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11章 与未婚妻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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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川。
日子过得很快,魏可再次回到春川,已经有三天了。
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三间平房。
这里是魏可和苏映雪的新住所,他们占据了三间屋子中的两间,另一间西屋,已经有了一个租户,但这不要紧,每个房间都是独立分开的,彼此并不干扰。
房子是小猴找的,他没有找到秦筱竹,却帮忙找了这个安静的住处。
小院位于春川郊区的一个村子里,独门独院,如果不是地方偏远了些,房子老旧,简直可以说是乡间别墅的档次了,对这里,魏可和苏映雪两个人都很满意。
乔子楠在春川留了一晚,就急匆匆赶回京城,据说是回去上班。
苏映雪名义上是春大的研究生,但实际上,整天闷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就像把自己关禁闭了。
魏可呢?
他的任务就是负责一日三餐,这很好理解,毕竟人家苏映雪是富家娇娇女,做饭这种粗活,自然是不擅长的,而魏可拿了50万的报酬,又不需要他做太辛苦的事情,假如连饭都不做,那就说不过去。
除了买菜做饭,就是锻炼身体!
多少年的军旅生涯了,要是让魏可整天憋着发呆,他可能真会把自己憋出病来。
屋前的小院子,被改造成简单的训练场,靠院墙的大树下,吊上一个沙袋,还有一个缺了一角的破旧石头井盖,是从附近的垃圾堆里找来的,用来练习上肢力量。
魏可是个运动狂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折腾到精疲力尽,浑身汗水淋漓。
他享受这种感觉!
享受这种肌肉一点点变得强劲有力,身体一点点变得更强壮的感觉!
高抬腿、蛙跳、拳击、变速跑,所有能在这个小院里进行的运动,都成为他消磨时间的工具,如果有人留意到他的活动规律,一定会很奇怪,这个男人忍受极限的意志力,惊人!
比如说做蛙跳,第一次做了二十分钟,那么,第二次他就必定会坚持到二十五分钟,甚至更长。
话说,魏可是从一名普通的士兵,逐渐成长为特种兵分队长的,这种几率极低,成百上千名普通士兵中,也难出现一个,而他实际上的天赋并不比别人更出众,凭的就是这样一股子狠劲。
对自己够狠!
早在魏可新兵连时期,他的新兵连长就曾评价说:魏可将会是他带出来的最优秀的兵。
那么,哪一种兵,有可能成为最优秀的兵?
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意志力最强的那一个,足够强大的意志力,让你拥有远超别人的承受力,然后,体能、战术、力量等等,都是能苦练出来的,至于说聪明,军人需要的不是小聪明,那东西不靠谱,远没有实战经验来的管用。
现在,魏可已经不再是一个兵,依然还是以前当兵时的生活习惯。
经过了短短两天时间的打熬,魏可还是魏可,但他明显能感到,自己的力量变强了,身体更灵敏了,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参照物,那么,此时的他再遇上山狼的话,他有信心,在不使用左拳的情况下,干净利落击败对方!
当然了,锻炼不是魏可的唯一秘密。
还有,吃!
俗话说,胖子都是吃出来的,若是大剂量的运动之后,不能及时补充足够的营养,最后的结果是越练越瘦,体型可能好看了,但力量并不会有太多增涨。
魏可需要的不是表面上的健美,而是强壮,所以他放开肚皮吃,买回牛肉来炖着吃,一炖就是一大锅!
有钱,有时间,没有烦心事。
这样的生活,甚至让魏可觉得,如果就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这一天,魏可肩膀上扛着石头井盖,赤着上半身,正在院子里做深蹲,虽然天气冷,但一缕缕汗水还是顺着结实的胸膛流下来,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湿漉漉的。
院门一响,小猴手里拎着个塑料袋进来。
“哇!大个子你这身肌肉块,都赶上李小龙了吧!”
“这算什么,真正的肌肉块你没见过。”
魏可停下动作,把井盖扔在地上,哈哈笑道:“看你个瘦猴样,晚上要是没事,过来吃牛肉!你这身子骨,十四五岁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好东西,要不长大了也一样瘦!”
“大个子你请我吃牛肉?那感情好!我帮你洗肉,打下手!”
