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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郑女难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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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绝美的面孔,如云的青丝发髻下,肌肤莹莹似雪,双眉如黛,清丽脱俗!

    一双美眸幽深如湖水,却又清澈明亮,优雅中似有愁绪若隐若现,顾盼之间楚楚动人,直触人心弦。

    檀口微张,双唇微微泛红,再加上恰到好处的鼻梁,五官组合成堪称完美的面孔,绝美动人。

    一身天水碧色的衣裙,随风轻动,本就颇有出尘之意。站在曲江池畔的冰天雪地里,仿佛就像是从氤氲水雾中踏波而来的仙子。

    很美,真的很美!

    此女一出现,在场的女子便黯然失色,天生丽质的长乐公主顿时逊色,杜惜君亦比之不及。

    刹那间,四目相对,谢逸不由有些看呆了。

    女子亦恰好看到谢逸,对这张陌生的面孔似有些好奇,但对这等不知回避,贪看美貌的失礼行为微有不悦。

    不过眨眼间,女子便低下头去,与长乐公主和长孙冲继续交谈,站在楼上窗口,只能瞧见优雅的举止,吐气如兰。

    “谢兄真厉害!”

    “此话从何说起?”忽闻称赞3,,谢逸不由莫名。

    “直视郑娘子,贪看其绝美容颜而不回避,这还不厉害?”房遗爱的话难免奇奇怪怪。

    一旁的杜荷笑道:“谢兄可是喜欢上这绝世姿容?谢兄尚未婚娶,郑娘子亦未嫁人,若是有心,不若……咳咳!”

    玩笑两句,杜氏与房遗爱瞧见熟人过去打招呼,留下谢逸满头黑线。确是个绝色美人没错,可初次见面便想着婚娶,未免也忒……

    不过话说回来,将这样的绝世美人娶回家中,纳入私房,对男人而言确有莫大吸引力。

    但是落座之后,程处默靠到近前,低声道:“逍遥兄,男人皆爱美色,对美貌女子动心很正常。今日赴宴的大家闺秀不少,您若看中哪一个,以你的相貌才学,想要求娶并非难事。

    但唯独不能对郑娘子动心思,更不能‘亵渎’生出非分之想,杜荷与房遗爱欺你初长安,故意诓你的。”

    “呃,为何?那位郑娘子是何许人也?”谢逸不由诧异,不能对姿容最美的女子动心是何缘故?

    “这个…”程处默沉吟片刻,叹道:“此事说来话长……”

    听完程处默一番感慨,谢逸才知道,此女乃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芳名郑丽琬,在史书上都曾留名的女子。

    贞观六年,郑丽琬十五岁时便出落的姿容俏丽,乃是长安城里出名的绝色美人,有“容色绝姝,当时莫及”的评价见诸于史书。

    绝色之名传开后,自然吸引了众多男人关注,其中就包括皇帝李世民。

    李二陛下也是男人,自然也会对美色动心,更不介意老牛吃嫩草,只是若表现的太直接,难免会有损名声。

    为难之时,善解人意的一代贤后长孙氏得知丈夫心意,亲自出面请备御嫔,称正郑氏女毓质名门,柔淑端庄,故聘入宫中为充华(九嫔之一)。

    不得不说,长孙皇后会做人,深得李世民宠爱,且有贤后之名确有道理。皇后出面,以品德端柔之名将郑丽琬聘入宫中,得美人且无损名声的李二必然心存感激,长孙皇后也会赢得大度贤德之名,可谓一举数得。

    可惜万万没想到,在诏书下达,册封使即将出发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魏征不知从何处得知郑丽琬已经许嫁陆氏子,早有婚约,故而仓促入宫劝阻。一番君王当爱民如子的宏论后之后,魏征道:“陛下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

    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

    一句话,你是皇帝,亦为人父母,如今强娶一个已许婚他人的女子为嫔妃,并非人主、父母之道,有损圣德。我们做臣子的得知消息,不敢隐瞒,君王一举一动都是要留笔史书的,请皇帝留神思虑,慎重行事。

