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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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像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蓝芙菱倏地被惊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发现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个叫沈彻的讨厌鬼就压在她身上。
“走开啦!”她反射性想推开他,他实在很重。
“你的反应真的很迟钝!”沈彻站起身,高大的体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阴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却被她不怀好意地挥开。
她可以自己起来,才不需要帮忙哩!蓝芙菱两手撑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图以最优美的姿势站起来天,怎么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刚刚撞到了铁椅子。
由于支撑力不足,她一屁股又跌坐回地,哦,现在连屁股都痛了。
“芙菱,你还好吧?”钱大培蹲下来想扶起她。
沈彻动作更快,在钱大培的手还未碰到芙菱之前,已两手伸进她的腋下,一把将她整个人抱起。
此时所有球员都已暂停练球,纷纷朝他们走来。
“阿彻,别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彻同组的控球后卫李奕诚一脸暧昧地说道,全部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罢才球明明已经被对方拨出界,但沈彻还是拚了命地冲上前想救回这个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这位高个子的工读小妹脸上。只是他不小心冲过了头,整个人反而撞翻了她。
蓝芙菱用力推开全身是汗的沈彻,一脸怒容。她一方面是气他在众人面前让她难堪,另一方面则是气他打断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异的姿势一跛一跛地瘸到门边,活像个蹩脚的老太婆。
她记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当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么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么凶星?从生日当天遇到沈彻开始就灾祸连连,没一件好事。
也许她应该请法师来为她做做法事才对。
“你好像伤得不轻,我送你回家好了。”钱大培跟在她身边。“你先等一下,我去请个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开。
“喂,顺便帮我跟教练说一声,我也要请假。”沈彻对着钱大培喊道,潇洒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彻!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诚警告着。“待会儿教练回来会气疯掉。”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像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外。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皮怎么这么厚?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腿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口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道。
“房子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眼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口说话。
现在,她要睡觉了。
铃铃电话铃声像来讨债似的响了快十分钟。
蓝芙菱以棉被盖住头在床上翻来覆去,依然不肯起来接电话;每次只要蓝仲勋不在家,她和二哥蓝仲达之间就会出现这种耐力比赛,最先忍不下去的人就去接电话,但通常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这通扰人的电话有如固执的老牛般约莫又响了五分钟。
蓝芙菱终于受不了地坐起身来,不得不承认最有耐心的应该是此刻正在打电话的那个人。
她跳下床赤脚走出房门,没有去接电话,反而直接走向蓝仲达的卧房。
“二哥!”她推开房门一看,没人!
她蹙着眉踱向书房和厨房,也都空空如也!奇怪,二哥明明说今天不会出门的呀!芙菱走回客厅,终于接起那通整整响了十五分钟的电话。她决定等大哥从南部回来要建议他也在她房里装一支分机。
“喂—”她的声音懒洋洋的。
“总算把你从床上挖起来了!”蓝仲勋的声音从话筒彼端传来。她早该想到是大哥打来的,只有他了解她和二哥的习性,所以才会让电话响那么久。
“好冷哦”芙菱缩进沙发里直打哆嗦,二月天的,刚从被窝里出来又没加外套,不冷才怪。
“吃饭了吗?”世界上大概找不到几个男人像他一样,出门在外还得担心家里的小妹没饭吃。
“那个答应弄饭给我吃的人,此刻已经开溜不在家了。”她顺便告了蓝仲达一状,嘻,这才叫兄妹嘛!
蓝仲勋咕哝一声,仔仔细细地把微波炉的使用方法说明一遍。“三餐一定要记得吃。”他再次交代道,怕小妹因为懒惰干脆连饭都不吃了。
在芙菱的再三保证下,蓝仲勋终于安心地挂了电话。
罢收线,电话铃马上又响了起来。托她还未离开沙发的福,这通运气就比较好了,才响一声就被接起来。
“真难得,你这只大懒猪会这么快接电话。”电话里传来蓝仲达取笑的声音。
“你跑去哪里了?我好饿耶!”睡太久,她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她瞄了眼手表,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她连中餐都还没吃。
“有个case临时有点状况,所以我现在人在台中”
“台中!”她惊叫道。
“我有留字条在冰箱上,你没看到吗?我今天可能会晚点回去,你要小心门窗。”
“你要晚点回来?那我怎么办?”芙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一个人被拋弃在家,她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有饿死的可能。
“大哥已经准备好很多吃的,只要你够勤快的话,按一下微波炉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万一它爆炸了怎么办?”她?档溃馐撬炼璧慕杩凇?br>
蓝仲达大笑着,说道:“你只要别把电慰斗放进去就不会爆炸了。”
“可是”
“啊‘目标’离开了,我也得走了就这样,拜!”
“喀!”地一声,蓝仲达已匆匆忙忙收了线。芙菱对话筒做了个鬼脸才挂回电话—真搞不懂二哥,明明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偏偏要去当私家侦探。
听到自己肚子发出的抗议叫声,芙菱只好摸摸鼻子走进厨房—不过是按一下微波炉而已,有什么难的。
老天,弄顿吃的比她想象中还难?
她在厨房里忙了半个多钟头,可微波炉好像跟她作对似的,就是没有反应,能按的钮她全按了,它依然没反应,所有的食物仍是冷的。
芙菱大叹口气,决定放弃!