听说可以吃到牛肉,小猴的口水都快流出来。
他本身就是帮着魏可买牛肉送来的,于是拎着马夹袋,三两步就冲到小厨房的棚子前面,那里露天有一个自来水池,高高兴兴撸起袖子,把塑料袋里的牛肉一股脑倒进水池里。
“嗯?猴子你胳膊上怎么回事,被谁打了?”
魏可发现,小猴的胳膊上,有两条青紫的长条形伤痕,还是肿的,以他的经验,不难判断是一处新伤,而且应当是被人用一种长条形的东西抽的!
“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没事的!”
小猴略略有些紧张,嘴上说着,却赶紧把袖管放了下来,遮住胳膊上的伤痕。
魏可刚要追问,就听身后房门吱地一声响。
回头一看,一整天不出门的苏映雪,竟然主动走了出来。
“魏可可,和你商量个事。”
苏映雪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侧着头不敢直接看魏可的身体,这让魏可觉得很尴尬,他没想到苏映雪这时候出来,所以还是光着大膀子,上身没有穿衣服。
“哦,什么事你说?”
“那个,你能不能不在这里煮牛肉?我从小闻不得血腥的味道。另外,你做的菜太油的,我实在吃不惯。还有水果,你忘记给我买水果了。”
魏可更加尴尬。
他已经猜到了,苏映雪不是凑巧这时候出来,而是故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他单独相处,但如此一来,她是方便了。却让魏可有点下不来台。
这女人,你就不能多考虑一点别人的感受吗?
“抱歉啊,以后按你的要求来!”
“嗯,谢谢你。另外,你老在院子里这样,太吵了,我没法集中精力写论文!你能换个地方吗?”
“……吵到你了?这个,我想办法。”
“还有件事,我要去春大办事,这里打的不方便。能不能先帮我买辆电动车。另外还要换一台大一点的电视,屋子里那台又小又不清楚,我练瑜伽,看不清楚脑子会发胀。你放心,有钱了我立刻还你。”
“好吧。”
苏映雪脸蛋红红地回屋去了。
魏可却犯了愁。
借钱是小事,电动车和电视机,才能花多少钱。
但,不能在院子里煮牛肉,不能锻炼,这等于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生活习惯,统统打乱,他必须重新规划自己未来一个月的生活。
这个叫苏映雪的女人,真麻烦!
春川。
日子过得很快,魏可再次回到春川,已经有三天了。
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三间平房。
这里是魏可和苏映雪的新住所,他们占据了三间屋子中的两间,另一间西屋,已经有了一个租户,但这不要紧,每个房间都是独立分开的,彼此并不干扰。
房子是小猴找的,他没有找到秦筱竹,却帮忙找了这个安静的住处。
小院位于春川郊区的一个村子里,独门独院,如果不是地方偏远了些,房子老旧,简直可以说是乡间别墅的档次了,对这里,魏可和苏映雪两个人都很满意。
乔子楠在春川留了一晚,就急匆匆赶回京城,据说是回去上班。
苏映雪名义上是春大的研究生,但实际上,整天闷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就像把自己关禁闭了。
魏可呢?
他的任务就是负责一日三餐,这很好理解,毕竟人家苏映雪是富家娇娇女,做饭这种粗活,自然是不擅长的,而魏可拿了50万的报酬,又不需要他做太辛苦的事情,假如连饭都不做,那就说不过去。
除了买菜做饭,就是锻炼身体!
多少年的军旅生涯了,要是让魏可整天憋着发呆,他可能真会把自己憋出病来。
屋前的小院子,被改造成简单的训练场,靠院墙的大树下,吊上一个沙袋,还有一个缺了一角的破旧石头井盖,是从附近的垃圾堆里找来的,用来练习上肢力量。
魏可是个运动狂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折腾到精疲力尽,浑身汗水淋漓。
他享受这种感觉!
享受这种肌肉一点点变得强劲有力,身体一点点变得更强壮的感觉!
高抬腿、蛙跳、拳击、变速跑,所有能在这个小院里进行的运动,都成为他消磨时间的工具,如果有人留意到他的活动规律,一定会很奇怪,这个男人忍受极限的意志力,惊人!
比如说做蛙跳,第一次做了二十分钟,那么,第二次他就必定会坚持到二十五分钟,甚至更长。
话说,魏可是从一名普通的士兵,逐渐成长为特种兵分队长的,这种几率极低,成百上千名普通士兵中,也难出现一个,而他实际上的天赋并不比别人更出众,凭的就是这样一股子狠劲。
对自己够狠!
