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孤氏三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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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别磨蹭了,再不走就错过时间了。”
孤儿正在奋力杀龙,没时间理会连门也不敲就闯进来的妹妹小立。
“这回走不了,就得下个月的农历十五了。”小立恶劣的问了一句“赶不上当当拍卖大会也没关系吗?”
有时候真想打死这个孩子啊!孤儿叹了口气。怎么每句话都戳中她的心窝?
她当然不能赶不上这个拍卖会,那会使她损失很多钱。这回贩的当当素质相当不错,为了卖出好价钱,她一直好吃好喝的养着,如果错过大集,零售的价钱就会比较低。
所以,她只好放弃了追了好久的那条龙,关掉电脑。唉,有了龙就可以飞了,而飞,意味着在这一等级区内没有敌手,况且得到它还能得到不少装备。
花钱买的话,要五十块到一百块呢。
“你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呆在塔撒大陆,回地球的有限时间能不能不沉迷于游戏?你在那边看到的龙还不够多吗?”小立继续唠叨,小小年纪却和管家婆差不多“你已经二十七了,应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你天天呆在家里,哪有机会认识男人。”
“男人我有的是。”孤儿咕哝了一句,拿了件刺了锈的棕色皮披风出来。
像她这样在地球和塔撒大陆间穿梭的人,有了这披风,就可以遮盖住里面穿的衣服,保护自己不会因奇装异服而被注目。
弟弟曾经警告过她,不许穿塔撒大陆的衣服回地球,不然他就自杀。因为那边的衣服是有一点点暴露,他绝不能允许姐姐被他的朋友看到身体的重要部位,那样他会尴尬,既而自尊受伤。
用塔撒大陆的话来说,这孩子倔得没法,就像生铁,实在欠打!可是,谁让这个弟弟这么贴心又能干呢?为了她以后的幸福生活,还是忍了吧!
“那些全是你的奴隶好不好?不能算你的男人,除非你把他们收了房,不过你又不肯。”妹妹语气懊恼的耸耸肩“为什么我们家就你一个人有魔力,就你能穿越,我和哥就不行。不然的话——”
“为什么你和你哥这么漂亮高挑,我就和缩了水一样,还长得还这么安全呢?”孤儿对比了一下自己一六三,而妹妹一七六的身高,无奈地道“这就叫遗传,我还想和你们换换哩。这种事,你去问爸好了。”
“爸死了。”妹妹飞快地说。
孤儿皱起眉,不禁有点发怒“他没死,我说了很多次了。他只是**失踪了。”
无意中触到这种禁忌话题,姐妹俩都静默了一会儿,直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在高喊“小立,我禁止你再和姐顶嘴,不然我打死你。”
小立闻言立即一跳三尺高,摩拳擦掌的去和哥哥吵嘴,似乎还有点兴奋。
孤儿叹了口气,无奈的跟在后面。
他们的家坐落在繁华都市中一栋高级公寓内,这大厦有十八层,他们住在顶层,三室两厅,父亲常开玩笑说,这是十八层地狱,他们一家子全是恶魔。
感谢父亲给他们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虽然母亲在生弟弟妹妹时难产而死,但他们一家四口还是很快乐的,直到七年前父亲失踪。
那一年,她二十岁,她的那对孪生弟妹才十三岁。
好在父亲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封信,那笔钱足够支撑到弟弟妹妹大学毕业,而那封信开启了只有她才遗传到的魔力,也揭开了她的古怪使命之旅。
不过,从十三岁就管家的弟弟在开始时不太会统筹钱财,又经常纵容她这个姐姐买些稀奇古怪的没用玩意儿,所以在他们交了大学第一年学费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存款,日常生活要靠她淘宝小店的收入来维持。
