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马戏莎士比亚名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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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涌上大街,朝歇朋家奔去,一路上狂吼乱叫。气势汹汹,如同印第安人一般。无论什么东西都得闪开,要不就给踩得稀巴烂,这情景可真吓人。暴徒的出现吓得孩子们像小鸟一样飞散,尖声喊叫,有的拼命躲开压过来的人群。沿街一家家窗口,挤着妇女们的脑瓜子。每一棵树上都有黑人小孩扒在上面,还有好多黑人男男女女从栅栏里往外看。每次只要这群暴徒聚拢来,他们便仓惶逃跑,退到老远老远的去处。许多妇女和女孩子急得直哭,她们几乎快要吓死了。
暴徒们涌到了歇朋家栅栏前,挤挤嚷嚷,密密层层,吵得你连自言自语的声音都听不明白。这是个十几英尺见方的小院子。有人喊道,"把栅栏推倒!把栅栏推倒!"紧跟着是一阵又砸又打,又捣毁,栅栏也就躺了下来。暴徒队伍的前排排山倒海般涌向前方。
正是在这个时刻,歇朋从里边走了出来,在小门廊前一站,手中拿着一枝双筒大枪,态度十分镇静,从容不迫,一句话也不说。原来那一片吼叫声停了下来,那海浪般的队伍往后退缩着。
歇朋一言不发一直那么站着,俯视着下边。那一片沉默,叫人提心吊胆,毛骨悚然。歇朋朝群众的队伍缓缓地扫了一眼,眼神所到之处,人群试图把它瞪回去,可是怎么也不成。他们把眼睛向下垂着,显出一派鬼头鬼脑的神气。紧接着,歇朋发出了一阵怪笑,那笑声叫你听了不寒而栗,仿佛象你正吞下掺着沙子的面包。
然后他发话了,说得慢慢腾腾,极尽苛刻。
"你们竟然还想到了要把什么人处以私刑!这真够有趣了。居然想到你们还胆敢给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处以私刑!难道就因为你们敢于给一些不幸的无人顾怜的投奔到此而被赶出家门的妇女涂上沥青,粘上鸡毛,你们便自以为有那个胆量,胆敢在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头上动手动脚?哈,只要是白天,只要你们不是躲在人家的身背后在成千上万你们这一号的无赖手里,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包准会太太平平。安然无事的。
"难道我真的不认识你们?我对你们可认识得再透不过了。我生在南方,长在南方,我又在北方生活过。所以,各处各地,常人是怎么回事,我全一清二楚。常人嘛,就是个胆小鬼。在北方,他听任人家随意在他身上踏过去,然后转回家门,期盼上帝让自己卑微的精神能忍受这一切。在南方呢,孤身一人,全凭他自己的本领,能在大白天,喝令装满了人的公共马车停下来,他就把他们全都劫了。你们的报纸夸你们是勇敢的人民,在这么夸奖之下,你们就以为自己确实比哪一国的人都勇敢了可事实上你们只是同样的货色,绝非什么更加勇敢。你们的陪审团的审判员们为什么不敢绞死杀人凶手呢?还不是因为他们惧怕,生怕人家的朋友会在背后。会趁着天黑之后面朝他们开枪事实上,他们就是会这么做的。
"所以他们总是投票判处犯人无罪释放。所以一个男子汉就只会在黑夜里行事,但是上百个带着面具的懦夫,便跟着前去把那个流氓处以私刑。你们到我家来的错误,是你们没有叫一个男子汉大丈夫陪着你们一同前来。这是一项错误。那么另一项错误,是你们没有在黑夜里来,也没有戴上你们的假面具。你们只是带来小半个男子汉大丈夫就是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要不是他把你们发动了起来,你们早就逃奔得气喘吁吁。
