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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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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毛实在不敢去天葬台,末了岳峰和他换了。

    都走了没人看店,丢东西也就算了,万一有客人来,没人接待总不好,左邻右舍的门面都走不开人,毛哥跑到街对面请强巴帮忙。

    强巴热情的很,手上活计一扔就跟着毛哥走,临出门时被女人拽住了,那个藏族女人跟他比比划划了一段时间,脸上露出羞涩的表情来,强巴却只是摇头。

    毛哥奇怪:“她说什么?”

    “梅朵说要去给你们看店,她汉话不好,总想和人练说汉话。”强巴解释,“但是不行,万一把你的生意做坏了就不好了。”

    “有人看店就不错了,哪那么多讲究!”让强巴撇下摊子给自己看店,毛哥原本也挺不好意思的,现在听梅朵有这个建议,正中下怀,“这两天本来就没什么客人,再说了,梅朵能讲几句汉话,实在应付不了,让她叫你帮忙不就得了,反正离的近。就让梅朵去吧。”

    梅朵听的半懂不懂,但是察言观色,也知道自己是可以去了,兴奋的满脸通红,一连声嚷嚷:“我行的,汉话,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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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分东西,鸡毛和光头进峡谷,毛哥和岳峰去天葬台,两边都带好手机和对讲机,说好了一结束,回来在镇子口汇合。

    天葬台距离镇子要翻两个山坡,位置在第二个山坡的半腰,翻第二个坡时,两人捡好了棍子做手杖,毛哥还特意多捡了几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递了一块给岳峰:“要有野狗过来,记得扔它!”

    这么做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天葬台的位置一般都很偏,有天葬时上百号人聚集,但是一散下来,就成了荒僻少人的场所,天葬以“食尽”为上,但操作起来七七八八,散落的血肉吸引各种肉食动物,以野狗首当其冲,用神棍的话来说,尕奈的野狗都是吃人肉的,人肉吃多了,眼珠子都是血红血红的。

    鹫鹰被藏人尊为神鸟,每次天葬藏人都要吹海螺点柏烟“邀请”它们下来,鹫鹰不喜欢吃骨头,为了让它们把骨头吃尽,把人的罪孽“清洗”干净,有时还要用锤子斧子把骨头剁碎了混合着糌粑吸引鹫鹰,但野狗是没这待遇的——吃惯了人肉又吃不饱,惦记地狠了,胆子越养越肥,有时连活人都敢动,前两年也真的发生过野狗围攻落单的人把人活活啃吃了的事情,所以当地人在非天葬的时候经过附近,一般都是呼朋引伴,挥舞着棍子石块大声吆喝壮大声势。

    天气已经放晴,难得有了点阳光,但是坡子上一化雪路就泥泞地难走,快到半山腰时还真撞上了几条野狗,毛哥很是紧张,一手舞棍,另一手都做好投掷的姿势了,哪晓得野狗朝这头看了看,竟调头走了。

    毛哥大为不解,问岳峰:“这野狗怎么不吠吠呢,从良改性了?”

    岳峰没吭声,毛哥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在自顾自地揣测:“要么就是吃饱了,给撑着了……”

    说到这猛然就住了口,尕奈这两天没天葬,野狗哪来的东西吃?莫非……

    赶紧晃晃脑袋,把这样不吉利的念头给晃出去。

    又走了一程,天葬台已经在望了,周围结着褪色的五色经幡,风一吹就猎猎舞动,边上围着道铁丝网,留了个大口子供人出入,铁丝网外围是大堆的衣物——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藏人天葬时是要把死者的衣物都剥去的,亲人也不会把东西带回家,所以都就近扔在这里,藏袍、靴子、皮帽子,林林总总,不知道被雨打风吹多少次,软哒哒趴进泥里,都像是烂了一样发出难闻的味道。

    天葬台中央是两条陷进地里的大青石条,周遭是光滑的,中间有点凹陷,槽里有遗落的血肉,边角处横放一个木柄的大锤子,真如鸡毛所说,周围的土泥都是血色的,偶尔支楞出一角白色的细小碎骨,石槽里几只乌鸦正在逐食,对生人的靠近熟视无睹。

    两人捂住嘴巴鼻子过去,在青石条板上看了一圈,又蹲下身子看周围,地上很是有一些新鲜的脚印,大小不一,还有野狗的足印,杂在一处叠加着,石条内里和边缘都有血,大片大片突兀的暗褐色,边上的泥地颜色也似乎比别处更深些。

    毛哥的心突突狂跳起来,他看了眼岳峰,嗓子眼奇怪地发干:“岳峰,听你毛哥一句话,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不管事情的后果是什么样的,这事,都不赖你。”

    岳峰没说话,毛哥拍拍他肩膀:“周围再看看。”

    两人原路返回,快到出口的时候,岳峰忽然停下,他朝着铁丝网那头的废衣物堆看,脸色有点不对,毛哥心中咯噔一声,也朝那头张望:“看见什么了?”

