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催血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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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族长帐前,凡驰重人已经到齐,显然是在等我。
下马走上前客气了几句,大家各自坐定,我坐在主宾位子上。眼前,部落最大的空地上正有人燃起最大的篝火堆。
这么多木柴是从哪来的?我心中疑想,但没问。
判若两人的女祭祀查雾宁坐在我的左手边,她在部落里的地位仅次于族长。见到我时,仍是面带愧色,笑容勉强。坐下了好一会儿后才自然了一些,但仍是很拘谨。
“嗯,就是嘛,现在多好看!”我低声作出评价,又给予安慰道:“你无须自责,我明白,此事不怪你。”
听到我的话,她轻松了许多,神情化羞愧成为羞涩。
原先的灰褶抹布装变成了宽大的白色亚麻桶袍,虽无款式可言,但最起码干净利落;头用自身的两侧长鬓斜后略扎,散于背后,显然是清洗后仔细梳理过了。整个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像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丫头了。也漂亮了好多,肌肤的古铜色自然从几天没洗脸的错觉,转变成了极具健康的美感。
部落的二号人物突然整了一手形象大转变,引起族民们疑惑也是必然。此刻,不少年纪颇长者正看着我俩含笑低语,明显是生出了某种误会。这让年轻的她更为羞涩,这么一来误会也就更深了。
我是不管这些的,反正咱还是赤着膊,没有任何变化。即便误会,咱明显处于被喜欢地位。挺好,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
接下来,晚会真开始了我才感觉到实在是没劲,无非就是吃喝,唱跳。曾经的电视里,铺天盖地的各种晚会都欣赏至麻木了,尽管那些已经时过nn年,我还是感觉眼前的这些人,唱得不咋样,跳得也一般。更何况,咱家里还有如嫣、紫云这两位天才,可供咱随抓随表演。
唉,忍吧。这让我想起了如嫣的幽怨感叹。
身边具有心灵方面天赋的查雾宁显然察觉到了我的无聊,略一思索,主动起身邀请我出去走走。我大喜而应,在众人的微笑祝福中,跟在她身后离开光明,走向黑暗。
来到远离篝火的黑暗处,查雾宁略一羞涩,转身对我毅然道:“这些活动,在您眼里一定是无趣至极。您需要我吗?我的身体还是干净的。”远处的篝火在她双眸里化作了烁烁目芒神光,她身为神职人员,侍奉神灵必须做到全身心毫无保留。
我注视着自己的忠实信徒,温声道:“我对你很满意,但今天夜里我还要去一趟其他地方。还有,你以后无须用您字称我,随意就好,尊重摆在心里我能感觉到。”
虽说我现在自认能力似神,却不可以如此取她纯洁。但是,对待她的无私奉献,更不能一口拒绝,那会伤害到她的自尊。
“哦,好的。”她的声音低低,表情隐隐失望又好似有所轻松,犹豫了犹豫,很小心地问道:“您,你是想去诛马贼吗?”
“是啊,明天就去。”我对她能猜到这点,已不奇怪,微笑道:“呵呵,你整日为我等尽心服务,我总得为你做点什么吧。”
“啊!那太谢谢您了,太谢谢您了。”她开心地低喊着,接着就要俯身行跪礼。哲圻人只有对天地神灵父母祖宗还有恩师,才会行跪礼。
我没有伸手拦她,只是用能量形成了约束,她自然跪不下去。
“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大6人,跪我做什么?免了吧。好了,你回去吧,他们若是问起,就说我有事离开了,马赛期间的不定哪天,还会再来。”我感觉装神装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开口告别。
她很听话,点点头,绕过我便走,走了几步,回身对我深深一躬。此时,我已经快没入黑暗中。
无聊,没劲,回家慰妇。
先去国主寝宫,接了喜出望外的如嫣,回到家里时,自然又听到了姑娘们同声共起的欣喜低呼。这夜,如嫣、名云月次与紫云、铁锤一起同床侍夫。
此役,紫云先骑我,快锤再湿床,长枪挑名云,最后败于凤女的咽喉要道中。
事后,四女互相佩服,赞紫云耐久骑术,惊名云叫骂深腹,羡如嫣绝技层出,叹铁锤泛滥神。
就是没有人表扬旁边这个奋战了整夜,正在伪装疲惫的,慰安夫。
送如嫣回宫入睡,天已大亮。我依旧半裸,带着四女的淡淡体香回到了草原。
飞艇中,妞妞站在横行的背上四处张望。她不仅奇怪艇内的复杂仪器,高科技空间,还清楚地感觉出,自己正处于一直无法飞到的至高天空。
我正在利用飞艇的探察系统,搜索马贼“催血团”的踪迹。高空的全息图象搜索,加上自己的精神力覆盖式扫描,找到号称来去无踪的他们,应该不难。五千多人,近万匹牲口聚集在一起,我不信找之不到。
找到!
