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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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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一)无意中看到cctv-5频道中五环夜话的一期栏目,做关于王志郅在nba小牛队第一个进球的说话节目,心中涌起一些话,想对什么人说说,身边又正好无人,于是拿起笔,把他写下来。

    事情很简单,王志郅是被选入象征着世界级最高水平蓝球赛场的nba赛场的第一位亚裔选手,第一场球赛进了第一个球,正好是凑足是100分的一个球。美国媒体对于王的到来及进球等一系列事件非常关注。应该就是这么一件事吧!但五环夜话整个节目对此事件的宣传态度,我是指整个参与人群,无论主持人,嘉宾,还是现场观众对事件的态度叫人难受,甚至有点让人失望,更让我觉得不太舒服的是这所有背后所潜伏的一种集体的不合适的心情。

    我们来看一下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态,可以这样说吧,整个节目的内容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那就是中国人对国外媒体对一个中国人,亚洲人进入美国nba赛场的关注超出了中国人自己觉得可以承受的程度,简真可以说是受宠若惊。我看节目十分钟左右,我对我姐姐说:看来中国人心中仍有一种被压迫,被小看惯的心态,没有达到真正的自尊自立自强。

    真正强大的事物,不会去不用去炫耀自己的强大,每个人都知道太阳是强大的。真正强大的事物,无论毁誉,都受之泰然,孔子说:君子的过错,象太阳与月亮的蚀。有,人人可见,没有了,人人可见。而只有自己心里没数的人,外强中干的事物,色厉内荏的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人,才会去向别人灌输自己强大的言论,来掩饰本身并不很强大的事实,更有甚者,碰到即使适当的来自外部对自己的正面评价时,居然也惶恐不安,承受不起似的;一付矛盾十分的心理,做如是想:啊,我果真如此强大!咦,我真有这么强大吗?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未曾奋斗到底就想得到奖品的投机心理,一种建立在不认认真真做事的基础之上的不自信。好象人已经告诉他了,前进1000公里,尽头之处有奖品若干,他前进了600公里,他心里也大概清楚还没有到1000公里,因为他大约知道,1000公里对他来说应该是更辛苦的一种感觉,可是他还是600公里之处的一些奖品前停了下来,作骗自己状;啊,我真的到了。咦,我真的到了吗?这还是这洋一种心情,他从小叫人看不起,他本来可以做到前进1000公里的,但人们认为他太弱小了,不能做到了,于是他心里也怀疑自己了,于是他前进了800公里的时候,人们开始夸他了:他居然能够走到800公里!这夸奖之词如此之罕有,他闻所未闻,生平首次,于是他的以往的自卑使他对此夸奖有所难以承担:啊,我竟然如此强大?!同时,再进行200公里的艰难在他头脑之中隐隐再现;我能再前进200公里吗?前进的决心受到削弱,又陶醉于眼前的肯定之词之前。多么复杂又矛盾的心理呀!可这怎么也不是一种这样的心情:我知道我可做到前进1000公里。或者准确的说,我不知道我是否可以做到前进1000公里,但我决定义无反顾的做这件事情,一直做下去直到最后事实告诉我可以不可以,我的目标是发现自己,无怨无悔。而且我也知道我现在已经前进了800公里,不是1000公里,也不是600公里,所以夸奖有些来得太早,我还未放弃呢,我还未尽全力呢!我只证明了自己比原先别人的估计强大,强大到别人不再小看于我。不是,这不是这样一种心情,去除了自卑之后的自信,建立了自信之后的去除自大。

