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这毕竟是重新来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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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医院后,看着略显阴沉的天空,王乐却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气,只觉得心情是无比的轻松与开心。
改变了,一切真的改变了!
车祸依然是发生了,但自己的父亲却并没有因此丧生,而父亲没有死,母亲不会心神恍惚,也应该不会死,那自己的家也就完整了,以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到了这个时候,王乐已经百分之百的相信,这一切都不是做梦,而是真实存在的,他明白一定是自己当时出车祸的时候发生了什么,让自己的灵魂得以重生,跟小说一样回到了过去,在另一个时空里改变了命运。
对于王乐来说,这重回过去最大的幸福还不在可以凭着先知先觉去发财致富泡美女,他最大的幸福,其实就是他能够让家庭完整。
王乐已经暗自纺,今后不管如何,他都要全力保持家庭的安定,为了这来之不易的家庭,他可以不惜一切。
当然了,除此之外,他也决定换一种人生吃一下,毕竟在这个时空里,现在一切都已经不同了。
走在路上的时候,王乐只觉得这天格外蓝,风格外柔,落叶格外美,麻雀格外俊,就连骑车上学的路上也分外觉得轻松。
总之一句话,他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乐呵呵的来到学校,主动跟周围同学打招呼,把老爸的字条拿去给了老师办公室的班主任看。在又听了班主任一番唠叨之后,一脸微笑的王乐轻快地回到了教室,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自然了,王乐还要应付自己同桌林志远的盘问,毕竟自己突然的把人家车子骑走了,现在才还,让家里跟学校比较远的林志远这两天愣是走路来回,可是让这个小胖子累的不轻。
在给了一番什么借给他看小说的许诺之后,上课铃声响起来了,而听到这铃声,班级里仅剩的几个同学也都乐呵呵的去了操场。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星期六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
一般来说,下午的体育课都是在第一节课,这主要是因为下午第一节课人都比较犯困,上体育课正好能振奋下精神。
渤海市一中虽然是市重点,但此时的一中操场也还是一片混合着一些炉渣的黄土地,还没有跟后来那样变成一片高规格的操场,更没有那一片绿的喜人,也贵的吓人的草坪。
一中这时候没有室内操场,体育课能玩的东西也很有限,而且体育课上的也很单调。具体来说,一般都是先跑步,然后就是老师让学生抬出一个筐子,里面放着篮球足球跟排球,都破的不成样子,稍微一拍打,立刻到处都是灰尘,不过貌似质量还成,抗收拾,一用就是好几年。
然后么,很简单了,老师宣布学生解散,大家爱干嘛干嘛。你们可以凑堆踢足球,也可以合伙打篮球,排球则一般都是针对女生,不过真打排球的女生很少,因为她们嫌弃排球灰太多,而且运动量大出汗多,容易脏衣服。所以了,女学生这时候一般都是玩踢毽子或者玩跳绳,少有用学校公用设施的。
人都说运动中的青少年是最养眼的,特别是少女,因为够嫩,够活力,不过看着操场上互相踢毽子玩跳绳的这所谓花季少女,王乐却没有多少的悸动,或者是看不出有多少美感来。
这当然不是这年月的少女不够活力,应该说,还是这年月的服装差点事儿,给人造成的视觉冲击力太低,极度打击男人的**。
90年的渤海一中没有校服一说,大家都是各自穿自己家的衣服。而说到这时期学生自己穿的衣服么,嗯,说句不客气的话,那就是土得掉渣!
这一年的社会风气还比较保守,所以这时期学生的衣服不太讲求样式花色,大多以耐磨实用的运动衫为主。而这些运动衫呢,可不是什么耐克阿迪等名牌,而是颜色大都发陈,布料大多很厚,穿起来绝对说不上舒服的国产大路货,这些运动装唯一的好处是耐磨加便宜。
裤子别提了,啥颜色都有,根本就没有个跟上衣搭配一说。至于大家穿的鞋子么,多是白色胶底球鞋,如果脏了就用粉笔一擦,实在不行就用水洗,倒是十分的便宜实用,而且也轻便的很。这种鞋子唯一的坏处不太好看,都一个模子出来,没啥个性。
那种后来流行的旅游鞋现在也有,不过这时候那种旅游鞋市面上流通还很少,至少在渤海市还没流行开。这会儿要是谁能穿上个旅游鞋上学,那可绝对能炫耀好几个月。
而且一般穿这个旅游鞋的学生,大都是平常上下学穿,平时爱护得不得了,比皮鞋还金贵,一旦上体育课就一定要换上球鞋,生怕磨坏了旅游鞋。不过这倒也正常,因为这时期的旅游鞋,还就是比皮鞋贵的说。
话说回来,体育课的女生目前也就那样了,除了青春期极度躁动,又极度渴望女性身体的热血少年外,不看也罢。
实际上这时候对于广大高中男学生来说,这样偷偷看女生还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也是绝对不敢的,因此男生这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剧烈的运动!就是去大量的出汗!就是去尽情的挥洒青春!
