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林白番 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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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超市,林初夏在一个货架前停了下来,看着货架上面摆放的东西,林初夏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避孕T,巧克力,红酒,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这是什么搭配?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了一下,拿出来看,发现是芷烟发来的微信。
白芷烟说:初夏,我刚刚和凌恒去领证了!到了那里才发现今天是情人节,哈哈哈哈哈真是好巧!
林初夏退出微信看了一下日期,2月14。
也难怪超市会将这三样东西放在一起了。
林初夏点开相机,对着这个货架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白芷烟。
然后发了一条消息过去:结婚快乐!不知道现在寄顺丰今天能不能把东西送到你手上。
这是林初夏来到西塘的第3天。
昨天跟一家民宿的主人谈好了房租,昨天就入住了,林初夏今天起床吃完早餐后来超市买打算买一点日用品。
买完之后,林初夏去了一趟快递寄存点,给白芷烟将东西寄过去,然后回她租下来的民宿。
古色古香的西塘,八点以后游人就多了起来,青石板的道路上很拥挤。
每条小巷子看起来都差不多,林初夏迷路了,走了很久才走到她租下来的那间民宿门口。
然而,当林初夏看到倚在门口的男人时,蓦地顿了顿。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她昨天才住进这里,还没来得及跟白煜宸说。
“我早上在这里瞎逛,看到你从这里出去,你没看到我。”
白煜宸两只手插在裤兜中,一条腿屈起抵在墙上。
随性潇洒,却又满身痞气。
“……来了怎么也不跟我打个电话?”
“下高铁的时候手机被偷了。”
“……”林初夏想,白煜宸这人,想来也是拉不下面子去跟人借手机打电话的。
没有再说什么,从包包里拿出钥匙开门。
这间房子有很久的年头了,房主一家都出国了,这间房子就一直用来出租,家具不可能很奢华,全是最简单的配置,刷了红漆的木桌子,木椅子,木沙发。
白煜宸跟在林初夏的身后,刚一他进去就蹙起了眉心,“这房子看起来阴森森的,能不能换一间?”
“那你去别的地方住吧,我在这住。”
林初夏淡声说道,没有管白煜宸,径自提起超市的购物袋将刚买回来的东西归纳好。
等忙完,已经是20分钟之后了。
白煜宸缩在客厅窄窄的木沙发上,抱着抱枕,闭着眼睛,眉心蹙得能夹死一只蚊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沙发太小了,太难受了。
林初夏站在原地看了几秒钟,然后回房间拿了一条毯子出来。
刚走到白煜宸身边,想要将毯子盖在他身上时,白煜宸突然动了动,疲惫的睁开眼睛,双眼皮的痕迹尤其的明显。
白煜宸睡意惺忪的对林初夏问道:“打算在这里住多久?”
“不知道,目前付了三个月的房租。”看他醒了,林初夏又将毯子收了起来,转身的时候,说道:“困的话,去房间睡吧。”
他一个大男人缩在这张小小的沙发上,林初夏看着都憋屈。
然而,林初夏的还未迈动步子,手腕突然被白煜宸握住。
他说;“我对你不好么?为什么不在家住?”
“白煜宸,就算你对我再好,都无法抵消当初你对我的强迫。”林初夏侧身看着白煜宸,“至于家,我从来不觉得我有家。”
林初夏一直都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白煜宸当初的强迫,在林初夏心里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记。
以至于,林初夏对白煜宸爱也好,恨也罢,所有的感情,都是在恨的基础上堆积起来的。
她和白煜宸,注定不能和平常夫妻一样恩恩爱爱吵吵闹闹的过日子。
“林初夏你是不是欠收拾?”
白煜宸突然站了起来。
从来都是女人舔着脸的来讨好白煜宸,白煜宸什么时候这样低声下气过?
然而,林初夏只是看了白煜宸一眼,挣开了白煜宸的手,抱着毯子离开了。
白煜宸站在原地,呼吸起伏,良久,才烦躁的重新坐回沙发上。
白煜宸自己都想不通,怎么就看上了林初夏呢?
