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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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听在元媛耳里却不啻于一个炸雷一般。她愣了好半晌,才一把抓住浣娘的胳膊,大声道:“谁?你说他是谁?浣娘,你……你不是和我开玩笑的吧?”
浣娘叹了口气:“姑娘啊,看你说的,我能拿这种事和你开玩笑吗?千真万确的,那就是小王爷萧云轩。当日他在山道上把我们从山匪的手中救了下来,你因为是黄花闺女,衣服头发也有些不整,所以便披了衣服在一旁,我却是和夫人一起拜谢过他的,像他这样的人,便看过一眼,也就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如何可能记错。”
元媛终于相信浣娘的话了。她怔了半晌,忽然想哈哈大笑。
造化弄人造化弄人,以前看小说和电视,时不时的便能看到这句话。却怎么也没想到,命运在自己身上,竟把这句话给体现的如此淋漓尽致。
让她穿越,让她由一个软弱下贱的女子成为当家做主的女主人,如今让她和名义上的夫君见了两面,却是对面相逢不相识。
“姑娘,你在想什么?”浣娘小心翼翼的试探着看向自家姑娘,她心里有一丝激动,今日看了那小王爷的表现,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若自家姑娘和他相认,对方或许会好好对待姑娘的。只是姑娘以前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就不知她看到了这么俊美的小王爷,是否会改变主意。
“想法?我能有什么想法?”元媛哂笑一声:“嗯,我就是觉得他长的倒不错,如果真是文治武功都很了不起,那也难怪他把我扔在这里了。不管怎么说,我看上去的确是配不上他。”
“姑娘,不要这样说,王妃那么喜欢你,姑娘又这么能干,替王府立下了多少功劳?如今小王爷虽然不认识你,但看上去他对你并不讨厌冷淡,如果姑娘有心,您一定会讨得小王爷的欢心……”
浣娘兴奋的说着,不等说完,就被元媛打断,听她淡淡道:“讨他欢心干什么?换他的宠爱?然后眼睁睁看着他娶别的女人做王妃,再纳那些更美更有才的女人做侧妃小妾?浣娘,不要做梦了。从今天起,你给我彻底收了这个念头,小王爷越出色,我们便越不该沾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浣娘还是头一次听见元媛如此决绝的对自己说话。当下连忙低头道:“是,我知道了姑娘,这件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元媛点头道:“你是个明白人,这其中的道理,我已经和你说了不下十次,也许你心里不以为然,也不认为我是对的,但我知道自己是对的就够了。怎样生活才能获得幸福,只有我自己明白,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帮我安排一条路然后就说他是为了我好,我按照那条路走就一定是幸福的。所以,也不要期望我会对那个小王爷生出什么情愫,去讨他的欢心。浣娘你既然知道要保密,我就放心了,切记切记,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我娘在内。至于那些脂粉的方子,我原本想让李嬷嬷过去,幸亏你今日把事情和我说明白了,既这样,你便走一趟吧。”
浣娘点头道:“好,只是姑娘,什么脂粉方子?我怎么一点儿也听不明白,那小王爷又是怎么认识你和芳莲的?”
元媛便将在京城香雪楼的事情说给她听了,把浣娘听的目瞪口呆。心中不住念着佛,暗道姑娘只说不欲和那小王爷有牵扯了,然而她们俩这分明是缘分的牵扯,将来能怎样,着实说不定呢。
元媛想的却是另一件事。默默歪在床上,她想起在山上那些人的情景,想起萧云轩叫那个买脂粉的少年做“公子”,这是一种敬称,如果是普通朋友之间,便可直呼姓名了,而能让堂堂小王爷使用敬称的人……
