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神奇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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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说什么?她生了一个女儿?”吉乐火烧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蹿起来,一个站立不稳,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响,好不响亮。
“吉乐哥哥,你是不是激动得摔倒了?你这个好色的男人,连刚出生的女婴都要打主意,太好色了吧!”敖铃儿马上诠释吉乐的举动。
“呜呜!我惨了,我完了,我至少二十年的青春韶华就这样给浪费了。”吉乐在地上叫冤,一脸的模样,让人心怜心疼。
玉露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用柔黄为他抚着胸口,道:“公子,你别这样,好不好?”
十八宁芙神卫、眉茵、玉露和许真真都摆出一副我为你心疼的样子。
按照吉乐和琴心之间的约定,要是琴心生个女孩,吉乐就要冒充夏华直到琴心的女婿入赘之后,才能离开,重获自由。琴心的说法是,这至少需要二十年时间,吉乐一想到二十年时光为一个小女孩而虚度,心里就不是滋味。
偏偏敖铃儿就是不放过他,看见吉乐脑袋在玉露的酥胸上蹭了蹭,讨点小便宜,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讨你的便宜了,他真是一头白眼狼。玉露姐,不要理他。”
玉露一张粉脸羞得通红,娇嗔道:“铃儿,不要胡说,你再说,姐不理你了。”
眉茵、青鹭和许真真似笑非笑地看着玉露,玉露本就红红的脸蛋更加红了,把头埋得低低的,道:“你们看什么看?我不好看。”
吉乐趁机在玉露的嘴上亲了一下,品尝樱唇的消魂滋味,在玉露耳边道:“宝贝儿,你是不是想了?”
玉露还没有说话,敖铃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发花癫了。玉露姐,你要小心哦!”玉露本不想惹吉乐失望,要点头的,一听敖铃儿的话,只得违背本意轻轻摇摇头。
吉乐大失所望,惨叫一声“我惨了,我好惨哦!”眉茵、玉露、许真真和青鹭知道吉乐为什么大叫,笑笑,不作声。
敖铃儿一双月牙眼眯成一条小缝了,道:“眉茵姐,你们不理他,大色狼怎么会惨叫?”
眉茵一愣,忍着好笑,道:“铃儿,你不知道,公子的事情不顺心,心情很不好。”
这也不是胡说,在同一天,吉乐连遇三件头疼的事,心情是不好。第一件是为军费发愁,这是最愁的一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想到好办法。第二件是一千死囚,好在把这包袱甩给了屠轮,好歹也出了一口恶气。第三件就是琴心居然生了一个女婴,他的青春韶华看来要白白浪费至少二十年了。
敖铃儿忽闪着月牙眼道:“眉茵姐,他心情不好,你们怎么不好好疼他?你们不疼他,我都想疼他。”
吉乐一下从地上蹦起来,瞪着敖铃儿道:“铃儿,你怎么疼我?”
玉露在背上轻轻捏了他一下,一副你连铃儿也不放过的大色狼模样。
敖铃儿摇着吉乐的手,道:“吉乐哥哥,我们出去散心,好不好?到你的幻兽森林去玩,好不好嘛?”
吉乐大失所望,在眉茵四女脸上扫过一眼,见四女大有香城待腻了,想出去散心的意思,点头道:“好,我们这就去。
至于出兵西进一事,吉乐压根就没有想到,因为他给军费弄得一个头两个大,一想起这些烦心的事儿就头疼,为了头不疼,干脆不去想,这是吉乐的行动准则。
敖铃儿大喜,月牙眼都大了好多,拍着小手嚷道:“好耶,好耶,吉乐哥哥,你真是太好了!耶!”
