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下) 《后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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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终于写完了
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
真的很难形容
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但是唯独没有想到会是现在这种——竟然连最基本的言语都表达不好
我想,也许因为,我对这一刻想的太多了,我的幻想反而超越了现实的感觉
不过,我拉开窗帘,看着北京阴郁的天空,我还是觉得,有一些东西已经改变了。
这是一段长达五年的拉力赛,不折不扣的五年,花费五年时间,写出九本小说,完成一个如此庞大复杂的故事,对于一个业余作者来说,确实有些太吃力了。我写到最后,已经不知道故事好不好,精彩不精彩。我只是想,让里面几个人物,能够实打实地走完他们应该走的旅程。事实上,这也不是由我来控制的。我在最后面临的最大的困境,是主人公已经厌倦了他的生活,我必须在这个故事中寻找让他还能继续往下走的饵料。
就在几分钟前,我让他们走完了,而且很平静。
在写完第四本的时候,我已经想好要写一篇很长的后记,把我写《盗墓笔记》的整个过程,心中的很多疑虑和想法,全部写出来。趁着很多的记忆还没有淡去,趁着所有的人物还在我心中活灵活现,我必须立即动笔。先说一些常规的事情。关于起源:说实话,我真的已经无法记起,当时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了。但是我知道,一定不是那种高尚伟大的想法。我从来不是有那种文字理想的人,我从来不想去告诉别人。我是一个什么什么家。我从小追求的东西,说白了是一种认可感,而讲故事恰恰是我比较容易获得认可感的途径。所以。虽然我无法记起,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的说。当时我落笔写下第一个三千字的时候,应该只是为了赢得一些喝彩而已。
这是一个非常低下的追求。很早之前,我都羞于启齿,因为那是多么世俗,虽然我明白,即使不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也会因为很多人的幸福而去做一番事业,而我因为没有他们那样高尚的口号而变得惶惶不安。觉得自己的动机不纯。
《盗墓笔记》是源自一个民间故事,是我外婆讲给我听的。小时候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很深刻。
故事讲的是一个地主买了一个空的宅子,想在宅子的后院里种一些花草,结果发现无论种什么东西都活不下来,便去询问风水大师。风水大师说这院子底下似乎有问题,于是地主找来长工开始挖掘院子,挖到一半就开始见血,也不知道是真的血还是红色的泥水。最后在院子的地底下,挖出了一具雕花大棺材,不知道是谁的。他们把棺材放到了祠堂里。从此这个村子鸡犬不宁。不仅是地里东西不活,而且连地主家的人也快死绝了,四周的邻居家发生了各种奇怪的事情。于是只好继续找风水大师。风水大师看了之后,让他们在院子里继续挖,挖下去几十米,又挖出一具小一点的棺材。原来这是一个合葬墓穴,夫妻两个非常恩爱,但是因为妻子的棺材沉降得比较厉害,两具棺材在底下离得越来越远,怨气就越重。村长重新找了一个风水宝地,在地下铺设了石板。放下了这两具棺材,再次将他们合葬。一切才平息下来。我把这个故事展开了更多的联想,使用了里面的元素写成了《盗墓笔记》的第001章。
我记得故事的第001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写了不到半小时,没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贴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后用衣领包着头,躲起来竖着耳朵,希望能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一听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经历了改变,是自己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而如今,我再回头去看之前那个自己认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时候,却发现那已经变成了当前最高尚的口号。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经说过:我写这本书,赚了很多的钱,但是写作这本书最初的快乐,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五年之后我已经成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但我很庆幸,我最开心的还是在网络上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的时候,而在写完的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个时候。
关于这本小说:其实,我想说的是,当我写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
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慢慢地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
在我十三岁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马的传记,里面写到了“人物都活了”。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第三部的时候,里面的一个人物死亡,他边哭边写,把稿纸都哭湿了。我当时觉得特别的奇怪,怎样一种状态,才能让作者可以以这种方式去写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尝试展开各种想象,都没有结果,一直到我自己开始写这本小说,并且,开始有意识的地赋予小说人物不同的性格赋予他们不同的人生经历。慢慢地,我就发现,故事的情节开始出现一些我自己都无法预测的变化。
很快,这个人应该说什么话,应该做什么动作,我都无法控制了。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我无法把其中任意两个人的位置对调,因为那样会出现无法调和的违和感。就算我强行对调了其中两个人物的行为,我也会在日后的到了一个茶话会的现场,谁先说话,谁后说话,谁来活跃气氛,谁在神游天外,一切都已经有了定论。我什么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着他们,就能知道故事情节的走向。他们真的活了。
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比如我真的可以通过胖子抖烟灰的时的动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沧桑,他的一切。一花一世界,一树一如来。我可以把一个场景不停地倒转、反复、在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去观察,甚至能看到现场所有人的心理活动,几个人的情绪同时在我心中走过。我想很少能有人领略这种快感。
在写“大闹天宫”那一段的时候,我仿佛就在新月饭店的包厢里,我仿佛可以从楼上走到楼下,看着四周的人一片混乱。在飞溅的碎片中,打斗的人群中,我随时让一切停顿,随时倒转一个时间,随时贴着人物的内心,体会他们心中的所有情绪变化。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帧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进,然后蹲在地上,看里面人物表情缓慢变化。这本书中的整个世界,对于我来说,是真实存在的。他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是无法改变的。我已经建成的部分,坚固的犹如现实。虽然说我是这本小说的创作者,但是当一切都走上了轨道,我对于这个小说的世界,开始有了极度的敬意。(未完待续)