距离一个天然小湖三公里处,也是一大片帐篷,还有大面积牲口栏,表面看来和普通的部落一模一样。若不是念力的透视性扫描,还真会当成游牧部落错了过去。
只一个特征,就可确定这里不是好鸟之巢。因为这里的女人为数不多,还都是年轻的,而老人和儿童,一个也没有。
催血马贼,不成家,不育后,留下的女人只供泄兽欲;若想退团成家,必须为团服务满十年,等到坏事做尽,自也是必死时,再上缴一半个人财产,立下重誓,可滚;过十年,年纪过四十的,不想滚,也滚。只不过念在其服役多年,对团队感情深厚,贡献颇多,又是不主动离去,个人财产可以全保。
退休马贼自然知道同伙的凶残,如若还继续生活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早晚也会被抢被杀。况且,万一被指认出之前的罪恶,全家都会被幸存的受害牧民杀了泄愤。
所以,退休马贼都会很自觉的远离草原以及边区城镇,改姓换名去内6生活。
所以,想找到了解马贼内幕之人,几乎不可能。想彻底剿灭大型马贼势力,也几乎不可能。
所以,催血马贼,从创始人花刷子开始,传了乱七八糟很多把刷子,到现在的领桀刷子,已经是四百多年传承。而且,领责任的其中一条就是必须保持一贯传统——过不留人,刷血扬名。
四百年,得刷走多少条人命?不好算啊!
刷得差不多了,该结束了。那就让我来最后刷这一次。好不好?君刷子。我喃喃低语,自问自答着。
我知道,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因为,我亦喜杀,我亦存暴。只不过,我杀起来,不想受到良心指责而已。既如此,那就开始吧。
飞艇降低,能量托着横行纵落草原。横行除了第一次空投时略显紧张,现在已经成瘾。马中的名云疯狂啊。
距离催血驻地还有十公里。
我吩咐横行慢走。不急,让人家衣着整齐,从容梳洗。现在才早上6点不到,死上一地裸男,毕竟不雅。
我悠然于横行之上,左手抓着九霄,右手将一直未见血的变态大戟挂在马鞍右侧托钩上。对了,趁现在时间富余,给常用的几样武器都起个名字。
“九霄惊雷,落绝长击。”
九霄强弓,惊雷战戟,落绝凶刀,长击龙枪。
嗯,挺好。剑?免了,咱不会玩剑,在家不嫌丢人地疯舞乱耍一番也就罢了。那等高深武器,没几年扎实的武学素养,握在我手里还是当刀使着砍人用。
唉,没文化啊。给武器想几个破名字,居然用了这么久,都走了四公里路了。念力过去,马贼们基本上都收拾利索了,还有近千人头系红布,正在集合。
有行动?甭积极进取了,来不及了。看箭!
