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朱门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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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富人们欣赏的是,这个景观是包围在老银山的一个峡谷中,外人进不去也看不见,唯有在银雅楼这个雅间里面才能看到。天下独一份的美景,有时比佳肴还令人满足。
而雅间另一边的窗,就对着大街。每当夜晚时,这条大街上到处都是莺莺燕燕,富人们可以随时选到自己喜欢的姑娘,然后上银雅楼,甚至是边上的妓院,虽然没有翠红三叠那样的美丽,却别有一番风味。
不过今天却稍有不同,因凌玉到,所以聚集着大批穷苦矿工。凌玉进门前,曾嘱托银雅楼送些吃的出去,这时,凌玉刚好看到掌柜和伙计们把吃食送出去。
准确的说,是丢出去。
那是一个个的馒头,细白面所做,在银雅楼里,不过是最便宜的吃食。但换穷苦人来说,却已经是无上美味了。
美味丢在地上,和灰尘泥土混在一起,由雪白色变作了黑色,可在他们眼中,仍旧是美味。矿工们一拥而上,毫不嫌脏的从地上捡起馒头塞入嘴里,就连灰尘都来不及吹。
银雅楼的伙计,大概发现这事情也很好玩,便开始有目的的往外丢馒头,东边丢几个,西边丢几个,看着穷人们象疯狗一样跑来跑去抢食。
“那边,那边有!”伙计们一边丢,一边哈哈大笑“看他摔的,多象只叭儿狗啊。”
苏再山察觉凌玉的出神,也到窗边看看,那情形顿时把他给逗乐了,笑着说:“凌少不愧是大户出身,连这种好玩解闷法子也想得出来,我真是佩服佩服。”
凌玉瞟他一眼,发觉苏再山的佩服竟是真心的,心中不由叹息,要征服一个纨绔,就要用更纨绔的方式么?
不过窗外的凄凉景致,可不是凌玉想要的。
“吃菜吃菜!”金海褒已经大快朵颐,充分展示了他为什么会这么胖。
凌玉又被请回桌面,但碗筷未动时,雅间外又匆匆上来一个人。
“谁敢乱闯!”苏再山发飙道。
门外进来的却是沈廉,他一进来就看见凌玉坐在丰盛的筵席桌上,先是怔了怔,随后又有些讪讪。
苏再山脸色变化的快,看到沈廉居然笑道:“原来是沈经历,来的正好,我要请还请不到呢,一起坐吧。”
沈廉连白眼都欠奉。
不过凌玉却朝他点点头,沈廉无奈,在凌玉身旁的位置坐了半拉屁股,脸色也是不太好看。
金海褒笑的肥肉乱颤道:“没想到小小归林镇,竟然有这等名人异士齐聚,真是我等的福气呵。”
沈廉虽然和金海褒不对板,可到底是下级,面前应了一句:“知府大人过奖了,我沈廉算什么名人异士。”
“怎么不算。”金海褒屈尊为沈廉倒了杯酒“今天在坐的,有凌实公的少爷。有大剑豪苏起的公子。还有沈廉兄你,虽然沈廉兄暂居经历一职,可你来北疆之前,锦衣卫陆统领专门来信,要我好好关照你,有这样的上司在,沈廉兄前途无量啊。”
沈廉有些尴尬,特别是看到杯中美酒和桌上连见都没见过的美食,更是手脚没处放。
凌玉关切道:“你找我什么事?”
沈廉却摇头:“没事没事”
“但说无妨。”
沈廉舔舔嘴唇,压低声音道:“今天。。本来徐季说请凌少爷吃饭,我去驿丞署,没找着凌少爷,问了军士才知道来这里。”
“什么?徐季请吃饭?”苏再山和金海褒愕然,又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凌玉还有些莫名其妙。
金海褒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揉着肚子道:“凌公子,你真是面子大啊,徐季是何等小气的人,平时吃菜都是自己家后园种,从来不上街买菜”
“什么啊,徐季不把自己种的菜拿出来卖,就已经算是造福相邻了。”苏再山接着说。
金海褒一边大笑,一边拍桌子:“这个徐季,绝对是我所见最小气的人,他几年。。几年间就买了一次肉,那真是震动全县,上达天听啊!他请客吃饭,简直是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沈廉面色更是尴尬,苦笑道:“今天徐季就买了回肉。”
“真的买肉了?”苏再山瞪大眼睛,看了沈廉一会,随后又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笑声“真是少见啊少见啊,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徐季买两回肉,简直是祖上积德了。”
金海褒笑的眼泪直流,指着沈廉道:“徐季买肉,一定是跟你借钱的,以他的几文收入,哪里够吃肉的。”
沈廉无言以对,额头上都有汗冒出来,对凌玉道:“既然凌少爷在这儿吃了,那就别去了,这里有酒有菜,不亏待了少爷。”
凌玉从几人对话中,才明白沈廉为什么进门就那样尴尬。原来是徐季难得要请人吃饭,还专门借钱买了肉。可沈廉来请人时,却发现凌玉已经在这里吃上山珍海味了。
两边比较,一个是粗茶淡饭,一个是奇珍异味,他自然说不出口。
苏再山听沈廉最后那句话,才算得意起来:“凌少爷当然在这里吃,朝廷大员家的公子,怎能去吃徐季家的粗菜。再说了,徐季请次客,怕要心疼上半年,我们还是让他省省吧。”