"你们原本并不想来的吗。常人吗,总不喜欢惹麻烦,冒危险。你们可不愿意惹麻烦。冒危险。不过只要有半个男子汉大丈夫象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那样一个人高喊一声\'快给他处死刑,给他处死刑,,你们就不敢往后退啦深怕因此给逮住,露出了自己的本相胆小鬼因此你们也就吼出了一声,拖在了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屁股后,到这儿来瞎折腾,赌神罚咒说要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来。天底下最最可怜的是一群暴徒一个军队更是如此一群暴徒。他们并非靠了他们与生俱来的勇敢去打仗的,而是靠了他们从别的男子汉大丈夫和上级军官那里借来的勇敢打的仗。不过吗,一群暴徒,没有任何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在他们的前面,那是连可怜都说不上的。现在你们该做的事吗,就是夹起尾巴,逃回家去,并且往一个洞里钻进去。如果真要是动用私刑的话,那也得在黑夜里干,这是南方的规矩吗。并且他们来的时候,还得戴上面具,还得带上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现在你们滚吧把你们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给带走"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把他的枪往上一举,往左胳膊上一架,便扳上了枪机。
暴徒们突然之间向后退,纷纷作鸟兽散,像是过街老鼠,那个勃克。哈克纳斯也跟在他们后面逃,那样子,真是好狼狈的。我本来可以留下来的,只要我高兴,可是我不愿留下。
我去了马戏团那边。我在场子后边瞎转了一会儿,等着警卫走过去了,然后钻进篷帐下面。我身边还有十多块大洋的金币,还有其它的钱,不过我寻思着最好还是把这钱省下来才是。因为说不定哪一天会用得着的,既然如此这般远离了家,又人地生疏,便必须留一点心眼吗。如果没有其他的办法,在马戏团上面花点儿钱,这我并不反对,不过也不必为了这一些,把钱浪费光啊。
那可是货真价实技艺精湛的马戏团。那个场面真是最美妙不过了。只见他们全体骑着马进场,两个一对,一位男士,一位女士,一左一右,男的只穿短裤和衬衫,脚上不穿鞋子,双手叉在大腿上,那神气潇洒大方。风流倜傥,一共至少有二十来个男的女士呢,一个个脸色很好看,长得很娇美,看起来仿佛是一群地地道道的皇后,身上穿的服饰价值好几百万元以上,金钢钻一闪一闪发着亮光,这真是叫人为之倾倒的场面,让人见了便顿生怜爱之心,怜惜之情,可是我生平没有见到过的。然后他们一个个挺直身子,在马上站立了起来,围着那个圆圈兜圈子,那么灵活,那么微波荡漾般地起起伏伏,又十分典雅。男子显得又高又挺又机巧,他们的脑袋在篷帐顶下飘逸地浮动。那些女士,一个个穿着玫瑰花瓣似的衣裳,遮住了她们的玉腿,正轻盈地。金光闪闪地飘动,看上去象一把一把最招人的太阳伞。
然后他们越走越快,一个个跳起舞来,先是一条腿翘在半空中,随后翘起另一条腿,马就越跑越往一边斜,领班的围着中央的柱子一圈圈地来回转动,一边挥起鞭子啪啪作响,一边吼叫着,那个小丑便跟在他后面,说些逗笑的话。然后,所有的骑手脱开了缰绳,女的一个个把手臂贴在臀部上,男的一个个双臂叉在胸前。这时候,只见马斜着身子,弓起脊背,多么美妙!最后,他们一个个纵身跳下马来,跨进那个圈子里,非常美妙地向全场一鞠躬,后来蹦蹦跳跳地退场。这时场地掌声如同雷鸣般响,简直象发了狂似的。
