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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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 姜格眉宇间的不快都没有散去。她同意不离开, 但不代表她就不生气了。
早上八点,朝阳已经升起, 晨光将小小的餐厅照得清爽又安静。姜格坐在餐桌上,手上拿了一块三明治,转头看着窗外的梨花。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小小的咀嚼着,下颌线线条微微收紧, 带着些不开心的执拗, 像极了闹脾气的小孩儿。
从起床到现在, 姜格没和季铮说过一句话。
季铮坐在餐桌另一侧,身体后靠着椅背,他抬手拿了牛奶盒,又给姜格倒了杯牛奶。
今天参加婚礼, 季铮穿得很正式,浅灰色的衬衫, 黑色的西裤。男人肩宽腰窄,身高腿长,长相清俊,剪裁得体的衬衫西裤将男人的质感和气质衬托出来, 在阳光下更令人心动。
倒牛奶的声音细微而温柔,姜格似是没听到, 仍然没有转过头来看他。放下牛奶盒, 季铮看了一眼时间, 抬眸看向姜格。
“我一会儿就要走了。”男人低沉的声音在餐厅响起,格外清晰。
姜格咀嚼的动作微微一顿,没有说话。
清黑的眸子里带了些无奈的宠溺,季铮轻轻地叹了口气,从座位上起身,走到姜格身边的位置坐下了。两人挨得近,季铮能看清楚姜格脸上被晨光照得透明的小绒毛。
“不搭理我啊?”季铮在姜格的身后,他凑近了些,声音在耳边环绕,低沉好听。
晨光中,姜格泛光的长睫微微一颤,还是没说话。
餐厅里安静下来,窗口春风吹过,带来了一阵梨花的清甜。季铮后靠在椅背上,看着姜格背对着她。她穿着肥大的卫衣和运动裤,衬得身形更为单薄。
季铮心底微微有些无奈的燥意,他抿紧了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最终,手机震动打破了餐厅里的安静。
季铮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是沈文打来的电话,季铮按了接听,沈文的催促声传了过来:“队长,你那儿离得远,要提前过来啊,婚礼十一点就开始了,别迟到了。”
季铮应了一声:“好。”
沈文听到电话那端气氛静谧,不像是在开车的样子,他惊叫:“哇,队长,你不会还没开始走吧!”
电话那端,李可和倪彦的声音传了过来:“快来啊队长!大家都等你了。”
季铮应了一声,挂断了电话。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八点四十五了。这里到南城军区开车要两个小时,再不走真的晚了。
季铮抬眸看了一眼姜格,从座位上起身,道:“午餐我给你做好了,中午记得放微波炉里热一下再吃。”
说完,季铮语气一顿,和姜格道:“我很快回来。”
今天依然是晴天,外面青光大好,是个踏青的好日子,要是今天不去参加婚礼,他准备带着姜格出去玩儿的。
她很少有假期,就算有假期,也是要么在家待着,要么回山遥小区陪姜桐。这次抽了两天时间来找他,他还要去参加婚礼耽搁半天,也怪不得她不高兴。
季铮不想让姜格自己在家,但这是无奈之举。这次参加婚礼的除了特种兵部队的人,还有阮恭和新娘的亲朋好友,姜格是公众人物,去婚礼难免引起骚动。军队纪律森严,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从青石巷出去,季铮上了车。车子发动,朝着南北向的马路行驶。季铮看了一眼后视镜,青石巷口空空如也,姜格没有来送他。
季铮到婚礼现场的时候,婚礼已经快开始了。礼堂内的宾客已经就位,他个子高,身材挺拔,长相出众,高远一眼就瞧见了他。
“阿铮!”高远中气十足叫了一声。这次参加婚礼的还有其他中队的特种兵,听到高远的声音后,大家纷纷看了过来。
季铮这个名字,从六年前进入特种兵部队时就响彻南城军区。人人都知道季铮,一开始是因为他爷爷是季老将军,后来则是因为他那数不清的战功与荣誉。
季铮半年前出事的事情,特种兵部队的人大都知道,但大部分人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知道季铮半年来一直在外休养。
高远见季铮过来,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道:“坐我们这桌吧。”
这桌是领导桌,除了高远之外,还有其他的几个中队长。季铮和他们几个打了个招呼,看了一眼隔壁正望着他的沈文和倪彦,笑了笑,道:“我和沈文他们一起坐吧。”
季铮是特种兵部队三中队的中队长,也是沈文、倪彦他们小队的队长,他们联合作战已经有两三年了,感情一直不错。昨天虽然在训练场上见过,但季铮也只是陪着他们吃了顿午饭,其他时间他们大都在训练,并没有怎么好好聊。
想到这里,高远点头同意。高远一点头,沈文和倪彦立马将中间的位置让开,恭请季铮来到他们的桌上坐下了。
这桌都是季铮的兵,季铮性格温和,大家都对他挺亲近的。
季铮刚一坐下,沈文就松了口气,道:“队长,你家里有什么事儿吗?怎么拖到现在才来?”
