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夜莺不唱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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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六月到八月是盛莲国的雨季,几乎天天都会下雨,不过少有倾盆大雨的情况。在这个诗情画意的国度,连落雨,都飘着诗意,轻轻淡淡的,像是不舍得让丝毫力道将这如画的美景打碎。轻雨霏霏,就算是不撑伞走入雨中,短时间里也不会淋得太湿。
颂莲王府的西居,是王君周夜萧的住所,与住在东居的颂莲王遥相对,各据一方。王府里的人都知道,王与王君的相处方式与其说是相敬如宾,还不如说是相敬如冰。
两人之间有礼而客气,在皇家的礼例日,他们会遵礼同房、会互相问候、会出席必须一同出现的皇家宴会——算来起一个月大概见四次面吧。完全的行礼如仪,完美得足以当每一个贵族用来教育子弟的范本。
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各过各的,没听王君抱怨深闺寂寞,也没见王出门寻欢作乐。
诡异,是大家肚子里一致的嘀咕,但没有人敢对这件事嚼舌根,颂莲王平时对下人虽少有管束,但倘若犯了她的忌讳,下场就是马上流放“残莲岛”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可怕的地方终老,永无翻身之日。
有些资深的老家奴自是知道个中原委,对十几年前那段颂莲王与周家双生兄弟间发生的事,可是记忆深刻,但可没人敢说出半句。王府的家规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大家都亲眼看到过有几个人只是谈论了几句关于王君的兄长沦落风尘的闲话,就被王怒不可遏地差点一刀砍了。
后来虽然没把人杀了,但全家流放去残莲岛当罪奴,那种活罪,也没比死了好过多少。人老成精,在王府待了一辈子,对种种禁忌可乖觉得很。
尤其在有过几起这样的事件后,更是没人敢多舌的谈论主子的种种隐私。人人知道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了,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要说。尤其在颂莲王面前,能有多小心就多小心,最好把呼吸这种事都做到像死去一样的无声无息。
颂莲王这个人看似随意,对事也不挑剔,不算难服侍,对下人的要求并不高,但千万、千万不要提到与周家有关的种种,不能提起周子熙的名字,最好也不要没事提起王君周夜萧,除非是为了传达王君的话。
可若说颂莲王对王君淡冷嘛,又不太像,因为整个王府的财务都交在王君手上;而王君所有的吃穿用度规格一律比照颂莲王,并没有任何短少。有时从莲帝那儿得了什么宝贝赏赐,王也全往王君这里送,自己通常一件不留。
青华是周夜萧的贴身男仆,此刻他正忙着指挥下人整理皇宫新赐来的珍宝,还一边盯着另一群人整理王君的春衣,十几个男侍女仆在西居里来来去去,动作迅速而精准,有条不紊,不见丝毫混乱。这么多人在屋子里走动,也没发出任何吵人的声响,整个宅子里唯一听到的是外头浙沥沥的轻小雨声。
青华是个家生子儿,因为从小就聪明伶俐,所以被老王君送去专门训练皇室总管的“高侍学院”读书,以做为未来王府内总管的储备人才。
那可是每个奴籍身分的人都渴望能进去就读的学校呢!
这间学院是奴籍唯一可以飞黄腾达的管道,如非最出色的人才,是不可能进得去的。而他轻易地考进去了,还在两年前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回王府,被派到王君身边服侍。
他一回来就是二级品侍,地位只比大总管、内总管小一级,算是非常少年得志了。如果日后表现得好的话,被王君赐姓脱去奴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可惜现任的王爷不好男色,不然以青华唇红齿白的出色模样,一举飞上枝头当起小夫君多好哇,虽然没有名分,但荣华富贵可少不了!咱青华可是个尊贵的银莲呢——青华的父母不只一次偷偷这样感叹。青华每每听了都会暗自翻白眼,只能不断地告诫父母千万不可以出去乱说。幸好他的父母算是老实本分的,也知道这种话说出去的后果,绝口不与别人谈起这样的话题——虽然夫妻俩私下没少叹气过。
对,他是长得挺不错的,他自己也不客气地这样认为。以前在学院时,他可是接到不少追求信呢,还有一些孟浪的女人还守在他上学的路口唱情歌示爱。因为他是银莲,因为他长得好看,所以在这个女权为上的国家里,他这个男性是被特殊优待的。
身为一个奴籍,长得好看已是不容易,更别说身上还长着银莲了!当初就是因为他出生时身上带着银莲,震惊了王府上下,让老莲王与老王君都特地召见他,连带的让他父母大出风头、鸡犬升天。品级从八品粗工杂役提升为五品的小避事,手下配四个粗役,管着一处偏院的清扫工作。
青华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才刚成年,虽然有出色的学业成绩,做事也极有效率,不过在思想心性上,仍然带着点孩子的天真好奇。在工作之外,偶尔会有点失于谨慎的举止。那是因为他自小离家,从没机会见识过颂莲王恐怖的手段,回来后也没人跟他说起王与周家兄弟这个禁忌话题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他虽然知道有些话题不能说、不能问,但总是忍不住好奇着王爷这对夫妻是怎么一回事呢?