    这个小小的节目让我想起很多事情,前面可说是我批判的一种不适当的心情:过度的自卑,根源于历史的自卑。但还有一种仍是我所认为的不适当的心情,那即是:建立于不充分认识自己的自大,从极度的自卑进入的自大。我还经常看到媒体上这样一些倾向,那就是我们中国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最聪明的,尤其通过一些海外学子,长期在美国生活的华人,或者是一些从小在异地受教育,生活到大从来未到过中国的华人,再或者是通过一些外国人之口发出这样的结论与言词。每每到此,我却是无自豪之感,反而十分惭愧。尽管大家都读金庸的小说,连金庸如此传统的人在书中都让大英雄乔峰做了契丹人,都宏扬一种人不分民族皆有好人坏蛋英雄狗熊之分,可人们心中尚未把此概念渗透于胸。动不动就大肆叫嚷:咱们中国人最聪明了。人们不是庆祝反法西斯胜利五十多周年了吗,怎么也忘了当年日尔曼民族就在这样的想法下让世界人民连同自己一起遭了多少罪。换个角度,假如你是西方人,偶然的原因,你就出生在西方,是一个纯种白人,你来设想一下面对一个黄种人作如此言论,你会如何去反驳他:我设想了一下,我会这样想:这样疑惑;近代文明的绝大多数文明创举,汽车、火车、飞机、电话、电报、电视、广播、internet等等,竟无一是华人所贡献,他们怎么会如此大言不惭呢?再假设你是一个犹太人,也许碰巧你是一个犹太人,你要宣称,并非真心实意的宣称,只不过想吹嘘一下自己民族的优等性,你又会怎么讲呢。我设想了一下,我觉得我更有更多的理由,单犹太人的三架马车,马克思、爱因斯坦、费洛伊德就已叫人炫目不已。所以我又要说,我们究竟需要怎么一种合适的心情;是不是这样一种心情更好一些:民族之不同,正如个人之不同,别人身上有我们不能否认,并非不可企及的优势,也有向我看齐的东西,一些缺点。造成现今个人之不同,正如现今民簇状况之不同,是一个历史的原因,应该给予历史的分析、历史的看待。照物理上的话来讲,是不可比较。这样,是不是可以让我们可以更踏实,更和平的生活下去。所以一句老话到了嘴边:认识你自己。那才是份量沉甸甸地让我们去思考。

    所以到此为止,另外一种心情,极端的自大论,(有人说是民族主义情绪),我想也是不太好的。对人对已均是有害,应该提防,我喜欢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自己不清楚的事情不愿去用某一个想法去框它,不然的话,我觉得(隐隐约约心中有这种联系)都想去用此想法和波黑冲突,巴以冲突连系一下了。

    这有一点,我说完了,也就应该结束这篇文章了。我喜欢物理上的一个想法,那就是认识的误差。即凡有认识,必有误差。现代物理想法更进一步,认为认识不可准确,称之为海森堡测不准原理,听说索洛斯为了纪念海森堡把自己的证卷公司称为量子基金,并且他有一个最大的框框想法,也是凡认识必有缺撼,我心中甚是欣慰,觉得如此的有钱人,真有品味。刚才说到认识的缺撼问题,我立马想到另外一句话:信仰乃是最大的决裂者。还有一句话,王小波常常引用,好象是罗素说的:不同使此世界变得丰富多彩,(varity is the spice of life )。还记得波普的某一本书中说的开放社会与封闭社会之说。开放社会有不同的观点,所以有更多冲突也有更多色彩,较封闭社会的一种想法一统天下有所不同,我还是喜欢开放社会的,也喜欢变化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信仰是让人们冲突甚至仇杀但更是人们走向和谐,趋近于认识更深层的原因。所以在表述了我自己的观点之后,我愿意再次申明,尽管这一点不需置疑:我所表述的是本人观点,不一定正确。尽管如此,许多人还是将这一点经常忘了,一个人开口说话,不管他是谁,他表达的只是他的看法,不一定正确,不一定错误,也许有错有对,交织在一起,量子化的。