马戏团的表演,从开头到结束,全都惊心动魄,那小丑从中的插科打诨,几乎叫人笑死。领班每说一句,一眨眼间,他就能回敬他一些好笑透顶的话。他怎么能想得出那么多的笑话,又能说得那么惊天动地,那么恰到好处,真叫我搞不明白,哈,如果那人是我,花费一年时间,我也想不出来啊。过了一会儿,一个酒鬼要闯进场子里去说自己要骑马,还说自己能骑得跟别人一样高明。人家就跟他争辩起来,不想让他进去。他偏偏拗着来,整个儿的演出便停了下来。大家伙儿就对他起哄,开他的玩笑,这下子可把他惹火了,惹得他乱蹦乱骂。这么一来,大家伙儿也恼了,便都从长凳上站起来,朝场上涌过去,一边喊"给我往死揍,然后从窗口扔出去摔死他!"有一两个女的尖叫了起来。这时,领班演说了几句,说他希望不要捅出乱子来。还说只要这个男子保证不闹出乱子,他就可以骑马,只要他断定自己能骑在马上坐得稳稳当当。这样,在场的一个个都高兴极了,说这样也行。那个人便骑上了马,他一骑上马背,马便乱蹦乱跳,一边绕着圈儿撩蹶子,马戏班的两个人用力拽住马鞍子,想扶住他。那个酒鬼呢,使劲抓住了马脖子。马每跳一回,他的脚后跟便被抛向空中一回。全场观众激动得站立起来,大喊大笑,笑得眼泪直淌。临了,尽管马戏班的人想尽办法,那匹马还是挣脱开了,发疯地绕着场飞驰起来,酒鬼伏在马背上,使劲抓住脖子,一只脚几乎在一边拖到了地上,接着另一只脚也差点儿拖到地上了,观众就高兴得几乎发了疯似的。对这一些,我倒并不觉得特别好玩。只是看到他这么可怕,我不由为他捏了一把汗。不过并没有多久,他就用力一挣,跨上了马鞍,抓住缰绳,晃到这一边,又晃到另一边,坐立不稳。刚刚一会儿,他又一跃而起,撒开了缰绳,站立在马背上了!那只马呢,仿佛象屋子着了火似地飞奔了起来,他笔直地站在马背上,绕着圈子走,神态悠悠哉哉,似乎此人平生滴酒不沾然后他把身上衣服脱掉,他脱下的衣服一件一件,又十分迅速可很见老练,一时只见空中尽是一团团的衣服,他一共脱了十八件衣服。这时刻,只见他站在马背之上,英俊,潇洒,一身打扮。华丽得见所未见。他这时马鞭子一挥,在马身上用力地抽打,逼着马狠命地跑最后他跳下马来,一鞠躬,翩翩退场,回到更衣室去,全体观众又喜又惊,发狂地吼叫。
到了这时候,领班似乎才明白过来,发现自己怎样被作弄了。我想,仿佛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成了世上最惨的领班。原来醉汉竟是他们自己的人!这一套把戏,都是他自个儿一个人动的脑筋设计了的,并且还一没对任何人透露过。我让他捉弄了一番,真是够丢人现眼的。不过呢,我可不愿意处在那个领班的地位,即使给我一千块大洋,我也不干。世上有没有比这个更棒的马戏,这我并不知道,不过我从没见过。反正对我来说,我已心满意足,再好不过了,以后如果在哪里遇见它,我一定会光顾不误。
哈,那晚上还有我们的一场好戏呢。不过观众只有十几位,刚够开销。这些人从头至尾哈哈地笑个不停。这叫公爵大为恼火。反正戏全部演完之后,观众都走了,只留下了一个小孩,他是睡着了。因此公爵就说,这些阿肯色州的坏小子才不配看莎士比亚的戏呢。他们要看的吗,是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据他猜测,也许比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更低一个水平的吧。他说他已经能摸得准他们的口味了。这样,到第二天,他搞到了一些大的包书纸和一瓶黑漆,他就涂抹了几张海报,在全村各处贴了起来。海报上说:兹假座法院大厅只演三晚!