元媛猛然坐了起来,她长长的吸了一口冷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原来那个人竟然是皇子,唔,也不知那人,还有后面一直不说话的那个青年,我总觉得他是那里面最尊贵最深藏不露的,说不定他就是当朝的太子殿下。哦,还有那个人,虽然说话语气戏谑,但一双眼睛深沉不见底,眉眼间隐带一股尊贵和骄傲,说不定他也是皇子,呼,好嘛,我这辈子竟然还能见到皇子,真是不枉此生了,就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要能见一见传说中的真命天子,嘿嘿,这得是多美好多自豪的八卦资本啊。”
元媛想到这里,又猛然觉得心神不宁起来,暗道萧云轩该不会是要把那些殿下什么的领来这里过夜吧?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不太可能,这只是个小庄子,哪里够得上给皇子们住的,他们既然过来射猎,若要住在这里,也该早有人来安排,如今既然什么信儿都没有,那就肯定不会在这里了。因想到这里,又觉心下安定了些。
但到底也是有些不安,好容易等到天都黑了,前面并没有传来什么消息,元媛方松了口气。吃完晚饭,就来到书房,坐在桌上冥思苦想着要再弄些什么方子给萧云轩。
其实元媛懂得配方是很多的,但无奈这里是古代,没有那些现代的设备,而且,再怎么号称天然的化妆品,也不可能没有化学成分的存在,否则就达不到那些抗皱防老或者美白祛痘的作用。她想来想去,最后只好依照古代现有的东西制作出最简易的洗发香波,还有淡色的眼影,奶液等物品,当然,只是代替品,万万不能和现代的那些东西相比了,但放在古代中,还算是不错的。
元媛写完这些方子,第二天就按照配方投入到了生产和试验中,然后反复改进,到约定的第九日,果然做出相对成功的东西。例如那种洗发香波,加入了蔷薇和桃杏花的精华,洗完头发后,发上还余留着淡淡的清香,十分的好闻。还有奶液,擦上去一天也不会感觉到皮肤干燥,眼影淡淡的在眼皮上扫一下,平添几丝妩媚。总之当元媛把这些成果展示给浣娘看的时候,对方简直惊讶的都说不出话来。
元媛此时已经知道这些东西就是给当朝那位唯一的公主了,据闻她是皇上和陈妃的女儿,身份尊贵不说,因为是唯一一个女孩儿,格外得到太后皇上的宠爱,也难怪七殿下和萧云轩等人要不遗余力的讨好她,只要讨得她欢心,许多事情都会很方便。
想到这里,元媛不禁叹着气看向手里的那几张方子,心中很是发愁,暗道我原本穿过来后就决定不显山不露水的,万万不能弄出惊世骇俗的东西,谁知造化弄人,竟然开了一个头就止不住了呢?那些胭脂花粉尚可说是古方,然而这一回又怎么解释?好在都是纯天然的,没制作那些化学东西加进去,真要是有惹人疑窦的那一天,也只好说是无聊被冷落的时候,喜欢看看书和研究这些,才有所得了吧。唉……勉勉强强算是说得过去,只愿这一次之后,再不要和他们有什么交集。
到这一天,浣娘都走了许久,元媛方想起一事,暗道糟了,这几天只顾着研究这些东西,倒忘了让浣娘将那羽缎披风还给他,若是让嬷嬷们知道我把男人的东西收在房里……哦,收在房里也没关系,他可是我名义上的夫君呢,算了算了,就先压在箱子底下吧。
不说元媛在这里心思百转,且说浣娘领了自家姑娘的命令,独自带着芳草坐了马车来到约定的地点,因为要保密,所以浣娘将乌拉车夫和芳草都留在山坳里,她则独自带着东西来到桃花林外。
因为马车先是进了桃花林,来的时候还没见外面有人。当浣娘出去后,却见萧云轩一身白色锦衣,外罩一件秋香色的轻罗披风,已经等在那里了。
浣娘低下头,心中又赞了一通,方上前行了一个万福道:“公子,我家姑娘派我来给您送方子了。“
萧云轩倒是十分的彬彬有礼,道了谢后接过那几张方子,略微看一下,脸上便露出喜色,温言道:“你家小姐真是大才,这些东西亏她怎么想得出来。”
浣娘便按照元媛教过自己的话说道:“我家小姐每日无所事事,便爱看书和研究这些花草,但到日前为止,她也不过做了些胭脂花粉来用,用过后觉得很好,方动了心思研究别的,刚刚有了些腹稿,就又巧遇公子,因此回去潜心研究了几日,方有这些东西出来。姑娘说了,这些虽是女孩儿的玩意儿,但究竟是世所未有,请公子和用的小姐莫要宣扬,即便宣扬,也不要提小姐,她只愿一生安稳平静,不愿俗事打扰。”
萧云轩愣了一下,然后由衷道:“你家小姐倒真是个奇人,世人谁不盼着扬名天下,便连女子也不例外,她却唯愿生活安稳平静,也罢,你回去告诉她,我答应她了,这些东西必不外传,即便传出去,也以别人的名义。”
