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阿毛在武汉文集 > 怎样温柔地与死

怎样温柔地与死

作者:阿毛在武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最后的超级战士铁骨铸钢魂权谋天下:姑姑太撩人特种兵之军人荣耀张雯小龙雯雯错误的邂逅重生之绝世弃少程璟然赵苏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234.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如此不同

    秦观有诗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曾是对一种不可能结合的爱情的告慰与可能结合的爱情的延伸、鼓励。也是相爱者之间的信任与坚守。

    我们的父辈属于后者。我从没听见父母有过信誓旦旦、温柔甜蜜的话语。我只见过他们那默默交流的眼神。那眼神涵盖了世上任何语言。任何亲密的动作都无法替代。那仅仅而也只能是那特定的两个人之间的默契与心灵的抚慰。任何人都无法掠夺与理解的那眼神本身,甚至作为子女的我们。那眼神让我们相信:只有用那种眼神抚摸对方的那两个人,一辈子都会相爱如初。

    可父母相爱的信任与坚守的眼神,没有遗传给下辈的我们。

    我们生活在一种不安的感觉中。尽管深信自己有足够的优势与魅力将自己的另一半吸住(吸附)。而我们的内心总有一种低低的风声在提醒自己:我或那个人随时都有可能越走越远。即使朝夕相处,也有越离越远的潜在危机。我至今不明白,是什么让世纪末的夫妻之间(或情侣之间)有如此隐忧。

    他们越是怕失去,越是渐离渐远。即使朝夕相处,也渐如亲密的陌路。更不敢设想分居两地的结局——永远地分离是必然的结局。

    于是,有人更改了秦观的诗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就在朝朝暮暮!”

    这是现代爱情真实的写照。

    而我们的父母,不管是分开十天半月,还是一年,甚至十年。他们也相互信任与坚守,没有任何谣言、艳遇、可能的暧昧气息追随他们。——她是他的女人。他是她的男人。很鲜明。

    我感叹这鲜明。悲哀下辈与上辈的如此不同。

    上辈人的身影印在黑与白最鲜明的对照中。他们生活在经典中、楷模里。

    下辈人的肉体有太多的灰色背景。

    更可悲的人是,更年轻的人更热爱这愈来愈浓重的灰色模糊状态。他们变得沉醉甚至迷乱。

    仿佛他们更接近于最本质的生活?

    而我在污水一样浸透过的湿渍斑斑的灰色背景中,用悲郁的眼神与纯洁的手指,维持那份越来越虚幻成神话的洁白与执著。尽管这执著越来越成为一种形式。但还是让我们重申经典的自信——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爱对肉体的期待

    我曾在一篇小说中,让一个女人对一个等她等了很久的男人说:“这肉体老了,已不是你所要的!”但那男人并没有退缩,还是拥住了女人衰老而疲惫的身子。

    常常是这样,我们的灵魂在一起飞了很久,很久,相爱了很久很久,而身体却是跋山涉,历尽千辛万苦,仍不能如期到来。

    我一直认为爱情有两种,一种是因为身体而到灵魂的爱,这种爱更现实,就像不常高飞的鸟,落在地上是物质是肉体,飞起来就是精神是灵魂;另一种是因为精神而到身体的爱,这种爱更浪漫更动人,就像喜爱搏击长空的鹰,注重的是飞翔的精神,它落到地上实在是胃的需要。这两种爱终归是幸福与圆满的爱——因为灵与肉的结合。肉体支撑灵魂,灵魂附着肉体。灵与肉在爱里和谐地飞。在这两种爱里,肉体失去灵魂的提升,爱就会太世俗、太重。反过来,灵魂若是没有肉体依附,爱就会太空灵、太轻。这两种爱是世俗生活所要求的爱,也是世俗生活中美好的爱。世俗生活中的很多人都能得到,都会得到这份平常的福份。但正因为容易得到,人们反而觉得不珍贵,不美好,甚至常常觉得所得并非所要。于是,在爱的旅途中不断地丢弃也不断地去寻找。常常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常常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到后来不是找不到最初的路,就是不知到底要去哪?于是感叹,那失去的或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事实上,人永不满足的心决定了他们所想往的爱永远是他们所失去的或永远得不到的。

