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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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一回枪毙人的。我表哥在法院工作。
前年,我和妈妈一起到舅舅家去,是舅舅家的新居落成后我们第一次去。表哥要结婚,事先讲好妈妈送给他一套沙发,就是那天运去的。
舅舅的新居是一座两层的楼房,就在原来的后院。房子盖得挺讲究,打蜡的地板能照见人影,宽阔的阳台够演一出戏。可我惋惜原来的后院。那些能引起小时记忆的枣树,如今一棵也没有了;尤其是那面挂满爬山虎儿的灰色的老墙,竟为施工而被推倒。那面灰墙下原来是一大片花丛,小时候常和表哥表姐在那儿捕蜻蜓,逮蛐蛐,捉迷藏
嗅,对了,后来表哥问我看不看枪毙人的,要看跟他去,那天下午就有。
“吓,我可不敢,”我说。
表哥说:“你如果明白人民的利益需要我们这样去做,”你就不应该不敢,也不会不敢了。“
我表哥就是这样,正经着呢。可我还是没想去。
表哥就损我:“大慈大悲,阿弥陀佛。吓,你们女的呀”
大概是这一损起了作用,我跟他去了。
空荡荡的审讯室中央,坐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年轻人。
表哥开始读宣判词:“于犯志强,男,二十三岁”
这名字挺耳熟,当时我就觉得。
表哥继续说:“为盖私房,先后盗窃砖瓦灰沙等国家建筑材料,价值达二百五十余元。因其所盖房屋阻碍了邻居张xx的进出道路,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后经街道居委会调停,勒令于犯缩小盖房面积。于犯声称,所盖房屋为其兄结婚所用,执意不肯缩小,并扬言报复居委会负责同志,恶语中伤邻居张xx。张xx忍无可忍,与于犯讲理,竟被于犯当场用铁锹砍死。查于犯一贯打架斗殴,逞凶逞霸于左右邻里,为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保护人民利益,判处于犯志强死刑,立即执行。”
整个宣判中,于志强毫无惧色,不时看看表哥,看看窗外,似乎他早已料到,早已准备去死了。真是个十足的坏蛋,我想。可我总不能明白,二十三岁的人,何至于能如此。
“带下去!”表哥最后说。
恰在这时,有人告诉表哥,说是犯人的家属求见。那语音很低,但于志强分明是听见了,他站住,脸色变了,瞪着眼睛直视表哥,低声道:“是我哥,他老实你,你们别吓唬他。”
“带下去!”表哥厉声道。
“哥”于志强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来人正是于志强的哥哥,与弟弟不同,他单薄瘦弱。
“我给于志强送几件衣服。”他说着拿出一套崭新的的卡制服,一双白边懒鞋和一顶黄呢子军帽,又说:“这是他一直想买的,为了我结婚总没噢,反正是要死的人了,也许可以可以让他穿上?”他的眼泪在眼圈里转。
“当然,这可以。不过,”表哥严肃地看着他“你应该想一想自己,想想对一个杀人犯嗯?”
他忽然抬起头,眼睛里充满了恐怖。大概是“杀人犯”三个字给了他刺激。但很快,他的眼神就变得黯淡,呆滞。“是的,杀人犯。是我害了他,是我”
“你是于志强的哥哥?”表哥问。
“是,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我叫于志刚。”
“于志刚?!”我一惊,大概是喊出了声。于志刚把脸转向我,看了好一会。我不知该怎么办,只是怔怔地站着看他。
他一定也认出了我,把衣服放在表哥面前,便匆匆地走了。
是上小学六年级之前的那个暑假,妈妈要去外地工作一段时间,我便搬到舅舅家去住。
一天,下暴雨,后院那面灰色的老墙塌了一块。雨一停,我便和表哥表姐跑去看。刚跑进后院,就见枣树上站着一个男孩子,正在摘枣,边吃边从领口上往背心里装,肚子上已经鼓鼓的了。
“哥,快来呀!可多啦!”男孩子朝老墙塌开的缺口处喊。
缺口处露出个大些的男孩子的脸:“快回来,我告妈去!”
这便是于志刚和于志强。
“谁摘枣?!”表哥喊。
于志强吓了一跳,但马上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一边继续摘枣一边说:“你管着么?”
“当然管得着。”表哥说。
“是你们家的么?”
“当然是。”
于志强不吭气了,但还是摘。
老墙缺口处的于志刚不见了,只听见他喊:“小强,快过来!要不我去厂子叫妈去。”
于志强从树上下来,朝缺口处走。
“把枣放下!”表哥挡住他的去路。
“就不!”
“你为什么跑进来摘枣?”
