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洁癖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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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她心情很好的出门,蹦蹦跳跳的帮爸爸去买包烟。就在这条小路上,一辆好酷的赛车型摩托车风驰电掣般迎面而来。却没注意到从小叉路穿出来的她,差点撞上她。
她愣在路中间,一害怕,就摔倒在地。小腿擦出了血丝。
而那辆摩托车为了避开她,也摔倒了。因为速度不慢,摔的蛮厉害的。可是,骑车的人也不扶起摩托车,却先一摇一拐走近她。把并没有撞上的她给扶起来。看到她腿上渗出的血丝,坚持送她去医院包扎。
那一天,是她第一次遇到林文志。他有一张青春帅气的脸庞,高大的体型,有一双透澈热情的眸子。
从那天起,早上她去上学时,在路上总能巧遇他。他对她说,他住在附近,他想和她交往。他说喜欢她。以前,他的兴趣是骑摩托车。可是,现在,他的眼里只有她。因为那辆车差点撞上她,所以,他再也不开那辆摩托车了。
她拒绝了他,因为追求她的男生有很多。她从来没有接受任何一个男生。她还在上高中,她不想早恋。
但他,却固执的,每天早上都追着她,粘着她。还买了汽车,非要天天送她上学。不顾她对他的冷脸,风雨无阻的每天早上都出现。最终,她被他的毅力打动,答应试着和他交往。
交往这几个月来,他一如最初。早上,先送她上学,再去公司上班。如果不是他下班的时间比她放学时间晚,他几乎想要早晚都成为她的车夫。
早上见面还不够,每晚,他几乎都会打电话约她出来一下下。总是送她这个,送她那个。象宠小孩子般的宠着她。
她问过他,为什么这么稀罕她。他说,是因为笑容。那天将要撞上她的那刻,他注意到,她露着笑脸。那笑容如天使般的美好动人。他对她一见倾心。到现在,她给他的感觉依然一如初见。
“心怡,你等一下,我帮你去对面的药店买药膏。”
他蹲下身子,把绑在她纤细的脚踝处的那条手帕取了下来。虽然没在流血,可是他不放心。没等她回答,他已经快速跑向对面。
望着他着急而去的背影。夏心怡的小脸上暖暖的,浮着淡淡迷人的笑容。文志哥哥总是那么的在乎她,关心她,看不得她受一点点的伤。
路边角落处,停着一辆高档轿车。这个角度,坐在车内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个站在路对面的迷人的小女孩。也可以看到,那个帅气的高大男生手上捧着一堆东西从药店出来,快速跑向她。然后,在她面前,他蹲下,细心的为她包扎。
轿车内没有开灯,一片黑暗。
坐在后座的酷到极致的男人,盯着这一切。黑暗中,那双如冰冻般的眸子,有暗芒掠过,阴森森的透着危险。
“老大,要是看那小子不爽,又何必化心思,化时间搞这些,直接把他做了不就行了?”
前头副驾驶室的男人回过头,望了一眼坐在后座,在黑暗中看不太清的男人。也许他以为对他们来说,杀死一个人还不是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可是,他的老大却并非这么想。
如果这小子那么简单的死,不是太便宜那个人了吗?!
坐在夏心怡前排的陈小琳从教导处回来后,整节课都是心不在焉,根本就没心思。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象个萍果般可爱。
下课后,夏心怡小声的询问已经转过身来的陈小琳。
“你上课的时候在干嘛呢?人家翻书你也不翻,人家记笔记你一个劲的看着窗外傻笑。脸还红成猴子屁股。你怎么了嘛?有什么开心事,说出来,让我也乐乐。”
陈小琳看了看四周闹哄哄的说话声,压低声音。
“心怡,我今天近距离接触我的偶像了!”
“谁?”
“还有谁?当然是名誉校董汤锐镇。他真的好帅,好高,人好好喔。我去教导处回来,碰巧遇到他来学校。我手中的一堆作业本不小心散飞在地。他还蹲下身,帮我捡起来。真是一点也没有架子。而且啊……”
陈小琳说到这里小圆脸更是红上一层。
“而且什么?”