所以每当有闲暇时,他都在偷偷观察王君周夜萧。当然,也常常看王君看到失神。没办法,他实在太美丽了!美到让人连嫉妒的心都扬不起来;美到让任何一个曾经自以为是美人的男人都认清自己其实很平凡的残酷事实。
他发现平日沉静少动的王君会在下雨天走出屋子,不是静静地站在廊沿边看飘雨,不理会雨丝洒了他一身,再不就是拿几个茶杯直接走进雨中盛接雨水。待天晴后,走到无人的地方,将茶杯摆成一列,以长长的玉簪轻轻敲击,发出美妙的音色,串成一首不知名的曲子。
然而这样的风雅,却是不给人见的,要不是他对王君太过好奇又观察入微,也不会发现王君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举止。那模样好美,美得难以形容。
而现在,所有奴仆都忙得团团转时,青华好不容易偷了个闲,目光开始往走廊处搜寻王君的所在,没发现人,却见一抹珍珠灰的衣袂正从西侧的转角处消失。那是他的主子,永远穿着一身似灰似白的宽袍。
身为正君,本该穿着尊贵的正白色,但除了必须出席宴会才肯服白外,王君平日里总是坚持着这样的色调,虽然也美丽非常,但却非正色!毕竟珍珠灰带着点暗淡,怎么比得上正白的明皙高贵?
周夜萧是个怪主子,常常静静地仿若不存在,也不理会仆人在做什么,只要别妨碍到他就好了。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被成山成海的锦衣玉食围绕,却像是置身事外。尤其在半年前,他那个传奇一般的双生兄长死讯传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了。让青华下意识地感到提心吊胆,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就是觉得主子不像是活着,也忘了自己是活着的,死气沉沉。
他服侍主子起居,常常心惊地发现每天清晨主子张开眼时,眼中总是带着说不出的失望。
是的,是失望没错!他没有看错!但,失望什么呢?失望于醒过来吗?
这个念头跳入青华心中时,把他自己给吓得打了好几个冷颤,忍不住想呼自己巴掌,大骂自己胡思乱想,莫名其妙!
唉!怎么还在这里乱想?这雨一时间不会停,得给主子送把伞饼去!可别让主子着凉了。
随手抓了把伞,正欲追过去,幸好及时想到,转头问身边的小男侍:
“王君的养生茶熬好了没?”
“刚好,在这里呢,小总管,还有你吩咐的小点心也刚出笼呢。”小男侍已经端在手上了,脸上带着点得意。
“很好。你留下来盯着看,别让他们粗手粗脚地碰坏了家具。等他们走后,记得再叫人把屋子清扫一遍。”交代完,接过托盘,很快撑伞走入雨中,追着主子的脚步而去。
“是的,小总管。”小男侍只能高声应着,因为不过眨眼间,小总管已经跑得好远去了。
细雨缠绵如丝,将天地笼罩。六个盛了雨水的白瓷茶杯在石桌上排成一列,周夜萧坐在石椅上,似喃似咏的声音传出:
“花谢了,春还在;人殒了,梦还在”伴着叮叮咚咚的轻响在雨声中漫扬。
雨声很小,乐声更小,而比这两道轻响更轻更微弱的,是淡得几不可闻的呢喃,断断续续的,依稀带着呜咽——
“春在何用?梦在何用?春没有颜色,梦只是幻影,俱没了”
王君是在唱歌吗?青华感到好惊讶!那声音真是好听,亏得他天生耳尖,不然岂不是错过了!
他从小就听说过王君的双生哥哥周子熙是盛莲唱歌最好听的人,每个听过周子熙唱歌的人,今生就再也没办法忍受别人的歌声。
每个人都说,相较于那歌神一般的人儿,王君是连个乐器都不会弹的人,更别说唱歌了,那种平板无奇的声音,哪里唱得出天籁?大家都说两人除了长得极相似之外,才华天差地别,周夜萧胜在其兄长的只有一点——他是银莲,而周子熙只是个曾经大胆冒充金莲,差点对皇室诈婚成功的下等墨莲。
人人认为那个周子熙几乎是个十全十美的男人——美丽绝伦、才华洋溢、温柔善良、虚怀若谷等等等等的,可惜就差在他是个不应该存在的墨莲,于是当真相揭发之后,所有人的不谅解,活生生将周子熙这个上流社会的宠儿给逼入风尘,并终生不得踏进京岛一步!
那个传奇般的人,世人虽介意他的欺瞒,然而半年前周子熙死亡的消息却又让曾经见过他的人为之哀惜伤怀不已。青华没见过周子熙,但如果周子熙果真长得与王君一模一样的话,那他倒也可以想象得出那是怎样的绝代风华。
周夜萧是周子熙的影子,一辈子没办法发光,只能在光的明灿下暗淡。关于这对兄弟的闲话,本来在这些年已稍有平息。但在半年前传来周子熙意外死亡的消息之后,又爆出新一波的热络,简直可以说把所有陈年芝麻事都翻了出来。
当然,从这些闲谈里,青华知道了这对周氏兄弟因为都与颂莲王在感情上有纠葛不清的关系,所以早在十几年前就绝裂不相往来了。
青华有些犹豫地站在一棵树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身为一个尽忠职守的小总管,他该把伞拿过去遮在王君头上、把热茶递给王君暖手暖身,但直觉告诉他,眼下他最好什么也不要做,因为很显然此刻正在唱歌的王君是任何人都不能打扰的。
王君是特意出来淋雨的,是特意在雨声里待着,好让雨声掩住自己的乐声与歌声。他唱歌,连他自己也不给听的
“碰!砰!”就在浙沥沥的雨声几乎将天地凝结时,一声巨响打破了一切,让躲在树后的青华浑身惊得大抖。伞掉了、托盘也直直往下落,幸好在落地前被他拼小命接住,没砸坏这些上好的杯盘,也没让人发现他藏身于此。
青华稳住身形后,赶紧看过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击出那恐怖巨响的,是颂莲王!
是那个永远冷淡矜贵的颂莲王!