其实说到这个就惭愧了,她的淘宝小店经营不善,所以生意清淡,赚的钱仅够支付家里的水、电、燃气、电话、上网等零碎费用,吃饭、穿衣、娱乐和诸多奢侈项目全靠弟弟妹妹勤工俭学,弟弟做健身教练,妹妹做平面模特来支付。
不得不说,这是两份赚钱大大滴工作,弟弟还好歹要流点汗水,妹妹干脆摆摆样子就能赚钱。
而她则幸福的在家做宅女,而且宅得彻底,衣服中大多是睡衣,男人全是网上认识的,从不见面,爱情是书里的,人生目标在游戏中实现。
当然这只是她的一半生活,另一半的她却在塔撒大陆混得风生水起**这边她是平凡普通、身无分文的贫穷的小女子,那边她是十大家族中盈禄家族的大当家,声名鹊起,当地人普遍称为盈禄伯爵小姐的大金主;这边没有一个男人给她送过花,那边她的追求者比苍蝇都多,还有几个为此决斗而送了命;这边她是甩手大掌柜,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那边则有一大族的人要她负责保护身家性命,事无巨细都要拿主意。
七年来,她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有时候感觉相当分裂,需要不断的适应角色。后来她干脆把那边的生活想像成一个实境模拟游戏,这样就好多了。
不过,她还是分不清更爱哪边的生活,在地球,安逸舒适,在塔撒大陆,新鲜刺激。但无论如何,父亲交给她的使命还没有完成,而她绝对绝对不能逃避。
“我连咱们这个姓氏也不喜欢。”厨房传来小立的声音“多古怪啊,居然姓孤,为什么不姓独孤,好歹和隋文帝杨坚的老婆搭上点关系。再看爸给咱们三姐弟起的名子,孤儿、孤独、孤立,难听死了,好像一辈子都隔绝在人类社会之外似的。”
小独笑了一声“爸还不是一样,叫什么孤家寡人,你听说过姓孤,叫家寡人的吗?真不明白当初妈怎么会嫁给他。”
小立闻听,叽叽嘎嘎的笑了起来。
好了,他们两个已经和谐了。他们是孪生,照理说,没有比他们更亲近的人了,可是这两个天天吵得鸡飞狗跳,不过吵过之后能立即合好,似乎没吵过一样,这大小也算奇迹。
“小立,有人买了魔晶戒指,你帮忙发一下货。”孤儿深吸了一口气,把烦恼全扔在脑后,以迷糊且快乐的姐姐形象出现在弟妹面前。
魔晶首饰系列,是以她从塔撒大陆上带回的魔晶碎片制成的。在店上说,是她纯手工制造,其实她连缝一粒钮扣都不会,全是小立做的。
小立为人豪放开朗,可偏偏手巧得很,就好像弟弟小独长相和行为极为男人,身材好得冒泡,可是却有副居家男人的心肠,把她和小立照顾得妥帖周到。她常想弟弟属于那种绝种好男人,无论谁做她的弟妹,一定是前世做过大善人修来的。
“哦,那种魔晶首饰卖得很好哦,如果你肯多弄点魔晶来,我能设计出更多花样。姐,你的淘宝店就有名了,你也发财啦。”小立丢了一枚樱桃在嘴里,笑眯眯的。
“两边的东西不能随意带太多,不然会有麻烦的,不然我们贩钻石多好,那边多的是。”孤儿道,然后双重标准的指指饭盒“小独,给我多带点菜,方便面也行,实在受不了那边的大块烤肉,那对牙齿的要求太高了,每回都嚼得我腮邦子疼。”
“早准备好了。”孤独拿起大号军用背包,一边说一边把瓶瓶罐罐装进去“凉拌菜放在真空盒子里,免得水分流失,调料我帮你调好了,放在瓶子里,你一次不要放太多。这是我给你做的盒饭、紫菜包饭,还有一点咸菜,上回你不是说吃肉太油腻吗?这一包是日常药品,不要乱喝水,否则会拉肚子。还有毛巾,不要和那些野人混用,说不定有寄生虫。哦,这边是小猪要吃的狗粮。”
听到这个名子,厨房桌子下一只棕色的、毛茸茸的小狗抬起黑亮的眼睛看了看,然后又趴下继续睡。
没错,这是孤儿的那只飞天猪,会魔法的宠物。不过当它和孤儿来到这边的时候,总是变成小狗的模样,除了背上那条贯穿头尾的黑毛不变。
毕竟一家人养一只狗是正常的,如果是一只粉红色的猪——
“小独,盈禄家是大陆首富,我在那边是公主般的待遇,过得很奢侈,我只是不喜欢吃太多肉。”孤儿摸摸她身体强健,略有点大男子主义,却比母亲还关心她的弟弟“所以,你只要帮我多带蔬菜,再带一些药品就好了,不用那么麻烦。”
“怕什么,反正有奴隶帮你背。”小独耸了耸肩,神情和小立一模一样“爸常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爸不在了,我不管你们两个,谁管?”