夏心怡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汤锐镇了。自从那天,他送她回家,要她以后称呼他为锐镇,然后,还说以后再次碰到,让她请他吃碗面后。她就没有再遇到他了。如果不是陈小琳这么兴奋的说起他,她已经差不多要忘记这个帅气又好心的校董先生了。
“心怡,我碰到他的手了!他把捡起来的本子递给我,我不小心碰到他的手了。他的手暖暖的,手指好修长,他真的是从内到外都帅到家了!”
陈小琳越说越花痴。越说越激动。夏心怡真是快无语了。她承认汤锐镇长的帅,人品也好。但也不至于碰到手,就让她这样激动吧。
“小琳,瞧把你高兴的。你不会舍不得洗手了吧?”
“心怡,这想法好。我今天就不洗手了。舍不得。”
夏心怡无奈的冲她翻白眼,她这个唯一的好朋友别的都好,就是这点过份的花痴劲不好。她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她真的想实施。她真是太佩服陈小琳了。
烦人的中雨,从夜里下到白天,直到放学时候还没停歇。早上上学,跟往常一样是由文志哥哥开车送她来学校。可是放学时,夏心怡就必须走着去搭公交车。
她不太喜欢下雨天,因为走路时必须得很小心,才不会被路过的车辆溅的满身湿脏。
和陈小琳在学校门口道别后,夏心怡撑着小花伞走在人行道上。她的身后依然是那几个,经常在放学时一路默默跟随的男生。
她走的很小心。因为,她有严重的洁癖。她不喜欢弄脏她纤细修长的美腿或白底蓝边的校服短裙。她喜欢什么都干干净净,眼里容不得一丝污脏。这是她唯一的缺点,她知道,她有点神经质,这也算是一种病吧。
可是,她那么小心,还是在过马路时,短裙下的长腿被溅上了污泥。走到路边,弯腰。因为没有面纸,她直接用小手使劲擦拭着有污渍的大腿。
“心怡!”
一辆跑车停在路边,车窗摇下的同时,淡漠又好听的男声响起。
她举高小花伞,转过身。是那张酷到极致的俊脸。是陈小琳眼里最帅的汤锐镇。几天没见,他又出现了。
“你好。”
她没有称呼他。不能叫叔叔,他也不想在校外被叫校董,而她又不想尴尬的叫他锐镇,她决定索性不称呼他。
“心怡,上车。”
“……”
夏心怡望着他,一时没接话。其实,他和她并不熟。总这样上他的车是不是不好?虽然她年纪小,可是,还是有点想法的。一个陌生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对另一个人好。
不过,他的外表虽然冷冷的,可是看上去硬邦邦的,没有一点流里流气的痞气。他应该是个好人。而且还是个致力慈善的财阀。
“上车,你难道忘记了,你还欠我一碗面。就今天,碰上了就请吧!”