“不错不错。”金海褒举杯,向几位敬道“我家厨子的手艺,比御膳房还要好几分,可不是徐季家婆娘能比的。”
沈廉低头不语。但金海褒一味的朝他敬酒,上宪敬酒,其实不能不喝的。沈廉无奈,只能伸手拿酒杯。
可就在半途上,一只玉琢般的手却摁住了他的手腕。
更令富人们欣赏的是,这个景观是包围在老银山的一个峡谷中,外人进不去也看不见,唯有在银雅楼这个雅间里面才能看到。天下独一份的美景,有时比佳肴还令人满足。
而雅间另一边的窗,就对着大街。每当夜晚时,这条大街上到处都是莺莺燕燕,富人们可以随时选到自己喜欢的姑娘,然后上银雅楼,甚至是边上的妓院,虽然没有翠红三叠那样的美丽,却别有一番风味。
不过今天却稍有不同,因凌玉到,所以聚集着大批穷苦矿工。凌玉进门前,曾嘱托银雅楼送些吃的出去,这时,凌玉刚好看到掌柜和伙计们把吃食送出去。
准确的说,是丢出去。
那是一个个的馒头,细白面所做,在银雅楼里,不过是最便宜的吃食。但换穷苦人来说,却已经是无上美味了。
美味丢在地上,和灰尘泥土混在一起,由雪白色变作了黑色,可在他们眼中,仍旧是美味。矿工们一拥而上,毫不嫌脏的从地上捡起馒头塞入嘴里,就连灰尘都来不及吹。
银雅楼的伙计,大概发现这事情也很好玩,便开始有目的的往外丢馒头,东边丢几个,西边丢几个,看着穷人们象疯狗一样跑来跑去抢食。
“那边,那边有!”伙计们一边丢,一边哈哈大笑“看他摔的,多象只叭儿狗啊。”
苏再山察觉凌玉的出神,也到窗边看看,那情形顿时把他给逗乐了,笑着说:“凌少不愧是大户出身,连这种好玩解闷法子也想得出来,我真是佩服佩服。”
凌玉瞟他一眼,发觉苏再山的佩服竟是真心的,心中不由叹息,要征服一个纨绔,就要用更纨绔的方式么?
不过窗外的凄凉景致,可不是凌玉想要的。
“吃菜吃菜!”金海褒已经大快朵颐,充分展示了他为什么会这么胖。
凌玉又被请回桌面,但碗筷未动时,雅间外又匆匆上来一个人。
“谁敢乱闯!”苏再山发飙道。
门外进来的却是沈廉,他一进来就看见凌玉坐在丰盛的筵席桌上,先是怔了怔,随后又有些讪讪。
苏再山脸色变化的快,看到沈廉居然笑道:“原来是沈经历,来的正好,我要请还请不到呢,一起坐吧。”
沈廉连白眼都欠奉。
不过凌玉却朝他点点头,沈廉无奈,在凌玉身旁的位置坐了半拉屁股,脸色也是不太好看。
金海褒笑的肥肉乱颤道:“没想到小小归林镇,竟然有这等名人异士齐聚,真是我等的福气呵。”
沈廉虽然和金海褒不对板,可到底是下级,面前应了一句:“知府大人过奖了,我沈廉算什么名人异士。”
“怎么不算。”金海褒屈尊为沈廉倒了杯酒“今天在坐的,有凌实公的少爷。有大剑豪苏起的公子。还有沈廉兄你,虽然沈廉兄暂居经历一职,可你来北疆之前,锦衣卫陆统领专门来信,要我好好关照你,有这样的上司在,沈廉兄前途无量啊。”
沈廉有些尴尬,特别是看到杯中美酒和桌上连见都没见过的美食,更是手脚没处放。
凌玉关切道:“你找我什么事?”
沈廉却摇头:“没事没事”
“但说无妨。”
沈廉舔舔嘴唇,压低声音道:“今天。。本来徐季说请凌少爷吃饭,我去驿丞署,没找着凌少爷,问了军士才知道来这里。”
“什么?徐季请吃饭?”苏再山和金海褒愕然,又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凌玉还有些莫名其妙。
金海褒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揉着肚子道:“凌公子,你真是面子大啊,徐季是何等小气的人,平时吃菜都是自己家后园种,从来不上街买菜”
“什么啊,徐季不把自己种的菜拿出来卖,就已经算是造福相邻了。”苏再山接着说。
金海褒一边大笑,一边拍桌子:“这个徐季,绝对是我所见最小气的人,他几年。。几年间就买了一次肉,那真是震动全县,上达天听啊!他请客吃饭,简直是太阳从西边升起来。”
沈廉面色更是尴尬,苦笑道:“今天徐季就买了回肉。”
“真的买肉了?”苏再山瞪大眼睛,看了沈廉一会,随后又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笑声“真是少见啊少见啊,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徐季买两回肉,简直是祖上积德了。”
金海褒笑的眼泪直流,指着沈廉道:“徐季买肉,一定是跟你借钱的,以他的几文收入,哪里够吃肉的。”
沈廉无言以对,额头上都有汗冒出来,对凌玉道:“既然凌少爷在这儿吃了,那就别去了,这里有酒有菜,不亏待了少爷。”
凌玉从几人对话中,才明白沈廉为什么进门就那样尴尬。原来是徐季难得要请人吃饭,还专门借钱买了肉。可沈廉来请人时,却发现凌玉已经在这里吃上山珍海味了。
两边比较,一个是粗茶淡饭,一个是奇珍异味,他自然说不出口。
苏再山听沈廉最后那句话,才算得意起来:“凌少爷当然在这里吃,朝廷大员家的公子,怎能去吃徐季家的粗菜。再说了,徐季请次客,怕要心疼上半年,我们还是让他省省吧。”
“不错不错。”金海褒举杯,向几位敬道“我家厨子的手艺,比御膳房还要好几分,可不是徐季家婆娘能比的。”
沈廉低头不语。但金海褒一味的朝他敬酒,上宪敬酒,其实不能不喝的。沈廉无奈,只能伸手拿酒杯。
可就在半途上,一只玉琢般的手却摁住了他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