此时,背包已经全放满了,他又拿起旁边一个足有五十斤重的背包“这回我买的是散装巧克力,价钱比较便宜,反正你是拿去喂龙,这好比茉莉化喂牛,它又尝不出好坏,数量足够就好。”说着,他抬头看了一下钟表,然后颓然道:“总说提前,又晚了,还得爬墙。”
小立暴发出一阵大笑,率先出门去按电梯,小独提着两个超大的背包,肩背上肌肉虬张,孤儿则跟在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锁上了房门。
这里才是她的家。
注:
1,当当就是男*隶的简称,灵感来自电影千机变**花都大战,电影中把男奴称为“铃铛”本书中的奴隶都是战争奴隶或者监狱里的罪犯,所以称为“当当”
2,塔撒大陆除了十大家族及其他们的属民外,还有一种人叫“零人”是指生活在最底层的,没有家族归属的人民,也包括血统不纯的贵族子弟。他们人数最为众多,但是地位低下,生活困苦。
“姐,别磨蹭了,再不走就错过时间了。”
孤儿正在奋力杀龙,没时间理会连门也不敲就闯进来的妹妹小立。
“这回走不了,就得下个月的农历十五了。”小立恶劣的问了一句“赶不上当当拍卖大会也没关系吗?”
有时候真想打死这个孩子啊!孤儿叹了口气。怎么每句话都戳中她的心窝?
她当然不能赶不上这个拍卖会,那会使她损失很多钱。这回贩的当当素质相当不错,为了卖出好价钱,她一直好吃好喝的养着,如果错过大集,零售的价钱就会比较低。
所以,她只好放弃了追了好久的那条龙,关掉电脑。唉,有了龙就可以飞了,而飞,意味着在这一等级区内没有敌手,况且得到它还能得到不少装备。
花钱买的话,要五十块到一百块呢。
“你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呆在塔撒大陆,回地球的有限时间能不能不沉迷于游戏?你在那边看到的龙还不够多吗?”小立继续唠叨,小小年纪却和管家婆差不多“你已经二十七了,应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你天天呆在家里,哪有机会认识男人。”
“男人我有的是。”孤儿咕哝了一句,拿了件刺了锈的棕色皮披风出来。
像她这样在地球和塔撒大陆间穿梭的人,有了这披风,就可以遮盖住里面穿的衣服,保护自己不会因奇装异服而被注目。
弟弟曾经警告过她,不许穿塔撒大陆的衣服回地球,不然他就自杀。因为那边的衣服是有一点点暴露,他绝不能允许姐姐被他的朋友看到身体的重要部位,那样他会尴尬,既而自尊受伤。
用塔撒大陆的话来说,这孩子倔得没法,就像生铁,实在欠打!可是,谁让这个弟弟这么贴心又能干呢?为了她以后的幸福生活,还是忍了吧!
