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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精神胜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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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逸就是会说话,总是把人哄得很高兴,这也是他的优点之一。”薛宝钗想。想到他说的能够单独和自己相处这么多天,他是高兴中的高兴,极品高兴,薛宝钗很是受用,心中也很高兴,几乎也达到了极品高兴的程度。

    一路无话。两个小时,就到了大鸡/鸡市的地盘了。丁逸早就命手下帮他们在大鸡/鸡市的级豪华二十八星级酒店“李阿花级大饭馆”订了两间总统套房,他一间,薛宝钗一间。

    当然,他希望只用其中的一间就好了,但却不能只订一间。

    他和薛宝钗并没有达到共处一屋的那种程度。如果只订一间,那他的狼子野心在薛宝钗面前就是昭然若揭,薛宝钗说不定会拂袖而去,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样的话,自己要搞定她的美好想法就不会实现了。

    虽然丁逸判断,以薛宝钗对他的印象,即使自己在“李阿花级大饭馆”只订上一间套房,薛宝钗也不至于拂袖便走,再说现在天热,她穿的是短袖,就算她真的拂拂袖,也拂不出什么大风出来,后果并不严重,但现在既已在薛宝钗面前装成一副不是极品淫/荡的样子,那么形象还是需要维持下去的,还要半途而废。所以他仍然订了两间总统套房。

    看得出来,薛宝钗对他的安排还算满意。

    晚上吃饭时,丁逸点了瓶酒龄达到八千年的古酒,名叫“八千岁”与薛宝钗共饮,薛宝钗心情很好,也喝了不少,虽然酒量颇大,但心情好再加上那瓶古酒的酒龄太长,因为经过了八千年的沉淀,酒精浓度极高,所以薛宝钗也有了一些醉意。

    他们吃饭的巨大包间里,环境高雅,有乐队在为他们演奏。这些人吹着口琴,拉着二胡,打着快板,敲着铜锣,还有人揪着自己的鼻子出各种模拟乐器的声音,等等等等,总之利用各种乐器或他们自己的身体器官的演奏提高就餐者的兴致。立即使这餐饭的档次提升了不少。

    丁逸数了一下,演奏者共有一十二人,全为男性。看他们配合得十分默契,想来组合很久了,于是问道:“你们这个组合的名字叫什么?”

    一十二人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

    “哦,似乎听过,好像还是个获过奖的组合,听你们今天这么一演奏,果然是百闻不如一听,很是动听,不错不错。”丁逸客套了一句。

    “百闻不如一听?这句话值得商榷,值得商榷。”“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中一个人听到丁逸说出“百闻不如一听”这番话出来,插了一句嘴道。

    “有什么值得商榷的?难道我这么说错了吗?”丁逸心有不悦,心说我在这里消费,哪里有你这个奏乐的在旁边插话的道理?但为了显示自己的涵养,也没有怒,只是淡淡地反问道。

    “‘闻’不就是‘听’的意思吗?‘百闻不如一听’不也可以说成是‘百闻不如一闻’吗?这在数学上也说不过去啊。把‘百闻不如一闻’转化成数学形式,那就是一个不等式:百闻小于一闻,再把不等式左右两边的公约数‘闻’给约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百小于一。很明显,百怎么会小于一呢?所以‘百闻不如一听’这是不成立的。‘百闻不如一见’这个成语我听说过,‘百闻不如一听’倒从没听说过,你这么自编成语,似乎值得商榷”

    “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那个认真的人雄辩地说道。

    丁逸大怒。想了想在薛宝钗面前要维持形象,就没有作,于是教育他道:“你懂个那种气体这里的‘百闻不如一听’里的‘闻’,是听说的意思,而这里的‘听’,是现场听你演奏音乐的意思。‘百闻不如一听’,意思就是我有一百次听说过了你们的名声,但是印象并不深刻,不如我在现场听过你们的演奏之后,却一下子被深深吸引住了。就是说,我听说你们一百次的名字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没有在现场听一次你们的演奏给我留下的印象来得深刻。这里的‘闻’和‘听’,难道是一回事吗?一个是‘听说’,一个是‘听演奏’,明明是两回事嘛,靠,跟我抬杠?有文化吗?”