九霄大开再收,利箭在飞行途中穿过一处土丘,路线依旧,入敌营,穿过四个帐篷,总程六公里,止点在一个大汉的脑门上。没有穿透,到羽而止。看来,穿透的那个土丘挺厚实。
那个大汉应该是一位中层干部,正在马上大吼着指挥千人组队。突然,被粗大长箭透脑带着身体落马,仰天倒于地面,后脑碰地,把透颅的长箭又从脑后抵回脑前,箭杆上粘满红白之物。死于无知无察,死得毫无痛苦。
集合处立即大乱。有把死者围起来的,有朝来箭方向奔跑追找凶手的,有大喊问道是谁走箭的,还有去找领导的。
先让他们破破案,反正横行边走边啃草地晃悠过去,还需要十多分钟。横行这几日喊着在家里吃的总是精粮拌肉,大便太硬,非要多啃点粗纤维野生草。他早就开始学人吃熟肉了,他能感觉出那样好吃。没关系,他现在的肠胃,啃石头咽铁蛋都能消化掉。
催血营地里的凶案现场,来了一个中高层领导,正在仔细勘察分析。
很快,此领导开始了言。他沉稳道:“此箭极为粗长,不是咱们的箭支。但根据路线走势,应该是营里的人射来的,而且据哨子回报,营外也没有任何人。立即封营,汇报大领。此事不是内奸所为,就是有人失手走箭。不过,这箭的力道啊!”突然,他惨叫一声,低头看着胸前箭羽,极为平静且肯定地道:“看来不是失手走箭!去报告。”然后,歪身便倒。
射入他心脏之箭,自然是我又开九霄所致。我这次稍微找到了控制箭势的窍门,开弓大小的微妙变化,还有如何控制去箭的穿透力度。这不,虽然距离更近了,还是透过土丘和帐篷,射入他的胸膛时,仍是到羽而止。
嗯,不错,有点手感了。再试!
于是,我以每秒三箭的慢练起箭来。随着横行的越走越近,我也不断体会着控弦的诀窍。念力的精确和直觉的敏锐下,进步那叫一个飞。
五分钟后,九百箭射出,催血全营死人整千。最后的一百箭,是箭技大涨的我一箭穿两人,而且射中后一人时,每箭都是到羽而止,正正好好。
带血的箭就不能回收了,一箭二人比较节省。虽说唐诗制造这些箭,简单到几乎没有啥成本,何况咱又巨有钱。但还是那句话,勤俭节约,中华儿女的
此时,催血贼营里已经从混乱中安静下来,所有人各自寻找到隐蔽之处躲藏了起来。
这一切,自然是大领桀刷子的指挥所致。虽看不到敌人,但来箭的方向早就明确。桀刷子在三排手下举着大铁盾的保护下,昂而立,型丝毫不乱。想乱也乱不了,他是光头。
他也是草原皮肤,棕黄色,无胡须,脸型很长且消瘦,但身材很是健壮,肌肉造型练得很出色,身高一米八左右,玄法不错,接近级高手。整个人看起来极为阴狠,尤其是眼神。那眼神,让我想起了,狼。
又是那句话,如此气质,在动物身上咱欣赏。可在人的身上得以展现,只说明他杀戮过很多很多生灵,才能凝聚成这种一眼可察的残厉之息。
杀气,在人身上是可见的。别说这个冷兵器的混乱大6,地球上背了几条人命的个别帮会成员,身上都可以感觉出来,尤其是眼神。
桀刷子亲手杀过多少人,咱不知道,但我知道,任何生命在他眼里都是可杀的。无论面前是什么人,无论这人的眼神是多么可怜无助,他挥刀去命时,绝不会触动心弦半下。他还有心弦吗?就凭他的这份牛叉气质,我表示怀疑。
他周围还有几个主要领型人物,和他一比,自是逊色。不过,他们身上的凶残气息,一看就知道,皆是枕着人体残尸碎躯也能呼呼大睡,看着满地腑脏碎颅仍能血手抓食,灌酒猛咽的人形恶兽。
至于催血贼众喽罗们,也都差不多,武艺儿虽不够档次,神态面色带着的凶狠,都是大差不差。
此处,绝对的穷凶极恶之家!就连在这里整日遭受摧残的女子面上,都带有少许的阴冷感觉。她们见了太多血腥与残暴,女子柔嫩的心肠已经变硬了,她们麻木了。但,还有救。
因为,刚才千名凶徒被射杀在地时,她们的眼中都瞬间焕了神采,刨除解恨和痛快的因素,还有着期待和一丝欢快。我知道,她们是在期待着我接下来的宰杀,也为这些噬凶之箭的到来而欢快。
那么,别辜负了她们,继续干吧。不节约了箭支了,再射杀两千喽罗,免得一会儿杀散了伙,还要骑马到处去追。
开始吧。
来到族长帐前,凡驰重人已经到齐,显然是在等我。
下马走上前客气了几句,大家各自坐定,我坐在主宾位子上。眼前,部落最大的空地上正有人燃起最大的篝火堆。
这么多木柴是从哪来的?我心中疑想,但没问。
判若两人的女祭祀查雾宁坐在我的左手边,她在部落里的地位仅次于族长。见到我时,仍是面带愧色,笑容勉强。坐下了好一会儿后才自然了一些,但仍是很拘谨。