季铮是个很有规则的人,有什么事情向来是提前,从不迟到。
旁边李可道:“队长不是自己住吗?”
倪彦嘿嘿一笑,拍了拍单纯的李可,语气暧昧道:“你个小兵蛋子,你怎么知道我们队长是自己住,说不定金屋藏娇呢?”
桌上的人都“哇”了一声,起哄道:“队长,有嫂子干嘛藏着啊,带来我们看看啊。”
起哄声有些吵,隔壁高远那桌的领导都看了过来,季铮把玩着手机,姿态随意地看着他的兵,眸光锐利有神,道:“闹什么?以为我不在队里就不能罚你们负重跑了是吧?”
一群兵被吓得不敢说话了,大家赶紧把话题扯到了今天结婚对象的身上。
婚礼仪式马上开始,几个伴娘已经就位,沈文看着姑娘,做着美梦,道:“等婚礼结束,让阮恭的太太介绍这几个伴娘给我们认识认识吧。我们人多,让她们挑,她们看中谁,谁就跟她们走,能解决一个单身算一个。”
旁边倪彦看了一眼沈文,戳穿他的如意算盘,道:“要让她们挑,你指定没什么机会了,她们应该都挑咱们队长。”
倪彦话一落,沈文立马瞥了一眼季铮,他今天穿了一身休闲西装,气质和煦斯文,五官精致深邃,完全凌驾于他们之上。沈文不甘地叹了口气,道:“那倒是,比脸队长从没输过。”
“比战功也没有输过。”李可补充道。
“比家世也没有输过。”倪彦补充道。
被补了两刀,沈文气得差点暴毙,他想着刚刚季铮说的话,凑到倪彦和李可身边,小声道:“不过,我真觉得我们队长有情况了,从坐下后就一直在看手机。而且,刚才我们问队长有没有金屋藏娇,他可是没有否认啊。”
倪彦和李可神色一震,一脸八卦得看向了正在看着手机的季铮。
几个人看过来,季铮敏锐得察觉到了,但他却没在意。他的注意力不在这里,修长的手指敲亮屏幕,对话框内,姜格还没有回复他的消息。
从进了礼堂到现在,他给姜格发了两条消息,但姜格都没有回复。想到早上离开时,姜格那单薄的背影,季铮抬眼看了看婚礼现场,心底一燥,又发了一条微信过去。
季铮:姜格,回复消息,我得知道你是安全的。这条微信发出去后不久,微信对话框里传来了回复。她只发了一张照片过来,是他早上给她准备好的午餐。午餐在阳光下冒着热气,她听了他的叮嘱用微波炉加热过了。
他说的她都听了,只是不高兴,所以不想搭理他。
望着对话框里的图片,季铮喉结微动,心底微痒。
热闹的婚礼开始了,新郎新娘入场引起了一番哄闹声,阮恭穿着一身军装,牵着娇媚的新娘,两人站在一起,幸福的笑着。
婚礼是神圣而庄严的,季铮的手指敲击着手机的屏幕,渐渐融入到了婚礼热烈的气氛当中。
婚礼持续了半个小时,仪式结束,新郎新娘过来敬酒。阮恭已经半年多没见季铮了,从高远那桌敬完酒后,就朝着季铮这桌过来了。在过来前,季铮已经从座位上站起来,阮恭一把抱住他,季铮笑着拍了拍他的背,道:“恭喜。”
阮恭是传统意义上的兵痞,长相凶恶,脾气暴戾,性格宁折不弯。他是从军区装甲兵里选拔上来的特种兵,比季铮多当了两年兵,刚进特种兵部队的时候,阮恭还特别看不起军三代出身的季铮,而一个月的训练下来,他就对这个性格温和,体魄强悍的高材生刮目相看了。
强者总是惺惺相惜的,后来两人成为了特别好的朋友。
以前的刺头青,现在和娇媚的新娘站在一起,再大的暴戾也化为绕指柔,季铮甚至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岁月静好的温柔来。
阮恭豪爽地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你也要抓紧了。”
季铮浅声一笑,道:“尽量。”
既然是大喜的日子,免不了喝酒,但季铮这一桌却全部端着茶水,阮恭不乐意,对沈文道:“你这太没诚意了。”
阮恭是北方汉子,和沈文是老乡,他们老家性格奔放豪爽,喝酒都是照着瓶怼的。沈文被他这么一刺“哎”了一声,道:“你这新郎官婚礼结束就洞房花烛去了,我们这些小可怜下午还得做射靶训练呢。”
阮恭遗憾:“都不能喝啊?”