吉乐坏笑着,指着自己的脸,道:“疼一个。”
敖铃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在吉乐的脸领上亲了一下,突然之间,飞霞扑面,羞不可抑,一双粉拳在吉乐胸口捶个不停,道:“吉乐哥哥,你坏,你坏死了。”
吉乐得意地哈哈一笑,换来的是四女的大白眼,意思是说“真是头大色狼”吉乐心情大好,也不计较。
说到就做,吉乐带上四女、敖铃儿,还有宁芙十八神卫、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等人,在没有知会魏莽他们的情况下,偷偷溜出了香城,开始了被后人称为神奇之旅的旅程,这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旅行。
晨曦初开,朝阳初升,万道霞光以金色的太阳为中心,洒向大地,把大地照耀成一片金色的海洋。这片金色的海洋,不是大海碧涛,是京唐国的远征军,身上明亮的盔甲给金色的太阳光一照,就汇成了这片金色的海洋。
击败凤。花明一直是菲因五世的夙愿,提兵赶到云阳要塞下,已是昨天黄昏时分。一踏上断云三角洲这片土地,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片土地是他从蓝月帝国的手里抢来的,为大军北进准备好了跳板,更重要的是这是粮仓,拥有了这片土地,就解决了军粮这个一直让他头痛的问题。
夺取断云三角洲,曾使菲因五世享有极高的荣耀,为他的臣民乐道,称他是京唐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
对这一点,菲因五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笑着婉拒美名“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耀,我受之有愧,实在不敢当。不过,除了菲因一世,我是当之无愧的!”
历史似乎老是喜欢和他开玩笑,当他一连击败蓝月帝国五个名将,如日中天的时侯,他却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凤。花明。当时,凤。花明率领紫云军团这个二线军团到来时,菲因五世还摆了一次庆功宴,预祝再次获胜,掳获凤。花明这个据说是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作他的妃子。要是掳获凤。花明做他的妃子的话,就可以说完美无缺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的安排发展,凤。花明成功地阻止了他前进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他的阴谋,使他的辉煌难再,荣耀难续。
一想到这些往事,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同时,他的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情,心想要是不能在蓝月帝国遭受两线夹击的情况下击败凤。花明的话,他的最好归宿就是断云山的万丈悬崖。
斗志昂扬的菲因五世催动大军急赶,终于在昨天黄昏时分,前哨赶到了云阳要塞下。对这次北征,菲因五世下足了血本,志在必胜,亲自随着前哨第一批赶到云阳要塞下,望着这座自己费尽心机,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始终无法攻克的不落雄关,复杂的心情变得翻腾不已,好像翻江倒海似的。
菲因五世骑在他那匹雪白的神骑上,一双虎目望着云阳要塞,眼里闪现出复杂的神情,仿佛穿透了时空,看见了云阳要塞后面那位有着飒爽英姿的美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和他上演了多次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戏剧,每一次咫尺天涯的上演,都是他的恶梦。
每一次恶梦醒来,他对那个给他带来恶运的女人的心情就复杂一分,恨意加一分,爱意浓一分,为此,他命令画工根据他的记忆画出凤。花明的画像,挂在自己睡房中。
往往在深夜爬起来,他会凝视着凤。花明的画像,咬牙切齿地道:“凤。花明,你这个臭女人,我恨死你了。”跟着就会深情地说:“凤,我爱你,我会爱你一万年。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多情的眼泪就会顺着脸领流下来。
晚风微拂,吹得菲因五世征衣飘飞,给他英挺不凡的身姿增色不少,更加的不凡。
南疆的三月,春风还是有点冷,菲因五世一点感觉也没有,嘴里喃喃地道:“凤,我回来了。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
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之所以流传千古,不是菲因五世的痴情,也不是他真的追到了凤。花明,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真心付出的痴情汉子。后世,少男向少女求爱时就会引用他这句话。
菲因五世最终湮没在历史的尘垢中,然而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历史又一次和他开了玩笑。据历史学家统计,历史和菲因五世开的玩笑很多,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他和凤。花明站在敌对立场上,他对凤。花明又爱又恨。第二个是帕金奇向他献计,他曾经一度为之心动,却没有采纳,后来的历史演进,把帕金奇这个卓越的军事统帅推到吉乐的怀抱。第三个玩笑就是菲因五世以悲剧收场,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成为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
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夜幕低垂,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他才从沉思中醒来,明白这是在战场上。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从侍卫手里接过,没有要任何人跟随,举着火把,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
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南疆的气侯温暖,四季如春,正宜于鲜花生长,开了一季又一季,始终是香飘山岗。
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弯腰采下,嗅了嗅,道:“真香。”
而后,他露出古怪的神情,道:“凤,你是我的敌人,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还是我的清人,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我的尊敬的敌人!我的真心朋友!我的梦中情人!”
