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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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他还听说,男女主成了亲之后,新婚夫妇会出门游山玩水,直到武林大会开始才会归来。按理说这是一个大好机会,趁着男女主不在家他可以上女主家为父母报仇。但依照上两个世界的发展规律看,最保险的却是先拆散男女主,消除两人头顶上的光环后就不值一提了。
但这个世界的女主是个真的小白花,就是那种受了委屈也只会哭哭啼啼的为对方找理由更会为自己找理由的小女人,善良到了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身上具有天真的残酷。所以像是上辈子那样找个女人去勾搭男主和男主滚床单这一计没那么好用了,就算被女主撞见了估计也不会出太大风波。
一来女主的性格容易原谅,二来这里是古代,三妻四妾是常事,女主是土著不是穿越者,她对此的接受能力挺强悍的,最多就是常常伤春悲秋多愁善感个一段日子,然后相信男主口中的迫不得已继续甜甜蜜蜜在一起。
所以,想拆散两人还要从女主身边入手,让女主出轨,男主对这种事的容忍度和女主刚好一个相反,一来男主生性霸道控制欲强;二来古代大男子主义多,他们径自觉得妻子该以他为天,若是背叛偷汉子那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至于怎么让女主出轨嘛……叶慕希勾唇笑了起来,微微弯起的眉眼如拢住了盈盈月光,波光潋滟的勾人心魂,引得周围众人频频注目——无论怎么易容,眼睛总是藏不住的。
女主性格软弱善良也不是没好处的,他记得之前发生过女主和男配差点滚上床的剧情,还不是一次两次,全文重要的男配有三人。一个就是他被策反的前属下——暗门副门主,第二个是女主和男主因为意外分开时途中救下的中原排名第一的杀手,这也是之前他犹豫不想雇佣杀手的原因之一;第三个是男主的竹马好友,慕容世家的继承人慕容浩。
这三个男配武功都很好,骨子里的性格都比较强硬,所以在看上女主后都曾经或多或少强迫过女主。而过程中,女主因为他们那高超的技术而面色酡红眼神迷离过,也因为他们的爱抚身体软成一滩水过,更因为他们的揉捏浑身发烫不由自主的回应过。总而言之就差临门一脚本文就会变成np文了。
这可不是背叛更不是女主三心二意朝秦暮楚,用女主心中为自己的行为解释的话来讲就是她那么清纯从不懂男女□□骤然被这么对待自然毫无抵抗力,再者说了,他们那么的爱她,爱到痛彻心扉也不愿意忘了她而是选择成全她守护她,这让她怎么忍心去拒绝他们?
既然不忍心拒绝,那他就帮女主一把成全她那伟大的胸怀吧。她不是曾经还有一瞬间想过吗?她的心已经给了男主,那么身体交给男配也算是全了男配的心愿。而且还不止一次的想过。
叶慕希嘴角擒着一丝笑容想着,一只手把玩着白瓷酒杯,嫩肉色的指甲在光线中折射出一种温润的光泽,美丽如玉,让人的视线总忍不住随着那之间左右晃动。那只手不大,但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肌肤嫩白到晶莹剔透,看着就像是最完美的工艺品毫无瑕疵,让人恨不得握上去细细的玩赏一番。
没有人知道,这双手最擅制毒,无论是杀人夺命于无形的剧毒还是秦楼楚馆中使用的最低劣的媚药它都能够做出来,这并不属于反派人设,只是叶慕希自己的爱好,所以并未用入之前的剧情中去,也就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了。
既然做好了规划,叶慕希自然就没有久留此地的打算了,打听了男女主的游玩路线后就结了账直奔首站。他并不担心男配不在,以剧情的尿性,只要有女主在的地方男配必定在,要不然怎么凸显男配的守候情深?至于是哪个男配又是几个?这就不在他关心范围之内了。
独身一人上路,途中叶慕希又换了两张脸,腰间挂着一把剑做出了一副江湖少侠的打扮,非常普通也很常见,并不会引人注意。等他到了碧城红梅县后就住进了当地最大的一家客栈中守株待兔。
三日后,男主女主如期而至,那旁若无人亲亲我我毫不避嫌的言行态度,不需要特意寻找就能一眼看到。叶慕希坐在客栈二楼靠窗的雅阁内,一边喝着小酒一边看着男女主在下面的街道走走停停的,女主更是一会儿在这个小摊上挑挑拣拣一会儿在那个小摊上摸摸看看,雀跃的像一只小鸟,灵动活泼。……好吧,这只是男主眼里的女主,在叶慕希看来,女主的行为和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没什么两样,实属土包子进城。
他是真的不明白女主的脑部结构了,按理说女主家是武林世家,家居的兰郡也是有名的富裕繁华之地。虽说女主家里对她自小宝贝着不放心让她出远门,但周围的街道也是逛遍了的,更别说后来剧情开始后女主更是走过很多地方。现在用得着跟从没出过门一样蹦蹦跳跳还一惊一乍的欢呼吗?
