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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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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年过去,谷绍钟在兄姐的请托下,接管台北的品诚医院,但他仍然住在医院的十八楼,没搬到任何一位亲戚家住。

    辛穗则从他的特别看护,变成朋友。

    其实,医院有多年根基早已步上轨道,有没有他来主持大局,都没多大差别。加上他设计出一套管理程序,很多繁复的管理工作变得更轻易简单。

    于是,即便是当院长,他仍然有很多时间设计计算机软件,慢慢地,他又搭上一些厂商,重操旧业。

    这一年当中,他的生活,除了工作,身边只有辛穗和偶尔的家庭聚会,有点贫乏、有点枯寂,和很多的不快乐;因为,固执的他执意要挖出遗忘的那段,却总是失败。

    午餐时间,辛穗照例捧来便当到他办公室里。一人一个,他们面对面坐着。

    “你又去买书?”辛穗看着架上新购的原文书,她的英文太差,弄不懂他买些什么书。

    “嗯!星期天要找你一起去逛书局,可是你不在家,电话没人接。”

    “哦!我搬家了,星期日搬的家。”

    “房东赶人?妈的”在以前,他早让脏话出口,可是才一年,他的习惯因她改变。“我早说拿钱把房子买下。”

    “我只是个卑微的可怜小护士,不是说买就有钱买房子的。”

    “朋友有通财之义。”他头抬也没抬,扔下一句话,把最后一口饭塞人嘴巴。

    又是朋友?失望之情充塞心间一年的时间可以证明很多事,包括她对他的感情,从一见钟情,到日益增进的感觉,她不想欺骗自己的心,是的!她爱他,可是他只愿当她是朋友。

    颔首轻喟,算了,反正她把一切掩饰得很好,好到她连自己也欺瞒住,他们“只是”朋友。

    其实,当朋友也不错啊!当朋友能够一天到晚在他身边晃,当朋友可以听他谈心事,朋友的感情向来维持得比恋人久她又在自我催眠了,每次碰到必须妥协的事情,她就习惯性自我催眠,直到自己接受为止。

    “我的新房东叫于优,是个美得不像尘间女子的人哦!她很有才华,她会弹钢琴、会拉一点小提琴、会编曲填词,对了!她最近有几首词曲让唱片公司录取,说不定再过几年,人们朗朗上口的流行曲子,就是出自她手哦。”

    她的满脸崇拜让他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设计的软件满街跑,也没见她赞上几声。“不过是靡靡之音,有什么好得意的?”

    笑笑,辛穗不以为意,他向来这样,总没有一个好态度。

    “除了于优,我还有一个室友叫童昕,她是个秘书,也很漂亮,不过她的美和于优是截然不同的,她是那种天生的美女,怎么形容呢?就是在马路上,有一群女人聚在一起,你就会一眼看到她。”

    “马路上要是有一群女人,我会第一个看见你。”拿起她剩下大半的便当,他用竹筷子拔过一部分,剩下的放回好眼前。“把剩下的吃光,不能留。”

    瘪瘪嘴,她夹起咬了一口的排骨递给谷绍钟“我不要吃排骨,它太硬了。”

    “吃软不吃硬的挑嘴家伙。”就着她咬过的部分。他一口咬下。这一年中他吃惯她的口水,早不以为意。

    扒下最后一口饭,谷绍钟用湿纸巾用力在她嘴上抹两把,然后同样一张、同样动作,也在自己嘴上涂过,两三下整个桌面清理干净。

    摸摸被擦得红通通的嘴巴,辛穗嘟起唇瓣。

    “好痛!你不能轻一点?我的嘴巴早晚会被你磨破皮。”

    “都擦过几百次,要破早破掉。搞不好上面已经结上一层厚茧。”拍拍她的头,他从冰箱取出一瓶牛奶扔过来。

    她又找到一个当朋友的好处他从不碰乳类制品、可是他会为她这个”好朋友”准备上满满一冰箱的牛奶。

    “告诉你一个浪漫的故事。”辛穗拖着他雄壮成武、一扫就能把她好入垃圾桶的粗臂膀,把他带入沙发里。

    “浪漫是愚蠢的代名词。”他嘴上虽这么说,但并不是真的拒绝,辛穗很习惯他的表达方式。

    “于优有-个异父异母的哥哥,她很爱他,爱好多好多年了,可是男生并不知道。他的哥哥好帅哦!他是一个小提琴家,这几年在国外有很好的表现,听说再不久就要回台湾,到时我介绍给你们认识。”

    “小提琴家?娘娘腔的家伙。”

    又是批判,讨人厌的家伙!

    “谷绍钟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她扬着笑脸在他身边摩蹭。“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不但有通财之义,还可以两助插刀的是不是?”

