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重聚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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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长久以来都在不断的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有人说世界的本质是我,只有我存在,世界在存在,世界只是我感知的延伸物。
还有人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是客观的,不因人的存在而改变。
这两种认识世界的方式构成了长久以来对立的两大阵营,即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后来经过长久的发展,西方哲学又细化的分成了无数的流派什么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辩证的唯物主义等等等,说出来让人觉得是在读绕口令。
王小麦觉得,隔壁那些争辩不休的老头已经开始往这两个方面发展了,这是个好事。逻辑这东西就是起源于辩论,两群文明人掐架,自然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两派都试图从对方的言语中寻找到对方的破绽加以攻击,同时又谨防自己的言语出现漏洞,至少脱离了诡辩的范畴。萧伯纳说过一句名言,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俩人交换,那我们还各自只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俩人交换,那俩人就有了两种思想,甚至更多。
他本身认为自己是个唯物主义者,毕竟学习了后世这么多科学文化知识,可他也知道很多很厉害的科学家名人都是属于唯心主义者。所以这两种说法其实也没有谁对谁错,只不过大家的立场不同而已。
让他惊奇的是这些老儒们竟然转变的如此彻底,泾渭分明的分为了两派。一开始,两派掐着掐着还有人因立场不稳转投敌营,后来就基本明确了敌我。一派要坚定的视王小麦的“穷其理而后知至”为异端邪说,一派却成了他的坚实拥趸。这两派分工明确各自为政,上午都憋在自己阵营里互相讨论己方观点,研究对方论据,到了下午就相约在王小麦这里开始掐架。一天下来,占据上风的一方往往得意洋洋,落入下风的一方却也并不气馁,而是回去准备好更充足、更无懈可击的论点来准备明日收复失地。
自从发现这两派不再烦自己之后,王小麦的病就好了。他又回到了一开始那样悠闲的生活,除了有些无聊。宋老三最近来的很少了,说是王世充搞了个什么“封诰大典”,要把有名望的学者都请到洛阳做官。王世充这个人演义里就把他刻画成了一个卑鄙小人,逼走秦琼罗成程咬金,如今看来还是蛮符合史实的。如今他手里有兵,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者自然对他有所畏惧,貌似选择暂时站在他这边。可是当强敌来临的时候,这种依靠恐吓得来的威信恐怕就会荡然无存,甚至会墙倒众人推。
这个时代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野心家。
李密的失败不仅仅只是没有采取稳妥的策略而已,瓦岗的强大实际上就是一个很美丽的泡沫。从老魏魏征那里,他才得知原来瓦岗内部竟然明显的派系林立。最早跟从翟让的单雄信、徐世绩等人是一派,后来加入的裴氏父子秦琼罗士信是另一派。李密雷厉风行的杀掉了翟让,而没有使瓦岗走向分裂,但这个裂隙却大的不可弥补了。如果瓦岗军一帆风顺还行,这样两派都能得利,还能暂时合作,击败宇文化及之前就是这种状态。那时候瓦岗节节胜利,一直打到了东都洛阳城下,李密被推为反王盟主。但是隋炀帝的的死让这些反军失去了联合的理由,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微妙起来。树大招风,瓦岗军成了所有人惦记的对象。为了整合内部,也为了让外敌慑服,李密可以说进行了一次豪赌,他不等再等下去了,必须以最雷厉风行的姿态拿下洛阳。如果这次豪赌成功,他就会坐稳自己的位置,翟让的旧将才会服他,外面虎视眈眈的敌人才不敢打他的主意,甚至可以携胜利之威登上九五之尊。但是这次他赌输了,一个内部稳定的政权输一场战争没什么,大不了卷土重来。但瓦岗军不是这样的政权,一败之下,以前因他杀翟让而酿就的苦果显现了出来,瓦岗将领降的降,跑的跑。