她瘫在沙发上,累得都不想动,她不禁怀疑等大哥回来时,会不会看见她已经饿死在沙发上,只剩一堆白骨了﹖
慢慢地,她开始看见有一堆食物在她眼前飞舞,而且每样东西都在向她招手微笑老天,她真的是饿入膏盲了。
她跳起来挥掉所有食物的幻影,决定趁白天比较不会冷的时候先去洗澡,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只会越来越饿。
想法一定,她毫不考虑地躲进浴室—目前唯一的良策就是离厨房越远越好。
她哼着不成调的流行歌曲,强迫自己忘掉肚子饿的事实。
太好了!她现在总算发现哥哥不在家也有好处—不但没人和她抢浴室,也不会有人嘲笑她唱歌走音,更痛快的是她还可以只围着浴巾在家里随意走动,也不怕被笑身材不好。
她整整洗了一个半小时的澡。当然啦!其中有一小时是她不小心在泡澡时睡着了,直到水逐渐变凉才把她冷醒。如果大哥在的话,铁定又会因此念她个老半天。
芙菱头包毛巾、身围浴巾,准备走回自己的房间着装,她的衣服全在房里。
才跨出浴室,她就听到大门锁被开启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连忙躲回浴室,是谁回来了吗?大哥?还是二哥?
她摇摇头,立即排除这个可能性,大哥和二哥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来,那么会是谁她脑中倏地窜进唯一的可能。
闯空门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浴室里足以拿来防身的器物简直少得可怜,最后,她在清马桶的刷子和盐酸之间选择了杀伤力较强的盐酸。其实她也不想使用这招非常手段,但如果对方带有凶器,而且先对她“不仁”那么就休怪她“不义”了。
抱着仅剩不到半瓶的盐酸,她战战兢兢开门探头张望,客厅里没人,但厨房却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他该不会是想拿她家的菜刀当凶器吧?
芙菱吞吞口水,努力压下自己过度丰富的想象力,早知道就不要看那么多暴力惊悚电影,现在她几乎可以想象自己的下场了。
转过小玄关,她隐约可以看见闯贼的身影了,天啊!他看起来颇高大。芙菱低着头拚命扭着盐酸的瓶盖,大哥没事把盖子转那么紧,现在可好,越紧张越转不开,她急得冒汗,一双手像是犯了毒瘾般直抖。
“你在干什么?”
“啊你别过来!”芙菱大叫一声,既然盖子打不开,干脆将整瓶盐酸丢了出去。但那个人身手颇为敏捷,侧身一闪,便躲过她的盐酸攻击。
“你想谋财害命啊!”那人怒喊。
等等!这个声音怎么有点熟悉?没戴眼镜的芙菱,抬头瞪眼一瞧,首先接触到沈彻一双微酝的双眸。“是你?”
她用手指着他,吃惊地瞪大双眼,这个阴魂不敬的家伙?
“你怎么进来的?”
“仲达怕你饿死,特地叫我过来看看,钥匙位置也是他告诉我的。”沈彻放下手中的一盘炒饭,摇头道。“你家厨房一团混乱,看情况你果然还没吃饭。”
芙菱看着桌上那盘香喷喷的炒饭,肚子叫得更凶了。“微波炉坏了”她吞吞口水,企图骄傲地说出还未吃饭的原因,否则他可能会以为她笨到不知使用微波炉。
“坏了?那我刚才用的是什么?”沈彻走回厨房又端出一碗汤。“你一定是忘了插插头。”
对哦!她怎么没想到?芙菱觉得有些心虚,这下肯定会被笑死。
沈彻顺手拾起滚落一旁的瓶子,看着上面斗大的四个字,不禁蹙眉道:“没想到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特级盐酸?
亏她想得出来,也丢得出手,还好他闪得快。
“我我以为你是闯空门的”她结巴道,全部的心思都被桌上的食物所吸引。
沈彻挑动眉毛,感到有股莫名的怒气涌上心头。
她到底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难道她从没想过如果真的用盐酸对付闯贼,到时连她自己也可能被波及,会有毁容或瞎眼之虞。
“你以为你可以用这个对付闯贼?”他晃晃手中那瓶盐酸,忍不住想要骂人,也许他该庆幸她笨到没把盖子打开。
“当然!”她的下巴抬得老高,眼角仍不时偷瞄着炒饭。
“然后就穿这样?”他病白叛郏锲?br>
随着沈彻打量的目光,芙菱的注意力才慢慢由食物转回自己身上,她顿时想起自己此刻只围浴巾的凉快“装扮”老天,被看光了!
她的脸颊迅速泛红。但她又不想让沈彻看出自己的困窘,因此她仍将下巴抬得高高的,故作镇定道:“这也是情非得已,我刚好在洗澡”
“那你就更应该乖乖待在浴室别出来。”他沉声道,最引以为傲的好性情此刻已消逝无踪。他不懂她到底有没有危机意识?若真碰到闯空门的坏人,她穿这样出来不止是自投罗网,而且还让对方有机可乘。
难怪仲达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
“可是我不能坐视别人来偷我家的东西。”
她真不懂自己为何要向他解释那么多;这里是她家耶!她高兴穿什么、在哪里走动,都和他无关不是吗?
“如果浴巾掉下来了呢﹖”他突然问。
“什么?”她以为听错了。
他好整以暇地拉了张椅子坐下。“我说,如果你的浴巾在和小偷拉扯时不小心掉了下来,你要怎么办?”
