠,紧紧缠绕在一起,往上生长之后就合二为一,变成了一棵树,但是却长得枝繁叶茂,如同一把巨大的伞盖,在成片的树木里面显得格外惹眼,这棵古树是当地人眼中有名的“情人树”。

    相传,有一对痴情男女,因家里的反对,相约在这里一起殉情自杀、死的时候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死后变成了两棵大树,依然紧紧缠绕,生死相依。

    情人树上挂满了同心锁和各种红布条,凡是前来凤凰山游玩的情侣都喜欢在这里留下一点纪念。

    我鼓起勇气对颜暮凝说:“要不我们也去拍一张照吧?”

    我以为颜暮凝会拒绝的,没想到颜暮凝答应的很爽快:“好哇!”

    我和颜暮凝来到情人树下,分站在左右两侧,伴随着咔嚓一声响,这个画面定格。

    后来,我悄悄把这张照片加印出来,照片上的颜暮凝微笑的如同山林间走出的仙子,我把这张照片放在钱包里面,随身携带。

    天色擦黑的时候,我们终于爬上凤凰山头。

    大家都是年轻人,分工合作,有人搭建帐篷,有人挖坑生火,有人去寻找树根枯草等生火的材料。

    很快就支起两顶帐篷,我们五男三女,三个女生睡一顶帐篷,五个男生睡一顶帐篷。

    “哎呀,这边太拥挤了,我来挨着你们睡吧!”方志勇那个臭不要脸的一心想往女生帐篷里面钻,结果被轰了出来,丁晓晓双手叉腰站在门口:“方志勇,你丫再敢进来,老娘非阉了你不可!”

    我们很快就生起两堆篝火,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食材,围着火堆,一边吃烧烤,一边喝啤酒,嘻嘻哈哈的谈天说地,好不快活。

    酒过三巡,方志勇突然提议道:“要不我们来玩游戏吧,光喝酒有些枯燥!”

    “好哇!你说玩什么游戏?”文怡说。

    方志勇转了转眼珠子,故意拖着声音,用一种怪异的腔调说道:“我们来玩……招……魂……游……戏……”

    方志勇话音刚落,一阵莫名的阴风吹过,面前的火苗晃动了几下,发出噼啪声响。

    文怡变了变脸色,回身揍了方志勇一拳:“大晚上的你别吓唬人!”

    “是呀!”作为女孩子,丁晓晓也有些害怕了:“这荒郊野岭的地方,玩什么招魂游戏,万一招来不干净的东西……”

    “哈哈哈!”方志勇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胆小鬼!你们就是一群胆小鬼!”

    这个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颜暮凝突然开口说话了:“不是什么游戏都能玩的,有些游戏最好不要玩!”

    “嘁!”方志勇咕咚咚灌了一大口啤酒:“我在大学里的时候,我们晚上还专门跑到墓地玩招魂游戏呢!嘿嘿嘿,结果屁都没招来一个,反而被蚊虫叮的一身包!”

    说到这里,方志勇喷着酒气,转身指着我们几个男生说道:“他们女孩子害怕也就算了,你们几个大男人难道也害怕了吗?”

    “怕个屁!你说怎么玩,老子第一个奉陪!”杜衡借着酒劲,嚷嚷着说。

    杜衡这小子自打生下来,还从不知道什么是害怕,而且他最受不得别人激将法,一激就火。

    既然带头大哥都发话了,我们难道还会退却吗?

    况且还有三位漂亮的女生在场,我们可不能丢了面子:“对!玩就玩,方志勇,你可别瞧不起人,你说怎么玩!”

    但凡搞摇滚的人,好像都爱做一些特立独行,让普通人看起来非常疯狂的事情。

    就像刚才方志勇跟我们说的,他们摇滚社团的人居然组织去墓地玩招魂游戏,这典型的是吃饱了撑的;还听说他们半夜去荒山野岭唱歌,就是为了把孤魂野鬼引出来,活脱脱是一群疯子。

    虽然我们都知道方志勇有些疯,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几个男生也不能丢了面子,所以我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方志勇这小子早有准备,从背包里翻出红绳、镜子、蜡烛等道具。

    “原来你早就准备好玩招魂游戏了!”宁涛说。

    方志勇笑了笑:“机会难得嘛,荒郊野外阴气重,最适合玩这种游戏了!”

    杜衡一语戳破方志勇的小算盘:“你狗日的是想吓唬女生,然后趁机揩.油吧?”

    方志勇讪讪笑了笑:“瞧你说的,我可不是那样的人!”

    “你就是!”王小明说:“你个龟儿子,上次还打电话跟我炫耀,说是骗一个女生去玩笔仙游戏,结果把人家吓得直往他怀里钻,然后就打着保护女生的名义,陪着那个女生睡了一晚上!”

    方志勇摆好道具,然后跟我们讲游戏规则。

    游戏的规则很简单,每个人的右手小手指都缠着一根红绳,八个人相互连接在一起,坐成一个圆圈,然后每人轮流讲一个鬼故事。在讲鬼故事之前,要先点亮自己面前的白蜡烛,再支起一面镜子对着自己,镜面上要留下自己的一滴鲜血。据说如果能够招魂成功的话,招魂者就会在镜子里面看见不可思议的恐怖景象!

    (此游戏太过恐怖,请各位看官不要轻易模仿,如有意外,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