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拼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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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理就像一个男生问女生道:“让我亲一下好吗?”女生如果回答说:“别,天太亮了”或“不,人太多了”或“,环境太嘈杂了”或“噢,讨厌啦”等等这种虚弱的借口而不是断然拒绝的话,只要是这样类似的回答,那就等同于“,快来吧,我都等不及了。”说穿了“别,天太亮了”或“不,人太多了”这种类型的回答,其实就是女生们“完全同意”的另外一种委婉的表达方式。
如此表达,是女人们天生的矜持特性使然。
这个结论是恋爱宝典作者的不传之秘、沥血心得,在某次酒后,与本书的作者大人推心置腹推杯换盏之际倾囊以授的,所以本书作者大人才能把这个结论写出来,与诸位读者朋友们共享,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至于恋爱宝典的作者为什么会和作者大人在一同喝酒并喝得酩酊大醉,这是因为他当时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次失恋,说得更清楚一些,也就是他的第二百八十七次单相思失败,导致心情极其不好,所以他才会酒后吐真言。
以上他总结出来的这个结论非常珍贵,其理由是,恋爱宝典的作者在总结出这个结论之后,次日就因为失恋太痛苦导致想不开进而上吊自杀了。
因此,这也是他有限的人生和无限的失恋当中总结出的最后一个重要结论,所以这个结论弥足珍贵。
如果有人因他没有成功的恋爱经验而对他的作品恋爱宝典的可靠性进行质疑的话,那作者大人就会对这些质疑之声予以哂笑了:请问写射雕英雄传的金庸会点穴吗?再请问导演星球大战的撕皮儿伯格会开飞船吗?还请问身为做鞋协会会长的人,真的能做得出好皮鞋吗?所以说,从没有真正谈过恋爱的人,并不能因此说他就写不出质量上乘的恋爱宝典,不过这个话题这与本书的主题无关,在此略过不提。
薛宝钗没想到方然竟然会愿意和他们同车前往,有些出乎意料,因此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却压抑住了,强自一笑,作大方状,道:“人多好啊,人多热闹些。我们就坐同一辆车去吧,在路上也好说说话。”
没想到孙兰的表情却似乎有些不自然,道:“随便,你们看着办。不过,我还是想我们分别开两辆车去。又不是没车,一辆车坐四个人,确实嫌挤了。”
忘了告诉各位观众了,昨天孙兰已经告诉了丁逸他们,她和方然是自己驾车来玩的。乘坐的是方然的坐驾。
“就是停在门口的那辆,红色的,车牌号是圈圈又摸摸。”孙兰昨天这么对丁逸和薛宝钗说过。
当然,这个“圈圈又摸摸”的车牌号,是经过技术化处理的,就像是片里的马赛克一样,作用是不给其他无关人等看到具体的车牌号,其目的当然是为了保护书中当事人的**了。
昨天孙兰的这句台词还历历在目,但由于作者大人的失误,忘了将这台词记载在前面的章节里,因此造成许多读者对此事并不知情,因此在这里,丁逸代作者大人向众位读者道了个歉。
丁逸昨天在携薛宝钗出门兜风时,一眼就看到了停在门口的车牌号是“圈圈又摸摸”的红色跑车。
丁逸知道这款车,她们开的车名叫“级跑狗”英文名叫“p__”是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汪汪汪”汽车公司的产品,属于“小白”系列,也是世界名车,在性能上,和自己开的级跑驴有得一拼。
从孙兰口中得知,这级跑狗是方然开来的。是方然现在的坐驾,已远不是三年前她老爹代她买的那辆十几万元的低档小车了,可见狱中方一日,人间却也是一日,虽说狱中的时间概念和自由世界里的时间概念虽说是完全相等的,不像封建迷信小说里说的,什么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十年了。不过虽然无论在狱中还是在外面,时间的概念是一样的,但是在狱中,却不知道了很多的东西,比如说不知道人间已经是旧貌换作了新颜,不知道旧人换成了新人,也不知道方然的旧车换成了新车。
丁逸很是感慨。