    “要插刀去找外科部林医师。”要他为那个帅哥插刀?门儿都没有!

    这一年下来,他进步最多的是成语,没办法,难教他交了一个三句话不离成语的朋友。

    “偶尔,我也可以利用一下你的裙带关系嘛!是不是?”她就是要赖他。

    “我不穿裙子。”连听都不听,先一口回绝再说。

    “于优的脚不方便,你可不可以请护土长不要排我晚班,我晚上必须回家陪她。”童昕被新老板整死了,不到一、两点见不到人影,她再不回家,可怜的于优就要饿上一整天。

    “于优是个瘸子?”

    “不是瘸子,只是脚不方便,她以前还是个舞蹈家呢!拜托、拜托嘛。”

    他没答、不应,不过她知道,这就是代表同意。

    笑弯眉,她旋身去寻架上他刚买的几本书。

    打开罐装饮料送到他面前,她在他耳边叮咛:“答应我的话别忘记啰!”

    “为什么要请假?”他想起早上看到的假单。

    “我一年的假都没有休啊!这一次,连着中秋节整整九天,我要回家陪陪我爸爸妈妈。”

    “你回去,那我怎么办?”九天不见她是他在这里唯一说得上话的人。

    “你问我?我们不过是朋友。”知道了吧!扁是朋友,他不可以要求别人太多。她以胜利者的姿态看他。

    “不要回去,我会无聊。”

    谁管你!她在心里哼一声,除非他有自觉,理解他们的关系必须再往前跨一步,否则无聊?干卿屁事!

    “想要朋友,走出大门,我保证有一大堆男男女女抢着要当你谷院长的朋友。”

    “不请假,我才让江玲不排你夜班。”

    他的口气是强势的,可是她对他的强势早已免疫。

    “你排我夜班,等我九天后销假上班,我们连基础朋友都当不成。”威胁人啊!谁不会。

    做做鬼表情,不理会他的臭脸,辛穗转身到书柜上取出他新买的书。

    “你真打死不学中文?中国文字之美,等你学起来,会惊叹于它的博大精深。”

    “我讨厌方块文字,又臭又硬。”

    又臭又硬,他讲自己啊!

    “你居然讨厌同类?”拿起新书,她走到他桌边,带下身翻开最后一页。

    “你又要在我的新书上涂鸦。”

    她没应他,径自写上两行文字。

    如果爱上一个不可爱的男人是自甘苦吃,那么我愿意为爱你吃苦。

    笨笨于初秋午后爱他还要爱他多久,他才能回馈她相同的爱情?一年、五年、十年?她连数都不敢去细数。

    这就是单恋吧!于优的单恋让她失去双腿、失去未来,让她吃尽苦头,换来他的憎恨。那么她的单恋呢?她将要失去什么、牺牲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

    合上书,在他书上写字的习惯是见时起养成的,她已经不太有印象。

    罢开始,她会帮他在新书上记下购买日期和地点,后来纪录变质,她欺他文盲,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她的心情和她的单恋。

    他走到她身边,问:“你写什么?”

    “九月二十六日购于金石堂书店,没有辛穗同行。”她随口胡诌。

    “把辛穗涂掉,改成笨笨。”他拿起笔要涂掉那串文字,她抢过书护在身后。

    “不要不要,我真会让你喊笨。”她不明白,他怎么对她的名字那么有意见。若是,他的意见是纯粹出于心疼,她会会非常感动“你本来就笨,我看不出你哪里有聪明细胞。”

    “污辱我,你很得意吗?”嘟起嘴,她踮起脚尖对向大巨人。

    “我说实话。”

    四个没表情的字眼会呕死人,辛穗别过身不理。

    “生气了?”语调缺乏高低起伏,安抚人,他技术太差。

    生气?辛穗呕死自己这点,明知道他对自己无心无意、明知道他是永远的不体贴,她还是无法对他生气。

    要生气,她只能关起门来,对自己!

    “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滟。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地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出“朋友”的关心。

    #############################3昨夜回到家里已经凌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天天睡到自然醒,睁一眼,翻过身,朦朦胧胧继续睡,再次等待下个自然醒。

    铃铃手机响了,扰不醒她,她是最难唤醒的赖床姑娘,从小到大,被老师罚过最多的事就是迟到。

    手机声响停住,没多久,尖锐的电话铃响起,辛穗仍不为所动,十声、二十声、三十声她在蓬莱仙子家,新茶刚泡好。

    终于,住在厝边的表嫂听不下去,绕到她家客厅接电话。然后,比电话铃响更具威力的表嫂嗓门,亲自走了一趟蓬莱仙岛把她揪回来。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紧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摇摇晃晃走下床,拉开门,魂还没回数招全。“火烧厝吗?”