“嗯,就是嘛,现在多好看!”我低声作出评价,又给予安慰道:“你无须自责,我明白,此事不怪你。”
听到我的话,她轻松了许多,神情化羞愧成为羞涩。
原先的灰褶抹布装变成了宽大的白色亚麻桶袍,虽无款式可言,但最起码干净利落;头用自身的两侧长鬓斜后略扎,散于背后,显然是清洗后仔细梳理过了。整个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像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丫头了。也漂亮了好多,肌肤的古铜色自然从几天没洗脸的错觉,转变成了极具健康的美感。
部落的二号人物突然整了一手形象大转变,引起族民们疑惑也是必然。此刻,不少年纪颇长者正看着我俩含笑低语,明显是生出了某种误会。这让年轻的她更为羞涩,这么一来误会也就更深了。
我是不管这些的,反正咱还是赤着膊,没有任何变化。即便误会,咱明显处于被喜欢地位。挺好,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
接下来,晚会真开始了我才感觉到实在是没劲,无非就是吃喝,唱跳。曾经的电视里,铺天盖地的各种晚会都欣赏至麻木了,尽管那些已经时过nn年,我还是感觉眼前的这些人,唱得不咋样,跳得也一般。更何况,咱家里还有如嫣、紫云这两位天才,可供咱随抓随表演。
唉,忍吧。这让我想起了如嫣的幽怨感叹。
身边具有心灵方面天赋的查雾宁显然察觉到了我的无聊,略一思索,主动起身邀请我出去走走。我大喜而应,在众人的微笑祝福中,跟在她身后离开光明,走向黑暗。
来到远离篝火的黑暗处,查雾宁略一羞涩,转身对我毅然道:“这些活动,在您眼里一定是无趣至极。您需要我吗?我的身体还是干净的。”远处的篝火在她双眸里化作了烁烁目芒神光,她身为神职人员,侍奉神灵必须做到全身心毫无保留。
我注视着自己的忠实信徒,温声道:“我对你很满意,但今天夜里我还要去一趟其他地方。还有,你以后无须用您字称我,随意就好,尊重摆在心里我能感觉到。”
虽说我现在自认能力似神,却不可以如此取她纯洁。但是,对待她的无私奉献,更不能一口拒绝,那会伤害到她的自尊。
“哦,好的。”她的声音低低,表情隐隐失望又好似有所轻松,犹豫了犹豫,很小心地问道:“您,你是想去诛马贼吗?”
“是啊,明天就去。”我对她能猜到这点,已不奇怪,微笑道:“呵呵,你整日为我等尽心服务,我总得为你做点什么吧。”
“啊!那太谢谢您了,太谢谢您了。”她开心地低喊着,接着就要俯身行跪礼。哲圻人只有对天地神灵父母祖宗还有恩师,才会行跪礼。
我没有伸手拦她,只是用能量形成了约束,她自然跪不下去。
“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大6人,跪我做什么?免了吧。好了,你回去吧,他们若是问起,就说我有事离开了,马赛期间的不定哪天,还会再来。”我感觉装神装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开口告别。
她很听话,点点头,绕过我便走,走了几步,回身对我深深一躬。此时,我已经快没入黑暗中。
无聊,没劲,回家慰妇。
先去国主寝宫,接了喜出望外的如嫣,回到家里时,自然又听到了姑娘们同声共起的欣喜低呼。这夜,如嫣、名云月次与紫云、铁锤一起同床侍夫。
此役,紫云先骑我,快锤再湿床,长枪挑名云,最后败于凤女的咽喉要道中。
事后,四女互相佩服,赞紫云耐久骑术,惊名云叫骂深腹,羡如嫣绝技层出,叹铁锤泛滥神。
就是没有人表扬旁边这个奋战了整夜,正在伪装疲惫的,慰安夫。
送如嫣回宫入睡,天已大亮。我依旧半裸,带着四女的淡淡体香回到了草原。
飞艇中,妞妞站在横行的背上四处张望。她不仅奇怪艇内的复杂仪器,高科技空间,还清楚地感觉出,自己正处于一直无法飞到的至高天空。
我正在利用飞艇的探察系统,搜索马贼“催血团”的踪迹。高空的全息图象搜索,加上自己的精神力覆盖式扫描,找到号称来去无踪的他们,应该不难。五千多人,近万匹牲口聚集在一起,我不信找之不到。
找到!