“”“拿人家东西是小偷儿,你是小偷儿。”
“你才是呢!”不料于志强竟一拳朝表哥打去,随即两个人扭成一团。
我和表姐吓得叫起来。
舅舅来了。他问清了情况,首先批评了表哥,说“小偷儿”是不能随便叫人家的。又对于志强说,枣还没熟透,熟透了一定请他吃够。还告诉我们,枣树是大家的,要欢迎工人家的小朋友来玩;从阶级角度来讲,我们同他们是一家人,大家本应该像亲兄弟姐妹一样,也许比亲兄弟姐妹还亲,因为我们是同志。
那天,于志强在舅舅家一直玩到天黑。他为厕所在屋子里感到怪异,为家里有浴室感到离奇,尤其是那沙发令他惊愕;他坐在上边不停地颠,说是他家的被垛也没这么软。
舅舅很喜欢于志强,为我们不如他的勇敢而感慨了许久。“教小弟弟唱支歌子吧,你们这些哥哥姐姐们。”舅舅说罢,便又去工作了。
我和表哥、表姐都唱了一支歌后,于志强窘红着脸说:“那我会唱的,你们还不会呢。”
“你会唱什么?”我问。
“嗯、嗯、‘小白菜地里黄’你们会么?”
我们不会,他便得意地唱起来:“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时,没了娘呀只怕爹爹娶了后娘,弟弟吃面,我喝汤呀”唱完他对我们说:“一岁我就会,是我妈教的。”
这时,舅舅领着于志刚进来,边说:一看,你就不如弟弟勇敢,来玩嘛,怕啥?“。
“哥!”于志强朝于志刚奔去,于是拉了哥哥的手,去看浴室,看厕所,坐沙发。“这当然比咱家的被垛软啦,大爷说这里头有弹簧。”他按着沙发对哥哥讲。没有人指点,他已经经称舅舅为“大爷”了。
于志强坐在沙发上使劲颠,忽然他停住,对表哥说:“你爸爸真好。”
“你爸爸好么?”表姐问他。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我一岁,他就死了。”他又开始颠。
记得他那天临走时说,他长大了也要做舅舅那样的人,除去把浴室和厕所弄到屋子里,再把椅子里放些弹簧之外,他也要让灰墙那边的小孩来玩。
开学了,妈妈来信说一年半载怕是回不来,我便转到了新学校。真巧,我和于志刚一班,而且是同桌。我问他为什么不到舅舅家去玩了,他说,那天他妈狠狠地骂了他们一顿,再不许他们去了。
于志刚胆子小,不爱讲话,可功课好,这倒跟我很合得来。有一回考算术,全班只有他和我得了一百分,老师说,要是全班都能像我们俩,他就高兴了。
班里有个闹将,我只记得他外号叫“大砖头”是孩子王。为这事他领着几个男生哄我们,说我们是“一对儿”
“你们胡说!”我朝他们喊。
“你们胡说。”于志刚也说。
“你们再胡说,我告老师去!”我又朝他们喊。
“你们再胡说,我告老师去。”于志刚也又说。
“噢!嗅!”“大砖头”他们哄得更凶了。
这事让于志强知道了,那时他才三年级。放学时,他在学校门口等到了“大砖头”说:“你哄我哥?”
“我!怎么样?小嘎巴豆儿。”“大砖头”挑衅地说。
于志强瞪圆了两眼,冷不防跳起来,一拳打在“大砖头”鼻子上。“大砖头”一捂鼻子,血流下来了。于志强并不跑,乘机揪住“大砖头”的头发。自然“大砖头”个子大,于志强狠狠地挨了一顿揍,但直到老师来,于志强也没松手,没哭。
我和于志刚一班,直到毕业。所以我还记得他们。
当然,枪毙于志强我看见了,可是没看太清楚。群众愤怒地喊口号,随即是一声枪响。记得身旁一个人幽默地说:“怎么回事?他的血也是红的。”
表哥结婚那天晚上,我又去舅舅家。谁都说表哥的新房布置得不俗,不论是作为卧室的里屋,还是客厅兼书房的外屋。尤其是那两个相对而放的写字台和书橱里那些精装的马列经典著作,说明了主人的超脱。
新房里坐满了客人,我和表姐走上阳台。推倒的灰色老墙已为一道崭新的红墙所代替。越过那墙,是一片民房,一座座小院落连接起来,直铺向灰黑的天际。在一处灯火明亮的地方,我看见一群男女正奋力地盖一间小房。
“你看那儿,”我碰碰表姐。
“噢,那是干什么?盖房?”
“你还记得他们兄弟俩吗?”