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咬破手指,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我回来了”叫来侍卫长,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亲手交给凤。花明。
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亲手交给了凤。花明,还带回了凤。花明的口信“谢谢”两字。据侍卫长说,凤。花明在说这话时,酥胸起伏不定,好像很激动,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连觉都睡不着了。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凤。花明美丽如昔,更加成熟,更加具有女人味,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
一到云阳要塞,收获就不错,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等军队扎下营寨,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依他的严令,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要军法从事。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连夜练习,整个晚上,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彻夜未停。
五更造饭,一刻钟用饭完毕,然后列阵。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训练有素,顷刻成阵,行列整齐,刀出鞘,弓上弦,枪如林,旗帜飘飞,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端的是气势惊人,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
中央骑道上,菲因五世一身戎装,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控缰而来,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直贯云霄。
菲因五世来到阵前,立定战马,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著名的不世名将凤。花明,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
凤。花明美艳不可方物,美玉般光洁的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哪怕是一点点也是没有,分明的曲线、平滑光洁而突起的脸蛋是那么的完美,就是艺术大师的倾心杰作也不可能有她完美。
钻石般的美目如夜空中闪烁着的美丽星星,会说话似的,秋水转动间,无边的美丽尽在这一动之间。
高挑的身材是那么地匀称,堪称完美,胸挺臀翘,小腹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曲线分明,而又协调之至,就是最挑剔的人也是找不到一丝的不足。
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一个云髻就像戴在她头上的名贵装饰品似的,就是出自名家的珍贵装饰品也不及云髻万分之一。
小巧的樱唇微微上翘,嘴角始终挂着一个高贵如女神一般的神奇微笑,具有颠倒众生、一笑倾城倾国的魅力。
窄袖劲身箭装穿在身上,是那么的英姿挺拨,飒爽不凡,火红的凤恺裹在娇小的娇躯上,使整个人衬托得像只魅力四射的火凤凰,让人目眩,让人迷醉。
和凤。花明这道美丽到极致的风景线截然不同的是瑟梅兹。花明,无论是身材容貌,还是气质来说,都有云壤之别,一个在天地上,一个在地下,让人不得不生出感叹:“龙生九子,子子不同。”
瑟梅兹虽然穿了一身盔甲,倒有点威武之气,可惜的是,配上他那双让人倒胃口的水泡眼,就让人恶心。这还不是他最让人恶心的,最让人恶心的是他的说话,充分发挥了他作为空谈家的想像力。
“哦,我的天啊!这么多的浑蛋,他们一人撒一泡尿,就足以把我们淹死。”瑟梅兹水泡眼转动了几下,继续道:“啊!这么多的浑蛋小子来送死,也够我们把钢刀砍缺。”
紫云军团都知道这个空谈家的怪脾气,都当作没听见,睬也没有睬他,可惜他的表演了,成了独角戏。
有“紫云辣妹”之称的黎漪狠狠地白了瑟梅兹一眼,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要不是大战当前,我会把你的臭嘴撕烂喂狗!
对紫云辣妹黎漪,瑟梅兹还是有点怕的,翻翻水泡眼,不吱声了。
黎漪一身的戎装,更能把她的火辣气释放出来,好像她天生就是火辣辣似的。
巨汉似的科伦穿了一身特大号的盔甲站在凤。花明的身后,仿佛一尊天神。他和凤。花明一大一小,一高一矮,好像是在相互映衬似的,一个英气逼人,让人生出不敢仰视之感,一个宛若天神,威风凛凛,让人畏俱。
菲因五世透过眼里的雾气凝视着城头上的凤。花明,久久没有说话,只觉真人比画像美丽得多了,心中又在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早点来看她呢?
终于,菲因五世清醒过来,大声道:“一别经年,将军可好?”
