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新东西不一定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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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新东西不一定都好
只有劳动才是真实的,也只有劳动者才是最纯粹的人。
云家的缫丝作坊依旧灯火辉煌,到处都是忙碌的妇人,从蚕茧入了热水锅之后,她们就再也不得清闲。
云琅见到刘婆穿着单薄的衣衫垂着头,靠在一棵树上休憩,她身上的衣衫简陋至极,几乎遮不住她胖大的身体,不仅仅是她,其余妇人也是如此,至于守在热水锅跟前的妇人,基本上都是一丝不挂的。
这里是妇人的世界,也是她们谋生的地方。
云琅一般是不来这里的,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没见到刘婆她们,云琅有些不放心就过来瞅瞅。
脚步声惊醒了刘婆,她抬起红红的眼睛见到云琅过来了,就笑道:“小郎怎么过来了。”
云琅指指刘婆的衣衫,示意她裹好,然后道:“听小虫说你们晚上就吃了几口包子,还要干这么重的活计,我不怎么放心就过来看看。”
刘婆裹紧衣衫摇头道:“今年的桑蚕长得不是太好,蚕茧结的不够大,抽出来的丝线有些发黄,算不得一等丝,蚕茧小了,丝线就短,如果再断丝,品质就更差了,马虎不得,必须一口气把这些下等蚕茧全部剥出来。”
云琅指指缫丝作坊道:“其实无所谓的,差一点就差一点,你看人家长门宫,就没有你们忙碌。
无非是少卖点钱,咱们亏得起。”
“那怎么成!”刘婆瞪大了眼睛“长门宫里的桑蚕丝就算是扭成一疙瘩,人家也能卖掉,咱们没那个本事,就只能一根丝一根丝的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卖到高价。
长门宫那样做不但糟蹋了东西,还被人戳脊梁骨。”
刘婆很自然地拒绝了云琅给出的愚蠢建议,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桩子上又道:“这里都是婆娘们干活的地方,您这个男子就不要过来,有老婆子在,万事顺遂,要是没做好,您这个当家主的再来不迟。”
很明显的撵人的话,云琅咧嘴笑了一下道:“这就走,没有偷看你们的打算,等一会红袖跟小虫会挑一些米酒过来,都好好的喝一碗,别亏了身子。”
刘婆笑呵呵的道:“那就谢过主家,就不要那些婆子出来谢恩了,一个个衣衫不整的没的让您笑话。
三天,再有三天,咱家的丝线就会全部抽完,到时候婆子还要去阳陵邑德胜坊去看看官作,咱家的也要开始制造绫子了。”
“放心,我已经跟张汤说好了,他的手令就在咱家,你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找我拿手令。”
刘婆笑道:“这才是您该干的事情,您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些小事情就不要操心了,婆子虽然没用,打理这些事情还是手拿把抓的。”
云琅站起身,指指挑着米酒过来的红袖跟小虫道:“那就不打扰你们喝酒了,你看,老虎也来了,有它在,你们在树林子里也安全一些。”
刘婆冷笑一声道:“也就是在这个家里,一群没用的婆娘才变成了宝贝,换一户人家,遇到灾年,吃掉的都不在少数!”
