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章 短兵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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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锦衣卫都是最差都是后天圆满,从皇城出发,并未走大路,而是翻山越岭,只用了十天功夫,便到了乾阳城这座离皇城最近的大城。
这使得,直到锦衣卫抵达乾阳城,中原的大族豪强,才觉察到锦衣卫的到来,以致于给金人通风报信的机会都没有。
待到乾阳城外驻扎的十万金军反应过来,十万锦衣卫已经靠近到了金军的军营五里之地。
金军扎营的地方,乃是一条大河之畔,以方便取水,周遭的林木尽被砍去,以防重演三国只是,火烧连营的旧事。
金人的营寨乃是以巨大的横木围城,建有高大五六丈的瞭望塔,方圆数里的一切,纤毫毕现。
“敌袭!敌袭!”
伴随着一阵巨大的锣鼓鸣颤声,军营里驻扎的所有金人都行动起来,飞快的穿好衣甲,拿起武器,整队集合,做完这一切,竟然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金人治军手段可想而知,虽然比不过二十年前天下无敌的岳家军,但比起一般的宋军,却是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大将军,敌人是宋人的锦衣卫,关起声势,怕是有不下十万之数!”
军列之前,一个斥候正向一个身形高大,气息凶悍的鞑子禀报情况。
“什么,十万锦衣卫?!”特木伦面色一变,但随即却是释然道,“莫非宋人让普通的士兵穿上了锦衣卫的衣服,据皇爷所言,锦衣卫不过万数,这定是宋人用来打击我等士气的阴谋!”
“再探!”
特布伦下令,随即摆手道:“击天鼓!”
话音落下,八个五大三粗的鞑子,顿时抬了一座巨大的鼓出来,伴随着阵阵轰鸣,声音传十里,好似雷霆震。
而远在其他地方的十四路大军的军营里,亦有一座同样的鼓响起,声势震天。
“左路先锋军击响天鼓,不是锦衣卫便是大宗师,传令下去,全军起拔,赶赴乾阳城!”中路大军之中,思汉飞闻见天鼓响起,顿时下令。
其余各路大军的大将亦是如此,同时发布命令,赶赴乾阳城。
天鼓,乃是金人的可汗忽必烈打造的一件奇物,一共二十座,只要其中一座响起,其余的十九座亦会跟着鸣颤,在军事上,有重大意义。
思汉飞如今的战略能够成功实行,全赖此件奇物,若不然,待到消息传来,再加上赶赴的时间,怕是一切都晚了。
而现在,思汉飞的十五路大军,只要有一路出事,就算是离得最远的赶赴也只消半日光阴,蒙元铁骑,半日可行百里,而最近的增援,更是一个时辰都不要。
再加之军队之中,有两位大宗师随行,纵使是有敌对大宗师偷袭军营,只消拖住一时三刻,大宗师也难以跑掉。
对于这个世界的最高武力,千百来,行军打仗,早就找到了克制之法。
而此刻,乾阳城外。
“大将军,不能再探了,敌军已经杀到军营门口了!”
金人的营地,斥候单膝跪地,声音不住的颤抖。
“这么快?!”特布伦惊诧,再难保持淡然,当即,特伦布下令:“全军听令,结阵迎敌!”
“火头营,点火焚营,阻断敌路!”
“弓箭手准备!”
特伦布熟练的发布一条又一条军令,有条不紊,能做到一路大将军的位置,特伦布自然有对印的才能,并非酒囊饭袋之辈。
当即,十万大军之中,有两万人两人一组,一人躺地以脚蹬弓,另一人调整角度,齐齐对着天空。
这是特制的强弓,虽然比不过已经失传的诸葛连弩,但力道却是极大,一个壮硕的鞑子,也只能用脚蹬开,至于用手臂拉,除非天生神力,否则根本无法将弓弦拉动半寸。
这种强弓,厚实的城墙也能射进十寸,至于人体,碰到便是四分五裂,再无可救。
以往宋军里,也配备了这般强弓,只不过后来秦桧消减军费,使得宋军失去了这一有力的力量。
“射!”
特伦布下令,当即千万只箭齐发,汇做箭雨,越过军营火海,带着狂风携着烈火,恍若是一条不羁的狂龙,暴力的撕碎一切,凶悍壮观到了极点。
“再射!”
