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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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方找了一根小棍子,一天到晚握在手上。他现在什么都不做,只是盯着黑母猪和它的十六个小猪仔。小茅棚再也不是养猪场的宿舍了,现在,它是一个巨大的猪圈。端方就生活在猪圈里,挺好。因为老骆驼的手,端方一直在负疚。可端方准确地找到了一条补救的路径,那就是精心照顾好他们家的小十六子。老骆驼的受伤和小十六子之间其实没有任何关系,可是,端方认准了一条,既然老骆驼这样宝贝小十六子,只要把小十六子喂大了,他也就对得起老骆驼了。当然,这样做有它的代价,端方必须让十七头猪和他生活在一起。起初的几天还好,可是,慢慢地,气味不再是浓郁,简直就是壮烈了。小猪仔们到处拉,到处尿,端方勤快起来,手忙脚乱。小小的猪屎可不再是小小猪屎,它简直就是小小的钱包,什么时候掉下来,端方就什么时候把它们捡起来。要不然,你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当然了,话虽然这么说,事实上,茅棚里还是没有下脚的地方。想想看,十六只小猪仔可是十六只小肉球哇,它们不停地动,嬉戏,追逐,都花眼了。出脚的时候你要格外地小心,一不小心小肉球可就成了小肉饼了。端方小心翼翼的,这倒不完全是为了老骆驼,怕碰了猪仔伤了老骆驼的心。主要还是端方自己不忍心,日夜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端方对每一个小家伙都熟悉了,知道了它们的脾性,谁调皮,谁懒惰,谁大胆,谁胆怯,都能认得出来,伤了谁也不好。
端方的手上为什么总要拿着一根小棍子呢?有它的用处。惟一的用处就是保护小十六子。端方不允许别的猪仔们碰它,甚至,连它的妈妈都不允许。端方就担心它受了欺负。到了吃奶的时候,老骆驼说得可没有错,小猪仔们可是要抢奶头的。在这一点上黑母猪没心没肺了,它比不上女人。女人们喂奶端方见多了,她们总要把自己的上衣撩起来,然后,身子靠过去,再然后,把她们的奶头准确无误地送到孩子们的嘴里。你再看看黑母猪吧,它什么也不管,身子一侧,躺下了,拉倒了。你们就吃吧。别的呢,它不管了。两排*反正都在那儿,也飞不掉,你们就抢去吧。谁抢到了归谁。抢不到?抢不到活该。端方不能答应黑母猪的其实正是这一点。小十六子那么瘦,那么小,哪里抢得过它们。你这个做母亲的怎么能不偏心一点呢?你没事一样,一边哼唧,还一边咂嘴。有你这么做母亲的么?你不偏心端方就替你偏心。端方有端方的办法。到了吃奶的时候,端方把所有的小猪仔都轰开了,圈了起来。这一来好了,两排奶头就全是小十六子的包场了。小十六子欢天喜地的,摇头晃脑,样子都有点像混世魔王吹口琴了。等小十六子吃饱了,喝足了,再叼着母亲的奶头玩上一番,端方把小十六子抱开,这才给别的十五个孩子开饭。谁不听?不听就用手上的小棍子打。端方一定要替老骆驼把小十六子养得棒棒的。端方都想好了,等小十六子长大了,一定要让它享尽荣华与富贵。就让它做种,一天一个新娘。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骆驼手上的那番疼,才能对得起老骆驼手上的那块疤。
自从有了小十六子,端方的心都在它的身上了,对自己,反而淡寡了。没有能去当兵,那就不当了吧。也死不了人的。端方不伤心了,相反,在小十六子的身上找到了乐趣。人哪,就是这样,心死了,倒就快乐了。整天和小猪仔们玩玩,不也蛮好的。老骆驼不就是这样过了几十年了么。端方不允许自己想任何事情,日子是用来过的,又不是用来想的。别想它,日子自己就过去了。
在王家庄的另一头,在大队部,吴蔓玲却不太好了。可以说一天比一天糟糕。她开始后悔把混世魔王放走。如果不放走他的话,走的就一定是端方,她和端方说不定都“好”过了。现在呢,成全了混世魔王,她和端方呢,别说是“好”,就连一般性的交往都成了问题。吴蔓玲痛心其实正是在这里。这件事太窝囊了。但吴蔓玲最痛心的还不是这个地方。吴蔓玲最痛心的是,经过这一番的折腾,吴蔓玲意外地发现,她真的爱上端方了。吴蔓玲到底年轻,她哪里能懂得这样的一个常识——男女之间是经不起折腾的。一折腾肯定坏。男人和女人说到底都不是人,是面疙瘩。越是年轻水分就越是充足,不能揉。一揉就并起来了,特别容易纠缠。再往外撕,那就难了。也撕不干净。爱这个东西它一点也不讲道理,就说吴蔓玲吧,最真实的情形其实只是她的歉疚,觉得自己欠了端方。歉疚过来,歉疚过去,端方的身影就挥之不去了。一旦挥之不去,它就要从脑海往下沉,最终降落到心海。到了心海,你就完了。这些日子吴蔓玲的脑海里一直盘旋着端方送别混世魔王的情景。他抽烟的样子,他克制的样子,他故作镇定的样子,当然,还有他拿起吴蔓玲的胳膊,慢慢地放下来的样子。这些动作是倔强的,却又是柔软的,是冰冷的,却又有他内在的分寸。端方这样的男将就是这样,越是落魄,越是无能为力,越是有他的魅力。吴蔓玲一点一点陷入了进去,叫天天不应。