丁逸判断,方然换车的内在原因是:她老爹的企业因为已经改了制,就不再是国有企业了。他老爹成了私营企业的最大股东,既然财产是私有的,私有财产是受到保护的,所以他也不用再像以前当国有企业老总一样这么低调,再加上方然是她的独生爱女,因此方然提出的不太非分的要求通常他都会满足,所以,方然就得到了这部她心仪已久的级跑狗。
级跑狗是很适合女人开的跑车,精致而小巧,但却马力强劲,很有些隐喻某些女人外表虽精致,需求却很强烈的内在特征,因此颇受某些女人的欢迎。
丁逸想到了自己和方然过往,她似乎也是这样的女人。
外表精致美丽,内心却有着火一般的漏*点。
她在床上的表现,也像是火一样,充满了主动,充满了进攻性。
这却和孙兰有着鲜明的对比。
虽然孙兰表面风骚,形象性感,甚至在和丁逸第一次见面时,就借着酒意,主动去撩拔丁逸,在酒吧的桌下,用脚去碰擦丁逸的下体——即丁逸的最下面的身体——即丁逸的脚,但她来到了主要战场——床上时,却不像她在上床前表现得那么风骚。
甚至还有些保守。
虽然丁逸和孙兰两人在床上就像在做第八套广播体操一样,也变换了若干个姿势,但总体来说,孙兰是被动的,这和方然的主动攻击性是不一样的。
现在,这两个不同类型的女人都在丁逸的面前,旁边还多了一个薛宝钗。
不知道薛宝钗在床上会是一个什么类型?丁逸想。
至于薛宝钗到底在床上会是什么类型,这却是题外的话,各位读者只要按章节继续阅读下去,以后自然便会知道。这里不再多说。不过再转回到刚才的话题,孙兰做出不愿和他们一同乘车的姿态,却多少出乎丁逸所料。他原以为孙兰会很高兴能和他们一起坐车前往大鸡/鸡山去的。
并且,是她昨晚主动要求和他们一起去大鸡/鸡山去玩的,这也符合她一贯的上床之前保持主动的性格特征。
今天她却做出这种不肯就范的姿态,丁逸实在不知道她的内在动机是什么。
或许她忽然含蓄起来,是做给方然或薛宝钗看的。她的外在表现和她的内在想法是完全不一致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人的驭夫小技俩之欲擒故纵式?”丁逸想。
听了孙兰不愿四人同乘一辆车的这句话,方然转头看了孙兰一眼,眼神中有些东西显得意味深长。
孙兰尴尬地笑了笑,改口道:“不过如果你们都想坐同一辆车一起去也可以,我也同意,人多些确实热闹,比起两个人来说,人多挤一挤,可以暖和些。”
连“可以暖和些”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都说出来了,可见孙兰她也顺应潮流展,知道现在流行无厘头,所以也变得无厘头起来了。
“今天怎么孙兰会有这样的表现?方然说出的话,她好像不得不跟着她说,似乎她有些怕方然一样。”丁逸想:“难道她有什么把柄被方然抓到了?这是怎么回事?她难道是敌国的间谍,不小心被方然现了这个秘密,如果不顺着方然,方然就会把这秘密给揭出来,所以她很怕方然,就不得不顺着她?”
丁逸想了想,知道本书不是间谍小说,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作者大人也不会这么写,于是就把这一选项给否定了。
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孙兰有了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表现?另外,他觉得与以往相比,方然有了很大的不同。
以前她似乎是透明的,当然,不是说她穿的衣服是透明的,而是说她在丁逸面前,是隐藏不了什么秘密的。
她在想些什么,丁逸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但现在丁逸对她的想法却捉摸不透。
孙兰改了口,称愿意四人同乘一辆车去大鸡/鸡山,薛宝钗心里更是一紧,心说不好。
却没想到方然竟似乎也想通了,又改正了自己的初衷,同意了孙兰改口前的意见,道:“嗯,刚才孙兰讲得也对,人多确实空气不流通,不如开两辆车去。不过昨天我开车有些累,今天我可不愿开车了,今天你来开,好不好?”她对孙兰说。
“好,我来开,你休息便是。”孙兰答道。
见她们决定不再和丁逸同乘一辆车了,薛宝钗得到了这么一个自己想要的结果,心里很是高兴,觉得方然这个主要敌人又少了一次和丁逸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总算是件好事,心情愉快,但也没在表面上表现出来。想客套两句,让她们不必开车,也坐丁逸的车一起去,但又怕方然是个实在人,顺水推舟就同意了,岂不是以为才把敌人送走又亲自把敌人迎进门来?如果自己犯了这个错误,简直是不可原谅,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于是就很务实地没有客套。