    (之二)写完那篇合适的心情之后,觉得有点遗漏。原因也很清楚,以前学英文的时候,看一本教材叫做新概念,曾经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很迷恋那套教材,对于一个不仅仅想学语言、而且想获取一些知识,增长见解,尤其是一些经得起推敲的见解的年表人,诸如一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大学生,那真是一本好书。我记得第四册中的课文,尤其精彩,其实那时我就有现在的这种喜欢各种不同意见共存的想法,便想着,自己的如能针对4册中的每一篇课文收集一篇与之意见相左的但文学论述同样精彩的文章,也同样的短小,汇成一本书,题之为反新概论第4册,可能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并且可能会收到许多如我一般迷恋新概念的人群的喜欢,可是一直没有做成这件事。4册中有一篇文章,讲的是作家如何写成一本书,大概观点如此,即每一个作家写什么东西,都是写之前头脑一片茫然,或说鲜有人会写什么提纲,轮廓之类,即使先打算写某人a为主角,后来写着写着又到了人物b主导全局,或者连背景也时常迁移不足,总之是写作的人信笔而至,写之前连他也不清楚最后的东西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我对这相想法非常感到满意。因为这看起来是那么的和谐,那么与宇宙中的一切相似,与生活本身相像。写作就是去揭示未知。创造本来无有的事物。试想马尔克斯在写百年孤独之前就已清清楚楚地地的知道那本书最后是什么样子,那后果简直不可设想,要么他已经没兴趣把他写下来了,要么他先为这样一个伟大宏美的东西震惊不已。事实上我觉得写作应该是这么一回事?探索未知的过程中创造。并非象某些人说的那样简单,写作要有感而发,是要有感而发,但往往引起你有所感的是一小点,但就在为这一点而抒发的时侯,你发现自己触发了更多的感想,由点及面,铺及开来,你开始整理自己的思路,同时思考,创造性的思考一些从未思考过的事情,这一点尤其在写大篇幅的东西时更明显。如小说戏剧。

    这就牵扯到一个比较复杂,难以说清的问题。(创作)写作的本质过程(具体过程)是怎样的?或者说话的具体过程(物理机制)是怎样的。我时常发现,人在说话写作,总之在表述个人情感,意见的时候,难免丢三落四,头脑中纷飞的想法难以及时的用笔捕捉下来,所以能够做到的只是捕捉多少算多少。从这一意义上讲,写作并非个人的事,这世界上绝无绝对私人的事情,可能连autoerotic也不例外,即使那样的时候,你也在头脑中有暗恋的对象,所以写作是个人去发现并非完全个人的事情,作家有一点像上天的工具与手段,上天借你去完成发现创造的任务。另外前面我说情感与意见,其实这二者也难以、区分的,我认为一种表述出来的东西都是情感的,至少已经打上了个人情感的烙印,而写作出的东西却包含着对共同所有的认识。可能这也就是那句话的内在缘由:越是个人的越是集体的。

    所以结论是,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本来是个人情感对集体所有的认识与描述,难免与他人看法相左。另外,思路飘忽不定捕捉的只是全部的一小部分,所以避免不了后来要补充,要修正。

    我现在主要讲一下情感对于认识的影响。人是感性的,人是理性的,这样的话我不爱听,也避免自己使用。我的专业常迫使我去思考:如果人的思维真可分为理性与感性之分,那么究竟是否大脑中有不同的部分起不同的作用?还或者是象有人建议的那样,我们用脑思考,用心感受呢?所以我抛开这一切不管,我也不清楚,在有人弄清楚之前先别胡乱用它。单纯地,我们讲,一个人的情绪,感觉或情感对他所讲的话和写作出的东西有影响。

    人皆有情感,那么他认识事物的任何过程都脱离不了情感。那就是为什么发现任何一个事物真正的面目总是那么难。鲁迅的是非对错观是很强烈的。我一向认为,但他仍脱离不了情感对他的摆布,他的生活方式,经历造成了他的情感,他的情感影响了他的对人事物的看法,他的对错观。所以他并不一定全对。反之,别外一些人如林语堂,梁实秋也不会错。就因为一点原因,(还不加上“没有绝对的是非对错”这一点),那就是人不能摆脱了自己的情感去谈论问题,就已让我觉得计多文人之间的争论非常的无意义。诸如余杰与余秋雨之问的一次通信。并且,问题还要比这复杂的多,情感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东西:喜、怒、爱、憎、怨气、私欲、爱心等等细小的东西在微妙的影响你的表述你的看法与意见,所以,我觉得,一个写作的人在写作这前,应该最了解一个问题就是作家的最主要任务乃是表述自己,并非抨击别人。

    但事实上表述自己某一种意义上就是抨击别人,正如一个人声称不去干涉别人,我不去干涉别人只管自己行为就行了,可不知这只是设想,不可实现,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外国人说:live and let live,在这里,我好象难以自圆其说,不知所云,其实我想表述的好象不是观点,而象分析,就是:这就是我们不可抗拒的生活或者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