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长枪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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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再重赛一场。”路易举起了手。
这样的胜利毫无滋味,不要也罢,如果看到孤儿有危险,他也会不顾一切去救她的,可惜他的箭早一步射出,而且他也没有把握能像阿德斯一样,后发而先至,还那样精准。他是想获胜,但是这一点公平的风度还有。
“阿德斯先生是为了救盈禄伯爵小姐而放弃了最后一箭,所以不能算脱靶,还是重赛一场吧。”他高声道,场下一片嗡嗡声,观众们交头接耳,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没想到阿德斯摇了摇头“输就是输,没有借口,请准备下一场吧。”他冷冷回答,之后一带马缰,走到场外去了,临离开时,孤儿觉得他似乎看了她一眼,让她的心蓦然紧缩。
他是为她才输了,他是骄傲的人,怎么能容忍输掉比赛,可是却居然为了她放弃!他那一眼是什么意思?责怪?关心?看看她有没有受到惊吓?还是
她呆站在那儿,连艾丽叫她也没有反应,更是忽略了小四四的目光,只看到詹姆跑到阿德斯身边,为他牵马,似乎也扭头看了这边一眼。
“大人,您
看来,以后他们这群佣兵要对盈禄伯爵小姐格外尊重才好,因为大人对伯爵小姐实在太不同了。从前,他绝不会为任何东西放弃胜利,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但今天,在那么紧急的时刻,他几乎想也没想,立即就选择了救伯爵小姐。
这只是一个临战中的小小行动。但这行动却意味着太多东西。
休息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后,第二场比赛开始了。之前孤儿再没有见过阿德斯和路易,大概都去备战了吧。阿德斯输了第一场,后面的比赛不容有失。
第二场比赛是团体比武赛,分为三项。第一项是比赛剑法,第二项是长枪比赛,第三项才是到山谷中进行小型战斗塞。前两项,要每队派出一名选手,通过抽签捉对厮杀,然后层层淘汰,最后的两名优胜者再进行决赛。
整个地比武会采取三局两胜制,第二场团体赛也是三局两胜制。
比赛开始后。孤儿发现路易很懂得田忌赛马的道理,他知道阿德斯必会派詹姆出场比剑,所以自己也参加了剑术比赛,放弃了和阿德斯硬碰硬,而是让手下一个力大无穷,巨人似的人来和阿德斯进行最引人注目的长枪赛。看来他不是有勇无谋之辈。懂得整场的胜利还要依靠智慧。
而比赛进行顺利,剑术比赛地决赛选手是路易和詹姆,尽管詹姆也是一个剑术技巧高超的人,但路易终究还是技高一筹。两次差点打落詹姆的剑。第三次,詹姆的木剑断成两截,人出倒地,而路易则剑指着他的咽喉。这一场,胜负已分。
“大人。对不起。”詹姆走到阿德斯身边,请罪道。
阿德斯摇摇头,轻描淡写的道。“这不怪你,路易公爵大人剑法很高,看他平时使战斧,倒疏忽了。就算我,假如没有疾风剑在手,以木剑相对,也未必赢他,先下去休息,准备山谷战吧。”
詹姆低头应了一声,感觉更加奇怪。以前他们在战争中,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谁负责的那部分出了差错,一定会受到处罚,大人从不听借口,在他心中只有胜利与失败。所以,他们地军团才三军用命战无不胜,因为他们每个人都不能输,否则回去也受惩罚。
可今天是怎么了?或者因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可看大人的认真劲又不像做游戏,难道又是为了盈禄伯爵小姐而改变的
他疑惑的离开,第二项长枪比赛却开始了。
长枪比赛是双方各骑重甲战马,人也是盔甲齐备,从两侧对冲而来,手中举着特制木质长枪,当双枪相击,或者击中对方的身体,力量到达一定的程度时,长枪会裂成碎片,以免伤害对手。
孤儿目测不出那枪有多长,至少得有三米吧。反正看起来只是持枪就很费力了,何况还要依靠速度和力量击中对方,直到把对方打下马去。
这一项比赛也不仅是力量地比拼,在两马就要面对面的一刻,也是需要很高的技巧性的。而且狭路相逢勇者胜,那一刻面对着面,双方甚至可以从头盔地眼缝中看到彼此的眼睛,稍微一点点惧意和疏忽都会使自己功亏一篑。
不过阿德斯从不犹豫,有他参加的比赛,他几乎都是一次击倒对手,技巧力量绝佳,每一次都是枪支粉碎,对方的胸甲上也会被打出一个凹槽,可见他力量之大,攻击之精准。
“盈禄伯爵小姐的黑保镖真是第一高手,我活那么大把年纪,还没见过这么强地人哪。”旁边包厢的粉红色斑点老头又兴奋的叫了起来,年纪一大把了,居然像年轻小伙子一样激动“听说他是八百年前地死神阿德斯复活,我老头子是不信的,但我相信他是死神阿德斯附体!诸神,快看那一枪,快看快看!不过手腕一抖,对手就落马啦,有鞍蹬缠着也没关系,反正连鞍带也断了,不怕被马踩!哈,好大力量!今天算是来对了,这么多年的比武会,就数今年最精彩!”