当他带着残兵败将逃离洛阳城下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无处可去,他不知道徐世绩等人还会不会服从他?杀翟让的时候,手底下兵士的刀都架在徐世绩脖子上了,差点一刀把他一块杀掉,他没敢冒这个险,已经赌输了一次了,如果这次再输就连命都没了。他带着还愿意跟从他的手下投靠了大唐,许诺他们“共保富贵”。但是当他到达长安却才得知,徐世绩一直没有投降王世充。他的心情一定是五味杂陈的,心中熄灭的革命之火也慢慢重燃了起来。他请求李渊让他带自己的手下去招降原来的旧部,李渊答应了,但还没等他走出多远,李渊又后悔了。李密最终葬身在一个叫熊耳山的地方,那时候他已经出了潼关,离自己原来的地盘不远了,但终究没有回到那个最早梦开始的地方。
李密的死讯传来的时候已经是年底了,王小麦等人也终于被解禁,但却被明确告知禁止踏出洛阳城一步,只能在城内活动。
洛阳城中间有一条洛水将洛阳城一分为二,共有一百零三坊,洛水以北的北市周围里坊多是些贫民百姓、贩夫走卒的聚集区;洛水以南则居住着大量的达官显贵,最少也是小康之家,西北角地势最高的地方就是宫城太薇城的所在地。里坊之间的大道称之为街,坊内的小道称之为巷。洛阳城总共有八个城门,每座城门都对应一条干道。主干道定鼎门大街称之为天街,从定鼎门外一直通往太微皇城,宽度达到惊人的一百多米。天街分为三条路,左右分流行人,正中间是不允许平头老百姓走的,只有官员上朝的时候才能走这条路。走在这座千古帝都的街道上,王小麦才感受到它的壮丽。隋炀帝杨广营建洛阳,最多的时候用到民工两百万人,王小麦无法想象两百万人的工地是个什么概念,前世见过的工地最多二百人。
“大家刚登基的时候,洛阳城内不足三万户,于是下令把周围的民户潜入城内,才有了今日的繁荣,据说现在城内已达八万户。”宋老三在一旁说。
王小麦粗略一算,按每户五个人的话,这洛阳城中如今居住了四十多万人,再加上军队,顶破天五十万,不及后世一个中等城市的规模。不过转念一想,如今整个中国的人口也不过一两千万人,两相比较的话,的确是天下一等一的大都市了,怪不得这宋老三脸上有种大城市的优越感,这和后世人人都以拥有大城市户口为荣一个道理。
走了将近半个时辰,终于来到程咬金的将军府门前,向带路的宋老三道了声谢,宋老三摆摆手回去了,他今日不当值,但还要回店铺里照看生意。
开门的人看到王小麦一愣,觉得眼前的人很眼熟,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王小麦却一眼就认出他是程咬金的亲兵之一。
“那个谁……”王小麦张着嘴却尴尬的发现不知道对方名字,“这位大哥,程将军和王富贵可在府中。”
“王参军?”亲兵终于想起王小麦的是谁,“俺叫刘庆,家中排行老大,王参军叫俺刘大就行了。富贵和程将军都在。”
“劳烦大郎帮我通报一声。”
“还通报啥啊。俺家将军还有富贵得知你在洛阳之后就天天念叨你的名字。跟俺进来就行了。”刘庆说完回头朝门内大声喊叫起来,“富贵,富贵……你看看谁来了。”
“小麦哥……”刚踏进门,富贵就从一旁的厢房中冲出来给了王小麦一个熊抱,“你可想死俺了……”
“臭小子……”王小麦挣扎着从富贵怀里出来,对着他的胸口捣了一拳,“想把我闷死啊。”仔细打量了富贵一眼,这小子又长高了,脸上也有了肉,嘴唇上面有了一些隐隐约约的绒毛。
“小麦兄弟……”程咬金听到动静也是欢天喜地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程大哥。”
“那天有个军汉来府里打听富贵的消息,俺才知道你在洛阳,等了你好些日子了,快进屋,大冷天的。那个谁,你去唤叔宝过来,说小麦兄弟来了。”
刘庆答应一声,风风火火的跑出了府外。
秦琼的龙骧大将军府也在这条街道上,不到一刻钟的功夫,王小麦就听到了秦琼爽朗的笑声从外面传进屋内。
俩人又是一番感叹方才入座,程咬金又吩咐下人准备了菜肴,一个硕大的铜盆蹲在炉子上,里面热着半盆酒,不一会屋子里就酒香四溢。富贵一一的给众人一人盛了一碗,最后端着一碗滚烫的的酒也在矮榻边上坐下。众人坐在榻上,围着一张小桌子聊起当时洛阳大战的经过。