凤。花明仿佛天籁的声音从城头上飘下来,是那么的悦耳动听,就是珠玉之声和她的声音比起来也是不及万分之一,道:“多谢大王问侯,小女子很好。大王为何一再发兵,侵我疆土?大王请听小女子一声劝,即刻回师,我保大王平安归去,要不然的话,旧事重演,有伤大王体面。”
一提旧事,菲因五世心头没来由地一疼,道:“我提兵到此,岂能无功而返。我劝将军识时务者为俊杰,蓝月帝国北有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帝国,南有我京唐百万大军压境,不日将灭亡,你还是打开城门,让我大军通过。我可以向将军保证,我京唐大军一定秋毫无犯,不伤云阳要塞一个人,不拿一根针。”
“大王此言差也。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与我国世代为敌,已非一日,百多年的征战,他们徒劳无功,连我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占到,徒自劳民伤财,让生灵涂炭,实为不智。我劝大王不要误听人言,贪图一时之利,趁火打劫。等大军到来,必定收复断云三角洲,翻越断云山,进入贵国灭贼。到那时,大王悔之晚也。”凤。花明针锋相对。
“将军盘算虽好,只可惜此一时,彼一时。形势于贵国极为不利,贵国四边临敌,已到绝境,何来大军?将军危言耸听而已。”菲因五世丝毫不为所动。
“小女子再三晓以利害,无奈大王固执己见,就战场上见真章。”凤。花明一语说出,一场大战就要上演了。
“将军提议甚好,本王也是这般想法。在大战之前,请将军稍待片时,容本王送将军一件礼物。”菲因五世意气风发地说。
“大王厚礼,小女子不敢擅纳,还请大王体谅。”凤。花明婉拒道。
菲因五世转过身,面对着他的百万大军,双目炯炯有神,神光湛然,呛啷声中,拨刀在手,高举在头上,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
只要菲因五世一刀挥下,大战就要爆发了,所有的人都不免气为之一窒,空气骤然凝固,无不心为之一紧。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战场是可怕的,可怕的不是在冲锋陷阵,而是在漫长的等待,最痛苦的是在临战前的一刻。
菲因五世左手高举,大声道:“花儿花儿开,预备,唱!”右手的军刀挥舞起来,划着优美的曲线,左手随着节拍挥动,嘴里和着节拍唱道:“花儿花儿开”
他的角色转变得真是快,瞬间就从指挥千军万马的帝王变成了舞台演出的指挥家都是指挥家,此指挥家非彼指挥家。
小兵兵们练了一晚上的歌,烂熟于胸,拉开喉咙唱了起来,心里天真地想要是和敌人的歌唱比赛赢了的话,说不定就不用打仗了,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无不卖力地唱起来。
近百万张嘴一齐唱歌,那是何等的气势,声音之大,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声浪冲霄直上,震得天上的浮云都为之颤抖。脚下的大地就更不用说了,微微地抖动,真可以说得上惊天动地。
城头上的蓝月军队开始是不明所以,诧异之极地倾听起来,越听越惊诧,差一点从城头上摔下来了。
凤。花明美丽的凤目越来越大,嘴巴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圆圈,粉脸上越来越红,好像是美丽的朝霞。
“什么?你说什么?她生了一个女儿?”吉乐火烧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蹿起来,一个站立不稳,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响,好不响亮。
“吉乐哥哥,你是不是激动得摔倒了?你这个好色的男人,连刚出生的女婴都要打主意,太好色了吧!”敖铃儿马上诠释吉乐的举动。
“呜呜!我惨了,我完了,我至少二十年的青春韶华就这样给浪费了。”吉乐在地上叫冤,一脸的模样,让人心怜心疼。
玉露把他抱在怀里,温柔地用柔黄为他抚着胸口,道:“公子,你别这样,好不好?”
