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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徐仲和

作者:仓廪实而知礼节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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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令下达,临阵末等步甲兵徐仲和开始套上战前分发下来的棉甲。

    将采摘的棉花打湿,反复拍打,做成很薄的棉片,把多张这样的棉片在缀成很厚很实的棉布,两层棉布之间是一排排小孩巴掌大的铁甲片,内外用铜钉固定。这就是普通八旗兵的制式装备棉甲了。

    棉甲的外观和绿营的布面甲相似,或者说本质上就是一种高端些的布面甲,棉层厚实了些,甲片多了些,质量好了些。

    等到了一百多年后,这种内衬铁片的棉甲就慢慢被淘汰了,衣服上的铆钉也变成了装饰品,棉甲才成为真正的“棉”甲。

    这玩意轻便,不过三四十斤,防护力也还行。但是不易保存,极易损坏。棉花嘛,如果保存不当极容易被虫蛀。

    虽然棉甲内部嵌有铁甲,但外部棉花破损就会影响到防御火器的能力。而且,棉甲也极易弄脏,且无法进行清洗。碰上下雨天,受了潮,甲片也容易生锈,影响防护力。

    好在大清对于武器保养甚是用心,贮库的管事工匠们待遇上也能保证,平日里本职工作不敢怠慢了,没有像大明一般“今我之盔甲,外面新表可观,内里铁叶,一片数个眼,锈烂惟存铁形,还是好的,其空落如筛子一般,敌射可透,刀砍可破”。

    当然,真正的精锐们并不喜欢这玩意,就算是穿,很多时候也只会选择那种不带甲片的纯棉甲。压实的棉花,穿在里面,用来防护火器倒也不错。

    他们的最爱,是那种亮的闪瞎人眼的扎甲。扎甲的甲片比棉甲小得多,甲片小,编制起来就非常繁琐,制作方式更为复杂,这成本可就比棉甲大多了。

    但是扎甲的防护力确实比棉甲强不少,否则也不会成为明清精锐的首选了。这并不是因为扎甲的甲片比棉甲片更厚实,而是因为小片的甲片淬火更方便。

    局部淬火比整体淬火简单,小件淬火比大件淬火简单。以古代的工业水平,对小型甲片淬火要容易得多。

    淬火后的甲片和没淬火的甲片,防护力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对中国来说尤其如此。

    宋代以后,随着人口增多,林木资源愈发紧张,没有足够木材,人们开始用煤炼铁。

    这么一来,产量倒是上去了。但问题是中国的铁矿石质量本来就不怎么样,煤炭质量更是够呛,含硫量很高,导致炼出来一堆劣质产品。

    武器越来越脆,铁匠们不明白原因,只能把武器做宽做厚,甚至出现了青龙偃月刀这种骇人造型。

    武器差了,盔甲质量也好不到哪里去。玻璃倒是硬度很高,防护力很强吗?

    几百年后有人测试棉甲和扎甲的防御力,声称二者差别不大。用同样的现代工艺打造的优质钢材,厚度相当的情况下,当然差别不大了。

    可要真是差别不大,为啥后金的白甲兵、红甲兵一个个都脑抽了非要穿笨重的扎甲呢?

    所以要说时代一定在进步,十七世纪的武器盔甲质量一定要比一千年前要好,那还真未必。

    倒是欧洲那边,技艺高超的铠甲匠人掌握了对大块甲片进行淬火回火的困难技术,打造出结合灵活与坚固为一体的盔甲巅峰之作--板甲。

    徐仲和当然是没有资格穿水银别抄甲(八旗精锐喜欢穿的一种扎甲)这种高档货的,因为他虽然是旗人,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旗人,而是没有户口的旗下家奴,比所谓的包衣奴才地位要低多了。

    包衣虽然是奴才,但人家是皇族专属的奴才,是顶层统治阶级的专属服务人员。

    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人家皇族可以轻视包衣,一般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这个群体?

    包衣有自己的户口,可以正常参加科举,可以与正身旗人通婚。

    有清一代,位高权重的包衣也不在少数。包衣多是满人出身,也有少数汉人和朝鲜人。雍正和嘉靖的生母都是包衣出身,曹雪芹也是包衣家族。

    但是旗下家奴就真的是另一个阶层了。满蒙汉正身旗人不过十一二万,但是如徐仲和一般的旗下家奴却足有二十多万。

    旗下家奴基本都是汉人,没有独立的户籍,依附于主人,是正身旗人的家中仆役,替主人经营各类生意、从事耕种、收租等业务,遇有征战时以主人随丁之身份助战。

    他们无法参加科举、捐官;也不能与正身八旗和包衣人通婚。一般旗人杀死旗下家奴,仅受枷号和鞭刑。每年都有不少奴婢受主人虐待,锁禁致死。

    徐仲和身高足有六尺,标准的山东大汉体型。

    二十年前,大明崇祯十一年,后金军第四次入关,兵锋直达山东,攻破济南,烧杀一空,俘人畜46万。时年十三岁的徐仲和便是这46万“人畜”中的一个。

    本来家境富裕的徐仲和一下子从衣食无忧的少年郎变成了低贱的旗下家奴。家人们要么死于战乱,要么在后来的奴隶岁月中劳累冻饿而死。

    徐仲和想过逃亡,可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关外,又能跑到哪里去。

    城门口挂着的逃人风干头颅提醒着给八旗老爷们服务的奴隶们:好好干活,不要有什么歪心思。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对八旗兵的仇恨和对自由的渴望都渐渐散去,剩下的只有麻木,一种在这残酷的世界勉强生存下去的野兽般的本能。

