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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源自骨子深处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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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醒过来,已经是三天后。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头上缠着绷带,躺在雪白的病房里,周围摆着几个黄桃罐头,一包橘子味的饼干,还有几只干巴巴的苹果。

    嗓子里火熏火燎的,难受的要命,硬撑着叫了几声,才觉得嗓子嘶哑嘶哑的,根本叫不出来声音。

    后来,终于有护士进来了,看见我醒了,赶紧通知了水利站,高站长很快过来探望我,派出所的同志也过来问话了。

    我当时说话并不利索,而且井下的事情也特别怪异,根本无法向他们述说清楚。好在派出所的同志并没有详细问,大概了解了一下后,就给队长定了一个“因公殉职”,我也舒了一口气,想着这也算是他最好的一个结果吧。

    在医院又休养了几天,我终于好的差不多了,也因为这次的英勇表现(勇于下井,救了围观老百姓),受到了水利站的褒奖,也让我负责镇上水利站的整体工作,并特别给我配备了一个助手,相当于因祸得福了。

    回到屯子,我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高局长专门过来接我,开着小吉普车送我到了水利站,代表组织上给发发了一面锦旗,并正式宣布我做临时站长,并给我招了一个助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临时工。

    这个临时工叫莫托,是赫哲族人。在赫哲语中,“莫托”的意思是刚出生的女儿。按照当地的风俗,给男孩子起个女孩名,好养活,汉族也有这种风俗。

    赫哲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民族,全国就五千多人。这个民族亲水,喜欢住在水边,用桦树皮做船,用鱼皮做衣服,被称为鱼人部落。

    莫托长得很精神,浓眉大眼,鼻梁高耸,有点儿像后来的影星韩庚(韩庚也是赫哲族人)。他从小捕鱼打猎,身体很好,赫哲语也会说,能说胡力(赫哲语,意思讲故事),还能来几段《伊玛堪》(赫哲族说唱史诗),是个热情开朗的小伙子。

    我们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很快交上了朋友。每天早晨,天一亮,莫托就赶过来了,跟我一起检查水渠。检查完水渠,就没啥事了,两个人吃两穗煮玉米,就坐在院子里,喝茶,抽烟,瞎扯淡。

    现在回想起来,在水利站那一段时光,真是我这辈子最惬意悠闲的时光了,时间多得是,一切都可以慢慢来,一点也不着急。

    我也问过莫托,那个民兵连长的事情,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背景,怎么还和金门也扯上了关系。

    同时,我也想,要是能弄清楚他的底细,是不是就能找到当年救我的白袍小哥。

    当年那件事情,一直记挂在我的心里,我鼻子里为何会钻出来一条小蛇?那白袍小哥说,我当年是被人种下了憋宝,那又是谁给我下的憋宝呢?

    还有,民兵队长在井下说,他一眼就认出我来了,说我和他都一样,这又是什么意思?

    可是莫托却锁紧了眉头,说民兵队长那个人,虽然是他们屯子的,但是平时却很神秘,自己在大江边上盖了一个房子住,很少出来,也很少和别人说话,所以大家也都不知道他的底细。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想着这件事情搞不好又会和我童年经历的那件事情一样,又成了一件无头公案了。

    赫哲族是打猎民族,最喜欢讲在丛林、大江里狩猎、捉鱼的事情,尤其是捉鱼。

    按他的话说,那乌苏里江的鱼是真多,最好的就是大马哈鱼。每年八月份,大马哈鱼就会从海里游回到乌苏里江产卵,那时候,锡霍特山变成了五花山,大马哈鱼成群结队过江,半截江都变成了黑色,全是大马哈鱼的脊背!

    那大马哈鱼到底有多少,那谁能知道?

    大家全都疯了,把所有的渔网都用上了,大人小孩都出动,在那围追堵截大马哈鱼,其实根本不用捉鱼,就是在捡鱼,那水里,岸上,天上,蹦蹦跳跳的都是鱼,老人和小孩都端着簸箕,撑着袋子,站在江边,等着大马哈鱼往里面跳!

    我也兴奋了,问他,那大鱼能有多大?

    莫托说,大马哈鱼一般十斤左右。要是说大鱼,那得是咱们乌苏里江的鳇鱼,那鱼大,几百斤都是正常的!

    他给我比划着,说他们有一年逮住了一条大鳇鱼,把鱼皮剥了下来,做了五六件鱼皮衣!

    我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了,也跟他表示,下次大马哈鱼过江时,一定得跟着他去捉鱼,到时候也好好炖一锅开江鱼尝尝鲜!

    喝饱了茶水,我就指挥莫托去小卖店买一包油炸花生米,几个茶叶蛋,一瓶白酒,再弄一个卤鸭子,两个人坐在院子里喝酒。

    东北的夏天,凉风习习,鸟语花香,白亮亮的溪水,从大青山上流淌下来,黑黝黝的土地上,漫山遍野都是金灿灿的向日葵,到处都是野花,旺盛得开着,蝉率性地叫着,我们躺在藤椅上,看着蓝得忧郁的天空,慢悠悠地喝酒,热辣辣的白酒,香喷喷的卤鸭子,往往从下午喝到天黑。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有时候,莫托喝多了,也会在我这边睡上一觉。我这边地方大,一个炕能睡开十个人。到了深夜,他父亲就会打着手电筒来找他。

    莫托的父亲叫莫日根,赫哲语的意思是英雄。他年轻时上山围猎过黑熊。猎熊很危险,如果一击不中,熊会把流出来的肠子用爪子塞回去,然后疯狂地对人进攻,不死不休。

    在那次狩猎中,一头受伤的黑熊发了狂,朝他冲了过来,他不慌不忙地绕着大树和熊周旋,最后用激达(赫哲语:扎枪)刺进了黑熊心脏,才赢得了这个英雄的称号。

    不过,莫日根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英雄,他又黑又瘦,还有点儿驼背,看起来就像个寻常的庄稼汉,只有他偶尔路过我们水利站时,随手撂下几只野鸡、兔子时,才让人记起他是个猎人。

    莫托很尊重他的父亲,每次我们喝酒吹牛时,老远看见父亲,都要赶紧穿戴好衣服,甚至还要端端正正地戴上帽子,规规矩矩地坐在那儿,一句话都不敢说。

    我还发现,莫托并不愿意呆在家里,他每天早早就来到我这儿,有时候,我还没起床,他就自己轻轻跺着脚,在门口等我,冻得脸都煞白煞白的。

    晚上,他也总是跟我东拉西扯,熬到很晚才回去,而且只要我稍微挽留一下他,他马上高高兴兴地在我这儿住下,把这个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开始时,这是他们的民族习惯,对于父亲的尊重,对于外面世界的向往。

    后来,我才知道,那并不是尊重,而是一种恐惧,一种源自骨子深处的深深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