“哎,真可怜。”表姐叹了口气。
一九七八年
我见过一回枪毙人的。我表哥在法院工作。
前年,我和妈妈一起到舅舅家去,是舅舅家的新居落成后我们第一次去。表哥要结婚,事先讲好妈妈送给他一套沙发,就是那天运去的。
舅舅的新居是一座两层的楼房,就在原来的后院。房子盖得挺讲究,打蜡的地板能照见人影,宽阔的阳台够演一出戏。可我惋惜原来的后院。那些能引起小时记忆的枣树,如今一棵也没有了;尤其是那面挂满爬山虎儿的灰色的老墙,竟为施工而被推倒。那面灰墙下原来是一大片花丛,小时候常和表哥表姐在那儿捕蜻蜓,逮蛐蛐,捉迷藏
嗅,对了,后来表哥问我看不看枪毙人的,要看跟他去,那天下午就有。
“吓,我可不敢,”我说。
表哥说:“你如果明白人民的利益需要我们这样去做,”你就不应该不敢,也不会不敢了。“
我表哥就是这样,正经着呢。可我还是没想去。
表哥就损我:“大慈大悲,阿弥陀佛。吓,你们女的呀”
大概是这一损起了作用,我跟他去了。
空荡荡的审讯室中央,坐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年轻人。
表哥开始读宣判词:“于犯志强,男,二十三岁”
这名字挺耳熟,当时我就觉得。
表哥继续说:“为盖私房,先后盗窃砖瓦灰沙等国家建筑材料,价值达二百五十余元。因其所盖房屋阻碍了邻居张xx的进出道路,双方发生口角和冲突。后经街道居委会调停,勒令于犯缩小盖房面积。于犯声称,所盖房屋为其兄结婚所用,执意不肯缩小,并扬言报复居委会负责同志,恶语中伤邻居张xx。张xx忍无可忍,与于犯讲理,竟被于犯当场用铁锹砍死。查于犯一贯打架斗殴,逞凶逞霸于左右邻里,为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保护人民利益,判处于犯志强死刑,立即执行。”
整个宣判中,于志强毫无惧色,不时看看表哥,看看窗外,似乎他早已料到,早已准备去死了。真是个十足的坏蛋,我想。可我总不能明白,二十三岁的人,何至于能如此。
“带下去!”表哥最后说。
恰在这时,有人告诉表哥,说是犯人的家属求见。那语音很低,但于志强分明是听见了,他站住,脸色变了,瞪着眼睛直视表哥,低声道:“是我哥,他老实你,你们别吓唬他。”
“带下去!”表哥厉声道。
“哥”于志强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来人正是于志强的哥哥,与弟弟不同,他单薄瘦弱。
“我给于志强送几件衣服。”他说着拿出一套崭新的的卡制服,一双白边懒鞋和一顶黄呢子军帽,又说:“这是他一直想买的,为了我结婚总没噢,反正是要死的人了,也许可以可以让他穿上?”他的眼泪在眼圈里转。
“当然,这可以。不过,”表哥严肃地看着他“你应该想一想自己,想想对一个杀人犯嗯?”
他忽然抬起头,眼睛里充满了恐怖。大概是“杀人犯”三个字给了他刺激。但很快,他的眼神就变得黯淡,呆滞。“是的,杀人犯。是我害了他,是我”
“你是于志强的哥哥?”表哥问。
“是,我是他唯一的亲人,我叫于志刚。”
“于志刚?!”我一惊,大概是喊出了声。于志刚把脸转向我,看了好一会。我不知该怎么办,只是怔怔地站着看他。
他一定也认出了我,把衣服放在表哥面前,便匆匆地走了。
是上小学六年级之前的那个暑假,妈妈要去外地工作一段时间,我便搬到舅舅家去住。
一天,下暴雨,后院那面灰色的老墙塌了一块。雨一停,我便和表哥表姐跑去看。刚跑进后院,就见枣树上站着一个男孩子,正在摘枣,边吃边从领口上往背心里装,肚子上已经鼓鼓的了。
“哥,快来呀!可多啦!”男孩子朝老墙塌开的缺口处喊。
缺口处露出个大些的男孩子的脸:“快回来,我告妈去!”
这便是于志刚和于志强。
“谁摘枣?!”表哥喊。
于志强吓了一跳,但马上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一边继续摘枣一边说:“你管着么?”
“当然管得着。”表哥说。
“是你们家的么?”
“当然是。”
于志强不吭气了,但还是摘。
老墙缺口处的于志刚不见了,只听见他喊:“小强,快过来!要不我去厂子叫妈去。”
于志强从树上下来,朝缺口处走。
“把枣放下!”表哥挡住他的去路。
“就不!”
“你为什么跑进来摘枣?”