    直到那一天,主人分给自己的同样是家奴出身的丑妻诞下了一个皱巴巴的婴儿,徐仲和突然有了一种迫切的愿望,他要摆脱这奴隶的身份,孩子不能像自己一样一辈子做奴隶。

    机会很快来临。八旗兵入关后,兵力严重不足。各处的绿营兵大部分都没什么战斗力,一遇到有点战斗力的敌人就呼唤八旗天兵助阵。

    十年下来,满洲男丁不仅没有增长,反而从六万来人变成了顺治末年的不足五万。

    为了弥补兵力上的不足,旗下家奴也被大批抽调参军助战。

    当然,因为身份上的限制,旗奴只准应征最底下的步甲兵,冲在最危险的前线。

    所得的饷银也要交给主人家,除非立下战功,朝廷出钱从主人家赎买,成为开户人,才能恢复自由。

    顺治二年,贺珍、孙守法叛乱,徐仲和获陷阵之功一次。只消再来一次陷阵,便可以开户。

    可惜,这一等就是十多年。中间米喇印之流的叛乱曾让徐大个子欣喜不已,待听到叛军旋起旋灭,又忍不住在心中暗自咒骂这些人的废物,还没等八旗天兵出场便被绿营给剿了。

    终于有了今天这泼天巨寇,徐仲和下定了决心,定要博出一份前程出来。

    除了被几门佛朗基又或者是八旗蒙古兵的弓箭盲射波及到的倒霉鬼之外,贼营中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

    隔着各式各样的营帐、鹿角、柴垛之类乱七八糟的障碍物,也无法看清楚里面的虚实。

    徐仲和在内的300步甲排成一个小方阵,长矛手在前,刀盾兵紧跟,弓手就没有配置了,后面的马甲和两翼的蒙古射手会提供远程支援。

    第一阵试探时,清军以当日秦军肉搏战的水准仅仅配置了少量长矛手,大部分都是刀盾兵,却大大低估了大秦健儿穿上清军布面甲后的近战能力。

    本来最适合乱战突破的刀盾兵被轻易推了出来。这一阵,清军也吸取了教训,做好了战线僵持,缓步推进的准备。

    很快就到了接战的时刻。秦军还是一如既往地弩兵开路,三组弩兵射过,前排的矛手倒下了二十来人。

    这么近的距离,没有盾牌遮挡,仅凭棉甲还是有些单薄了些。步甲们嘶吼着冲上去,不给秦军再度上弦的机会。

    弩兵们也丝毫没有二度射击的意思,一击之下迅速遁去。

    接替上来的却不是如上次一般形制的刀盾手,而是成排的长枪兵。营内鼓声大作,秦军士兵们一声怒吼,冲着敌人的要害一阵攒刺。

    长枪兵似乎是最容易上手的兵种,普通青壮练上十数天便能形成战斗力,极限的一天内就端起长枪上战场充数。但想要打造一支强大的长枪方阵,可一点都不简单。

    光拿枪杆材料来说,要想凑合,随便拿根竹竿削尖了就可以上阵,但这种玩具只能对付那些无甲的杂兵。面对身穿重甲的敌人,普通的木头捅上去,只会弯曲折断。

    秦军的枪杆是用积竹木柲方法做出来的,里面是上好的牛筋木,使枪杆不易弯曲,外面包一层竹片保证枪杆柔韧性,即使是猛力刺向敌人盔甲也不容易折断,竹片的最外层刷上一层漆树的汁,防止潮湿腐烂。

    枪头则是这些时日用收集来的精钢紧急打造而成,足以对敌人的铁甲造成严重威胁,紧挨着枪头的地方套上一层铁箍,防止敌人砍断枪杆。

    这些天秦军打下来的商洛各县的铁器都被搜罗过来,所有铁匠也都被召集起来,趁着敌人还没反应过来的间隙,日夜不停,拼命赶工。

    到现在,盔甲这等耗费工时的高档玩意不提,省材料易打造的长枪可着实赶出来不少。

    现在战场上的秦军至少在长枪质量上已经超越了拿着椆木长枪的清军。而且秦军长枪在长度上也占有优势。

    四米多的枪身加上枪头接近五米,比清军的长了半米。论技艺和配合度,良家子出身的秦军也比奴隶出身的清兵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