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正是少年纵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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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众多、门户森严的太尉府,从布置上来看,就如一座城中之城,堡中之堡。
其实,要是仔细算来,在这太尉府中,可以分成三个主体院落,分别是内庭院、后庭院,和边厢庭院,内庭院里住得太尉大人的家眷子女,还有一、二等的丫环们,占地最大,境致也最是优美,一般是不允许男仆出入的,就算有些粗重的活,也是由健妇、老妈子们去做。
后庭院则是亲卫、家将的住所,有些人成家立业了,如果太尉大人觉得此人还堪造就,就会给他在府内安排一些差事,或者派到关下农庄去,如果有更加看好的,还可能会推荐给以前军中的老部下,为其谋个差事,将来便会有个出身,总之,成为太尉府的亲卫或家将,就等于把一生荣辱放在了太尉大人的手上,虽然朝庭已不允许公开养士,但就算朝庭律法,也承认主人对手下人等,有生杀之权。
强权的人物总会有人来依附,依附者便丧失了自由的权利,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逃跑,只是被抓住的逃跑者,不但会受到处罚,或被杀死,还会得到大家的鄙视。
门阀之风仍然存在,只要进身门阀之内,便烙上了此门阀的终身印痕,就是一些地位较高的士子也不能幸免。
而边厢庭院则是一些做杂事的庭院了,最没有身份地位的仆役,便是在那里居住。
陆恒身着黑色劲装,登薄底快靴,气宇轩昂的走入了后庭院的广场上,此刻天色微亮,已是中秋的时节,吹拂而来的风,带着几许微寒,旁边的水榭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雾气之中,而欢快的嬉戏声,却使这里显得极为热闹。
太尉大人陆平以军法持家,虽然他老人家早已不再领军了,但仍然保持着当年的严格,在自家的府中,还坚持的命令,所有男丁都不得懒睡,在清晨之时,必须出操习练武艺,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府内大比,优胜者可得高额金银,为此还专门在府内划出了几个地方,分别给亲卫、家将、和这些亲卫、家将们的子弟来习练武艺。
这观荷水榭旁的广场,便是那些子弟们习练武艺的场所,这些子弟,都是一些十五、六岁的半大少年,有六、七十个之多,聚在一起,一边叱喝声声的弄刀弄枪,一边吵闹嬉戏,自然显得热闹非凡。
陆恒的忽然出现,虽然只是那么不发一语的站立,却使这热闹的场面一下安静了下来。
对于陆恒,这位太尉府的恒少爷,所有少年都抱有一丝敬畏,且不说陆恒的身份,和深受太尉大人的宠爱的事实,也不说这位恒少爷在十四岁时,是如何杀死那只巨大的、让人心惊的獒犬,就说前些日子,在众少年心目中,那强壮可比狮虎的昆利大叔,被这位恒少爷打的,最后连北都找不着了,这,就足以使他们仰望。
陆恒的双眸从这些少年的脸上扫过,有着说不出的冷锐,这些少年都下意识的闪避陆恒的目光,他们感觉到,这位平常喜欢揍人惹事的恒少爷,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选几个人,选几个有本事、有能耐的、将来有出息的家伙,笨蛋我可不要。”
陆恒一边说,一边挑选起来,很快便选出了二十多个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纪,看上去机敏聪慧、身强力壮、有一技之长者优先,最后他宣布道:“少爷我决定,要领你们一起出去打猎。”
之所以决定,找一帮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猎,陆恒心中的想法却是,培养属于自己的嫡系人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为,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陆恒跟方仲行学了这么多年的军略,毕竟不是白学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都离不开强大的战斗力,而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过十个人,二十个人,但一百多个人上来,压也把你压死了。
同时,方仲行常常给陆恒讲述,当年太尉大人手下的黑云铁骑,最是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和南魏的一万大军在战场上相对,也能轻易获取胜利,这时候的方仲行,往往在讲述的时候,情绪又会回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岁月中,面色潮红,神情亢奋,陆恒竟从方仲行的身上,感觉到了那种,马鞭一指,千军万马呼啸冲杀的豪情。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威风啊,想想都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打猎,就是检验一个人的素质,和战斗力的最好方法,如果有胆小怕死,不对自己心意的,便可以从队伍中剔除,以此来选拔出,属于自己的嫡系成员。
这,便是陆恒的得意算盘。
少年热血,激荡飞扬,更何况这些少年年日日舞刀弄棒,那一个不是好事、好动的,听说小少爷要领着大家去打猎玩耍,被选中的少年们一时间欢呼雀跃,而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则眼金金的望着这些被选中的少年,羡慕不已。
“你们都回去,拿上衬手的兵器,还要带上一些用具,这次打猎,可是要在外面露营的,一柱香时间,必须准备妥当,到这里来集合,迟到者,将从队伍中开除,对了,你,帮我拿一柄好刀来。”
陆恒站在那里,干脆利落的命令起来,却也是颇有条理。
这时一个胖子,从没有被选中的少年人群中,颤悠悠的走了过来,拉着陆恒的衣袖,求告道:“恒少爷,你去打猎也带上我吧。”
“你?为什么要带上你?”