“说起来,那一日多亏了富贵救俺一命。”程咬金喝了一大口酒说道。
人类长久以来都在不断的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有人说世界的本质是我,只有我存在,世界在存在,世界只是我感知的延伸物。
还有人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是客观的,不因人的存在而改变。
这两种认识世界的方式构成了长久以来对立的两大阵营,即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后来经过长久的发展,西方哲学又细化的分成了无数的流派什么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辩证的唯物主义等等等,说出来让人觉得是在读绕口令。
王小麦觉得,隔壁那些争辩不休的老头已经开始往这两个方面发展了,这是个好事。逻辑这东西就是起源于辩论,两群文明人掐架,自然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两派都试图从对方的言语中寻找到对方的破绽加以攻击,同时又谨防自己的言语出现漏洞,至少脱离了诡辩的范畴。萧伯纳说过一句名言,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俩人交换,那我们还各自只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俩人交换,那俩人就有了两种思想,甚至更多。
他本身认为自己是个唯物主义者,毕竟学习了后世这么多科学文化知识,可他也知道很多很厉害的科学家名人都是属于唯心主义者。所以这两种说法其实也没有谁对谁错,只不过大家的立场不同而已。
让他惊奇的是这些老儒们竟然转变的如此彻底,泾渭分明的分为了两派。一开始,两派掐着掐着还有人因立场不稳转投敌营,后来就基本明确了敌我。一派要坚定的视王小麦的“穷其理而后知至”为异端邪说,一派却成了他的坚实拥趸。这两派分工明确各自为政,上午都憋在自己阵营里互相讨论己方观点,研究对方论据,到了下午就相约在王小麦这里开始掐架。一天下来,占据上风的一方往往得意洋洋,落入下风的一方却也并不气馁,而是回去准备好更充足、更无懈可击的论点来准备明日收复失地。
自从发现这两派不再烦自己之后,王小麦的病就好了。他又回到了一开始那样悠闲的生活,除了有些无聊。宋老三最近来的很少了,说是王世充搞了个什么“封诰大典”,要把有名望的学者都请到洛阳做官。王世充这个人演义里就把他刻画成了一个卑鄙小人,逼走秦琼罗成程咬金,如今看来还是蛮符合史实的。如今他手里有兵,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学者自然对他有所畏惧,貌似选择暂时站在他这边。可是当强敌来临的时候,这种依靠恐吓得来的威信恐怕就会荡然无存,甚至会墙倒众人推。
这个时代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野心家。
李密的失败不仅仅只是没有采取稳妥的策略而已,瓦岗的强大实际上就是一个很美丽的泡沫。从老魏魏征那里,他才得知原来瓦岗内部竟然明显的派系林立。最早跟从翟让的单雄信、徐世绩等人是一派,后来加入的裴氏父子秦琼罗士信是另一派。李密雷厉风行的杀掉了翟让,而没有使瓦岗走向分裂,但这个裂隙却大的不可弥补了。如果瓦岗军一帆风顺还行,这样两派都能得利,还能暂时合作,击败宇文化及之前就是这种状态。那时候瓦岗节节胜利,一直打到了东都洛阳城下,李密被推为反王盟主。但是隋炀帝的的死让这些反军失去了联合的理由,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微妙起来。树大招风,瓦岗军成了所有人惦记的对象。为了整合内部,也为了让外敌慑服,李密可以说进行了一次豪赌,他不等再等下去了,必须以最雷厉风行的姿态拿下洛阳。如果这次豪赌成功,他就会坐稳自己的位置,翟让的旧将才会服他,外面虎视眈眈的敌人才不敢打他的主意,甚至可以携胜利之威登上九五之尊。但是这次他赌输了,一个内部稳定的政权输一场战争没什么,大不了卷土重来。但瓦岗军不是这样的政权,一败之下,以前因他杀翟让而酿就的苦果显现了出来,瓦岗将领降的降,跑的跑。