云琅无奈的道:“你现在的脾气可是越来越大了,我们管好自己家的人就成了,至于外人,我们还没力气管。”
刘婆摇摇头,挥手要云琅回去,她自己站在松树下,回头看看身后的缫丝作坊,咬咬牙朝里面吼了一声道:“家主送酒过来了,没死的就过来喝一口继续干活,活不干完,死都给我死在锅边上。”
在这里,刘婆就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这是一个被埋没的人才,她深深的知道,只有当一个人对别人有用处,能产出,能创造财富,这个人才有被当作人看的基本条件。
云琅相信,如果这个婆子能多识几个字,能长得漂亮些,不要这样胖大,她成为大汉国叱咤风云的人物一点都不稀奇。
不想看那群乌泱泱跑出来的婆娘,一群男人一个女人的时候,那个女人会非常的小心,如果是一个男子,一群女子,那群女子就会变成主动调戏男子的流氓。
云琅加快了脚步,遇到老虎的时候拍拍它的脑袋指指松林,老虎就张大了嘴巴咆哮一声,惊起无数夜鸟,正式宣告他是这片土地之王。
小虫丢下酒桶就气喘吁吁的追上云琅,万分委屈的道:“明明我更卖力,贵人却给了苏稚一堆好东西,就给了一个银锭。”
云琅没好气的在小虫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就知足吧,要是没有苏稚,你连银锭也捞不到。”
“我本来想要两个的,这样就能打造一副银锁,一串银挂饰,丑庸姐姐秋天就要生了,准备留给小娃娃当礼物。
可是,大长秋就给了我一个,上次红袖去,大长秋还赏赐了一个金锭子”
云琅见小虫的小嘴又要瘪下去了,这是要哭的征兆,他没办法说阿娇这人给别人礼物从来都是按照重要性来分等级的。
她有求于苏稚,自然会出重礼,红袖母亲跟大长秋有说不清道不白的关系。大长秋自然会偏爱她一点。
至于小虫,那就是一个真正的云家的小丫鬟,能经常出入长门宫已经是阿娇格外开恩了。
云琅从红袖绣的歪歪扭扭的荷包里掏出一个小银锭拍在小虫手上道:“不准哭!”
眼泪鼻涕都要流出来的小虫见到了小银锭,神奇的吸吸鼻子,不论是鼻涕还是眼泪立刻就不见了。
红袖人小,跑的慢,等她跑过来的时候,小虫已经张大了嘴巴笑嘻嘻的对红袖道:“红袖,你看啊,这是小郎给我的银锭子,这一次你可没有!”
红袖同样笑嘻嘻的道:“我可不要,我有。”
说完话还对云琅挤挤眼睛,示意要他看傻妞!
回到房间的时候,霍去病房间的灯依旧亮着,曹襄坐在平台上正在跟摆弄巨弓的李敢说着闲话。
见云琅回来了,就指指霍去病的房间小声道:“去病正在研究军阵,还准备重新把战车装备到骑都尉中。”
云琅靠着他坐下来道:“怎么看不起战车?”
“不敢,细柳营中都有的东西我如何敢轻视?只是他这样做,就有景从他舅舅的嫌疑,毕竟,长平侯这一次在河套之地可算是收获了我大汉对阵匈奴以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怎么?看不起长平侯?”
正在给巨弓上缠绕丝线的李敢淡淡的问道。
“不敢,我只是认为既然我骑都尉被人称为新军,那就该有新气象,处处师法别人未免折损了威风。”
云琅笑道:“你们曹家就是靠萧规曹随这个本事混世界的,你居然看不起别人的高明之处?
我两天前还在笑话东方朔建造的马车太土,结果,一大群人都说那是一个真正符合皇帝身份的辇车。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我自以为傲的眼光出了问题,是我没有考虑到陛下的辇车根本就不用考虑陛下的意见,它只需要将最华贵,最坚固的马车敬献给陛下就成了。
新东西不一定就比老东西更好,既然人们接受新东西还需要一点时间,在这个时候,不妨就用最方便的。”
“就像我手里的大弓,虽说我们军中有无数的弩弓,想要扬威域外,弓箭比弩弓更能让敌人胆寒!”
李敢显摆一下大弓,起身拉了半弓,缓缓松开弓弦满意的对云琅道:“我家的庄子已经修建的差不多了,明日去我家喝酒!”
曹襄苦着脸道:“我娘明天就道庄子上了,你确定要请我娘去你家的庄子?”
李敢皱眉道:“长辈来了,如何能不邀请?”
云琅瞅着天空中的月亮,喃喃自语道:“明天又有谁会死?”