陆恒打量着这个少年胖子,觉得有几分眼熟,不过府中之人,平素如果见过也很正常。
陆恒微皱眉头,在心中便已经把这少年给否了,太胖了,连脖子都看不见了,那身子,就如一座肉山,足有自己的两个粗,带上他去打猎,怕是给那些猛兽送食去了:“要我带上你,你有什么本事呢?”
“京都的猎场,我大多数都去过,我知道那里的猎物多,而且,我还知道,那一个酒馆,能把猎物做的更加好吃,那一家旅店,服务质量最为上佳。”那胖子一脸骄傲的自我介绍道。
一个被陆恒选中,叫骆义的瘦高少年,凑到陆恒的身边,说道:“恒少爷,这是卫丰卫副总管的儿子,叫卫元,这家伙平时跟卫副总管外出采买,到是把京都的周围都逛了一个遍。”
“而且这卫元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跟他老爹卫丰一样,极会讨价还价,从来都是,有便宜不吃亏的主,不过,和卫元一起到外面吃饭,虽然这家伙每次都喊他来请客,但从来没有真正的掏过钱。”
“不是我不掏钱请大家,是我真的没带啊。”卫元一脸无辜的说明道。
想不到这胖子,竟是这样的一个活地图向导,和采买人才,这时陆恒方才发现,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卫元很是脸熟,原来这卫元和他那个胖子老爹卫丰,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当即便决定:“行,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得找一匹壮点的马驮你呢。”
听到陆恒答应带自己去狩猎,卫元立刻进入角色,竟然在那里指派起人手来,俨然已有他老爹卫丰卫副总管的风采:“林三,你去边厢西房,那里有简易的帐篷,简飙,你去拿十来个水囊来,都要灌满了、”
“恒少爷,您看我这样安排可有什么遗漏?”狐假虎威的胖脸转眼间,又已变成了一派谦卑谄笑。
算上陆恒、卫元,一共二十七人,携刀拿弓,更抢劫般的从后院马棚中,牵出了二十七匹骏马,纵身跃上,呼啸而去,急得马房的管事,冲着升腾而起的烟尘,跳着脚,哭一般的喊叫道:“小少爷,你,你这叫我怎么跟老爷交待啊!”
占地众多、门户森严的太尉府,从布置上来看,就如一座城中之城,堡中之堡。
其实,要是仔细算来,在这太尉府中,可以分成三个主体院落,分别是内庭院、后庭院,和边厢庭院,内庭院里住得太尉大人的家眷子女,还有一、二等的丫环们,占地最大,境致也最是优美,一般是不允许男仆出入的,就算有些粗重的活,也是由健妇、老妈子们去做。
后庭院则是亲卫、家将的住所,有些人成家立业了,如果太尉大人觉得此人还堪造就,就会给他在府内安排一些差事,或者派到关下农庄去,如果有更加看好的,还可能会推荐给以前军中的老部下,为其谋个差事,将来便会有个出身,总之,成为太尉府的亲卫或家将,就等于把一生荣辱放在了太尉大人的手上,虽然朝庭已不允许公开养士,但就算朝庭律法,也承认主人对手下人等,有生杀之权。
强权的人物总会有人来依附,依附者便丧失了自由的权利,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逃跑,只是被抓住的逃跑者,不但会受到处罚,或被杀死,还会得到大家的鄙视。
门阀之风仍然存在,只要进身门阀之内,便烙上了此门阀的终身印痕,就是一些地位较高的士子也不能幸免。
而边厢庭院则是一些做杂事的庭院了,最没有身份地位的仆役,便是在那里居住。
陆恒身着黑色劲装,登薄底快靴,气宇轩昂的走入了后庭院的广场上,此刻天色微亮,已是中秋的时节,吹拂而来的风,带着几许微寒,旁边的水榭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雾气之中,而欢快的嬉戏声,却使这里显得极为热闹。
太尉大人陆平以军法持家,虽然他老人家早已不再领军了,但仍然保持着当年的严格,在自家的府中,还坚持的命令,所有男丁都不得懒睡,在清晨之时,必须出操习练武艺,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府内大比,优胜者可得高额金银,为此还专门在府内划出了几个地方,分别给亲卫、家将、和这些亲卫、家将们的子弟来习练武艺。
这观荷水榭旁的广场,便是那些子弟们习练武艺的场所,这些子弟,都是一些十五、六岁的半大少年,有六、七十个之多,聚在一起,一边叱喝声声的弄刀弄枪,一边吵闹嬉戏,自然显得热闹非凡。
陆恒的忽然出现,虽然只是那么不发一语的站立,却使这热闹的场面一下安静了下来。
对于陆恒,这位太尉府的恒少爷,所有少年都抱有一丝敬畏,且不说陆恒的身份,和深受太尉大人的宠爱的事实,也不说这位恒少爷在十四岁时,是如何杀死那只巨大的、让人心惊的獒犬,就说前些日子,在众少年心目中,那强壮可比狮虎的昆利大叔,被这位恒少爷打的,最后连北都找不着了,这,就足以使他们仰望。
陆恒的双眸从这些少年的脸上扫过,有着说不出的冷锐,这些少年都下意识的闪避陆恒的目光,他们感觉到,这位平常喜欢揍人惹事的恒少爷,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选几个人,选几个有本事、有能耐的、将来有出息的家伙,笨蛋我可不要。”