除了玩篮球足球之外,还有一个好去处,那就是学校操场东头!
操场东头那里有六个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要是有乒乓球拍,大家就可以在这里杀上一番,不过因为学校人太多,平时一旦下课大都是被一楼的高三学生抢去玩,在三楼的高一学生一般是抢不到台子的。
可到了体育课就不同了,体育课的时候在操场上的人本来少,基本都是同一班的,再加上玩足球打篮球等分出去的人,玩乒乓球的人就更少了,则样乒乓一族们就能抢到机会玩乒乓了。
另外说起这水泥乒乓球台,可是这个时代的中学特色之一了,这年月几乎每一个中学里都有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
这还要归功于乒乓球运动在中国的大力发展,而且乒乓球成为国球之后,国人立刻掀起了乒乓球热,几乎每个学校都有乒乓球台,乒乓球拍、乒乓球也一度供不应求。
如果刨除这些政治的以及人心的原因不说,就乒乓球本身来看,这东西不贵,而且运动强度也不大,老少皆宜,属于有氧运动,的确是一门很不错的运动方式。所以在90年这个还普遍缺乏娱乐的时代中,乒乓球跟台球就几乎成了大家最爱玩的东西。
九十年代初期的高中生,只要经济条件不是太差,几乎都有一副乒乓球拍加乒乓球。乒乓球拍乒乓球,几乎是九十年代初期男性高中生书包必备的玩具了。
林志远身材比较胖,对篮球足球都不感兴趣,反而是个乒乓球迷,而王乐记得自己这会儿身材单薄,也并不太喜欢激烈的体育运动,所以也是个乒乓球迷,只是后来父母去世后性格大变才放弃了乒乓球,又为了反抗其他同学的欺负而练武强身,可现在么
“走,咱们快去!”一听体育老师说解散,林志远这就迅速从怀里掏出乒乓球拍,又拉着王乐往球台那边跑“快点的,别让人占了位子啊!”王乐就这样被林志远拽着跑向乒乓球台,可惜林志远他们喜欢打乒乓,别人也喜欢,而且他们争抢的速度更快,所以等到王乐跟林志远来到乒乓球台的时候,已经早有人占下了。
“唉,晦气。”林志远撇撇嘴“只能等了,哼!”轻轻笑了笑,王乐也没说话,就那么找了块砖头坐下,开始看着操场上的一切。
满眼都是暗暗的色调,虽然不艳丽,但却更显得朴实无华,而这种朴实的色调,正是1990年的高中,这也是属于王乐的花季!
前生的王乐这时候刚好虚岁16岁,马上就要过16岁生日,可就因为父母及早去世,让他那本应灿烂无比的花季早早凋零,腊月份的十六岁生日也没有过成。
从那以后,阴郁开始伴随着王乐的大半生,之后他虽然也有过欢笑,有过疯狂,但他人生的基调,却都是那种埋藏在内心最深处的阴郁。
如果不是这种阴郁,他不会选择寂寞,如果不是这种寂寞,他也不会踏入音乐的殿堂,更不会缺朋少友,每日得过且过,从不考虑以后,以快乐的单身汉自居了。
一个人的时候,往往就喜欢思考,王乐其实早就想明白,阴郁的寂寞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深入其中就会知道,那其实是一种深深的无奈。阴天下雨虽然能够让人感触,但哪里有阳光普照来的快乐呢。
所以说,偶尔的寂寞能够让人冷静,但太多了就会让人颓废,变得不思进取,相反快乐却是永恒的,是多多益善的。如果有可能,又有谁不喜欢生活在阳光下呢。
过去已经过去了,现在上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忽然好想让自己过早凋谢的花季能够重新绽放一次,也再让自己的人生重新走上另外一条充满了光明与希望之路。
“应该可以的吧。”想到这里的王乐微微一笑“这毕竟是重新来过啊。”
“喂,有台子了!”就在王乐还在一边感怀的时候,他的胳膊被人一拽,然后就看到林志远在他眼前大呼小叫“快起来,快起来,你凡么愣呢?轮到我们了!”
“呵呵。”王乐先是再次一笑,这就忽然蹦了起来,迅速的拿过乒乓球拍“好,这次看我的,哇呀呀,一定要杀他个干干净净,血流成河!”