第四十四章新东西不一定都好
只有劳动才是真实的,也只有劳动者才是最纯粹的人。
云家的缫丝作坊依旧灯火辉煌,到处都是忙碌的妇人,从蚕茧入了热水锅之后,她们就再也不得清闲。
云琅见到刘婆穿着单薄的衣衫垂着头,靠在一棵树上休憩,她身上的衣衫简陋至极,几乎遮不住她胖大的身体,不仅仅是她,其余妇人也是如此,至于守在热水锅跟前的妇人,基本上都是一丝不挂的。
这里是妇人的世界,也是她们谋生的地方。
云琅一般是不来这里的,今天吃晚饭的时候没见到刘婆她们,云琅有些不放心就过来瞅瞅。
脚步声惊醒了刘婆,她抬起红红的眼睛见到云琅过来了,就笑道:“小郎怎么过来了。”
云琅指指刘婆的衣衫,示意她裹好,然后道:“听小虫说你们晚上就吃了几口包子,还要干这么重的活计,我不怎么放心就过来看看。”
刘婆裹紧衣衫摇头道:“今年的桑蚕长得不是太好,蚕茧结的不够大,抽出来的丝线有些发黄,算不得一等丝,蚕茧小了,丝线就短,如果再断丝,品质就更差了,马虎不得,必须一口气把这些下等蚕茧全部剥出来。”
云琅指指缫丝作坊道:“其实无所谓的,差一点就差一点,你看人家长门宫,就没有你们忙碌。
无非是少卖点钱,咱们亏得起。”
“那怎么成!”刘婆瞪大了眼睛“长门宫里的桑蚕丝就算是扭成一疙瘩,人家也能卖掉,咱们没那个本事,就只能一根丝一根丝的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卖到高价。
长门宫那样做不但糟蹋了东西,还被人戳脊梁骨。”
刘婆很自然地拒绝了云琅给出的愚蠢建议,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桩子上又道:“这里都是婆娘们干活的地方,您这个男子就不要过来,有老婆子在,万事顺遂,要是没做好,您这个当家主的再来不迟。”
很明显的撵人的话,云琅咧嘴笑了一下道:“这就走,没有偷看你们的打算,等一会红袖跟小虫会挑一些米酒过来,都好好的喝一碗,别亏了身子。”
刘婆笑呵呵的道:“那就谢过主家,就不要那些婆子出来谢恩了,一个个衣衫不整的没的让您笑话。
三天,再有三天,咱家的丝线就会全部抽完,到时候婆子还要去阳陵邑德胜坊去看看官作,咱家的也要开始制造绫子了。”
“放心,我已经跟张汤说好了,他的手令就在咱家,你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找我拿手令。”
刘婆笑道:“这才是您该干的事情,您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些小事情就不要操心了,婆子虽然没用,打理这些事情还是手拿把抓的。”
云琅站起身,指指挑着米酒过来的红袖跟小虫道:“那就不打扰你们喝酒了,你看,老虎也来了,有它在,你们在树林子里也安全一些。”
刘婆冷笑一声道:“也就是在这个家里,一群没用的婆娘才变成了宝贝,换一户人家,遇到灾年,吃掉的都不在少数!”