十八宁芙神卫、眉茵、玉露和许真真都摆出一副我为你心疼的样子。
按照吉乐和琴心之间的约定,要是琴心生个女孩,吉乐就要冒充夏华直到琴心的女婿入赘之后,才能离开,重获自由。琴心的说法是,这至少需要二十年时间,吉乐一想到二十年时光为一个小女孩而虚度,心里就不是滋味。
偏偏敖铃儿就是不放过他,看见吉乐脑袋在玉露的酥胸上蹭了蹭,讨点小便宜,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讨你的便宜了,他真是一头白眼狼。玉露姐,不要理他。”
玉露一张粉脸羞得通红,娇嗔道:“铃儿,不要胡说,你再说,姐不理你了。”
眉茵、青鹭和许真真似笑非笑地看着玉露,玉露本就红红的脸蛋更加红了,把头埋得低低的,道:“你们看什么看?我不好看。”
吉乐趁机在玉露的嘴上亲了一下,品尝樱唇的消魂滋味,在玉露耳边道:“宝贝儿,你是不是想了?”
玉露还没有说话,敖铃儿揭露起来“玉露姐,你看,这头大色狼又发花癫了。玉露姐,你要小心哦!”玉露本不想惹吉乐失望,要点头的,一听敖铃儿的话,只得违背本意轻轻摇摇头。
吉乐大失所望,惨叫一声“我惨了,我好惨哦!”眉茵、玉露、许真真和青鹭知道吉乐为什么大叫,笑笑,不作声。
敖铃儿一双月牙眼眯成一条小缝了,道:“眉茵姐,你们不理他,大色狼怎么会惨叫?”
眉茵一愣,忍着好笑,道:“铃儿,你不知道,公子的事情不顺心,心情很不好。”
这也不是胡说,在同一天,吉乐连遇三件头疼的事,心情是不好。第一件是为军费发愁,这是最愁的一件事,到现在还没有想到好办法。第二件是一千死囚,好在把这包袱甩给了屠轮,好歹也出了一口恶气。第三件就是琴心居然生了一个女婴,他的青春韶华看来要白白浪费至少二十年了。
敖铃儿忽闪着月牙眼道:“眉茵姐,他心情不好,你们怎么不好好疼他?你们不疼他,我都想疼他。”
吉乐一下从地上蹦起来,瞪着敖铃儿道:“铃儿,你怎么疼我?”
玉露在背上轻轻捏了他一下,一副你连铃儿也不放过的大色狼模样。
敖铃儿摇着吉乐的手,道:“吉乐哥哥,我们出去散心,好不好?到你的幻兽森林去玩,好不好嘛?”
吉乐大失所望,在眉茵四女脸上扫过一眼,见四女大有香城待腻了,想出去散心的意思,点头道:“好,我们这就去。
至于出兵西进一事,吉乐压根就没有想到,因为他给军费弄得一个头两个大,一想起这些烦心的事儿就头疼,为了头不疼,干脆不去想,这是吉乐的行动准则。
敖铃儿大喜,月牙眼都大了好多,拍着小手嚷道:“好耶,好耶,吉乐哥哥,你真是太好了!耶!”
吉乐坏笑着,指着自己的脸,道:“疼一个。”
敖铃儿什么话也没有说,在吉乐的脸领上亲了一下,突然之间,飞霞扑面,羞不可抑,一双粉拳在吉乐胸口捶个不停,道:“吉乐哥哥,你坏,你坏死了。”
吉乐得意地哈哈一笑,换来的是四女的大白眼,意思是说“真是头大色狼”吉乐心情大好,也不计较。
说到就做,吉乐带上四女、敖铃儿,还有宁芙十八神卫、鲁光头、阿基斯、水逐秀等人,在没有知会魏莽他们的情况下,偷偷溜出了香城,开始了被后人称为神奇之旅的旅程,这是一次极为重要的旅行。
晨曦初开,朝阳初升,万道霞光以金色的太阳为中心,洒向大地,把大地照耀成一片金色的海洋。这片金色的海洋,不是大海碧涛,是京唐国的远征军,身上明亮的盔甲给金色的太阳光一照,就汇成了这片金色的海洋。
击败凤。花明一直是菲因五世的夙愿,提兵赶到云阳要塞下,已是昨天黄昏时分。一踏上断云三角洲这片土地,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片土地是他从蓝月帝国的手里抢来的,为大军北进准备好了跳板,更重要的是这是粮仓,拥有了这片土地,就解决了军粮这个一直让他头痛的问题。
夺取断云三角洲,曾使菲因五世享有极高的荣耀,为他的臣民乐道,称他是京唐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主。
对这一点,菲因五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笑着婉拒美名“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耀,我受之有愧,实在不敢当。不过,除了菲因一世,我是当之无愧的!”