“那些全是你的奴隶好不好?不能算你的男人,除非你把他们收了房,不过你又不肯。”妹妹语气懊恼的耸耸肩“为什么我们家就你一个人有魔力,就你能穿越,我和哥就不行。不然的话——”
“为什么你和你哥这么漂亮高挑,我就和缩了水一样,还长得还这么安全呢?”孤儿对比了一下自己一六三,而妹妹一七六的身高,无奈地道“这就叫遗传,我还想和你们换换哩。这种事,你去问爸好了。”
“爸死了。”妹妹飞快地说。
孤儿皱起眉,不禁有点发怒“他没死,我说了很多次了。他只是**失踪了。”
无意中触到这种禁忌话题,姐妹俩都静默了一会儿,直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在高喊“小立,我禁止你再和姐顶嘴,不然我打死你。”
小立闻言立即一跳三尺高,摩拳擦掌的去和哥哥吵嘴,似乎还有点兴奋。
孤儿叹了口气,无奈的跟在后面。
他们的家坐落在繁华都市中一栋高级公寓内,这大厦有十八层,他们住在顶层,三室两厅,父亲常开玩笑说,这是十八层地狱,他们一家子全是恶魔。
感谢父亲给他们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虽然母亲在生弟弟妹妹时难产而死,但他们一家四口还是很快乐的,直到七年前父亲失踪。
那一年,她二十岁,她的那对孪生弟妹才十三岁。
好在父亲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封信,那笔钱足够支撑到弟弟妹妹大学毕业,而那封信开启了只有她才遗传到的魔力,也揭开了她的古怪使命之旅。
不过,从十三岁就管家的弟弟在开始时不太会统筹钱财,又经常纵容她这个姐姐买些稀奇古怪的没用玩意儿,所以在他们交了大学第一年学费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存款,日常生活要靠她淘宝小店的收入来维持。
其实说到这个就惭愧了,她的淘宝小店经营不善,所以生意清淡,赚的钱仅够支付家里的水、电、燃气、电话、上网等零碎费用,吃饭、穿衣、娱乐和诸多奢侈项目全靠弟弟妹妹勤工俭学,弟弟做健身教练,妹妹做平面模特来支付。
不得不说,这是两份赚钱大大滴工作,弟弟还好歹要流点汗水,妹妹干脆摆摆样子就能赚钱。
而她则幸福的在家做宅女,而且宅得彻底,衣服中大多是睡衣,男人全是网上认识的,从不见面,爱情是书里的,人生目标在游戏中实现。
当然这只是她的一半生活,另一半的她却在塔撒大陆混得风生水起**这边她是平凡普通、身无分文的贫穷的小女子,那边她是十大家族中盈禄家族的大当家,声名鹊起,当地人普遍称为盈禄伯爵小姐的大金主;这边没有一个男人给她送过花,那边她的追求者比苍蝇都多,还有几个为此决斗而送了命;这边她是甩手大掌柜,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那边则有一大族的人要她负责保护身家性命,事无巨细都要拿主意。
七年来,她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有时候感觉相当分裂,需要不断的适应角色。后来她干脆把那边的生活想像成一个实境模拟游戏,这样就好多了。
不过,她还是分不清更爱哪边的生活,在地球,安逸舒适,在塔撒大陆,新鲜刺激。但无论如何,父亲交给她的使命还没有完成,而她绝对绝对不能逃避。
“我连咱们这个姓氏也不喜欢。”厨房传来小立的声音“多古怪啊,居然姓孤,为什么不姓独孤,好歹和隋文帝杨坚的老婆搭上点关系。再看爸给咱们三姐弟起的名子,孤儿、孤独、孤立,难听死了,好像一辈子都隔绝在人类社会之外似的。”