没料到他会问这种问题,芙菱的脸更红了。
“这这样更好,正正好可以把对方吓走!”她随口胡扯。奇怪了,他又不是她哥哥,为什么管那么多?
“哦?是吗?”沈彻微挑着眉,两手交握抵在下巴,眼带捉弄地说道。“那你现在不妨试试,看是否可以把我吓走?”
“你”她反射性拉紧自己的浴巾,脸已胀红到快爆的地步。“无聊!”用力丢下一句,她随即转身跑回房,将他的笑声关在门外。
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一声不响跑来别人家里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就算是受二哥之托,他也应该客气点才是。芙菱边换衣服边抱怨,等二哥回来她一定要把所有的怨气都发在二哥身上。
整装完毕,她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出房间,竟看到沈彻悠哉地坐在客厅跷脚看电视。
“你怎么还没走?”她没好气地说。
“等你。”他按着遥控器,电视频道换来换去。
“等我?”
“仲达说他临时有事要好几天不能回来,拜托我照顾你,所以等你吃完饭后,你必须收拾简单的衣物去住我那里。”
“住你那里!”芙菱惊叫道,一脸见鬼的表情。
“没错。”他看了眼手表,道。“你最好快点,我等会儿还得去练球。”
她抢过遥控器,也一屁股往沙发里窝。“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更何况之前我才和二哥通过电话,他说他今天会晚点回来。”
“他等一下就会打电话告诉你了。”
“就算二哥今天不回来,我也不会去住你那里。”她大声说明。
开玩笑!二哥脑筋坏了吗?竟然叫她去住一个“陌生男子”的家里,而她和他根本算不上认识。
“你可以讲小声点,我听得到。”他压了压耳朵。她把他庞大的身躯往沙发另一端推去,再次郑重申明。“反正我就是不会去住你那里,我也不需要别人的照顾,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沈彻两手交叉在胸前沉默不语,并以一种怀疑的眼神看她。
“我说我可以照顾自己。”她又强调一遍,因为他的眼光表明了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她的话。
“好吧!”他耸耸肩,懒懒地放下双腿站起身来。“既然你这么坚决,那我要去练球了。”他拿起沙发上的背包,径自往门口走去。
芙菱“啊”了一声,没想到他说走就走。
“还有事吗?”他坐在门口穿球鞋,回过头来问道。
“没没事。”她假装看电视。“顺便帮我把门扣上。”
他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边,就在她以为他已经走了的时候,他又探进头来说道:“果然如我所料,如果你肯来就不叫‘懒狐狸’了。”在芙菱还未反应过来之前,他已大笑离开。
芙菱对大门吐吐舌头,不懂二哥为何会把她托给这么不正经的人,起码也该找个像大哥一样有责任感的才对。
她转头望着桌上的食物。
不过话又说回来,沈彻这个人还挺热心的,只不过是二哥的一通电话,他就特地赶过来。既然现在有现成的食物,不吃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的胃了。毫不考虑地关掉电视,芙菱马上像个难民似的,三两下就把一大盘炒饭一扫而空,还粗鲁地打了大大的饱隔。
酒足饭饱之后,她又想睡了。能在洗完澡,又吃得饱饱的情况下再睡回笼觉,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她窝回温暖的床上,抱着最心爱的棉被,觉得好幸福哦!这下她非得睡到隔天早上再起来不可,这样顺便连晚餐都可以省了。
嘻,真是一举两得。
想着想着,不到十秒钟,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好甜。芙菱醒来时,房里已一片漆黑。
她扭开桌灯,看了眼闹钟,晚上十一点整。她赖在床上,就是无法再入睡,可能是肚子又饿了的关系吧!她思忖着。
挣扎良久,最后睡神终究抵不过饿神的纠缠,弃甲投降。她决定去厨房给自己弄个消夜什么的。
打开房门,芙菱摸黑想要走到客厅开灯。长这么大以来,她还从未有夜晚独自一人在家的经验,说真的,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屋子,也怪可怕的。
经过蓝仲勋的书房外时,芙菱看见从门缝隐约透出微弱的灯光,她直觉是二哥回来了,想都没想就直接推开房门。
“你在做什么?也不开灯”“卡”地一声,她开了灯,同时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震惊而骤停在喉间
老老天!是—是个窃贼!而且还是个头罩丝袜的窃贼,就跟电影里面出现的一模一样。芙菱傻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何反应,这次恐怕是如假包换的闯空门了。而对方似乎也被这突来的状况吓到,杵在原地只管和芙菱大眼瞪小眼。
两人对峙的画面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芙菱首先回复意识,尖叫着往客厅跑去时,窃贼才从后面追上她,并以手捂住她的嘴,压低声音喝道:“不许叫。”
芙菱乖乖停在原地,动都不敢动,歹徒的刀子正架在她的脖子上,感觉凉凉的“奸杀”、“灭口”、“谋杀”等社会新闻最常出现的几个字眼,此时已充斥她整个脑袋。她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刚好碰到这种事?这下哥哥可能真的要回来帮她收尸了,而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新买的电动游戏还没破关
忽地,电话铃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屋内感觉十分刺耳,也吓到了杵在黑暗中的两人。
那个窃贼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让她去接电话。
虽然被捂着嘴,芙菱还是逮着机会,支支吾吾地说道:“不快去接的话对方会起疑的”其实刚好相反,以她的习性,电话响很久才接是正常的,如果大快接反而会让人觉得反常。
“去接,不准玩花样。”歹徒威胁道,架着她到电话旁。
芙菱小心翼翼地接起电话,怯怯开口:“喂,找哪位?”