颂莲王把王君身前的那张石桌给掀翻了!
“唱歌吗?好兴致。”语气好淡,仿佛刚才暴力翻桌的是别人。
莲瞳身上散发着浓浓酒气,向来挺直的身板也显得不稳,走向周夜萧时,步子像在飘。
“你听错了。”周夜萧持簪的手一顿,无视一地狼籍。从石椅上站起,完美地对颂莲王行了个礼:“日安,我王。”口气轻缓庄重,低垂的捡上没有任何表隋。
“抬起头来。”莲瞳低声命令着。
听话地将头抬起几分,但没有完全抬起,仍是垂着的,如他低垂的目光一般。
“抬起来,完全抬起来!”语气先是轻,然后带着火爆,甚至粗鲁的伸手强勾起他下巴,让周夜萧无法抗拒,只能与莲瞳对视。
美丽绝伦,而且是最令她心醉神迷的模样!
莲瞳的目光有一瞬的迷离,然后心醉转为心碎,口气阴狠——
“长得这么美,为什么总是低头?怕人看吗?有什么好怕的?你已经是独一无二的了,在未来五十年之内,不会有人比你美,当然,更不会有人跟你一样美!再也不会有人跟你一样美丽了!你很得意吧?”不等他回答,莲瞳马上接着道:“你当然得意!这不就是你一直想要的吗?你希望子熙死掉!你希望消灭代表一切美好的他,好让你可以出头!瞧瞧,现在你还在唱歌庆祝呢!不是说你不会唱歌吗?不是说你讨厌唱歌吗?你根本不是讨厌唱歌,你是讨厌子熙,你嫉妒他,自己没本事还敢嫉妒别人,那人还是你自己的兄长,你简直太可耻了!怎么不说话?你给本王说话!你说话啊!”“王想听我说什么呢?”即使被箝痛了肩、抓痛了下巴,周夜萧的脸上仍然是平淡无波,看向莲瞳的双眼亦不带任何感情。
他们是一对夫妻,成亲十几年的夫妻,而他们几乎认识了一辈子。然而即使如此,两人之间却不见熟稔——
大多时候是陌路,此刻则是仇恨。
莲瞳原本明亮的大眼此刻满是血丝,不知是被酒精醺染,抑或是被冲天的怒火焚红,她狠狠盯着周夜萧,低吼道——
“我想听什么!为什么你还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半年前我告诉你子熙亡故的消息时,也只让你手上的杯子掉落而已。子熙死了啊!他被人害死了啊!他是我的爱人,也是跟你一起从母胎里出生的双生哥哥啊!打小他宠你护你,有好东西先给你用、事事替你着想、言行举止小心翼翼,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怕让你难过、怕你觉得事事比不上他!所以不许别人老是拿你的差来赞美他的好!而你呢?你是什么心肠?无视子熙为你做的种种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恨他?为什么还要害他?是你!要不是你,子熙为什么会离开?让我没有办法安好地保护他,你害死了他!子熙死了你知不知道!你给我说!你说话!”
“我知道子熙亡故了。”周夜萧冷淡的回应,很听话地说了:“你半年前已经说过,我再不济,也不至于这么快就忘掉。”
“你知道?你知道!你要是真的知道,为什么还能这样?他是你的亲人,你无视他的死亡、不问他是怎么死的,也不管他的遗发流落何方!天下间有你这样的人吗?不,你不是人,你甚至比不上畜牲!畜牲都比你有感情!”
啪!火辣辣的巴掌呼上周夜萧绝色的容颜,随着那响雷般的声音扬起,就见周夜萧被那力道甩扑在地。
周夜萧有一瞬间失去意识,但也只是一会儿而已,清醒后还来不及发现自己重重跌在地上、满身是泥,肩膀就被莲瞳一把抓攫、翻过——
“你起来!起来——”本来另一记巴掌又要落下,力道之狠,足以将整张脸打碎。但在巴掌即将落下前,半醉半狂的眼直视到了那张脸,却是怎么也下不了手了。
周夜萧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他甚至没有惊恐地闭上眼。他只是静静地等待,平静望着失控疯狂的颂莲王,不在乎自己要面对的是毁容、疼痛或死亡。
她打不下手!这是这是子熙的脸啊!
莲瞳痴痴望着周夜萧的脸,望成了痴,望成了绝望
“子熙”喃喃自语着:“你是该死周夜萧,有多少次,我恨不得将你一刀刀剁碎。可是我不能以前怕子熙知道了会伤心;而现在、而现在我以为我可以了,反正子熙不会知道了可是,如果把你杀了,子熙就真的不见了。这张脸,是子熙的脸,是我仅剩下的拥有周夜萧,我好恨你;可是,子熙”好轻柔地触抚他的脸,好久好久,久到再也不能承受,再也禁不住酒精的侵袭,颂莲王整个人半跪下来,脸埋进周夜萧的颈窝,双手用力抱住他。低低呜咽起来——
“子熙、子熙”
痛苦而压抑,狂恨与激痛交织。颂莲王时而轻轻吻着周夜萧的耳际面颊,像情人间的温存;时而用力咬噬,像野兽正在撕咬猎物。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让我这么恨你!而子熙可怜的子熙你又为什么要那么恨他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你该死!”啃噬!