云琅无奈的道:“你现在的脾气可是越来越大了,我们管好自己家的人就成了,至于外人,我们还没力气管。”
刘婆摇摇头,挥手要云琅回去,她自己站在松树下,回头看看身后的缫丝作坊,咬咬牙朝里面吼了一声道:“家主送酒过来了,没死的就过来喝一口继续干活,活不干完,死都给我死在锅边上。”
在这里,刘婆就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这是一个被埋没的人才,她深深的知道,只有当一个人对别人有用处,能产出,能创造财富,这个人才有被当作人看的基本条件。
云琅相信,如果这个婆子能多识几个字,能长得漂亮些,不要这样胖大,她成为大汉国叱咤风云的人物一点都不稀奇。
不想看那群乌泱泱跑出来的婆娘,一群男人一个女人的时候,那个女人会非常的小心,如果是一个男子,一群女子,那群女子就会变成主动调戏男子的流氓。
云琅加快了脚步,遇到老虎的时候拍拍它的脑袋指指松林,老虎就张大了嘴巴咆哮一声,惊起无数夜鸟,正式宣告他是这片土地之王。
小虫丢下酒桶就气喘吁吁的追上云琅,万分委屈的道:“明明我更卖力,贵人却给了苏稚一堆好东西,就给了一个银锭。”
云琅没好气的在小虫脑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就知足吧,要是没有苏稚,你连银锭也捞不到。”
“我本来想要两个的,这样就能打造一副银锁,一串银挂饰,丑庸姐姐秋天就要生了,准备留给小娃娃当礼物。
可是,大长秋就给了我一个,上次红袖去,大长秋还赏赐了一个金锭子”
云琅见小虫的小嘴又要瘪下去了,这是要哭的征兆,他没办法说阿娇这人给别人礼物从来都是按照重要性来分等级的。
她有求于苏稚,自然会出重礼,红袖母亲跟大长秋有说不清道不白的关系。大长秋自然会偏爱她一点。
至于小虫,那就是一个真正的云家的小丫鬟,能经常出入长门宫已经是阿娇格外开恩了。
云琅从红袖绣的歪歪扭扭的荷包里掏出一个小银锭拍在小虫手上道:“不准哭!”
眼泪鼻涕都要流出来的小虫见到了小银锭,神奇的吸吸鼻子,不论是鼻涕还是眼泪立刻就不见了。
红袖人小,跑的慢,等她跑过来的时候,小虫已经张大了嘴巴笑嘻嘻的对红袖道:“红袖,你看啊,这是小郎给我的银锭子,这一次你可没有!”
红袖同样笑嘻嘻的道:“我可不要,我有。”
说完话还对云琅挤挤眼睛,示意要他看傻妞!
回到房间的时候,霍去病房间的灯依旧亮着,曹襄坐在平台上正在跟摆弄巨弓的李敢说着闲话。
见云琅回来了,就指指霍去病的房间小声道:“去病正在研究军阵,还准备重新把战车装备到骑都尉中。”
云琅靠着他坐下来道:“怎么看不起战车?”
“不敢,细柳营中都有的东西我如何敢轻视?只是他这样做,就有景从他舅舅的嫌疑,毕竟,长平侯这一次在河套之地可算是收获了我大汉对阵匈奴以来最大的一场胜利。”
“怎么?看不起长平侯?”
正在给巨弓上缠绕丝线的李敢淡淡的问道。
“不敢,我只是认为既然我骑都尉被人称为新军,那就该有新气象,处处师法别人未免折损了威风。”
云琅笑道:“你们曹家就是靠萧规曹随这个本事混世界的,你居然看不起别人的高明之处?
我两天前还在笑话东方朔建造的马车太土,结果,一大群人都说那是一个真正符合皇帝身份的辇车。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我自以为傲的眼光出了问题,是我没有考虑到陛下的辇车根本就不用考虑陛下的意见,它只需要将最华贵,最坚固的马车敬献给陛下就成了。
新东西不一定就比老东西更好,既然人们接受新东西还需要一点时间,在这个时候,不妨就用最方便的。”
“就像我手里的大弓,虽说我们军中有无数的弩弓,想要扬威域外,弓箭比弩弓更能让敌人胆寒!”
李敢显摆一下大弓,起身拉了半弓,缓缓松开弓弦满意的对云琅道:“我家的庄子已经修建的差不多了,明日去我家喝酒!”
曹襄苦着脸道:“我娘明天就道庄子上了,你确定要请我娘去你家的庄子?”
李敢皱眉道:“长辈来了,如何能不邀请?”
云琅瞅着天空中的月亮,喃喃自语道:“明天又有谁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