    岳峰没顾得上回答,抓住铁丝网接连处的立柱踩着网口就翻了过去,毛哥估摸着自己的身材翻过去困难,小跑着从出口走,绕了个圈赶到岳峰身边,正想开口问他,目光瞥到岳峰前方不远处的东西,激灵灵打了个寒颤,脱口说了句:“那不是棠棠的衣服吗?”

    是季棠棠的那件冲锋衣,粉红间着紫红的亮色,确实很惹眼,也难怪岳峰能在一堆衣物里发现它——衣服被团成一团,像是裹着什么东西。

    毛哥有点明白岳峰为什么不敢过去了,谁知道里头包着什么东西,万一是不想看见的呢?

    两人就这样站着,谁也不提要打开的话,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要么是周围的气味太瘆人,要么就是周围刮过的风阴森森太过刺骨,毛哥先摒不住,他拿胳膊肘捣捣岳峰:“这么说,那丫头来过这里?”

    “来过。”

    说完,他就没再说话了,四野的云压的很低,褪色的经幡,泥泞的地,空中偶尔盘旋过的秃鹰,底下是堆的近乎壮观的废衣物群。

    既然衣服在这,那么,季棠棠一定是到过这里的。

    她到的时候,周遭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呢?夜里,没有灯,风很大,天很冷,因为天寒地冻而饿了好几天的野狗难耐地在附近逡巡,她那时是死是活?是昏迷着还是清醒?挣扎了吗?呼救了吗?那人拿锤子对付她了吗?那些野狗扑上来了吗?

    “岳峰,记得我的话,不管事情走到哪一步,都不是你的错。”

    毛哥说完了就跨步上前,蹲下身子刻意用后背挡住岳峰的目光,低头将冲锋衣掀了开来。

    岳峰看到毛哥的身体明显震了一下,再然后,他飞快地把衣服又遮上,踉跄着连退几步,回头看岳峰的时候,脸色跟死人一样煞白。

    “峰子。”毛哥的声音像是在打飘,“这事了了,管不了了,走吧。”

    一边说一边过来拽岳峰,岳峰红了眼,一把推开毛哥:“我看看。”

    刚迈步就被毛哥从后头拦腰抱住了,岳峰吼他:“你给我放手!”

    “别看了,峰子啊,你听哥的,别看了,咱不看了成吗?”毛哥的声音呜呜的像是在哭,“我跟你讲,都是血啊,碎肉啊,肠子啊……”

    毛哥就说不下去了,他松开手奔到铁丝网边上,扶着立柱哇啦哇啦呕吐起来。

    岳峰的脑袋轰轰的胀的厉害,他盯着地上的衣服看,衣服被毛哥掀开了一角,里头是一大滩红色,岳峰的视线有点糊,怎么都看不清楚。

    他回头看毛哥,毛哥站在原地,发愣似的看他,岳峰说了句:“那不看就是了。”

    说完了转身就走,腿有点发软,走路像是打飘,脑子里空空的,走着走着忽然又难受起来,从怀里摸出打火机和烟,哆嗦着手点着一支,慢慢就坐了下去。

    毛哥追过来问:“怎么了?”

    “心里闷,抽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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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头和鸡毛接到毛哥电话赶过来的时候,岳峰脚边已经扔了一地的烟屁股,一张脸隐在袅袅上游的烟气之后,看不出什么表情,光头把毛哥拉到一边:“真……那个了?”

    边说便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毛哥叹了一口气,小心地看了眼岳峰,又问光头:“你那头怎么样?”

    “走了三个来小时吧,挺深的了,没什么不对的,收到你电话就过来了。”光头抬头看了看天色,“也差不多了,天阴,黑的早,要么回去吧。”

    毛哥翻白眼,嘴巴努了努岳峰,那意思是:你劝,我劝不动。

    光头硬着头皮过去,还没思量好怎么开口,岳峰抬头看他:“要走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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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镇子时天已经黑了,老远就看到旅馆的灯都打开了,影影绰绰的竟透出几分热闹的意味来,毛哥心里纳闷,和鸡毛紧走两步过去,还没进门,梅朵就一脸兴奋的冲出来,对着毛哥比比划划用藏语说个没完,说了半天才意识到要说汉话,磕磕巴巴之间,毛哥只听懂了几个字:“客人,客人!”