浣娘笑道:“如此多谢公子,我便告辞了。”言罢又福了一福,竟是转身就要离去。
萧云轩也不知怎的,就叫住了她,笑道:“姐姐请慢,不知能否将小姐芳名和住处相告,来日也好登门拜谢,我那朋友的姐姐也是爽侠之女子,只怕与小姐意气相投,日后也要见一见的。姐姐放心,你们小姐如果和我那朋友的姐姐做了朋友,日后只有她说不尽的好处,我敢以性命担保。”
浣娘心说姑娘果然一点儿都没料错。依着她的心思,就想立刻把元媛的身份相告,无奈自家姑娘下过严令,因此即便满心的愿望,却也不敢违抗了元媛的命令。
因此只好带着满心的遗憾道:“公子,我们姑娘说了,不过萍水相逢,又何必知道究竟。所谓相逢未有期,白云无尽时,与其惦记,不如相忘于山水。公子便请去吧,我却也是要回去了。”
浣娘说完,不给萧云轩再问的机会,便转身走进桃花林中。萧云轩看着她消失的背影,独自念着“相逢未有期,白云无尽时,与其惦记,不如相忘于山水”这几句话,竟觉一股从未有过的滋味从心中慢慢升起。那滋味太过复杂,似是有一丝懊恼,又有一丝怅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滋味,眼光所及之处,便是山坳前几十树桃花,正随着春风飘落,春光已逝去,何日再归来。一时间,他只觉千百种滋味萦绕心头,到最后,悉数化为一缕向往和心动,悠悠飘落心底。
浣娘直待听到桃花林外的马蹄声响,才命车夫赶着马车出来,向前走了一段,便是开阔的平原旷野,极目四望,不要说一人一马,就算是一只鸡一只鸭子,也无所遁形。
她和芳草看了几番,确定无人跟踪后,才让车夫把马车赶到了巴比干的家里。
巴比干现在也在六十顷地的附近住着,他带着一家人,领了二百亩地种。元媛为了以防万一,就让浣娘芳草先到他家住一夜,并且嘱咐他家人,一旦有人来询问自己的行踪,就说是远房的亲戚,早已走了,只说游山玩水,不知去了哪里。
乌拉人因为面貌与大宁朝人所差无几,加上他们又在这里生活了许多时候,用语习惯什么的也和大宁人一样了,因此元媛想着,萧云轩就算真有本事跟踪下来,也未必能识破乌拉人的面目,只要他不知道巴比干等人的乌拉人身份,他就不会联想到庄子和自己。这个办法,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万无一失了。
果然,萧云轩从那以后也没什么消息,元媛方放下心来。转眼间,那些地瓜苗都长的很长了,元媛便把它们种了下去,因为照顾的精心,那做种的地瓜又大,因此倒也栽了几百墩,和土豆在一起。虽然占的园子不大,但元媛却明白,一旦到了秋天,这些东西收获了,那便等于在这个架空的大宁王国撒下了一大片绿色的希望,从此后,旱涝灾将再也不那么可怕,饿死的人数也将大大减少。
一想到这些,元媛就觉得豪情万丈,不过她很快就又萎了下来,暗道自己只是一个女子,又想求平静安稳的生活,这东西是决不能由自己的手中泄出去的,上次给的那个老头又不知道能否成功培育出来,就怪自己欣喜之下忘了说清楚,而这地瓜土豆也和传统的作物栽种方法不一样,如此一来,还真得好好寻思寻思,到底能怎么把这个东西给流传出去。
不过现在不着急这些,元媛命苏以好好看着那六十顷地的作物,这日听他回报说:“长得很好,比去年那些佃户摆弄的还好,乌拉人说他们对土地感情很深,因此也格外精心,今年雨水也足,那些水渠也有了作用,所有作物都长的特别好,一亩地打两石粮食是绝对没问题了。”
元媛也松了口气,眼看如今已是七月中,只要再有一个多月,粮食打了下来,一切尘埃落定,她的心也就可以放进肚子里去了。
“难道没有人破坏吗?那言亲王怎可能善罢甘休。”元媛慢慢问了一句。
苏以道:“何尝没有破坏,从种子种下去开始,那些卑鄙手段就没断过。总算是乌拉人个个勇猛,那些人都没得逞,每天里骚扰破坏之事不计其数,我没奈何,又从附近村庄雇了那青年的壮丁,组成几个几十人的队伍,日夜巡逻。只是怕惊吓到姑娘,况这些事也没什么损失,因此没和姑娘说。”
元媛点头道:“我就说嘛,这才对,符合他们的作风……”一语未完,忽听一个小厮进来道:“回姑娘的话,巴比干带着乌谷苏父子在外面求见,说是有天大的事情禀报。”
一句话,听在元媛耳里却不啻于一个炸雷一般。她愣了好半晌,才一把抓住浣娘的胳膊,大声道:“谁?你说他是谁?浣娘,你……你不是和我开玩笑的吧?”