日子都过去了这么久了,吴蔓玲一直盼望着端方来和自己吵。吴蔓玲真的盼望,这么一来吴蔓玲起码还有一个解释的机会,同时也就有一个承诺的机会。他们的关系就有了余地。端方就是不来。吴蔓玲也知道的,端方不会来的。这是端方可恶的地方,可恨的地方,也是端方令人着迷的地方。既然他不来,那还是自己去找他吧。可吴蔓玲也不太敢。万一谈不好,再捞回来就不容易了。吴蔓玲一点办法都没有。要是现在能有一个媒婆就好了,帮他们撮合一下,吴蔓玲扭捏几下,最终一定会答应的。可是,最好的日子早就被自己耽搁了,谁还有这个胆子给支部书记做媒呢,不会有的。人的一生真是被安顿好了的,哪一步都耽搁不起,真的耽搁了,这里头的冷暖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吴蔓玲整天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头,好像是在等待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等,但骨子里头还是在等。
端方的行踪吴蔓玲大致上是知道的,大白天一般都在养猪场。到了晚上,和一帮小兄弟们在村子里混混,也不做什么。他的日子基本上就是这样打发了。就算吴蔓玲打定了主意去找他,他这样的行踪也是麻烦。一到了晚上他的身边就窝了一群人,见不到他的。看他呼风唤雨的派头,他倒成了村支书了。吴蔓玲不是没有想过办法,比方说,把扫盲夜校办起来,再比方说,把文艺宣传队组织起来,这一来就可以把端方叫过来,让端方帮帮忙了。可一想到端方胡子拉碴的,他是万念俱灰的样子,看起来是不会答应的。端方不来,那不就白办了,还折腾它什么?还是拉倒吧。
单相思苦海无边。吴蔓玲的日子越来越浓,却又越来越寡,这一浓一寡之间的意味,吴蔓玲体会得深了。谁能想得到偏偏在这样的时候又感冒了呢,病得不轻。说起病,王家庄的人们一直有一个固执的看法,只有见到血了那才是大事,一般性的头疼脑热,不要紧,扛几天就扛过去了。吴蔓玲就躺在床上,死扛。满脸都烧得绯红。大中午的,却来了稀客,是志英。这个志英,她嫁人的那一天吴蔓玲可是第一次醉了酒,难受了好几天。吴蔓玲哪里能想到志英会在这样的时候回娘家,下了床,高兴得什么似的。志英胖了,她的刚刚会走路的儿子更胖。两个胖子进了门,无量撒起了人来疯,比吴蔓玲还要热情。没想到志英的儿子却不怕狗,相互试探了几下,他们就热乎上了。吴蔓玲还是第一次看见志英的儿子,一定要抱过来,让自己“好好瞧一瞧”。小家伙说什么也不肯,他“不要”。吴蔓玲骂了一声粗话,亲热得要命。屋子里顿时就有了人气。想想也是,两个早年的闺房密友,又带了孩子,哪里能不亲热。蔓玲就回到了床上,钻进了被窝,拉起志英的手,两个人慢慢地聊开了。越聊越多,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三十五四十。
一口气聊到了二百,志英这才注意到蔓玲脸色,摸了一把吴蔓玲的额头。志英吃了一惊,说:“姐,怎么烧成这样?”吴蔓玲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志英的“姐”并不是他人,可是自己呢。都已经好多年听不到这样的称呼了。很亲。贴心贴肺的。吴蔓玲抓住了志英的手,摁在了自己的腮帮上,慢慢地蹭,像一只撒娇的小狗了。志英说:“我带你去打针吧?”她的儿子突然在地上说:“不打!”吴蔓玲望着小侄子,笑了,摇了摇头。志英到底是哄孩子哄惯了,说:“乖,听话,我们打针去。”吴蔓玲还是摇头。就这么摇着,眼泪却出来了。这么多年了,人人都拿她当做了铁疙瘩,什么都扛得住。她关心着每一个人,却从来也没有一个人关心过她。自己也是个姑娘家呢。这么一想吴蔓玲委屈了,一把扑在了志英的怀里。志英让了一下,对准吴蔓玲的后脑勺就是轻轻的一巴掌,骂道:“个狗东西,也不看看!”吴蔓玲还没有明白过来,志英斜了一眼自己的腹部,肚子里又有了。吴蔓玲伸出手,撩起志英的衣服,直接把她的巴掌送到了志英的肚皮上去。她在摸。志英浑圆而又光滑的肚皮就在她的巴掌底下了。紧绷绷的,热乎得要命。她多幸福。志英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哪。什么都有了。吴蔓玲一阵伤怀,自己却是什么都没有的。这么一想吴蔓玲再也撑不住了,把她的脑袋埋进了志英的怀里。志英抚摸着她的头发,明白了,这个能呼风、能唤雨的铁姑娘,她的八字还是少了一撇,看起来还是一个女光棍。志英把吴蔓玲搂紧了,说:“谁都知道你的条件高,姐,你就别太挑了。”这正是吴蔓玲最为伤心的一句话了。也伤人,也委屈。吴蔓玲抬起头,泪汪汪地望着志英,说:“妹子,我没挑。我真的没有挑哇。”志英小声地说:“我不信。满世界都是人,总有你看得上的吧?”话题一到了这里吴蔓玲不说话了,目光也恍惚了。这又是她心中的一个痛。说不出口的。志英捅了吴蔓玲一下子,说:“有的吧?”吴蔓玲看了一眼门外,说:“有倒是有的。”志英挪动了一下屁股,说:“谁呀?”吴蔓玲沉默下来,只是愣神。志英说:“谁呀?告诉我,谁有福气做我的姐夫。”吴蔓玲最终吐出了两个字:“端方。”这一回轮到志英不说话了,好半天,志英还是说了:“我妈说,他和三丫好过的。”吴蔓玲说:“这个我倒不在乎。”志英说:“倒也是。他呢,端方呢,他知道么?你们挑开了没有?”吴蔓玲又摇了摇头。吴蔓玲说:“我得罪他了。他不会原谅我的。我要是不当这个支书——”志英打断了吴蔓玲的话,急切地问:“你怎么会得罪他呢?八竿子也打不着哇。”话说到这里吴蔓玲没法往下说了,这里头牵扯到混世魔王,牵扯到她的噩梦。不要说是对志英,就是对自己的亲妈,吴蔓玲也要守口如瓶的。吴蔓玲一脸的怅然,说:“咱们不说这个了吧。”志英叹了一口气,说:“你呀,总是把什么都闷在心里,还是这样。这怎么行呢。你看上了人家,人家又不知道,这怎么行呢?——我去给端方说去!”吴蔓玲一把拉住了。吴蔓玲说:“听天由命吧。”
这句话不像是吴蔓玲说的了。志英虽说嫁出去了,可毕竟在王家庄呆过那么多年。吴蔓玲最不喜欢的一句话就是“听天由命”,不论是在会议上,还是在高音喇叭里,吴蔓玲说得最多恰恰是“人定胜天”。志英把她的双手放在吴蔓玲的大腿上,说:“姐,你忘了你说过的话了?”
“我说过什么?”