小独笑了一声“爸还不是一样,叫什么孤家寡人,你听说过姓孤,叫家寡人的吗?真不明白当初妈怎么会嫁给他。”
小立闻听,叽叽嘎嘎的笑了起来。
好了,他们两个已经和谐了。他们是孪生,照理说,没有比他们更亲近的人了,可是这两个天天吵得鸡飞狗跳,不过吵过之后能立即合好,似乎没吵过一样,这大小也算奇迹。
“小立,有人买了魔晶戒指,你帮忙发一下货。”孤儿深吸了一口气,把烦恼全扔在脑后,以迷糊且快乐的姐姐形象出现在弟妹面前。
魔晶首饰系列,是以她从塔撒大陆上带回的魔晶碎片制成的。在店上说,是她纯手工制造,其实她连缝一粒钮扣都不会,全是小立做的。
小立为人豪放开朗,可偏偏手巧得很,就好像弟弟小独长相和行为极为男人,身材好得冒泡,可是却有副居家男人的心肠,把她和小立照顾得妥帖周到。她常想弟弟属于那种绝种好男人,无论谁做她的弟妹,一定是前世做过大善人修来的。
“哦,那种魔晶首饰卖得很好哦,如果你肯多弄点魔晶来,我能设计出更多花样。姐,你的淘宝店就有名了,你也发财啦。”小立丢了一枚樱桃在嘴里,笑眯眯的。
“两边的东西不能随意带太多,不然会有麻烦的,不然我们贩钻石多好,那边多的是。”孤儿道,然后双重标准的指指饭盒“小独,给我多带点菜,方便面也行,实在受不了那边的大块烤肉,那对牙齿的要求太高了,每回都嚼得我腮邦子疼。”
“早准备好了。”孤独拿起大号军用背包,一边说一边把瓶瓶罐罐装进去“凉拌菜放在真空盒子里,免得水分流失,调料我帮你调好了,放在瓶子里,你一次不要放太多。这是我给你做的盒饭、紫菜包饭,还有一点咸菜,上回你不是说吃肉太油腻吗?这一包是日常药品,不要乱喝水,否则会拉肚子。还有毛巾,不要和那些野人混用,说不定有寄生虫。哦,这边是小猪要吃的狗粮。”
听到这个名子,厨房桌子下一只棕色的、毛茸茸的小狗抬起黑亮的眼睛看了看,然后又趴下继续睡。
没错,这是孤儿的那只飞天猪,会魔法的宠物。不过当它和孤儿来到这边的时候,总是变成小狗的模样,除了背上那条贯穿头尾的黑毛不变。
毕竟一家人养一只狗是正常的,如果是一只粉红色的猪——
“小独,盈禄家是大陆首富,我在那边是公主般的待遇,过得很奢侈,我只是不喜欢吃太多肉。”孤儿摸摸她身体强健,略有点大男子主义,却比母亲还关心她的弟弟“所以,你只要帮我多带蔬菜,再带一些药品就好了,不用那么麻烦。”
“怕什么,反正有奴隶帮你背。”小独耸了耸肩,神情和小立一模一样“爸常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爸不在了,我不管你们两个,谁管?”
此时,背包已经全放满了,他又拿起旁边一个足有五十斤重的背包“这回我买的是散装巧克力,价钱比较便宜,反正你是拿去喂龙,这好比茉莉化喂牛,它又尝不出好坏,数量足够就好。”说着,他抬头看了一下钟表,然后颓然道:“总说提前,又晚了,还得爬墙。”
小立暴发出一阵大笑,率先出门去按电梯,小独提着两个超大的背包,肩背上肌肉虬张,孤儿则跟在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锁上了房门。
这里才是她的家。
注:
1,当当就是男*隶的简称,灵感来自电影千机变**花都大战,电影中把男奴称为“铃铛”本书中的奴隶都是战争奴隶或者监狱里的罪犯,所以称为“当当”
2,塔撒大陆除了十大家族及其他们的属民外,还有一种人叫“零人”是指生活在最底层的,没有家族归属的人民,也包括血统不纯的贵族子弟。他们人数最为众多,但是地位低下,生活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