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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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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老掌柜的声音颤抖着,激动地将这首《临江仙》念了出来,脸上每一道皱纹都在扭动。

    他吞了吞口水,兴奋道:“单是这一首词,就足以流传千古,震惊天下了。”

    “这还只是一篇小说的序词,真是了不得啊!”

    他看向周元,道:“公子怎么称呼?带手稿了吗?”

    周元道:“本人元易真人,乃是白云观的道士。稿子当然带了,不然怎么和你谈。”

    一沓纸稿递了过去,老掌柜小心翼翼拿着,便仔细看了起来。

    “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周末七国纷争,并入于秦…”

    开篇就将历史的宏大、跌宕全部表现了出来,老掌柜一下子看入了神,不断朝后,顿时被那些浩荡大气的情节所吸引,似乎完整的历史画卷全部展现在了他的眼前。

    他如饥似渴,不断朝后翻阅,看到关键时刻,却又没了。

    他连忙抬起头来,瞪眼道:“后面的呢!快给老朽看!”

    周元笑道:“你倒催起更来了,别忘了我是来谈生意的,老掌柜,说说价格吧!”

    老掌柜沉默了片刻,才道:“以前没人这么写过,人们喜欢的是传记,是侠义小说,哪有把历史写成演义的。”

    “你这个书吧,不错是不错,但这类题材以前是没人写,也没人看的。”

    “我们墨韵斋惜才,可用五十两银子,买断此书。”

    周元站了起来,道:“我还是去隔壁的听雨轩看看吧。”

    这老头在我面前装起来了,还什么没人看,你爹我玩这个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慢着!”

    老掌柜摆了摆手,给他把茶添好,淡笑道:“元易真人是出家人,或许不知道行情,五十两银子在业内已经是非常高的价格了。”

    “正因为我们识货,才给这么多啊!”

    周元当然是提前做了功课的,五十两银子对于一些小刻坊来说,算是极高的价格。

    但对于墨韵斋这种大刻坊来说,连中位数都达不到,这边的普遍成交价都在百两银子左右。

    百两银子什么概念呢,足够云州城的一户普通人家,舒舒服服生活一年了。

    但对于周元来说,这点钱填牙缝都不够。

    周元缓缓道:“掌柜啊,谈生意要诚心,我不是只在山上修道的傻道士,城里的读书人我可认识不少。”

    老掌柜点头道:“是是是,这本书自然是极好的,加上这首词,足够值百两银子了,为了表达我们墨韵斋的诚意,我们愿意给到一百二十两银子。”

    周元没心情跟他扯淡了,直接道:“一千两银子,外加四成的抽成。”

    这句话差点没把老掌柜的心脏给吓停,他颤声道:“你…元易真人,你是在开玩笑吧?一千两银子,你知道我们要卖多少本书才能收回成本吗!”

    按照这个时代的纸张和印刷成本来说,一本三十页的书的成本需要七两银子。

    这是个非常可怕的数字,意味着一本书的售价基本上会超过十两,穷人是根本买不起的。

    所以家中有点钱的才能买书,穷人识字都做不到,只能去听说书先生讲书了。

    一千两银子,需要卖一百本才行。

    事实上,一百本也就是这年头一本书的大致销量了,除非是火爆款,否则不会超过这个数字。

    墨韵斋发售一部书的所有盈利,也就几百两银子而已。

    周元笑道:“掌柜的,你是对我的书没信心,还是对墨韵斋没信心呢?”

    “一千两银子根本不是我的目标,这只是我想要看到墨韵斋的诚意而已。那盈利的四成抽成,才是我的真正想要的。”

    掌柜的冷冷道:“元易真人真以为做生意那么容易吗?哼!一千两银子!我们可以买断十本书,更别提抽成了。”

    周元道:“这样吧,掌柜的,你把这手《临江仙》传出去,就说这是新小说的序词,接受预定。”

    “我敢保证,不出三日,你起码会收到五百本以上的预定。”

    “五百本,足够你们盈利数千两白银了。”

    掌柜的哼道:“五百本?你知道整个云州能买得起书的家庭,也就几千户吗!”

    “几千户人,便有五百户买你的书?你以为你写的是什么宝贝呢!”

    周元收起了稿纸,淡笑道:“三日后,我会再来。但那时,我要的是三千两。”

    他站了起来,大步离开墨韵斋。

    说实话,周元是有信心的,真正好的小说,在这个时代是稀有品。

    《三国演义》卖个几万册都不是问题,虽然会随着销量增加而降低售价,但墨韵斋至少可以凭借这本书赚几万两白银。

    这意味着,这是他们几年的总盈利了。

    而自己,也算是拿到了第一桶金。

    三天啊,还需要一些耐心,正好可以去安排一下其他的事。

    周元回到家,直接道:“紫鸳,去把后厨的明瑞给我叫来,告诉他,以后跟着爷混了,别去后厨了。”

    紫鸳心情似乎很一般,只是“哦”了一声,便去叫了。

    周元也没闲着,拿出纸笔,细致地画了一幅画。

    明瑞只有十六岁,一直在赵府后厨做墩子,据说刀工不错,对厨艺也有所了解,这件事由他去办是最合适的。

    “姑爷!”

    明瑞还有点不好意思,见着周元就点头哈腰的。

    周元眯眼道:“明瑞啊,十六岁了,家里没给说媳妇儿吗?”

    明瑞挠了挠头,道:“姑爷,俺家穷,娶不起媳妇儿。”

    周元道:“以后跟着爷,保证你有钱娶媳妇儿,现在去替爷办件事。”

    明瑞连忙跪下来磕头道:“姑爷有事尽管吩咐,明瑞一定上刀山下火海!”

    人生的机会本就不多,明瑞并不蠢,知道自己遇到机会了。

    周元把画递给他,眯眼道:“这是武夷山的一种野生香菌,也可称之为香蕈,我要你即可启程,前往武夷山去采购这个东西,要五十斤。”

    “那边的土著应该看到这幅画,就应该认得出来是什么东西。”

    明瑞都懵了:“武、武夷山?这…”

    周元淡淡道:“从云州到武夷山,大约是七百里路,来回一千四百里,我给你十天时间。”

    “你能把东西运回来,老子以后就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明瑞咬了咬牙,沉声道:“姑爷您放心,明瑞就是拼了这条命,也把香蕈运回来!”

    周元点了点头,笑道:“去收拾收拾东西吧,我去给你准备银钱。”

    被迫无奈,周元只能再次找到赵蒹葭,要钱。

    这免不了被一阵责怪,但也无妨了,事情办好了,她自然乖乖跑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