“当然是找你,我是沈彻。”
沈彻的声音从听筒一方定定地传来,让芙菱顿时安心不少,她从没这么高兴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我就是”她对着话筒自说自话。
“你在说什么?是不是睡昏头了?”沈彻取笑着。
“什么?你明天才要回来?可是我不会用微波炉啊!”她开始答非所问。“嘎?我在干嘛?当然是看电视啊”沉默一秒。“你等一下喀!”沈彻那边突然断了线。
听着话筒彼端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她的心也凉了一半。她暗示性的话都还没讲完,他怎么就挂电话了呢?她实在好想哭哦!二哥为什么会拜托神经这么大条的人来照顾她?
在她还没想出下一步要做什么之前,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晚餐吃什么?还没吃呢?我又不会用微波炉”
歹徒抵着她的凶器稍稍加重了力道,示意她赶紧结束这段谈话。
“好晚了,我想睡了嗯,好吧,那就这样,拜拜!”她自导自演地做个了结,心想这下她是插翅也难飞了。
弯下腰,正要挂回话筒时,芙菱脑中突然闪过以前教官说的什么十大要害之类的,虽然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此刻她至少记起了最重要的一个几乎是立即的,她趁着歹徒不备,拿着话筒的手朝后用力一挥,狠狠命中“超级重要部位”歹徒顿时哀嚎得像头被宰的猪。
芙菱根本来不及笑,就逃命似的往大门方向奔去。
而那头不死的猪也随即追上来想要扯住她的头发,却扑了个空。哈哈,这下终于发现留短头发的另一项好处了。芙菱在黑暗中开了大门,打着赤脚夺门而出,她提醒自己现在绝不是庆幸留短发的好时机。
“噢”芙菱惊叫着,才沿着公寓楼梯往下跑了两阶,便迎面撞入一个坚实的怀抱当中。
“小心。”是沈彻!他扶着她的肩稳住她,随即看见在后追赶她的歹徒。“你先下楼。”他把她朝身后一拉,全身肌肉因愤怒而紧绷。他往上一个大跨步,举拳击向歹徒的下巴,迅速让对方横挂在楼梯间。
“shit!”那个蒙面歹徒咒骂一声,连忙狼狈爬起,他没料到会从天外飞来这么一拳。
芙菱贴在沈彻身后,拉扯着他的衣服,慌道:“小心他有刀!”
他们三人挤在狭窄的楼梯间相互对峙着,歹徒眼见唯一的出口被沈彻堵住,而又在后退无门的情况下,决定拚死一搏,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他大叫一声,持刀朝沈彻和芙菱俯冲而下。
虽然所站位置比较低,但沈彻凭着优越的身高,轻易地格开利刃再补对方一拳,现场只闻惨烈的哀叫,那个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楼的楼梯间,忍痛拔腿逃逸。
沈彻追下楼,准备活逮这个现行犯的时候,芙菱从后面追拉住他,惊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啊”黑暗惊慌中,芙菱太急于追赶沈彻,没注意到自己的脚步,便一脚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阶梯上。
“你还好吧?”沈彻走回来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声,肩膀传来剧痛。
沈彻皱眉,感觉手掌心有些湿湿的,他打开楼梯间的电灯,赫然看见她左边的袖子已濡红一片。“该死!”
“我受伤了”她脸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横躺在脚边沾有血迹的拆信刀,显然对这个情况极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彻,在看到芙菱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呆样,忍不住想笑又想骂人。他到底是接下什么样的责任?他有预感在仲达回来之前,他还有得忙了。
有生以来,蓝芙菱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肥。”
早知如此,她宁愿选择肥死。
人的心理有时真的很奇怪。好像上电视报纸是一件很难、很了不起的事,其实要上报纸还不容易吗?只要随便犯上一件重大刑案,保证照片登得大大的,而且还没人会同你抢版面;至于跟所谓的“偶像”合照到底是不是一件很值得兴奋的事呢?说实在,她也不太清楚!
因为她从小到大从没迷过偶像,如果硬要找出一个,充其量她也只喜欢过傅培梅,但当时她唯一的想法仅是当傅培梅的小孩一定很幸福,每天都可以吃到好吃的食物。至于她到底是不是她的偶像,她就不清楚了,不过目前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沈彻绝绝对对不是她的偶像。
芙菱张着大嘴,重重打了个呵欠。
一夕成名的后果实在有点可怕。她来这里打工到现在,从没有人曾特别注意过她的存在,如今,她竟然成了球团拉拉队争相网罗的对象。
她现在甚至连偷懒打盹的自由都没了。
她抱着拖把坐在场边,死撑着眼皮盯着场内例行的练习赛,决定能不动就不动,除非有重大事件发生,否则没有人可以强迫她离开这张椅子。
钱大培学弟已在她耳边讲了快一个小时的话,可她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她实在太想睡觉了,脑筋根本无法运转;也不知是否是太想睡觉的关系,她几乎可以听到她温暖的床正在呼唤着她。
场内的球赛打得火热,可那声音却像被抽离似的,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她觉得眼皮渐渐沉重这已是她的极限了她好想睡现在就算给她一百万也换不回地想睡觉的决心她好想念她的棉被
“闪开!”碰!