历史似乎老是喜欢和他开玩笑,当他一连击败蓝月帝国五个名将,如日中天的时侯,他却遇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凤。花明。当时,凤。花明率领紫云军团这个二线军团到来时,菲因五世还摆了一次庆功宴,预祝再次获胜,掳获凤。花明这个据说是美艳不可方物的美女,作他的妃子。要是掳获凤。花明做他的妃子的话,就可以说完美无缺了。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的安排发展,凤。花明成功地阻止了他前进的步伐,一次又一次地挫败他的阴谋,使他的辉煌难再,荣耀难续。
一想到这些往事,菲因五世心里就不是滋味,同时,他的心里也升起一股豪情,心想要是不能在蓝月帝国遭受两线夹击的情况下击败凤。花明的话,他的最好归宿就是断云山的万丈悬崖。
斗志昂扬的菲因五世催动大军急赶,终于在昨天黄昏时分,前哨赶到了云阳要塞下。对这次北征,菲因五世下足了血本,志在必胜,亲自随着前哨第一批赶到云阳要塞下,望着这座自己费尽心机,花费无数人力物力始终无法攻克的不落雄关,复杂的心情变得翻腾不已,好像翻江倒海似的。
菲因五世骑在他那匹雪白的神骑上,一双虎目望着云阳要塞,眼里闪现出复杂的神情,仿佛穿透了时空,看见了云阳要塞后面那位有着飒爽英姿的美人。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和他上演了多次远在天边,近在咫尺的戏剧,每一次咫尺天涯的上演,都是他的恶梦。
每一次恶梦醒来,他对那个给他带来恶运的女人的心情就复杂一分,恨意加一分,爱意浓一分,为此,他命令画工根据他的记忆画出凤。花明的画像,挂在自己睡房中。
往往在深夜爬起来,他会凝视着凤。花明的画像,咬牙切齿地道:“凤。花明,你这个臭女人,我恨死你了。”跟着就会深情地说:“凤,我爱你,我会爱你一万年。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一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多情的眼泪就会顺着脸领流下来。
晚风微拂,吹得菲因五世征衣飘飞,给他英挺不凡的身姿增色不少,更加的不凡。
南疆的三月,春风还是有点冷,菲因五世一点感觉也没有,嘴里喃喃地道:“凤,我回来了。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定要说个时间的话,我爱你的时间不是一万年,是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凤,我的爱人,你听见了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
这句流传千古的情话之所以流传千古,不是菲因五世的痴情,也不是他真的追到了凤。花明,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真心付出的痴情汉子。后世,少男向少女求爱时就会引用他这句话。
菲因五世最终湮没在历史的尘垢中,然而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历史又一次和他开了玩笑。据历史学家统计,历史和菲因五世开的玩笑很多,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他和凤。花明站在敌对立场上,他对凤。花明又爱又恨。第二个是帕金奇向他献计,他曾经一度为之心动,却没有采纳,后来的历史演进,把帕金奇这个卓越的军事统帅推到吉乐的怀抱。第三个玩笑就是菲因五世以悲剧收场,他的情话却能流传千古,成为引用率最高的一句情话。
菲因五世久久没有动弹,直到夜幕低垂,黑暗再一次笼罩了大地,他才从沉思中醒来,明白这是在战场上。菲因五世命令侍卫打起火把,从侍卫手里接过,没有要任何人跟随,举着火把,控马来到一座小小的山岗上。
菲因五世多次惨败于此,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知道这座山岗上长有鲜艳的茱黄花。南疆的气侯温暖,四季如春,正宜于鲜花生长,开了一季又一季,始终是香飘山岗。
菲因五世从马背上跳下,来到最鲜艳的茱黄花前,弯腰采下,嗅了嗅,道:“真香。”
而后,他露出古怪的神情,道:“凤,你是我的敌人,也是让我钦佩的朋友,还是我的清人,我就送你一束茱黄花。我的尊敬的敌人!我的真心朋友!我的梦中情人!”