    这样的遗憾是因为灵魂与肉体过于亲密的关系。灵魂是虚的、看不见的,肉体是实的,可观的。虚的与实的,看不见的与能见的发生矛盾,往往是实的、能见的受累,虚的与看不见的受伤。但是在灵与肉的战争中,常常是两者俱伤,最后是遗忘和死亡来收拾这一残局。在灵与肉的交往中,肉体就像是一剂兴奋剂或春药,心情好身体好的时候便是享受,心情不好了身体不好了,这剂春药便成了毒药。这剂药能不能饮,还在于我们的精神能不能与之融洽。在这场战争中,肉体是显而易见的作战者,连它的伤口也是。灵魂总是躲在背后笑、哭,或是逃得远远的。在孤单的肉体背后,遭受岁月摧残的仍然有灵魂。灵魂虽然不像肉体那样在岁月里衰老,但它有足够的坚强支撑肉体面对残阳,直到将肉体将爱一起埋葬。灵魂才是站在高处的悲伤的胜者。人们往往在历尽桑之后才发现穿过了肉体的爱才是最高最好最永久的爱。最后肉体速朽了,而柏拉图的精神之恋仍在。

    其实,爱必须用精神去度量,去探测。肉体终归是脆弱的,易失的,它之于爱,就像装水的瓶,瓶破了,水也就洒了。所以我们不奇怪诗人为什么会说:“那个吻过我的人,会失去我!”表面上被丢弃的是肉体,但被背叛的却是灵魂。

    但是穿越了肉身的爱,就像大江大河的水一样,同岁月一起流动,永不消逝。所以,我们同样不奇怪诗人为什么会要那“无手之抚,无唇之吻”

    灵魂对肉体期待的完成,便是世俗生活的开始,精神之恋无情的结束。结果是那男人完成了对那女人肉体的期待,他满意了,爱却死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可事实上能成为眷属的只能是肉体,灵魂却开始了游移与逃亡。肉体是最亲爱的情人,也是最无情的敌人。但是灵魂与肉体不是天生的情人,但绝对是天生的敌人。最后是,灵魂抛弃了肉体,灵魂也伤痕累累。

    所以,灵魂所喜欢的爱,绝不是和肉体拥在一起,战争,狂欢,而是那一种——那种灵魂相爱很久肉体却总是不能到场的爱。那种柏拉图式的爱。身体被阻隔着无法相拥,而灵魂却能在相爱中狂欢。身体逃避着撞击,灵魂却在逃避中相拥。这种爱是最虚幻的,因为没有肉体依附,所以看不见;这种爱也是最柔软的,象水一样用刀也断不了。这种爱也容易自慰,只要灵魂想要,它就在那。它就是这样好,这样益于精神。所以我们短暂速朽的肉体需要这种精神的爱情。就像星空之于大地,夜之于疲惫的身体。覆盖大地又高于大地,覆盖身体又高于身体。所以最美好永久的爱是灵魂对肉体有所期待,但绝不能完成这种期待。因为只有那种穿越了身体或越过了身体仍然能活下来的爱,才是我们的灵魂所真正渴求的爱。

    爱对肉体的伤害

    我们常常沉醉于爱,就像一些男人迷念酒,一些女人迷念香水。在迷念之中,他们会想到酒和香水对肉体是有害的,但他们却很少或不愿想到爱也是有害的。其实,爱不仅仅对心灵,它对肉体也是有害的,而且这种伤害往往来得更直接更直观。

    我们看见那些爱留长发的女子往往是浪漫而纯情的,含蓄而怀旧的。其实长发多是—面爱的旗帜——她尤其爱说,我为你而留长发。这是爱在这种女子身上最直观的表现。但当爱没有了或变质了,头发也会改变。一头乌发会变得干燥与稀少。即便乌发不变,但当事人对于头发的态度却在变。她会把一头精心留起的头发剪短,就像剪去一缕伤害她的情丝。头发是长在我们身上的水草,不仅仅是风让它缠绕波动,我们身心波动它也会波动。当爱迎风飘扬她也会飘扬,但当爱成为伤害时,剪短这些水草就会少些伤心的缠绕。当爱的伤害还没有从头发到皮肤,还没来得及由表及里,我们就用剪刀咔嚓一声剪断了它前进的路。——我们是会用自虐疗伤的。这种表面的伤容易医治。女人的头发又长长了。男人那因纪念痛失的爱而用烟头烫伤的手臂也早已恢复。在这里,爱对肉体的伤害还容易医治。