随着一声吼叫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蓝芙菱倏地被惊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她定神一看,才赫然发现自己已被撞得人仰马翻,正躺在地上,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个叫沈彻的讨厌鬼就压在她身上。
“走开啦!”她反射性想推开他,他实在很重。
“你的反应真的很迟钝!”沈彻站起身,高大的体格在她面前形成一片阴影,他伸手想拉她一把,却被她不怀好意地挥开。
她可以自己起来,才不需要帮忙哩!蓝芙菱两手撑地,下巴抬得半天高,企图以最优美的姿势站起来天,怎么回事?她的腰好痛!
一定是刚刚撞到了铁椅子。
由于支撑力不足,她一屁股又跌坐回地,哦,现在连屁股都痛了。
“芙菱,你还好吧?”钱大培蹲下来想扶起她。
沈彻动作更快,在钱大培的手还未碰到芙菱之前,已两手伸进她的腋下,一把将她整个人抱起。
此时所有球员都已暂停练球,纷纷朝他们走来。
“阿彻,别故意吃人家豆腐。”和沈彻同组的控球后卫李奕诚一脸暧昧地说道,全部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罢才球明明已经被对方拨出界,但沈彻还是拚了命地冲上前想救回这个球,任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为了阻止球直接打在这位高个子的工读小妹脸上。只是他不小心冲过了头,整个人反而撞翻了她。
蓝芙菱用力推开全身是汗的沈彻,一脸怒容。她一方面是气他在众人面前让她难堪,另一方面则是气他打断了她的睡眠。
她拾起拖把,以怪异的姿势一跛一跛地瘸到门边,活像个蹩脚的老太婆。
她记得自己一向只有生日当天倒霉而已,可今年到底是怎么搞的,不知道是煞到了什么凶星?从生日当天遇到沈彻开始就灾祸连连,没一件好事。
也许她应该请法师来为她做做法事才对。
“你好像伤得不轻,我送你回家好了。”钱大培跟在她身边。“你先等一下,我去请个假。”他拿走她的拖把,匆匆忙忙跑开。
“喂,顺便帮我跟教练说一声,我也要请假。”沈彻对着钱大培喊道,潇洒地拾起自己的背袋,大步朝芙菱的方向走去。
“等一下,阿彻!你不能突然走掉啊!”李奕诚警告着。“待会儿教练回来会气疯掉。”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身后,他在体育馆门口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龟的芙菱。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挺热心道,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身上,害她全身骨头都快散了。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身朝停车场走去。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才郑重说道。“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马路边。她好像真的受伤了,这下子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出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身后,突然高声叫道。
芙菱瞪着大眼,在两人身上来回扫射,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道:“你们认识?”
“阿彻移民去美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抽筋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腿下方的高度说道。“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进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头钻进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干什么?”她想把他推出车外。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皮怎么这么厚?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腿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口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道。
“房子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眼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口说话。
现在,她要睡觉了。
铃铃电话铃声像来讨债似的响了快十分钟。
蓝芙菱以棉被盖住头在床上翻来覆去,依然不肯起来接电话;每次只要蓝仲勋不在家,她和二哥蓝仲达之间就会出现这种耐力比赛,最先忍不下去的人就去接电话,但通常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这通扰人的电话有如固执的老牛般约莫又响了五分钟。
蓝芙菱终于受不了地坐起身来,不得不承认最有耐心的应该是此刻正在打电话的那个人。
她跳下床赤脚走出房门,没有去接电话,反而直接走向蓝仲达的卧房。
“二哥!”她推开房门一看,没人!
她蹙着眉踱向书房和厨房,也都空空如也!奇怪,二哥明明说今天不会出门的呀!芙菱走回客厅,终于接起那通整整响了十五分钟的电话。她决定等大哥从南部回来要建议他也在她房里装一支分机。
“喂—”她的声音懒洋洋的。
“总算把你从床上挖起来了!”蓝仲勋的声音从话筒彼端传来。她早该想到是大哥打来的,只有他了解她和二哥的习性,所以才会让电话响那么久。
“好冷哦”芙菱缩进沙发里直打哆嗦,二月天的,刚从被窝里出来又没加外套,不冷才怪。
“吃饭了吗?”世界上大概找不到几个男人像他一样,出门在外还得担心家里的小妹没饭吃。
“那个答应弄饭给我吃的人,此刻已经开溜不在家了。”她顺便告了蓝仲达一状,嘻,这才叫兄妹嘛!
蓝仲勋咕哝一声,仔仔细细地把微波炉的使用方法说明一遍。“三餐一定要记得吃。”他再次交代道,怕小妹因为懒惰干脆连饭都不吃了。
在芙菱的再三保证下,蓝仲勋终于安心地挂了电话。
罢收线,电话铃马上又响了起来。托她还未离开沙发的福,这通运气就比较好了,才响一声就被接起来。
“真难得,你这只大懒猪会这么快接电话。”电话里传来蓝仲达取笑的声音。
“你跑去哪里了?我好饿耶!”睡太久,她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她瞄了眼手表,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她连中餐都还没吃。
“有个case临时有点状况,所以我现在人在台中”
“台中!”她惊叫道。
“我有留字条在冰箱上,你没看到吗?我今天可能会晚点回去,你要小心门窗。”
“你要晚点回来?那我怎么办?”芙菱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一个人被拋弃在家,她开始怀疑自己会不会有饿死的可能。
“大哥已经准备好很多吃的,只要你够勤快的话,按一下微波炉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万一它爆炸了怎么办?”她?档溃馐撬炼璧慕杩凇?br>
蓝仲达大笑着,说道:“你只要别把电慰斗放进去就不会爆炸了。”
“可是”
“啊‘目标’离开了,我也得走了就这样,拜!”