当他带着残兵败将逃离洛阳城下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无处可去,他不知道徐世绩等人还会不会服从他?杀翟让的时候,手底下兵士的刀都架在徐世绩脖子上了,差点一刀把他一块杀掉,他没敢冒这个险,已经赌输了一次了,如果这次再输就连命都没了。他带着还愿意跟从他的手下投靠了大唐,许诺他们“共保富贵”。但是当他到达长安却才得知,徐世绩一直没有投降王世充。他的心情一定是五味杂陈的,心中熄灭的革命之火也慢慢重燃了起来。他请求李渊让他带自己的手下去招降原来的旧部,李渊答应了,但还没等他走出多远,李渊又后悔了。李密最终葬身在一个叫熊耳山的地方,那时候他已经出了潼关,离自己原来的地盘不远了,但终究没有回到那个最早梦开始的地方。
李密的死讯传来的时候已经是年底了,王小麦等人也终于被解禁,但却被明确告知禁止踏出洛阳城一步,只能在城内活动。
洛阳城中间有一条洛水将洛阳城一分为二,共有一百零三坊,洛水以北的北市周围里坊多是些贫民百姓、贩夫走卒的聚集区;洛水以南则居住着大量的达官显贵,最少也是小康之家,西北角地势最高的地方就是宫城太薇城的所在地。里坊之间的大道称之为街,坊内的小道称之为巷。洛阳城总共有八个城门,每座城门都对应一条干道。主干道定鼎门大街称之为天街,从定鼎门外一直通往太微皇城,宽度达到惊人的一百多米。天街分为三条路,左右分流行人,正中间是不允许平头老百姓走的,只有官员上朝的时候才能走这条路。走在这座千古帝都的街道上,王小麦才感受到它的壮丽。隋炀帝杨广营建洛阳,最多的时候用到民工两百万人,王小麦无法想象两百万人的工地是个什么概念,前世见过的工地最多二百人。
“大家刚登基的时候,洛阳城内不足三万户,于是下令把周围的民户潜入城内,才有了今日的繁荣,据说现在城内已达八万户。”宋老三在一旁说。
王小麦粗略一算,按每户五个人的话,这洛阳城中如今居住了四十多万人,再加上军队,顶破天五十万,不及后世一个中等城市的规模。不过转念一想,如今整个中国的人口也不过一两千万人,两相比较的话,的确是天下一等一的大都市了,怪不得这宋老三脸上有种大城市的优越感,这和后世人人都以拥有大城市户口为荣一个道理。
走了将近半个时辰,终于来到程咬金的将军府门前,向带路的宋老三道了声谢,宋老三摆摆手回去了,他今日不当值,但还要回店铺里照看生意。
开门的人看到王小麦一愣,觉得眼前的人很眼熟,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王小麦却一眼就认出他是程咬金的亲兵之一。
“那个谁……”王小麦张着嘴却尴尬的发现不知道对方名字,“这位大哥,程将军和王富贵可在府中。”
“王参军?”亲兵终于想起王小麦的是谁,“俺叫刘庆,家中排行老大,王参军叫俺刘大就行了。富贵和程将军都在。”
“劳烦大郎帮我通报一声。”
“还通报啥啊。俺家将军还有富贵得知你在洛阳之后就天天念叨你的名字。跟俺进来就行了。”刘庆说完回头朝门内大声喊叫起来,“富贵,富贵……你看看谁来了。”
“小麦哥……”刚踏进门,富贵就从一旁的厢房中冲出来给了王小麦一个熊抱,“你可想死俺了……”
“臭小子……”王小麦挣扎着从富贵怀里出来,对着他的胸口捣了一拳,“想把我闷死啊。”仔细打量了富贵一眼,这小子又长高了,脸上也有了肉,嘴唇上面有了一些隐隐约约的绒毛。
“小麦兄弟……”程咬金听到动静也是欢天喜地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程大哥。”
“那天有个军汉来府里打听富贵的消息,俺才知道你在洛阳,等了你好些日子了,快进屋,大冷天的。那个谁,你去唤叔宝过来,说小麦兄弟来了。”
刘庆答应一声,风风火火的跑出了府外。
秦琼的龙骧大将军府也在这条街道上,不到一刻钟的功夫,王小麦就听到了秦琼爽朗的笑声从外面传进屋内。
俩人又是一番感叹方才入座,程咬金又吩咐下人准备了菜肴,一个硕大的铜盆蹲在炉子上,里面热着半盆酒,不一会屋子里就酒香四溢。富贵一一的给众人一人盛了一碗,最后端着一碗滚烫的的酒也在矮榻边上坐下。众人坐在榻上,围着一张小桌子聊起当时洛阳大战的经过。
“说起来,那一日多亏了富贵救俺一命。”程咬金喝了一大口酒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