“你说,人定胜天。”
“这要看什么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什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都是你放屁。是你抹不开面子。你这头母驴子我还不知道,又不肯下腰,又不肯弯后腿。那怎么行?不能什么事都得让人家来求你。这种事不能的。——要说呢,端方真的配不上你。可这要看你呆在哪儿了。你要是愿意从树上爬下来,依我看,端方又配得上了。嗨,这种事呢,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你心里头没他,他就配不上,你心里头有他,他就是我姐夫。”志英到底生过孩子了,是个过来的人了,说起话来和过去就是不一样。说话都没了门牙了。吴蔓玲爱听。吴蔓玲一把捏住了志英的嘴,说:“撕烂了你!”笑闹了一阵,志英又把话题扯回来了。志英认真地说:“姐,你可也不小了,还是找一个‘好’上吧,早早嫁出去。你看看,烧成这样,连个递茶端水的都没有。可怜见的。”
志英想了想,轻声说:“嫁了人,晚上关了门,灯一熄,好的。”
吴蔓玲的心口突然就咯噔了一下。嫁了人,晚上“关上门,灯一熄,好的。”这句话诱人了,却又不是挑逗,有了扎扎实实的鼓动性。要是细说起来,从事实上来看,吴蔓玲“关上门,灯一熄”,这种事也算是“有”过了。其实并没有。个中的滋味吴蔓玲既知道,又不知道。它们是两种性质了。是两码事。结了婚,“好”不“好”另说,吴蔓玲想,自己是不会讨厌的吧。吴蔓玲含含糊糊地把话题推回到志英的这边来,有些吞吐,说:“他,对你还好的吧?”
志英当然知道蔓玲所说的“他”是谁,望了一眼地上的孩子,说:“不好!”
吴蔓玲到底是外行,哪里能听得懂已婚女人言谈里的奥妙,傻乎乎地说:“他向我保证过的,怎么又不好了?”
志英说:“个狗日的东西,看上去老实。憨脸刁。不能碰的。你一碰他,他就想要。你说,就一张床,怎么能不磕磕碰碰的?”志英摸着自己的肚子,说:“都这样了,都不肯放过呢。还发疯,到了关键的时候,就让我喊他爹。”
吴蔓玲不解地问:“怎么能让你喊他爹呢。”
“他那是疼我。稀罕我。我知道的。”
“这是什么话?你还真的喊了?”
志英的脸红了。自己却笑了。志英老老实实地说,“我喊的。我也是疼他的。”
“是的吗?”吴蔓玲说。已经明白了八九分了。一明白过来反倒更不明白了。“那种事”到底是怎样的呢?怎么会这样的呢。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怎么都让志英“这样”了呢。吴蔓玲一抹黑了。志英给她打开了一扇小小的窗子,看起来生活不只在屋子的外头,它藏在屋子的里头呢。它自有它的奥秘。它自有它看不见的神采,还有它的乐趣。招人的。好叫人心旌荡漾的。吴蔓玲说:“是的吗?”
志英说:“姐,别看你读的书比我多,见的世面比我广,这件事你要听我的。把架子放下来,去给端方说。端方又不傻,他哪里能不知道你的好?只怕是高攀不上呢。什么得罪不得罪的,只要好上了,男人没有那么小的心眼。听我的,没错的。”
吴蔓玲突然拉着志英的手,说:“志英,你喊我妈吧。”
志英愣了一下,明白了。突然就是一阵大笑。笑得肩膀直抖,腰也弯了,眼泪都溢出来了。志英说:“姐,我当你是个明白人,你是个大傻×呢。”
吴蔓玲跟着笑了。说:“你才是个大傻×!”
某种意义上说,吴蔓玲的决心是志英替她下的。她决定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有多么地一往无前。她到底还是来到了养猪场,当然,是装作路过的样子。还没有进屋,一股子猪臊就把吴蔓玲堵在了门口。端方拿着一根小竹棍,他的头发很乱,胡子很长,邋遢得厉害。他正在和小猪仔们玩呢,似乎是在给小猪仔们军训,叫它们“立正”,“稍息”,“向前看齐”。小猪仔们并不理他,可端方依然是兴兴头头的。吴蔓玲就站在门外,看着他。看了一眼,掉过头,附带把头发捋向了耳后。端方到底还是看见吴支书了,他放下了手里的小棍子,出门,站在了吴蔓玲的面前。吴蔓玲的嘴里其实有一句话的,要是换了平时,吴蔓玲就说了:“端方,把胡子刮刮吧。”可吴蔓玲就是禁不住,要抖。这个毛病坏了。所以吴蔓玲就不能开口。还是端方说话了,端方蛮礼貌的,也是善解人意的样子。端方说:“吴支书,你想说什么,我其实都知道。我已经不恨你了。这里太冷,你还是回去吧。”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端方又笑。这个人的笑坏了,太坏了。想用手摸一摸,却更想抽他一巴掌。他笑得那样地明白,那样地傻,那样地自信,那样地谦和。吊儿郎当。满不在乎。就让你觉得欠了他。端方说:“吴支书,回吧,这里太冷了。”客气了。吴蔓玲突然就想起混世魔王了。混世魔王做出了那样伤天害理的事,可终究给了吴蔓玲一次机会。可见端方连混世魔王都不如。这个人坏,太坏。他的心是铁打的。吴蔓玲的抖动已经传染到嘴唇了,她再也顾不得自己是王家庄的支部书记了,急了,一下子乱了方寸。“端方!”吴蔓玲说,“我知道你的心,你怎么就不知道我的心!”