陆恒一边说,一边挑选起来,很快便选出了二十多个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纪,看上去机敏聪慧、身强力壮、有一技之长者优先,最后他宣布道:“少爷我决定,要领你们一起出去打猎。”
之所以决定,找一帮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猎,陆恒心中的想法却是,培养属于自己的嫡系人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为,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陆恒跟方仲行学了这么多年的军略,毕竟不是白学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都离不开强大的战斗力,而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过十个人,二十个人,但一百多个人上来,压也把你压死了。
同时,方仲行常常给陆恒讲述,当年太尉大人手下的黑云铁骑,最是精锐,虽然只有三千人,但和南魏的一万大军在战场上相对,也能轻易获取胜利,这时候的方仲行,往往在讲述的时候,情绪又会回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岁月中,面色潮红,神情亢奋,陆恒竟从方仲行的身上,感觉到了那种,马鞭一指,千军万马呼啸冲杀的豪情。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威风啊,想想都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打猎,就是检验一个人的素质,和战斗力的最好方法,如果有胆小怕死,不对自己心意的,便可以从队伍中剔除,以此来选拔出,属于自己的嫡系成员。
这,便是陆恒的得意算盘。
少年热血,激荡飞扬,更何况这些少年年日日舞刀弄棒,那一个不是好事、好动的,听说小少爷要领着大家去打猎玩耍,被选中的少年们一时间欢呼雀跃,而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则眼金金的望着这些被选中的少年,羡慕不已。
“你们都回去,拿上衬手的兵器,还要带上一些用具,这次打猎,可是要在外面露营的,一柱香时间,必须准备妥当,到这里来集合,迟到者,将从队伍中开除,对了,你,帮我拿一柄好刀来。”
陆恒站在那里,干脆利落的命令起来,却也是颇有条理。
这时一个胖子,从没有被选中的少年人群中,颤悠悠的走了过来,拉着陆恒的衣袖,求告道:“恒少爷,你去打猎也带上我吧。”
“你?为什么要带上你?”
陆恒打量着这个少年胖子,觉得有几分眼熟,不过府中之人,平素如果见过也很正常。
陆恒微皱眉头,在心中便已经把这少年给否了,太胖了,连脖子都看不见了,那身子,就如一座肉山,足有自己的两个粗,带上他去打猎,怕是给那些猛兽送食去了:“要我带上你,你有什么本事呢?”
“京都的猎场,我大多数都去过,我知道那里的猎物多,而且,我还知道,那一个酒馆,能把猎物做的更加好吃,那一家旅店,服务质量最为上佳。”那胖子一脸骄傲的自我介绍道。
一个被陆恒选中,叫骆义的瘦高少年,凑到陆恒的身边,说道:“恒少爷,这是卫丰卫副总管的儿子,叫卫元,这家伙平时跟卫副总管外出采买,到是把京都的周围都逛了一个遍。”
“而且这卫元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跟他老爹卫丰一样,极会讨价还价,从来都是,有便宜不吃亏的主,不过,和卫元一起到外面吃饭,虽然这家伙每次都喊他来请客,但从来没有真正的掏过钱。”
“不是我不掏钱请大家,是我真的没带啊。”卫元一脸无辜的说明道。
想不到这胖子,竟是这样的一个活地图向导,和采买人才,这时陆恒方才发现,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卫元很是脸熟,原来这卫元和他那个胖子老爹卫丰,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当即便决定:“行,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得找一匹壮点的马驮你呢。”
听到陆恒答应带自己去狩猎,卫元立刻进入角色,竟然在那里指派起人手来,俨然已有他老爹卫丰卫副总管的风采:“林三,你去边厢西房,那里有简易的帐篷,简飙,你去拿十来个水囊来,都要灌满了、”
“恒少爷,您看我这样安排可有什么遗漏?”狐假虎威的胖脸转眼间,又已变成了一派谦卑谄笑。
算上陆恒、卫元,一共二十七人,携刀拿弓,更抢劫般的从后院马棚中,牵出了二十七匹骏马,纵身跃上,呼啸而去,急得马房的管事,冲着升腾而起的烟尘,跳着脚,哭一般的喊叫道:“小少爷,你,你这叫我怎么跟老爷交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