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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6章 一个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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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室杂乱而简陋,火烛摇曳,微弱的光亮照在尼玛的身上,她微垂着头,蒙着面巾的脸在暗影里,一直沉默,没有再说话,青璃也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

    过了片刻,淳于谙指着地上的拉顿,夫妻二人交换一个眼神,多年的默契,青璃马上明白自家夫君的想法。

    这个叫拉顿的异族男子,眼神游移不定,深处还夹杂着怨恨的光芒,看起来没有绝望等情绪,若是不能笃定二人会杀他,就是想拖时间等待有人救援。

    “该说的我都说了,是不是该放了我?”

    拉顿的胳膊被捆上绳子,他无力地动了动,试图挣扎,有尼玛在,好歹都是一个族的,而且杀害尼玛爹娘和阿弟的也不是他,不看僧面看佛面,他应该暂时不会被杀吧。

    “放了你,然后呢,你回去禀报寨主,好报复我们吗?”

    青璃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拉顿,她是不是长相太随和,看着比较好欺负,落在她手里,不洗干净脖子等死,还能提出这等无理的要求来,真是好笑。

    拉顿又要挣扎,淳于谙上前几步挡在青璃面前,踹了拉顿几脚。这异族男子诡计多端,身上带着各种迷药毒药,掉以轻心定会着了道。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寨主的手下,尼玛的家人也不是我杀的,我只不过听命令行事,并没有对尼玛下手!”

    拉顿一直在狡辩,他心里着急,按理说异族的人也应该赶到了,他必须争取最后的机会。

    “那是因为她有利用价值,不是吗?”

    青璃好笑地看了拉顿一眼,嘴皮子还挺利索,是个机灵的,可惜了,命不长,虽然不想手染血腥,但是某些人,放虎归山,留着也是个祸患。

    尼玛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脑海里不停闪现那几个红色的字,不知道为何,突然出现很多凌乱的画面,阿爹那耿直的面容,还有阿娘温柔的笑声,离开家那天,阿弟追着她跑了几十里山路,脚磨了几个血泡,就为了送一包她喜欢吃的馒头。

    她最后的亲人,都不在了吗?都被寨主杀死了吗?爹一直喜欢过宁静的日子,只要银钱够花就好,对大秦那些将士没有好感,也不喜欢抢夺,以前寨子里的族人都是这样的生活态度。

    自从老寨主死后,一切就又不一样了。梅朵的死,成了导火索,寨主有了一个好借口和大秦合作。尼玛不傻,她在脑海里过了一遍,立刻相信青璃的话,只因为没人比她更了解阿爹。

    心底那枚仇恨的种子,一瞬间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巨树,尼玛没有哭,她抬起头,露出一双布满红血丝的双眼,冷冷地盯着拉顿。

    花言巧语的欺骗,抓住她的弱点,用家人威胁她坑害朋友,家人都不在了,若是失去最后一个朋友,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尼玛想要报仇,几近疯狂。

    对面,青璃拉着淳于谙的手,一脸担忧,尼玛终于给了一点反应,可是不像是一个好兆头。她还是喜欢以前天真乐观的尼玛,开始接触的时候,觉得这个人傻傻的,熟悉之后,她觉得尼玛其实很有智慧。

    尼玛慢慢悠悠地走着,绕过青璃,很快出了门。约莫半刻钟,她收拾出一个小包裹,这才从外面进来。走到炕桌前,从桌上抓起那杯被下了迷药,已经冰凉的冷茶,一手捏着拉顿的下巴,灌了进去,动作一气呵成。

    拉顿几乎是带着不可置信的眼神,茶水被强制性的灌入喉咙,他对这些迷药没有反应,尼玛是疯了吧?下一秒,尼玛掐着他的脖子发力,他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该死!”