因为是脱口而出,吴蔓玲的这句话其实把所有的底牌都亮出来了。话说到这里谈话的局势就已经结束了。谈话往往就是这样,一开头就达到了顶峰,往往意味着一开头就摔进了谷底。吴蔓玲的话把自己吓住了,同样把端方吓住了。两个人都不敢再说什么。端方不相信吴蔓玲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听懂了,似乎又没懂,想再听一遍,但归根结底还是听懂了。只是不相信。端方说:“你还是回去吧。”端方说,“这里的确太冷了。”
端方还是那样乱糟糟的,但是,胡子刮了,下巴干净了。男人这个东西就是奇怪,有时候,下巴就是他的全部。下巴干净了,人就被提升了一个档次,整个人都一起干净了。干净起来的端方坐在自己的床上,不停地抚摸自己的下巴。身边并没有人,可他局促得厉害。关键是找不到自信。吴蔓玲是谁?中国共产党王家庄支部的书记。他端方是谁?一个养猪的,一个身体合格却不能当兵的小混混。端方躺下了,心里头想,吴蔓玲好是好,但是,这是一个能娶回家的女人么?不娶,可惜了。娶了,往后还有日子过么?那可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档子事来的呢?太突然了。端方从来也没有动过这般的心思。这不是癞蛤蟆吃天鹅肉么?端方不是越想越高兴,而是相反,越想越害怕,说如临大敌都不过分。不停地摸下巴。
端方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幸福了,恐惧了。他梦见了自己的婚礼,吴蔓玲到底把自己娶回去了。婚礼的场面是巨大的,整个王家庄都出动了。高音喇叭里头不停地播放革命歌曲,锣鼓敲打了起来,鞭炮声响彻了云霄。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来到了养猪场,佩全不由分说,把红头盖放在了端方的头上。端方一把揪起佩全的领口,说:“这是干什么?拿掉。”佩全却不敢。佩全说:“不能啊,吴支书关照过了,她要给你披上红头盖呢。”端方想了想,只好同意了。红旗这时候说:“端方,往后你要多关心我们,说不定明年我还能去当兵呢。”端方惭愧得无地自容。沈翠珍却在一边插话了,说:“放心吧红旗,有吴蔓玲给端方撑腰,包在我们身上了。”端方害羞得直想往地下钻进去。没想到一转眼红旗就穿上军装了。红旗说:“全体起立,送端方!”大伙儿都站起来了,端方也站起来了。端方头顶红头盖,低着脑袋,往大队部的那边去。端方突然发现自己是赤着脚的,每一步都要在大地上留下一个脚印。回头一看,脚印像一朵又一朵的梅花,原来是猪脚印。端方急了,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佩全也不搭理他,用绳子把他的胳膊捆起来了,这一下端方就动不了手了。端方就这样被牵到了大队部。大队部坐满了人,所有的社员同志们都坐在台下,他们神情肃穆,穿的都是草绿色的军装。在端方被牵上主席台的时候,全体起立,奏响了《国歌》。主席台上只有吴蔓玲一个人,她昂首挺胸,站立在麦克风的后面。她的身边还有一张椅子,看起来是端方的了。吴蔓玲倒没有穿军服,是土黄色的中山装,四个口袋,领口能看见雪白的衬衫。节奏昂扬的《国歌》声刚刚结束,吴蔓玲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全体社员“哗啦”一声,都坐下了。大队部鸦雀无声,端方被人摁在了吴蔓玲的旁边,椅子上还放着一只枕头呢。吴蔓玲咳嗽了一声,扶住麦克风,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的角度,说:“今天,我和端方同志就结婚了。大伙儿同意不同意?同意的,请鼓掌通过!”大队部里回荡起麦克风雄浑的回声,台下响起了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吴蔓玲说:“通过。谢谢大家。”吴蔓玲就把端方头顶上的红头盖掀起来了。端方害羞极了,他再也没有想到婚礼居然是这样的,想逃跑,红旗、国乐却把他的道路挡住了。端方暴怒,大声说:“红旗,你这是干什么?”红旗说:“端方哥,对不起了,我听吴支书的。”
吴蔓玲看了端方一眼,对着麦克风说:“既然是结婚,就要生孩子,我的意见是生男孩,同意的请鼓掌通过!”台下再一次响起了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暴风雨般的掌声。端方忍无可忍,跳起来了。他跳到了台下,踩着一大堆的脑袋,拼了命地逃。台下的脑袋有极好的弹性,他们的脖子就好像是弹簧做的。每踩上一颗端方就蹦得老高。端方借助于脖子的弹性,越跳越高,两只胳膊一划,飞起来了。他的胳膊是双翅,是双桨,他既像是在天空飞,又像是在水中游。他先是变成了喜鹊,后来又变成了兔子,中途还变成了一回螳螂,最终,他变成了一条黄鳝。他的身体柔软了,光滑了,表面上布满了黏稠的分泌液。这一来好了,安全多了,别人抓不住他的。但是,有一点却非常地糟糕,不管端方变成了什么,他总是被别人认出来。兴隆就把他认出来了。兴隆把他赶出了合作医疗,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找混世魔王去!这不是废话么,端方怎么知道混世魔王在哪里呢?端方只能躲到顾先生那边去。顾先生倒没有含糊,他说,唯物主义不反对结婚,彻底的唯物主义认为,结婚是人类的再生产的有效的形式,既然端方的*是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端方就没有理由隐瞒这个事实,端方应当全部地、无私地实施*的公有制,把自己的*全部奉献给大队,也就是吴蔓玲。让吴蔓玲来保管端方的*,他放心。端方只能再逃。相对来说,孔素贞却要客气一点,她非常遗憾地告诉端方,她已经不能阿弥陀佛了,别了,阿弥陀佛主义!别了,端方!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端方无处藏身,在紧急之中,他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他躲在了水草的中间。