回到阵前的菲因五世,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咬破手指,用鲜血在丝帕上写下了四个字—“我回来了”叫来侍卫长,要他把丝帕和茱黄花送进城去,亲手交给凤。花明。
侍卫长不负菲因五世所望,亲手交给了凤。花明,还带回了凤。花明的口信“谢谢”两字。据侍卫长说,凤。花明在说这话时,酥胸起伏不定,好像很激动,这让菲因五世激动得不得了,连觉都睡不着了。更让菲因五世放心的是,凤。花明美丽如昔,更加成熟,更加具有女人味,让他眼里闪着异样色彩。
一到云阳要塞,收获就不错,菲因五世实在是兴奋得不得了,等军队扎下营寨,就要军队连夜练习一首歌曲。依他的严令,要是不能达到他的要求,要军法从事。这可苦了这些小兵兵,连夜练习,整个晚上,军营里都是一片歌声嚓亮,彻夜未停。
五更造饭,一刻钟用饭完毕,然后列阵。菲因五世出动的是精锐部队,训练有素,顷刻成阵,行列整齐,刀出鞘,弓上弦,枪如林,旗帜飘飞,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端的是气势惊人,无边的杀气从阵中透出,只要菲因五世一声令下,足以把云阳要塞碾成碎片。
中央骑道上,菲因五世一身戎装,在一队侍卫和数十员顶盔贯甲的将领簇拥下,控缰而来,娴熟的马技从他自如的缰绳控制中就可见一斑。身后的侍卫和将领个个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直贯云霄。
菲因五世来到阵前,立定战马,抬头望着城头上那个一身火红的美娇娘一一著名的不世名将凤。花明,眼里闪着异样的神色。
凤。花明美艳不可方物,美玉般光洁的俏脸上没有一点瑕疵,哪怕是一点点也是没有,分明的曲线、平滑光洁而突起的脸蛋是那么的完美,就是艺术大师的倾心杰作也不可能有她完美。
钻石般的美目如夜空中闪烁着的美丽星星,会说话似的,秋水转动间,无边的美丽尽在这一动之间。
高挑的身材是那么地匀称,堪称完美,胸挺臀翘,小腹处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曲线分明,而又协调之至,就是最挑剔的人也是找不到一丝的不足。
黑亮如瀑的秀发盘起,一个云髻就像戴在她头上的名贵装饰品似的,就是出自名家的珍贵装饰品也不及云髻万分之一。
小巧的樱唇微微上翘,嘴角始终挂着一个高贵如女神一般的神奇微笑,具有颠倒众生、一笑倾城倾国的魅力。
窄袖劲身箭装穿在身上,是那么的英姿挺拨,飒爽不凡,火红的凤恺裹在娇小的娇躯上,使整个人衬托得像只魅力四射的火凤凰,让人目眩,让人迷醉。
和凤。花明这道美丽到极致的风景线截然不同的是瑟梅兹。花明,无论是身材容貌,还是气质来说,都有云壤之别,一个在天地上,一个在地下,让人不得不生出感叹:“龙生九子,子子不同。”
瑟梅兹虽然穿了一身盔甲,倒有点威武之气,可惜的是,配上他那双让人倒胃口的水泡眼,就让人恶心。这还不是他最让人恶心的,最让人恶心的是他的说话,充分发挥了他作为空谈家的想像力。
“哦,我的天啊!这么多的浑蛋,他们一人撒一泡尿,就足以把我们淹死。”瑟梅兹水泡眼转动了几下,继续道:“啊!这么多的浑蛋小子来送死,也够我们把钢刀砍缺。”
紫云军团都知道这个空谈家的怪脾气,都当作没听见,睬也没有睬他,可惜他的表演了,成了独角戏。
有“紫云辣妹”之称的黎漪狠狠地白了瑟梅兹一眼,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要不是大战当前,我会把你的臭嘴撕烂喂狗!