雨一直下,落在两人身上。
周夜萧没有反抗地被莲瞳压在地上,沾了浑身雨水与泥。任由她去闹,由着她又咬又吻,随她口中胡乱嚷着子熙的名字。而他,张眼望天,雨丝不断洒在他身上、打进他眼中,但他似无所觉,眼睛眨也不眨。
由着雨浇、由着莲瞳折磨,在他左脸左颈左肩上施虐。
没多久,莲瞳被醉意征服,沉睡过去。雨却没有停,雨水在周夜萧眼中不断淌流。
“对不起”
雨声浙浙,盖住了那似有若无的轻喃。
好久以后,依然只有雨声,将这片沉窒的时空困住。
就在青华害怕又担心地以为颂莲王与王君会在雨中这样待到地老天荒时,他瞧见王君终于起身,那左脸左耳左颈侧一整片可怕的青红交错,让青华差点惊叫出来,幸好及时想起自己是在偷看,忙捣住嘴巴。
他看到王君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似乎有点晕头转向的样子,好一阵子才有办法站直身躯,可能是刚才那一巴掌的力道实在太重,伤着了王君吧?
然后王君低头看着自己光luo的左肩,那儿不只是一大片青紫,还被狠狠咬出好几口子,正在流血。但周夜萧甚至没有将伤口上的血擦掉,他只是将被扯下到手臂的衣襟拉好,将胸口那朵银莲掩住,便再不管其他了。
然后有些吃力地将莲王背起来,一小步一小步地走向不远处的小草堂。
那个小草堂是平日王君看书的地方,里头有张小床。看来是要背王到那边安睡吧?
青华没有胆子跑出去帮忙王君一把,虽然心中很想,但他非常相信如果让王或王君知道了他看见这可怕的一幕的话,自己肯定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这事不是他能知道的,也不是他该看到的。
青华腿软地坐在地上,好一会都没办法站起来。
虽然他不该也不能知道,但他还是觉得王君好可怜
不过他实在没有能力去为着这份怜悯做些什么,因为——
颂莲王真的好可怕啊!
“子熙”
小床上的莲瞳即使沉睡得失去意识,仍是对子熙牵牵念念,在辗转反侧时,会把这个已经烙在她血肉中的名字唤出。
她总是这样。偶尔来到他的房间他的床,抱着他,嘴里唤着子熙。看着他时,是在想念另一个人。
从很久很久以前,周夜萧就不再为这样的事而感到心痛了。
他的人生常常在不解、不平、不安与不得不的放弃中循环打转。他不得不习惯,不得不接受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了。
被比较、被怜悯、被无视、被爱屋及乌
什么也还没做,就被评为差的;全力做出成果,不会有掌声;甚至连皮相上的美丽,也都只是别人的影子。
他的一生,就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
这个女人,他曾经爱过,或,以为自己爱过,可后来也没法证明自己是不是爱着。曾经那么痛的心,在熬过那必然的历程后,一切无所谓了之后,也觉得所谓的生不如死、爱不欲生等等的,也不过如此。
没有爱,死不了人;不被爱,也死不了。得到这个权倾天下的女人,他没有比较高兴;被这个女人恨,既不觉快意,也不觉得心碎。
他的人生,就是一连串的错与无止境的空洞。
无数次,脑中有个声音在叫嚣,说着这不是他该过的生活、这不是他应该走的人生!然而,那又怎么样呢?
又怎么样呢?他已经无所谓了。
既然从出生那天就是个错,也就没有所谓的正确了。
静默地将莲瞳打理干净、盖好被子。没多看那张英气出色的脸一眼,转身走出小草堂。
雨还在下,一直一直的下,这个雨季,每天都会飘雨,常常一下就是整天。
肩上的血还在泌泌淌流,将珍珠灰的衣服染成心惊的红。他目光从雨丝上转向自己的肩膀,抬手轻沾了点血丝在手指上看着。
淡淡自语道:
“真奇怪,竟不觉得痛。”
说完,笑了。
又自语着:
“当然不会痛,我是影子,怎么会痛?也许,血都流完了,还会发现自己仍然活着呢。我是影子,我不会死。”
影子不会死,只会消失。无声无息地消失
身子半靠着廊柱,猜想着是自己的血会先流完,还是天上的雨会先下完。
不久,一声带着惊慌的低唤打他身后传来——
“王、王君”
周夜萧半转过头,看到青华直直盯着他胸口那片血渍看,整个人似乎快要昏倒过去了。
看到血就晕眩,这才是正常盛莲男人该有的表现。
男人弱小,看到虫子会大叫、看到血渍会晕眩会呕吐。天生怕着所有事,把这片天留给女人去顶,男人只要柔弱可人就好了。
周夜萧望着青华好一会,对青华这样典型的反应,忽然觉得有点羡慕。他从不曾这样过,也许是他的感觉太淡,所以并没办法有这样正常的反应。
他不怕血,也不怕流血。就算今天遭遇了生平第一次被女人施虐,也没有羞愤得去寻死觅活或哭天抢地。
好奇怪,真的好奇怪。也许身为影子的人,就是这样不同于所有人吧。
“有什么事?”周夜萧淡淡问。
“请请、请王君让属下为您更衣吧。”青华结结巴巴地说着,并举了举手上托着的一盘衣物。
其实他最先想问的是要不要请医生来给王君包扎伤口?可是在王君这样漠然的表情下,他就是没胆问出口。
“更衣?”有点疑惑地。
“是、是的。”吞了吞口水。“那个方才您淋了雨,这身衣裳都、都湿了。请让属下为您更衣。”不敢说王君浑身是血,只敢拿雨水当借口。
身为一个未来最优秀的王府大内总管,青华知道有些时候最好当个睁眼瞎子,尤其在主子面前。
“是吗?”低头望了望身上的潮湿。想了一下,点头:“确实是湿了。那就替我更衣吧。”
说完,转身走进革堂的偏间。
