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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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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能被赐姓秦,属下感到无比的荣幸。后来我去青山求道,机缘巧合之下,成了圣司神殿的一名黑衣执事,后来又被派回秦国静安寺,一直到现在。”

    秦谨言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些秘密他也不便问起,只是他确实对这个黑衣执事的名字有些感兴趣,所以随意的一问,没想到秦十三就将自己的来历一一道来。

    “过几日,我要去拜访一下飞燕姑娘,你安排一下。”说完这话,秦谨言站起身来,走出了大殿,去往自己的房间。

    秦十三看着大人的背影,大人年少俊秀,年轻有为,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这第一个要拜访的,居然不是皇帝陛下,也不是那些举足轻重的人物,而是那一只艳名满天下的燕子,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合乎情理之中。

    秦谨言不知道,这个看起来无比老成持重的黑衣执事,居然在心里把自己八卦了一番,要是他知道,不知心里会作何感想。

    他之所以要第一个见秦飞燕,当然不是因为好色,虽然他的确喜欢美女这样美好的事物,但天下四大美人,都跟他关系匪浅,对美女这种生物,他早就已经免疫了,何况他是谁?又怎么会跟好色联系起来?

    他见秦飞燕,一来是因为在偌大的秦国,他只跟秦飞燕熟识,算得上朋友。二来,在天选空间他就看出来了,那只聪慧的燕子,早就已经怀疑自己的来历,既然要在秦国寻找自己的身份,寻找父母,秦飞燕当然是打开局面的最好人选。

    回到秦十三专门精心准备的房间,看着那些挂在墙上的名家字画,那无比清脆的藤曼植物,还有那简约大气的布置,秦谨言心里很是满意。

    秦十三看来很是花费了一番功夫,对自己的喜好打听的很是清楚,才能布置出这样清爽却又高雅的房间。

    这当然不是马屁功夫,秦谨言确实喜欢,秦十三也确实因为静安寺重新有了红衣大主教而激动,这样的布置,这样的心思,也是人之常情。

    一股薰衣草的清香显得美而不腻,淡淡的青烟从香炉里散发出来,秦谨言坐在书桌前,净手静心,拿起笔在高雅的砚台里沾满墨汁,开始随意的在那些芽黄宣纸上游走起来。

    这也许是他写的最不认真的一次,因为那些游走的笔尖显得有些散漫,有些松垮,有些随意。他的心思并不在书画上,心里在想着别的事情。

    他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时间很紧很紧,但万事总得有个先后,只有抓住关键,才能做到事半功倍,可那根线头究竟在哪里,关键究竟是什么,自己究竟该从何做起?

    对于他来说,既然来秦国,当然是师傅的意思,天书帝道卷要领悟,要成就堪比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大世皇朝,他必须在秦国站稳脚跟,必须将秦国纳为自己的治下,以大秦为基础,开始一场波澜壮阔的大统一。

    这些事情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几句话的事情,可做起来,却是无比的难。

    他又不是皇族,甚至都不是秦国人,从小在宋国长大,虽然现在有了一个圣光之子的头衔,又成为了秦国青天道的红衣大主教,可谓权力极大,名声极响,就算是与秦皇相比,也不遑多让。

    但世俗与宗教本就是两回事,何况这里是秦国,是天下第一强国,千年以来的历史事实早就证明,青天道那一套,在这里行不通,不仅是秦国那些强大的君臣,就连普通的百姓秦人,信仰虽然虔诚,可一旦秦国的利益受到伤害,一旦统一的脚步受到羁绊,上至君臣,下至百姓,都不会买账的。

    幸好他姓秦,幸好他的身份有些神秘,幸好他获得了秦霸先的传承,不然他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完成师傅的嘱托,没有任何的希望完成帝道卷上那些伟大的事业。

    师傅是圣光神座,无比的强大,在秦国静安寺默默的呆了五百多年,不知道跟随扶持过多少的秦国君主,却依然没有任何的办法做到一统天下这件事。

    他知道自己跟师傅比,还差得很远很远,就像星空那么遥远,师傅都做不到的事情,他其实一点信心都没有。

    他之所以要来这里,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出身,怀疑自己和秦国的关系,怀疑自己的血脉。

    他知道,自己就算不是秦国人,也跟秦国有些极大的关系。

    其实他是来找寻父母的。

    他孤孤单单了十六年,一路有师傅和红衣大人的培养,有茉莉和纳兰月儿的爱怜,有崔文艺和李负自的帮助,有周渔、风华、明诚等等的朋友,他觉得很温暖,觉得青天待自己不薄,所以他愿意守护这片青天,愿意修习帝道卷,一统青天去抵抗魔灵渊那些怨灵,将整个人族生死命运抗在自己肩上。

    可他依然是一个大男孩,他依然是青天下普通的一员,依然同所有人一样,渴望亲情,渴望血脉,渴望知道自己的父母究竟是谁。

    他想找到他们,想知道他们究竟是谁,想知道他们还在不在人世。他想看看他们现在是什么样子,想问问他们这些年过的还好吗?当年又为何要抛弃自己,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吗?还是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

    父亲,母亲,孩儿想你们,秦谨言想你们。

    你们知道吗,孩儿很孤单,很寂寞,孩儿甚至在梦里,都不知道你们长什么样子,孩儿来秦国了,父亲,母亲,孩儿来找你们了。

    当悬在空中的墨汁滴在宣纸上,发出一声轻响,秦谨言才反应过来。

    将毛笔重新放在砚台上,他看着自己刚才写下的那幅字,越看越是吃惊,越看表情越是奇怪。

    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全心全意的写字,那些字完全是由心而发,顺势而为,那游走的笔尖无比的自由,那些字看起来很散,甚至有些歪歪扭扭,但仔细看去,却越看越有味道,越看越喜欢,那些弯曲的笔画,竟有种奇特的韵味,就像是元气在青天下自由的流动。

    他甚至都觉得,这幅字,居然有着一丝仙宫中那个大殿内墙上那些字的味道。

    看来自己已经初窥门道了,这无心之作,却比自己任何一次的全力施为还要出色。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修行就是这样,就连领悟天书也是这样,你越是在意,你就越容易魔障,陷入一种奇怪的怪圈。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一番领悟,对他的人生,对他的修行影响有多大。

    从此以后,他才是一个真正有血有肉,有喜有悲,有爱有恨,一切随心,不再压抑,不再刻意的人。

    这时候他的道,才是真正的称心如意。

    以前的他,无比的平静,无比的温润,但却总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应该是他那个样子。

    爱是称心如意,恨也是称心如意,怎么想的就怎么做,怎么想的就怎么说,那才是称心如意。

    他完成了一次蜕变,这样的蜕变有着重大的意义,可这样的蜕变就是一副字的事情,这些,也许就是青天的意志吧。

    看着枕头旁边那个黑色的布袋,秦谨言开始想念起纳兰月儿来。

    秦国初夏的夜晚正是最舒爽的时候,再过些时日,就会变得很热很热了。秦谨言脱掉那一身大红掐丝祭袍,内里穿着一件贴身的青衣。自己还是喜欢青衣啊,从小到大就是这样,朴实而又真实,那一身红衣,穿在身上,总觉得怪怪的,自己喜欢比较淡雅的颜色,就像青色,白色还有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