伦敦和大陆最著名剧院的
著名世界悲剧演员
小但维。迦里可和老埃特蒙。基恩演出动人心弦的悲剧国王的长颈鹿又名王室异兽门票每位八角
海报底下用相当大的字体写下了这样一行:
妇孺均不接待
"你看吧",他说,"要是这一行字还不能把他们招来,我就不够资格成为一个阿肯色州人。"
他们涌上大街,朝歇朋家奔去,一路上狂吼乱叫。气势汹汹,如同印第安人一般。无论什么东西都得闪开,要不就给踩得稀巴烂,这情景可真吓人。暴徒的出现吓得孩子们像小鸟一样飞散,尖声喊叫,有的拼命躲开压过来的人群。沿街一家家窗口,挤着妇女们的脑瓜子。每一棵树上都有黑人小孩扒在上面,还有好多黑人男男女女从栅栏里往外看。每次只要这群暴徒聚拢来,他们便仓惶逃跑,退到老远老远的去处。许多妇女和女孩子急得直哭,她们几乎快要吓死了。
暴徒们涌到了歇朋家栅栏前,挤挤嚷嚷,密密层层,吵得你连自言自语的声音都听不明白。这是个十几英尺见方的小院子。有人喊道,"把栅栏推倒!把栅栏推倒!"紧跟着是一阵又砸又打,又捣毁,栅栏也就躺了下来。暴徒队伍的前排排山倒海般涌向前方。
正是在这个时刻,歇朋从里边走了出来,在小门廊前一站,手中拿着一枝双筒大枪,态度十分镇静,从容不迫,一句话也不说。原来那一片吼叫声停了下来,那海浪般的队伍往后退缩着。
歇朋一言不发一直那么站着,俯视着下边。那一片沉默,叫人提心吊胆,毛骨悚然。歇朋朝群众的队伍缓缓地扫了一眼,眼神所到之处,人群试图把它瞪回去,可是怎么也不成。他们把眼睛向下垂着,显出一派鬼头鬼脑的神气。紧接着,歇朋发出了一阵怪笑,那笑声叫你听了不寒而栗,仿佛象你正吞下掺着沙子的面包。
然后他发话了,说得慢慢腾腾,极尽苛刻。
"你们竟然还想到了要把什么人处以私刑!这真够有趣了。居然想到你们还胆敢给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处以私刑!难道就因为你们敢于给一些不幸的无人顾怜的投奔到此而被赶出家门的妇女涂上沥青,粘上鸡毛,你们便自以为有那个胆量,胆敢在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头上动手动脚?哈,只要是白天,只要你们不是躲在人家的身背后在成千上万你们这一号的无赖手里,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包准会太太平平。安然无事的。
"难道我真的不认识你们?我对你们可认识得再透不过了。我生在南方,长在南方,我又在北方生活过。所以,各处各地,常人是怎么回事,我全一清二楚。常人嘛,就是个胆小鬼。在北方,他听任人家随意在他身上踏过去,然后转回家门,期盼上帝让自己卑微的精神能忍受这一切。在南方呢,孤身一人,全凭他自己的本领,能在大白天,喝令装满了人的公共马车停下来,他就把他们全都劫了。你们的报纸夸你们是勇敢的人民,在这么夸奖之下,你们就以为自己确实比哪一国的人都勇敢了可事实上你们只是同样的货色,绝非什么更加勇敢。你们的陪审团的审判员们为什么不敢绞死杀人凶手呢?还不是因为他们惧怕,生怕人家的朋友会在背后。会趁着天黑之后面朝他们开枪事实上,他们就是会这么做的。
"所以他们总是投票判处犯人无罪释放。所以一个男子汉就只会在黑夜里行事,但是上百个带着面具的懦夫,便跟着前去把那个流氓处以私刑。你们到我家来的错误,是你们没有叫一个男子汉大丈夫陪着你们一同前来。这是一项错误。那么另一项错误,是你们没有在黑夜里来,也没有戴上你们的假面具。你们只是带来小半个男子汉大丈夫就是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要不是他把你们发动了起来,你们早就逃奔得气喘吁吁。