特种兵部队训练紧,哪怕今天参加婚礼也只有半天的假,喝酒会影响训练,不喝又没有诚意。季铮将茶水放下,端了酒杯,温声道:“我喝吧。”
阮恭的新娘和阮恭是老乡,阮恭回家探亲的时候在火车上认识的。对于阮恭这个朋友,她也知道一二,平时看阮恭发的部队合照里面,季铮的外形是最突出的那个。
而现在看了本人,竟然比照片上还要英俊。
喝完酒,新娘笑看着季铮,道:“不知道季队长有没有女朋友了,跟我过来的伴娘都是我的好朋友,托我问你要联系方式呢。”
季铮一人代劳,喝了三杯酒,喝完的时候,他神色依然温和,清黑的眼眸清澈一片,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新娘一番话,桌上的人都躁动了起来,季铮意识稍微有些走神,他想起了和姜格第一次在酒吧时,被她撕掉的纸条。
“不了吧。”季铮抬眸,礼貌一笑,道:“抱歉。”
温柔的男人都是斯文儒雅的,出于礼貌,他们很少会拒绝别人的要求。而当这样的男人既礼貌又坚定的拒绝时,往往更有魅力。
季铮说完,新娘已经了然,点点头笑着说:“没关系,原来季队长已经心有所属了啊。”
同桌的兵听到新娘说完这一句,一下就炸了,大家面面相觑,眼睛泛光看着季铮,想问都没敢问。
所以说,队长今天上午来晚了,真的是因为金屋藏娇了?
不过这也是应当的,像队长这种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家世煊赫的特种兵大队一枝花,身边怎么会缺女人。
就是不知道什么样子的女人能配得上他的喜欢。
桌上的讨论声此起彼伏,但都不敢太大声,沈文看着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着手机的季铮,和李可、倪彦道:“看看看,我就说吧,肯定有情况。”
倪彦道:“你说咱嫂夫人长啥样啊?”
沈文道:“绝对很漂亮!”
李可道:“我觉得咱应该喜欢那种温柔贤淑,贤妻良母,小鸟依人的女人。长得漂亮的女人都脾气差,整天得哄着,一点不如意都不行,咱队长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倪彦和沈文思索了片刻,点头称是:“你说得对。”
三人嘁嘁喳喳说完的时候,李可抬头,刚好对上季铮的眼神。他吓得心一抖,不知道季铮刚刚听去了多少,李可心虚地叫了一声:“队长。”
聊天框内,季铮发了一条消息,姜格仍然没回。他看着李可,突然一笑,道:“我是。”
沈文、倪彦、李可:“啊?”
下午一点钟,婚宴结束,高远过来看了季铮一眼,无奈地笑道:“你们中队长这是喝醉了。”
和季铮待一起那么久,大家都知道他是滴酒不沾的,所以大家也不知道他的酒量。季铮喝了酒以后,依然坐姿挺拔,神色温和。但仔细一看,他未免又太安静了些。
沈文反应过来,在季铮面前挥了挥手,季铮抬眼,清黑的眸光锐利如隼。沈文吓了一跳,问高远:“这真是喝醉了吗?”