他的冷眸微眯,嘴角略微生硬的勾起,好心提醒她。
“啊,对不起。好。”
夏心怡再也不推辞。收了伞,坐上了副驾驶室。她把小花伞放在脚边。低头系安全带。
汤锐镇别过头,望了一眼她短裙下的圆润大腿,顺手从面纸盒中抽出面纸,拿在手中,低下头,竟帮她擦拭起大腿上的污渍。
这动作,太过暧昧。夏心怡顿时慌乱起来,大腿往后一缩。他拿着面纸的手悬空了。
“对不起,我太唐突了。我只是有洁癖。习惯看到有东西脏了就会去擦。抱歉。”
他看向她有些绯红的小脸,为他不恰当的行为道歉。夏心怡的确是吓了一跳,可是,得知他和自己一样都是有洁癖的,也就不再怪责他。
夏心怡能请的起他的也只有面条而已。
没想到他一个大集团公司的总裁,也能坐在简陋的面馆,捧着一碗普通的青菜面吃的津津有味。
从面馆出来,他撑着一把大黑伞。雨还在下,车停在不远处的公用车位。还必须走几步才到。
她双手交叠在身前,在他撑着的伞下,两个人并肩而走。
有一天晚上,她心情很好的出门,蹦蹦跳跳的帮爸爸去买包烟。就在这条小路上,一辆好酷的赛车型摩托车风驰电掣般迎面而来。却没注意到从小叉路穿出来的她,差点撞上她。
她愣在路中间,一害怕,就摔倒在地。小腿擦出了血丝。
而那辆摩托车为了避开她,也摔倒了。因为速度不慢,摔的蛮厉害的。可是,骑车的人也不扶起摩托车,却先一摇一拐走近她。把并没有撞上的她给扶起来。看到她腿上渗出的血丝,坚持送她去医院包扎。
那一天,是她第一次遇到林文志。他有一张青春帅气的脸庞,高大的体型,有一双透澈热情的眸子。
从那天起,早上她去上学时,在路上总能巧遇他。他对她说,他住在附近,他想和她交往。他说喜欢她。以前,他的兴趣是骑摩托车。可是,现在,他的眼里只有她。因为那辆车差点撞上她,所以,他再也不开那辆摩托车了。
她拒绝了他,因为追求她的男生有很多。她从来没有接受任何一个男生。她还在上高中,她不想早恋。
但他,却固执的,每天早上都追着她,粘着她。还买了汽车,非要天天送她上学。不顾她对他的冷脸,风雨无阻的每天早上都出现。最终,她被他的毅力打动,答应试着和他交往。
交往这几个月来,他一如最初。早上,先送她上学,再去公司上班。如果不是他下班的时间比她放学时间晚,他几乎想要早晚都成为她的车夫。
早上见面还不够,每晚,他几乎都会打电话约她出来一下下。总是送她这个,送她那个。象宠小孩子般的宠着她。
她问过他,为什么这么稀罕她。他说,是因为笑容。那天将要撞上她的那刻,他注意到,她露着笑脸。那笑容如天使般的美好动人。他对她一见倾心。到现在,她给他的感觉依然一如初见。
“心怡,你等一下,我帮你去对面的药店买药膏。”
他蹲下身子,把绑在她纤细的脚踝处的那条手帕取了下来。虽然没在流血,可是他不放心。没等她回答,他已经快速跑向对面。
望着他着急而去的背影。夏心怡的小脸上暖暖的,浮着淡淡迷人的笑容。文志哥哥总是那么的在乎她,关心她,看不得她受一点点的伤。
路边角落处,停着一辆高档轿车。这个角度,坐在车内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个站在路对面的迷人的小女孩。也可以看到,那个帅气的高大男生手上捧着一堆东西从药店出来,快速跑向她。然后,在她面前,他蹲下,细心的为她包扎。
轿车内没有开灯,一片黑暗。
坐在后座的酷到极致的男人,盯着这一切。黑暗中,那双如冰冻般的眸子,有暗芒掠过,阴森森的透着危险。
“老大,要是看那小子不爽,又何必化心思,化时间搞这些,直接把他做了不就行了?”
前头副驾驶室的男人回过头,望了一眼坐在后座,在黑暗中看不太清的男人。也许他以为对他们来说,杀死一个人还不是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可是,他的老大却并非这么想。
如果这小子那么简单的死,不是太便宜那个人了吗?!
坐在夏心怡前排的陈小琳从教导处回来后,整节课都是心不在焉,根本就没心思。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象个萍果般可爱。
下课后,夏心怡小声的询问已经转过身来的陈小琳。
“你上课的时候在干嘛呢?人家翻书你也不翻,人家记笔记你一个劲的看着窗外傻笑。脸还红成猴子屁股。你怎么了嘛?有什么开心事,说出来,让我也乐乐。”
陈小琳看了看四周闹哄哄的说话声,压低声音。
“心怡,我今天近距离接触我的偶像了!”
“谁?”
“还有谁?当然是名誉校董汤锐镇。他真的好帅,好高,人好好喔。我去教导处回来,碰巧遇到他来学校。我手中的一堆作业本不小心散飞在地。他还蹲下身,帮我捡起来。真是一点也没有架子。而且啊……”
陈小琳说到这里小圆脸更是红上一层。
“而且什么?”