    可有一种爱的伤害太迅猛,来不及甩一下头,就直达心里。最让人心惊的是一头乌丝,一夜之间成为白发。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那些痛失所爱的人身上。就像遭遇一场没有预料的地震,来不及躲避就遇上了。也像一场致命的车祸,一瞬间就失去了鲜活的生命。

    爱更常见的往往是在与肉体的碰撞中、与肉体的亲密关系中伤害着肉体。在男女因爱而开始的身体交往中,最愉快的就是做ài。但忘情的做ài在愉悦之后对女性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社会的进步与文明的发展决定了男女身体合法的交往不仅仅是繁殖后代,更多的是一种愉悦、一种艺术。但这种愉悦这种艺术必须有适当的保险。保险失效或无保险所导致的人流,药流,都是对肉体的一种摧残。这种摧残但却成为爱对肉体的一种合理的摧残。女人咬咬牙就接受了这种摧残,毫无办法地让这种摧残在子宫里留下伤痕。

    有什么办法来避免爱对肉体的造成伤害呢?

    没有办法!就像舌头不能避开牙齿,双脚不能避开脚下的路。所以女人接受爱,就会不能例外接受随爱而至的伤害。

    嘴唇的味道

    大概没有人会否定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一说法。似乎是为了保护这一窗户,眼睛上下才长了眼睫毛——这两道与生俱来的栅栏天然地护住了眼睛。它开开合合地使眼睛看起来更动人,更有灵性。眼不仅长得有灵性,它还会表达哭表达笑,并更多地代表着一个人的精神与气质。难怪人类把对于五官的赞美更多地给了眼睛。

    与代表一个人的精神与气质的眼睛相比,人们更多地把嘴唇看成是一扇物欲的大门。这扇大门由两片娇柔的花瓣构成。这花瓣温柔又多情,感性又性感,仅从直观上看它就比眼睛显得物质得多,而且从这扇大门里进去的无一例外都是物资。所以,人们总是认为嘴唇除了和牙齿、鼻子一起把好物资的养料与废气的进出关外,不再有别的功能,它的美感也不丰富,只是如花瓣一样温柔又性感。不像眼睛藏着笑意的时候美、含着眼光的时候也美。其实,这实在是委屈了嘴唇。嘴唇的美也是独特的。即便它不被涂上口红鲜明地强调它在五官中花一样的形象,它也依然是美的。它的美不仅在于它的红或肉色的性感,还在于它的香气与令人难忘的滋味。

    嘴唇的确是有味道的,我所说的味道,不是指吃东西所带来的酸甜苦辣,而是它在恋爱时的滋味。在恋爱时期,嘴唇似乎比眼睛更繁忙,它不仅忙于表达,它还忙于沉溺。因为情侣们总是闭着眼睛醉心于吻。此时嘴唇在吻中的滋味无异于蜜在嘴里。最形象的说法是卡巴涅罗的诗句:“我感到你的/嘴唇在我的嘴唇旁边/发酵。”嘴唇与嘴唇的缠绵与留恋就在“发酵”这两个字中所表达的含义里。在恋爱的季节,当爱被香唇覆盖,世界就有了醉心的甜。或者说当爱有了甜唇的覆盖,世界就有了迷人的香。在这里,香与甜是同一的,一体的,它们共同表达恋爱的嘴唇。所以我能理解情侣们在公共场所忘情的吻姿。实在是因为内心甜透的缘故。爱情从心里产生,再到嘴唇上“发酵”这一过程给身心所带来的颤栗经由嘴唇来释放或提升。我们用吻接住了那颤栗,那爱。嘴唇的覆盖就像粘合剂,两个单独的肉体开始合二为一了,完成了因爱的启发到嘴唇的沉溺。于是,世界在世界之外停止了,唯有相吻的嘴唇不断吮吸。爱从嘴唇这里得到鼓励,尤如我们从爱里得到精神。所以那些醉心于爱的人必然会醉心于爱人唇间的滋味。即便伶俐的唇也还是无法说出那爱在唇间发酵的滋味。但我们知道即便青春流逝了,开始浑浊的双眼也会突然被唇间的滋味点亮。因为从爱到爱,从嘴唇到嘴唇,物质的发酵所带来精神的愉悦同嘴唇的香甜一样令人难以忘怀。