他叫得好大声,孤儿却没什么得意感,心里一片混乱,连自己那个明确的目标,得到魔法石,此时也无足轻重起来,只感觉胸中塞着一团又麻又热的气息,把她整个人烘焙得不舒服极了,没着没落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他会赢吧?他没危险吧?大局上是第一场输,小局上也是落后,结果会如何呢?要不现在回城堡去听消息吧,反正小四四在这儿盯着。可是万一他受伤呢?不行,在第三场比赛中,她还要当羊哪!
她胡思乱想,阿德斯却一局局胜下来,最后对上了追风家的大力士。
只见两马隔着木栏狂奔向对方,大力士那边给人的感觉有些气急败坏,阿德斯却还是平常模样,黑色的盔甲和黑色的骏马,黑色的狮头面具,阳光似乎因他的存在而安静下来了似的,就在两马接近到长枪可以互击的一刻,大力士率先出手。
注:田忌赛马:田忌经常与齐国诸公子赛马,设重金赌注。孙发现他们的马脚力都差不多,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于是孙对田忌说:“您只管下大赌注,我能让您取胜。”田忌相信并答应了他,与齐王和诸公子用千金来赌胜。比赛即将开始,孙说:“现在用您的下等马对付他们的上等马,拿您的上等马对付他们的中等马,拿您的中等马对付他们的下等马。”三场比赛完后,田忌一场不胜而两场胜,最终赢得齐王的千金赌注。
我建议,再重赛一场。”路易举起了手。
这样的胜利毫无滋味,不要也罢,如果看到孤儿有危险,他也会不顾一切去救她的,可惜他的箭早一步射出,而且他也没有把握能像阿德斯一样,后发而先至,还那样精准。他是想获胜,但是这一点公平的风度还有。
“阿德斯先生是为了救盈禄伯爵小姐而放弃了最后一箭,所以不能算脱靶,还是重赛一场吧。”他高声道,场下一片嗡嗡声,观众们交头接耳,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没想到阿德斯摇了摇头“输就是输,没有借口,请准备下一场吧。”他冷冷回答,之后一带马缰,走到场外去了,临离开时,孤儿觉得他似乎看了她一眼,让她的心蓦然紧缩。
他是为她才输了,他是骄傲的人,怎么能容忍输掉比赛,可是却居然为了她放弃!他那一眼是什么意思?责怪?关心?看看她有没有受到惊吓?还是
她呆站在那儿,连艾丽叫她也没有反应,更是忽略了小四四的目光,只看到詹姆跑到阿德斯身边,为他牵马,似乎也扭头看了这边一眼。
“大人,您
看来,以后他们这群佣兵要对盈禄伯爵小姐格外尊重才好,因为大人对伯爵小姐实在太不同了。从前,他绝不会为任何东西放弃胜利,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但今天,在那么紧急的时刻,他几乎想也没想,立即就选择了救伯爵小姐。
这只是一个临战中的小小行动。但这行动却意味着太多东西。
休息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后,第二场比赛开始了。之前孤儿再没有见过阿德斯和路易,大概都去备战了吧。阿德斯输了第一场,后面的比赛不容有失。
第二场比赛是团体比武赛,分为三项。第一项是比赛剑法,第二项是长枪比赛,第三项才是到山谷中进行小型战斗塞。前两项,要每队派出一名选手,通过抽签捉对厮杀,然后层层淘汰,最后的两名优胜者再进行决赛。
整个地比武会采取三局两胜制,第二场团体赛也是三局两胜制。
比赛开始后。孤儿发现路易很懂得田忌赛马的道理,他知道阿德斯必会派詹姆出场比剑,所以自己也参加了剑术比赛,放弃了和阿德斯硬碰硬,而是让手下一个力大无穷,巨人似的人来和阿德斯进行最引人注目的长枪赛。看来他不是有勇无谋之辈。懂得整场的胜利还要依靠智慧。
