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前女友的结婚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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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地,胡丽就将晚饭做好端上了桌子,闻着饭菜的香味,我迫不及待坐下来,率先夹了一筷子菜肴放进嘴巴里,顿时被鲜得满口生津,大呼过瘾。
胡丽看我衣服猴急样,掩嘴直笑:“吴大哥,怎么样?还合你胃口吧?”
我抹了抹嘴巴:“唔,简直是太合我胃口啦,香死啦。丽丽,快快坐下来一起吃,待会儿全部进我肚子啦。”
我敢赌咒发誓,我从来没吃过这般味道鲜美的菜,就算跟那些大酒店里的动辄上百的菜肴相比,也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农村小女孩子能烧出这手好菜,真的令人刮目相看。
吃饭时,胡丽说:“吴大哥,我今天出去找工作了……”
“哦?”我鼓着腮帮子说:“你忙什么?等到周末我休息,我带你出去找去……你今天出去怎么样?”
胡丽弱弱地说:“因为我未满18岁,又没有身份证,很多地方都不要我,不过,我终于在‘夜之都’找到了工作……”
不等她说完,我砰一声把碗放到桌上:“你说什么?夜之都?你怎么能到那儿去找工作呢?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当然知道“夜之都”是个什么地方,相当于新闻上说的“天上人间”,干的也是那一门子勾当。
“可是……”
“可是什么?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是羊入虎口,是往火坑里跳知道吗?不行不行,我绝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坠入悬崖……”我一个劲地反对。晕,我什么时候轮到管这些事了?
“吴大哥,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可是我不能在你这儿白吃白住呀,所以我想早点找到工作……”胡丽可怜兮兮地看着我,认真地说。
我放下碗:“丽丽,你别说了,你是个好女孩,那种地方不适合你,你听我的没错,就凭你叫我这一声‘吴大哥’,我也不能让你去那种地方。再说了,你住我这儿,怎么能说白吃白喝呢?我不都说了,一切花销先记账,等你以后上班了再还吗?还有,你不是在家给我烧饭、打扫卫生吗?实在不行,你就给我做个保姆算了,我供你吃住,付给你工资,怎么样?你看我这儿,地方虽然不大,但我一个人住显得空荡荡的,你住这儿,还能陪我说说话,多好啊……”
胡丽感激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连声说谢谢。
一连几日,时间过得很快,胡丽已然融入了这个家,我的屋子也有了家的感觉,每天下班回家,有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每天早上起来,有亲切的问候和可口的早点。我的房间彻底让给了胡丽,我搬到了客厅住,同时连电脑也搬了出来,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日子,生活不再像一杯白开水。周末的时候,我也有带胡丽出去过,只要我出面,工作是不愁找的,但是我有些舍不得胡丽,特别是看到那些老板一个个色咪咪的样子,我就特反感,我好说歹说,总算让胡丽答应安安心心地给我做个全职保姆,照料我的生活起居,洗衣做饭。当然,在天气晴好的傍晚,我会带着胡丽去散步、逛街,胡丽的漂亮和天生丽质总是吸引来很多目光,这些目光既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我能从这些人的眼光里看出惊叹、赞美欲望和羡慕甚至嫉妒。走在大街上,胡丽的回头率一定是百分之两百的,因为她的关系,我也很受人行“注目礼”,他们把要杀人的嫉妒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不停揣摩我这小子走了什么桃花运,能得如此天仙般的美女。
时间就这样流逝着,生活就这样过着,因为有了胡丽,我的生活阳光了不少。期间也出过一些小意外,但都有惊无险,一直在心头萦绕的困扰着我的那臭道士的事情也慢慢地淡忘了。我不但没出什么事,反而过得很安乐,还捡了个小美女,虽然这美女还不是我的女朋友。由此可见当初那臭道士真是在胡说八道。
这天中午,我正在办公室忙着改稿子,手机响了。我看了来电显示,是老三的号码。老三叫李聪,是我的老乡,同时是几个为数不多的“狐朋狗友”之一,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他小子比我混得拽,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腰包赚得鼓鼓的,本来前几天我打算把胡丽安排给他公司做事,但想一想老三那副臭德行,还是于心不忍。老三唯一的缺点就是爱吃和爱女人,也可以说是他最重要的两大爱好,见了漂亮女孩子,比猫见了老鼠还抓狂。
“喂,老三,这些日子死哪去了?怎么不见踪影?”我接起电话。
“唉,别提了,刚从上海回来,累啊。改天请你喝酒。”老三在电话里说,同时我还听到话筒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嘤咛之声。
“靠,你小子收敛一点吧,早晚得死女人石榴裙下。”我经常那他开涮,现在当然也不放过。
“怎么,你这话我怎么听着像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口气,要不,哥们给你介绍一个?”老三不以为耻地说。
我说:“少来了,找我啥事?”
