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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失踪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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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五,中元节,在百姓的眼中,这一日不祥,冤魂厉鬼会游走人间。所以大家会不断的烧纸钱祭祖,而事实上,它还是个奖励善良和惩罚恶劣的的节日,更主要是个“赦罪节”,所以,“中元节”又是“忏悔节”和“赎罪节”,一年中有罪过的人可以在中元节这天通过各种仪礼去检讨自己和请求天地人的宽恕。

    那么,凤歌呢,他是为了祭祖,还是恕罪?迷雾重重的凤歌,是为了什么。

    “他去什么地方?”陶菀好奇地询问道。

    “渡河边!”

    “哦哦!”陶菀了然的应了声,“今日几号?”

    “七月初六!”

    听得他的回答,陶菀惊叫了起来:“什么,今天是七月初六,那明天岂不是情人节!”

    非忧正想说些话,却被陶菀抓起手臂,望着屋外跑:“陪我去街上,我要去买东西,我明天要过七夕节。”

    “夫人,凤栖离街市需要一个多时辰,况乎,这日头都西斜了,一个时辰后天都暗了!”非忧由着她拽着,却也不忘劝说着,毕竟过会儿就是晚餐时间,错过也罢,可是那些侍卫若是发现她不在,有人会担心啊。

    陶菀小嘴一撅:“不管,天色暗没事,有月亮,若是饿的话,我请你吃大餐。”

    “夫人!”非忧再次劝说道,“晚上回来会有危险。”

    “不是有你在吗?”陶菀反问道,“你是高手,我知道!”

    非忧低声叹了下气,看来她是非去不可。

    等到他们到达街市时候,陶菀的屁股都快开花了,这非忧驾车也太快了点,震得她屁股发麻。她起身揉了揉屁股,跳出马车。

    夕阳西斜,就快落山了,街市也无白日里热闹,不过摊贩们还是迟迟未离去,熬着,也许还有客人,毕竟这七夕节要来,这情侣们这个时候会偷偷流出来买礼物,明日好做交换。

    陶菀望着街上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一会儿这个玩玩,一会儿那个摸摸,看上了,就包了起来,大大小小的买了一堆,而非忧就可怜兮兮的成为她免费的提货员了。

    这时候,她看到一些很可爱的面具,兴奋地蹦达过去,她挑了个猴子模样的面具,戴在脸上,回过头望向非忧:“非忧,好看不?”

    非忧抱着一堆礼品探出头,看了几眼,倏地发现这样的她很像晴涵,一样的身高,一样喜欢俏皮的玩具,他笑着点点头。

    就在陶菀准备掏钱付账之时,她侧过头看到了秀英,她赶紧地摘下面具,揉了揉双眼,是秀英。

    她扔下手中的面具,朝着秀英跑去,口上呼道:“秀英,秀英!”

    秀英听得她的声音,回过头看了一眼,震惊之余,撒腿就跑。

    “秀英,等等我,我有话要问你!”陶菀拼命地在后方追着她,眼看就要追上之时,不知从哪儿跑出一堆人,将她的视线阻隔,可很快又散去,她朝四周看看,是贫民区,秀英该是往里面跑去了,她迈开步子走进深巷。

    非忧一见陶菀忽地奔跑起来,口中不断地喊着之前随她来凤栖那个丫头的名字,直觉告诉他会出事,他扔下手中的东西,径直地追去,可眼看就要追上之时,一群人忽然将她围住,等得他飞身上前之时,全然不见她的人影,而那一群人也作鸟兽散,东跑西窜不见踪影,他快速地抓住其中一个想要跑的人,冷声问道:“刚才那个小姐呢?”

    那人故作怯弱地说道:“哪个小姐?”

    “说实话,不然我杀了你!”非忧身上染起一股冰冷的杀气。

    那人看见非忧眼中腾起的杀气,遂反应过来,怕小命不保乞求道:“大哥,我真不知道什么小姐!”