“喀!”地一声,蓝仲达已匆匆忙忙收了线。芙菱对话筒做了个鬼脸才挂回电话—真搞不懂二哥,明明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偏偏要去当私家侦探。
听到自己肚子发出的抗议叫声,芙菱只好摸摸鼻子走进厨房—不过是按一下微波炉而已,有什么难的。
老天,弄顿吃的比她想象中还难?
她在厨房里忙了半个多钟头,可微波炉好像跟她作对似的,就是没有反应,能按的钮她全按了,它依然没反应,所有的食物仍是冷的。
芙菱大叹口气,决定放弃!
她瘫在沙发上,累得都不想动,她不禁怀疑等大哥回来时,会不会看见她已经饿死在沙发上,只剩一堆白骨了﹖
慢慢地,她开始看见有一堆食物在她眼前飞舞,而且每样东西都在向她招手微笑老天,她真的是饿入膏盲了。
她跳起来挥掉所有食物的幻影,决定趁白天比较不会冷的时候先去洗澡,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只会越来越饿。
想法一定,她毫不考虑地躲进浴室—目前唯一的良策就是离厨房越远越好。
她哼着不成调的流行歌曲,强迫自己忘掉肚子饿的事实。
太好了!她现在总算发现哥哥不在家也有好处—不但没人和她抢浴室,也不会有人嘲笑她唱歌走音,更痛快的是她还可以只围着浴巾在家里随意走动,也不怕被笑身材不好。
她整整洗了一个半小时的澡。当然啦!其中有一小时是她不小心在泡澡时睡着了,直到水逐渐变凉才把她冷醒。如果大哥在的话,铁定又会因此念她个老半天。
芙菱头包毛巾、身围浴巾,准备走回自己的房间着装,她的衣服全在房里。
才跨出浴室,她就听到大门锁被开启的声音。她吓了一跳,连忙躲回浴室,是谁回来了吗?大哥?还是二哥?
她摇摇头,立即排除这个可能性,大哥和二哥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来,那么会是谁她脑中倏地窜进唯一的可能。
闯空门的!
她环顾四周,发现浴室里足以拿来防身的器物简直少得可怜,最后,她在清马桶的刷子和盐酸之间选择了杀伤力较强的盐酸。其实她也不想使用这招非常手段,但如果对方带有凶器,而且先对她“不仁”那么就休怪她“不义”了。
抱着仅剩不到半瓶的盐酸,她战战兢兢开门探头张望,客厅里没人,但厨房却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他该不会是想拿她家的菜刀当凶器吧?
芙菱吞吞口水,努力压下自己过度丰富的想象力,早知道就不要看那么多暴力惊悚电影,现在她几乎可以想象自己的下场了。
转过小玄关,她隐约可以看见闯贼的身影了,天啊!他看起来颇高大。芙菱低着头拚命扭着盐酸的瓶盖,大哥没事把盖子转那么紧,现在可好,越紧张越转不开,她急得冒汗,一双手像是犯了毒瘾般直抖。
“你在干什么?”
“啊你别过来!”芙菱大叫一声,既然盖子打不开,干脆将整瓶盐酸丢了出去。但那个人身手颇为敏捷,侧身一闪,便躲过她的盐酸攻击。
“你想谋财害命啊!”那人怒喊。
等等!这个声音怎么有点熟悉?没戴眼镜的芙菱,抬头瞪眼一瞧,首先接触到沈彻一双微酝的双眸。“是你?”
她用手指着他,吃惊地瞪大双眼,这个阴魂不敬的家伙?
“你怎么进来的?”
“仲达怕你饿死,特地叫我过来看看,钥匙位置也是他告诉我的。”沈彻放下手中的一盘炒饭,摇头道。“你家厨房一团混乱,看情况你果然还没吃饭。”
芙菱看着桌上那盘香喷喷的炒饭,肚子叫得更凶了。“微波炉坏了”她吞吞口水,企图骄傲地说出还未吃饭的原因,否则他可能会以为她笨到不知使用微波炉。
“坏了?那我刚才用的是什么?”沈彻走回厨房又端出一碗汤。“你一定是忘了插插头。”
对哦!她怎么没想到?芙菱觉得有些心虚,这下肯定会被笑死。
沈彻顺手拾起滚落一旁的瓶子,看着上面斗大的四个字,不禁蹙眉道:“没想到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特级盐酸?
亏她想得出来,也丢得出手,还好他闪得快。
“我我以为你是闯空门的”她结巴道,全部的心思都被桌上的食物所吸引。
沈彻挑动眉毛,感到有股莫名的怒气涌上心头。
她到底知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难道她从没想过如果真的用盐酸对付闯贼,到时连她自己也可能被波及,会有毁容或瞎眼之虞。
“你以为你可以用这个对付闯贼?”他晃晃手中那瓶盐酸,忍不住想要骂人,也许他该庆幸她笨到没把盖子打开。
“当然!”她的下巴抬得老高,眼角仍不时偷瞄着炒饭。
“然后就穿这样?”他病白叛郏锲?br>
随着沈彻打量的目光,芙菱的注意力才慢慢由食物转回自己身上,她顿时想起自己此刻只围浴巾的凉快“装扮”老天,被看光了!
