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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入团屠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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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月随着格莱特等人来到他们的桌子前,几个人围坐在一起,格莱特叫上几瓶烈酒,一盆烤牛肉,几个人边吃肉喝酒边谈了起来。

    格莱特先将佣兵团另两个沧月不认识的人介绍给了沧月。那个矮人叫做多伦,原本是一个被火云帝国奴隶贩子俘获的奴隶,被格莱特救出来后加入佣兵团,非常勇敢擅战。那浑身肌肉特别发达的壮汉叫做汉森,拥有一身钢铁般坚硬的肌肉,刀枪不入。根据沧月的判断,这两人的性情都非常豪爽,只是头脑不怎么灵光,属于喝两杯酒就把你当兄弟卖命,听到命令就往前冲,动拳头比动脑子更快的热血男儿。

    一番畅谈之下,沧月了解到剑龙佣兵团成立至今已有六年,最初成立的时候,只有格莱特和罗波两个人。六年来佣兵团的规模虽然一直保持在五六个人的样子,但在佣兵界的名气却不小。

    沧月虽然对佣兵了解不多,但也知道一般佣兵团最少也是十来个人,一些大型佣兵团甚至有上万人,像剑龙佣兵团这种至今只有六个人的超小型佣兵团的确很罕见。

    但是据格莱特所说,剑龙佣兵团虽然人数很少,完成任务的成功率却高达百分之九十,排在佣兵界前十。而六年来剑龙佣兵团接了许多连杀手组织都不敢接的高难度刺杀任务,每一次刺杀任务都不曾失手,战斗减员也非常之少,六年来一共只牺牲过两位团员。由于人少,每次完成任务的酬劳都丰常丰厚,佣兵团的成员虽然看上去不起眼,但每个人现在都已经是家财巨万的大富豪了。

    沧月对别的不感兴趣,现在唯一有兴趣的就是钱。虽然打劫来钱很快,但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堂堂妖皇要靠打劫致富,要是让大哥炎月知道了,铁定笑掉大牙。格莱特不住吹嘘加入佣兵团如何如何赚钱,甚至还压低声音告诉沧月剑龙佣兵团还兼职冒险者、杀手、盗贼团等等,直听得沧月两眼放光。

    他当然知道所谓冒险者是什么意思,冒险者是职业盗墓者、专业寻宝家,一个成功的冒险者往往都是富可敌国的超级大富豪。而杀手这门生意不用多说,危险性虽然大,但酬劳却是和危险度成正比的。盗贼虽然名声不好听,但也的确来钱,与土匪不同,土匪多是啸聚山林拦路抢劫,盗贼却一般没有固定的据点,下手也专挑有钱的富豪,是一个比土匪更具挑战性,更有前途的职业。

    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竟然还有这么多的副业,看样子罗兰想要打劫土匪未遂之后转而打劫沧月,倒也挺符合剑龙佣兵团的职业道德的。

    “狄更斯先生,你的本事相当不错,如果你能加入我们佣兵团,我们团的实力必将产生质的飞跃,生意必将更加兴隆,到那个时候,你说好处会不会少了你的?”格莱特说到最后,又丢出一个筹码:“现在我们手上就有一副古墓的藏宝图,只是我们的实力不够,不敢贸然前去探险,狄更斯先生,好处就在眼前啊!”沧月颇有些为难地道:“这个,听你们一说,加入你们佣兵团倒真的挺有前途,只是我眼下还有点事情要办,恐怕没有时间”

    格莱特拍着胸脯道:“这个没问题,我们可以等你办好自己的事情。嗯,如果你的事情难度很大的话,只管说出来,加入佣兵团后大家都是兄弟,无论什么事情,大家都会帮你。”

    沧月笑道:“倒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我只是想先到曾经的异人城市废墟处看一看。听说那儿以前是个非常美丽繁荣的城市,只是被一个疯子摧毁了。虽然城市已经毁灭了,但据说风景还是不错的。”

    格莱特闻言笑道:“真是巧得很,我们要去找的古墓宝藏正好就在异人城市附近,正好和你一起去。”

    沧月点头道:“那就没问题了,我同意加入剑龙佣兵团不知要不要提交申请这类的手续?”