高远没来得及伸手制止,道:“你小心点啊,他喝醉了酒看着安静,其实挺可怕的,反应敏锐得惊人。行了,沈文你送中队长回部队宿舍休息一下吧,他东西还在那儿呢,等睡一觉醒了酒再回去。”
沈文连声答应:“哦哦,好的。”
他刚答应完,旁边安静着的季铮突然说了一句:“送我回家吧。”
沈文接了任务,拿了季铮的车钥匙上了车。上车以后,他看了一眼副驾驶上的季铮。季铮淡淡地看着窗外,但是酒的后劲明显上来了,要在这个状态下坐两个小时的车,还是挺难受的。
沈文有些担心,劝道:“队长,要不还是在队里休息吧。”
季铮的身体已经热起来了,他微仰着头,解开了衬衫领口的两粒扣子。春风吹进来,微有些凉,剐蹭在他的喉结上,像上次姜格咬他的那次。
双眸里蓄着些水光,季铮抬眸注视着前方,淡淡道:“我得回去。”
给他发过一张图片后,季铮再给姜格发消息,姜格都没再理他了。姜格不高兴一天了,他回去晚了,她会更不开心。
既然季铮确定要回去,沈文就没多问。季铮喝成这样都要回去,指不定家里是有什么事情。想到这里,沈文灵台清明。
对啊,他这次去还能看看队长是不是真的金屋藏娇了!
季铮很少喝酒,酒精使人放纵,让人敏感。他喝了酒后,虽然意识能维持基本的清醒,但体内的感觉已经乱套了。身体内是燥热的,车窗打开,风从窗外吹进来,季铮看着路边的法桐树渐渐倒退,最后,看着车子行驶进入了那条熟悉的马路。
这是季铮家青石巷外连接着的那条南北向的马路,路尽头就是他和姜格去买菜的菜市场。下午三点,马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几只鸟停在了不远处的电线杆上,灵动地跳跃着。
春日的阳光是清透的,带着些慵懒的缱绻,从驶入这条马路后,季铮就微眯起了双眼。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瞄准了他家的青石巷口。
他有心理障碍,瞄准远方时,总是模糊不清的,更何况是在醉酒后。
然而,在他瞄准的那一刻,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姜格。
春日的午后,风有些微凉,她戴着渔夫帽和口罩,穿着宽大的卫衣和长裤,安静地蹲在青石巷口,视线看向他回来的方向,渔夫帽下,那一双浅棕色的桃花眼格外清晰。
季铮从上车时,就安安静静的一言不发,沈文都以为他睡着了。在拐进路口后,季铮突然说了一声:“停车。”
“啊?”沈文一愣,但反应迅捷地停了车。
他车子刚停好,季铮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沈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叫了一声队长,还没等说话,就看着男人高大的身影朝着一个人跑了过去。
而在他跑过去的时候,那个蹲在那里的人似乎也反应过来,从地上起身,转身消失在了青石巷。
姜格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还趔趄了一下,她的腿蹲麻了。她在巷子口等得太久了,午后的阳光晒得她有些困,以至于在季铮的车过来时,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看到季铮朝她跑来时,姜格下意识转身朝着家里跑。她不想让季铮知道她在等他,明明她还在不高兴呢。
姜格跑得很快,耳边是呼呼的凉风,姜格急喘着,她刚跑了巷子的一半路程,还未反应过来,她的身体被从奔跑中捞了起来。
“啊。”男人的手臂长而有力,她被他单臂勾住抱起,像当时在篮球场投篮时的那个姿势一样。被抱起时,她的卫衣随着她跑动的动作掀起,季铮的小臂直接勾在了她的皮肤上。男人的手臂很热,将姜格的身体都燃烧了起来。
院门打开,姜格的身体被男人抵在了墙上。奔跑让她的心跳快速有力地敲击着耳膜,挣扎间,她闻到了男人身上淡淡的酒气。
怀里的女人挣扎着,她力气很小,即使张牙舞爪,他也轻轻松松能将她制服。她的身体轻盈柔软,呼吸急促温热,在被她抵在墙边时,渔夫帽掉在了地上,她的长发瞬间散开。
乌黑的发间,她的皮肤是白皙透明的,雪梨的香甜弥漫而开,季铮喉头一动,低头咬住了她。
季铮的唇舌是火热的,他的牙齿惩罚似的咬在了她的耳垂上,柔软的舌尖剐蹭而过,她的耳垂变得滚烫。
姜格浑身一僵,男人的声音带着酒后的喑哑和性感,湿热的气息喷薄进了她的耳内,伴随着他蛊惑人心的声音。
“小梨子。”
“你明明是在等我的,见了我跑什么?嗯?”