她的脸颊迅速泛红。但她又不想让沈彻看出自己的困窘,因此她仍将下巴抬得高高的,故作镇定道:“这也是情非得已,我刚好在洗澡”
“那你就更应该乖乖待在浴室别出来。”他沉声道,最引以为傲的好性情此刻已消逝无踪。他不懂她到底有没有危机意识?若真碰到闯空门的坏人,她穿这样出来不止是自投罗网,而且还让对方有机可乘。
难怪仲达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
“可是我不能坐视别人来偷我家的东西。”
她真不懂自己为何要向他解释那么多;这里是她家耶!她高兴穿什么、在哪里走动,都和他无关不是吗?
“如果浴巾掉下来了呢﹖”他突然问。
“什么?”她以为听错了。
他好整以暇地拉了张椅子坐下。“我说,如果你的浴巾在和小偷拉扯时不小心掉了下来,你要怎么办?”
没料到他会问这种问题,芙菱的脸更红了。
“这这样更好,正正好可以把对方吓走!”她随口胡扯。奇怪了,他又不是她哥哥,为什么管那么多?
“哦?是吗?”沈彻微挑着眉,两手交握抵在下巴,眼带捉弄地说道。“那你现在不妨试试,看是否可以把我吓走?”
“你”她反射性拉紧自己的浴巾,脸已胀红到快爆的地步。“无聊!”用力丢下一句,她随即转身跑回房,将他的笑声关在门外。
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一声不响跑来别人家里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就算是受二哥之托,他也应该客气点才是。芙菱边换衣服边抱怨,等二哥回来她一定要把所有的怨气都发在二哥身上。
整装完毕,她心不甘情不愿地走出房间,竟看到沈彻悠哉地坐在客厅跷脚看电视。
“你怎么还没走?”她没好气地说。
“等你。”他按着遥控器,电视频道换来换去。
“等我?”
“仲达说他临时有事要好几天不能回来,拜托我照顾你,所以等你吃完饭后,你必须收拾简单的衣物去住我那里。”
“住你那里!”芙菱惊叫道,一脸见鬼的表情。
“没错。”他看了眼手表,道。“你最好快点,我等会儿还得去练球。”
她抢过遥控器,也一屁股往沙发里窝。“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更何况之前我才和二哥通过电话,他说他今天会晚点回来。”
“他等一下就会打电话告诉你了。”
“就算二哥今天不回来,我也不会去住你那里。”她大声说明。
开玩笑!二哥脑筋坏了吗?竟然叫她去住一个“陌生男子”的家里,而她和他根本算不上认识。
“你可以讲小声点,我听得到。”他压了压耳朵。她把他庞大的身躯往沙发另一端推去,再次郑重申明。“反正我就是不会去住你那里,我也不需要别人的照顾,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沈彻两手交叉在胸前沉默不语,并以一种怀疑的眼神看她。
“我说我可以照顾自己。”她又强调一遍,因为他的眼光表明了他压根儿就不相信她的话。
“好吧!”他耸耸肩,懒懒地放下双腿站起身来。“既然你这么坚决,那我要去练球了。”他拿起沙发上的背包,径自往门口走去。
芙菱“啊”了一声,没想到他说走就走。
“还有事吗?”他坐在门口穿球鞋,回过头来问道。
“没没事。”她假装看电视。“顺便帮我把门扣上。”
他高大的身影消失在门边,就在她以为他已经走了的时候,他又探进头来说道:“果然如我所料,如果你肯来就不叫‘懒狐狸’了。”在芙菱还未反应过来之前,他已大笑离开。
芙菱对大门吐吐舌头,不懂二哥为何会把她托给这么不正经的人,起码也该找个像大哥一样有责任感的才对。
她转头望着桌上的食物。
不过话又说回来,沈彻这个人还挺热心的,只不过是二哥的一通电话,他就特地赶过来。既然现在有现成的食物,不吃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的胃了。毫不考虑地关掉电视,芙菱马上像个难民似的,三两下就把一大盘炒饭一扫而空,还粗鲁地打了大大的饱隔。
酒足饭饱之后,她又想睡了。能在洗完澡,又吃得饱饱的情况下再睡回笼觉,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她窝回温暖的床上,抱着最心爱的棉被,觉得好幸福哦!这下她非得睡到隔天早上再起来不可,这样顺便连晚餐都可以省了。
嘻,真是一举两得。
想着想着,不到十秒钟,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好甜。芙菱醒来时,房里已一片漆黑。
她扭开桌灯,看了眼闹钟,晚上十一点整。她赖在床上,就是无法再入睡,可能是肚子又饿了的关系吧!她思忖着。
挣扎良久,最后睡神终究抵不过饿神的纠缠,弃甲投降。她决定去厨房给自己弄个消夜什么的。
打开房门,芙菱摸黑想要走到客厅开灯。长这么大以来,她还从未有夜晚独自一人在家的经验,说真的,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屋子,也怪可怕的。
经过蓝仲勋的书房外时,芙菱看见从门缝隐约透出微弱的灯光,她直觉是二哥回来了,想都没想就直接推开房门。
“你在做什么?也不开灯”“卡”地一声,她开了灯,同时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震惊而骤停在喉间
老老天!是—是个窃贼!而且还是个头罩丝袜的窃贼,就跟电影里面出现的一模一样。芙菱傻在原地,一时之间不知该做何反应,这次恐怕是如假包换的闯空门了。而对方似乎也被这突来的状况吓到,杵在原地只管和芙菱大眼瞪小眼。
两人对峙的画面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芙菱首先回复意识,尖叫着往客厅跑去时,窃贼才从后面追上她,并以手捂住她的嘴,压低声音喝道:“不许叫。”
芙菱乖乖停在原地,动都不敢动,歹徒的刀子正架在她的脖子上,感觉凉凉的“奸杀”、“灭口”、“谋杀”等社会新闻最常出现的几个字眼,此时已充斥她整个脑袋。她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刚好碰到这种事?这下哥哥可能真的要回来帮她收尸了,而她唯一的遗憾就是新买的电动游戏还没破关
忽地,电话铃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屋内感觉十分刺耳,也吓到了杵在黑暗中的两人。
那个窃贼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让她去接电话。
虽然被捂着嘴,芙菱还是逮着机会,支支吾吾地说道:“不快去接的话对方会起疑的”其实刚好相反,以她的习性,电话响很久才接是正常的,如果大快接反而会让人觉得反常。
“去接,不准玩花样。”歹徒威胁道,架着她到电话旁。
芙菱小心翼翼地接起电话,怯怯开口:“喂,找哪位?”