一开始逼迫林初夏跟着自己,白煜宸只是想玩玩而已,想着,玩腻了就一脚踹走,女人这种动物,他从来不缺。
五年前的白煜宸绝对不会想到,结婚后他变得洁身自好了,外面那些女人,白煜宸不是没有动过心思。
只是搂着那些女人后,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林初夏的影子。
这种感觉实在不好受,久而久之,就不愿意碰了。
林初夏和以往那些女人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林初夏从来不缠着白煜宸。
对林初夏,白煜宸从来不敢说“你走吧”类似的话,因为白煜宸知道,他说了,林初夏就真的会走,而且不会回来了。
所以对林初夏,白煜宸只能强制的将她留在身边。
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不让林初夏跟别人来往。
他当时想,如果林初夏没有自己的朋友圈了,那林初夏就只有他白煜宸了。
除了臣服他,她还能怎么样?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未朝着他想的那样。
不管林初夏有没有朋友圈,白煜宸知道,林初夏想要离开他的心一直没有变过。
白煜宸推开房间门的时候,林初夏正在换衣服,身上只剩一件胸衣,听到响动,转头看了一眼白煜宸,然后林初夏又若无其事的回过头,说道:“如果你来这里是来找我吵架的话,那么请你离开吧。”
白煜宸像是没有听到林初夏的话一样,眼底渐渐变得幽深。
林初夏的身材绝对不是他见过的最好的,甚至连一般都算不上。
白煜宸的视线落在林初夏背上的那两个凸起的蝴蝶骨上,随着她的动作,蝴蝶骨越发的明显。
白煜宸抬步走了过去,抬手摸了一把,眉心蹙着,很不满的说道:“怎么瘦成这样?本来就没什么肉,抱着都硌人。”
林初夏顿了一下,白煜宸喜欢那种看起来肉肉的身材,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听白煜宸抱怨她的手感不好了。
林初夏不由得低头看了一下,要是……自己连女性最凸出的特征都没有了,那白煜宸还会要她吗?
林初夏没有接白煜宸这话,因为她本来就手感不好,没有什么好辩驳的。
换上一件宽松的家居服,林初夏说道:“芷烟今天领证了,你知道吗?”
“那丫头片子,就不配做白家的人!”
白煜宸冷嗤一声。
林初夏穿好衣服,转过身面对着白煜宸,视线很凉,直直的看着白煜宸,说道:“芷烟不配做白家人,而你不配做人!”
“林初夏你……”
“你算过你害了多少人了吗?”林初夏打断白煜宸的话,“就算你不怕遭报应的话,也麻烦你想想你的儿子好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布丁以后要面对多少暗中想要害他的人你想过吗?”
白煜宸蓦地顿住了。
林初夏抿了抿唇,看了白煜宸一眼,然后转身,叠床上的衣服,“别再去打扰他们了,你说芷烟不配做白家人,其实她也不见得想做白家人。”
房间里面有片刻的寂静,过了一会儿,白煜宸的脚步声渐远。
……
从生下布丁后,林初夏就开始旅居。
找一个地方,少则住一个月,多则住三个月四个月。
但其实她很少出门。
每天早晨换上运动装出去跑步,回来之后除特殊情况外就不会再出去了。
她接触的人很少,有时候可以一天不开口说话。
嫁给白煜宸,给他生孩子,林初夏体会到的唯一一个好处大概就是……她不用工作也不缺钱花。
白煜宸说,他从来不在金钱这方面亏待女人。
白煜宸将他的附属卡给了林初夏,有多少钱林初夏不知道。
除了房租,还有日常基本的费用外,林初夏没有什么开销。
这几年,她连买东西的欲望都没有了。
一个人如果连花钱的欲望都没有了,那和行尸走肉估计没有什么区别了。
林初夏深有体会。
白煜宸走后,林初夏上午看了会书,下午睡了一觉。
醒来的时候有点饿了,林初夏打算自己做点东西吃,但是做一个人的分量还是做两个人的分量,林初夏犹豫了。
家里不见白煜宸的踪影,林初夏不知道他是不是离开了还是在周边逛,于是给白煜宸打电话。
当听筒里面传来“对方已关机”的提示音时,林初夏才想起白煜宸的手机被偷了。
仅仅是犹豫了几秒,林初夏就换衣服出门了。
林初夏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将西塘逛完了。
西塘很小,只需花几个小时就能走完。
林初夏来的那天就大致了解了一下这边的情况。
有一条酒吧街,那边的酒吧傍晚6点开门。
林初夏基本可以确定,如果白煜宸还在西塘的话,那一定是在酒吧里面。
穿过几条巷子,林初夏走进第一家酒吧。
昏暗的光线中,白芷烟几乎一眼就找到了白煜宸。
白煜宸站在人群中是非常打眼的那种。
林初夏不得不承认白煜宸长得很帅,不同于郁凌恒的那种英俊,白煜宸是帅得很妖孽。
白煜宸坐在吧台的那边,身边有个女人。
白煜宸不咸不淡,女人对白煜宸很是热情。
林初夏没有多想,直接走过去,挽住白煜宸的手臂,说道:“老公,该回家了。”
走进超市,林初夏在一个货架前停了下来,看着货架上面摆放的东西,林初夏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避孕T,巧克力,红酒,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这是什么搭配?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了一下,拿出来看,发现是芷烟发来的微信。
白芷烟说:初夏,我刚刚和凌恒去领证了!到了那里才发现今天是情人节,哈哈哈哈哈真是好巧!