    非忧狠狠朝着他剜了一眼,凛冽的双眸让那人直抖索:“大哥,我只不过是按着那个人说得照做而已!”

    “谁让你们这么做?”

    “不知道!他蒙着黑色面纱,穿着黄色的道袍,声音更是听不出是男是女,只是让我们看到若是有两个女孩子在街上跑,就插入到她们中间,隔断他们!”那人低声下气如实相告,“大哥,行行好,别杀我,我说得都是实话,我只不过是想拿点钱而已。”

    “他是在哪儿召集你们的?”非忧冷声询问道。

    “城北破庙!”

    “滚!”非忧一把甩开他,“若是说谎,我要了你的狗命!”他往前面继续奔走了一段路,入眼的是一片贫民区,家家户户都点上了蜡烛,幽幽地烛光照着一条又黑又深的巷子,她该不会是往里面去了吧,他停滞了会儿,从怀中掏出信号弹,朝着空中一放。随后他握着剑,朝着深巷走去,警觉地听着周围的动静,可是入耳的除了那些百姓们欢声笑语,也就只剩下虫鸣声。

    “永言”当铺。

    一名小二模样的人疾步走入,神色异样,他来到当铺窗口,低声说道:

    “老洪,我看到城北贫民区处有人发信号!”

    老洪抬起头,精明的双眼闪烁着疑惑:“你确定没有看错?”

    “是,没有!”

    老洪拨弄着算盘,细想着凤栖最近并没有人下来,要是下来,必定会有招呼,这突如其来的信号弹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有人偷溜下来。

    忽地,他想到一个人,那就是庄主新娶的夫人。

    据说她在庄内呆不安稳,没准偷跑下来,想到这儿,老洪朝着当铺的其他人使了个眼色:“去城北贫民区。”而他自己则写了一张纸条,绑在鸽子身上。同时,还随身带了一只鸽子。

    四个人乔装打扮前往贫民区,眼睛却留意着周围的环境,正当他们走到贫民区巷子路口时,他们注意到墙角处有着不明显的刮痕,是一个箭头,四人对望一眼,继续朝着里面走去,每逢遇到拐角,都会出现一个箭头,几人提高警惕地倾听着周围的动静,生怕这是敌人设下的圈套,一旦大意,他们都将会有生命危险。

    他们走着走着,赫然发现前面是一堵墙,警铃大作,难道真的是圈套,这时其中一个看到箭头突然向上所指,彼此点头,脚尖一点,便跃上了墙头,这时他们看到了非忧的踪影,他正小心翼翼地搜寻着在一户人家院子屋子中搜寻着。

    “吱吱!”其中一个抿着嘴发出了声响。

    非忧听到声音,抬头发现是他们的人,便撤了回来,面色忧心忡忡:“夫人,不见了。”

    果然。

    五人商量了下,分头行事,两个人注视这贫民区,另外三人前往城北破庙。

    “你有没有考虑过,是夫人故意走丢?”老洪忽然开口问道。

    非忧一愣摇头,底气不足地说道:“不可能,夫人应该不会故意走丢,她是见着她以前的丫鬟……”

    老洪听着他叙说着,最后还是说道:“故意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不过为防止是被人掳走,我们赶紧找到她先。”

    非忧点头同意。

    这边人走丢了,另一边很快得到消息。

    凤栖山庄,侍卫小贝急扣楚风书房门。

    “谁?”

    “主子,卑职是小贝,收到老洪的飞鸽传书,问夫人在不在庄内?”

    楚风眉头一皱,找她?老洪找她有何事?算了,也许是和她的小金库有关,他清幽幽地说道:“你去菀如院看看便是。”

    “是,属下遵命!”