夏心怡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汤锐镇了。自从那天,他送她回家,要她以后称呼他为锐镇,然后,还说以后再次碰到,让她请他吃碗面后。她就没有再遇到他了。如果不是陈小琳这么兴奋的说起他,她已经差不多要忘记这个帅气又好心的校董先生了。
“心怡,我碰到他的手了!他把捡起来的本子递给我,我不小心碰到他的手了。他的手暖暖的,手指好修长,他真的是从内到外都帅到家了!”
陈小琳越说越花痴。越说越激动。夏心怡真是快无语了。她承认汤锐镇长的帅,人品也好。但也不至于碰到手,就让她这样激动吧。
“小琳,瞧把你高兴的。你不会舍不得洗手了吧?”
“心怡,这想法好。我今天就不洗手了。舍不得。”
夏心怡无奈的冲她翻白眼,她这个唯一的好朋友别的都好,就是这点过份的花痴劲不好。她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她真的想实施。她真是太佩服陈小琳了。
烦人的中雨,从夜里下到白天,直到放学时候还没停歇。早上上学,跟往常一样是由文志哥哥开车送她来学校。可是放学时,夏心怡就必须走着去搭公交车。
她不太喜欢下雨天,因为走路时必须得很小心,才不会被路过的车辆溅的满身湿脏。
和陈小琳在学校门口道别后,夏心怡撑着小花伞走在人行道上。她的身后依然是那几个,经常在放学时一路默默跟随的男生。
她走的很小心。因为,她有严重的洁癖。她不喜欢弄脏她纤细修长的美腿或白底蓝边的校服短裙。她喜欢什么都干干净净,眼里容不得一丝污脏。这是她唯一的缺点,她知道,她有点神经质,这也算是一种病吧。
可是,她那么小心,还是在过马路时,短裙下的长腿被溅上了污泥。走到路边,弯腰。因为没有面纸,她直接用小手使劲擦拭着有污渍的大腿。
“心怡!”
一辆跑车停在路边,车窗摇下的同时,淡漠又好听的男声响起。
她举高小花伞,转过身。是那张酷到极致的俊脸。是陈小琳眼里最帅的汤锐镇。几天没见,他又出现了。
“你好。”
她没有称呼他。不能叫叔叔,他也不想在校外被叫校董,而她又不想尴尬的叫他锐镇,她决定索性不称呼他。
“心怡,上车。”
“……”
夏心怡望着他,一时没接话。其实,他和她并不熟。总这样上他的车是不是不好?虽然她年纪小,可是,还是有点想法的。一个陌生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对另一个人好。
不过,他的外表虽然冷冷的,可是看上去硬邦邦的,没有一点流里流气的痞气。他应该是个好人。而且还是个致力慈善的财阀。
“上车,你难道忘记了,你还欠我一碗面。就今天,碰上了就请吧!”
他的冷眸微眯,嘴角略微生硬的勾起,好心提醒她。
“啊,对不起。好。”
夏心怡再也不推辞。收了伞,坐上了副驾驶室。她把小花伞放在脚边。低头系安全带。
汤锐镇别过头,望了一眼她短裙下的圆润大腿,顺手从面纸盒中抽出面纸,拿在手中,低下头,竟帮她擦拭起大腿上的污渍。
这动作,太过暧昧。夏心怡顿时慌乱起来,大腿往后一缩。他拿着面纸的手悬空了。
“对不起,我太唐突了。我只是有洁癖。习惯看到有东西脏了就会去擦。抱歉。”
他看向她有些绯红的小脸,为他不恰当的行为道歉。夏心怡的确是吓了一跳,可是,得知他和自己一样都是有洁癖的,也就不再怪责他。
夏心怡能请的起他的也只有面条而已。
没想到他一个大集团公司的总裁,也能坐在简陋的面馆,捧着一碗普通的青菜面吃的津津有味。
从面馆出来,他撑着一把大黑伞。雨还在下,车停在不远处的公用车位。还必须走几步才到。
她双手交叠在身前,在他撑着的伞下,两个人并肩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