    格莱特道:“咱们团人少,自然不需要办申请手续,只要我和副团长罗波同意,就可以加入了。哦对了,这是我们团的徽章,平时出某些任务时要挂起来的。”说着,递给沧月一个圆形徽章。沧月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个纯金质徽章,背景是一头张牙舞爪的龙,正面刻着两柄交叉的长剑。做工非常精致,还加持了魔法,带着淡淡的魔法光芒。沧月只凭手感就知道,这样的徽章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出来的,用黄金做徽章,看来剑龙佣兵团还真的很有钱。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整个佣兵团一共才几个人?每个人都用纯金徽章也花不了多少钱。

    格莱特兴奋地拍拍手:“好了,狄更斯你现在已经是剑龙佣兵团正式成员,我代表全体团员敬你一杯,欢迎你加入我们团!”说完,亲自给沧月倒了满满的一杯烈酒,又给他自己也倒了一杯。格莱特举起酒杯“先干为敬!”仰头将一满杯烈酒一饮而尽。

    酒杯很大,一杯酒至少也有半斤,格莱特一口喝干却面不红气不喘,酒量倒也不浅。沧月微微一笑,也一口将酒杯喝空,旁边的人都大声喝彩:“好酒量!”当下矮人多伦和肌肉男汉森都争着向沧月敬酒。沧月酒到必干,面带微笑,神态从容,一连喝了两斤多烈酒都面不改色。

    格莱特、席加、罗波见多伦和汉森两个人不是沧月对手,也加入了对沧月的灌酒行列,五个人对沧月一个,轮番敬酒。沧月以一敌五,游刃有余。这一场酒喝得尽兴,喝到最后,剑龙佣兵团六个成员中的五个都是东倒西歪,互相搀扶着才走出酒吧,而多伦更是被格莱特和汉森扛出去的。

    沧月喝掉至少有五十斤烈酒,但他却一点事都没有。前生的妖皇除了烟酒就没什么别的嗜好,别说五十斤烈酒,就算一连喝上三天三夜,沧月也不会露出半分醉态。

    整个晚上,除了罗兰没有和沧月多说上半句话,剑龙佣兵团的其他人都已经和沧月混得很熟了。男人的交情很容易产生,共同的话题加上一点酒精催化,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也可以变成最好的朋友。更何况沧月现在怎么也算得上佣兵团的自己人了。至于罗兰,虽然她一直做出生气的样子,但沧月并没有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仇恨或是厌恶,看样子她也并不是特别讨厌沧月,只是一时拉不下面子罢了。

    和格莱特等人约定明天早上八点在城门口见面,沧月带着为风中追风买来的红酒,一个人回旅馆去了。

    沧月加入佣兵团的过程近乎儿戏,格莱特等人对他绝对谈不上了解,甚至还可以说陌生,但他们却对沧月的出身来历概不过问,一力邀请他加入佣兵团,还将兼职杀手这种机密的事情告诉了沧月,这相当可疑。格莱特其人怎么看都不像没大脑的人,而罗波给人的感觉更是非常精明,两人却故意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细节问题,主动接纳了沧月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加入佣兵团。按照沧月的想法,格莱特等人不是有极大的阴谋就是对他们自己的实力非常有信心,或者说是有恃无恐,不怕沧月对他们不利。最有可能的是格莱特提到的那个古墓宝藏非常危险,单凭他们的能力没办法搞到宝藏,而沧月所表现出来的实力非常不错,又是孤身一人,于是格莱特等人想利用沧月为他们卖命。

    沧月何等人物?虽然目前非常想发大财,但也不致于被别人鼓动几句就稀里糊涂地为别人卖命,他之所以加入剑龙佣兵团,其一是想看看格莱特等人究竟想干什么,其二就是如果格莱特等人没有什么不良动机的话,暂时和他们一起弄点钱也是可以的。

    第二天一早,沧月就牵着风中追风到了城门处,他从不迟到,也从不早到,所以当他到达城门时正好是早上八点。格莱特一行人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了,见到沧月,格莱特远远地就朝沧月招了招手:“狄更斯,过来这边!”