    一盏茶的时间,小贝就回到了楚风书房前,语气也不像刚才般稳妥:“主子,夫人不在,非忧也不在,而且属下又收到那边传来的信息,夫人失踪了!他们正分头寻找。”

    “啪嗒!”楚风手中的笔滑落,她失踪了,她是故意为之,还是……若是被人绑走,以她娇小的身子,且手无缚鸡之力怎可敌得过他们。

    “速速派人前去支援他们,势必找到夫人!”楚风冷冽的说道,“限你们在天亮之前将夫人带到我面前。”

    “是,属下遵命!”

    一行黑衣人趁着夜色急速地朝着山下掠去。

    精神抖擞的猫头鹰被他们掠过的风声惊吓了,呜呜的叫着,扰乱了夜的安静,山鼠听得那声音,逃跑的更似仓促,一时间本来宁静万分的山,忽地变得喧闹。

    楚风望着窗外的一轮明月,心里升起一股不祥之感,更带着懊悔之心,若是他当初没有离开菀如院,没有因为她去矜涵阁而气恼,她是不是就不会偷溜出去,是不是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夜这么深了,她一个人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像白天那样在某个角落哭泣。

    原来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渗透进了他的心里,可是,他不能去爱她,不能!

    “咔嚓!”手中的笔断成两截,无法拼合,他望着桌上断裂的笔杆,他和她隔着千山万水,任谁也跨不了,她要的,他也许给不起。

    陶菀再一次的拖累了大家。

    至从进了深巷后,她一路往前奔跑着,偶尔还能看到秀英在前边狂奔的身影,这时,秀英忽然停了下来,她弯着腰喘着粗气,正当陶菀以为会追上她的时候,她被一个黑衣人掳走,陶菀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前追着,等反应过来之时,却发现自己迷了方向,而且已经走出了那片贫民区。

    秀英不见了,她跟丢了,回过身发现非忧也不在,她一个人在荒山野岭处游荡着,昆虫的鸣叫声,野兽的嚎声,山风的吼声交织在一起,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尤以那猫头鹰的叫声,更让人惶恐。

    曾经,她不信鬼,可是,后来,她穿越了,她信了。即便不断的告诉自己,世上没有鬼魂,可还是会害怕。

    她环抱着自己,缓步走着,口中直嚷:“非忧啊,快来找我啊,快点找到我啊,我要被吓死了。”同时不忘默念:“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呵呵!”忽然,一阵笑声从不远处传来,那分不清是男是女的声音,更让陶菀觉得害怕,她训着声音望去,一个黑色物体朝着她走来,难不成真是鬼?可她依旧故作镇定:“你是谁?”

    “过路人!”来人越走越近,是个女人,这女子三四十岁的年纪,身穿淡黄道袍,眉目如画,清丽难言,甚是美丽,只是那嘴角的冷笑,让陶菀觉得此人不是什么好茬。

    她转过身,往回走着,哪料,那女子忽地掠过她的头顶,落在她的面前。

    “有事?”陶菀略微往后挪了挪,于她保持着一公尺的距离。

    女子笑了起来:“我的好女儿,你怎么连你娘亲都认不出来了呢?”说着,扯去脸上的人皮,露出一张更为绝美的容颜。

    陶菀大脑迅速盘旋着,娘亲,莫不是那陶菀的亲娘,原来她真得没死,不过她还是故作惊讶,讶异的用手捂住了嘴巴:“娘,你,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呵呵!是死了!”女子面上笑容不减。

    可看在陶菀眼里,太过假惺惺,她继续惶恐地问道:“娘,你是人是鬼?”

    女子忽然大笑了起来:“菀儿,娘以前是鬼,可是现在是人,在你没有嫁给齐王后,娘就成了人。”

    听着她的话,陶菀一头雾水,完全不明所以。

    这是人是鬼,怎么还跟嫁不嫁齐王有关。

    她正想问,哪料女子却开口说道:“不过这样更好,女儿,想不想成为皇后?”