特伦布继续下令,当即战鼓擂动,声震三军,誓要给锦衣卫难以想象的打击。
一连五轮箭雨,这才终于停下,这种强弓不是那么好蹬的,以鞑子的体力,一连五轮,也到了极限。
金军里,只有传说之中最强的惊神营,才能将这种强弓做常规手段,以手拉开,连发百发而气不喘。
惊神营里,每一个都是万里挑一的精锐,自然不是一般的鞑子可比。
五轮剑雨之后,烟尘火光遮蔽了一切,而鞑子的军阵也已经布好,十万大军齐动,宛若巨蟒一般,动则山河震动,凌厉到了极点。
一字长蛇阵,这是中原的十大阵法之一,不过如今却被鞑子学了过去,用的有模有样。
这座军阵,可攻可守,乃是破敌制胜的不二之法。
军阵有两种变化,一种用于战场,一种用于匹敌个体高手,战场之阵,乃是数算之道,天干地支,刀兵相击,破敌屠城。
而匹敌个体高手,乃是气脉相连,意念合一,化作法相,由将领掌控,以此撼动乾坤,御动那苍茫不可测的太虚神力。
岳飞的破军杀阵满江红,便是最强阵法之一,远比这一字长蛇阵要来的厉害,金人多年来,一直想窥探此法门,不过秦桧也不是蠢人,知晓其厉害,所以严防死守,并未被金人得逞。
就连曾经李沉舟等一干江湖豪客,动用了无数资源,也只得了满江红的气脉运转之法,以此破解,至于意念合一演化法相的法门,却是无法得到。
“来了!”
一阵巨大的脚步声响起,破灭了火光,撕碎了烟尘,好似一只太古巨兽,覆压而来,给人以一种巨大的压力。
特伦布位于军阵中心,信心满满,并不认为自己的军阵会被轻易攻破,但当他看到阵外满地的断箭后,面色立时一变。
而下一刻,锦衣卫的作为,更是让特伦布心生恐惧。
十万锦衣卫分成三波,同时攻向一字长蛇阵的蛇头蛇尾蛇腹,好似三把尖刀,所有与锦衣卫照面的鞑子,都是一个刹那便丢了性命。
十万锦衣卫,就好像是十万个恐怖的杀人机器,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收割生命!
“囚特格尔!囚特格尔!”
特伦布脸色发白,知道自己这次恐怕完了,宋人竟然有一只由恶魔组成的军队。(注:在蒙语里,囚特格尔是恶魔的意思!)
“陛下还是暂且退兵吧,勿要折损在这里。想要败得金人,须得先想个法子,破了金人的合兵之法,金人悍勇,十万锦衣卫对上十万鞑子,短时间内未必拿得下!”高空之中,王道明与王重阳踏虚而行,王重阳还在劝说,虽然他对宋庭没有半点好感,但为了天下黎民,还是不得不苦头婆心的劝说王道明,希望王道明不要意气用事。
王道明笑道:“朕有锦衣卫,百万大军又如何,道友若是不信,可看前方!”
王重阳心里还是不信,当即依言向前望去,这一望,顿时心生骇然,再难平静。
以他大宗师的心境,也不禁失声:“三万先天,怎么可能?!”
十万锦衣卫都是最差都是后天圆满,从皇城出发,并未走大路,而是翻山越岭,只用了十天功夫,便到了乾阳城这座离皇城最近的大城。
这使得,直到锦衣卫抵达乾阳城,中原的大族豪强,才觉察到锦衣卫的到来,以致于给金人通风报信的机会都没有。
待到乾阳城外驻扎的十万金军反应过来,十万锦衣卫已经靠近到了金军的军营五里之地。
金军扎营的地方,乃是一条大河之畔,以方便取水,周遭的林木尽被砍去,以防重演三国只是,火烧连营的旧事。
金人的营寨乃是以巨大的横木围城,建有高大五六丈的瞭望塔,方圆数里的一切,纤毫毕现。
“敌袭!敌袭!”
伴随着一阵巨大的锣鼓鸣颤声,军营里驻扎的所有金人都行动起来,飞快的穿好衣甲,拿起武器,整队集合,做完这一切,竟然只用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金人治军手段可想而知,虽然比不过二十年前天下无敌的岳家军,但比起一般的宋军,却是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大将军,敌人是宋人的锦衣卫,关起声势,怕是有不下十万之数!”
军列之前,一个斥候正向一个身形高大,气息凶悍的鞑子禀报情况。
“什么,十万锦衣卫?!”特木伦面色一变,但随即却是释然道,“莫非宋人让普通的士兵穿上了锦衣卫的衣服,据皇爷所言,锦衣卫不过万数,这定是宋人用来打击我等士气的阴谋!”
“再探!”
特布伦下令,随即摆手道:“击天鼓!”
话音落下,八个五大三粗的鞑子,顿时抬了一座巨大的鼓出来,伴随着阵阵轰鸣,声音传十里,好似雷霆震。
而远在其他地方的十四路大军的军营里,亦有一座同样的鼓响起,声势震天。
“左路先锋军击响天鼓,不是锦衣卫便是大宗师,传令下去,全军起拔,赶赴乾阳城!”中路大军之中,思汉飞闻见天鼓响起,顿时下令。
其余各路大军的大将亦是如此,同时发布命令,赶赴乾阳城。
天鼓,乃是金人的可汗忽必烈打造的一件奇物,一共二十座,只要其中一座响起,其余的十九座亦会跟着鸣颤,在军事上,有重大意义。
思汉飞如今的战略能够成功实行,全赖此件奇物,若不然,待到消息传来,再加上赶赴的时间,怕是一切都晚了。
而现在,思汉飞的十五路大军,只要有一路出事,就算是离得最远的赶赴也只消半日光阴,蒙元铁骑,半日可行百里,而最近的增援,更是一个时辰都不要。
再加之军队之中,有两位大宗师随行,纵使是有敌对大宗师偷袭军营,只消拖住一时三刻,大宗师也难以跑掉。
对于这个世界的最高武力,千百来,行军打仗,早就找到了克制之法。
而此刻,乾阳城外。
“大将军,不能再探了,敌军已经杀到军营门口了!”