早在魏可新兵连时期,他的新兵连长就曾评价说:魏可将会是他带出来的最优秀的兵。
那么,哪一种兵,有可能成为最优秀的兵?
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意志力最强的那一个,足够强大的意志力,让你拥有远超别人的承受力,然后,体能、战术、力量等等,都是能苦练出来的,至于说聪明,军人需要的不是小聪明,那东西不靠谱,远没有实战经验来的管用。
现在,魏可已经不再是一个兵,依然还是以前当兵时的生活习惯。
经过了短短两天时间的打熬,魏可还是魏可,但他明显能感到,自己的力量变强了,身体更灵敏了,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参照物,那么,此时的他再遇上山狼的话,他有信心,在不使用左拳的情况下,干净利落击败对方!
当然了,锻炼不是魏可的唯一秘密。
还有,吃!
俗话说,胖子都是吃出来的,若是大剂量的运动之后,不能及时补充足够的营养,最后的结果是越练越瘦,体型可能好看了,但力量并不会有太多增涨。
魏可需要的不是表面上的健美,而是强壮,所以他放开肚皮吃,买回牛肉来炖着吃,一炖就是一大锅!
有钱,有时间,没有烦心事。
这样的生活,甚至让魏可觉得,如果就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这一天,魏可肩膀上扛着石头井盖,赤着上半身,正在院子里做深蹲,虽然天气冷,但一缕缕汗水还是顺着结实的胸膛流下来,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湿漉漉的。
院门一响,小猴手里拎着个塑料袋进来。
“哇!大个子你这身肌肉块,都赶上李小龙了吧!”
“这算什么,真正的肌肉块你没见过。”
魏可停下动作,把井盖扔在地上,哈哈笑道:“看你个瘦猴样,晚上要是没事,过来吃牛肉!你这身子骨,十四五岁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好东西,要不长大了也一样瘦!”
“大个子你请我吃牛肉?那感情好!我帮你洗肉,打下手!”
听说可以吃到牛肉,小猴的口水都快流出来。
他本身就是帮着魏可买牛肉送来的,于是拎着马夹袋,三两步就冲到小厨房的棚子前面,那里露天有一个自来水池,高高兴兴撸起袖子,把塑料袋里的牛肉一股脑倒进水池里。
“嗯?猴子你胳膊上怎么回事,被谁打了?”
魏可发现,小猴的胳膊上,有两条青紫的长条形伤痕,还是肿的,以他的经验,不难判断是一处新伤,而且应当是被人用一种长条形的东西抽的!
“啊?……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没事的!”
小猴略略有些紧张,嘴上说着,却赶紧把袖管放了下来,遮住胳膊上的伤痕。
魏可刚要追问,就听身后房门吱地一声响。
回头一看,一整天不出门的苏映雪,竟然主动走了出来。
“魏可可,和你商量个事。”
苏映雪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侧着头不敢直接看魏可的身体,这让魏可觉得很尴尬,他没想到苏映雪这时候出来,所以还是光着大膀子,上身没有穿衣服。
“哦,什么事你说?”
“那个,你能不能不在这里煮牛肉?我从小闻不得血腥的味道。另外,你做的菜太油的,我实在吃不惯。还有水果,你忘记给我买水果了。”
魏可更加尴尬。
他已经猜到了,苏映雪不是凑巧这时候出来,而是故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他单独相处,但如此一来,她是方便了。却让魏可有点下不来台。
这女人,你就不能多考虑一点别人的感受吗?
“抱歉啊,以后按你的要求来!”
“嗯,谢谢你。另外,你老在院子里这样,太吵了,我没法集中精力写论文!你能换个地方吗?”
“……吵到你了?这个,我想办法。”
“还有件事,我要去春大办事,这里打的不方便。能不能先帮我买辆电动车。另外还要换一台大一点的电视,屋子里那台又小又不清楚,我练瑜伽,看不清楚脑子会发胀。你放心,有钱了我立刻还你。”
“好吧。”
苏映雪脸蛋红红地回屋去了。
魏可却犯了愁。
借钱是小事,电动车和电视机,才能花多少钱。
但,不能在院子里煮牛肉,不能锻炼,这等于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生活习惯,统统打乱,他必须重新规划自己未来一个月的生活。
这个叫苏映雪的女人,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