但是,高音喇叭还在响。高音喇叭就是在水下也是听得清清楚楚的。高音喇叭里传来了吴蔓玲的声音,吴蔓玲说:“端方,你跑不了的。不管你是在天上,地上,水里,你都跑不了。全体社员们请注意,全体社员们请注意,请你们带上弹弓、大锹、铁锨、鱼叉、渔网,迅速占领每一道路口、河口,立即将端方捉拿归来,立即将端方捉拿归来!”最终发现端方的还是佩全。他认出了端方这一条黄鳝。端方庆幸了,他变成黄鳝是多么地正确!佩全抓不住他。端方的身子一收,马上就从佩全的手指缝里逃脱了。然而,佩全这一次没有给端方留下半点的情面,他拿来了一张大渔网。就在端方的头顶上,渔网“呼啦”一下,撒开了,罩住了端方。渔网被收上来了,端方水淋淋的,和王八、泥鳅、水婆子、河蚌、青蛙、蛇搅和在了一起。端方怕极了,一条蛇已经把它的身子和端方纠缠在一起了。端方最后被佩全一扔,丢在了吴蔓玲的婚床上。因为身上缠着渔网,这一下端方逃不了了。吴蔓玲的手上拿了一只老虎钳。她用老虎钳夹住端方的尾巴,不高兴地说:“端方,好好的你跑什么呀?”高音喇叭再一次响起了革命歌曲的声音,锣鼓喧天,鞭炮轰鸣。端方一吓,醒了,浑身都是汗。天已经大亮了。(未完待续)
端方找了一根小棍子,一天到晚握在手上。他现在什么都不做,只是盯着黑母猪和它的十六个小猪仔。小茅棚再也不是养猪场的宿舍了,现在,它是一个巨大的猪圈。端方就生活在猪圈里,挺好。因为老骆驼的手,端方一直在负疚。可端方准确地找到了一条补救的路径,那就是精心照顾好他们家的小十六子。老骆驼的受伤和小十六子之间其实没有任何关系,可是,端方认准了一条,既然老骆驼这样宝贝小十六子,只要把小十六子喂大了,他也就对得起老骆驼了。当然,这样做有它的代价,端方必须让十七头猪和他生活在一起。起初的几天还好,可是,慢慢地,气味不再是浓郁,简直就是壮烈了。小猪仔们到处拉,到处尿,端方勤快起来,手忙脚乱。小小的猪屎可不再是小小猪屎,它简直就是小小的钱包,什么时候掉下来,端方就什么时候把它们捡起来。要不然,你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当然了,话虽然这么说,事实上,茅棚里还是没有下脚的地方。想想看,十六只小猪仔可是十六只小肉球哇,它们不停地动,嬉戏,追逐,都花眼了。出脚的时候你要格外地小心,一不小心小肉球可就成了小肉饼了。端方小心翼翼的,这倒不完全是为了老骆驼,怕碰了猪仔伤了老骆驼的心。主要还是端方自己不忍心,日夜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端方对每一个小家伙都熟悉了,知道了它们的脾性,谁调皮,谁懒惰,谁大胆,谁胆怯,都能认得出来,伤了谁也不好。
端方的手上为什么总要拿着一根小棍子呢?有它的用处。惟一的用处就是保护小十六子。端方不允许别的猪仔们碰它,甚至,连它的妈妈都不允许。端方就担心它受了欺负。到了吃奶的时候,老骆驼说得可没有错,小猪仔们可是要抢奶头的。在这一点上黑母猪没心没肺了,它比不上女人。女人们喂奶端方见多了,她们总要把自己的上衣撩起来,然后,身子靠过去,再然后,把她们的奶头准确无误地送到孩子们的嘴里。你再看看黑母猪吧,它什么也不管,身子一侧,躺下了,拉倒了。你们就吃吧。别的呢,它不管了。两排*反正都在那儿,也飞不掉,你们就抢去吧。谁抢到了归谁。抢不到?抢不到活该。端方不能答应黑母猪的其实正是这一点。小十六子那么瘦,那么小,哪里抢得过它们。你这个做母亲的怎么能不偏心一点呢?你没事一样,一边哼唧,还一边咂嘴。有你这么做母亲的么?你不偏心端方就替你偏心。端方有端方的办法。到了吃奶的时候,端方把所有的小猪仔都轰开了,圈了起来。这一来好了,两排奶头就全是小十六子的包场了。小十六子欢天喜地的,摇头晃脑,样子都有点像混世魔王吹口琴了。等小十六子吃饱了,喝足了,再叼着母亲的奶头玩上一番,端方把小十六子抱开,这才给别的十五个孩子开饭。谁不听?不听就用手上的小棍子打。端方一定要替老骆驼把小十六子养得棒棒的。端方都想好了,等小十六子长大了,一定要让它享尽荣华与富贵。就让它做种,一天一个新娘。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骆驼手上的那番疼,才能对得起老骆驼手上的那块疤。
自从有了小十六子,端方的心都在它的身上了,对自己,反而淡寡了。没有能去当兵,那就不当了吧。也死不了人的。端方不伤心了,相反,在小十六子的身上找到了乐趣。人哪,就是这样,心死了,倒就快乐了。整天和小猪仔们玩玩,不也蛮好的。老骆驼不就是这样过了几十年了么。端方不允许自己想任何事情,日子是用来过的,又不是用来想的。别想它,日子自己就过去了。
在王家庄的另一头,在大队部,吴蔓玲却不太好了。可以说一天比一天糟糕。她开始后悔把混世魔王放走。如果不放走他的话,走的就一定是端方,她和端方说不定都“好”过了。现在呢,成全了混世魔王,她和端方呢,别说是“好”,就连一般性的交往都成了问题。吴蔓玲痛心其实正是在这里。这件事太窝囊了。但吴蔓玲最痛心的还不是这个地方。吴蔓玲最痛心的是,经过这一番的折腾,吴蔓玲意外地发现,她真的爱上端方了。吴蔓玲到底年轻,她哪里能懂得这样的一个常识——男女之间是经不起折腾的。一折腾肯定坏。男人和女人说到底都不是人,是面疙瘩。越是年轻水分就越是充足,不能揉。一揉就并起来了,特别容易纠缠。再往外撕,那就难了。也撕不干净。爱这个东西它一点也不讲道理,就说吴蔓玲吧,最真实的情形其实只是她的歉疚,觉得自己欠了端方。歉疚过来,歉疚过去,端方的身影就挥之不去了。一旦挥之不去,它就要从脑海往下沉,最终降落到心海。到了心海,你就完了。这些日子吴蔓玲的脑海里一直盘旋着端方送别混世魔王的情景。他抽烟的样子,他克制的样子,他故作镇定的样子,当然,还有他拿起吴蔓玲的胳膊,慢慢地放下来的样子。这些动作是倔强的,却又是柔软的,是冰冷的,却又有他内在的分寸。端方这样的男将就是这样,越是落魄,越是无能为力,越是有他的魅力。吴蔓玲一点一点陷入了进去,叫天天不应。
