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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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学读书知道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成语,就一直在为一个问题疑惑:世间任何事物不是相对的吗?如果魔代表一般意义上的罪恶的话,道就应该是一般认识上的正义了。那么为什么道有一尺,魔就要有一丈,魔总要高过道呢?
小时侯看白蛇传,很为白娘子爱情的忠贞、小青为人的忠义所感动。特别是在水漫金山寺白娘子与老法海斗法,白娘子斗不过法海被压在雷锋塔下后,心中的那种郁闷总是久久不能消去。在中国古代戏曲中,关于正义与邪恶、忠义与奸佞的戏很多。但普遍的故事情节是:皇帝多是忠奸不辩之昏君,忠臣良将总是被奸佞小人所害。尽管许多被害的忠臣良将最后沉冤昭雪,忠义垂青名留千古,但历史上忠臣良将悲惨的人生命运,被一次次重复,似乎成为了一个定数、一种规律、一种必然。
难道这些戏曲故事是文人们的故意编纂吗?难道皇帝个个都是无道的昏君吗?难道朝堂上忠臣与奸佞较量总是忠臣受害吗?如果仅仅是为了故事情节的需要,如果仅仅是为了震撼和洗涤普通人们的心灵、教化人们的思想道德,那也就罢了。但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以生活为背景而创作的,即便是现代最具想象的科幻作品,也处处留有人类现实生活的痕迹。这样说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说法必然有其人类自身的本性和社会发展的属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把某人的一些思想行为称之为君子或者小人作为,以此来判定这个人道德水准。在普遍的道德标准中,君子之为总是受到社会普遍赞扬和承认的,小人之为也总是遭到社会普遍排斥和鄙视的。然而,许多小人之行为和结果总能占据君子之为的上风。有些人为达到自己个人目的,善于投机钻营、搬弄是非,不惜大义而行违心之事;有些人在工作中喜欢谄媚之言、献媚之态,以取悦领导欢心为手段,谋取自己不可告人之利益;有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势,排斥异己,独断专行,假公济私,肆意妄为。现实生活中此种小人之行为,犹如一块田野中的禾苗与杂草,如若农夫不及时管理,同样环境下杂草的生命力远远要超过田里禾苗。
其实人性本身就包含着善与恶两种属性。有人说,人的灵魂里一半是天使另一半是魔鬼,这话也许不无道理。在几千年以人制为主体的封建社会里,道于魔、善与恶的一次次重复的较量,实际上也是人类自身本性的一次次进化和选择。在没有监督和制约高度集权的皇权统治下,每个人因个人贪欲而生出来的魔,有时常常会战胜为他人而悟出来的道。凡小人之为,多为个人利益而为,因而小人的表现必然机警异常、谋算过人。而君子之为多为他人和公共利益而为,因此表现的往往是大度超然。这犹如身在一明一暗中的两个拳手,暗的似乎总能取得某些战术方面的主动。不然,长期以来人们怎么会形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说法呢!
解除人性中的魔,消除社会中的恶,单靠思想教育和文化教化是难于做到的。几千年来老子、孔子等历代圣人大儒一直想做却没有做到;志士高人创造的道家学说、宗教文化想做也难于做到。那么靠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个问题可是个治国安帮大问题。也许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人类很长的时间,也许我们正在这条路上做孜孜不倦的探索。但有一点现在看来是能够见到成效的,那就是建立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假如我们这个有着几千思想文化熏陶的民族,套上一个完善的民主与法制的制度与框架,也许每个人的人性和整个社会中道与魔的较量就会少些,即便是出现较量,也不会让魔常占上风。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俚语得从新说了。
自从上学读书知道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成语,就一直在为一个问题疑惑:世间任何事物不是相对的吗?如果魔代表一般意义上的罪恶的话,道就应该是一般认识上的正义了。那么为什么道有一尺,魔就要有一丈,魔总要高过道呢?
小时侯看白蛇传,很为白娘子爱情的忠贞、小青为人的忠义所感动。特别是在水漫金山寺白娘子与老法海斗法,白娘子斗不过法海被压在雷锋塔下后,心中的那种郁闷总是久久不能消去。在中国古代戏曲中,关于正义与邪恶、忠义与奸佞的戏很多。但普遍的故事情节是:皇帝多是忠奸不辩之昏君,忠臣良将总是被奸佞小人所害。尽管许多被害的忠臣良将最后沉冤昭雪,忠义垂青名留千古,但历史上忠臣良将悲惨的人生命运,被一次次重复,似乎成为了一个定数、一种规律、一种必然。
难道这些戏曲故事是文人们的故意编纂吗?难道皇帝个个都是无道的昏君吗?难道朝堂上忠臣与奸佞较量总是忠臣受害吗?如果仅仅是为了故事情节的需要,如果仅仅是为了震撼和洗涤普通人们的心灵、教化人们的思想道德,那也就罢了。但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以生活为背景而创作的,即便是现代最具想象的科幻作品,也处处留有人类现实生活的痕迹。这样说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说法必然有其人类自身的本性和社会发展的属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把某人的一些思想行为称之为君子或者小人作为,以此来判定这个人道德水准。在普遍的道德标准中,君子之为总是受到社会普遍赞扬和承认的,小人之为也总是遭到社会普遍排斥和鄙视的。然而,许多小人之行为和结果总能占据君子之为的上风。有些人为达到自己个人目的,善于投机钻营、搬弄是非,不惜大义而行违心之事;有些人在工作中喜欢谄媚之言、献媚之态,以取悦领导欢心为手段,谋取自己不可告人之利益;有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势,排斥异己,独断专行,假公济私,肆意妄为。现实生活中此种小人之行为,犹如一块田野中的禾苗与杂草,如若农夫不及时管理,同样环境下杂草的生命力远远要超过田里禾苗。
其实人性本身就包含着善与恶两种属性。有人说,人的灵魂里一半是天使另一半是魔鬼,这话也许不无道理。在几千年以人制为主体的封建社会里,道于魔、善与恶的一次次重复的较量,实际上也是人类自身本性的一次次进化和选择。在没有监督和制约高度集权的皇权统治下,每个人因个人贪欲而生出来的魔,有时常常会战胜为他人而悟出来的道。凡小人之为,多为个人利益而为,因而小人的表现必然机警异常、谋算过人。而君子之为多为他人和公共利益而为,因此表现的往往是大度超然。这犹如身在一明一暗中的两个拳手,暗的似乎总能取得某些战术方面的主动。不然,长期以来人们怎么会形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说法呢!
解除人性中的魔,消除社会中的恶,单靠思想教育和文化教化是难于做到的。几千年来老子、孔子等历代圣人大儒一直想做却没有做到;志士高人创造的道家学说、宗教文化想做也难于做到。那么靠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个问题可是个治国安帮大问题。也许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人类很长的时间,也许我们正在这条路上做孜孜不倦的探索。但有一点现在看来是能够见到成效的,那就是建立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假如我们这个有着几千思想文化熏陶的民族,套上一个完善的民主与法制的制度与框架,也许每个人的人性和整个社会中道与魔的较量就会少些,即便是出现较量,也不会让魔常占上风。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俚语得从新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