"你们原本并不想来的吗。常人吗,总不喜欢惹麻烦,冒危险。你们可不愿意惹麻烦。冒危险。不过只要有半个男子汉大丈夫象那边的勃克。哈克纳斯那样一个人高喊一声\'快给他处死刑,给他处死刑,,你们就不敢往后退啦深怕因此给逮住,露出了自己的本相胆小鬼因此你们也就吼出了一声,拖在了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屁股后,到这儿来瞎折腾,赌神罚咒说要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来。天底下最最可怜的是一群暴徒一个军队更是如此一群暴徒。他们并非靠了他们与生俱来的勇敢去打仗的,而是靠了他们从别的男子汉大丈夫和上级军官那里借来的勇敢打的仗。不过吗,一群暴徒,没有任何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在他们的前面,那是连可怜都说不上的。现在你们该做的事吗,就是夹起尾巴,逃回家去,并且往一个洞里钻进去。如果真要是动用私刑的话,那也得在黑夜里干,这是南方的规矩吗。并且他们来的时候,还得戴上面具,还得带上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现在你们滚吧把你们那半个男子汉大丈夫给带走"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把他的枪往上一举,往左胳膊上一架,便扳上了枪机。
暴徒们突然之间向后退,纷纷作鸟兽散,像是过街老鼠,那个勃克。哈克纳斯也跟在他们后面逃,那样子,真是好狼狈的。我本来可以留下来的,只要我高兴,可是我不愿留下。
我去了马戏团那边。我在场子后边瞎转了一会儿,等着警卫走过去了,然后钻进篷帐下面。我身边还有十多块大洋的金币,还有其它的钱,不过我寻思着最好还是把这钱省下来才是。因为说不定哪一天会用得着的,既然如此这般远离了家,又人地生疏,便必须留一点心眼吗。如果没有其他的办法,在马戏团上面花点儿钱,这我并不反对,不过也不必为了这一些,把钱浪费光啊。
那可是货真价实技艺精湛的马戏团。那个场面真是最美妙不过了。只见他们全体骑着马进场,两个一对,一位男士,一位女士,一左一右,男的只穿短裤和衬衫,脚上不穿鞋子,双手叉在大腿上,那神气潇洒大方。风流倜傥,一共至少有二十来个男的女士呢,一个个脸色很好看,长得很娇美,看起来仿佛是一群地地道道的皇后,身上穿的服饰价值好几百万元以上,金钢钻一闪一闪发着亮光,这真是叫人为之倾倒的场面,让人见了便顿生怜爱之心,怜惜之情,可是我生平没有见到过的。然后他们一个个挺直身子,在马上站立了起来,围着那个圆圈兜圈子,那么灵活,那么微波荡漾般地起起伏伏,又十分典雅。男子显得又高又挺又机巧,他们的脑袋在篷帐顶下飘逸地浮动。那些女士,一个个穿着玫瑰花瓣似的衣裳,遮住了她们的玉腿,正轻盈地。金光闪闪地飘动,看上去象一把一把最招人的太阳伞。
然后他们越走越快,一个个跳起舞来,先是一条腿翘在半空中,随后翘起另一条腿,马就越跑越往一边斜,领班的围着中央的柱子一圈圈地来回转动,一边挥起鞭子啪啪作响,一边吼叫着,那个小丑便跟在他后面,说些逗笑的话。然后,所有的骑手脱开了缰绳,女的一个个把手臂贴在臀部上,男的一个个双臂叉在胸前。这时候,只见马斜着身子,弓起脊背,多么美妙!最后,他们一个个纵身跳下马来,跨进那个圈子里,非常美妙地向全场一鞠躬,后来蹦蹦跳跳地退场。这时场地掌声如同雷鸣般响,简直象发了狂似的。
马戏团的表演,从开头到结束,全都惊心动魄,那小丑从中的插科打诨,几乎叫人笑死。领班每说一句,一眨眼间,他就能回敬他一些好笑透顶的话。他怎么能想得出那么多的笑话,又能说得那么惊天动地,那么恰到好处,真叫我搞不明白,哈,如果那人是我,花费一年时间,我也想不出来啊。过了一会儿,一个酒鬼要闯进场子里去说自己要骑马,还说自己能骑得跟别人一样高明。人家就跟他争辩起来,不想让他进去。他偏偏拗着来,整个儿的演出便停了下来。大家伙儿就对他起哄,开他的玩笑,这下子可把他惹火了,惹得他乱蹦乱骂。