这道理就像一个男生问女生道:“让我亲一下好吗?”女生如果回答说:“别,天太亮了”或“不,人太多了”或“,环境太嘈杂了”或“噢,讨厌啦”等等这种虚弱的借口而不是断然拒绝的话,只要是这样类似的回答,那就等同于“,快来吧,我都等不及了。”说穿了“别,天太亮了”或“不,人太多了”这种类型的回答,其实就是女生们“完全同意”的另外一种委婉的表达方式。
如此表达,是女人们天生的矜持特性使然。
这个结论是恋爱宝典作者的不传之秘、沥血心得,在某次酒后,与本书的作者大人推心置腹推杯换盏之际倾囊以授的,所以本书作者大人才能把这个结论写出来,与诸位读者朋友们共享,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至于恋爱宝典的作者为什么会和作者大人在一同喝酒并喝得酩酊大醉,这是因为他当时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次失恋,说得更清楚一些,也就是他的第二百八十七次单相思失败,导致心情极其不好,所以他才会酒后吐真言。
以上他总结出来的这个结论非常珍贵,其理由是,恋爱宝典的作者在总结出这个结论之后,次日就因为失恋太痛苦导致想不开进而上吊自杀了。
因此,这也是他有限的人生和无限的失恋当中总结出的最后一个重要结论,所以这个结论弥足珍贵。
如果有人因他没有成功的恋爱经验而对他的作品恋爱宝典的可靠性进行质疑的话,那作者大人就会对这些质疑之声予以哂笑了:请问写射雕英雄传的金庸会点穴吗?再请问导演星球大战的撕皮儿伯格会开飞船吗?还请问身为做鞋协会会长的人,真的能做得出好皮鞋吗?所以说,从没有真正谈过恋爱的人,并不能因此说他就写不出质量上乘的恋爱宝典,不过这个话题这与本书的主题无关,在此略过不提。
薛宝钗没想到方然竟然会愿意和他们同车前往,有些出乎意料,因此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却压抑住了,强自一笑,作大方状,道:“人多好啊,人多热闹些。我们就坐同一辆车去吧,在路上也好说说话。”
没想到孙兰的表情却似乎有些不自然,道:“随便,你们看着办。不过,我还是想我们分别开两辆车去。又不是没车,一辆车坐四个人,确实嫌挤了。”
忘了告诉各位观众了,昨天孙兰已经告诉了丁逸他们,她和方然是自己驾车来玩的。乘坐的是方然的坐驾。
“就是停在门口的那辆,红色的,车牌号是圈圈又摸摸。”孙兰昨天这么对丁逸和薛宝钗说过。
当然,这个“圈圈又摸摸”的车牌号,是经过技术化处理的,就像是片里的马赛克一样,作用是不给其他无关人等看到具体的车牌号,其目的当然是为了保护书中当事人的**了。
昨天孙兰的这句台词还历历在目,但由于作者大人的失误,忘了将这台词记载在前面的章节里,因此造成许多读者对此事并不知情,因此在这里,丁逸代作者大人向众位读者道了个歉。
丁逸昨天在携薛宝钗出门兜风时,一眼就看到了停在门口的车牌号是“圈圈又摸摸”的红色跑车。
丁逸知道这款车,她们开的车名叫“级跑狗”英文名叫“p__”是有三千多年历史的“汪汪汪”汽车公司的产品,属于“小白”系列,也是世界名车,在性能上,和自己开的级跑驴有得一拼。
从孙兰口中得知,这级跑狗是方然开来的。是方然现在的坐驾,已远不是三年前她老爹代她买的那辆十几万元的低档小车了,可见狱中方一日,人间却也是一日,虽说狱中的时间概念和自由世界里的时间概念虽说是完全相等的,不像封建迷信小说里说的,什么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十年了。不过虽然无论在狱中还是在外面,时间的概念是一样的,但是在狱中,却不知道了很多的东西,比如说不知道人间已经是旧貌换作了新颜,不知道旧人换成了新人,也不知道方然的旧车换成了新车。
丁逸很是感慨。
丁逸判断,方然换车的内在原因是:她老爹的企业因为已经改了制,就不再是国有企业了。他老爹成了私营企业的最大股东,既然财产是私有的,私有财产是受到保护的,所以他也不用再像以前当国有企业老总一样这么低调,再加上方然是她的独生爱女,因此方然提出的不太非分的要求通常他都会满足,所以,方然就得到了这部她心仪已久的级跑狗。