    “哼,你来得真准时啊,我们六个人在这里等了你半个小时了,你还真的掐准八点过来。真没风度!”罗兰白了沧月一眼,嘟着嘴不悦地说。

    沧月有些莫明其妙:“不是格莱特团长说早上八点集合的吗?我来的这么准时,有什么错了?”

    “可是我们七点半就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

    “但是我没有要你们七点半来,我可是非常守时的!”

    “你”“守时是一种美德。”沧月得意洋洋地道,一副你拿我怎么样的表情。

    “好了罗兰,狄更斯并没有迟到,你确实不应该责怪他。”这个时候,格莱特出来打圆场了。至于其他人,全都是一副等着看好戏的神情,看样子他们大多数时候也拿罗兰没办法,现在看到罗兰被沧月气得说不出话来,自然想看一看这难得一见的奇景了。

    罗兰小姐小嘴一嘟,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她从小到大都是唯我独尊,大哥罗波又向来宠着她,任她胡作非为,可是现在这个小贼一来,就压到了她的头上,大哥和团长不但不帮她,反而替狄更斯说话,让她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凭心而论,罗兰并不讨厌沧月,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一见到沧月笑嘻嘻的样子就感到非常不爽,非要和沧月吵上两句才甘心。可惜的是,沧月好像比她还能吵架

    动武更不可能,先别说她打不过沧月,就算打得过,格莱特团长也是绝不允许的。格莱特团长常说,大家都是兄弟,要相亲相爱,共同对敌,绝不能内讧。罗兰别的道理不懂,就算懂也不想讲,但对于格莱特团长的道理还是挺信服的。毕竟格莱特团长那异于常人的本事,令所有人都非常服气。

    制止了罗兰和沧月的斗嘴,格莱特就带着佣兵团众人出城了。城门官看来好像收了格莱特不少好处,问都没问一句,就让这群披甲执锐,一看就不是良民的佣兵出城去了。

    出了城,走了大约五个小时,佣兵团诸人进入了亚兰古斯山脉的丛林中。

    佣兵团的六个人都没有马,唯一有马的只有沧月。一路上,佣兵团诸人对风中追风赞不绝口,罗兰尤其喜爱风中追风,走路时一直贴在风中追风身旁,还不时用手却摸它那漂亮光洁的黑毛。考虑到也许可以借机改变一下和罗兰的关系,沧月非常大方地把马让给了罗兰骑。但是罗兰好像并不领情,骑在马背上对沧月大加讽刺,极力强调这匹马肯定是沧月偷或是抢来的,沧月不禁纳闷,这小姑娘究竟是不是上辈子和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

    进入丛林中以后,就不能骑马了,丛林中古树参天,荆棘遍地,到处是纠结的藤蔓,阳光很难穿透丛林的缝隙洒下来,光线很暗,路非常难走。矮人多伦挥舞着巨斧在前面开路,无数的矮灌木在他斧下呻吟。每当看到多伦的斧头,沧月就忍不住想笑,这把斧子也太大了,竟然比矮人要高出整整五十公分。暗黑色的纯钢斧柄有鹅蛋粗,斧刃很钝,看上去就像没有开锋一样,沧月估算了一下,整柄斧子最少也有八十公斤重。但就是这样的一柄斧子,在矮人手中挥舞起来显得毫不费力,就像他舞着的是一根粗木棒。照沧月的想法,和矮人交战的话,就算用双手拿着钢盾抵挡他的斧子,即使盾不碎,拿盾的手腕也会被矮人狂暴的巨力震得粉碎。