青华暗自松了口气,连忙跟了过去。
每年的六月到八月是盛莲国的雨季,几乎天天都会下雨,不过少有倾盆大雨的情况。在这个诗情画意的国度,连落雨,都飘着诗意,轻轻淡淡的,像是不舍得让丝毫力道将这如画的美景打碎。轻雨霏霏,就算是不撑伞走入雨中,短时间里也不会淋得太湿。
颂莲王府的西居,是王君周夜萧的住所,与住在东居的颂莲王遥相对,各据一方。王府里的人都知道,王与王君的相处方式与其说是相敬如宾,还不如说是相敬如冰。
两人之间有礼而客气,在皇家的礼例日,他们会遵礼同房、会互相问候、会出席必须一同出现的皇家宴会——算来起一个月大概见四次面吧。完全的行礼如仪,完美得足以当每一个贵族用来教育子弟的范本。
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各过各的,没听王君抱怨深闺寂寞,也没见王出门寻欢作乐。
诡异,是大家肚子里一致的嘀咕,但没有人敢对这件事嚼舌根,颂莲王平时对下人虽少有管束,但倘若犯了她的忌讳,下场就是马上流放“残莲岛”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可怕的地方终老,永无翻身之日。
有些资深的老家奴自是知道个中原委,对十几年前那段颂莲王与周家双生兄弟间发生的事,可是记忆深刻,但可没人敢说出半句。王府的家规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大家都亲眼看到过有几个人只是谈论了几句关于王君的兄长沦落风尘的闲话,就被王怒不可遏地差点一刀砍了。
后来虽然没把人杀了,但全家流放去残莲岛当罪奴,那种活罪,也没比死了好过多少。人老成精,在王府待了一辈子,对种种禁忌可乖觉得很。
尤其在有过几起这样的事件后,更是没人敢多舌的谈论主子的种种隐私。人人知道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了,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要说。尤其在颂莲王面前,能有多小心就多小心,最好把呼吸这种事都做到像死去一样的无声无息。
颂莲王这个人看似随意,对事也不挑剔,不算难服侍,对下人的要求并不高,但千万、千万不要提到与周家有关的种种,不能提起周子熙的名字,最好也不要没事提起王君周夜萧,除非是为了传达王君的话。
可若说颂莲王对王君淡冷嘛,又不太像,因为整个王府的财务都交在王君手上;而王君所有的吃穿用度规格一律比照颂莲王,并没有任何短少。有时从莲帝那儿得了什么宝贝赏赐,王也全往王君这里送,自己通常一件不留。
青华是周夜萧的贴身男仆,此刻他正忙着指挥下人整理皇宫新赐来的珍宝,还一边盯着另一群人整理王君的春衣,十几个男侍女仆在西居里来来去去,动作迅速而精准,有条不紊,不见丝毫混乱。这么多人在屋子里走动,也没发出任何吵人的声响,整个宅子里唯一听到的是外头浙沥沥的轻小雨声。
青华是个家生子儿,因为从小就聪明伶俐,所以被老王君送去专门训练皇室总管的“高侍学院”读书,以做为未来王府内总管的储备人才。
那可是每个奴籍身分的人都渴望能进去就读的学校呢!
这间学院是奴籍唯一可以飞黄腾达的管道,如非最出色的人才,是不可能进得去的。而他轻易地考进去了,还在两年前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回王府,被派到王君身边服侍。
他一回来就是二级品侍,地位只比大总管、内总管小一级,算是非常少年得志了。如果日后表现得好的话,被王君赐姓脱去奴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可惜现任的王爷不好男色,不然以青华唇红齿白的出色模样,一举飞上枝头当起小夫君多好哇,虽然没有名分,但荣华富贵可少不了!咱青华可是个尊贵的银莲呢——青华的父母不只一次偷偷这样感叹。青华每每听了都会暗自翻白眼,只能不断地告诫父母千万不可以出去乱说。幸好他的父母算是老实本分的,也知道这种话说出去的后果,绝口不与别人谈起这样的话题——虽然夫妻俩私下没少叹气过。
对,他是长得挺不错的,他自己也不客气地这样认为。以前在学院时,他可是接到不少追求信呢,还有一些孟浪的女人还守在他上学的路口唱情歌示爱。因为他是银莲,因为他长得好看,所以在这个女权为上的国家里,他这个男性是被特殊优待的。
身为一个奴籍,长得好看已是不容易,更别说身上还长着银莲了!当初就是因为他出生时身上带着银莲,震惊了王府上下,让老莲王与老王君都特地召见他,连带的让他父母大出风头、鸡犬升天。品级从八品粗工杂役提升为五品的小避事,手下配四个粗役,管着一处偏院的清扫工作。
青华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才刚成年,虽然有出色的学业成绩,做事也极有效率,不过在思想心性上,仍然带着点孩子的天真好奇。在工作之外,偶尔会有点失于谨慎的举止。那是因为他自小离家,从没机会见识过颂莲王恐怖的手段,回来后也没人跟他说起王与周家兄弟这个禁忌话题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他虽然知道有些话题不能说、不能问,但总是忍不住好奇着王爷这对夫妻是怎么一回事呢?