对紫云辣妹黎漪,瑟梅兹还是有点怕的,翻翻水泡眼,不吱声了。
黎漪一身的戎装,更能把她的火辣气释放出来,好像她天生就是火辣辣似的。
巨汉似的科伦穿了一身特大号的盔甲站在凤。花明的身后,仿佛一尊天神。他和凤。花明一大一小,一高一矮,好像是在相互映衬似的,一个英气逼人,让人生出不敢仰视之感,一个宛若天神,威风凛凛,让人畏俱。
菲因五世透过眼里的雾气凝视着城头上的凤。花明,久久没有说话,只觉真人比画像美丽得多了,心中又在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早点来看她呢?
终于,菲因五世清醒过来,大声道:“一别经年,将军可好?”
凤。花明仿佛天籁的声音从城头上飘下来,是那么的悦耳动听,就是珠玉之声和她的声音比起来也是不及万分之一,道:“多谢大王问侯,小女子很好。大王为何一再发兵,侵我疆土?大王请听小女子一声劝,即刻回师,我保大王平安归去,要不然的话,旧事重演,有伤大王体面。”
一提旧事,菲因五世心头没来由地一疼,道:“我提兵到此,岂能无功而返。我劝将军识时务者为俊杰,蓝月帝国北有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帝国,南有我京唐百万大军压境,不日将灭亡,你还是打开城门,让我大军通过。我可以向将军保证,我京唐大军一定秋毫无犯,不伤云阳要塞一个人,不拿一根针。”
“大王此言差也。北方四国和卡琳克尔与我国世代为敌,已非一日,百多年的征战,他们徒劳无功,连我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占到,徒自劳民伤财,让生灵涂炭,实为不智。我劝大王不要误听人言,贪图一时之利,趁火打劫。等大军到来,必定收复断云三角洲,翻越断云山,进入贵国灭贼。到那时,大王悔之晚也。”凤。花明针锋相对。
“将军盘算虽好,只可惜此一时,彼一时。形势于贵国极为不利,贵国四边临敌,已到绝境,何来大军?将军危言耸听而已。”菲因五世丝毫不为所动。
“小女子再三晓以利害,无奈大王固执己见,就战场上见真章。”凤。花明一语说出,一场大战就要上演了。
“将军提议甚好,本王也是这般想法。在大战之前,请将军稍待片时,容本王送将军一件礼物。”菲因五世意气风发地说。
“大王厚礼,小女子不敢擅纳,还请大王体谅。”凤。花明婉拒道。
菲因五世转过身,面对着他的百万大军,双目炯炯有神,神光湛然,呛啷声中,拨刀在手,高举在头上,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
只要菲因五世一刀挥下,大战就要爆发了,所有的人都不免气为之一窒,空气骤然凝固,无不心为之一紧。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战场是可怕的,可怕的不是在冲锋陷阵,而是在漫长的等待,最痛苦的是在临战前的一刻。
菲因五世左手高举,大声道:“花儿花儿开,预备,唱!”右手的军刀挥舞起来,划着优美的曲线,左手随着节拍挥动,嘴里和着节拍唱道:“花儿花儿开”
他的角色转变得真是快,瞬间就从指挥千军万马的帝王变成了舞台演出的指挥家都是指挥家,此指挥家非彼指挥家。
小兵兵们练了一晚上的歌,烂熟于胸,拉开喉咙唱了起来,心里天真地想要是和敌人的歌唱比赛赢了的话,说不定就不用打仗了,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大好事,无不卖力地唱起来。
近百万张嘴一齐唱歌,那是何等的气势,声音之大,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声浪冲霄直上,震得天上的浮云都为之颤抖。脚下的大地就更不用说了,微微地抖动,真可以说得上惊天动地。
城头上的蓝月军队开始是不明所以,诧异之极地倾听起来,越听越惊诧,差一点从城头上摔下来了。
凤。花明美丽的凤目越来越大,嘴巴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圆圈,粉脸上越来越红,好像是美丽的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