    只是这滋味太容易消散,只有爱才能保存。就像嘴唇的香甜只能由爱来滋生。

    身体的艺术

    上帝赋予我们的身体确有美丑之别。大多数身体生来仅仅是我们活着的依托和工具,而另一些美妙的身体非常幸运地成为人类的杰出的艺术品。热爱艺术的人们,怎会不爱上天赋予人类的这种独特的艺术呢?而人类自身的聪明和才智却将上帝赐予人类的这种美推崇到极致。

    人体画、比基尼、人体模特其实就是证明:美妙的身体不穿衣服往往比穿衣服更美。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的画家都热衷人体的原因。人最本初最原始的身体往往更让人沉醉和充满自信。身体所蕴含的韵律和节奏是最原始与最本能的,同时最艺术与最神秘的。它们赏心悦目,永远洋溢着暧昧的香气。

    可是在生活中,身体被紧紧地束缚起来才自然才与生活合拍。最本真的身体、裸着的身体却是禁忌与遥远的梦想。都怪伊甸园里那条该死的蛇,从它诱使夏娃偷吃智慧的苹果开始,有关身体的禁忌就有始无终了,所有对于身体的抚摸与关怀都控制在智慧与文明所能允许的逼仄的范围里。艺术家正是在一点点狭小的范围里对身体这门艺术进行深情的抚摸与最遥远的回归。正是人体画、人体摄影、充分展示人体的电影让那些消失的美妙身体成为对无情时间的抗衡与对身体本身的梦想与安慰。

    文明要求我们穿衣而且懂得穿衣的艺术,我们穿衣由身体对服装的妥协发展到服装对身体进行无微不至的体贴与无限丰富的张扬。由于时装业的兴起与蓬勃发展,我们发现身体的艺术与服装艺术越来越巧妙地融为一体了。服装对身体的贡献是不仅仅是让我们在生活中更自然更美,更重要的是让身体这种不能被人公开接受的艺术与服装一起堂而皇之地成为艺术。因为我们的目光不得不避开美妙的裸体,却可以无限神往地欣赏着那些美妙的艺术明星。

    与其感谢上帝,还不如感谢那些勇敢的人,感谢那些致力于身体艺术的艺术家,感谢玛丽莲梦露、辛迪克劳馥、感谢麦当娜。正是“只穿着收音机里播放的音乐的梦露”、“只穿着郝丝敦(香水)的辛迪”、“只穿着空气裸跑的麦当娜”和拍摄她们的摄影家,让这些美妙的身体永远不会在时光中消失。它们将永远作为艺术与世界永存。

    我们看到并惊讶不已的人怎么会不感谢他们呢?

    不论是时装模特艺术还是摄影模特艺术,在我看来都是身体的艺术。这种艺术比任何一种艺术都靠天赐。其他的艺术尚可通过后天的努力求得,唯独身体这件艺术品可遇不可求。只有认识到身体速朽并为身体的衰老与消失感到痛心的人,才会有胆量与勇气把上帝赋予人类的美妙身体变成永久的艺术品让更多的人看到。艺术品是被欣赏的,就像有的人生来是被看的。只是那被看的人应该有足够的天资懂得去展示、去发挥。因为身体是速朽的,艺术却是永久;个体是短暂的,时间却是永远的。

    如果上帝赋予我们一副美妙的身体,并给予机会艺术地存在,我们就该把自己艺术地打开。

    把什么藏在书里?

    庞培在那些既开书店又写作的日子里说过这样一段话:最好的爱情容量,也不过是一册薄薄的诗歌,或诗文集。是的,爱情的形式是诗歌。这不难理解。很多美丽的诗歌与好的诗人都是爱情成就的。没有一位诗人不是因为爱的养料而成长起来的。因为心中有爱,所以要歌唱。诗歌就这样成为爱情最好最激动人心的载体。诗歌也会成就美满的爱情,就像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成就了她与白朗宁的爱情。

    像爱成就诗歌一样,灵魂成就书。一本本书就是一个个安居的灵魂。只有当阅读的眼睛将书打开,那一个个的灵魂才会飘起来。我们习惯将灵魂藏在心里,但更多自信的人愿意把灵魂藏在书里。把灵魂藏在心里是温柔与隐秘的,但把灵魂藏在书里,却是最悲壮与长久的。