    “不想!”陶菀想都没想,果断的回答道。

    “呵呵,真得吗?”女子缓缓的靠近陶菀,陶菀一步步地往后退着,“可惜,由不得你,你想也得想,不想也得想,记住,你是我的女儿。”说着,她忽地伸出手指,点在陶菀的身上。

    陶菀瞬间动弹不得,恼怒道:“我不是你女儿,你究竟想干什么?”

    女子摸着她的脸蛋,描绘着她的轮廓,随后附在她的耳畔轻语:“若你真是我女儿,我或许还下不了手,可惜不是,不过,只要你完成任务,我可以保证你这辈子享尽荣华富贵。”

    “呸!”陶菀轻呸道,“我现在已经再享荣华富贵,用不着您老人家的操心。”

    女子伸手擦拭了下自己脸上的口水:“脾气果然比我女儿要差,我很好奇你是从哪儿来,怎会和菀儿长得一样?”

    陶菀紧闭嘴巴,不打算理她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听天由命。

    “不过呢,这样更好,完全不会给我带来麻烦,不是吗?”说道此处,女子得意的笑了起来,荒山野岭上回响起她的笑声,让陶菀觉得耳朵发疼。

    “我真不知道,你给了秀英什么好处,她竟然誓死不肯说出你是谁,还竟然想让你离去,可惜,你似乎没听她的话,哈哈!”女子冷冷地望着陶菀,“要知道秀英可是我一手培植的人,最后竟然愿意为你一死,你还真有本事!”

    “你说秀英死了?那刚才是?”陶菀迫切的问道,原来从一开始她就落入了陷阱之中。

    女子扯起嘴角冷笑道:“秀英早就死了,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车裂,明白那是什么不?我呢,绝不会要一个不忠于我的人。至于刚才,那是假的,当你进入街市的时候,就有人跟着你了,呵呵。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后悔,没有听秀英的话?”

    听着她轻松的讲着车裂,陶菀忽地觉得眼前的女子不是人,更不配陶菀的娘亲,在陶菀眼中,她的娘亲应该是个温柔的女子,而不是如此心狠手辣之人。越是美丽的女人越毒,这话当真不假!秀英这么美好的姑娘,竟然活生生的被四分五裂,她的牙齿打了个颤。

    她枉费了秀英用生命付出的代价。

    她不能任人宰割,她要反抗,她还要为秀英报仇,她冷冷地说道:“你究竟想要怎样?”

    女子望着她双眸中的怒火,笑得更是开心:“怒吧,愤怒吧,让愤怒充满你的双眼。哈哈!”笑了一阵,她平静的望着陶菀,“我不想怎样,我只不过是想要你帮忙拿一件东西而已。”

    “说!”

    “藏铃!”

    “没听说过!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女子瞅着陶菀,越看笑意越深:“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它就在凤栖,只要你拿到了,那么……”就在这时,她突然抬手,手中多了一粒黑色的药丸,往陶菀的嘴里塞。

    陶菀眉头一蹙,嘴唇紧闭,咬紧牙齿,不想她将咬塞进来。

    女子神色更冷,抬起另一只手,捏住她的下巴。

    “咔嚓!”陶菀清晰地听到她的下巴脱臼了。

    女子盯着陶菀的脸,嫣然一笑:“孩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落秋’,若是吃了它,没有解药,秋天一过,你就会肝肠寸断。”

    好歹毒的心思,她不犯人,却依旧有人犯她。

    “我在想,你若是吃了,会不会不来找我要解药呢?”女子清幽幽地说着话,“我还真舍不得看见和菀儿长得一样的你也这么快的死去。”

    “孩子,放心吧,只要你将藏铃拿到手,交于我,你就会平安无事!”

    陶菀很想骂她,可惜她说不了话,她只能冷冷的瞪着女子。

    女子欣赏着陶菀的怒意,看着她由怒生恨,女子更是兴奋。时候差不多了,她将药塞进了陶菀的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