老三说:“老钧,我是问问你明天去不去?”
我纳闷了:“去不去?去哪?”
老三说:“去哪?当然是去参加怡儿的婚礼呀。你没收到请柬吗?还是你小子还放不下?”
怡儿是我前女友,一年前离我而去。她要和那个富二代举行婚礼了?我怎么不知道?赶紧拉开抽屉,在一堆凌乱的报刊、杂志和信件中间终于看到了那封请柬。
大红的喜帖,烫金的“囍”字,晃着我的眼睛,刺痛了我的心。这个婚礼,我究竟要不要去?我心里很纠结,说实话,自己的初恋,能轻易地忘记是不可能的,她终究还是要和别人结婚了,难道我还要进行遥遥无期的等待吗?
“喂!喂!我说老钧,你说句话啊……”老三在电话里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囫囵地说:“呃,这个,我还没想好……”
老三说:“狗屁!等你想好的话什么时候了,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去的话明儿个一起啦,坐我车去,不去嘛,那我就自个儿去啦……不过,老钧,我劝你还是要去,男人嘛,拿出点风度来,人家都请了,咱能不去吗?不能丢这个人是不是?……天下何处无芳草……”
很快地,胡丽就将晚饭做好端上了桌子,闻着饭菜的香味,我迫不及待坐下来,率先夹了一筷子菜肴放进嘴巴里,顿时被鲜得满口生津,大呼过瘾。
胡丽看我衣服猴急样,掩嘴直笑:“吴大哥,怎么样?还合你胃口吧?”
我抹了抹嘴巴:“唔,简直是太合我胃口啦,香死啦。丽丽,快快坐下来一起吃,待会儿全部进我肚子啦。”
我敢赌咒发誓,我从来没吃过这般味道鲜美的菜,就算跟那些大酒店里的动辄上百的菜肴相比,也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农村小女孩子能烧出这手好菜,真的令人刮目相看。
吃饭时,胡丽说:“吴大哥,我今天出去找工作了……”
“哦?”我鼓着腮帮子说:“你忙什么?等到周末我休息,我带你出去找去……你今天出去怎么样?”
胡丽弱弱地说:“因为我未满18岁,又没有身份证,很多地方都不要我,不过,我终于在‘夜之都’找到了工作……”
不等她说完,我砰一声把碗放到桌上:“你说什么?夜之都?你怎么能到那儿去找工作呢?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当然知道“夜之都”是个什么地方,相当于新闻上说的“天上人间”,干的也是那一门子勾当。
“可是……”
“可是什么?你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是羊入虎口,是往火坑里跳知道吗?不行不行,我绝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坠入悬崖……”我一个劲地反对。晕,我什么时候轮到管这些事了?
