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天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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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花泽类这爹对他真不错,中午有事儿没事儿就去校门口最好的饭店点上七八个菜,什么菜好点什么,然后请自己的女儿和“姑爷”吃一顿。

    他听说花泽类喜欢打篮球,就花了2000多块买了篮球、运动衣、运动鞋一整套的送给花泽类。

    花泽类的同学都跟花泽类开玩笑:“哎呀,成黑社会家属了?”

    “……”花泽类有苦难言,才17,居然就订婚了,而且对象还是大白腿,他或许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后来大白腿和花泽类在一起腻了,甩了花泽类,但迷愣还是经常请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这个人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本性还算善良,虽然坏事儿没少干,但还不是丧尽天良那种。从他女儿和花泽类分手后,他还对花泽类那么好就可以看出来。

    2.对自己女儿溺爱到了极点,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儿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3.他可能知道自己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做好了准备,在女儿17岁的时候就急吼吼地给女儿定下个女婿,尽管最后没成功。

    大虎和赵红兵起了冲突,当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时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么多钱,被他养了那么久,就该为大虎卖命。

    大虎手下的这群猛虎即将出笼了。

    出笼,咬赵红兵去。

    和大虎相比,赵红兵消失得并不彻底,还有人能在市区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极其飘忽,说不见人影立马就不见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饿虎,赵红兵知道,当然知道。

    据说,赵红兵在某个下午到了省城。赵红兵当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见一个人,他希望这个人能给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这个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赵爷爷之外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2000年后的赵红兵能破茧成蝶也得归功于他。

    这个人当然是九哥。他好像从来都没给赵红兵的生意帮过什么忙,也好像从来没给赵红兵的生意提过什么好的建议。

    他和赵红兵只谈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个城市,赵红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段位”的人沟通,连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许不能说比赵红兵高,但肯定不比赵红兵低。这是个老江湖。当赵红兵、张岳等人在街头喋血时,九哥已经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跟社会名流把酒言欢了。

    赵红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馆里见的面。九哥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佝偻着腰笑咪咪地走了进来,拍了拍赵红兵的肩膀。

    “红兵,有事了吧?”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住九哥。

    一壶绿茶喝完,赵红兵把事情讲明白了。

    九哥静静地听赵红兵讲完后,没回话,抬头朝服务员说了句:“两份炒饭,两份蘸酱海蜇头。”

    两人开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顷不过一日三餐,有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这两个身价千万乃至上亿的江湖大哥,最经常吃的,无非就是一碗炒饭而已。

    九哥虽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赵红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盘子炒饭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认真地看着赵红兵吃。

    通常被人看着吃饭都挺不舒服,可赵红兵还是慢慢悠悠地吃。这两人的心理素质,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终于,细嚼慢咽的赵红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纸一丝不苟地擦。

    “红兵,多久没打过猎了?”

    “十几年没开过枪了。”

    “今天咱俩去打打猎。”

    “去哪儿?”

    “蒙古国边境。”

    “打什么?”

    “黄羊。”

    “好!”

    赵红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猎去了。一辆大越野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早上,终于到了阿尔山。

    时值初春,阿尔山的草还是枯黄的,直没过膝。这片孕育了无数草原英雄儿女的沃野,今天又迎来了两位枭雄。一个腰杆笔直,另一个是半个罗锅。

    这两个人都是一脸沧桑,手里都提着一把猎枪,漫步在这齐膝的草地上。

    呼吸着草原清新的空气,望着草原上高高的蓝天和白云,赵红兵的心情也畅快了许多。

    “今年这里的黄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极目远眺。

    “为什么呢?”

    “因为今年蒙古国没雪灾,黄羊过境的不多。”

    赵红兵也在远眺,没搭话。

    “前两年蒙古国大雪灾,上万只黄羊跨过国境线,来到了这里。再有几次这样的雪灾,估计黄羊该绝迹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赵红兵看得挺透。

    尽管九哥已经洞悉了这个社会,但是他不像赵红兵这么有文化。他把赵红兵拉上了车,丰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飞驰了起来。

    草原深处,像是海洋;一辆车开进去,就像是海里的孤舟。

    “现在这里的黄羊,都是雪灾后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长大的。它们的父母都已经回到了蒙古,可它们只能留下来,别无选择。这就是黄羊和人的区别,呵呵。你见过哪个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吗?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样。”