而比赛进行顺利,剑术比赛地决赛选手是路易和詹姆,尽管詹姆也是一个剑术技巧高超的人,但路易终究还是技高一筹。两次差点打落詹姆的剑。第三次,詹姆的木剑断成两截,人出倒地,而路易则剑指着他的咽喉。这一场,胜负已分。
“大人。对不起。”詹姆走到阿德斯身边,请罪道。
阿德斯摇摇头,轻描淡写的道。“这不怪你,路易公爵大人剑法很高,看他平时使战斧,倒疏忽了。就算我,假如没有疾风剑在手,以木剑相对,也未必赢他,先下去休息,准备山谷战吧。”
詹姆低头应了一声,感觉更加奇怪。以前他们在战争中,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谁负责的那部分出了差错,一定会受到处罚,大人从不听借口,在他心中只有胜利与失败。所以,他们地军团才三军用命战无不胜,因为他们每个人都不能输,否则回去也受惩罚。
可今天是怎么了?或者因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可看大人的认真劲又不像做游戏,难道又是为了盈禄伯爵小姐而改变的
他疑惑的离开,第二项长枪比赛却开始了。
长枪比赛是双方各骑重甲战马,人也是盔甲齐备,从两侧对冲而来,手中举着特制木质长枪,当双枪相击,或者击中对方的身体,力量到达一定的程度时,长枪会裂成碎片,以免伤害对手。
孤儿目测不出那枪有多长,至少得有三米吧。反正看起来只是持枪就很费力了,何况还要依靠速度和力量击中对方,直到把对方打下马去。
这一项比赛也不仅是力量地比拼,在两马就要面对面的一刻,也是需要很高的技巧性的。而且狭路相逢勇者胜,那一刻面对着面,双方甚至可以从头盔地眼缝中看到彼此的眼睛,稍微一点点惧意和疏忽都会使自己功亏一篑。
不过阿德斯从不犹豫,有他参加的比赛,他几乎都是一次击倒对手,技巧力量绝佳,每一次都是枪支粉碎,对方的胸甲上也会被打出一个凹槽,可见他力量之大,攻击之精准。
“盈禄伯爵小姐的黑保镖真是第一高手,我活那么大把年纪,还没见过这么强地人哪。”旁边包厢的粉红色斑点老头又兴奋的叫了起来,年纪一大把了,居然像年轻小伙子一样激动“听说他是八百年前地死神阿德斯复活,我老头子是不信的,但我相信他是死神阿德斯附体!诸神,快看那一枪,快看快看!不过手腕一抖,对手就落马啦,有鞍蹬缠着也没关系,反正连鞍带也断了,不怕被马踩!哈,好大力量!今天算是来对了,这么多年的比武会,就数今年最精彩!”
他叫得好大声,孤儿却没什么得意感,心里一片混乱,连自己那个明确的目标,得到魔法石,此时也无足轻重起来,只感觉胸中塞着一团又麻又热的气息,把她整个人烘焙得不舒服极了,没着没落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他会赢吧?他没危险吧?大局上是第一场输,小局上也是落后,结果会如何呢?要不现在回城堡去听消息吧,反正小四四在这儿盯着。可是万一他受伤呢?不行,在第三场比赛中,她还要当羊哪!
她胡思乱想,阿德斯却一局局胜下来,最后对上了追风家的大力士。
只见两马隔着木栏狂奔向对方,大力士那边给人的感觉有些气急败坏,阿德斯却还是平常模样,黑色的盔甲和黑色的骏马,黑色的狮头面具,阳光似乎因他的存在而安静下来了似的,就在两马接近到长枪可以互击的一刻,大力士率先出手。
注:田忌赛马:田忌经常与齐国诸公子赛马,设重金赌注。孙发现他们的马脚力都差不多,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于是孙对田忌说:“您只管下大赌注,我能让您取胜。”田忌相信并答应了他,与齐王和诸公子用千金来赌胜。比赛即将开始,孙说:“现在用您的下等马对付他们的上等马,拿您的上等马对付他们的中等马,拿您的中等马对付他们的下等马。”三场比赛完后,田忌一场不胜而两场胜,最终赢得齐王的千金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