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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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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时分,天边白云被残阳晕染出一片橘红。

    红霞高悬,夕阳西沉,天地间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红,宛若少女娇羞时脸上的娇红,是这座繁华如织的京城最唯美妩媚的时刻。

    飒爽的秋风徐徐拂过,金黄的落叶在半空打着旋儿缓缓落下,稀稀疏疏洒了一地金黄。

    秦绾妍回蒹葭院后,一直睁着眼躺到正午都没睡着,吃了午饭又回去躺着,不知不觉入眠,直到现在还未醒来。

    一整个下午,她蹙着眉沉睡,睡得极不安稳。

    她做梦了,梦见前世那五年,走马观花一般,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前世,心忍不住抽痛,也不知是因一片真心没得到回应而难受,还是因自己的执拗愚蠢而难受。

    清泪自眼角滑落,落在枕上,浸染出一片湿意。

    夕阳下山,天地一片昏暗,秦绾妍才悠悠醒转,慢慢睁开沉重的眼皮子,发现屋内已经掌灯了。

    她睡得太久,头昏脑涨的,撑着身子起来,伸手揉了揉眉心。

    想起下午做的梦,她微微一哂:“都过去了。”

    这人生呀,没有迈步过去的坎,只看自己愿不愿意、有没有勇气迈过去罢了。迈过去,兴许会遇见更美好的风景。

    大约半年多以前,她看了一本有关男女情爱的话本,故事中那位娇小姐爱上一位书生,是父亲好友的儿子,而书生并不爱她,只把她当妹妹。  一厢情愿的爱情,结局也可想而知,那位娇小姐最后没有跟书生一起。书生进京赶考,高中状元做了官,迎娶高官之女,而娇小姐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嫁给别

    的男人,婚后与丈夫琴瑟和鸣。

    娇小姐晚年之时,与孙辈说起少年慕艾,只有“爱过”二字,说起丈夫,却扬起温柔的笑,回一句“最初的合适,后来的日久生情”。

    她想,她也可以像书中那位娇小姐那样,虽然少年慕艾时爱过,但后来会遇上合适的人,日久生情,相伴终生。

    自己爱的人,不一定就合适自己,而合适自己的,最后也会慢慢爱上,携手一生。

    这么想着,她心底的阴霾慢慢散去,嘴角缓缓上扬,伸手拉了下拉铃,让梅枝和桃枝进来侍候。

    桃枝进来后,看她满脸困倦,道:“小姐,您可终于睡醒了,方才奴婢进来看您,您睡得可沉了,喊您您都没反应。”

    秦绾妍笑道:“昨晚睡得晚,没睡好,今日特别困。”

    桃枝不疑有他,昨晚小姐看话本,是睡得挺晚的。

    在侍候她穿衣时,桃枝忽然碎嘴一句:“小姐,温大人真真是应了那句文弱书生,瞧着真的挺文弱的,就晒那么一会儿就直冒汗,搞得跟要中暑似的。”

    秦绾妍神色微微一僵,旋即低笑一声:“怎的提起他来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不都如此?”  桃枝俏皮地眨了眨眼,道:“奴婢觉得他娇娇弱弱的好欺负呀,以后温大人肯定欺负不了您。”她说的可都是实话,文文弱弱的男人,到时候小姐说话大声一些他都不

    敢反驳。

    温彦宸娇娇弱弱?

    秦绾妍脸皮子一抽,那老男人若是娇弱,那她岂不是弱不禁风?上午逛了半个时辰,她是累了,可他还跟个没事人一样。

    见她神情古怪,桃枝疑惑:“小姐,您怎么了?”

    秦绾妍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没事,我饿了,今晚有什么菜?”

    桃枝一听,忙给她说今晚的菜肴。

    用晚膳时,秦绾妍也没有矫情到因为上午的事伤春悲秋,茶饭不思,看着都是自己喜欢的菜肴,胃口还不错,甚至比平时吃得还多。

    人是铁,饭是钢,为了个男人不吃饭,怎么对得起美食?怎么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怎么对得起爹娘给的身体?

    再者,男人是什么东西?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

    她秦绾妍,并不是非温彦宸不可的!

    桃枝和梅枝看她胃口不错,面面相觑,小姐这样给她们一种化悲愤为食量的错觉。

    向来精致貌美的小姐,吃东西都是斯斯文文的,现在看她鼓着腮帮子一动一动的,倒有几分可爱。

    吃过晚饭,秦绾妍心情尚可,在自己院子转一转消消食。

    “姐——”

    秦绾妍脚步一顿,半眯着眼转身,就看到院子门口的少年,她嗔了少年一眼,道:“秦怀瑾,你叫魂呢?”

    秦怀瑾笑吟吟地上前:“我在叫京城第一美男的姐姐呢。”

    “你?”秦绾妍略带嫌弃地上下扫视他一眼,“京城第一美男?”  秦怀瑾原本说那句话时,是底气充足的,被她嫌弃地扫了一眼,就开始自我怀疑了,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沈梦溪是长得挺漂亮的,但他太阴柔了,没我爷们儿!京

    城第一美男的宝座,是我的,稳了!”

    秦绾妍白了他一眼,这么自恋,到底像谁?不过沈梦溪是挺好看的,美貌近妖,放眼整个京城,除了怀瑾,找不到比他还要好看的少年。

    秦怀瑾忽然想起正事,道:“对了,姐,你帮我照顾一下我儿子,不然在我院子里的叛徒又去跟爹说了,到时候你侄子又得死于非命了。”

    他话音刚落下,秦绾妍就听到蟋蟀的叫声,轻笑一声,戏谑地问:“哟,世子爷又有外室子了?跟哪只母蟋蟀生的啊?”

    怀瑾也有世家子弟该有的陋习,比如斗蟋蟀,战斗力强的蟋蟀,他宝贝得跟儿子似的,还傻气地称是他的宝贝儿子。

    秦怀瑾倒不介意她的调侃,轻轻扬了扬手中的竹筒,献宝似的跟她道:“我的新儿子,常胜将军,今儿帮我赢了一百两银子。”

    说罢,他又从怀里拿出一支玉簪,递给她,笑眯眯道:“姐,你侄子给你赚钱买的,你上次说要支梅花簪,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秦绾妍愣了下,目光移向他手中的玉簪,这是一支羊脂玉雕刻而成的梅花簪,玉质上乘,泛着莹白的光,雕工精美,他赢的一百两估计都拿来给她买簪子了。

    她忽然鼻子一酸,怀瑾对她这姐姐真的好的没话说,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即使花光他荷包的钱也会给她买。

    倒是她这个做姐姐的,时常欺负他。  看她红着眼圈,秦怀瑾一惊:“……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