    所有的爱恨情仇,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物质的、精神的;所有具体的、抽象的都以文字的形式藏在书里。一本本的书被我从书店里选购回来,我怀着一种等待艳遇的心情将它们一一打开。那些藏在书里的,与我的眼光相遇,并与我灵魂发生奇妙的交汇。铺天盖地的幸福与颤栗淹没了我。我在漫天的书海里,成为了一只幸福的书虫。

    那个写书飞之歌的外国作家赖哈德雷涛已经去世很久了,但他多年前的文字此刻在我的眼下这样说:为何乘着书在天空中飞行了这么久?我们发现这里又凉又静,只是没人到达。放一本书在脚下,飞起来就不会孤单害怕。肉体携带灵魂旅行当然不会孤单害怕。有些书就像神奇的阿拉伯地毯,能带我到想像的任何地方。累了,倦了,就在书里安睡。我发现,我不仅把喜怒哀乐藏在书里,我已经把自己也藏进了书里。成为书虫是为了有朝一日化蛹为蝶,带着书中的世界与精神飞得更高更美。

    所有的肉身最终都会被无情的岁月把它从尘世中抽离出去,进入坟墓。是的,最终你看见的是,我们一转身就钻入墓碑下,归于尘土。而灵魂却在书中安睡。这就是写作最美好的诱惑。所以有人会说:不写作,勿宁死!因为写作是灵魂活着的方式,而书是灵魂的载体。

    所以我写作,不仅仅是简单地把爱藏在书里,而是要把灵魂藏在书里。

    夜,这种魔力

    夜把所有的彩色都变成黑色,这种魔力就像把彩色照成黑白的照片,只是夜的白没有黑白照片的白那么显眼。

    当白与黑、明与暗碰面之时,夜那宽大的黑色天鹅绒就开始收容我们从白天过来的惊慌和疲惫的身子,并试图抚慰所有不安的心。

    一切都在这种安抚中睡去,只有梦与想象的触觉一一伸展,带着我,像一只只爱夜晚的黑色蝙蝠,在夜里飞。夜晚所有的呼吸都成为我在想象中飞翔的旋律。

    夜又像一只保守秘密的柜子,收容所有的夜色和一切荒诞美妙的故事。所有的夜色、所有的故事的所有秘密都在夜安静的心里睡。那些夜间无眠的人都试图用想象来拥有夜巨大的财富。但白天或强光这些钥题会无情地将夜色启开,将我们在夜间用想象拥有的财富全都搜去。最后我们发现自己仍然同白天一样一无所有。

    但是经过了夜这温柔的爱就是不一样!

    因为白天终究不会把爱怎么样?爱和我一样只是喜欢把睡床安置在白天这个别人的生活舞台上,只和夜晚成为最亲最好的朋友。历来,夜是诗人与爱最亲最好的朋友。这最亲最好的朋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善意的温情。

    还有那些不能解释或不需要解释的都爱居在暗处,住在夜里。温柔是它们的质地,沉默是它们的本色。它们同夜晚亲密得就如同夜晚本身一样。所以那含蓄温柔的一切都热爱夜,即便那些热情强悍的一切在经过白天之后也热爱夜。因为夜确实是一位宽厚仁慈的朋友。她用那宽大的黑袍子温柔地罩住所有的一切,然后在白天到来时收起自己,还一切以本色。

    我的想象就是这巨大的黑袍子里的全部温情,趁着夜色,将一切不可能的变成可能。一枝写作的笔就像夜一样能收容并安慰所有疲惫的心,并给这些心以夜色一般宽大温柔的想象。一枝写作的笔就是要尽可能地克服生活的局限,让那一切不可能的均在夜晚成为可能。

    让写作的笔在夜里飞,让击键的手指与爱同旋律。

    好的写作终究如恰如其份的夜色一样,不但安慰肉体,安慰灵魂,还启发灵魂去寻找去接近梦中美好的一切。

    死,这种魔力

    死,是每个人终将面对的现实。自古以来,谁能无死。高贵的、低贱的;聪明的、愚笨的;凡是有生命的终有一死,无一能幸免。在永远的时间面前,在不绝的死面前,短暂的、喧哗的人生是多么脆弱、不堪一击。生命只是一段短暂的现实与记忆。

    无人能永久活着,但尽量活得久一点仍是一切生命的奢望。可是肉体能活多长时间,是不能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一个不能改变的命运问题。但是,怎样活得久一点,这不仅是一个命运的问题,更是一个艺术的问题。