浣娘叹了口气:“姑娘啊,看你说的,我能拿这种事和你开玩笑吗?千真万确的,那就是小王爷萧云轩。当日他在山道上把我们从山匪的手中救了下来,你因为是黄花闺女,衣服头发也有些不整,所以便披了衣服在一旁,我却是和夫人一起拜谢过他的,像他这样的人,便看过一眼,也就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如何可能记错。”
元媛终于相信浣娘的话了。她怔了半晌,忽然想哈哈大笑。
造化弄人造化弄人,以前看小说和电视,时不时的便能看到这句话。却怎么也没想到,命运在自己身上,竟把这句话给体现的如此淋漓尽致。
让她穿越,让她由一个软弱下贱的女子成为当家做主的女主人,如今让她和名义上的夫君见了两面,却是对面相逢不相识。
“姑娘,你在想什么?”浣娘小心翼翼的试探着看向自家姑娘,她心里有一丝激动,今日看了那小王爷的表现,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若自家姑娘和他相认,对方或许会好好对待姑娘的。只是姑娘以前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就不知她看到了这么俊美的小王爷,是否会改变主意。
“想法?我能有什么想法?”元媛哂笑一声:“嗯,我就是觉得他长的倒不错,如果真是文治武功都很了不起,那也难怪他把我扔在这里了。不管怎么说,我看上去的确是配不上他。”
“姑娘,不要这样说,王妃那么喜欢你,姑娘又这么能干,替王府立下了多少功劳?如今小王爷虽然不认识你,但看上去他对你并不讨厌冷淡,如果姑娘有心,您一定会讨得小王爷的欢心……”
浣娘兴奋的说着,不等说完,就被元媛打断,听她淡淡道:“讨他欢心干什么?换他的宠爱?然后眼睁睁看着他娶别的女人做王妃,再纳那些更美更有才的女人做侧妃小妾?浣娘,不要做梦了。从今天起,你给我彻底收了这个念头,小王爷越出色,我们便越不该沾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浣娘还是头一次听见元媛如此决绝的对自己说话。当下连忙低头道:“是,我知道了姑娘,这件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元媛点头道:“你是个明白人,这其中的道理,我已经和你说了不下十次,也许你心里不以为然,也不认为我是对的,但我知道自己是对的就够了。怎样生活才能获得幸福,只有我自己明白,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帮我安排一条路然后就说他是为了我好,我按照那条路走就一定是幸福的。所以,也不要期望我会对那个小王爷生出什么情愫,去讨他的欢心。浣娘你既然知道要保密,我就放心了,切记切记,这件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我娘在内。至于那些脂粉的方子,我原本想让李嬷嬷过去,幸亏你今日把事情和我说明白了,既这样,你便走一趟吧。”
浣娘点头道:“好,只是姑娘,什么脂粉方子?我怎么一点儿也听不明白,那小王爷又是怎么认识你和芳莲的?”
元媛便将在京城香雪楼的事情说给她听了,把浣娘听的目瞪口呆。心中不住念着佛,暗道姑娘只说不欲和那小王爷有牵扯了,然而她们俩这分明是缘分的牵扯,将来能怎样,着实说不定呢。
元媛想的却是另一件事。默默歪在床上,她想起在山上那些人的情景,想起萧云轩叫那个买脂粉的少年做“公子”,这是一种敬称,如果是普通朋友之间,便可直呼姓名了,而能让堂堂小王爷使用敬称的人……
元媛猛然坐了起来,她长长的吸了一口冷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原来那个人竟然是皇子,唔,也不知那人,还有后面一直不说话的那个青年,我总觉得他是那里面最尊贵最深藏不露的,说不定他就是当朝的太子殿下。哦,还有那个人,虽然说话语气戏谑,但一双眼睛深沉不见底,眉眼间隐带一股尊贵和骄傲,说不定他也是皇子,呼,好嘛,我这辈子竟然还能见到皇子,真是不枉此生了,就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要能见一见传说中的真命天子,嘿嘿,这得是多美好多自豪的八卦资本啊。”