    尼玛的嘴里只吐出两个人,然后,她解开包袱,掏出里面的菜刀,对着拉顿的脖子砍了下去,一腔血飞溅。

    青璃和淳于谙二人有准备,也没有出手阻拦,在尼玛下手的时候,夫妻二人向后退了几步,一直到门外,保证不被血腥飞溅到,淳于谙体贴地把自家娘子拉到后面,因她不喜欢血腥气。

    “卓玛,你们快走,一会儿寨主的人来就麻烦了!”

    尼玛习惯了对青璃的称呼,一时间也不知道叫什么好,她面色紧张,寨主的人有一部分武功高强,而且身上都有毒药,现在快点离开还来得及。

    “那你呢?”

    院子里一片漆黑,冷风阵阵,青璃紧了紧头上的面巾,指着尼玛的小包裹,问道,“你去哪里?”

    “我回族里去!”

    尼玛眼神清澈,和原来一般,她坚定道,“我要报仇!”

    “可是……”

    青璃的言外之意,就凭尼玛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杀死寨主,回去就等于送死。

    “我爹娘和阿弟不在了,可我还有亲人。”

    尼玛用手擦了一下眼角,她已经想好了,只是稍微有一点对不起青璃,拉顿是她杀害,但是她必定不能承认,回去之后会把责任推出去。

    青璃沉思片刻,觉得这样做多此一举,而且她也没有想从内部瓦解异族的意思,对待寨主这种野心份子,她只想简单粗暴,直接灭杀了事。

    “你们谁也走不了,尼玛,你勾结大周人,害死了你爹娘!”

    很快,四处有了动静,这次来到溧水城的所有异族人全部集中到小院,他们得到拉顿送出的信号,紧赶慢赶,可是到门口的时候,突然闻到一种血腥气。

    异族人常年和草药打交道,对血的味道敏感,特别是自己族人的血,由于从小就被喂一种特别的草药,散发甜腻的味道。尼玛还在院子里,死的人必定是拉顿。

    青璃早就听到有人接近,约莫有二十个人,她和淳于谙没有带手下,一人对付十个,勉强可以应付,前提是不需要保护尼玛。

    异族人武功算是不错,也擅长隐匿。青璃放在嘴里一颗避毒丹,抽出腰中的软剑,而淳于谙暗了暗眸子,原地不动。

    “卓玛,你快走啊,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关键时刻,尼玛哑着嗓子叫喊,再一次挡在青璃的身前,和周围穿黑衣的异族人对峙,她已经没有家人,不可能在失去最后一个朋友。

    “一个走别想走!”

    周围,传来异族男子阴测测的笑声,“既然来了,就留在这吧。这还要感谢尼玛,不然咱们可抓不到高高在上的少将军和少夫人,哈哈!”

    “就是!”

    异族男子发出一连串的哄笑声,让尼玛近乎发狂,她拎着一把菜刀,对青璃恳求道,“卓玛,求你了,一定要逃出去,替我和我家人报仇!”

    “不需要逃。”

    青璃一脸平静,脸上没有任何惊慌等神色,她抖抖袖子,嫣然一笑。刚才检查了这些异族人的身上,毒药粉全部收到空间里,至于金蚕蛊,在内体,她无法测试出这些人是不是有,但是那么珍贵的东西,想来也不是随便放出来的。

    淳于谙和青璃不动,异族人等不了,全部抄家伙,把三人围在一个小圈子内,尼玛不会功夫,在里面也是一个累赘,青璃抓着她的手,借着一个巧劲,把她甩到门外不远处的大树上。

    尼玛就觉得自己从空中抛了一个弧线,接着,稳稳地坐在对面一颗大树的树杈上,树上的落雪扑簌簌地落下,她的衣衫被覆盖厚厚一层。

    二十多人合力攻击,光是要靠打斗也要好久。这些异族人合伙还能结阵,更是高出了预期。青璃尽量放松自己,从衣衫摸出毒药粉,不过异族人对这些似乎免疫,等了片刻也没见有半点反应。

    这个时候,淳于谙才有了用武之地,一直在战场上骑马作战,舞刀弄枪,如今来了几个高手。这一战可以打得酣畅淋漓,他把青璃保护在背后,一把剑上下翻飞,只能见到一个凌乱的剑影,很快,便有异族人挂彩。

    若不是时机不对,青璃真想跳出去围观,自家夫君动作麻利,每一剑带着强大的杀气,开始还信心满满的异族们,在接连受挫之后也变得小心谨慎。

    “老大,我的毒药没有了!”