离开医院后,看着略显阴沉的天空,王乐却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气,只觉得心情是无比的轻松与开心。
改变了,一切真的改变了!
车祸依然是发生了,但自己的父亲却并没有因此丧生,而父亲没有死,母亲不会心神恍惚,也应该不会死,那自己的家也就完整了,以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到了这个时候,王乐已经百分之百的相信,这一切都不是做梦,而是真实存在的,他明白一定是自己当时出车祸的时候发生了什么,让自己的灵魂得以重生,跟小说一样回到了过去,在另一个时空里改变了命运。
对于王乐来说,这重回过去最大的幸福还不在可以凭着先知先觉去发财致富泡美女,他最大的幸福,其实就是他能够让家庭完整。
王乐已经暗自纺,今后不管如何,他都要全力保持家庭的安定,为了这来之不易的家庭,他可以不惜一切。
当然了,除此之外,他也决定换一种人生吃一下,毕竟在这个时空里,现在一切都已经不同了。
走在路上的时候,王乐只觉得这天格外蓝,风格外柔,落叶格外美,麻雀格外俊,就连骑车上学的路上也分外觉得轻松。
总之一句话,他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乐呵呵的来到学校,主动跟周围同学打招呼,把老爸的字条拿去给了老师办公室的班主任看。在又听了班主任一番唠叨之后,一脸微笑的王乐轻快地回到了教室,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自然了,王乐还要应付自己同桌林志远的盘问,毕竟自己突然的把人家车子骑走了,现在才还,让家里跟学校比较远的林志远这两天愣是走路来回,可是让这个小胖子累的不轻。
在给了一番什么借给他看小说的许诺之后,上课铃声响起来了,而听到这铃声,班级里仅剩的几个同学也都乐呵呵的去了操场。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星期六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
一般来说,下午的体育课都是在第一节课,这主要是因为下午第一节课人都比较犯困,上体育课正好能振奋下精神。
渤海市一中虽然是市重点,但此时的一中操场也还是一片混合着一些炉渣的黄土地,还没有跟后来那样变成一片高规格的操场,更没有那一片绿的喜人,也贵的吓人的草坪。
一中这时候没有室内操场,体育课能玩的东西也很有限,而且体育课上的也很单调。具体来说,一般都是先跑步,然后就是老师让学生抬出一个筐子,里面放着篮球足球跟排球,都破的不成样子,稍微一拍打,立刻到处都是灰尘,不过貌似质量还成,抗收拾,一用就是好几年。
然后么,很简单了,老师宣布学生解散,大家爱干嘛干嘛。你们可以凑堆踢足球,也可以合伙打篮球,排球则一般都是针对女生,不过真打排球的女生很少,因为她们嫌弃排球灰太多,而且运动量大出汗多,容易脏衣服。所以了,女学生这时候一般都是玩踢毽子或者玩跳绳,少有用学校公用设施的。
人都说运动中的青少年是最养眼的,特别是少女,因为够嫩,够活力,不过看着操场上互相踢毽子玩跳绳的这所谓花季少女,王乐却没有多少的悸动,或者是看不出有多少美感来。
这当然不是这年月的少女不够活力,应该说,还是这年月的服装差点事儿,给人造成的视觉冲击力太低,极度打击男人的**。
90年的渤海一中没有校服一说,大家都是各自穿自己家的衣服。而说到这时期学生自己穿的衣服么,嗯,说句不客气的话,那就是土得掉渣!
这一年的社会风气还比较保守,所以这时期学生的衣服不太讲求样式花色,大多以耐磨实用的运动衫为主。而这些运动衫呢,可不是什么耐克阿迪等名牌,而是颜色大都发陈,布料大多很厚,穿起来绝对说不上舒服的国产大路货,这些运动装唯一的好处是耐磨加便宜。
裤子别提了,啥颜色都有,根本就没有个跟上衣搭配一说。至于大家穿的鞋子么,多是白色胶底球鞋,如果脏了就用粉笔一擦,实在不行就用水洗,倒是十分的便宜实用,而且也轻便的很。这种鞋子唯一的坏处不太好看,都一个模子出来,没啥个性。
那种后来流行的旅游鞋现在也有,不过这时候那种旅游鞋市面上流通还很少,至少在渤海市还没流行开。这会儿要是谁能穿上个旅游鞋上学,那可绝对能炫耀好几个月。
而且一般穿这个旅游鞋的学生,大都是平常上下学穿,平时爱护得不得了,比皮鞋还金贵,一旦上体育课就一定要换上球鞋,生怕磨坏了旅游鞋。不过这倒也正常,因为这时期的旅游鞋,还就是比皮鞋贵的说。
话说回来,体育课的女生目前也就那样了,除了青春期极度躁动,又极度渴望女性身体的热血少年外,不看也罢。
实际上这时候对于广大高中男学生来说,这样偷偷看女生还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也是绝对不敢的,因此男生这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剧烈的运动!就是去大量的出汗!就是去尽情的挥洒青春!