所以每当有闲暇时,他都在偷偷观察王君周夜萧。当然,也常常看王君看到失神。没办法,他实在太美丽了!美到让人连嫉妒的心都扬不起来;美到让任何一个曾经自以为是美人的男人都认清自己其实很平凡的残酷事实。
他发现平日沉静少动的王君会在下雨天走出屋子,不是静静地站在廊沿边看飘雨,不理会雨丝洒了他一身,再不就是拿几个茶杯直接走进雨中盛接雨水。待天晴后,走到无人的地方,将茶杯摆成一列,以长长的玉簪轻轻敲击,发出美妙的音色,串成一首不知名的曲子。
然而这样的风雅,却是不给人见的,要不是他对王君太过好奇又观察入微,也不会发现王君有这样不为人知的举止。那模样好美,美得难以形容。
而现在,所有奴仆都忙得团团转时,青华好不容易偷了个闲,目光开始往走廊处搜寻王君的所在,没发现人,却见一抹珍珠灰的衣袂正从西侧的转角处消失。那是他的主子,永远穿着一身似灰似白的宽袍。
身为正君,本该穿着尊贵的正白色,但除了必须出席宴会才肯服白外,王君平日里总是坚持着这样的色调,虽然也美丽非常,但却非正色!毕竟珍珠灰带着点暗淡,怎么比得上正白的明皙高贵?
周夜萧是个怪主子,常常静静地仿若不存在,也不理会仆人在做什么,只要别妨碍到他就好了。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被成山成海的锦衣玉食围绕,却像是置身事外。尤其在半年前,他那个传奇一般的双生兄长死讯传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了。让青华下意识地感到提心吊胆,虽然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就是觉得主子不像是活着,也忘了自己是活着的,死气沉沉。
他服侍主子起居,常常心惊地发现每天清晨主子张开眼时,眼中总是带着说不出的失望。
是的,是失望没错!他没有看错!但,失望什么呢?失望于醒过来吗?
这个念头跳入青华心中时,把他自己给吓得打了好几个冷颤,忍不住想呼自己巴掌,大骂自己胡思乱想,莫名其妙!
唉!怎么还在这里乱想?这雨一时间不会停,得给主子送把伞饼去!可别让主子着凉了。
随手抓了把伞,正欲追过去,幸好及时想到,转头问身边的小男侍:
“王君的养生茶熬好了没?”
“刚好,在这里呢,小总管,还有你吩咐的小点心也刚出笼呢。”小男侍已经端在手上了,脸上带着点得意。
“很好。你留下来盯着看,别让他们粗手粗脚地碰坏了家具。等他们走后,记得再叫人把屋子清扫一遍。”交代完,接过托盘,很快撑伞走入雨中,追着主子的脚步而去。
“是的,小总管。”小男侍只能高声应着,因为不过眨眼间,小总管已经跑得好远去了。
细雨缠绵如丝,将天地笼罩。六个盛了雨水的白瓷茶杯在石桌上排成一列,周夜萧坐在石椅上,似喃似咏的声音传出:
“花谢了,春还在;人殒了,梦还在”伴着叮叮咚咚的轻响在雨声中漫扬。
雨声很小,乐声更小,而比这两道轻响更轻更微弱的,是淡得几不可闻的呢喃,断断续续的,依稀带着呜咽——
“春在何用?梦在何用?春没有颜色,梦只是幻影,俱没了”
王君是在唱歌吗?青华感到好惊讶!那声音真是好听,亏得他天生耳尖,不然岂不是错过了!
他从小就听说过王君的双生哥哥周子熙是盛莲唱歌最好听的人,每个听过周子熙唱歌的人,今生就再也没办法忍受别人的歌声。
每个人都说,相较于那歌神一般的人儿,王君是连个乐器都不会弹的人,更别说唱歌了,那种平板无奇的声音,哪里唱得出天籁?大家都说两人除了长得极相似之外,才华天差地别,周夜萧胜在其兄长的只有一点——他是银莲,而周子熙只是个曾经大胆冒充金莲,差点对皇室诈婚成功的下等墨莲。
人人认为那个周子熙几乎是个十全十美的男人——美丽绝伦、才华洋溢、温柔善良、虚怀若谷等等等等的,可惜就差在他是个不应该存在的墨莲,于是当真相揭发之后,所有人的不谅解,活生生将周子熙这个上流社会的宠儿给逼入风尘,并终生不得踏进京岛一步!
那个传奇般的人,世人虽介意他的欺瞒,然而半年前周子熙死亡的消息却又让曾经见过他的人为之哀惜伤怀不已。青华没见过周子熙,但如果周子熙果真长得与王君一模一样的话,那他倒也可以想象得出那是怎样的绝代风华。
周夜萧是周子熙的影子,一辈子没办法发光,只能在光的明灿下暗淡。关于这对兄弟的闲话,本来在这些年已稍有平息。但在半年前传来周子熙意外死亡的消息之后,又爆出新一波的热络,简直可以说把所有陈年芝麻事都翻了出来。
当然,从这些闲谈里,青华知道了这对周氏兄弟因为都与颂莲王在感情上有纠葛不清的关系,所以早在十几年前就绝裂不相往来了。
青华有些犹豫地站在一棵树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身为一个尽忠职守的小总管,他该把伞拿过去遮在王君头上、把热茶递给王君暖手暖身,但直觉告诉他,眼下他最好什么也不要做,因为很显然此刻正在唱歌的王君是任何人都不能打扰的。
王君是特意出来淋雨的,是特意在雨声里待着,好让雨声掩住自己的乐声与歌声。他唱歌,连他自己也不给听的
“碰!砰!”就在浙沥沥的雨声几乎将天地凝结时,一声巨响打破了一切,让躲在树后的青华浑身惊得大抖。伞掉了、托盘也直直往下落,幸好在落地前被他拼小命接住,没砸坏这些上好的杯盘,也没让人发现他藏身于此。
青华稳住身形后,赶紧看过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结果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击出那恐怖巨响的,是颂莲王!
是那个永远冷淡矜贵的颂莲王!