日子都过去了这么久了,吴蔓玲一直盼望着端方来和自己吵。吴蔓玲真的盼望,这么一来吴蔓玲起码还有一个解释的机会,同时也就有一个承诺的机会。他们的关系就有了余地。端方就是不来。吴蔓玲也知道的,端方不会来的。这是端方可恶的地方,可恨的地方,也是端方令人着迷的地方。既然他不来,那还是自己去找他吧。可吴蔓玲也不太敢。万一谈不好,再捞回来就不容易了。吴蔓玲一点办法都没有。要是现在能有一个媒婆就好了,帮他们撮合一下,吴蔓玲扭捏几下,最终一定会答应的。可是,最好的日子早就被自己耽搁了,谁还有这个胆子给支部书记做媒呢,不会有的。人的一生真是被安顿好了的,哪一步都耽搁不起,真的耽搁了,这里头的冷暖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吴蔓玲整天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头,好像是在等待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等,但骨子里头还是在等。
端方的行踪吴蔓玲大致上是知道的,大白天一般都在养猪场。到了晚上,和一帮小兄弟们在村子里混混,也不做什么。他的日子基本上就是这样打发了。就算吴蔓玲打定了主意去找他,他这样的行踪也是麻烦。一到了晚上他的身边就窝了一群人,见不到他的。看他呼风唤雨的派头,他倒成了村支书了。吴蔓玲不是没有想过办法,比方说,把扫盲夜校办起来,再比方说,把文艺宣传队组织起来,这一来就可以把端方叫过来,让端方帮帮忙了。可一想到端方胡子拉碴的,他是万念俱灰的样子,看起来是不会答应的。端方不来,那不就白办了,还折腾它什么?还是拉倒吧。
单相思苦海无边。吴蔓玲的日子越来越浓,却又越来越寡,这一浓一寡之间的意味,吴蔓玲体会得深了。谁能想得到偏偏在这样的时候又感冒了呢,病得不轻。说起病,王家庄的人们一直有一个固执的看法,只有见到血了那才是大事,一般性的头疼脑热,不要紧,扛几天就扛过去了。吴蔓玲就躺在床上,死扛。满脸都烧得绯红。大中午的,却来了稀客,是志英。这个志英,她嫁人的那一天吴蔓玲可是第一次醉了酒,难受了好几天。吴蔓玲哪里能想到志英会在这样的时候回娘家,下了床,高兴得什么似的。志英胖了,她的刚刚会走路的儿子更胖。两个胖子进了门,无量撒起了人来疯,比吴蔓玲还要热情。没想到志英的儿子却不怕狗,相互试探了几下,他们就热乎上了。吴蔓玲还是第一次看见志英的儿子,一定要抱过来,让自己“好好瞧一瞧”。小家伙说什么也不肯,他“不要”。吴蔓玲骂了一声粗话,亲热得要命。屋子里顿时就有了人气。想想也是,两个早年的闺房密友,又带了孩子,哪里能不亲热。蔓玲就回到了床上,钻进了被窝,拉起志英的手,两个人慢慢地聊开了。越聊越多,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三十五四十。
一口气聊到了二百,志英这才注意到蔓玲脸色,摸了一把吴蔓玲的额头。志英吃了一惊,说:“姐,怎么烧成这样?”吴蔓玲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志英的“姐”并不是他人,可是自己呢。都已经好多年听不到这样的称呼了。很亲。贴心贴肺的。吴蔓玲抓住了志英的手,摁在了自己的腮帮上,慢慢地蹭,像一只撒娇的小狗了。志英说:“我带你去打针吧?”她的儿子突然在地上说:“不打!”吴蔓玲望着小侄子,笑了,摇了摇头。志英到底是哄孩子哄惯了,说:“乖,听话,我们打针去。”吴蔓玲还是摇头。就这么摇着,眼泪却出来了。这么多年了,人人都拿她当做了铁疙瘩,什么都扛得住。她关心着每一个人,却从来也没有一个人关心过她。自己也是个姑娘家呢。这么一想吴蔓玲委屈了,一把扑在了志英的怀里。志英让了一下,对准吴蔓玲的后脑勺就是轻轻的一巴掌,骂道:“个狗东西,也不看看!”吴蔓玲还没有明白过来,志英斜了一眼自己的腹部,肚子里又有了。吴蔓玲伸出手,撩起志英的衣服,直接把她的巴掌送到了志英的肚皮上去。她在摸。志英浑圆而又光滑的肚皮就在她的巴掌底下了。紧绷绷的,热乎得要命。她多幸福。志英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哪。什么都有了。吴蔓玲一阵伤怀,自己却是什么都没有的。这么一想吴蔓玲再也撑不住了,把她的脑袋埋进了志英的怀里。志英抚摸着她的头发,明白了,这个能呼风、能唤雨的铁姑娘,她的八字还是少了一撇,看起来还是一个女光棍。志英把吴蔓玲搂紧了,说:“谁都知道你的条件高,姐,你就别太挑了。”这正是吴蔓玲最为伤心的一句话了。也伤人,也委屈。吴蔓玲抬起头,泪汪汪地望着志英,说:“妹子,我没挑。我真的没有挑哇。”志英小声地说:“我不信。满世界都是人,总有你看得上的吧?”话题一到了这里吴蔓玲不说话了,目光也恍惚了。这又是她心中的一个痛。说不出口的。志英捅了吴蔓玲一下子,说:“有的吧?”吴蔓玲看了一眼门外,说:“有倒是有的。”志英挪动了一下屁股,说:“谁呀?”吴蔓玲沉默下来,只是愣神。志英说:“谁呀?告诉我,谁有福气做我的姐夫。”吴蔓玲最终吐出了两个字:“端方。”这一回轮到志英不说话了,好半天,志英还是说了:“我妈说,他和三丫好过的。”吴蔓玲说:“这个我倒不在乎。”志英说:“倒也是。他呢,端方呢,他知道么?你们挑开了没有?”吴蔓玲又摇了摇头。吴蔓玲说:“我得罪他了。他不会原谅我的。我要是不当这个支书——”志英打断了吴蔓玲的话,急切地问:“你怎么会得罪他呢?八竿子也打不着哇。”话说到这里吴蔓玲没法往下说了,这里头牵扯到混世魔王,牵扯到她的噩梦。不要说是对志英,就是对自己的亲妈,吴蔓玲也要守口如瓶的。吴蔓玲一脸的怅然,说:“咱们不说这个了吧。”志英叹了一口气,说:“你呀,总是把什么都闷在心里,还是这样。这怎么行呢。你看上了人家,人家又不知道,这怎么行呢?——我去给端方说去!”吴蔓玲一把拉住了。吴蔓玲说:“听天由命吧。”
这句话不像是吴蔓玲说的了。志英虽说嫁出去了,可毕竟在王家庄呆过那么多年。吴蔓玲最不喜欢的一句话就是“听天由命”,不论是在会议上,还是在高音喇叭里,吴蔓玲说得最多恰恰是“人定胜天”。志英把她的双手放在吴蔓玲的大腿上,说:“姐,你忘了你说过的话了?”
“我说过什么?”