第二天早上, 姜格眉宇间的不快都没有散去。她同意不离开, 但不代表她就不生气了。
早上八点,朝阳已经升起, 晨光将小小的餐厅照得清爽又安静。姜格坐在餐桌上,手上拿了一块三明治,转头看着窗外的梨花。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小小的咀嚼着,下颌线线条微微收紧, 带着些不开心的执拗, 像极了闹脾气的小孩儿。
从起床到现在, 姜格没和季铮说过一句话。
季铮坐在餐桌另一侧,身体后靠着椅背,他抬手拿了牛奶盒,又给姜格倒了杯牛奶。
今天参加婚礼, 季铮穿得很正式,浅灰色的衬衫, 黑色的西裤。男人肩宽腰窄,身高腿长,长相清俊,剪裁得体的衬衫西裤将男人的质感和气质衬托出来, 在阳光下更令人心动。
倒牛奶的声音细微而温柔,姜格似是没听到, 仍然没有转过头来看他。放下牛奶盒, 季铮看了一眼时间, 抬眸看向姜格。
“我一会儿就要走了。”男人低沉的声音在餐厅响起,格外清晰。
姜格咀嚼的动作微微一顿,没有说话。
清黑的眸子里带了些无奈的宠溺,季铮轻轻地叹了口气,从座位上起身,走到姜格身边的位置坐下了。两人挨得近,季铮能看清楚姜格脸上被晨光照得透明的小绒毛。
“不搭理我啊?”季铮在姜格的身后,他凑近了些,声音在耳边环绕,低沉好听。
晨光中,姜格泛光的长睫微微一颤,还是没说话。
餐厅里安静下来,窗口春风吹过,带来了一阵梨花的清甜。季铮后靠在椅背上,看着姜格背对着她。她穿着肥大的卫衣和运动裤,衬得身形更为单薄。
季铮心底微微有些无奈的燥意,他抿紧了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最终,手机震动打破了餐厅里的安静。
季铮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是沈文打来的电话,季铮按了接听,沈文的催促声传了过来:“队长,你那儿离得远,要提前过来啊,婚礼十一点就开始了,别迟到了。”
季铮应了一声:“好。”
沈文听到电话那端气氛静谧,不像是在开车的样子,他惊叫:“哇,队长,你不会还没开始走吧!”
电话那端,李可和倪彦的声音传了过来:“快来啊队长!大家都等你了。”
季铮应了一声,挂断了电话。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八点四十五了。这里到南城军区开车要两个小时,再不走真的晚了。
季铮抬眸看了一眼姜格,从座位上起身,道:“午餐我给你做好了,中午记得放微波炉里热一下再吃。”
说完,季铮语气一顿,和姜格道:“我很快回来。”
今天依然是晴天,外面青光大好,是个踏青的好日子,要是今天不去参加婚礼,他准备带着姜格出去玩儿的。
她很少有假期,就算有假期,也是要么在家待着,要么回山遥小区陪姜桐。这次抽了两天时间来找他,他还要去参加婚礼耽搁半天,也怪不得她不高兴。
季铮不想让姜格自己在家,但这是无奈之举。这次参加婚礼的除了特种兵部队的人,还有阮恭和新娘的亲朋好友,姜格是公众人物,去婚礼难免引起骚动。军队纪律森严,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从青石巷出去,季铮上了车。车子发动,朝着南北向的马路行驶。季铮看了一眼后视镜,青石巷口空空如也,姜格没有来送他。
季铮到婚礼现场的时候,婚礼已经快开始了。礼堂内的宾客已经就位,他个子高,身材挺拔,长相出众,高远一眼就瞧见了他。
“阿铮!”高远中气十足叫了一声。这次参加婚礼的还有其他中队的特种兵,听到高远的声音后,大家纷纷看了过来。
季铮这个名字,从六年前进入特种兵部队时就响彻南城军区。人人都知道季铮,一开始是因为他爷爷是季老将军,后来则是因为他那数不清的战功与荣誉。
季铮半年前出事的事情,特种兵部队的人大都知道,但大部分人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知道季铮半年来一直在外休养。
高远见季铮过来,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道:“坐我们这桌吧。”
这桌是领导桌,除了高远之外,还有其他的几个中队长。季铮和他们几个打了个招呼,看了一眼隔壁正望着他的沈文和倪彦,笑了笑,道:“我和沈文他们一起坐吧。”
季铮是特种兵部队三中队的中队长,也是沈文、倪彦他们小队的队长,他们联合作战已经有两三年了,感情一直不错。昨天虽然在训练场上见过,但季铮也只是陪着他们吃了顿午饭,其他时间他们大都在训练,并没有怎么好好聊。
想到这里,高远点头同意。高远一点头,沈文和倪彦立马将中间的位置让开,恭请季铮来到他们的桌上坐下了。
这桌都是季铮的兵,季铮性格温和,大家都对他挺亲近的。
季铮刚一坐下,沈文就松了口气,道:“队长,你家里有什么事儿吗?怎么拖到现在才来?”