    那人一听,仔细想了一下,觉得有理,自己本想卖弄一下,没想到却被丁逸堵了回来,不禁很丢面子,不再言声,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去。

    领班过来呵斥那人道:“搞什么飞机?跟客人辩论什么?你以为你现在还是在大学生辩论会上获奖的时候?唯恐别人不知道你参加过辩论会?卖弄什么太不像话扣你下个月奖金”

    那人哭丧着脸,耷拉着头,不再言语了。

    领班跟丁逸解释道:“这人在进入‘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之前,曾经是他们学校辩论团的二辩,还获得了当届辩论会上的‘最能瞎鸡/巴烂扯奖’,所以养成了习惯,什么事都要和别人辩论一下,这个坏习惯至今未改,今天对不起,又冲撞到了您,实在是不好意思。”

    丁逸见有人抬杠,原本气愤,但知道这人的身份后,见这个曾经的获奖的二辩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又被自己辩驳得哑口无言,心中很是满意,心想二辩都被自己辩驳得理屈词穷了,那自己的水平应该远高于他,排名应该排在他前面,他是二辩,那自己想当然就是大辩了,心情很好,就宽宏大量地说:“算了算了,我也不跟他一般见识,你们也不要扣他下个月奖金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把我点的歌都演奏出来,我就原谅他,还另外加小费。”

    他却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大辩”对于能够看到文字的各位观众来说,是不会造成困扰的,但对于没买看票只买了听票,只能听到说书人说书的各位听众,由于读音上的关系,可能会对他们产生一些误导,使他们误以为这个大辩,是那个“庄稼一枝花,全靠那个什么当家”中的那个什么,那丁逸岂不是成为了各位听众的笑料?

    但当时丁逸由于心情较好,就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所以他仍然向那位曾经的二辩许下了只要他能好好地演奏就会多给小费的诺言。

    “此言当真?”二辩很高兴。

    “我何时说话不算数?”丁逸豪迈地笑道。

    二辩眼见他开酒开的都是价值不菲有着八千年历史的“八千岁”此人定然非常有钱。如果能逗他开心,那给的小费自然也是不菲。忙道:“你请点歌,只要我会的,一定给您演奏出来。”

    薛宝钗知道丁逸拿这人开心,因此笑笑不说话,且看这出戏如何演下去。

    丁逸“嗯”了一句,正想点一曲子,忽见演奏的人有的拿着一把唢呐,有的拿着一把二胡,还有快板什么的,这个组合演奏的显然是民乐,虽然这二辩手里现在空空如也但想来演奏的也应该是民族乐器,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把领班喊了过来,问道:“哎,我想起来了。通常到高级饭店里吃饭,应该是用西方钢琴来伴奏,怎么这里既有唢呐又有恰恰快板还有口琴二胡之类的乐器,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居然还有人用手揪着自己的鼻子出各种模拟乐器的声音,这怎么搞得好像杂耍一样,一点吃饭的氛围都没有,这难道是你们级豪华的二十八星级酒店‘李阿花级大饭馆’的特色?”

    领班笑道:“我们酒店的宗旨是扬国粹,提倡民族的东西,所谓民族的,就是世界的,对吧?再说现在演奏的这个组合也是民乐组合,基本上他们演奏的都是民乐。你看,唢呐啊、二胡啊、快板啊,都是民族乐器吧。至于那个吹口琴的演员,对不起,他是一个演员。这个演员,他原来是吹箫的。但有次他看了一部片以后,他就坚持不吹箫了,说是看过了片再吹箫,会有心理排异作用,导致一边吹一边呕吐。这样会堵塞箫眼儿,这不是个事儿啊,没办法他就改吹口琴了。经过历史学家考证,口琴其实是明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最早的吹奏形式我们古代的牧童吹树叶儿,西方人通过模仿我国古代牧童吹树叶儿,明了当代的口琴。这说明口琴也是我们伟大祖先的明,完全属于民族乐器,这个道理跟足球的道理一样,虽然欧洲人南美人的足球踢得比我们好,但该项运动却是源于我们中国的,数十万年以前恐龙还没敢出现的时候,我们国人就会踢球了,但那时候,我们祖先不把这项运动叫做‘足球’,而叫做‘蹴鞠’,谐音‘出局’,说明我们祖先太伟大了,知道数十万年之后,我们的足球,在各项杯赛中,总是会率先出局,所以在数十万年前就给它起名为‘出局’。以上两个事实说明儿,第一,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第二,我们是他们夷人的祖宗,他们用的锅碗瓢盆,笔墨纸砚,无一不是我们先明的,即使他们现在再厉害,也是我们的晚辈,是我们的孙子辈。哈哈哈哈,我这可决不是精神胜利法哦。”领班干笑了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