距离一个天然小湖三公里处,也是一大片帐篷,还有大面积牲口栏,表面看来和普通的部落一模一样。若不是念力的透视性扫描,还真会当成游牧部落错了过去。
只一个特征,就可确定这里不是好鸟之巢。因为这里的女人为数不多,还都是年轻的,而老人和儿童,一个也没有。
催血马贼,不成家,不育后,留下的女人只供泄兽欲;若想退团成家,必须为团服务满十年,等到坏事做尽,自也是必死时,再上缴一半个人财产,立下重誓,可滚;过十年,年纪过四十的,不想滚,也滚。只不过念在其服役多年,对团队感情深厚,贡献颇多,又是不主动离去,个人财产可以全保。
退休马贼自然知道同伙的凶残,如若还继续生活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早晚也会被抢被杀。况且,万一被指认出之前的罪恶,全家都会被幸存的受害牧民杀了泄愤。
所以,退休马贼都会很自觉的远离草原以及边区城镇,改姓换名去内6生活。
所以,想找到了解马贼内幕之人,几乎不可能。想彻底剿灭大型马贼势力,也几乎不可能。
所以,催血马贼,从创始人花刷子开始,传了乱七八糟很多把刷子,到现在的领桀刷子,已经是四百多年传承。而且,领责任的其中一条就是必须保持一贯传统——过不留人,刷血扬名。
四百年,得刷走多少条人命?不好算啊!
刷得差不多了,该结束了。那就让我来最后刷这一次。好不好?君刷子。我喃喃低语,自问自答着。
我知道,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因为,我亦喜杀,我亦存暴。只不过,我杀起来,不想受到良心指责而已。既如此,那就开始吧。
飞艇降低,能量托着横行纵落草原。横行除了第一次空投时略显紧张,现在已经成瘾。马中的名云疯狂啊。
距离催血驻地还有十公里。
我吩咐横行慢走。不急,让人家衣着整齐,从容梳洗。现在才早上6点不到,死上一地裸男,毕竟不雅。
我悠然于横行之上,左手抓着九霄,右手将一直未见血的变态大戟挂在马鞍右侧托钩上。对了,趁现在时间富余,给常用的几样武器都起个名字。
“九霄惊雷,落绝长击。”
九霄强弓,惊雷战戟,落绝凶刀,长击龙枪。
嗯,挺好。剑?免了,咱不会玩剑,在家不嫌丢人地疯舞乱耍一番也就罢了。那等高深武器,没几年扎实的武学素养,握在我手里还是当刀使着砍人用。
唉,没文化啊。给武器想几个破名字,居然用了这么久,都走了四公里路了。念力过去,马贼们基本上都收拾利索了,还有近千人头系红布,正在集合。
有行动?甭积极进取了,来不及了。看箭!