金人的营地,斥候单膝跪地,声音不住的颤抖。
“这么快?!”特布伦惊诧,再难保持淡然,当即,特伦布下令:“全军听令,结阵迎敌!”
“火头营,点火焚营,阻断敌路!”
“弓箭手准备!”
特伦布熟练的发布一条又一条军令,有条不紊,能做到一路大将军的位置,特伦布自然有对印的才能,并非酒囊饭袋之辈。
当即,十万大军之中,有两万人两人一组,一人躺地以脚蹬弓,另一人调整角度,齐齐对着天空。
这是特制的强弓,虽然比不过已经失传的诸葛连弩,但力道却是极大,一个壮硕的鞑子,也只能用脚蹬开,至于用手臂拉,除非天生神力,否则根本无法将弓弦拉动半寸。
这种强弓,厚实的城墙也能射进十寸,至于人体,碰到便是四分五裂,再无可救。
以往宋军里,也配备了这般强弓,只不过后来秦桧消减军费,使得宋军失去了这一有力的力量。
“射!”
特伦布下令,当即千万只箭齐发,汇做箭雨,越过军营火海,带着狂风携着烈火,恍若是一条不羁的狂龙,暴力的撕碎一切,凶悍壮观到了极点。
“再射!”
特伦布继续下令,当即战鼓擂动,声震三军,誓要给锦衣卫难以想象的打击。
一连五轮箭雨,这才终于停下,这种强弓不是那么好蹬的,以鞑子的体力,一连五轮,也到了极限。
金军里,只有传说之中最强的惊神营,才能将这种强弓做常规手段,以手拉开,连发百发而气不喘。
惊神营里,每一个都是万里挑一的精锐,自然不是一般的鞑子可比。
五轮剑雨之后,烟尘火光遮蔽了一切,而鞑子的军阵也已经布好,十万大军齐动,宛若巨蟒一般,动则山河震动,凌厉到了极点。
一字长蛇阵,这是中原的十大阵法之一,不过如今却被鞑子学了过去,用的有模有样。
这座军阵,可攻可守,乃是破敌制胜的不二之法。
军阵有两种变化,一种用于战场,一种用于匹敌个体高手,战场之阵,乃是数算之道,天干地支,刀兵相击,破敌屠城。
而匹敌个体高手,乃是气脉相连,意念合一,化作法相,由将领掌控,以此撼动乾坤,御动那苍茫不可测的太虚神力。
岳飞的破军杀阵满江红,便是最强阵法之一,远比这一字长蛇阵要来的厉害,金人多年来,一直想窥探此法门,不过秦桧也不是蠢人,知晓其厉害,所以严防死守,并未被金人得逞。
就连曾经李沉舟等一干江湖豪客,动用了无数资源,也只得了满江红的气脉运转之法,以此破解,至于意念合一演化法相的法门,却是无法得到。
“来了!”
一阵巨大的脚步声响起,破灭了火光,撕碎了烟尘,好似一只太古巨兽,覆压而来,给人以一种巨大的压力。
特伦布位于军阵中心,信心满满,并不认为自己的军阵会被轻易攻破,但当他看到阵外满地的断箭后,面色立时一变。
而下一刻,锦衣卫的作为,更是让特伦布心生恐惧。
十万锦衣卫分成三波,同时攻向一字长蛇阵的蛇头蛇尾蛇腹,好似三把尖刀,所有与锦衣卫照面的鞑子,都是一个刹那便丢了性命。
十万锦衣卫,就好像是十万个恐怖的杀人机器,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收割生命!
“囚特格尔!囚特格尔!”
特伦布脸色发白,知道自己这次恐怕完了,宋人竟然有一只由恶魔组成的军队。(注:在蒙语里,囚特格尔是恶魔的意思!)
“陛下还是暂且退兵吧,勿要折损在这里。想要败得金人,须得先想个法子,破了金人的合兵之法,金人悍勇,十万锦衣卫对上十万鞑子,短时间内未必拿得下!”高空之中,王道明与王重阳踏虚而行,王重阳还在劝说,虽然他对宋庭没有半点好感,但为了天下黎民,还是不得不苦头婆心的劝说王道明,希望王道明不要意气用事。
王道明笑道:“朕有锦衣卫,百万大军又如何,道友若是不信,可看前方!”
王重阳心里还是不信,当即依言向前望去,这一望,顿时心生骇然,再难平静。
以他大宗师的心境,也不禁失声:“三万先天,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