    就这样走了一整天,到异人城市的路程还只走了不到一半。当夜晚降临时,佣兵团在丛林中开辟了一小块空地,生起了篝火,七个人围坐在篝火旁,一边烤着打来的野味,一边喝着随身携带的烈酒。

    “狄更斯,你新加入我们团,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团的传统,”格莱特笑眯眯地说:“我们团和别的佣兵团不一样,别的佣兵团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一般是要开个大会宣誓的,而我们团因为人少,也就免了那套繁琐的程序,每个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只需要唱一支最能代表其个性的歌就够了。”

    罗波接着说:“昨天因为大家都喝醉了,所以没机会让你唱歌,现在正好趁机会补上。狄更斯,你需不需要准备一下?”

    沧月愕然:“唱歌?不会吧?怎么会有这样的传统?我还真没心理准备。”

    格莱特笑着鼓励:“不要紧,随便唱,只要能代表你的个性就够了。多伦当初加入的时候连话都不爱讲,最后还不是唱了?”

    席加在旁边加了一句:“虽然唱得不大好听。”

    沧月想了想:“既然这样,那我就献丑了。呃,我要开始了”

    罗兰马上把耳朵堵上,其他人都笑嘻嘻地看着沧月。

    沧月看了罗兰一眼,见她大小姐一副要唱快唱,唱完了事,别用噪音污染环境的神情,无奈地苦笑了一下,清了清喉咙,清唱了起来。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荡你头也不回的你,张开你一双翅膀,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变凉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恨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终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沧月并不很会唱歌,他的嗓子也不是非常好。事实上,他念歌词可能更合适。但他的歌声仍打动了在场所有人。就连初时掩着耳朵的罗兰,也在听到一半时放下了堵着耳朵的手,闪烁着目光看着一脸深情的沧月,碧绿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雾气。

    沧月唱歌时想到的是雪。冰雪儿、许愿、雪公主,这三个人原本都是同一个人,在三个不同的时空中,冰雪儿与他生死相隔,许愿与他见面不识,雪公主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他的爱情总是残缺不全,幸福和美满似乎总是与他无缘。

    但他从未后悔,爱上雪,已经是他生命中最大的幸福。他没有那么伟大,他绝不会说出你幸福所以我快乐之类的废话,看着雪和别人在一起,他的心就会撕裂般地痛楚,想到雪即将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就忍不住想要发狂。他知道,这一切都不能怪雪,雪也是身不由己。她的记忆没有复苏,她代表的是一个王国,政治婚姻中,女性从来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沧月只是不甘心,他不甘心被命运一而再,再而三地摆布。即使前世强凌天地的妖皇,也逃不过与爱人别离,今世他这还没成为完全体的妖皇,又怎能把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蓝沧月为了复仇,可以将对雪的爱深埋在心里,可是妖皇却不可以。

    无法忘却对雪的爱,即使见面不相识。

    此情此景,只有他现在唱的歌最能代表他的心境,最能代表他的个性。

    妖皇的个性是什么?

    偏执狂而已。

    对认定追寻的东西,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寻,即使粉身碎骨,即使穷尽一生也在所不惜。

    这世间,只有偏执狂才能把事做好,不是吗?

    投入的真情实感的歌声最能打动人,沧月用不算好的嗓音加上最真挚的情感,完美地表达出了这首歌的意境。

    一曲歌罢,所有人都还沉浸在沧月那悲凉而又豪迈的歌声里,久久地品味着那种求不得的无奈与心痛。

    又过了良久,罗波才长呼了一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嘿这就是你的个性吗?”