颂莲王把王君身前的那张石桌给掀翻了!
“唱歌吗?好兴致。”语气好淡,仿佛刚才暴力翻桌的是别人。
莲瞳身上散发着浓浓酒气,向来挺直的身板也显得不稳,走向周夜萧时,步子像在飘。
“你听错了。”周夜萧持簪的手一顿,无视一地狼籍。从石椅上站起,完美地对颂莲王行了个礼:“日安,我王。”口气轻缓庄重,低垂的捡上没有任何表隋。
“抬起头来。”莲瞳低声命令着。
听话地将头抬起几分,但没有完全抬起,仍是垂着的,如他低垂的目光一般。
“抬起来,完全抬起来!”语气先是轻,然后带着火爆,甚至粗鲁的伸手强勾起他下巴,让周夜萧无法抗拒,只能与莲瞳对视。
美丽绝伦,而且是最令她心醉神迷的模样!
莲瞳的目光有一瞬的迷离,然后心醉转为心碎,口气阴狠——
“长得这么美,为什么总是低头?怕人看吗?有什么好怕的?你已经是独一无二的了,在未来五十年之内,不会有人比你美,当然,更不会有人跟你一样美!再也不会有人跟你一样美丽了!你很得意吧?”不等他回答,莲瞳马上接着道:“你当然得意!这不就是你一直想要的吗?你希望子熙死掉!你希望消灭代表一切美好的他,好让你可以出头!瞧瞧,现在你还在唱歌庆祝呢!不是说你不会唱歌吗?不是说你讨厌唱歌吗?你根本不是讨厌唱歌,你是讨厌子熙,你嫉妒他,自己没本事还敢嫉妒别人,那人还是你自己的兄长,你简直太可耻了!怎么不说话?你给本王说话!你说话啊!”“王想听我说什么呢?”即使被箝痛了肩、抓痛了下巴,周夜萧的脸上仍然是平淡无波,看向莲瞳的双眼亦不带任何感情。
他们是一对夫妻,成亲十几年的夫妻,而他们几乎认识了一辈子。然而即使如此,两人之间却不见熟稔——
大多时候是陌路,此刻则是仇恨。
莲瞳原本明亮的大眼此刻满是血丝,不知是被酒精醺染,抑或是被冲天的怒火焚红,她狠狠盯着周夜萧,低吼道——
“我想听什么!为什么你还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半年前我告诉你子熙亡故的消息时,也只让你手上的杯子掉落而已。子熙死了啊!他被人害死了啊!他是我的爱人,也是跟你一起从母胎里出生的双生哥哥啊!打小他宠你护你,有好东西先给你用、事事替你着想、言行举止小心翼翼,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怕让你难过、怕你觉得事事比不上他!所以不许别人老是拿你的差来赞美他的好!而你呢?你是什么心肠?无视子熙为你做的种种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恨他?为什么还要害他?是你!要不是你,子熙为什么会离开?让我没有办法安好地保护他,你害死了他!子熙死了你知不知道!你给我说!你说话!”
“我知道子熙亡故了。”周夜萧冷淡的回应,很听话地说了:“你半年前已经说过,我再不济,也不至于这么快就忘掉。”
“你知道?你知道!你要是真的知道,为什么还能这样?他是你的亲人,你无视他的死亡、不问他是怎么死的,也不管他的遗发流落何方!天下间有你这样的人吗?不,你不是人,你甚至比不上畜牲!畜牲都比你有感情!”
啪!火辣辣的巴掌呼上周夜萧绝色的容颜,随着那响雷般的声音扬起,就见周夜萧被那力道甩扑在地。
周夜萧有一瞬间失去意识,但也只是一会儿而已,清醒后还来不及发现自己重重跌在地上、满身是泥,肩膀就被莲瞳一把抓攫、翻过——
“你起来!起来——”本来另一记巴掌又要落下,力道之狠,足以将整张脸打碎。但在巴掌即将落下前,半醉半狂的眼直视到了那张脸,却是怎么也下不了手了。
周夜萧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他甚至没有惊恐地闭上眼。他只是静静地等待,平静望着失控疯狂的颂莲王,不在乎自己要面对的是毁容、疼痛或死亡。
她打不下手!这是这是子熙的脸啊!
莲瞳痴痴望着周夜萧的脸,望成了痴,望成了绝望
“子熙”喃喃自语着:“你是该死周夜萧,有多少次,我恨不得将你一刀刀剁碎。可是我不能以前怕子熙知道了会伤心;而现在、而现在我以为我可以了,反正子熙不会知道了可是,如果把你杀了,子熙就真的不见了。这张脸,是子熙的脸,是我仅剩下的拥有周夜萧,我好恨你;可是,子熙”好轻柔地触抚他的脸,好久好久,久到再也不能承受,再也禁不住酒精的侵袭,颂莲王整个人半跪下来,脸埋进周夜萧的颈窝,双手用力抱住他。低低呜咽起来——
“子熙、子熙”
痛苦而压抑,狂恨与激痛交织。颂莲王时而轻轻吻着周夜萧的耳际面颊,像情人间的温存;时而用力咬噬,像野兽正在撕咬猎物。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让我这么恨你!而子熙可怜的子熙你又为什么要那么恨他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你该死!”啃噬!