季铮是个很有规则的人,有什么事情向来是提前,从不迟到。
旁边李可道:“队长不是自己住吗?”
倪彦嘿嘿一笑,拍了拍单纯的李可,语气暧昧道:“你个小兵蛋子,你怎么知道我们队长是自己住,说不定金屋藏娇呢?”
桌上的人都“哇”了一声,起哄道:“队长,有嫂子干嘛藏着啊,带来我们看看啊。”
起哄声有些吵,隔壁高远那桌的领导都看了过来,季铮把玩着手机,姿态随意地看着他的兵,眸光锐利有神,道:“闹什么?以为我不在队里就不能罚你们负重跑了是吧?”
一群兵被吓得不敢说话了,大家赶紧把话题扯到了今天结婚对象的身上。
婚礼仪式马上开始,几个伴娘已经就位,沈文看着姑娘,做着美梦,道:“等婚礼结束,让阮恭的太太介绍这几个伴娘给我们认识认识吧。我们人多,让她们挑,她们看中谁,谁就跟她们走,能解决一个单身算一个。”
旁边倪彦看了一眼沈文,戳穿他的如意算盘,道:“要让她们挑,你指定没什么机会了,她们应该都挑咱们队长。”
倪彦话一落,沈文立马瞥了一眼季铮,他今天穿了一身休闲西装,气质和煦斯文,五官精致深邃,完全凌驾于他们之上。沈文不甘地叹了口气,道:“那倒是,比脸队长从没输过。”
“比战功也没有输过。”李可补充道。
“比家世也没有输过。”倪彦补充道。
被补了两刀,沈文气得差点暴毙,他想着刚刚季铮说的话,凑到倪彦和李可身边,小声道:“不过,我真觉得我们队长有情况了,从坐下后就一直在看手机。而且,刚才我们问队长有没有金屋藏娇,他可是没有否认啊。”
倪彦和李可神色一震,一脸八卦得看向了正在看着手机的季铮。
几个人看过来,季铮敏锐得察觉到了,但他却没在意。他的注意力不在这里,修长的手指敲亮屏幕,对话框内,姜格还没有回复他的消息。
从进了礼堂到现在,他给姜格发了两条消息,但姜格都没有回复。想到早上离开时,姜格那单薄的背影,季铮抬眼看了看婚礼现场,心底一燥,又发了一条微信过去。
季铮:姜格,回复消息,我得知道你是安全的。这条微信发出去后不久,微信对话框里传来了回复。她只发了一张照片过来,是他早上给她准备好的午餐。午餐在阳光下冒着热气,她听了他的叮嘱用微波炉加热过了。
他说的她都听了,只是不高兴,所以不想搭理他。
望着对话框里的图片,季铮喉结微动,心底微痒。
热闹的婚礼开始了,新郎新娘入场引起了一番哄闹声,阮恭穿着一身军装,牵着娇媚的新娘,两人站在一起,幸福的笑着。
婚礼是神圣而庄严的,季铮的手指敲击着手机的屏幕,渐渐融入到了婚礼热烈的气氛当中。
婚礼持续了半个小时,仪式结束,新郎新娘过来敬酒。阮恭已经半年多没见季铮了,从高远那桌敬完酒后,就朝着季铮这桌过来了。在过来前,季铮已经从座位上站起来,阮恭一把抱住他,季铮笑着拍了拍他的背,道:“恭喜。”
阮恭是传统意义上的兵痞,长相凶恶,脾气暴戾,性格宁折不弯。他是从军区装甲兵里选拔上来的特种兵,比季铮多当了两年兵,刚进特种兵部队的时候,阮恭还特别看不起军三代出身的季铮,而一个月的训练下来,他就对这个性格温和,体魄强悍的高材生刮目相看了。
强者总是惺惺相惜的,后来两人成为了特别好的朋友。
以前的刺头青,现在和娇媚的新娘站在一起,再大的暴戾也化为绕指柔,季铮甚至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岁月静好的温柔来。
阮恭豪爽地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你也要抓紧了。”
季铮浅声一笑,道:“尽量。”
既然是大喜的日子,免不了喝酒,但季铮这一桌却全部端着茶水,阮恭不乐意,对沈文道:“你这太没诚意了。”
阮恭是北方汉子,和沈文是老乡,他们老家性格奔放豪爽,喝酒都是照着瓶怼的。沈文被他这么一刺“哎”了一声,道:“你这新郎官婚礼结束就洞房花烛去了,我们这些小可怜下午还得做射靶训练呢。”
阮恭遗憾:“都不能喝啊?”