还是说因为自己不喜欢女主于是带上了感情·色彩?叶慕希扔了一粒花生米进嘴里,慢慢的咀嚼着,视线在男女主周围搜索着目标。果不其然,在距离女主左边不到百米之外,男配一号历峰也就是前暗门副门主现任门主正目光痴痴地凝视着女主,哀怨缠绵极了。在女主身后那条街上,男配二号第一杀手危天正深情款款的注视着女主,满身黯然。
至于男配三号?正打着男主挚友的名号跟在男女主身后,还时不时的凑上去和女主说话呢。要问为什么男主不介意?因为男主他不知道啊。尽管他的女人和他的好兄弟三番两次差点突破最后防线,但无奈当时他不在女主身边,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好友慕容浩也深深的爱着女主。所以现在看见好兄弟和爱妻相处和睦,男主还特别欣慰来着,家和万事兴嘛。
又丢了一颗花生米进嘴里,叶慕希嚼啊嚼,一双眼流光四溢暗含笑意:看来接下来要成全的是慕容浩了,希望到时候慕容浩成就好事知道真相后不要太感激自己,谁让三个男配中男主只把他当做好兄弟呢,插刀啊就要插狠的,不痛不痒的算啥?
就在叶慕希盯着男女主以及三个男配时,街道上,某个人双目放光的仰着头盯着他死死不放,脸上充斥着满满的惊喜。然后纵身一跃,轻飘飘的就跳上了二楼,在叶慕希还没反应过来时一个虎扑,牢牢的粘了上去。
“媳妇!”
隐含激动的呼唤被压得很低,就凑在了耳边如同窃窃私语一般除了两人之外无人能听见,随着声音喷洒出的气息又湿又热的,气流落在耳尖上时吹出了一股瘙痒,让叶慕希忍不住动了动耳朵。
这是哪位?随随便便在大街上找个男人喊媳妇,不是神经病就是脑子有坑。
“媳妇!”来人又叫了一声,那种喜悦就跟等待了许久终于等到主人的大狗一样,尾巴呼啦啦的转着圈,欢乐溢于言表,“我来见你啦。”
“……这位兄台,你认错人了,在下是男儿身,并非你媳妇。”如果不是不想引人注意的话,他早一巴掌把人给抽飞了——敢叫我媳妇?麻蛋信不信我一巴掌把你拍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那人闻言非但没有从叶慕希身上爬下去,甚至还得寸进尺的在叶慕希的左边侧脸上大力的亲了一口,发出了响亮的一声‘啵’。又觉得那泛着粉色的耳朵可爱又可口,白白嫩嫩的还覆着一层细密柔软的短绒毛,特别的让人想咬上一口,然后他真的咬了。
“没认错,媳妇姓叶名慕希,父母双亡无亲无故,原是暗门门主,后被原暗门副门主历峰背叛,两个月前被人迫害落下悬崖。你就是我媳妇!”
凸!叶慕希仿佛听见了自己额头上青筋爆出的噗噗声了,脑袋用力往另一边歪了歪拯救自己的耳朵脱离虎口,用力的抹掉了脸上的口水:这人谁家的?赶紧来个人领走啊喂!
“我并不记得我父母为我订过亲。”
这句话叶慕希说的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啊,简直一字一顿从齿缝中挤出来的一样。他情况特殊生来记事,怎么不记得什么时候叶氏夫妇给他订过亲?而且订的还是男男亲事!
“没订亲好啊,省的到时候我们成婚前还要先去退婚。”见让他垂涎的耳朵离的远了,男人追了过去,又轻轻用牙齿磨。他不敢用太大的力气,就怕一不小心就要破了皮,媳妇的皮肤好嫩好滑好想舔~\(≧▽≦)/~
叶慕希发现对方武功很好,最起码比现在的他强很多。因为无论他怎么暗暗使力都没办法将对方震下去,耳朵也没办法躲开对方的追逐。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根肉骨头,被一只大狗追的团团转到最后还是惨遭狗咬。
叶慕希还暗中用了毒,别跟他说这非君子所为,他是反派又不是君子。但因为两人间的距离比较近所以有所顾忌,只是就算如此他也确定他的毒不是普通人能熬过去的,所以此刻这人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要么就是这人用毒方面比他更厉害,要么就是这人百、毒、不、侵!
他恨百毒不侵!!
