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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抓到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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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路易比阿德斯反应快,或者是因为他比阿德斯更在存在,他一带马缰,向着孤傲家的军队败逃的方向追去。

    其实吉利尔的人还有战斗力,但他们先被路易突袭,后摄于阿德斯的强大,已经吓破了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训练有素了。

    白霜雪很快追近了以双腿逃命的吉利尔,路易单手摘下挂在马鞍上的一条长绳,像牛仔逮小牛一样抛出绳索,准确的套上吉利尔的身体,然后策马回跑。在吉利尔的大声惨叫声中,凭借霜雪的力量拖行了他一段才停下。

    孤傲家的士兵没有人一个回身救他们的领主,可见吉利尔平时的行为有多么不得人心。

    “我们也去看看。”孤儿对阿德斯说,没意识到自己正舒舒服服倚在人家的胸前,自然得很。担惊受怕这么多日子了,现在窝在一个凶神怀里,居然感觉无比安全。

    谁说凶神就一定是不能接近的?要辩证的看问题,比如和凶神在一起肯定没人敢惹。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催马前行,很快到了吉利尔面前。只见路易跃下白马,拔出腰上长剑,压在吉利尔的左肩上,迫使他跪倒在地。

    “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路易喝道。

    “为什么?”吉利尔衣服碎了,身上还有多处血痕,这场争斗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却还倔强着。

    “因为你私劫她、软禁她、意图伤害她。”

    “我想娶她为妻,你们追风家想要什么。不也是去抢吗?”吉利尔试图站起,但路易虽然受伤,却还是以优势力量压制住他。

    “我们明抢,不会使用阴谋诡计,当姑娘家不愿意,也不会强迫。”路易轻蔑的看着吉利尔“况且我们是为爱而抢,你呢?”

    你当初不也是看中了盈禄家地钱?孤儿心中暗道,但比起吉利尔。路易的所有愿望和行为都显得光明正大,因此回想起来,并不让人讨厌。况且,他现在对她,似乎是动了真情,可惜她现在不能接受。

    “杀了我吧。”吉利尔第二度起身未果后,怒道。

    路易哈哈大笑“杀你?容易。但是在你下地狱之前。可否告诉我,不怕死的话,刚才又为什么放下体面逃跑?”

    吉利尔被问得无语,一斜眼看到路易的剑锋,又感到害怕。刚才的话说得慷慨英勇,那是因为羞愤所致,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好吧,好歹你也是一家领主。世袭的贵族,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因为我不像你。有侮辱他人的渴望。”路易面色转冷,瞄了一眼坐在阿德斯身前的孤儿,又看了看慢慢跟过来的自己地手下“我以诸神仆人的名义虔诚,或许,在他心目中。非战场上杀人,都是要尊重被杀者吧。

    “不,别杀他!”孤儿突然插嘴。

    路易一愣,皱了皱眉“你喜欢他?”

    “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喜欢他?比起孤傲公爵大人,我还不如嫁给驿马家的痨病鬼大叔列斯达。”孤儿给路易的反应气得够呛,但感觉提到列斯达的时候,身后阿德斯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啊,他是驿马家反出的人,可是他认识这个列斯达吗?不可能呀,列斯达才不到四十岁。也许是这个家族的名子让他有反应吧。

    “你是我地未婚妻,应该嫁给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是算数的。我说了,那是我对诸神的承诺。”路易很严肃,因为太阳已经升上了山头,更照得他金光灿烂,眼睛碧绿如洗。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的很帅。虽然还不知道阿德斯的长相,但这两个男人在气质上南辕北辙,一个像阳光

    像暗夜,前者让人的心都敞亮起来,后者却神秘而优

    不过现在她有太多事情做,没精神和男人歪缠,只得敷衍道“现在时候不对,不说这个好吗?我要饶了他的命,是因为我答应一个人不伤害他。而且,我们虽然出了龙牙堡,可还没出龙牙山,他地属臣必会派人来追,留着他不是个很好的人质吗?你的伤得治疗一下,我们也不宜立即急行。”

    她心中有个计划,必须要吉利尔活着才能实现。

    她说了一大套理智地话,可路易只注意到了最后一句,不禁微笑道“心疼我吗?好吧,我们就在龙牙山扎营,看孤傲家的属臣有多少敢跑来。”

    孤儿简直拿路易没办法了,因为他只捡自己喜欢的话听,其他似乎可以自动忽略“找个有利的地形才好,现在比起打仗,谈判更加重要。你来扎营吧,我和我的人有点事要私下谈谈,多弄一个帐篷,我要用。”

    “一切听从你地吩咐,亲爱的。”路易一脚踹倒吉利尔,因为实在不喜欢听孤儿说那个黑骑士是“她的人”因而顺便泄愤。他地手下立即有人上前,把前几个小时还不可一世的孤傲公爵大人捆了起来。

    而早在吉利尔被捆起来之前,阿德斯已经带转马头离开,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

    孤儿摸了摸霜雪的鬃毛,感觉它欢快的打了个响鼻,不禁也有几分舒畅“你看到这附近有村镇吗?我得洗个澡,实在太难受了。”她说。

    昨夜一路逃命,汗水、露水浸湿了几次衣服,因为在路易的马背上亲临战场,不知道谁的血也溅到了她的头上,这会身上一阵阵发黏,头发也粘在了一起,还有血腥气,实在让她无法忍受。唉,身为物质极大丰富的地球人,就是适应不了这种艰苦的情况啊。

    “没有。”他的回答令她泄气。

    “那怎么办?”

    “那边有一条河,你可以在河里洗。”

    “好,我去河里洗,你帮我望风。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我洗澡,你就给我挖出他的眼珠子,再顺便挖出他的心,因为我不要他记到心里。记着,就算有只山羊路过也不行。”孤儿吩咐。

    哈哈,花大钱的主顾说起话来就是爽啊。尤其吩咐这种死神一样的人物,那种成就感,真不是盖的。

    阿德斯没想到孤儿这样痛快,一瞬间没反应过来。他只是想吓退她,毕竟大白天在河里洗澡,对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一个贵族小姐来说实在是很不雅观,而且不和礼仪。

    可是,她为什么那么信任他呢?知道她在河里洗澡,他可能忍不住会看,并不是一定能做得很职业。

    其实他不明白,因为他之前贬过孤儿的身材没有料,一向对她的美丽又表现得无动于衷,所以孤儿真的以为他是绝不会偷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