除了玩篮球足球之外,还有一个好去处,那就是学校操场东头!
操场东头那里有六个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要是有乒乓球拍,大家就可以在这里杀上一番,不过因为学校人太多,平时一旦下课大都是被一楼的高三学生抢去玩,在三楼的高一学生一般是抢不到台子的。
可到了体育课就不同了,体育课的时候在操场上的人本来少,基本都是同一班的,再加上玩足球打篮球等分出去的人,玩乒乓球的人就更少了,则样乒乓一族们就能抢到机会玩乒乓了。
另外说起这水泥乒乓球台,可是这个时代的中学特色之一了,这年月几乎每一个中学里都有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
这还要归功于乒乓球运动在中国的大力发展,而且乒乓球成为国球之后,国人立刻掀起了乒乓球热,几乎每个学校都有乒乓球台,乒乓球拍、乒乓球也一度供不应求。
如果刨除这些政治的以及人心的原因不说,就乒乓球本身来看,这东西不贵,而且运动强度也不大,老少皆宜,属于有氧运动,的确是一门很不错的运动方式。所以在90年这个还普遍缺乏娱乐的时代中,乒乓球跟台球就几乎成了大家最爱玩的东西。
九十年代初期的高中生,只要经济条件不是太差,几乎都有一副乒乓球拍加乒乓球。乒乓球拍乒乓球,几乎是九十年代初期男性高中生书包必备的玩具了。
林志远身材比较胖,对篮球足球都不感兴趣,反而是个乒乓球迷,而王乐记得自己这会儿身材单薄,也并不太喜欢激烈的体育运动,所以也是个乒乓球迷,只是后来父母去世后性格大变才放弃了乒乓球,又为了反抗其他同学的欺负而练武强身,可现在么
“走,咱们快去!”一听体育老师说解散,林志远这就迅速从怀里掏出乒乓球拍,又拉着王乐往球台那边跑“快点的,别让人占了位子啊!”王乐就这样被林志远拽着跑向乒乓球台,可惜林志远他们喜欢打乒乓,别人也喜欢,而且他们争抢的速度更快,所以等到王乐跟林志远来到乒乓球台的时候,已经早有人占下了。
“唉,晦气。”林志远撇撇嘴“只能等了,哼!”轻轻笑了笑,王乐也没说话,就那么找了块砖头坐下,开始看着操场上的一切。
满眼都是暗暗的色调,虽然不艳丽,但却更显得朴实无华,而这种朴实的色调,正是1990年的高中,这也是属于王乐的花季!
前生的王乐这时候刚好虚岁16岁,马上就要过16岁生日,可就因为父母及早去世,让他那本应灿烂无比的花季早早凋零,腊月份的十六岁生日也没有过成。
从那以后,阴郁开始伴随着王乐的大半生,之后他虽然也有过欢笑,有过疯狂,但他人生的基调,却都是那种埋藏在内心最深处的阴郁。
如果不是这种阴郁,他不会选择寂寞,如果不是这种寂寞,他也不会踏入音乐的殿堂,更不会缺朋少友,每日得过且过,从不考虑以后,以快乐的单身汉自居了。
一个人的时候,往往就喜欢思考,王乐其实早就想明白,阴郁的寂寞虽然看起来很美,但深入其中就会知道,那其实是一种深深的无奈。阴天下雨虽然能够让人感触,但哪里有阳光普照来的快乐呢。
所以说,偶尔的寂寞能够让人冷静,但太多了就会让人颓废,变得不思进取,相反快乐却是永恒的,是多多益善的。如果有可能,又有谁不喜欢生活在阳光下呢。
过去已经过去了,现在上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忽然好想让自己过早凋谢的花季能够重新绽放一次,也再让自己的人生重新走上另外一条充满了光明与希望之路。
“应该可以的吧。”想到这里的王乐微微一笑“这毕竟是重新来过啊。”
“喂,有台子了!”就在王乐还在一边感怀的时候,他的胳膊被人一拽,然后就看到林志远在他眼前大呼小叫“快起来,快起来,你凡么愣呢?轮到我们了!”
“呵呵。”王乐先是再次一笑,这就忽然蹦了起来,迅速的拿过乒乓球拍“好,这次看我的,哇呀呀,一定要杀他个干干净净,血流成河!”