这么一来,大家伙儿也恼了,便都从长凳上站起来,朝场上涌过去,一边喊"给我往死揍,然后从窗口扔出去摔死他!"有一两个女的尖叫了起来。这时,领班演说了几句,说他希望不要捅出乱子来。还说只要这个男子保证不闹出乱子,他就可以骑马,只要他断定自己能骑在马上坐得稳稳当当。这样,在场的一个个都高兴极了,说这样也行。那个人便骑上了马,他一骑上马背,马便乱蹦乱跳,一边绕着圈儿撩蹶子,马戏班的两个人用力拽住马鞍子,想扶住他。那个酒鬼呢,使劲抓住了马脖子。马每跳一回,他的脚后跟便被抛向空中一回。全场观众激动得站立起来,大喊大笑,笑得眼泪直淌。临了,尽管马戏班的人想尽办法,那匹马还是挣脱开了,发疯地绕着场飞驰起来,酒鬼伏在马背上,使劲抓住脖子,一只脚几乎在一边拖到了地上,接着另一只脚也差点儿拖到地上了,观众就高兴得几乎发了疯似的。对这一些,我倒并不觉得特别好玩。只是看到他这么可怕,我不由为他捏了一把汗。不过并没有多久,他就用力一挣,跨上了马鞍,抓住缰绳,晃到这一边,又晃到另一边,坐立不稳。刚刚一会儿,他又一跃而起,撒开了缰绳,站立在马背上了!那只马呢,仿佛象屋子着了火似地飞奔了起来,他笔直地站在马背上,绕着圈子走,神态悠悠哉哉,似乎此人平生滴酒不沾然后他把身上衣服脱掉,他脱下的衣服一件一件,又十分迅速可很见老练,一时只见空中尽是一团团的衣服,他一共脱了十八件衣服。这时刻,只见他站在马背之上,英俊,潇洒,一身打扮。华丽得见所未见。他这时马鞭子一挥,在马身上用力地抽打,逼着马狠命地跑最后他跳下马来,一鞠躬,翩翩退场,回到更衣室去,全体观众又喜又惊,发狂地吼叫。
到了这时候,领班似乎才明白过来,发现自己怎样被作弄了。我想,仿佛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成了世上最惨的领班。原来醉汉竟是他们自己的人!这一套把戏,都是他自个儿一个人动的脑筋设计了的,并且还一没对任何人透露过。我让他捉弄了一番,真是够丢人现眼的。不过呢,我可不愿意处在那个领班的地位,即使给我一千块大洋,我也不干。世上有没有比这个更棒的马戏,这我并不知道,不过我从没见过。反正对我来说,我已心满意足,再好不过了,以后如果在哪里遇见它,我一定会光顾不误。
哈,那晚上还有我们的一场好戏呢。不过观众只有十几位,刚够开销。这些人从头至尾哈哈地笑个不停。这叫公爵大为恼火。反正戏全部演完之后,观众都走了,只留下了一个小孩,他是睡着了。因此公爵就说,这些阿肯色州的坏小子才不配看莎士比亚的戏呢。他们要看的吗,是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据他猜测,也许比低级趣味的滑稽剧更低一个水平的吧。他说他已经能摸得准他们的口味了。这样,到第二天,他搞到了一些大的包书纸和一瓶黑漆,他就涂抹了几张海报,在全村各处贴了起来。海报上说:兹假座法院大厅只演三晚!
伦敦和大陆最著名剧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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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但维。迦里可和老埃特蒙。基恩演出动人心弦的悲剧国王的长颈鹿又名王室异兽门票每位八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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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吧",他说,"要是这一行字还不能把他们招来,我就不够资格成为一个阿肯色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