    罗兰背过身子,悄悄抹掉不知何时淌出来的泪水,扁扁嘴,不屑地道:“这算什么?一个大男人,就知道情情爱爱的,一点志气都没有,想当初,多伦加入时唱的可是矮人部落的战歌‘战神之怒’呢!”话虽如此,她投向沧月的目光中,却多了许多从前从未有过的东西。

    多伦听到罗兰提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俺是个粗人,不懂唱歌,俺当初唱的‘战神之怒’纯粹是瞎吼的,但是俺听了狄更斯兄弟的歌,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俺的歌比他唱得差太远了。狄更斯的歌听得俺心里酸酸的,好像又想起了俺小时最喜欢的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的翠花”

    格莱特沉吟道:“狄更斯啊,虽然你的歌唱得的确非常好,但是作为你的团长,我还是想提醒你一句,在这乱世之中,男儿当有大志向,大抱负,沉溺情爱对你没有太大好处。更何况,我们这些佣兵,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是个问题,有些东西对我们而言是奢侈品,承担不起的。”

    沧月笑了笑,无所谓地道:“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我就这么点追求而已。其它的事情,顺手做一做就可以了。大志向,大抱负什么的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格莱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话是这样说,可是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身不由己的。你不想站在历史的峰口,可是历史却硬生生把你往浪尖上推,你能怎么办?”

    沧月心中一凛,格莱特话中有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刚想问个清楚,格莱特却摆了摆手“不早了,大家休息吧,明天一早还要赶路。汉森,你第一个守夜,两小时后叫醒我。”说完裹着毯子靠在背后的树桩上,闭上两眼睡了起来。

    佣兵团众人互道晚安,除了第一个守夜的汉森,也都先后睡了过去。沧月心中诸多疑问,实在难以入睡,翻来覆去小半个钟头,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到汉森身旁,和他并肩坐在火堆前。

    “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明天可是要赶一天的路呢!”汉森冲沧月友善地笑笑,肌肉男虽然一身横肉非常恐怖,但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和蔼的,给人非常亲切的感觉。

    沧月看了看周围熟睡的人,格莱特和多伦已经发出了有规律的呼噜声,看样子走了一天,所有人都累坏了。

    “汉森,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团长他是不是很厉害?”沧月现在的本事,基本上已经可以看出一个人实力的深浅,但对于格莱特,他却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格莱特的实力就摆在这里,一眼看去,天空剑士级的高手,在如今这个圣域高手满地走,次圣域高手不如狗的时代,他这种实力实在算不得什么。但沧月总觉得他并没有完全看透格莱特,格莱特好像还隐藏了许多东西没被他发现。沧月甚至觉得,他根本无法看清格莱特的真实实力,他所看到的,只是格莱特故意表露出来的一小部分。

    “团长啊”汉森沉吟着,寻思着怎么说才好:“团长真的非常厉害啊。他可以不借助任何手段就判断出一个人说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还可以轻易看穿任何陷阱和埋伏,他甚至可以凭风中的血腥味判断一场战斗的规模和惨烈程度总之他好像什么都知道,没有任何事情能瞒过他,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

    沧月想了想,又问:“团长曾经当过兵吗?”

    汉森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加入佣兵团也才三年,团长从不提他的过去,我们也不敢问。知道团长过去的,可能只有副团长一个人,不过副团长也从来不说。”

    沧月寻思着,据汉森所说,格莱特的能力非常全面,像不借助任何手段判断说话的真假这个技能,军队里少数资深刑讯专家才具备。而看破陷阱、凭血腥味判断战场的技能则是非常优秀的侦察兵的技能。如果真如汉森所说,格莱特什么都懂,那么格莱特的身份就不只是一个佣兵团长这么简单了。即使在军队里,各项技能都很全面的军人也少得可怜,而这样的军人大多被军队当成宝贝藏起来,只有执行特殊任务时才用上,颇似沧月前世呆过两千多年的地球军队中的特种兵。

    令沧月非常奇怪的是,汉森好像非常信任他,把什么事情都跟他说。而格莱特现在虽然睡着了沧月不认为格莱特没有听到他和汉森的对话,却没有起来阻止。结合格莱特睡前对沧月说的那句高深莫测的话,虽然对格莱特了解更多了,但沧月感觉自己对格莱特的印象反而越来越模糊了。

    沧月现在对这个佣兵团,对格莱特这个人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和这样的人玩,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沧月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