九霄大开再收,利箭在飞行途中穿过一处土丘,路线依旧,入敌营,穿过四个帐篷,总程六公里,止点在一个大汉的脑门上。没有穿透,到羽而止。看来,穿透的那个土丘挺厚实。
那个大汉应该是一位中层干部,正在马上大吼着指挥千人组队。突然,被粗大长箭透脑带着身体落马,仰天倒于地面,后脑碰地,把透颅的长箭又从脑后抵回脑前,箭杆上粘满红白之物。死于无知无察,死得毫无痛苦。
集合处立即大乱。有把死者围起来的,有朝来箭方向奔跑追找凶手的,有大喊问道是谁走箭的,还有去找领导的。
先让他们破破案,反正横行边走边啃草地晃悠过去,还需要十多分钟。横行这几日喊着在家里吃的总是精粮拌肉,大便太硬,非要多啃点粗纤维野生草。他早就开始学人吃熟肉了,他能感觉出那样好吃。没关系,他现在的肠胃,啃石头咽铁蛋都能消化掉。
催血营地里的凶案现场,来了一个中高层领导,正在仔细勘察分析。
很快,此领导开始了言。他沉稳道:“此箭极为粗长,不是咱们的箭支。但根据路线走势,应该是营里的人射来的,而且据哨子回报,营外也没有任何人。立即封营,汇报大领。此事不是内奸所为,就是有人失手走箭。不过,这箭的力道啊!”突然,他惨叫一声,低头看着胸前箭羽,极为平静且肯定地道:“看来不是失手走箭!去报告。”然后,歪身便倒。
射入他心脏之箭,自然是我又开九霄所致。我这次稍微找到了控制箭势的窍门,开弓大小的微妙变化,还有如何控制去箭的穿透力度。这不,虽然距离更近了,还是透过土丘和帐篷,射入他的胸膛时,仍是到羽而止。
嗯,不错,有点手感了。再试!
于是,我以每秒三箭的慢练起箭来。随着横行的越走越近,我也不断体会着控弦的诀窍。念力的精确和直觉的敏锐下,进步那叫一个飞。
五分钟后,九百箭射出,催血全营死人整千。最后的一百箭,是箭技大涨的我一箭穿两人,而且射中后一人时,每箭都是到羽而止,正正好好。
带血的箭就不能回收了,一箭二人比较节省。虽说唐诗制造这些箭,简单到几乎没有啥成本,何况咱又巨有钱。但还是那句话,勤俭节约,中华儿女的
此时,催血贼营里已经从混乱中安静下来,所有人各自寻找到隐蔽之处躲藏了起来。
这一切,自然是大领桀刷子的指挥所致。虽看不到敌人,但来箭的方向早就明确。桀刷子在三排手下举着大铁盾的保护下,昂而立,型丝毫不乱。想乱也乱不了,他是光头。
他也是草原皮肤,棕黄色,无胡须,脸型很长且消瘦,但身材很是健壮,肌肉造型练得很出色,身高一米八左右,玄法不错,接近级高手。整个人看起来极为阴狠,尤其是眼神。那眼神,让我想起了,狼。
又是那句话,如此气质,在动物身上咱欣赏。可在人的身上得以展现,只说明他杀戮过很多很多生灵,才能凝聚成这种一眼可察的残厉之息。
杀气,在人身上是可见的。别说这个冷兵器的混乱大6,地球上背了几条人命的个别帮会成员,身上都可以感觉出来,尤其是眼神。
桀刷子亲手杀过多少人,咱不知道,但我知道,任何生命在他眼里都是可杀的。无论面前是什么人,无论这人的眼神是多么可怜无助,他挥刀去命时,绝不会触动心弦半下。他还有心弦吗?就凭他的这份牛叉气质,我表示怀疑。
他周围还有几个主要领型人物,和他一比,自是逊色。不过,他们身上的凶残气息,一看就知道,皆是枕着人体残尸碎躯也能呼呼大睡,看着满地腑脏碎颅仍能血手抓食,灌酒猛咽的人形恶兽。
至于催血贼众喽罗们,也都差不多,武艺儿虽不够档次,神态面色带着的凶狠,都是大差不差。
此处,绝对的穷凶极恶之家!就连在这里整日遭受摧残的女子面上,都带有少许的阴冷感觉。她们见了太多血腥与残暴,女子柔嫩的心肠已经变硬了,她们麻木了。但,还有救。
因为,刚才千名凶徒被射杀在地时,她们的眼中都瞬间焕了神采,刨除解恨和痛快的因素,还有着期待和一丝欢快。我知道,她们是在期待着我接下来的宰杀,也为这些噬凶之箭的到来而欢快。
那么,别辜负了她们,继续干吧。不节约了箭支了,再射杀两千喽罗,免得一会儿杀散了伙,还要骑马到处去追。
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