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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李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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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多不见,魏征的样子一点也没变,倒是眉宇之间多了几分神采飞扬之色,看来是在唐朝过的还不错。Δ

    魏征的情绪也很激动,紧握着王小麦的手:“两年不见,想煞为兄了”

    话还没说完,王小麦就看到魏征身后的门中又走出一人,看起来很年轻,岁数和自己应该差不多,中等身材,一双丹凤眼,嘴唇上留着短短的胡须,英气逼人。

    “懋功!”闻讯赶来的单雄信在王小麦身后喊了一声。

    “二哥!”

    俩人相对而行,脚底下踏着大步来了个结结实实熊抱。

    懋功?徐茂公?徐世勣?不,现在应该叫李世勣了,归唐以后,李渊赐予了徐世勣国姓,可谓是恩宠备至。

    在演义小说里,徐世勣被演绎成瓦岗寨的军师,简直就是诸葛亮、公孙胜一般的神仙级人物。现在看来,倒是和印象里的牛鼻子老道一点也不像,反而有些像个美男子。

    话说这古代人也太以貌取人了,王小麦算是现了,这些日子以来接触的名人长相就没有差的。秦琼看起来像男模特,王仁则就是个混血美男,就连宋老三这么个军汉长像也丝毫不差,自己这么个普通人扔在里面绝对算是路人甲一流。反倒是那些贵族出身的人,长相很多是一般般,李密又黑又矮,李元吉像个马猴

    集权制度害死人啊,升官财的度和相貌呈正比关系。历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大汉朝的开国皇帝刘三,据说就是因为长得很帅,被人说有“龙相”,才俘获得了当时的名门闺秀吕雉大小姐的芳心;至于潘安就不用说了,堪称历史第一大帅哥;司马相如家徒四壁,随便弹了一什么破曲子就把大美女卓文君的心勾走了。

    那是曲子的功劳吗?上大学的时候见到一个哥们儿追女孩儿,在人家宿舍楼地下弹了一月亮代表我的心,结果被人家泼了一头洗脚水,最后才现,那哥们儿琴虽然弹的不错,但是长相就呵呵了,和李元吉差不多。

    话说李元吉为什么和李二长得差距这么大,都是一个爹生的,这基因随机起来也太不公平了想到基因,也不知道颜勤礼现在怎么了

    “继开”魏征拉了拉王小麦的袖子指了指身后。这人还是这么个毛病,动不动就喜欢神游物外,秦王殿下在后边都尴尬的站了老半天了,等着他迎接呢,怎么这个时候起癔症来了?

    “哦”王小麦这才回过神来下意识的朝他所指的方向看去,有些眼熟,“李二?”说完就觉得不对,这人貌似真的是李世民,旁边还站着秦琼尉迟恭等人呢。

    李世民身边的人闻言脸色都变了几变,秦琼程咬金忙冲他挤了挤眼睛,示意他赶紧道歉。

    “大胆!”李二身边一人站了出来,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年纪,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盯着王小麦,几乎要喷出火来。

    “你谁啊?”王小麦打量了这人一眼,“进我家敲门了吗?还在这大放厥词,有没有点教养?”

    “你”

    “侯君集,不得无礼。”李二皱着眉头喝退了他。

    侯君集闻言气呼呼的瞥了王小麦一眼,他自幼出身贫苦,目不识丁,凭着一身武勇才得到了李二的赏识,得到提拔。如今被王小麦当面说没有教养,却正好戳中了他的痛处。

    王小麦倒是很大度的摆摆手:“没事我不和他一般见识。”

    “哈哈,”李二看着面红耳赤的侯君集放声大笑,“早听闻王总管能言善辩,想不到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

    谁是总管了?王小麦暗自腹诽,刚要说话,却听到身后传来老爷子的声音:“小麦,你的朋友到了怎么不迎进门来?”老爷子说着话就走到了他身旁,拿眼睛打量着这些不之客。

    “今日听闻老人家寿辰,特备薄礼,前来道贺。”李二朝老爷子施了一礼,身后的侍从便从门外的车上把一匹一匹的布帛搬进来,还有几个箱子,看起来像是贵重物品。

    王小麦只好不情愿的向他介绍了李二的身份:“这位就是大唐秦王殿下,这个是魏征,我和您提过,这是秦琼大哥,这是程咬金”把自己认识的都向他说了一遍,末了,看到富贵正躲在人群后面,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原来是秦王殿下!”老爷子倒是很镇定的还完了礼,就引着李二等人进了院子,王小麦无奈,只好跟在两人身后,偷偷瞅了瞅身边了魏征:“你们怎么来了?”