    “要是带上羊羔,估计大的黄羊也回不去了。”赵红兵说。

    “对,所以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九哥狡黠地朝赵红兵眨了眨眼睛。

    赵红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说什么。九哥,就是只善良的老狐狸。

    “那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卑鄙了?”赵红兵明知故问。

    “没什么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们都提着枪,到现在却一只黄羊都没打。咱就是来散散心,哈哈。”

    “哈哈!”赵红兵已经明白该怎么对付迷愣了。

    “这群黄羊,到了蒙古国就会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国打过猎,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黄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离,死死地盯着,不太远,也不太近。”

    “那这些黄羊还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对,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说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只狼,它们离你不近,但也不会远。”

    “哈哈。”赵红兵乐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里有枪。”赵红兵掂了掂手中的枪。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猎啊!”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话音没落,只听“砰”的一声,赵红兵朝窗外放了一枪。

    “打什么呢?”

    “打只野兔。”

    “你枪法也不行嘛!就你,还侦察兵呢?”

    “太多年没动这玩意儿了……”

    打了两天猎,赵红兵和九哥提着三只兔子回省城了。当然,赵红兵收获的,根本就不只是这三只兔子。

    从省城回到当地以后,赵红兵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张牌。赵红兵在打出这张牌时,可能脑中浮现过九哥这只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这张牌,在他手中已经握了10年。过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经营着这张牌。此时,牌即将打出。

    在赵红兵和大虎电话对骂后的第六天。当地的某四星级酒店二楼的咖啡厅里,坐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鬓角斑白;另一个,满头白发。

    老远一看,好像是俩老头子在喝咖啡。

    仔细一看,这俩老头子都不超过40岁,看起来沧桑而已。

    鬓角斑白的,是赵红兵。

    满头白发的,是表哥。

    没错,赵红兵的第一张牌就是表哥,曾经开枪废了陈卫东一条腿的表哥,曾经捅了严春秋一刀的表哥,曾经在省属重刑犯监狱坐牢近10年的表哥,曾经被赵红兵认为张岳团伙中唯一可成大器的表哥。

    那所重刑犯监狱里,有两个大哥级人物。其一:迷愣;其二:表哥。

    表哥30多岁头发就全白了。

    那天,这两个头发都已经白了的人在一起谈话。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谈了些什么,只能从后面发生的事件去判断。

    显而易见的是:这已经不再是一群青春少年的街头喋血,而是一群老谋深算的真正的江湖大哥间的较量。并且这是一场看不见对手的较量。虽然双方无时不刻都在算计对方,但在决出胜负之前,绝不会见面。

    那段时间,表哥刚刚出狱不久。他身材相比以前更加瘦削,也略有些驼背了,深陷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满头白发,倒有几分像欧洲人。表哥总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风衣。这行头,在当地也堪称独树一帜。

    表哥之所以能够成为狱中的江湖大哥有如下几点原因:

    1.表哥入狱的原因是开枪要了陈卫东一条腿,又捅了严春秋。以这样的罪名进去,是能受到其他犯人“尊敬”的。

    2.表哥轻易不出手,只要出手,就有人留下终生残疾。这样的人,有几个人敢惹?

    3.表哥重义气,向来一诺千金。

    4.最重要的:自从表哥入狱以后,张岳、赵红兵为其花钱无数。

    这样的人,在监狱里怎么能不是大哥?

    据说,表哥在和赵红兵谈话后去找了一个人。表哥说:“我只要有一个人帮忙,应该就够了。迷愣的人是不少,但全是无能之辈。”

    赵红兵说:“迷愣无牵无挂,早就活腻了。但是听说,他有个女儿。”

    对,九哥对他说过: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

    在和表哥对话以后,行踪飘忽的赵红兵忽然又出现在了二龙的病床前。据说,赵红兵看见二龙时,躺在病床上的二龙还戴着副墨镜。

    当然,二龙戴墨镜不是为了装酷、装社会人儿,当地的江湖中人就没常年戴墨镜的。他戴墨镜的原因是:被谢老二打了个眼蓝。像二龙这样自恃会劈叉的高手,肯定羞于让人知道他被打了个眼蓝。

    但躺在雪白的病床上戴副墨镜,也的确够滑稽的。

    “二叔,来了。”二龙气息微弱。

    “嗯,好点了吗?”