    对于肉体能活多久这个问题,生命不能从生命中得到答案,只有主宰生命的神(如果有神的话)能回答,只是他一味高深地沉默着,并不回答。对于怎样活得久一点这样一个问题,它不仅仅是关乎肉体,更关乎精神与记忆。往更明白处说,就是肉体怎样活得足寿,就是肉体虽死了,而与他有关的精神与记忆仍活着。我们知道即使是平庸的肉体生活,有关它的精神与记忆仍比肉体活得久一点,所以,那些艺术的灵魂比他们的肉体活得更长久便不难解释,一些人为什么注重生命的质量而不苛求生命的长短也不难理解,人们为什么要在有生之年多创造一些精神财富也不言自喻。都是一个道理——精神比肉体活得更长久。

    这样,怎样活得久一点的问题,就成为一个艺术的问题。

    一些事实告诉我们:有时候,一个死于盛年的生命比一个死于老年的生命,一个贫者的生命比一个富者的生命更有价值,对人类更有贡献,这就上升到了一个艺术的问题。在人类的精神史上、艺术史上,有不少不怕死、歌颂赞美死的人——那些死于盛年的艺术家、作家、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说:“死是一门艺术!”普拉斯就是这样一位把死作为艺术对待的诗人。她的死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她的艺术,完善了她的艺术。在她的生前,她的诗反应并不大,可自她死去,她的遗稿却在美国的诗坛上激起了强烈的反应,引发了自白诗运动的又一次高潮。她也由此成为后来的一些热爱死亡的女艺术家,尤其是女诗人的精神领袖。死在这里成为了一种奇迹。这位30岁吸煤气自杀的诗人在我们看来并不比她的那位寿终正寝的死于晚年的诗人丈夫台德休斯活得更短。是的,那件真实的死亡事件过去已经近半个世纪了,可是她的诗却仍然活着,并将永远活下去。——诗早已越过短暂的肉体活了下来。这种艺术的活将成为永远的不死。正是所谓“肉体停止的地方,灵魂前进了;玫瑰停止的地方,芳香前进了”

    凡高死后,人们才发现他的价值。他的画早已价值连城了,可在生前他又穷、又丑,一幅画都卖不出去;王小波死后,人们才遗憾地发现他的小说写得是多么的好,甚至还说他要是多活几年,说不定可以给中国弄个诺贝尔文学奖。可是王小波生前有几人知道他写小说,更别提有多少人说他的小说写得好了。在这里,我不说世态炎凉,只说死。死在这里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人类盖棺定论的习惯,让一个人的死成为对一个人的总结。这样在总结中就会有新的认识,甚至会有新的发现。发现死者精神的独到之处,认识到死者艺术的价值。死不仅成为死者留给生者的清醒剂,更成为人们重新认识死者的一种粉饰。我想在凡高与王小波的背后,应该还有凡高和王小波似的人物活着,只是生没有机会将他们推上前台,而正常的没有意外的死也不会。有时候,艺术的悲壮的死比悲哀的活更有价值,更死得其所。

    这样说,我并不是提倡人们为艺术去结束有限的生命。艺术的生命可以有多次,但肉体的生命永远只有一次。死让艺术比肉体活得更长久。因为艺术可以凭借活着的肉体的记忆一代一代流传下来,而肉体却无法再现。人们对于死者的记忆,往往来自它的精神价值,而非肉体,这也成为肉体的人更愿意给后世留下精神财富的原因。

    是死这一事实让艺术比肉体活得更长久得以验证。没有死,我们无从验证艺术比肉体活得更长。死不仅在记忆那里充当了必然的粉饰,也无限地延长了艺术的生命。

    死还可以让我们原谅一切,原谅仇人,作恶者,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死了。我们还有什么必要仇恨他,仇恨这个早已化作尘土的人呢?这也是为什么人们总是诅咒仇人、作恶者早点死的原因,因为只有死才让仇恨的心变得淡然。

    死不但可以淡化仇恨,还可以加深热爱。死并不能带走我们对优秀的、善良的人的热爱。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对人类的发展史、人类的精神史、艺术史有自己的贡献的人受到世世代代的人们热爱的原因。人们看到他的光明而忽略他的阴暗,看到他的优点而往往无视他的缺点。但是对一个活着的人,人们并不是这么友善。人们看到他的阴暗多于光明,看到他的缺点多于优点。最后,只有死才把这一切顺过来。