特种兵部队训练紧,哪怕今天参加婚礼也只有半天的假,喝酒会影响训练,不喝又没有诚意。季铮将茶水放下,端了酒杯,温声道:“我喝吧。”
阮恭的新娘和阮恭是老乡,阮恭回家探亲的时候在火车上认识的。对于阮恭这个朋友,她也知道一二,平时看阮恭发的部队合照里面,季铮的外形是最突出的那个。
而现在看了本人,竟然比照片上还要英俊。
喝完酒,新娘笑看着季铮,道:“不知道季队长有没有女朋友了,跟我过来的伴娘都是我的好朋友,托我问你要联系方式呢。”
季铮一人代劳,喝了三杯酒,喝完的时候,他神色依然温和,清黑的眼眸清澈一片,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新娘一番话,桌上的人都躁动了起来,季铮意识稍微有些走神,他想起了和姜格第一次在酒吧时,被她撕掉的纸条。
“不了吧。”季铮抬眸,礼貌一笑,道:“抱歉。”
温柔的男人都是斯文儒雅的,出于礼貌,他们很少会拒绝别人的要求。而当这样的男人既礼貌又坚定的拒绝时,往往更有魅力。
季铮说完,新娘已经了然,点点头笑着说:“没关系,原来季队长已经心有所属了啊。”
同桌的兵听到新娘说完这一句,一下就炸了,大家面面相觑,眼睛泛光看着季铮,想问都没敢问。
所以说,队长今天上午来晚了,真的是因为金屋藏娇了?
不过这也是应当的,像队长这种一表人才,前途无量,家世煊赫的特种兵大队一枝花,身边怎么会缺女人。
就是不知道什么样子的女人能配得上他的喜欢。
桌上的讨论声此起彼伏,但都不敢太大声,沈文看着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着手机的季铮,和李可、倪彦道:“看看看,我就说吧,肯定有情况。”
倪彦道:“你说咱嫂夫人长啥样啊?”
沈文道:“绝对很漂亮!”
李可道:“我觉得咱应该喜欢那种温柔贤淑,贤妻良母,小鸟依人的女人。长得漂亮的女人都脾气差,整天得哄着,一点不如意都不行,咱队长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倪彦和沈文思索了片刻,点头称是:“你说得对。”
三人嘁嘁喳喳说完的时候,李可抬头,刚好对上季铮的眼神。他吓得心一抖,不知道季铮刚刚听去了多少,李可心虚地叫了一声:“队长。”
聊天框内,季铮发了一条消息,姜格仍然没回。他看着李可,突然一笑,道:“我是。”
沈文、倪彦、李可:“啊?”
下午一点钟,婚宴结束,高远过来看了季铮一眼,无奈地笑道:“你们中队长这是喝醉了。”
和季铮待一起那么久,大家都知道他是滴酒不沾的,所以大家也不知道他的酒量。季铮喝了酒以后,依然坐姿挺拔,神色温和。但仔细一看,他未免又太安静了些。
沈文反应过来,在季铮面前挥了挥手,季铮抬眼,清黑的眸光锐利如隼。沈文吓了一跳,问高远:“这真是喝醉了吗?”