“当然是找你,我是沈彻。”
沈彻的声音从听筒一方定定地传来,让芙菱顿时安心不少,她从没这么高兴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我就是”她对着话筒自说自话。
“你在说什么?是不是睡昏头了?”沈彻取笑着。
“什么?你明天才要回来?可是我不会用微波炉啊!”她开始答非所问。“嘎?我在干嘛?当然是看电视啊”沉默一秒。“你等一下喀!”沈彻那边突然断了线。
听着话筒彼端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她的心也凉了一半。她暗示性的话都还没讲完,他怎么就挂电话了呢?她实在好想哭哦!二哥为什么会拜托神经这么大条的人来照顾她?
在她还没想出下一步要做什么之前,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我晚餐吃什么?还没吃呢?我又不会用微波炉”
歹徒抵着她的凶器稍稍加重了力道,示意她赶紧结束这段谈话。
“好晚了,我想睡了嗯,好吧,那就这样,拜拜!”她自导自演地做个了结,心想这下她是插翅也难飞了。
弯下腰,正要挂回话筒时,芙菱脑中突然闪过以前教官说的什么十大要害之类的,虽然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此刻她至少记起了最重要的一个几乎是立即的,她趁着歹徒不备,拿着话筒的手朝后用力一挥,狠狠命中“超级重要部位”歹徒顿时哀嚎得像头被宰的猪。
芙菱根本来不及笑,就逃命似的往大门方向奔去。
而那头不死的猪也随即追上来想要扯住她的头发,却扑了个空。哈哈,这下终于发现留短头发的另一项好处了。芙菱在黑暗中开了大门,打着赤脚夺门而出,她提醒自己现在绝不是庆幸留短发的好时机。
“噢”芙菱惊叫着,才沿着公寓楼梯往下跑了两阶,便迎面撞入一个坚实的怀抱当中。
“小心。”是沈彻!他扶着她的肩稳住她,随即看见在后追赶她的歹徒。“你先下楼。”他把她朝身后一拉,全身肌肉因愤怒而紧绷。他往上一个大跨步,举拳击向歹徒的下巴,迅速让对方横挂在楼梯间。
“shit!”那个蒙面歹徒咒骂一声,连忙狼狈爬起,他没料到会从天外飞来这么一拳。
芙菱贴在沈彻身后,拉扯着他的衣服,慌道:“小心他有刀!”
他们三人挤在狭窄的楼梯间相互对峙着,歹徒眼见唯一的出口被沈彻堵住,而又在后退无门的情况下,决定拚死一搏,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他大叫一声,持刀朝沈彻和芙菱俯冲而下。
虽然所站位置比较低,但沈彻凭着优越的身高,轻易地格开利刃再补对方一拳,现场只闻惨烈的哀叫,那个倒霉的歹徒已直接被摔在一楼的楼梯间,忍痛拔腿逃逸。
沈彻追下楼,准备活逮这个现行犯的时候,芙菱从后面追拉住他,惊慌道:“等一下,不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啊”黑暗惊慌中,芙菱太急于追赶沈彻,没注意到自己的脚步,便一脚踩空,屁股重重跌坐在阶梯上。
“你还好吧?”沈彻走回来扶起她。
“好痛”她痛呼一声,肩膀传来剧痛。
沈彻皱眉,感觉手掌心有些湿湿的,他打开楼梯间的电灯,赫然看见她左边的袖子已濡红一片。“该死!”
“我受伤了”她脸色刷白,疑惑地看看他,看看自己,又看看横躺在脚边沾有血迹的拆信刀,显然对这个情况极度困惑。
原本一肚子怒火的沈彻,在看到芙菱一脸搞不清楚状况的呆样,忍不住想笑又想骂人。他到底是接下什么样的责任?他有预感在仲达回来之前,他还有得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