    “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起来亲切极啦。

    “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流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十分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鲜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计算机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辛穗是在保守乡村长大的女孩儿,要她主动追求男人,办不到。她宁可隔着“朋友”的纱幕,耐心等待,等待哪一天,他发觉自己对她不再是朋友。

    然,他来了,在她第一次离开他、在她第一次请长假的时候来了。

    他忍受不了一日不见的三秋苦吗?他也会思念她吗在只分隔一晚之后?

    也许、也许他们可以在这次敞开心情,也许、也许经过这次假期,他们会有所不同。

    轻吸气,她对自己吐吐舌头,喜欢一个男人,真是一件麻烦工程!

    “阿穗,你还没出门?快点啦!对了,中午带你老板到我家作客吃饭,我杀一只鸡。”

    “好。”她利落地在耳侧绑起两根麻花辫。

    “好还不快出门,让老板等太久不好意思。”表嫂声声催她。

    辛穗赶紧跳上脚踏车,她拿起中学时期赶迟到临界分的精神,一路往前冲刺。

    ######################远远的,她就看见他。

    柱子般的一丛杆在那里,来来往往的人多少都会回头看他一眼。不只是因着他的身高、他一头金色头发、他帅得太过的五官,还有他那满脸的不耐烦。

    这路骑来,她还以为他会等得脾气大发,会夹带一肚子火气搭下班车返回台北。可是没有!他没有离开!

    一个简单的旅行袋、夹着书本的横胸双臂地猜测他太阳眼镜下面的眼睛已经喷出烟火。

    余光闪过,笨笨骑脚踏车的身影落入眼中。

    她来了!空荡荡的心被填得满满,僵硬的眼角变得柔软,他失落的心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十一个小时寻获。

    “你怎么来了?”仰角六十度看他,等他倾泄不满。

    太阳晒得她眼睛花白,定定望住他,脖子没有发酸,头没冒金星,原来仰角六十度看人已经成了她的习惯。

    他抬起手,眼宽一掌就要朝头劈下,旁边路人惊呼一声,下意识偏过头要躲,但辛穗没闪人,还是直直站着对他笑。

    他的手从空中落下,揉揉她的头,把她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刘海拔正。轻叹气,轻得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以前、他手一抬,就是要丢枕头、揍人,可是不清楚几时起。他的打人动作成了帮她整理头发的细腻,他习惯了不凶她、她则习惯了不怕他。

    放下手,他又是一脸不驯。“我不能来?”

    不答,她接过他手中的包包,和腋下书本。

    这本书有记忆!她还记得自己在里面提的句子,翻开书背,没错,就是她印象中那一段。

    我在哪里?在你一旋身就能碰到我的距离。

    我在哪里?在你展开双臂就能拥抱我的地方。

    我在哪里?在你闭起眼睛就能感受到我的空间。

    我就在你的朋友界线之外等你靠近。

    笨笨于斜阳西照的黄昏“你用这个车来接我。”他轻蔑地看着她的“座车”

    “是啊!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租辆航天飞机来迎接你的,可是你来得太突然,别说太空梭,连七四七客机加长型豪华礼车都临时缺货,只能请你暂时将就。”

    把书塞到他的包包中,背在自己身上,辛稳跳上脚踏车。“上来吧!”

    “下来!”手一扯,她又成了他手中篮球,随地操控。

    “你罢坐?先告诉你,我不能搭出租车,怎么样我都要把这部车子骑回家,它是我未来八天的交通工具。”

    他粗鲁地把她身上的包包拉下,丢入少一根螺丝钉、歪歪斜斜的车篮中。

    “都营养不良了,还背重东西,难怪长不高。”

    “我长不高是因为我已经过了发育期,跟营养没关系。”她勇于反驳他,她的大胆是让他的虚张声势给训练出来的。

    没回话,下一秒,他坐上椅垫。“不上车?你要用跑的回家?”

    喧宾夺主!辛穗嘟起嘴,坐上后座。她又沦入他的控制之中。

    “抱好!”拉起她两条手臂圈住自己的腰,他又叮咛一句:“不要松手,会摔下去。”说着,自顾自的往她来时方向骑。

    贴着他的后背,他的专属味道又钻进她的鼻息。

    很难去形容这种味道,温温的、不难闻,有点像树木,但不是加了芬多精的合成香水味。

    贴近他,她觉得很安全,虽然明知道让这辆残弱旧脚踏车负载他们,是件非常不安全的事情。但在他身旁,理智会识趣退位,让感觉主宰一切。

    “笨笨,你家在哪里?”他的声音传来。

    “你在前面路口右转。”她的手一往前指,他就把她拉回自己的腰间,结果,连连说了几次,他的心思都摆在她伸出来的手上,根本没把她的话给听进耳朵去。

    “超过了啦!我家不是从这里走。”她大喊一声.直觉跳车。

    奥吱一声,他紧急煞车。

    叉起腰,本想大声吼叫的,但看见他巨大的身体压在小弟的瘦弱车上,却又忍不住笑出声。

    可怜的车子,愿主保佑你!阿门!