“你说,人定胜天。”
“这要看什么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什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都是你放屁。是你抹不开面子。你这头母驴子我还不知道,又不肯下腰,又不肯弯后腿。那怎么行?不能什么事都得让人家来求你。这种事不能的。——要说呢,端方真的配不上你。可这要看你呆在哪儿了。你要是愿意从树上爬下来,依我看,端方又配得上了。嗨,这种事呢,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你心里头没他,他就配不上,你心里头有他,他就是我姐夫。”志英到底生过孩子了,是个过来的人了,说起话来和过去就是不一样。说话都没了门牙了。吴蔓玲爱听。吴蔓玲一把捏住了志英的嘴,说:“撕烂了你!”笑闹了一阵,志英又把话题扯回来了。志英认真地说:“姐,你可也不小了,还是找一个‘好’上吧,早早嫁出去。你看看,烧成这样,连个递茶端水的都没有。可怜见的。”
志英想了想,轻声说:“嫁了人,晚上关了门,灯一熄,好的。”
吴蔓玲的心口突然就咯噔了一下。嫁了人,晚上“关上门,灯一熄,好的。”这句话诱人了,却又不是挑逗,有了扎扎实实的鼓动性。要是细说起来,从事实上来看,吴蔓玲“关上门,灯一熄”,这种事也算是“有”过了。其实并没有。个中的滋味吴蔓玲既知道,又不知道。它们是两种性质了。是两码事。结了婚,“好”不“好”另说,吴蔓玲想,自己是不会讨厌的吧。吴蔓玲含含糊糊地把话题推回到志英的这边来,有些吞吐,说:“他,对你还好的吧?”
志英当然知道蔓玲所说的“他”是谁,望了一眼地上的孩子,说:“不好!”
吴蔓玲到底是外行,哪里能听得懂已婚女人言谈里的奥妙,傻乎乎地说:“他向我保证过的,怎么又不好了?”
志英说:“个狗日的东西,看上去老实。憨脸刁。不能碰的。你一碰他,他就想要。你说,就一张床,怎么能不磕磕碰碰的?”志英摸着自己的肚子,说:“都这样了,都不肯放过呢。还发疯,到了关键的时候,就让我喊他爹。”
吴蔓玲不解地问:“怎么能让你喊他爹呢。”
“他那是疼我。稀罕我。我知道的。”
“这是什么话?你还真的喊了?”
志英的脸红了。自己却笑了。志英老老实实地说,“我喊的。我也是疼他的。”
“是的吗?”吴蔓玲说。已经明白了八九分了。一明白过来反倒更不明白了。“那种事”到底是怎样的呢?怎么会这样的呢。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怎么都让志英“这样”了呢。吴蔓玲一抹黑了。志英给她打开了一扇小小的窗子,看起来生活不只在屋子的外头,它藏在屋子的里头呢。它自有它的奥秘。它自有它看不见的神采,还有它的乐趣。招人的。好叫人心旌荡漾的。吴蔓玲说:“是的吗?”
志英说:“姐,别看你读的书比我多,见的世面比我广,这件事你要听我的。把架子放下来,去给端方说。端方又不傻,他哪里能不知道你的好?只怕是高攀不上呢。什么得罪不得罪的,只要好上了,男人没有那么小的心眼。听我的,没错的。”
吴蔓玲突然拉着志英的手,说:“志英,你喊我妈吧。”
志英愣了一下,明白了。突然就是一阵大笑。笑得肩膀直抖,腰也弯了,眼泪都溢出来了。志英说:“姐,我当你是个明白人,你是个大傻×呢。”
吴蔓玲跟着笑了。说:“你才是个大傻×!”
某种意义上说,吴蔓玲的决心是志英替她下的。她决定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有多么地一往无前。她到底还是来到了养猪场,当然,是装作路过的样子。还没有进屋,一股子猪臊就把吴蔓玲堵在了门口。端方拿着一根小竹棍,他的头发很乱,胡子很长,邋遢得厉害。他正在和小猪仔们玩呢,似乎是在给小猪仔们军训,叫它们“立正”,“稍息”,“向前看齐”。小猪仔们并不理他,可端方依然是兴兴头头的。吴蔓玲就站在门外,看着他。看了一眼,掉过头,附带把头发捋向了耳后。端方到底还是看见吴支书了,他放下了手里的小棍子,出门,站在了吴蔓玲的面前。吴蔓玲的嘴里其实有一句话的,要是换了平时,吴蔓玲就说了:“端方,把胡子刮刮吧。”可吴蔓玲就是禁不住,要抖。这个毛病坏了。所以吴蔓玲就不能开口。还是端方说话了,端方蛮礼貌的,也是善解人意的样子。端方说:“吴支书,你想说什么,我其实都知道。我已经不恨你了。这里太冷,你还是回去吧。”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端方又笑。这个人的笑坏了,太坏了。想用手摸一摸,却更想抽他一巴掌。他笑得那样地明白,那样地傻,那样地自信,那样地谦和。吊儿郎当。满不在乎。就让你觉得欠了他。端方说:“吴支书,回吧,这里太冷了。”客气了。吴蔓玲突然就想起混世魔王了。混世魔王做出了那样伤天害理的事,可终究给了吴蔓玲一次机会。可见端方连混世魔王都不如。这个人坏,太坏。他的心是铁打的。吴蔓玲的抖动已经传染到嘴唇了,她再也顾不得自己是王家庄的支部书记了,急了,一下子乱了方寸。“端方!”吴蔓玲说,“我知道你的心,你怎么就不知道我的心!”