级跑狗是很适合女人开的跑车,精致而小巧,但却马力强劲,很有些隐喻某些女人外表虽精致,需求却很强烈的内在特征,因此颇受某些女人的欢迎。
丁逸想到了自己和方然过往,她似乎也是这样的女人。
外表精致美丽,内心却有着火一般的漏*点。
她在床上的表现,也像是火一样,充满了主动,充满了进攻性。
这却和孙兰有着鲜明的对比。
虽然孙兰表面风骚,形象性感,甚至在和丁逸第一次见面时,就借着酒意,主动去撩拔丁逸,在酒吧的桌下,用脚去碰擦丁逸的下体——即丁逸的最下面的身体——即丁逸的脚,但她来到了主要战场——床上时,却不像她在上床前表现得那么风骚。
甚至还有些保守。
虽然丁逸和孙兰两人在床上就像在做第八套广播体操一样,也变换了若干个姿势,但总体来说,孙兰是被动的,这和方然的主动攻击性是不一样的。
现在,这两个不同类型的女人都在丁逸的面前,旁边还多了一个薛宝钗。
不知道薛宝钗在床上会是一个什么类型?丁逸想。
至于薛宝钗到底在床上会是什么类型,这却是题外的话,各位读者只要按章节继续阅读下去,以后自然便会知道。这里不再多说。不过再转回到刚才的话题,孙兰做出不愿和他们一同乘车的姿态,却多少出乎丁逸所料。他原以为孙兰会很高兴能和他们一起坐车前往大鸡/鸡山去的。
并且,是她昨晚主动要求和他们一起去大鸡/鸡山去玩的,这也符合她一贯的上床之前保持主动的性格特征。
今天她却做出这种不肯就范的姿态,丁逸实在不知道她的内在动机是什么。
或许她忽然含蓄起来,是做给方然或薛宝钗看的。她的外在表现和她的内在想法是完全不一致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人的驭夫小技俩之欲擒故纵式?”丁逸想。
听了孙兰不愿四人同乘一辆车的这句话,方然转头看了孙兰一眼,眼神中有些东西显得意味深长。
孙兰尴尬地笑了笑,改口道:“不过如果你们都想坐同一辆车一起去也可以,我也同意,人多些确实热闹,比起两个人来说,人多挤一挤,可以暖和些。”
连“可以暖和些”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都说出来了,可见孙兰她也顺应潮流展,知道现在流行无厘头,所以也变得无厘头起来了。
“今天怎么孙兰会有这样的表现?方然说出的话,她好像不得不跟着她说,似乎她有些怕方然一样。”丁逸想:“难道她有什么把柄被方然抓到了?这是怎么回事?她难道是敌国的间谍,不小心被方然现了这个秘密,如果不顺着方然,方然就会把这秘密给揭出来,所以她很怕方然,就不得不顺着她?”
丁逸想了想,知道本书不是间谍小说,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作者大人也不会这么写,于是就把这一选项给否定了。
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孙兰有了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表现?另外,他觉得与以往相比,方然有了很大的不同。
以前她似乎是透明的,当然,不是说她穿的衣服是透明的,而是说她在丁逸面前,是隐藏不了什么秘密的。
她在想些什么,丁逸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但现在丁逸对她的想法却捉摸不透。
孙兰改了口,称愿意四人同乘一辆车去大鸡/鸡山,薛宝钗心里更是一紧,心说不好。
却没想到方然竟似乎也想通了,又改正了自己的初衷,同意了孙兰改口前的意见,道:“嗯,刚才孙兰讲得也对,人多确实空气不流通,不如开两辆车去。不过昨天我开车有些累,今天我可不愿开车了,今天你来开,好不好?”她对孙兰说。
“好,我来开,你休息便是。”孙兰答道。
见她们决定不再和丁逸同乘一辆车了,薛宝钗得到了这么一个自己想要的结果,心里很是高兴,觉得方然这个主要敌人又少了一次和丁逸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总算是件好事,心情愉快,但也没在表面上表现出来。想客套两句,让她们不必开车,也坐丁逸的车一起去,但又怕方然是个实在人,顺水推舟就同意了,岂不是以为才把敌人送走又亲自把敌人迎进门来?如果自己犯了这个错误,简直是不可原谅,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于是就很务实地没有客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