除此之外他还听说,男女主成了亲之后,新婚夫妇会出门游山玩水,直到武林大会开始才会归来。按理说这是一个大好机会,趁着男女主不在家他可以上女主家为父母报仇。但依照上两个世界的发展规律看,最保险的却是先拆散男女主,消除两人头顶上的光环后就不值一提了。
但这个世界的女主是个真的小白花,就是那种受了委屈也只会哭哭啼啼的为对方找理由更会为自己找理由的小女人,善良到了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身上具有天真的残酷。所以像是上辈子那样找个女人去勾搭男主和男主滚床单这一计没那么好用了,就算被女主撞见了估计也不会出太大风波。
一来女主的性格容易原谅,二来这里是古代,三妻四妾是常事,女主是土著不是穿越者,她对此的接受能力挺强悍的,最多就是常常伤春悲秋多愁善感个一段日子,然后相信男主口中的迫不得已继续甜甜蜜蜜在一起。
所以,想拆散两人还要从女主身边入手,让女主出轨,男主对这种事的容忍度和女主刚好一个相反,一来男主生性霸道控制欲强;二来古代大男子主义多,他们径自觉得妻子该以他为天,若是背叛偷汉子那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至于怎么让女主出轨嘛……叶慕希勾唇笑了起来,微微弯起的眉眼如拢住了盈盈月光,波光潋滟的勾人心魂,引得周围众人频频注目——无论怎么易容,眼睛总是藏不住的。
女主性格软弱善良也不是没好处的,他记得之前发生过女主和男配差点滚上床的剧情,还不是一次两次,全文重要的男配有三人。一个就是他被策反的前属下——暗门副门主,第二个是女主和男主因为意外分开时途中救下的中原排名第一的杀手,这也是之前他犹豫不想雇佣杀手的原因之一;第三个是男主的竹马好友,慕容世家的继承人慕容浩。
这三个男配武功都很好,骨子里的性格都比较强硬,所以在看上女主后都曾经或多或少强迫过女主。而过程中,女主因为他们那高超的技术而面色酡红眼神迷离过,也因为他们的爱抚身体软成一滩水过,更因为他们的揉捏浑身发烫不由自主的回应过。总而言之就差临门一脚本文就会变成np文了。
这可不是背叛更不是女主三心二意朝秦暮楚,用女主心中为自己的行为解释的话来讲就是她那么清纯从不懂男女□□骤然被这么对待自然毫无抵抗力,再者说了,他们那么的爱她,爱到痛彻心扉也不愿意忘了她而是选择成全她守护她,这让她怎么忍心去拒绝他们?
既然不忍心拒绝,那他就帮女主一把成全她那伟大的胸怀吧。她不是曾经还有一瞬间想过吗?她的心已经给了男主,那么身体交给男配也算是全了男配的心愿。而且还不止一次的想过。
叶慕希嘴角擒着一丝笑容想着,一只手把玩着白瓷酒杯,嫩肉色的指甲在光线中折射出一种温润的光泽,美丽如玉,让人的视线总忍不住随着那之间左右晃动。那只手不大,但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肌肤嫩白到晶莹剔透,看着就像是最完美的工艺品毫无瑕疵,让人恨不得握上去细细的玩赏一番。
没有人知道,这双手最擅制毒,无论是杀人夺命于无形的剧毒还是秦楼楚馆中使用的最低劣的媚药它都能够做出来,这并不属于反派人设,只是叶慕希自己的爱好,所以并未用入之前的剧情中去,也就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了。
既然做好了规划,叶慕希自然就没有久留此地的打算了,打听了男女主的游玩路线后就结了账直奔首站。他并不担心男配不在,以剧情的尿性,只要有女主在的地方男配必定在,要不然怎么凸显男配的守候情深?至于是哪个男配又是几个?这就不在他关心范围之内了。
独身一人上路,途中叶慕希又换了两张脸,腰间挂着一把剑做出了一副江湖少侠的打扮,非常普通也很常见,并不会引人注意。等他到了碧城红梅县后就住进了当地最大的一家客栈中守株待兔。
三日后,男主女主如期而至,那旁若无人亲亲我我毫不避嫌的言行态度,不需要特意寻找就能一眼看到。叶慕希坐在客栈二楼靠窗的雅阁内,一边喝着小酒一边看着男女主在下面的街道走走停停的,女主更是一会儿在这个小摊上挑挑拣拣一会儿在那个小摊上摸摸看看,雀跃的像一只小鸟,灵动活泼。……好吧,这只是男主眼里的女主,在叶慕希看来,女主的行为和刚进大观园的刘姥姥没什么两样,实属土包子进城。
他是真的不明白女主的脑部结构了,按理说女主家是武林世家,家居的兰郡也是有名的富裕繁华之地。虽说女主家里对她自小宝贝着不放心让她出远门,但周围的街道也是逛遍了的,更别说后来剧情开始后女主更是走过很多地方。现在用得着跟从没出过门一样蹦蹦跳跳还一惊一乍的欢呼吗?