“吴大哥,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可是我不能在你这儿白吃白住呀,所以我想早点找到工作……”胡丽可怜兮兮地看着我,认真地说。
我放下碗:“丽丽,你别说了,你是个好女孩,那种地方不适合你,你听我的没错,就凭你叫我这一声‘吴大哥’,我也不能让你去那种地方。再说了,你住我这儿,怎么能说白吃白喝呢?我不都说了,一切花销先记账,等你以后上班了再还吗?还有,你不是在家给我烧饭、打扫卫生吗?实在不行,你就给我做个保姆算了,我供你吃住,付给你工资,怎么样?你看我这儿,地方虽然不大,但我一个人住显得空荡荡的,你住这儿,还能陪我说说话,多好啊……”
胡丽感激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连声说谢谢。
一连几日,时间过得很快,胡丽已然融入了这个家,我的屋子也有了家的感觉,每天下班回家,有热乎乎香喷喷的饭菜,每天早上起来,有亲切的问候和可口的早点。我的房间彻底让给了胡丽,我搬到了客厅住,同时连电脑也搬了出来,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日子,生活不再像一杯白开水。周末的时候,我也有带胡丽出去过,只要我出面,工作是不愁找的,但是我有些舍不得胡丽,特别是看到那些老板一个个色咪咪的样子,我就特反感,我好说歹说,总算让胡丽答应安安心心地给我做个全职保姆,照料我的生活起居,洗衣做饭。当然,在天气晴好的傍晚,我会带着胡丽去散步、逛街,胡丽的漂亮和天生丽质总是吸引来很多目光,这些目光既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我能从这些人的眼光里看出惊叹、赞美欲望和羡慕甚至嫉妒。走在大街上,胡丽的回头率一定是百分之两百的,因为她的关系,我也很受人行“注目礼”,他们把要杀人的嫉妒目光在我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不停揣摩我这小子走了什么桃花运,能得如此天仙般的美女。
时间就这样流逝着,生活就这样过着,因为有了胡丽,我的生活阳光了不少。期间也出过一些小意外,但都有惊无险,一直在心头萦绕的困扰着我的那臭道士的事情也慢慢地淡忘了。我不但没出什么事,反而过得很安乐,还捡了个小美女,虽然这美女还不是我的女朋友。由此可见当初那臭道士真是在胡说八道。
这天中午,我正在办公室忙着改稿子,手机响了。我看了来电显示,是老三的号码。老三叫李聪,是我的老乡,同时是几个为数不多的“狐朋狗友”之一,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他小子比我混得拽,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腰包赚得鼓鼓的,本来前几天我打算把胡丽安排给他公司做事,但想一想老三那副臭德行,还是于心不忍。老三唯一的缺点就是爱吃和爱女人,也可以说是他最重要的两大爱好,见了漂亮女孩子,比猫见了老鼠还抓狂。
“喂,老三,这些日子死哪去了?怎么不见踪影?”我接起电话。
“唉,别提了,刚从上海回来,累啊。改天请你喝酒。”老三在电话里说,同时我还听到话筒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嘤咛之声。
“靠,你小子收敛一点吧,早晚得死女人石榴裙下。”我经常那他开涮,现在当然也不放过。
“怎么,你这话我怎么听着像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口气,要不,哥们给你介绍一个?”老三不以为耻地说。
我说:“少来了,找我啥事?”
老三说:“老钧,我是问问你明天去不去?”
我纳闷了:“去不去?去哪?”
老三说:“去哪?当然是去参加怡儿的婚礼呀。你没收到请柬吗?还是你小子还放不下?”
怡儿是我前女友,一年前离我而去。她要和那个富二代举行婚礼了?我怎么不知道?赶紧拉开抽屉,在一堆凌乱的报刊、杂志和信件中间终于看到了那封请柬。
大红的喜帖,烫金的“囍”字,晃着我的眼睛,刺痛了我的心。这个婚礼,我究竟要不要去?我心里很纠结,说实话,自己的初恋,能轻易地忘记是不可能的,她终究还是要和别人结婚了,难道我还要进行遥遥无期的等待吗?
“喂!喂!我说老钧,你说句话啊……”老三在电话里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囫囵地说:“呃,这个,我还没想好……”
老三说:“狗屁!等你想好的话什么时候了,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去的话明儿个一起啦,坐我车去,不去嘛,那我就自个儿去啦……不过,老钧,我劝你还是要去,男人嘛,拿出点风度来,人家都请了,咱能不去吗?不能丢这个人是不是?……天下何处无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