元媛想到这里,又猛然觉得心神不宁起来,暗道萧云轩该不会是要把那些殿下什么的领来这里过夜吧?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不太可能,这只是个小庄子,哪里够得上给皇子们住的,他们既然过来射猎,若要住在这里,也该早有人来安排,如今既然什么信儿都没有,那就肯定不会在这里了。因想到这里,又觉心下安定了些。
但到底也是有些不安,好容易等到天都黑了,前面并没有传来什么消息,元媛方松了口气。吃完晚饭,就来到书房,坐在桌上冥思苦想着要再弄些什么方子给萧云轩。
其实元媛懂得配方是很多的,但无奈这里是古代,没有那些现代的设备,而且,再怎么号称天然的化妆品,也不可能没有化学成分的存在,否则就达不到那些抗皱防老或者美白祛痘的作用。她想来想去,最后只好依照古代现有的东西制作出最简易的洗发香波,还有淡色的眼影,奶液等物品,当然,只是代替品,万万不能和现代的那些东西相比了,但放在古代中,还算是不错的。
元媛写完这些方子,第二天就按照配方投入到了生产和试验中,然后反复改进,到约定的第九日,果然做出相对成功的东西。例如那种洗发香波,加入了蔷薇和桃杏花的精华,洗完头发后,发上还余留着淡淡的清香,十分的好闻。还有奶液,擦上去一天也不会感觉到皮肤干燥,眼影淡淡的在眼皮上扫一下,平添几丝妩媚。总之当元媛把这些成果展示给浣娘看的时候,对方简直惊讶的都说不出话来。
元媛此时已经知道这些东西就是给当朝那位唯一的公主了,据闻她是皇上和陈妃的女儿,身份尊贵不说,因为是唯一一个女孩儿,格外得到太后皇上的宠爱,也难怪七殿下和萧云轩等人要不遗余力的讨好她,只要讨得她欢心,许多事情都会很方便。
想到这里,元媛不禁叹着气看向手里的那几张方子,心中很是发愁,暗道我原本穿过来后就决定不显山不露水的,万万不能弄出惊世骇俗的东西,谁知造化弄人,竟然开了一个头就止不住了呢?那些胭脂花粉尚可说是古方,然而这一回又怎么解释?好在都是纯天然的,没制作那些化学东西加进去,真要是有惹人疑窦的那一天,也只好说是无聊被冷落的时候,喜欢看看书和研究这些,才有所得了吧。唉……勉勉强强算是说得过去,只愿这一次之后,再不要和他们有什么交集。
到这一天,浣娘都走了许久,元媛方想起一事,暗道糟了,这几天只顾着研究这些东西,倒忘了让浣娘将那羽缎披风还给他,若是让嬷嬷们知道我把男人的东西收在房里……哦,收在房里也没关系,他可是我名义上的夫君呢,算了算了,就先压在箱子底下吧。
不说元媛在这里心思百转,且说浣娘领了自家姑娘的命令,独自带着芳草坐了马车来到约定的地点,因为要保密,所以浣娘将乌拉车夫和芳草都留在山坳里,她则独自带着东西来到桃花林外。
因为马车先是进了桃花林,来的时候还没见外面有人。当浣娘出去后,却见萧云轩一身白色锦衣,外罩一件秋香色的轻罗披风,已经等在那里了。
浣娘低下头,心中又赞了一通,方上前行了一个万福道:“公子,我家姑娘派我来给您送方子了。“
萧云轩倒是十分的彬彬有礼,道了谢后接过那几张方子,略微看一下,脸上便露出喜色,温言道:“你家小姐真是大才,这些东西亏她怎么想得出来。”
浣娘便按照元媛教过自己的话说道:“我家小姐每日无所事事,便爱看书和研究这些花草,但到日前为止,她也不过做了些胭脂花粉来用,用过后觉得很好,方动了心思研究别的,刚刚有了些腹稿,就又巧遇公子,因此回去潜心研究了几日,方有这些东西出来。姑娘说了,这些虽是女孩儿的玩意儿,但究竟是世所未有,请公子和用的小姐莫要宣扬,即便宣扬,也不要提小姐,她只愿一生安稳平静,不愿俗事打扰。”
萧云轩愣了一下,然后由衷道:“你家小姐倒真是个奇人,世人谁不盼着扬名天下,便连女子也不例外,她却唯愿生活安稳平静,也罢,你回去告诉她,我答应她了,这些东西必不外传,即便传出去,也以别人的名义。”
浣娘笑道:“如此多谢公子,我便告辞了。”言罢又福了一福,竟是转身就要离去。