    其实郑丽琬许婚陆家之事,李二陛下不见得不知晓,也有可能是故意忽略,反正陆家也不敢声张。装作不知道,只要将美女纳入宫中,生米成了熟饭,谁也奈何不得。

    偏生魏征就是这么直率,这么“不长眼”,一番谏言顿时坏了李二陛下的好事。

    不过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护主心切,以“女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为由支持纳妃之举。

    就连许婚的陆家子陆爽也赶忙推辞,称当年其父与郑家只是寻常交往,并无婚姻之约。

    闻听此言,李世民当然不肯放过绝世美姝,坚持纳入后宫,奈何魏征一根筋,坚持反对。

    李世民以群臣和陆家之言塞其口,魏征反而举出了高祖李渊当年霸占臣子辛处俭之妻,并将其贬黜,令其惶恐惊惧的例子,称陆家是因为害怕而不敢说实话。

    如此一来,李世民尴尬了,如果坚持纳妃,便会落得欺压百姓,强娶人妇的话柄,成为污点,被人所诟病。

    当时玄武门之变尚没几年,大局尚且不稳,李世民不敢轻率因一女子而冒险。群臣也恐落下谄媚之名,不敢再多言。

    为了做个善于纳谏,品行端正的明主,李世民不得不忍痛割爱,下敕书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

    此举之后,李世民深得臣民赞许,郑丽琬却凭白受了委屈。更不幸得是,那个与之有婚约的陆爽因此而惶惶不安,不久后便英年早逝,郑丽琬成了望门寡。

    虽说成了自由之身,李世民虽心有念念,但碍于皇家颜面,帝王名声,无法再纳郑女入宫。

    如此一来,真真害苦了郑丽琬。皇帝想要却没得到的女人,其他人敢娶吗?长安城里垂涎其姿容的贵公子不少,却无人敢有非分之想。

    尤其是有个纨绔子弟醉酒后,意图对郑丽琬无礼,结果第二天莫名其妙溺死在龙首渠里以后,长安再无人敢不敬郑丽琬。

    可怜郑丽琬姿容绝世,又熟读史书典籍,诗文才学亦不俗,堪称才貌双全,却无人敢娶。凭白蹉跎了五六年青春时光,如今已然双十年华,却云英难嫁。

    在普遍早婚,女子十二三岁便出嫁的大唐,这个年纪当真算是“大龄剩女”了。

    更让人遗憾的是,往后还不知道要蹉跎多少岁月,甚至孤老终生,让人不免为之叹息。

    适才杜荷和房遗爱有心捉弄谢逸,故意下套,怂恿谢逸去追求郑丽琬。程处默为人实在,知道谢逸帮过老爹,故而及时告知详情,加以劝阻,唯恐谢逸不明就里,触怒龙颜。

    毛线的触怒龙颜?简直是毛病!

    谢逸心中愤愤,甚至想要破口大骂李世民几句,你没娶到手的女人便不容嫁给旁人?哪来的奇葩规矩?

    虽说没有明确表达此等说法,但郑丽琬确实因此而受害,你李世民不闻不问,装傻充愣算什么?

    要了别装模作样担心名声有损,纳郑丽琬入宫,要么为其指婚,或者明确传达允其出嫁之讯。

    不闻不问,当不知道,凭白耽搁人家女子的青春算什么?至于关乎皇家颜面,帝王威仪之类的说辞当真扯淡!

    难怪郑丽琬眼眸中会有一丝淡淡的愁绪,大抵就是这个缘故吧!

    看着美人拾级而上,绝世姝容缓缓露出之时,谢逸顿生同情怜悯之心……

    ……

    ps:史书中只记载为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并无名字,“丽琬”一名从何而来不得知,但读者熟悉甚至已经习惯,故本文采纳之,仍名曰“郑丽琬”。

    关于她的年龄,长孙皇后欲聘其入宫时大约十五岁是肯定的,但这件事究竟发生在哪一年好像有争议。

    《贞观政要》卷二里记载为贞观二年,但好像也有贞观六年还是八年的说法。(在哪看到的忘记了)

    三问查阅资料发现,关乎此事,当时的中书令温彦博也有参与,而温彦博是贞观四年才成为中书令的,以此推断应发生在贞观四年以后。

    加上剧情需要,本文便以贞观六年为准,当时郑丽琬十五岁,贞观十一年冬,郑丽琬第一次出场,时年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