    “我的也是!”

    众人打着打着,都有些吃力,二十来个人敌不过淳于谙一人的剑气,那股剑气很是邪门,明明没有沾到身上,他们也很侥幸的躲过,可身上依然被划开大口子,哗哗地淌血。

    以前就曾经听说,有人练剑可以修炼出一种剑气,最高等级达到人剑合一,根本分不清人在哪里,能看到的只有一个影子。天色暗,他们看不到影子,只能感受到一股劲风。

    青璃从来不知道,自家夫君可以这般强大,看来以前他做陪练的时候,都是留一手的,今日才彻底展现出来。她心中突然多了一丝骄傲,这群手忙脚乱的异族,很快将要被诛杀。

    由于受伤,异族人行动迟缓,他们互相传递消息,这样下去定会死在这。该死的,难道是遇见江洋大盗了?出来之时,每个人都带着不少毒药粉备用,保证万无一失,现在他们身上空空如也,二十几个人被同时摸兜,不是江洋大盗的祖宗,就是夜路走多遇见了鬼了!

    众人无声地交流,又比划了几个本族人才懂的手势,三个异族黑衣人跳出圈外,直奔尼玛的方向,他们觉得,这夫妻二人还是很在乎这个尼玛,用来当人质威胁,必定有作用。

    青璃这边有五六个黑衣人,剩下的都跑到淳于谙那边,就这五六个人还跑了三个,青璃翻了一个白眼,这是多瞧不起她?原本她是不着急杀人,想着拿这些人练手,既然这样,这些人就去死吧!

    三人刚到树下,准备跳到树上,就在这个瞬间,青璃拿出一根金簪,这还多亏姜贵妃,这暗器很不错,青璃从空间拿出来,用手摸了一下上面的暗扣。

    “嗖嗖嗖……”

    黑夜里,看的不是很清晰,又赶上刮风,三个黑衣异族没有把青璃放在眼里,全部中了毒针,他们只是感觉到身上疼了一下,行动迟缓,就在这个节骨眼上,青璃摆脱缠斗的二人,提着软剑上前。

    “扑哧……”

    连续几声下去,异族人人头落地。淳于谙分神看过来,见自家娘子杀了人,他更没有继续下去的心情,手上的剑加快了速度,还不到片刻,刀剑捅入肉里的声音持续传来。

    也就是一刻钟,除了还在和青璃苦战的剩下那两个异族,地上横七竖八都是尸体。血已经洒满这个宁静的小院落。

    “这两个,留着?”

    留着问问异族人有什么打算,还是杀?青璃看向淳于谙,问他的意思。

    淳于谙面上凝结了一层风霜,他眼神深邃地看了一眼哆嗦的二人,快步上前,几个照面,直接把人送去见了阎王。

    寨主有什么打算,淳于谙很清楚,这些人留着也问不出什么,还不如全部灭杀了事。

    尼玛坐在树上,呆傻地看着下面的场景,血已经把雪染成了另一种颜色,还有乱七八糟睁着眼睛的人头,这些都是她的族人,可她没有一点悲痛,相反心里很是痛快,这些人都该死!“尼玛,和我们走吧。”

    青璃把尼玛从树上带下来,又等她去小院子收拾一些东西。很多零零碎碎的小玩意,都是青璃和薛蓉曾经送过的,尼玛很珍视,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不停地在看着小院。