各位,我终于写完了
我很难形容这个时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动。
真的很难形容
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这一刻我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想过各种可能性,但是唯独没有想到会是现在这种——竟然连最基本的言语都表达不好
我想,也许因为,我对这一刻想的太多了,我的幻想反而超越了现实的感觉
不过,我拉开窗帘,看着北京阴郁的天空,我还是觉得,有一些东西已经改变了。
这是一段长达五年的拉力赛,不折不扣的五年,花费五年时间,写出九本小说,完成一个如此庞大复杂的故事,对于一个业余作者来说,确实有些太吃力了。我写到最后,已经不知道故事好不好,精彩不精彩。我只是想,让里面几个人物,能够实打实地走完他们应该走的旅程。事实上,这也不是由我来控制的。我在最后面临的最大的困境,是主人公已经厌倦了他的生活,我必须在这个故事中寻找让他还能继续往下走的饵料。
就在几分钟前,我让他们走完了,而且很平静。
在写完第四本的时候,我已经想好要写一篇很长的后记,把我写《盗墓笔记》的整个过程,心中的很多疑虑和想法,全部写出来。趁着很多的记忆还没有淡去,趁着所有的人物还在我心中活灵活现,我必须立即动笔。先说一些常规的事情。关于起源:说实话,我真的已经无法记起,当时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了。但是我知道,一定不是那种高尚伟大的想法。我从来不是有那种文字理想的人,我从来不想去告诉别人。我是一个什么什么家。我从小追求的东西,说白了是一种认可感,而讲故事恰恰是我比较容易获得认可感的途径。所以。虽然我无法记起,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的说。当时我落笔写下第一个三千字的时候,应该只是为了赢得一些喝彩而已。
这是一个非常低下的追求。很早之前,我都羞于启齿,因为那是多么世俗,虽然我明白,即使不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也会因为很多人的幸福而去做一番事业,而我因为没有他们那样高尚的口号而变得惶惶不安。觉得自己的动机不纯。
《盗墓笔记》是源自一个民间故事,是我外婆讲给我听的。小时候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很深刻。
故事讲的是一个地主买了一个空的宅子,想在宅子的后院里种一些花草,结果发现无论种什么东西都活不下来,便去询问风水大师。风水大师说这院子底下似乎有问题,于是地主找来长工开始挖掘院子,挖到一半就开始见血,也不知道是真的血还是红色的泥水。最后在院子的地底下,挖出了一具雕花大棺材,不知道是谁的。他们把棺材放到了祠堂里。从此这个村子鸡犬不宁。不仅是地里东西不活,而且连地主家的人也快死绝了,四周的邻居家发生了各种奇怪的事情。于是只好继续找风水大师。风水大师看了之后,让他们在院子里继续挖,挖下去几十米,又挖出一具小一点的棺材。原来这是一个合葬墓穴,夫妻两个非常恩爱,但是因为妻子的棺材沉降得比较厉害,两具棺材在底下离得越来越远,怨气就越重。村长重新找了一个风水宝地,在地下铺设了石板。放下了这两具棺材,再次将他们合葬。一切才平息下来。我把这个故事展开了更多的联想,使用了里面的元素写成了《盗墓笔记》的第001章。
我记得故事的第001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写了不到半小时,没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贴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后用衣领包着头,躲起来竖着耳朵,希望能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一听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经历了改变,是自己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而如今,我再回头去看之前那个自己认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时候,却发现那已经变成了当前最高尚的口号。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经说过:我写这本书,赚了很多的钱,但是写作这本书最初的快乐,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五年之后我已经成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但我很庆幸,我最开心的还是在网络上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的时候,而在写完的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个时候。
关于这本小说:其实,我想说的是,当我写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
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慢慢地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
在我十三岁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马的传记,里面写到了“人物都活了”。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第三部的时候,里面的一个人物死亡,他边哭边写,把稿纸都哭湿了。我当时觉得特别的奇怪,怎样一种状态,才能让作者可以以这种方式去写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尝试展开各种想象,都没有结果,一直到我自己开始写这本小说,并且,开始有意识的地赋予小说人物不同的性格赋予他们不同的人生经历。慢慢地,我就发现,故事的情节开始出现一些我自己都无法预测的变化。
很快,这个人应该说什么话,应该做什么动作,我都无法控制了。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
我无法把其中任意两个人的位置对调,因为那样会出现无法调和的违和感。就算我强行对调了其中两个人物的行为,我也会在日后的到了一个茶话会的现场,谁先说话,谁后说话,谁来活跃气氛,谁在神游天外,一切都已经有了定论。我什么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着他们,就能知道故事情节的走向。他们真的活了。
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比如我真的可以通过胖子抖烟灰的时的动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沧桑,他的一切。一花一世界,一树一如来。我可以把一个场景不停地倒转、反复、在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去观察,甚至能看到现场所有人的心理活动,几个人的情绪同时在我心中走过。我想很少能有人领略这种快感。
在写“大闹天宫”那一段的时候,我仿佛就在新月饭店的包厢里,我仿佛可以从楼上走到楼下,看着四周的人一片混乱。在飞溅的碎片中,打斗的人群中,我随时让一切停顿,随时倒转一个时间,随时贴着人物的内心,体会他们心中的所有情绪变化。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帧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进,然后蹲在地上,看里面人物表情缓慢变化。这本书中的整个世界,对于我来说,是真实存在的。他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是无法改变的。我已经建成的部分,坚固的犹如现实。虽然说我是这本小说的创作者,但是当一切都走上了轨道,我对于这个小说的世界,开始有了极度的敬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