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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扑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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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如长龙!

    劈、扫、刺、撩、绞。

    凌枫深得武术精髓,动作敏捷,刚劲有力。一杆长矛在手,横扫八方,密不透风。

    “第十七个!”

    一矛洞穿右侧活尸脑袋。凌枫微微喘气,眼神犀利,继续绞杀剩余活尸。

    死里逃生,体质蜕变。不仅力量大增,各方面素质都得到提升。初次试手,一口气绞杀五十多头活尸。

    如今,这只有二十多头的尸群,他根本不放在眼中。

    对付这些外表看去像人,骨子里嗜血残暴的怪物活尸,凌枫没有半分手软。

    杀一个,少一个!

    在凌枫绞杀活尸的时候。电线杆上的金富贵,快速滑了下来。活尸全被引走,他此刻安全了,双脚落地虽有些腿软,但肥嘟嘟脸庞却尽是亢奋。

    “高手兄,干得漂亮……刺,刺死它们,一个别留!”

    金富贵手舞足蹈,在旁加油鼓气。不时还开口套近乎。

    对于这个胖子,凌枫看都没看一眼。他本意不是救人,而是这群活尸挡了自己的道。

    很快!

    二十多头活尸,被凌枫绞杀殆尽。他收起长矛,胸口起伏,微微喘气。

    力量大增,身体各方面素质提升。兵器在手,击杀活尸不难。但是,连续高负荷战斗,对于体能耗损极大。

    这方面,凌枫早就试过手。以他现在的能力,能应对五六十头活尸。但若尸群数量过多,仍旧会遭遇危险。

    量力而行,不做没把握的事。

    这是当年受训的时候,教官传授的经验。凌枫无时不刻,牢记在心中。

    当他收起长矛的时候,遍地死尸,再也不见一个能动弹的。

    转过身。凌枫来到不远处,推上自行车,准备走人。

    这辆老古董自行车,是他在附近路边找到的。原本打算开汽车离开丰县,后来想一想,活尸对声音敏感,车况不好的话,挡不住活尸冲击,反而会有麻烦。

    因此,他选择自行车,在不惊扰上规模的尸群情况下,先离开丰县再说。

    在凌枫跨上车的时候。一个胖子出现在他面前,挡住去路。

    “高手兄,捎我一程好不好?”

    胖子正是金富贵。他急吼吼来到凌枫面前,伸手从口袋摸出一沓钞票,满脸讨好笑容,递到凌枫面前。

    “钱!”

    凌枫瞅了一眼,目光转向这胖子,淡淡说:“世道乱了,这钱……还有用么?”

    金富贵不是傻子。当然明白对方的意思。的确,世道大变,秩序不存,自己辛苦挣来的钞票,有可能一文不值。

    擦屁股都嫌硬!

    “高手兄,只要你帮我离开这儿,想要什么,我,我都给!”金富贵是商人。当然不会轻易放弃,抛出诱人条件,想要聘请这位‘高手’充当自己的保镖。

    “没兴趣!”

    凌枫懒洋洋回了一句。蹬车就走。在这残酷的世道,他自己都不一定有保命的手段,拿什么帮别人。因此,对于面前这个暴发户打扮的胖子,所开出的诱人条件,半个字都没听进去。

    “高手兄,别急着走啊……你要什么条件,咱们可以商量……对了!高手兄,你看着好眼熟,咱是不是见过啊!”

    眼瞅凌枫要走人,金富贵大急,边追边喊。

    “见过?”

    已经骑出七八米远的凌枫,听到这两个字,脸色一动,停了下来。

    还别说,这胖子看去是很眼熟!

    他转过头,盯着气喘吁吁跑来的金富贵。半响,恍然大悟。

    “是你!”

    “是你!”

    在凌枫认出金富贵的时候,后者也认出了他。

    盐都的暴发户,大老板,土豪……等等字眼,在凌枫脑海闪过。这胖子的确是熟人,曾经不止一次去他家烧烤店,包场请客吃饭。

    厨子,冰块脸,烧烤摊老板……同样,金富贵也认出凌枫,丰县一家口味很好的烧烤店老板。

    “凌哥,凌老板,真是你啊!”

    熟人好说话。金富贵走上前,拉住凌枫的胳膊,一把鼻涕一把泪,苦苦哀求:“哥,我的亲哥,你要扔下我……我就彻底扑街啦!”

    凌枫脸上闪过一抹犹豫。

    这胖子人不错,除了有些王八土豪气,为人处事周到。包场几次,钱没少给,临走还淳淳叮嘱,让凌枫有空去盐都玩,他全包。

    如果是陌生人也就罢了。毕竟有些香火情,碰上也算有缘,扔下他……似乎有些不厚道。

    想了想,凌枫瞅了金富贵一眼,问道:“你多重?”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拍了拍自行车坐垫,意思再明显不过。

    金富贵看去肥头大耳,实则心思剔透,连忙说:“哥,我不重……别看我长得胖,都是肥膘不打秤!”

    “到底有多重?”

    “一百…一百七八十斤!”

    在金富贵报出自己体重的时候。凌枫有些不敢相信。这家伙肚圆肠肥,个头比自己还高,怎么看去至少也有二百出头。

    他想带人一起走,恐怕……自行车承受不住啊!

    在凌枫皱起眉头的时候。五十米外远处,临近路边的会所大门,发出‘啪啪’响声。

    凌枫鼻头抽动几下,脸色顿时大变。他不用眼睛看,光凭鼻子就能嗅闻到,在那里至少聚集了几百头活尸,此刻正在冲撞大门。

    果不出其然!

    在他没来得及多想的情况下,会所大门被撞开,一头头狰狞活尸潮涌而出。

    金富贵见了,当即吓得面无人色,差点尿裤子。

    还是凌枫反应快,登上车,大吼一声:“走!”

    金富贵一个激灵,旋即,肥硕的他无比灵活,一屁股坐到车后面。老式加重自行车,虽不好看,但是很实用。载上几百斤绝对没问题。

    然而,当金富贵的******,一下子坐到后车垫的时候,整个车架顿时发出‘吱呀’响声。

    正准备发力蹬车的凌枫,忽然发觉整辆车下沉,根本蹬不动。侧头一看,前后两个钢圈全部瘫了,彻底报废。

    “你到底多重?”扔掉自行车,凌枫冲着金富贵大吼。

    “一百九……两百不到的样子!”金富贵哭丧着脸。

    “还不说实话!”凌枫可不相信,这家伙只有两百上下。

    “二百三十二!毛重!”见到凌枫发火,金富贵不敢隐瞒,报出自己真实体重。

    “我靠!”

    凌枫瞅见不远处嘶吼怪叫直扑而来的尸群,破口大骂:“你个扑街仔,遇上你……算我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