    曾经,这里很安静,有薛蓉,有青璃,有老乞丐爷爷,还有周围热心帮忙的婶子大娘,离开的时候,横七竖八残缺的尸体,好比人间地狱一般。

    尼玛被安置在军营的一个小院落,青璃和淳于谙回到自家小院,已经到午夜。走之前没有添置柴火,内室的那点热乎气都没有了,淳于谙烧了一个炭盆,让自家娘子烤火,他去了灶间生火烧热水。

    杀人之后,身上带着浓重的血腥,一路策马飞奔,这种味道丝毫没有减少,钻到衣衫的空隙里。

    一夜无话,第二日一早,淳于谙和青璃一起去了大营,青璃去找尼玛闲聊,如今得知家人已经不在,这对尼玛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想知道接下来,尼玛的打算。

    “卓玛,我只想报仇,让他们付出代价。”

    一夜未眠,尼玛已经摘下头上的面巾,她的脸颊蜡黄蜡黄的,腮向内凹着,一双原本清澈的眼睛变得浑浊,就如风烛残年的老人,眼角处是细密如蜘蛛网一样交错的血丝。

    “报仇也好,总得好好养身体,不然他们还没死,你倒是先垮了。”

    青璃让这边照顾的大娘端上早膳,清粥小菜,热乎乎的白面馒头,她一直看尼玛用够了数量,这才放心。青璃以为尼玛会绝望,会自怨自艾,或者哭哭啼啼,可尼玛都没有,只是把这些全变成刻骨的仇恨。

    仇恨,或许是一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季悠家破人亡,遭遇一连串的打击,仍旧笑着离开,季盼更是打不死的小强,身残毁容,身陷牢狱,还在妄想着有一天能翻身做主,飞黄腾达。

    尼玛明白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她想了一个晚上,只能暂时躲在这里,若是到处乱跑才是给青璃找麻烦,在寨主死之前,她都会安静的等待。

    “那寨主如果死了呢?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青璃和尼玛双手交叠,感觉到对方的手没有温度,凉凉的。人活着,总要有那么点希冀,报仇就是其中的一项,若是得偿所愿,又会很快地迷失自己。

    “我想管理异族,让他们不要勾结朝廷,永远。”

    尼玛坚定了信念,这是阿爹活着一直念叨的,也是祖辈的心愿,不能让寨主一个人带歪了,异族里面还有那么多的向往宁静生活的人,他们被逼无奈,迫于寨主的淫威。

    管理异族,也就是登上寨主之位,青璃觉得这个想法很不错,她一定鼎力支持,不是作为大周的少将军夫人,而是作为尼玛的朋友。

    异族被连续宰杀了二十多个精英,可把寨主气得吐血,那些毒药就对莫青璃和淳于谙没有作用?难道说大周有什么高人,可以解毒不成?

    当年太后中毒,这种毒素就是异族里流传出去,通过大秦人手中做了一个中转,到了耶律楚仁手上,记得那些太医开始之时,束手无策才是,有一个白神医,听说人在大周的南边,没有在溧水城,莫非他们手里有高品质的解毒丹?

    寨主犹疑,发现似乎低估了对手,他让族人停止一切行动。看来这一切不如想象的简单,宇文鲲不管事,按照先前的约定,他会找到耶律楚仁商议。

    想起来莫青璃,他就忍不住摔东西。都是她,害死了姜贵妃,也是他的心上人。每当午夜梦回,他总是想起当年二人在平阳偶遇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没有接管寨主之位,是一个异族穷小子,而姜贵妃也才十几岁,随着家人从大秦京都千里迢迢赶往北地去祭拜一个去世的亲人。

    那天,正直下雨,他记得很清楚,她一身白衣,我见犹怜,而他在角落因为躲雨冻得瑟瑟发抖。后来,是她的丫鬟递过去一条洁白的布巾,从此,他就把她刻在了内心深处。

    回去后不久,异族发生了变动,他从原来的穷小子,变成了高高在上的人物,虽然没有正式接管异族,也是十拿九稳。他终于可以鼓足勇气,向她提亲,才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她与大周皇帝竟然是青梅竹马,而且很快将要完婚。