    几个利落动作,他连人带车绕回她面前。

    他又生气了!辛穗先发制人。

    “我已经告诉你,我家要往那边转。”她指着另一个方向,装无辜。

    笨!他是在气她跳车,路走错,了不起再绕回来,想跳车,要是她没用相同的速度往车行方向跑,很容易摔车的。

    他的物理定论没有错,可是,他忘记笨笨跳的是脚踏车,不是火车。

    “不要生气嘛!我家不远了。”

    果然,咽下气,对一个完全不理解别人为什么生气的女人,你很难继续对她生气,再气,只会显得自己跟她一样愚笨。

    “我听不到你说话,坐前面。”

    “哦!”坐到他身前的铁杆子上,背贴住他的身体,就像靠着一堵墙,稳稳当当,安全可靠。

    是不是她先爱上留在他身边的安全感,然后才爱上他?还是先爱上他的坏脾气,再爱上他?

    不知道耶!不过,爱他是事实,他爱她是期盼、是梦想。

    哪一天,美梦成真,她要问问,他是从她的哪里开始爱上她?是她的可爱、温柔、好脾气,还是笨?

    “你想不想先到我老家绕绕?”她找个话题同他说。

    “做什么?”

    “我爸爸、妈妈、三个弟弟,都在老家的晒谷场晒稻子,下午我们要堆稻草,把全部的稻草堆得好高好高,很好玩呢!你要不要加入?”

    “堆稻草做什么?”

    “晒干啊!晒干了可以外销到日本做榻榻米。小时候,我和弟弟常在晚上爬到高高的稻草堆上看星星,你喜欢看星星吗?我会找仙后座和猎户座的三颗腰带星星,晚上带你去看好不好?”

    他没应,但辛穗知道他又允了,靠着他的胸,假装没听到脚踏车的求救声,安全感又在她胸间满涨。

    “笨笨。”他低唤。

    “什么事?”回头,额间抵住他的下巴,仰角六十度,看见他下巴的青髭。

    “我要在你家住八天。”

    “哦!”想问问他为什么,可是,何必问呢!他来了,不是吗?“我先介绍我家人给你认识,再带你到表嫂家,她煮一桌子精采要款待你这位远方客呢!”

    “我又不认识她。”

    “乡下人好客嘛!你不可以皱起眉,好像对全世界人都不爽的表情哦。当别人对你表现善意的时候,你要笑一笑,响应别人的友善。想生气,要等到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才能生气。”

    先约法三章,免得他这位大少不懂入境随俗。

    “我不会演戏。”

    “不然你不用笑,别皱眉就行了,好不好?”她退而求其次。

    “在我们乡下,左邻右舍每个人都相熟,?辞hザ喽嗌偕俣加械闱灼莨叵担裉炷愠鱿衷谖壹遥挡欢ǎ魈炝19娑贾牢依习謇醋骺停阋扔行睦碜急福饧柑于仪肭搿10骷仪迩澹嵊泻芏嗳嗽谀忝媲盎卫椿稳ィ退隳惴承模簿x勘鸨硐殖霾荒头常蠹叶济欢褚獾摹0萃邪萃校 ?br>

    他不答话。

    “不出声,我就当你同意了喔,你不能说话不算话。等一下,你会先见到我爸妈和叔叔婶婶,你可以不讲话,但是你要笑一笑,表示客气哦!你会笑吗?就是这样。”她抬起双手,把他的嘴角轻轻佻起。

    “嗯人帅,随便一笑都好好看哦!真迷人,我看得心都醉了”这时候,她能做的工作只剩巴结。

    “来,松松脸皮,别一脸严肃。”拍拍他的睑,辛穗忘记自己身处“危车”

    “笨笨,你家要一直往下骑吗?”终于,在她说过一大串之后,他出声。

    “啊我们又走错路。对不起,绕回去好不好?”她怎老在他面前出错。

    “说你笨,还不认。”眼一瞄,他的脸不做任何表情就够吓人。

    “别气别气别生气,明天请你去看戏,你吃香蕉我吃皮,你坐板凳我坐地。别生气好不好?”她的两只手在他脸上不断揉揉捏捏,想捏出一个可亲表情。

    “我没生气。”

    “没生气就笑一笑嘛!你笑起来帅毙了,汤姆克鲁斯都比不上你。笑嘛、笑嘛!”她没注意到在她两只手蹂躏下,有一个笑容不受外力,自然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