因为是脱口而出,吴蔓玲的这句话其实把所有的底牌都亮出来了。话说到这里谈话的局势就已经结束了。谈话往往就是这样,一开头就达到了顶峰,往往意味着一开头就摔进了谷底。吴蔓玲的话把自己吓住了,同样把端方吓住了。两个人都不敢再说什么。端方不相信吴蔓玲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听懂了,似乎又没懂,想再听一遍,但归根结底还是听懂了。只是不相信。端方说:“你还是回去吧。”端方说,“这里的确太冷了。”
端方还是那样乱糟糟的,但是,胡子刮了,下巴干净了。男人这个东西就是奇怪,有时候,下巴就是他的全部。下巴干净了,人就被提升了一个档次,整个人都一起干净了。干净起来的端方坐在自己的床上,不停地抚摸自己的下巴。身边并没有人,可他局促得厉害。关键是找不到自信。吴蔓玲是谁?中国共产党王家庄支部的书记。他端方是谁?一个养猪的,一个身体合格却不能当兵的小混混。端方躺下了,心里头想,吴蔓玲好是好,但是,这是一个能娶回家的女人么?不娶,可惜了。娶了,往后还有日子过么?那可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档子事来的呢?太突然了。端方从来也没有动过这般的心思。这不是癞蛤蟆吃天鹅肉么?端方不是越想越高兴,而是相反,越想越害怕,说如临大敌都不过分。不停地摸下巴。
端方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幸福了,恐惧了。他梦见了自己的婚礼,吴蔓玲到底把自己娶回去了。婚礼的场面是巨大的,整个王家庄都出动了。高音喇叭里头不停地播放革命歌曲,锣鼓敲打了起来,鞭炮声响彻了云霄。佩全、大路、国乐和红旗来到了养猪场,佩全不由分说,把红头盖放在了端方的头上。端方一把揪起佩全的领口,说:“这是干什么?拿掉。”佩全却不敢。佩全说:“不能啊,吴支书关照过了,她要给你披上红头盖呢。”端方想了想,只好同意了。红旗这时候说:“端方,往后你要多关心我们,说不定明年我还能去当兵呢。”端方惭愧得无地自容。沈翠珍却在一边插话了,说:“放心吧红旗,有吴蔓玲给端方撑腰,包在我们身上了。”端方害羞得直想往地下钻进去。没想到一转眼红旗就穿上军装了。红旗说:“全体起立,送端方!”大伙儿都站起来了,端方也站起来了。端方头顶红头盖,低着脑袋,往大队部的那边去。端方突然发现自己是赤着脚的,每一步都要在大地上留下一个脚印。回头一看,脚印像一朵又一朵的梅花,原来是猪脚印。端方急了,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佩全也不搭理他,用绳子把他的胳膊捆起来了,这一下端方就动不了手了。端方就这样被牵到了大队部。大队部坐满了人,所有的社员同志们都坐在台下,他们神情肃穆,穿的都是草绿色的军装。在端方被牵上主席台的时候,全体起立,奏响了《国歌》。主席台上只有吴蔓玲一个人,她昂首挺胸,站立在麦克风的后面。她的身边还有一张椅子,看起来是端方的了。吴蔓玲倒没有穿军服,是土黄色的中山装,四个口袋,领口能看见雪白的衬衫。节奏昂扬的《国歌》声刚刚结束,吴蔓玲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全体社员“哗啦”一声,都坐下了。大队部鸦雀无声,端方被人摁在了吴蔓玲的旁边,椅子上还放着一只枕头呢。吴蔓玲咳嗽了一声,扶住麦克风,调整了一下麦克风的角度,说:“今天,我和端方同志就结婚了。大伙儿同意不同意?同意的,请鼓掌通过!”大队部里回荡起麦克风雄浑的回声,台下响起了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吴蔓玲说:“通过。谢谢大家。”吴蔓玲就把端方头顶上的红头盖掀起来了。端方害羞极了,他再也没有想到婚礼居然是这样的,想逃跑,红旗、国乐却把他的道路挡住了。端方暴怒,大声说:“红旗,你这是干什么?”红旗说:“端方哥,对不起了,我听吴支书的。”
吴蔓玲看了端方一眼,对着麦克风说:“既然是结婚,就要生孩子,我的意见是生男孩,同意的请鼓掌通过!”台下再一次响起了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暴风雨般的掌声。端方忍无可忍,跳起来了。他跳到了台下,踩着一大堆的脑袋,拼了命地逃。台下的脑袋有极好的弹性,他们的脖子就好像是弹簧做的。每踩上一颗端方就蹦得老高。端方借助于脖子的弹性,越跳越高,两只胳膊一划,飞起来了。他的胳膊是双翅,是双桨,他既像是在天空飞,又像是在水中游。他先是变成了喜鹊,后来又变成了兔子,中途还变成了一回螳螂,最终,他变成了一条黄鳝。他的身体柔软了,光滑了,表面上布满了黏稠的分泌液。这一来好了,安全多了,别人抓不住他的。但是,有一点却非常地糟糕,不管端方变成了什么,他总是被别人认出来。兴隆就把他认出来了。兴隆把他赶出了合作医疗,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找混世魔王去!这不是废话么,端方怎么知道混世魔王在哪里呢?端方只能躲到顾先生那边去。顾先生倒没有含糊,他说,唯物主义不反对结婚,彻底的唯物主义认为,结婚是人类的再生产的有效的形式,既然端方的*是千千万万的中华儿女,端方就没有理由隐瞒这个事实,端方应当全部地、无私地实施*的公有制,把自己的*全部奉献给大队,也就是吴蔓玲。让吴蔓玲来保管端方的*,他放心。端方只能再逃。相对来说,孔素贞却要客气一点,她非常遗憾地告诉端方,她已经不能阿弥陀佛了,别了,阿弥陀佛主义!别了,端方!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端方无处藏身,在紧急之中,他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他躲在了水草的中间。但是,高音喇叭还在响。高音喇叭就是在水下也是听得清清楚楚的。高音喇叭里传来了吴蔓玲的声音,吴蔓玲说:“端方,你跑不了的。不管你是在天上,地上,水里,你都跑不了。全体社员们请注意,全体社员们请注意,请你们带上弹弓、大锹、铁锨、鱼叉、渔网,迅速占领每一道路口、河口,立即将端方捉拿归来,立即将端方捉拿归来!”最终发现端方的还是佩全。他认出了端方这一条黄鳝。端方庆幸了,他变成黄鳝是多么地正确!佩全抓不住他。端方的身子一收,马上就从佩全的手指缝里逃脱了。然而,佩全这一次没有给端方留下半点的情面,他拿来了一张大渔网。就在端方的头顶上,渔网“呼啦”一下,撒开了,罩住了端方。渔网被收上来了,端方水淋淋的,和王八、泥鳅、水婆子、河蚌、青蛙、蛇搅和在了一起。端方怕极了,一条蛇已经把它的身子和端方纠缠在一起了。端方最后被佩全一扔,丢在了吴蔓玲的婚床上。因为身上缠着渔网,这一下端方逃不了了。吴蔓玲的手上拿了一只老虎钳。她用老虎钳夹住端方的尾巴,不高兴地说:“端方,好好的你跑什么呀?”高音喇叭再一次响起了革命歌曲的声音,锣鼓喧天,鞭炮轰鸣。端方一吓,醒了,浑身都是汗。天已经大亮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