    她哭着对他说相见恨晚,不可能反抗皇权,最后求他给一些异族里面的毒药,越是隐秘越好,因为她要好好保护自己,在那个杀人不见血的深宫生存。

    又是一个雨天,她坐在马车里,从平阳启程,他傻傻地站在雨里,目送她离开。一晃,也有二十多年了。

    大周暗潮涌动,三皇子耶律楚仁试图篡位,他是后面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者,没有任何人知晓那段过往的情史,他深埋在心里。当初大周皇宫里出现的所谓的巫蛊之术,他想,应该是给她的毒药派上了用场。

    二十多年以后,就在他以为,这段感情可以修成正果的时候,得到她的死讯。于是,他就在心里策划一场疯狂的报复,哪怕是倾尽所有族人!

    梅朵是自己的女儿,一直很有野心,那么也可以利用,他找到宇文鲲,主动开出诱惑的条件,一步步计划甚至牺牲自己女儿,就是想要帮助耶律楚仁,他最爱女子的儿子。

    这段隐秘一直都潜伏在水面的最深处,无从打听,青璃也不知晓,若是她晓得,定会震惊,佩服姜贵妃的能力,来平阳一次,就可以勾搭上一个愿意鞍前马后无怨无悔付出的备胎,而且还有长久的时效。想想这些年大周皇宫中的各种投毒案,一切就可以解释的通了。

    寨主变得谨慎,一时间,异族又突然和消失一般,没了动静。青璃想主动出击,揪不到人,只好让小灵一直打听消息,随时做准备。

    就这样,一晃到了腊月二十二,明天就是北地里的小年,可她丝毫没有感到过年的气氛。这几天没下雪,街道上的积雪也没减少,行人来往困难,溧水城百姓几乎足不出户。

    无论怎么样,这年总得过去,过年之后又长大一岁,对青璃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运输艰难,到了年关,猪肉抢手,自家从平阳的养殖场勉强运过来几十头猪,平均分配到士兵们嘴里,也就是几块肉,青璃觉得不像样,这些天派人用银子在溧水城收购鸡鸭,她想竭尽所能为士兵们过一个好年。

    青璃收购一些鸡鸭,又在空间里弄出去一些浑水摸鱼,这么一算,也节约了不少成本,淳于谙去了大营,她一个人算账,合计要不要派人提前和文氏说,不然万一再赶上下雪,过年那天也不能到家。

    院门被拍响,青璃应了一声。白日她在家都锁门,若是淳于谙回来,手里有钥匙。正当午时,都在歇晌,也不知道谁来了。

    青璃打开门,莫子华咧嘴一笑,“小妹,快点让我进去喝口热水,真是冷死了啊!”

    “二堂哥,上次你路过不来看我,这次是办完了事?”

    要到过年了能看到家人,青璃眉开眼笑,把人迎到了偏厅。又端来炭盆,让莫子华烤火。

    “别提了,这几天都在山里,全靠一双腿,多亏小妹给的药膏,不然啊,脚上都要生冻疮了。”

    莫子华接过茶杯暖手,吹了吹水面的热气。当时听说自家小妹跟着少将军来到溧水城,身边没有一个人服侍,他还在担心,怕她手忙脚乱做不好家事。

    以前家里贫穷,可全家人都疼宠着青璃,家务都在娘刘氏和二姐的身上,她不用做什么,洗衣服都用不着她。

    偏厅里的有各式摆件,并不奢华,却也精美,他坐在沙发上,屁股下面是虎皮纹的垫子,反应过来,莫子华吓了一跳,立刻火烧屁股一般站起身。

    “哈哈,二堂哥,别激动,只是兔子皮,不信你仔细看。”

    溧水城染色业发达,一块兔子皮能染出老虎的纹理,看着精美大方,也能忽悠人,但是用手一摸,就看出差异了。

    莫子华狐疑地用手小心地摸着底下的坐垫,还真是兔子的皮毛。他又放心地坐下,无奈地轻笑,“小妹,你还真别说,这块皮子怪好看的!”