    这样看来,死是多么奇妙的一种魔力。

    怎样温柔地死

    对于生命来说,最必然也最忌讳的结局便是死。死是所有生命的最终结局。生命正是通过这一结局来完成他的生。这一无法绕开的结局虽不是生命所愿,但必定成为能思维的生命所思。在生这一并不长的旅途中,我们不但要考虑怎样活着,也必然会考虑到怎样死?因为死是一处从生命一开始就在走近的深渊,是我们终究要面对的。

    生命一代又一代的生生灭灭告诉我们:万物有生就必有死。但我们在面对生与死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态度。对生,我们是欣喜的,愉快的,对活着充满了美好的想往;而对死,我们是悲伤的,无奈的,对死去充满了恐惧的联想。简单地说;我们不怕生,却害怕死。古往今来,害怕死的人比害怕生的多。原因不外乎死比生更无情,更诀然,不容拒绝,不能被说出。我们可以拒绝生,也可以说出生之感受。而对于死,我们似乎永远只能沉默。死就是死,它永远不可能成为别的什么。不容有一个商量的眼神。

    我常常悲哀地想:既然有生,可为什么一定要有死?为何一定要让死伴随生?脆弱的生命有感情的生命是如何能经得起死之离别?不管我们如何热爱生,留恋生,对生命必然的结局而言,这些问题是可笑的。有关生的所有问题都是死以无言的沉默来回答的。生和死与生俱来,死一开始就站在生的背后,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撞到他。有些人还不及留下一个眼神,一点笑意;来不及对死说不,对亲人说再见,就被死亡带走了。死对生不留情面。

    既然死对生不能商量,也不留情面,而生对死又无可奈何,不能拒绝。所以怎样对待死就成了生不能不思考的内容之一。

    但是较之活着这一过程中的许多具体问题来说,人们还是很少想到死的。尤其是年轻的健康的生命似乎更少想到死。只有当具体的死亡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时,我们才会强烈地想到死这一问题。死的确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但似乎是一个可以解释的问题。然而到现在对止,我们所有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其实就是一个怎样死的问题。

    所有对于死的态度,似乎庄子对于死的态度最淡然、最乐观。这也似乎是最值得提倡的哲人的态度。英雄对于死,也大多是悲壮的。而更多的人对于死则是无奈的、痛苦的。在死还没有发生之前,生对死的态度大多是无畏的、优雅的,甚至是温柔的。但在可以看见的真正的死到来之时,人们却是惊惶失措,甚至是悲痛不已的。到此时,生对死之想象所积累的一点点无畏、一点点优雅、一点点温柔都被死给惊得荡然无存了。我一直坚信,所有生命在死前都是有泪的,在眼里的我们能看到,在心里的我们能感到。即便对死采取乐观态度的临终者,他也是应该有泪的。这泪来缘于对生无言的感激。更多的泪来缘于对生不舍的留恋,对死无奈的敬畏与服从。我也一直坚信优雅地温柔地对待死是一种最好最艺术的态度。但愿所有有情的生命最终都能温柔地死去。

    女诗人陆忆敏的诗温柔地死在本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面对死的态度,但究意怎样才能做到温柔地死去却一直是我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

    我曾无数次地在我的文字中,尤其是诗中预演着死,像热爱生那样热爱死,死就像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在我的文字里一次又一次地闪现。我把它们安置在诗中,就像一个爱美的女人把钻石戴在优美的脖子上。我活着,却常常想到死,奇怪的是内心却根本就不害怕死,有时还暗自希望优雅地死去。就像陆忆敏在诗中所写的那样:“我不再醒来,如你所见、温柔地死在本城”

    十年后的今天,当我坐在电脑前写下越来越多的文字,当我看到我的儿子越来越聪明可爱。我就想,活着是多么好。有文字有书让我愉悦,有儿子让我开心,让我的生活有所依有所念。我怎么能死去?我死了儿子怎么办?他还太小,太需要母爱。如果死神不强行逼我,无论如何我也要活到儿子长大成人,活到儿子能独立地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绝不会像十年前那样一次又一次地想到死。现在我所想的不是怎样优雅温柔地死,而是怎样更好地活,怎样优雅温柔地活?在我看来,只有优雅温柔地活着,只有优雅温柔地活到无牵无挂无怨无悔时,才能真正地做到优雅温柔地死去。现在怎样温柔地死的问题,在我这里就变成了怎样温柔地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