林初夏退出微信看了一下日期,2月14。
也难怪超市会将这三样东西放在一起了。
林初夏点开相机,对着这个货架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白芷烟。
然后发了一条消息过去:结婚快乐!不知道现在寄顺丰今天能不能把东西送到你手上。
这是林初夏来到西塘的第3天。
昨天跟一家民宿的主人谈好了房租,昨天就入住了,林初夏今天起床吃完早餐后来超市买打算买一点日用品。
买完之后,林初夏去了一趟快递寄存点,给白芷烟将东西寄过去,然后回她租下来的民宿。
古色古香的西塘,八点以后游人就多了起来,青石板的道路上很拥挤。
每条小巷子看起来都差不多,林初夏迷路了,走了很久才走到她租下来的那间民宿门口。
然而,当林初夏看到倚在门口的男人时,蓦地顿了顿。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她昨天才住进这里,还没来得及跟白煜宸说。
“我早上在这里瞎逛,看到你从这里出去,你没看到我。”
白煜宸两只手插在裤兜中,一条腿屈起抵在墙上。
随性潇洒,却又满身痞气。
“……来了怎么也不跟我打个电话?”
“下高铁的时候手机被偷了。”
“……”林初夏想,白煜宸这人,想来也是拉不下面子去跟人借手机打电话的。
没有再说什么,从包包里拿出钥匙开门。
这间房子有很久的年头了,房主一家都出国了,这间房子就一直用来出租,家具不可能很奢华,全是最简单的配置,刷了红漆的木桌子,木椅子,木沙发。
白煜宸跟在林初夏的身后,刚一他进去就蹙起了眉心,“这房子看起来阴森森的,能不能换一间?”
“那你去别的地方住吧,我在这住。”
林初夏淡声说道,没有管白煜宸,径自提起超市的购物袋将刚买回来的东西归纳好。
等忙完,已经是20分钟之后了。
白煜宸缩在客厅窄窄的木沙发上,抱着抱枕,闭着眼睛,眉心蹙得能夹死一只蚊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沙发太小了,太难受了。
林初夏站在原地看了几秒钟,然后回房间拿了一条毯子出来。
刚走到白煜宸身边,想要将毯子盖在他身上时,白煜宸突然动了动,疲惫的睁开眼睛,双眼皮的痕迹尤其的明显。
白煜宸睡意惺忪的对林初夏问道:“打算在这里住多久?”
“不知道,目前付了三个月的房租。”看他醒了,林初夏又将毯子收了起来,转身的时候,说道:“困的话,去房间睡吧。”
他一个大男人缩在这张小小的沙发上,林初夏看着都憋屈。
然而,林初夏的还未迈动步子,手腕突然被白煜宸握住。
他说;“我对你不好么?为什么不在家住?”
“白煜宸,就算你对我再好,都无法抵消当初你对我的强迫。”林初夏侧身看着白煜宸,“至于家,我从来不觉得我有家。”
林初夏一直都是一个爱恨分明的人,白煜宸当初的强迫,在林初夏心里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记。
以至于,林初夏对白煜宸爱也好,恨也罢,所有的感情,都是在恨的基础上堆积起来的。
她和白煜宸,注定不能和平常夫妻一样恩恩爱爱吵吵闹闹的过日子。
“林初夏你是不是欠收拾?”
白煜宸突然站了起来。
从来都是女人舔着脸的来讨好白煜宸,白煜宸什么时候这样低声下气过?
然而,林初夏只是看了白煜宸一眼,挣开了白煜宸的手,抱着毯子离开了。
白煜宸站在原地,呼吸起伏,良久,才烦躁的重新坐回沙发上。
白煜宸自己都想不通,怎么就看上了林初夏呢?