雨一直下,落在两人身上。
周夜萧没有反抗地被莲瞳压在地上,沾了浑身雨水与泥。任由她去闹,由着她又咬又吻,随她口中胡乱嚷着子熙的名字。而他,张眼望天,雨丝不断洒在他身上、打进他眼中,但他似无所觉,眼睛眨也不眨。
由着雨浇、由着莲瞳折磨,在他左脸左颈左肩上施虐。
没多久,莲瞳被醉意征服,沉睡过去。雨却没有停,雨水在周夜萧眼中不断淌流。
“对不起”
雨声浙浙,盖住了那似有若无的轻喃。
好久以后,依然只有雨声,将这片沉窒的时空困住。
就在青华害怕又担心地以为颂莲王与王君会在雨中这样待到地老天荒时,他瞧见王君终于起身,那左脸左耳左颈侧一整片可怕的青红交错,让青华差点惊叫出来,幸好及时想起自己是在偷看,忙捣住嘴巴。
他看到王君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似乎有点晕头转向的样子,好一阵子才有办法站直身躯,可能是刚才那一巴掌的力道实在太重,伤着了王君吧?
然后王君低头看着自己光luo的左肩,那儿不只是一大片青紫,还被狠狠咬出好几口子,正在流血。但周夜萧甚至没有将伤口上的血擦掉,他只是将被扯下到手臂的衣襟拉好,将胸口那朵银莲掩住,便再不管其他了。
然后有些吃力地将莲王背起来,一小步一小步地走向不远处的小草堂。
那个小草堂是平日王君看书的地方,里头有张小床。看来是要背王到那边安睡吧?
青华没有胆子跑出去帮忙王君一把,虽然心中很想,但他非常相信如果让王或王君知道了他看见这可怕的一幕的话,自己肯定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这事不是他能知道的,也不是他该看到的。
青华腿软地坐在地上,好一会都没办法站起来。
虽然他不该也不能知道,但他还是觉得王君好可怜
不过他实在没有能力去为着这份怜悯做些什么,因为——
颂莲王真的好可怕啊!
“子熙”
小床上的莲瞳即使沉睡得失去意识,仍是对子熙牵牵念念,在辗转反侧时,会把这个已经烙在她血肉中的名字唤出。
她总是这样。偶尔来到他的房间他的床,抱着他,嘴里唤着子熙。看着他时,是在想念另一个人。
从很久很久以前,周夜萧就不再为这样的事而感到心痛了。
他的人生常常在不解、不平、不安与不得不的放弃中循环打转。他不得不习惯,不得不接受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了。
被比较、被怜悯、被无视、被爱屋及乌
什么也还没做,就被评为差的;全力做出成果,不会有掌声;甚至连皮相上的美丽,也都只是别人的影子。
他的一生,就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
这个女人,他曾经爱过,或,以为自己爱过,可后来也没法证明自己是不是爱着。曾经那么痛的心,在熬过那必然的历程后,一切无所谓了之后,也觉得所谓的生不如死、爱不欲生等等的,也不过如此。
没有爱,死不了人;不被爱,也死不了。得到这个权倾天下的女人,他没有比较高兴;被这个女人恨,既不觉快意,也不觉得心碎。
他的人生,就是一连串的错与无止境的空洞。
无数次,脑中有个声音在叫嚣,说着这不是他该过的生活、这不是他应该走的人生!然而,那又怎么样呢?
又怎么样呢?他已经无所谓了。
既然从出生那天就是个错,也就没有所谓的正确了。
静默地将莲瞳打理干净、盖好被子。没多看那张英气出色的脸一眼,转身走出小草堂。
雨还在下,一直一直的下,这个雨季,每天都会飘雨,常常一下就是整天。
肩上的血还在泌泌淌流,将珍珠灰的衣服染成心惊的红。他目光从雨丝上转向自己的肩膀,抬手轻沾了点血丝在手指上看着。
淡淡自语道:
“真奇怪,竟不觉得痛。”
说完,笑了。
又自语着:
“当然不会痛,我是影子,怎么会痛?也许,血都流完了,还会发现自己仍然活着呢。我是影子,我不会死。”
影子不会死,只会消失。无声无息地消失
身子半靠着廊柱,猜想着是自己的血会先流完,还是天上的雨会先下完。
不久,一声带着惊慌的低唤打他身后传来——
“王、王君”
周夜萧半转过头,看到青华直直盯着他胸口那片血渍看,整个人似乎快要昏倒过去了。
看到血就晕眩,这才是正常盛莲男人该有的表现。
男人弱小,看到虫子会大叫、看到血渍会晕眩会呕吐。天生怕着所有事,把这片天留给女人去顶,男人只要柔弱可人就好了。
周夜萧望着青华好一会,对青华这样典型的反应,忽然觉得有点羡慕。他从不曾这样过,也许是他的感觉太淡,所以并没办法有这样正常的反应。
他不怕血,也不怕流血。就算今天遭遇了生平第一次被女人施虐,也没有羞愤得去寻死觅活或哭天抢地。
好奇怪,真的好奇怪。也许身为影子的人,就是这样不同于所有人吧。
“有什么事?”周夜萧淡淡问。
“请请、请王君让属下为您更衣吧。”青华结结巴巴地说着,并举了举手上托着的一盘衣物。
其实他最先想问的是要不要请医生来给王君包扎伤口?可是在王君这样漠然的表情下,他就是没胆问出口。
“更衣?”有点疑惑地。
“是、是的。”吞了吞口水。“那个方才您淋了雨,这身衣裳都、都湿了。请让属下为您更衣。”不敢说王君浑身是血,只敢拿雨水当借口。
身为一个未来最优秀的王府大内总管,青华知道有些时候最好当个睁眼瞎子,尤其在主子面前。
“是吗?”低头望了望身上的潮湿。想了一下,点头:“确实是湿了。那就替我更衣吧。”
说完,转身走进革堂的偏间。
青华暗自松了口气,连忙跟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