    这当儿,旅馆里又出来两人,都是学生模样,一男一女,冻得直哆嗦,脸上倒是笑的,那男生跟毛哥打招呼:“是老板吧。”

    这两天发生的事多,毛哥早将自己的本职忘的差不多了,经他一提醒,才想起自己还算是个生意人,出于敬业考虑,勉强换上了一副笑脸:“是,我是老板。你们是……学生?来尕奈旅游的?”

    “我们系一起来毕业旅行。”那男生有点腼腆,“我们先到了四个,坐班车来的。还有八个同学,包小面的,刚通过电话,就快到了。老板,有床位吧?”

    “有,有。”在这样的淡季有这么多客人,毛哥很有点出乎意料,赶紧回头朝岳峰光头招手,“来客人了,都帮忙招呼一下。”

    早上还冷冷清清的旅馆,因为这来的几个客人和即将要来的客人而变的一下子闹腾起来,先来的四个人中有两个女生,对梅朵的服饰和辫子很是好奇,拉着她比划着问长问短,把梅朵逗得咯咯笑个不停,鸡毛在前台里开电脑放藏歌,岳峰拎了两瓶酒,坐到了门外的台阶上。

    光头瞅空把毛哥拉到一边:“你去说说那小子,今儿一天都没吃东西,先抽烟后喝酒,这里是高原,不好好吃饭,尽鼓捣这些,指着胃出血是吧?”

    毛哥叹气:“我说得动他早说了。由他吧。”

    又过了一会,小面的的引擎声由远及近,先头到的几个兴奋地迎出门来,隔着老远就冲小面的挥手,几乎是在同时,小面的的边窗打开,有人探出半个身子,叫嚷着又笑又闹。

    光头和毛哥也迎出来,毛哥抱着胳膊很是感慨:“到底是小孩孩家,出趟门兴奋成这样。”

    光头斜了毛哥一眼:“哪是小孩孩家,都大学生了好吧。”

    说话间,小面的开到近前,车门打开,一行人哗啦啦奔下车,拎行李的拎行李,揿快门的揿快门,中间夹杂着感叹似的叽叽喳喳。

    “刚刚被一群牦牛堵在路上!”

    “这里的羊,屁股上都染色的。说是好跟别人家的辨认。那要是有坏心眼的,偷偷把别人的羊染成自家的颜色怎么办?”

    “刚刚有骑马的藏族小伙子冲我们吹口哨!他们也会吹口哨,不是说藏族小伙子喜欢唱情歌的嘛……”

    ……

    一行人拎行李进屋,看来真有人把这当度假村了,居然能又背包又拎箱子胳膊上还吊个零食袋子!

    毛哥和光头没辙,只好下去帮忙,有个女生双手提着半人高的行李箱上台阶,刚走两步就累的喘不过气来,一瞥眼看到岳峰坐在不远处喝酒,嘴一嘟,很是有几分娇嗔:“哎,你,让人家一个人搬这么重的东西,绅不绅士啊?”

    岳峰没听见一样,连眼皮都没抬。

    人群中有一瞬间的安静,后头有人讲风凉话:“哎呦呦,还真有人不卖系花的面子呢。看来美女也不是到哪都吃香的。”

    那女生很尴尬,咬着嘴唇看岳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毛哥赶紧过来帮她拎箱子:“走走走,外头冷,进屋再说。”

    片刻的不愉快像是蛛丝一样很快抹去,一伙人嘻嘻哈哈的办理入住登记,先头那女生最早登记完,从人群中挤出时看到岳峰坐在那里的背影,想起他刚才的漠然,心中很是恨恨,正腹诽时,肩膀忽然就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眼,是刚刚说她风凉话的陈璐。

    “怎么着,林芝,人家不甩你?”

    “就他?”林芝鼻子里哼一声,“是我不甩他,男的还不都一样,信不信我给点暗示就贴上来了?”

    “不信。”陈璐半是鼓动半是不屑,“人家可不是系里那些追你追到要寻死的小男生,不一定吃你这套。”

    “那走着瞧。”林芝看向岳峰,漂亮的眼睛里有几分不甘的意味,“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