    “好多了。”

    “那就好。”

    “二叔……”

    “二龙,现在安排你转院去省城。现在就走,车我安排。”

    “那……”

    “别多说话了,这边的事儿,我来解决。”

    “……”

    “到你该回来的时候,我肯定通知你。”

    赵红兵是要把自己队伍中最弱的环节暂时剥离出去,解除后顾之忧。在当地保护二龙这样的人,难度大了点儿。

    跟二龙简单聊了几句以后,赵红兵再次消失了。

    赵红兵团伙的几个核心成员,除了赵红兵消失以外,其他人一切正常。沈公子该有的社会交际继续打理,李四该在外面玩儿就在外面玩儿,一切看起来都再正常不过。

    沈公子心里有底:他虽然年轻时候没少参与斗殴,但他实在不算是一个江湖中人。现在沈公子绝对算是个来当地投资的外地企业家。他交往的都是些处级甚至厅级干部,他大虎敢对沈公子这样的红人下手?沈公子的名片,就是沈公子的护身符。大虎如果动了沈公子,那他就惨了。

    和沈公子相比,李四心里就更有底了。上过战场,混过广东,什么阵势他李四没见过?迷愣再凶,还能凶过他李四?所以,李四依然每天下午两点起床,驼着背,夹个包,眯着眼睛先去自己的酒店转一圈,查查账;三四点钟再去自己的洗浴中心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事儿;到了五点多开始叫朋友一起吃饭;山吃海喝一通以后,九点左右再去位于市中心的一个演艺酒吧去看节目,继续喝酒。李四的行踪很固定,每天就这么几样。

    八、小费

    这次较量,已不是赵红兵和大虎两个人的简单较量,更不是迷愣和表哥的较量,而是两个团伙的财力、武力、社会活动能力的综合较量。

    就在赵红兵去看二龙晚上十点左右,李四在位于市中心的那个演艺吧遇上了二虎。

    如果说赵红兵和三虎子还能算半个朋友的话,那么李四和二虎从来就是仇人。他俩间的仇恨,像是一座活火山,在最近的十年中一直保持着随时喷发的状态。

    李四忘不了过去三十多年人生中仅有的一次马失前蹄,他在自己的游戏厅门口险些被二虎打死。

    二虎也忘不了十几年前那个雪天的清晨,他在自己家门口落下了终身残疾。

    二虎和李四从没和好过,偶尔碰面连招呼都不打。

    那天晚上,二虎和李四再次冲突的导火索,至今还是一个在当地流传的乐子。而且,至今在当地江湖中人的口中还留下了一个典故:你的眼神儿别跟二虎似的。

    李四这人有个习惯:1.无论在哪里,他都会选择坐在较偏的角落里;2.总是坐在最昏暗的地方。

    这不是他比较低调,而是他的习惯。

    那个演艺吧每天十点左右有个固定的节目:拍卖一个超级大的足足有两米长的“龙头”果盘,谁出价高谁得。拍卖这个果盘的收入,全部捐助希望工程。然后,歌手会为得到这个果盘的人唱一首歌。

    在当地最喜欢拍得这个果盘的人,就是李四。可能是李四觉得自己的钱多数来路不正,要多行善事才有好报。所以,几乎每次来这里,李四都要拍到这个果盘。

    本来拍卖果盘捐助希望工程这事儿是个好事儿,但是在这个演艺吧里有点儿变味,那个足足两米长的果盘,经常变成当地富人斗富的工具。

    二虎和李四发生冲突的那天也是如此。

    晚上十点,DJ带着四个姑娘抬着果盘准时出来,宣布:无底价,拍卖!全部所得捐献希望工程!

    “1000!”

    “2000!”

    “2500!”

    底下有人开始叫开了。

    李四一直没发话,他总是等大家叫得差不多的时候,再让王宇喊一嗓子,一锤定音。

    “8000!”坐在演艺吧舞台正对面第一排沙发上的二虎来了一嗓子。二虎在整个舞台的聚光灯下显得有些兴奋,而且看起来有点儿志得意满。

    二虎这一嗓子过后,没人再张嘴竞价了:1.没人愿意花上5位数去买个破果盘,也没几个人真有那捐助希望工程的善心,只不过是起起哄而已;2.很多人都认识眼前这刚刚叫了8000元的瘸子——二虎。

    “8000元第一次!”

    “8000元第二次!”

    “10000!”偏僻昏暗的角落里,有个人喊了这么一嗓子。

    李四愿意花5位数去买整个果盘,而且,他根本就不怕二虎。李四也清楚:现在赵红兵和大虎掐起来了,虽然到现在还没把他牵扯进来,但是他必须要给大虎他们这个团伙找点儿不自在,灭灭他们的威风。

    二虎转过头,想看看究竟是谁在跟自己竞价,但在十多个铂灯下的他看不清角落里坐的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