    “我托人给家里送过去一部分,大伯娘那说不定都得到了,二堂哥你多久没回家了?”

    青璃端上一盘糕饼,让二堂哥先垫垫,这些糕饼是早上才在空间里拿出来的,几样老式的蛋糕,还松软着。

    莫子华净了手,也不客气,边吃边道,“大概有一个月了,这边送温暖小分队都在给士兵的家人送东西,我也不好偷懒,族中的生意有大哥呢。”

    大堂哥莫子冬当上掌柜,全面接手族里的生意,忙得很,莫子华乐得清闲,更多的时候都在帮着送温暖小分队,他很喜欢带着节礼去士兵们的家里,喜欢那种淳朴的笑容。

    “现在路不好走,从溧水城到咱们莫家村,也要几天时间。”

    如果坐马车,两天的时间足矣,今天已经二十二了,大年三十之前要赶到村里,路上刨除住宿时间,紧巴巴的。

    “小妹,我打算去找少将军要一匹马,骑马回去。”

    莫子华搓搓手,天太冷了,骑马要快很多,他的马术一般,最好能找温顺的马匹,这样也就两三天,就能到村上。忙活了一年,他想好好歇息几天。

    “那也好。”

    青璃拿出给家人写的书信,其中有一封是单独给堂姐莫青菊的,按照现在这个架势,她根本无法脱身,大年初二也回不了娘家。

    对于北地的战况,经常在外面跑的莫子华多少有些了解,北地雪灾,想要攻打沛水,不上不下卡在了这里。他非常担心小妹青璃,打仗都是男人的事,女子就应该享福。

    “二堂哥,年后去京都的都有谁?我爹娘去吗?”

    莫青菊信上也没说清楚,可算抓到一个家人,青璃给莫子华续满茶水,忙不迭地追问。

    “三叔应该不去吧,我大哥带着族人去,到时候我就要打理族里的生意。”

    莫子华苦了脸,还好族里现在都用阿拉伯计数,账本比以前更为直观,不然光是那些数字,都要把人弄得晕头转向,铺子里的生意一直很好,粮米铺子更甚。

    莫家在京都的繁华地带,买了一个五进的大宅院,这是精明的二伯提议,那会京都动乱,院子便宜,自家就捡个漏。二伯觉得族中子弟不可能一辈子窝在莫家村,万一将来有了出息,到京都求学,也不能没有住的地方。

    这次族中一些老人,就会选族里在京都的宅院落脚,好好感受一下京都的风土人情。常备的药物族里都给装好,他们应该跟着南北易货的商队或威远镖局一起走,有安全保障。

    族里人的老人们上京都,就好比一个夕阳红旅游团,也亏得爹莫如湖一个古人能有这样的奇思妙想。爹虽然是个小秀才,可见识不一般,这些年读了不少游记,结交心胸豁达之人,自然跟着受益匪浅。

    “小菊要跟着去,这不也到了定亲的年纪,四婶来信说让小菊去京都,也是爷奶的意思。”

    莫子华吃了一个半饱,这才停下品茶,和青璃说家里的情况。原来,他媳妇和娘之间还有些小隔阂,现在全好了,家里日子过得不错,就等着莫青菊去京都,然后分家。

    “分家吗?”

    其实有自己的小家,也省的被束缚,但站在青璃大伯和大伯娘的角度,还是挺失落的。在村里的规矩都是和长子一起住。

    “分家是说家里的钱财分开,我们还是一起住,但是以后吃饭可能不在一起,单独起灶。”

    大伯家的院子很大,两兄弟感情好,分家是为了以后在钱财上少些争执而已,其余的还要一起孝顺爷奶,爹娘,住在一处,有什么事情也好照应一下。

    “堂姐要去京都学礼仪,不如去天风书院。”