一开始逼迫林初夏跟着自己,白煜宸只是想玩玩而已,想着,玩腻了就一脚踹走,女人这种动物,他从来不缺。
五年前的白煜宸绝对不会想到,结婚后他变得洁身自好了,外面那些女人,白煜宸不是没有动过心思。
只是搂着那些女人后,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林初夏的影子。
这种感觉实在不好受,久而久之,就不愿意碰了。
林初夏和以往那些女人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林初夏从来不缠着白煜宸。
对林初夏,白煜宸从来不敢说“你走吧”类似的话,因为白煜宸知道,他说了,林初夏就真的会走,而且不会回来了。
所以对林初夏,白煜宸只能强制的将她留在身边。
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不让林初夏跟别人来往。
他当时想,如果林初夏没有自己的朋友圈了,那林初夏就只有他白煜宸了。
除了臣服他,她还能怎么样?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未朝着他想的那样。
不管林初夏有没有朋友圈,白煜宸知道,林初夏想要离开他的心一直没有变过。
白煜宸推开房间门的时候,林初夏正在换衣服,身上只剩一件胸衣,听到响动,转头看了一眼白煜宸,然后林初夏又若无其事的回过头,说道:“如果你来这里是来找我吵架的话,那么请你离开吧。”
白煜宸像是没有听到林初夏的话一样,眼底渐渐变得幽深。
林初夏的身材绝对不是他见过的最好的,甚至连一般都算不上。
白煜宸的视线落在林初夏背上的那两个凸起的蝴蝶骨上,随着她的动作,蝴蝶骨越发的明显。
白煜宸抬步走了过去,抬手摸了一把,眉心蹙着,很不满的说道:“怎么瘦成这样?本来就没什么肉,抱着都硌人。”
林初夏顿了一下,白煜宸喜欢那种看起来肉肉的身材,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听白煜宸抱怨她的手感不好了。
林初夏不由得低头看了一下,要是……自己连女性最凸出的特征都没有了,那白煜宸还会要她吗?
林初夏没有接白煜宸这话,因为她本来就手感不好,没有什么好辩驳的。
换上一件宽松的家居服,林初夏说道:“芷烟今天领证了,你知道吗?”
“那丫头片子,就不配做白家的人!”
白煜宸冷嗤一声。
林初夏穿好衣服,转过身面对着白煜宸,视线很凉,直直的看着白煜宸,说道:“芷烟不配做白家人,而你不配做人!”
“林初夏你……”
“你算过你害了多少人了吗?”林初夏打断白煜宸的话,“就算你不怕遭报应的话,也麻烦你想想你的儿子好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布丁以后要面对多少暗中想要害他的人你想过吗?”
白煜宸蓦地顿住了。
林初夏抿了抿唇,看了白煜宸一眼,然后转身,叠床上的衣服,“别再去打扰他们了,你说芷烟不配做白家人,其实她也不见得想做白家人。”
房间里面有片刻的寂静,过了一会儿,白煜宸的脚步声渐远。
……
从生下布丁后,林初夏就开始旅居。
找一个地方,少则住一个月,多则住三个月四个月。
但其实她很少出门。
每天早晨换上运动装出去跑步,回来之后除特殊情况外就不会再出去了。
她接触的人很少,有时候可以一天不开口说话。
嫁给白煜宸,给他生孩子,林初夏体会到的唯一一个好处大概就是……她不用工作也不缺钱花。
白煜宸说,他从来不在金钱这方面亏待女人。
白煜宸将他的附属卡给了林初夏,有多少钱林初夏不知道。
除了房租,还有日常基本的费用外,林初夏没有什么开销。
这几年,她连买东西的欲望都没有了。
一个人如果连花钱的欲望都没有了,那和行尸走肉估计没有什么区别了。
林初夏深有体会。
白煜宸走后,林初夏上午看了会书,下午睡了一觉。
醒来的时候有点饿了,林初夏打算自己做点东西吃,但是做一个人的分量还是做两个人的分量,林初夏犹豫了。
家里不见白煜宸的踪影,林初夏不知道他是不是离开了还是在周边逛,于是给白煜宸打电话。
当听筒里面传来“对方已关机”的提示音时,林初夏才想起白煜宸的手机被偷了。
仅仅是犹豫了几秒,林初夏就换衣服出门了。
林初夏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将西塘逛完了。
西塘很小,只需花几个小时就能走完。
林初夏来的那天就大致了解了一下这边的情况。
有一条酒吧街,那边的酒吧傍晚6点开门。
林初夏基本可以确定,如果白煜宸还在西塘的话,那一定是在酒吧里面。
穿过几条巷子,林初夏走进第一家酒吧。
昏暗的光线中,白芷烟几乎一眼就找到了白煜宸。
白煜宸站在人群中是非常打眼的那种。
林初夏不得不承认白煜宸长得很帅,不同于郁凌恒的那种英俊,白煜宸是帅得很妖孽。
白煜宸坐在吧台的那边,身边有个女人。
白煜宸不咸不淡,女人对白煜宸很是热情。
林初夏没有多想,直接走过去,挽住白煜宸的手臂,说道:“老公,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