“”“拿人家东西是小偷儿,你是小偷儿。”
“你才是呢!”不料于志强竟一拳朝表哥打去,随即两个人扭成一团。
我和表姐吓得叫起来。
舅舅来了。他问清了情况,首先批评了表哥,说“小偷儿”是不能随便叫人家的。又对于志强说,枣还没熟透,熟透了一定请他吃够。还告诉我们,枣树是大家的,要欢迎工人家的小朋友来玩;从阶级角度来讲,我们同他们是一家人,大家本应该像亲兄弟姐妹一样,也许比亲兄弟姐妹还亲,因为我们是同志。
那天,于志强在舅舅家一直玩到天黑。他为厕所在屋子里感到怪异,为家里有浴室感到离奇,尤其是那沙发令他惊愕;他坐在上边不停地颠,说是他家的被垛也没这么软。
舅舅很喜欢于志强,为我们不如他的勇敢而感慨了许久。“教小弟弟唱支歌子吧,你们这些哥哥姐姐们。”舅舅说罢,便又去工作了。
我和表哥、表姐都唱了一支歌后,于志强窘红着脸说:“那我会唱的,你们还不会呢。”
“你会唱什么?”我问。
“嗯、嗯、‘小白菜地里黄’你们会么?”
我们不会,他便得意地唱起来:“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时,没了娘呀只怕爹爹娶了后娘,弟弟吃面,我喝汤呀”唱完他对我们说:“一岁我就会,是我妈教的。”
这时,舅舅领着于志刚进来,边说:一看,你就不如弟弟勇敢,来玩嘛,怕啥?“。
“哥!”于志强朝于志刚奔去,于是拉了哥哥的手,去看浴室,看厕所,坐沙发。“这当然比咱家的被垛软啦,大爷说这里头有弹簧。”他按着沙发对哥哥讲。没有人指点,他已经经称舅舅为“大爷”了。
于志强坐在沙发上使劲颠,忽然他停住,对表哥说:“你爸爸真好。”
“你爸爸好么?”表姐问他。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
“我一岁,他就死了。”他又开始颠。
记得他那天临走时说,他长大了也要做舅舅那样的人,除去把浴室和厕所弄到屋子里,再把椅子里放些弹簧之外,他也要让灰墙那边的小孩来玩。
开学了,妈妈来信说一年半载怕是回不来,我便转到了新学校。真巧,我和于志刚一班,而且是同桌。我问他为什么不到舅舅家去玩了,他说,那天他妈狠狠地骂了他们一顿,再不许他们去了。
于志刚胆子小,不爱讲话,可功课好,这倒跟我很合得来。有一回考算术,全班只有他和我得了一百分,老师说,要是全班都能像我们俩,他就高兴了。
班里有个闹将,我只记得他外号叫“大砖头”是孩子王。为这事他领着几个男生哄我们,说我们是“一对儿”
“你们胡说!”我朝他们喊。
“你们胡说。”于志刚也说。
“你们再胡说,我告老师去!”我又朝他们喊。
“你们再胡说,我告老师去。”于志刚也又说。
“噢!嗅!”“大砖头”他们哄得更凶了。
这事让于志强知道了,那时他才三年级。放学时,他在学校门口等到了“大砖头”说:“你哄我哥?”
“我!怎么样?小嘎巴豆儿。”“大砖头”挑衅地说。
于志强瞪圆了两眼,冷不防跳起来,一拳打在“大砖头”鼻子上。“大砖头”一捂鼻子,血流下来了。于志强并不跑,乘机揪住“大砖头”的头发。自然“大砖头”个子大,于志强狠狠地挨了一顿揍,但直到老师来,于志强也没松手,没哭。
我和于志刚一班,直到毕业。所以我还记得他们。
当然,枪毙于志强我看见了,可是没看太清楚。群众愤怒地喊口号,随即是一声枪响。记得身旁一个人幽默地说:“怎么回事?他的血也是红的。”
表哥结婚那天晚上,我又去舅舅家。谁都说表哥的新房布置得不俗,不论是作为卧室的里屋,还是客厅兼书房的外屋。尤其是那两个相对而放的写字台和书橱里那些精装的马列经典著作,说明了主人的超脱。
新房里坐满了客人,我和表姐走上阳台。推倒的灰色老墙已为一道崭新的红墙所代替。越过那墙,是一片民房,一座座小院落连接起来,直铺向灰黑的天际。在一处灯火明亮的地方,我看见一群男女正奋力地盖一间小房。
“你看那儿,”我碰碰表姐。
“噢,那是干什么?盖房?”
“你还记得他们兄弟俩吗?”
“哎,真可怜。”表姐叹了口气。
一九七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