萧云轩也不知怎的,就叫住了她,笑道:“姐姐请慢,不知能否将小姐芳名和住处相告,来日也好登门拜谢,我那朋友的姐姐也是爽侠之女子,只怕与小姐意气相投,日后也要见一见的。姐姐放心,你们小姐如果和我那朋友的姐姐做了朋友,日后只有她说不尽的好处,我敢以性命担保。”
浣娘心说姑娘果然一点儿都没料错。依着她的心思,就想立刻把元媛的身份相告,无奈自家姑娘下过严令,因此即便满心的愿望,却也不敢违抗了元媛的命令。
因此只好带着满心的遗憾道:“公子,我们姑娘说了,不过萍水相逢,又何必知道究竟。所谓相逢未有期,白云无尽时,与其惦记,不如相忘于山水。公子便请去吧,我却也是要回去了。”
浣娘说完,不给萧云轩再问的机会,便转身走进桃花林中。萧云轩看着她消失的背影,独自念着“相逢未有期,白云无尽时,与其惦记,不如相忘于山水”这几句话,竟觉一股从未有过的滋味从心中慢慢升起。那滋味太过复杂,似是有一丝懊恼,又有一丝怅然,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滋味,眼光所及之处,便是山坳前几十树桃花,正随着春风飘落,春光已逝去,何日再归来。一时间,他只觉千百种滋味萦绕心头,到最后,悉数化为一缕向往和心动,悠悠飘落心底。
浣娘直待听到桃花林外的马蹄声响,才命车夫赶着马车出来,向前走了一段,便是开阔的平原旷野,极目四望,不要说一人一马,就算是一只鸡一只鸭子,也无所遁形。
她和芳草看了几番,确定无人跟踪后,才让车夫把马车赶到了巴比干的家里。
巴比干现在也在六十顷地的附近住着,他带着一家人,领了二百亩地种。元媛为了以防万一,就让浣娘芳草先到他家住一夜,并且嘱咐他家人,一旦有人来询问自己的行踪,就说是远房的亲戚,早已走了,只说游山玩水,不知去了哪里。
乌拉人因为面貌与大宁朝人所差无几,加上他们又在这里生活了许多时候,用语习惯什么的也和大宁人一样了,因此元媛想着,萧云轩就算真有本事跟踪下来,也未必能识破乌拉人的面目,只要他不知道巴比干等人的乌拉人身份,他就不会联想到庄子和自己。这个办法,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万无一失了。
果然,萧云轩从那以后也没什么消息,元媛方放下心来。转眼间,那些地瓜苗都长的很长了,元媛便把它们种了下去,因为照顾的精心,那做种的地瓜又大,因此倒也栽了几百墩,和土豆在一起。虽然占的园子不大,但元媛却明白,一旦到了秋天,这些东西收获了,那便等于在这个架空的大宁王国撒下了一大片绿色的希望,从此后,旱涝灾将再也不那么可怕,饿死的人数也将大大减少。
一想到这些,元媛就觉得豪情万丈,不过她很快就又萎了下来,暗道自己只是一个女子,又想求平静安稳的生活,这东西是决不能由自己的手中泄出去的,上次给的那个老头又不知道能否成功培育出来,就怪自己欣喜之下忘了说清楚,而这地瓜土豆也和传统的作物栽种方法不一样,如此一来,还真得好好寻思寻思,到底能怎么把这个东西给流传出去。
不过现在不着急这些,元媛命苏以好好看着那六十顷地的作物,这日听他回报说:“长得很好,比去年那些佃户摆弄的还好,乌拉人说他们对土地感情很深,因此也格外精心,今年雨水也足,那些水渠也有了作用,所有作物都长的特别好,一亩地打两石粮食是绝对没问题了。”
元媛也松了口气,眼看如今已是七月中,只要再有一个多月,粮食打了下来,一切尘埃落定,她的心也就可以放进肚子里去了。
“难道没有人破坏吗?那言亲王怎可能善罢甘休。”元媛慢慢问了一句。
苏以道:“何尝没有破坏,从种子种下去开始,那些卑鄙手段就没断过。总算是乌拉人个个勇猛,那些人都没得逞,每天里骚扰破坏之事不计其数,我没奈何,又从附近村庄雇了那青年的壮丁,组成几个几十人的队伍,日夜巡逻。只是怕惊吓到姑娘,况这些事也没什么损失,因此没和姑娘说。”
元媛点头道:“我就说嘛,这才对,符合他们的作风……”一语未完,忽听一个小厮进来道:“回姑娘的话,巴比干带着乌谷苏父子在外面求见,说是有天大的事情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