高远没来得及伸手制止,道:“你小心点啊,他喝醉了酒看着安静,其实挺可怕的,反应敏锐得惊人。行了,沈文你送中队长回部队宿舍休息一下吧,他东西还在那儿呢,等睡一觉醒了酒再回去。”
沈文连声答应:“哦哦,好的。”
他刚答应完,旁边安静着的季铮突然说了一句:“送我回家吧。”
沈文接了任务,拿了季铮的车钥匙上了车。上车以后,他看了一眼副驾驶上的季铮。季铮淡淡地看着窗外,但是酒的后劲明显上来了,要在这个状态下坐两个小时的车,还是挺难受的。
沈文有些担心,劝道:“队长,要不还是在队里休息吧。”
季铮的身体已经热起来了,他微仰着头,解开了衬衫领口的两粒扣子。春风吹进来,微有些凉,剐蹭在他的喉结上,像上次姜格咬他的那次。
双眸里蓄着些水光,季铮抬眸注视着前方,淡淡道:“我得回去。”
给他发过一张图片后,季铮再给姜格发消息,姜格都没再理他了。姜格不高兴一天了,他回去晚了,她会更不开心。
既然季铮确定要回去,沈文就没多问。季铮喝成这样都要回去,指不定家里是有什么事情。想到这里,沈文灵台清明。
对啊,他这次去还能看看队长是不是真的金屋藏娇了!
季铮很少喝酒,酒精使人放纵,让人敏感。他喝了酒后,虽然意识能维持基本的清醒,但体内的感觉已经乱套了。身体内是燥热的,车窗打开,风从窗外吹进来,季铮看着路边的法桐树渐渐倒退,最后,看着车子行驶进入了那条熟悉的马路。
这是季铮家青石巷外连接着的那条南北向的马路,路尽头就是他和姜格去买菜的菜市场。下午三点,马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几只鸟停在了不远处的电线杆上,灵动地跳跃着。
春日的阳光是清透的,带着些慵懒的缱绻,从驶入这条马路后,季铮就微眯起了双眼。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瞄准了他家的青石巷口。
他有心理障碍,瞄准远方时,总是模糊不清的,更何况是在醉酒后。
然而,在他瞄准的那一刻,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姜格。
春日的午后,风有些微凉,她戴着渔夫帽和口罩,穿着宽大的卫衣和长裤,安静地蹲在青石巷口,视线看向他回来的方向,渔夫帽下,那一双浅棕色的桃花眼格外清晰。
季铮从上车时,就安安静静的一言不发,沈文都以为他睡着了。在拐进路口后,季铮突然说了一声:“停车。”
“啊?”沈文一愣,但反应迅捷地停了车。
他车子刚停好,季铮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沈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叫了一声队长,还没等说话,就看着男人高大的身影朝着一个人跑了过去。
而在他跑过去的时候,那个蹲在那里的人似乎也反应过来,从地上起身,转身消失在了青石巷。
姜格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还趔趄了一下,她的腿蹲麻了。她在巷子口等得太久了,午后的阳光晒得她有些困,以至于在季铮的车过来时,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看到季铮朝她跑来时,姜格下意识转身朝着家里跑。她不想让季铮知道她在等他,明明她还在不高兴呢。
姜格跑得很快,耳边是呼呼的凉风,姜格急喘着,她刚跑了巷子的一半路程,还未反应过来,她的身体被从奔跑中捞了起来。
“啊。”男人的手臂长而有力,她被他单臂勾住抱起,像当时在篮球场投篮时的那个姿势一样。被抱起时,她的卫衣随着她跑动的动作掀起,季铮的小臂直接勾在了她的皮肤上。男人的手臂很热,将姜格的身体都燃烧了起来。
院门打开,姜格的身体被男人抵在了墙上。奔跑让她的心跳快速有力地敲击着耳膜,挣扎间,她闻到了男人身上淡淡的酒气。
怀里的女人挣扎着,她力气很小,即使张牙舞爪,他也轻轻松松能将她制服。她的身体轻盈柔软,呼吸急促温热,在被她抵在墙边时,渔夫帽掉在了地上,她的长发瞬间散开。
乌黑的发间,她的皮肤是白皙透明的,雪梨的香甜弥漫而开,季铮喉头一动,低头咬住了她。
季铮的唇舌是火热的,他的牙齿惩罚似的咬在了她的耳垂上,柔软的舌尖剐蹭而过,她的耳垂变得滚烫。
姜格浑身一僵,男人的声音带着酒后的喑哑和性感,湿热的气息喷薄进了她的耳内,伴随着他蛊惑人心的声音。
“小梨子。”
“你明明是在等我的,见了我跑什么?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