    青璃想了想,给出这个建议。天风书院原来可是她的地盘,现在也有赵羊羊照应着,应该不会被欺负。主要也是开阔一下眼界,结交一些不错的小姐妹,将来嫁到京都,人际交往很重要。

    若是单独请个嬷嬷来,整日憋在府上,很是无趣,那样不如把人带到北地教学。

    “四婶也是这个意思。信里还问你什么时候回京都。”

    青璃和四婶陈氏的感情不一般,她在京都的时间比陪着娘刘氏的时间还多,可以说算是在四婶的膝下长大,从小子禄出生,有一半的时间都跟着她一起,现在青璃不在京都,四婶念得紧。

    “婆婆在平阳,总得陪着她一起啊。”

    而且北地战事刚有了小成绩,一切粮草等还需要打点,新粮种今年有了丰收,耶律楚阳已经派下两个官员,就能明年继续试验,百姓们眼睛也在盯着。

    “小妹,文夫人对你还不错吧,你得好好哄着才行。”

    莫子华教了青璃一套,要点就是要嘴甜,会哄人开心,平日多陪着婆婆等等,这些都是二堂嫂慢慢总结出来的经验。聊着聊着,又提到了家里的妞妞,莫子华脸上的笑意怎么都止不住。

    青璃抽抽嘴角,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她抓紧时间问了一下爹娘。小弟子喜应该也在家,今年两家还是在一起过年,她很怕爹娘会孤单。

    “三婶开始的时候不习惯,我娘每天都过去陪着,劝了又劝。”

    青璃嫁人之后,刘氏常常一个人发呆,有时候翻箱倒柜,从柜子里找到青璃小时候穿的衣裳,这么多年一直留着,舍不得扔,还有十多年前的襁褓,想着想着就掉了眼泪。

    族中事忙,莫如湖一直不知道。某天中途回家取印鉴,这才发现刘氏黯然神伤。刘氏总是想,她这个当娘亲的就不称职,青璃小小的年纪,因为她疏忽,让青璃受太多的委屈,后来又被掳到京都。

    等再次回来,她想着母女二人能多在一起几年,谁知道皇上非要插一脚,提前赐婚。她只好默默地承受,青璃在家,她不敢表现出来,怕她忧心,青璃跟着担忧。

    这么小就做了人家的媳妇,哪有在家里自在,毕竟不是亲生的。刘氏一想的多,就会变得忧郁。

    想到娘亲,青璃差点流下眼泪,她想到出嫁那天,娘亲跟着马车一直跑,一直哭,可怜天下父母心,还要劝自己嫁人之后以婆家为重。

    “初二回不去,娘肯定还要担忧。”

    青璃无奈地叹口气,过年都不能和婆婆在一起,今年的光景不好,非要赶上这么大的雪灾,她只得细细地说了一些自己的情况,包括生活上的琐碎,希望二堂哥回去能转告娘刘氏,她过的很好。

    “小妹,你放心吧,你这么聪明,在哪都可以适应。”

    这点也是莫子华佩服的地方,无论是莫家村,镇上,凤阳,京都或者是北地,青璃都很会照顾自己,现在身边又多了一个疼她的少将军,小日子和美着。

    少将军那个人,严肃,冷硬,不苟言笑,但是莫子华仔细观察,每次提到青璃,对方都会缓和了面色,冷硬的气场也慢慢地消弭于无形。

    兄妹二人聊了一个时辰,莫子华看了看天色,今夜之前要出溧水到泗水城去,青璃麻利地在灶间下了一碗鸡汤肉丝面,让他吃饱了之后赶路。

    从这里到泗水城,骑马很快,到时候在泗水城停留一夜,去平阳,可以在自己的新宅住上一晚,再有一天也就能到凤阳莫家村,绝对会赶在过年之前回去。

    送走二堂哥走的时候,青璃给他带了一包点心干果,挂在马头上不沉,万一路上饿了,也能垫垫肚子,她非常喜欢吃大伯娘炸的丸子,让莫子华不要忘记她说的那些话,一定要转告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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