    “平了窦建德之后,殿下又马不停蹄的征伐孟海公,刚打完仗从济阴过来”魏征还没说完话,众人便穿过桌凳,来到了席前。刘达带着人又加了几张桌子,这才把所有人都安排下。

    前来道贺的庄户看着这一行人的打扮便知道不是普通人,说话的声音也小了下来,看到走在末尾的富贵,忙拽过来问来人的身份。

    富贵笑着向在座的庄户介绍了一遍,乡邻们一听都瞪大了眼珠子,老天爷,俺们这庄稼汉竟然和一位王爷做到了一个宴席上,这王小麦在外面认识的都是啥人啊?

    李二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了老爷子的旁边,那是本来属于王小麦的位置。这人还倒是自来熟,不请自来也就罢了,还反客为主,真是岂有此理,气的王小麦直打哆嗦。

    这帮人也会赶时候,踩着饭点来,幸好老爷子知道庄户们平时吃的不好,准备的酒菜比较富裕,要不然还得再跑出大老远去采购。

    众人落座完毕,李二又带着他的爪牙向老爷子正式拜过了寿,这才宣布酒席开始。

    不过现场的气氛明显有些压抑,庄户们一个个都是正襟危坐,连夹菜的筷子都拿不稳了。就连老爷子那几个在衙门口当差的老朋友,也都是拘束的不得了。

    老爷子扫了一眼,顿时了然于心:“秦王身份高贵,岂能和普通的乡下贱民一起共餐,不如去屋中坐下可好?”

    李二摆摆手:“乡亲们都是一番好意而来,岂可因本王一人而有所差别对待?”话虽这么说,但在老爷子的一再坚持下,李二起身朝在场的众人拱了拱手,“那就只好客随主便了。”

    “惺惺作态!”王小麦低声骂了一句。

    又是一番忙活,终于把众人在屋内安排了下来,这回李二直接做到了主位上,老爷子成了作陪了。

    “小麦,你去外面陪乡邻们饮酒,不要怠慢了客人。”王小麦屁股还没坐下,就被老爷子一句话配到外面去了。

    李二一离开,院子里的气氛明显热烈了起来,纷纷朝着桌上的硬菜招呼。王小麦挨个席面敬了一圈酒,谢谢客人们的到来,虽然都是浅尝辄止,到最后还是有些醉意了。

    飘飘然的回到屋内,却现李二和老爷子聊得正高兴,坐下一听才现说的话题是书法。

    “原来老人家和王右军一脉渊源竟然如此深厚,怪不得这墙上所饰的墨宝能有如此风骨。”李二看着墙上老爷子的亲笔字夸赞道。

    “老汉想不到殿下竟然也是好字之人,家中正好藏有一件王右军的字帖,乃是我王家世代相传,不曾流传于世,不知秦王可有雅兴一观?”老爷子捋着胡子面带得意的说。

    王小麦一阵无语,他是知道那件字帖的,虽然不是王羲之的真迹,但是老爷子说,真迹好像已经早就失传了,因此这件临摹本可谓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至宝。平时王小麦都没机会看,只有到了阴雨季节拿出来保养的时候才见过一次,不过他的书法水平实在是太低,也欣赏不来如此水平的墨宝。

    这李二不知道给老爷子灌了什么**汤,如此珍贵的传家之宝竟然轻易的就拿出来示人。

    “想不到老先生竟然有如此珍藏,”李二欣喜若狂的说道,“本王自然是求之不得。”

    王小麦心里冷笑了一声,这李二的演技竟然还挺出色,你一个二十出头的黄毛小子能懂什么书法,装什么大头蒜呢?不过老爷子的吩咐不能不照办,只好不情愿的去娶了这副珍贵的字帖前来。

    李二缓缓的展开字帖,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果然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珍品”随后就和老爷子探讨起这字帖的布局来,魏征心痒难忍,也是起身来到两人身边伸着脖子观看。

    王小麦目瞪口呆看着这三个书法迷,想不到李二竟然真的是个行家,评论起来头头是道,什么气韵、气势、骨力旁人听起来云山雾绕的。

    “想什么呢?”秦琼捅了捅王小麦的胳膊。

    “这秦王是在装模做样还是真懂啊?”王小麦低声问道。他还是不太相信一个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将军竟然连文墨这种事都这么擅长。

    “殿下文武双全,自然并非是不懂装懂了。”秦琼说道。

    秦琼是个实在人,应该不会骗自己,王小麦这才仔细打量起李二来,这人不仅会带兵打仗,竟然连文化课都没落下,真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展,难怪能够成为一代明主。不过,他身上却有一个终身洗不掉的污点,这件事应该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