还是说因为自己不喜欢女主于是带上了感情·色彩?叶慕希扔了一粒花生米进嘴里,慢慢的咀嚼着,视线在男女主周围搜索着目标。果不其然,在距离女主左边不到百米之外,男配一号历峰也就是前暗门副门主现任门主正目光痴痴地凝视着女主,哀怨缠绵极了。在女主身后那条街上,男配二号第一杀手危天正深情款款的注视着女主,满身黯然。
至于男配三号?正打着男主挚友的名号跟在男女主身后,还时不时的凑上去和女主说话呢。要问为什么男主不介意?因为男主他不知道啊。尽管他的女人和他的好兄弟三番两次差点突破最后防线,但无奈当时他不在女主身边,所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好友慕容浩也深深的爱着女主。所以现在看见好兄弟和爱妻相处和睦,男主还特别欣慰来着,家和万事兴嘛。
又丢了一颗花生米进嘴里,叶慕希嚼啊嚼,一双眼流光四溢暗含笑意:看来接下来要成全的是慕容浩了,希望到时候慕容浩成就好事知道真相后不要太感激自己,谁让三个男配中男主只把他当做好兄弟呢,插刀啊就要插狠的,不痛不痒的算啥?
就在叶慕希盯着男女主以及三个男配时,街道上,某个人双目放光的仰着头盯着他死死不放,脸上充斥着满满的惊喜。然后纵身一跃,轻飘飘的就跳上了二楼,在叶慕希还没反应过来时一个虎扑,牢牢的粘了上去。
“媳妇!”
隐含激动的呼唤被压得很低,就凑在了耳边如同窃窃私语一般除了两人之外无人能听见,随着声音喷洒出的气息又湿又热的,气流落在耳尖上时吹出了一股瘙痒,让叶慕希忍不住动了动耳朵。
这是哪位?随随便便在大街上找个男人喊媳妇,不是神经病就是脑子有坑。
“媳妇!”来人又叫了一声,那种喜悦就跟等待了许久终于等到主人的大狗一样,尾巴呼啦啦的转着圈,欢乐溢于言表,“我来见你啦。”
“……这位兄台,你认错人了,在下是男儿身,并非你媳妇。”如果不是不想引人注意的话,他早一巴掌把人给抽飞了——敢叫我媳妇?麻蛋信不信我一巴掌把你拍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那人闻言非但没有从叶慕希身上爬下去,甚至还得寸进尺的在叶慕希的左边侧脸上大力的亲了一口,发出了响亮的一声‘啵’。又觉得那泛着粉色的耳朵可爱又可口,白白嫩嫩的还覆着一层细密柔软的短绒毛,特别的让人想咬上一口,然后他真的咬了。
“没认错,媳妇姓叶名慕希,父母双亡无亲无故,原是暗门门主,后被原暗门副门主历峰背叛,两个月前被人迫害落下悬崖。你就是我媳妇!”
凸!叶慕希仿佛听见了自己额头上青筋爆出的噗噗声了,脑袋用力往另一边歪了歪拯救自己的耳朵脱离虎口,用力的抹掉了脸上的口水:这人谁家的?赶紧来个人领走啊喂!
“我并不记得我父母为我订过亲。”
这句话叶慕希说的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啊,简直一字一顿从齿缝中挤出来的一样。他情况特殊生来记事,怎么不记得什么时候叶氏夫妇给他订过亲?而且订的还是男男亲事!
“没订亲好啊,省的到时候我们成婚前还要先去退婚。”见让他垂涎的耳朵离的远了,男人追了过去,又轻轻用牙齿磨。他不敢用太大的力气,就怕一不小心就要破了皮,媳妇的皮肤好嫩好滑好想舔~\(≧▽≦)/~
叶慕希发现对方武功很好,最起码比现在的他强很多。因为无论他怎么暗暗使力都没办法将对方震下去,耳朵也没办法躲开对方的追逐。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根肉骨头,被一只大狗追的团团转到最后还是惨遭狗咬。
叶慕希还暗中用了毒,别跟他说这非君子所为,他是反派又不是君子。但因为两人间的距离比较近所以有所顾忌,只是就算如此他也确定他的毒不是普通人能熬过去的,所以此刻这人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要么就是这人用毒方面比他更厉害,要么就是这人百、毒、不、侵!
他恨百毒不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